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河北省人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新型城镇化是我省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要战略举措,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城镇化建设质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城乡居民生活品质的提升,我省决定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一)任务目标1、到2025年,力争在全省享有优质发展环境的新型城镇将达到80%以上。
2、到2030年,确保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决定性成果,城乡发展协调有序。
(二)发展重点1、提高城市化品质。
推动城市规划与发展相一致,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营造宜居城市环境。
2、推动农村产业发展。
加大农村经济发展投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3、加强城乡融合发展。
推动城乡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消除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居民共同繁荣。
4、推进城市环境治理。
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建设绿色、低碳、循环的城市。
5、强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措施和政策(一)完善城市规划和建设1、制定并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确保城市建设有序进行。
2、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合理划定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3、加强建筑设计和建设管理,推进绿色建筑和低碳建设。
(二)加大农村产业发展力度1、加强农业现代化建设,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2、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三)推进城乡融合发展1、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农民享有与城市居民相当的基本公共服务。
2、加强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农民社会保障水平。
3、推动农村居民参与决策和管理,提高农民参与城乡规划的意识。
(四)加强城市环境治理1、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严格控制工业和交通污染排放。
鄂发[2010]25号-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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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11-17 8:43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为加快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努力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思想,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1、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意义。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是实现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必然选择,是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途径,是扩大内需的潜力所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
2000年以来,我省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2009年达到46%。
但从总体上看,我省城镇化水平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要从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湖北发展、构建促进中部崛起战略支点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积极稳妥、健康有序地推进新型城镇化。
2、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促进中部崛起发展战略,坚持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协调推进,按照构建促进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要求,实施"两圈一带"发展战略,推动全省城镇化向注重内涵提升转变,向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向注重城乡统筹发展转变。
以特大城市、大城市为龙头,以加快中小城市和中心镇提质扩容为重点,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文明和谐,城镇布局科学,城乡互促共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3、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理念,科学发展,切实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坚持以人为本,绿色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坚持城镇带动,产业驱动,努力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相互促进;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科学确定城镇发展定位和城镇化途径;坚持规划先行,集约发展,不断提高城镇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坚持生态优先,低碳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坚持城乡统筹,优化结构,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管理,切实保证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
4、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52%以上;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的能力明显提高,每年转移农村人口60万人以上,五年共新增300万以上的农村人口转移进入城镇,其中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吸纳90万人以上,中小城市和县城吸纳130万人以上,中心镇和其他小城镇吸纳80万人以上;城乡产业良性发展,城镇就业岗位持续增加,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健全,居住、交通、教育、文化、卫生和环境等条件大为改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配套完善,综合承载能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主要指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位居中部地区前列;城乡体制障碍逐步消除,发展差距逐步缩小;城镇快速发展新格局初步形成,基本构成经济文化生态强省的城镇体系。
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建议简洁范本

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建议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流动,城镇化建设已成为我国的重要战略任务。
当前的城镇化建设仍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和问题。
为了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城乡统筹,推动农民工市民化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应加强城乡之间的互动和融合,建立起城乡统筹发展的机制。
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投入,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另一方面,要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推动他们在城市中实现市民化。
二、加快城市经济发展,提升城市竞争力城市经济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必须通过加快发展现代产业、培育新兴产业等措施,推动城市经济的转型升级。
还需要加大对城市创新能力的培育和支持,加强对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升城市的科技创新水平,提高城市的竞争力。
三、优化城市规划,提高城市建设品质城市规划是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必须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
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推动绿色建筑和低碳发展,使城市的建设更加可持续。
还要注重公共空间的规划和建设,提供更多便民的公共设施和服务。
四、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城市管理是城市发展的保障,必须加强城市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要加强城市管理领域的法规建设,完善城市管理制度,提高城市执法和监管的水平。
要注重市民的参与和监督,形成多元化的城市治理格局。
五、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城乡一体化发展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必须加强城乡发展的协同和协调。
要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要加强城乡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打破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壁垒,促进人员、物资和信息的自由流动。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我们还需要注重解决农民工市民化问题,提高城市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只有通过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城镇化建设,我们才能够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新型城镇化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对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规划引领1.完善城市总体规划。
建立健全城市空间布局规划和功能区规划,明确城市发展方向和重点发展区域。
2.推进城市更新改造。
加强老旧城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提升城市面貌和居民生活品质。
3.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力度。
通过整理土地、集约利用等方式,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为城镇化发展提供土地资源支撑。
二、提高城市化质量1.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对交通、水利、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2.建设多层次、多类型人才队伍。
加强高层次人才和中高级技术工人培养,促进人才在城市化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3.加强城市社会管理能力。
加强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社会治理等方面的能力建设,提高城市安全和社会稳定水平。
三、创新城市发展模式1.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加强农业产业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城乡经济互补,实现共同发展。
2.引导城市功能疏解。
通过发展县级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吸引人口和产业向城市周边地区转移,减缓大城市人口压力。
3.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城市管理的智能化水平,优化城市发展环境。
四、保障城市化发展1.建立健全城市化资金保障机制。
完善财政投入和市场化筹资相结合的城市化资金保障体系,确保城市化建设的资金需求。
2.强化政府调控。
加强土地资源、市场秩序、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管和调控,促进城市化健康有序发展。
3.鼓励社会参与。
引导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化建设,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五、加强汇总评估和经验总结1.加强城市化统计和监测。
建立健全城市化工作数据统计和信息监测系统,及时了解城市化进展情况。
2.汇总经验和做法。
定期组织城市化建设经验交流会议,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并在其他地区推广应用。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意见-岳政发[20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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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意见正文:----------------------------------------------------------------------------------------------------------------------------------------------------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意见(岳政发[201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湘发〔2012〕6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的通知》(湘政发〔2012〕37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确保我市2018年实现城乡一体化,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完善发展思路和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实施岳阳新型城镇化“一核两带三圈”战略,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抓手,以产业为支撑,以创新为动力,以民生为根本,坚持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各级城镇协调发展、城乡互促共进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二)发展目标。
按照“青山碧水生态、宜业宜游宜居”的城市发展目标,彰显“诗韵田园、水墨丹青、美丽岳阳”的城镇文化特质。
城镇形象:到2015年底,市中心城区确保“五创”成功,建成全国文明城市等,并开始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确立洞庭湖区域、沿江经济带和湘赣鄂三省通衢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地位;汨罗、临湘等80%以上县市“五创”成功;建制镇创建中心镇20个、特色镇30个和省级示范镇10个,启动全国历史名镇名村和全国风景名胜古镇村庄部落创建工作。
城镇规模:到2015年底,创建特大城市1个、中等城市5个、小城市1个,全市城镇化率达到56%以上,市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达到115万人、建成区面积达到115平方公里;到2018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市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达到140万人、建成区面积达到140平方公里。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意见和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意见和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1.26•【字号】赣府厅发[2016]79号•【施行日期】2016.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意见和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6]79号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1月26日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工作责任分工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根据省政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以及省直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提出如下实施意见和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一、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1.加快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
围绕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强化地方政府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主体责任,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推进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全面放开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到2020年,努力促进6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参加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2.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
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同时,在居住地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申请授予职业资格以及其他便利。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一章总体要求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
在推进过程中,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推动农村人口有序城镇化,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1.到2025年,城镇化率达到70%以上。
2.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到60%以上。
3.市中心城区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经济中心、文化中心和生活中心。
4.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网络,提高城市功能和品质。
第三章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任务1.调整人口布局,推动农村人口有序城镇化。
(1)优化农村产业布局,发展农村特色产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
(3)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障待遇。
2.增强市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能力。
(1)加大对市中心城区的投资力度,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2)引导资源要素向市中心城区集聚,打造具有辐射带动能力的经济中心。
(3)加强市中心城区的规划建设,提升城市品质。
3.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
(1)完善城市交通网络,加快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2)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城市生活质量。
(3)加强城市环境治理,保护生态环境。
4.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1)加大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发展农村特色产业,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3)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建设,提升农民生活质量。
第四章政策措施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城镇化的目标和路径。
2.加大对城镇化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机制。
3.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加强土地使用权和产权保护。
4.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6.08•【字号】冀政发〔2016〕27号•【施行日期】2016.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27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精神,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加强部门和市、县工作协调联动,统筹安排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着力完善户籍、土地、财政、投融资等政策措施,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
二、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一)加快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
按照我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人口、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等重点群体在城镇落户问题。
开展户籍制度改革情况专项检查,清理限制户口迁移的“门槛”和障碍。
推进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领域配套改革,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退出机制,推动“三权”与户口脱钩,调动农村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积极性。
(省公安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配合)(二)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
认真贯彻实施《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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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峡江县决战城区实施意见(送审稿)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更高起点上深入完成科学发展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决战城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生态优美、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的思想,坚持主攻项目、决战城区不动摇,加快建设中心城区,以项目为抓手,以产业为支撑,以民生为根本,进一步提升规划品位,完善城镇功能,打造建筑精品、优化发展环境、培育壮大产业,切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二、工作目标
完善市政设施,改造道路和管网,搞好绿化、美化、亮化,保障居民住房。
2012年全县城镇总人口达到万人,其中县城人口达到万人。
全县城市建设资金投入增长30%以上,力争达到亿元;城镇化率达到40.91%;城市绿化率达到47.3%;开发廉租房500套。
三、工作重点
城镇化是工业化的重要载体和必然结果,是当前扩大内需、调整结构的重要抓手。
推进峡江进位赶超,必须针对我县项目少、规模小、城市经济水平低、城镇化率低的短板,
按照基础设施优先、社会事业优先、民生需求优先、聚集人气优先原则,加大实施“决战城区”力度。
(一)继续强化城镇规划。
加大对规划的投入力度,把规划编制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
按照“科学合理、特色突出、个性鲜明、功能完善”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完成县城及巴邱镇总规修编,科学编制道德经文化公园、玉华路特色商业街、玉笥北路及巴邱沿江小区等城市设计,完成城市道路、绿化、消防、污水处理、地埋管网等专业规划,进一步修编完善6个建制镇和5个乡集镇总体规划编制,继续完善重点乡镇集镇商贸市场、垃圾填埋场、公厕、排污管网等公共公益设施规划编制;完善村镇规划体系,尽快完成全县新农村示范点及移民安置点规划编制。
(二)加快完善基础设施。
继续以中心城区为主战场,大力实施一批环保生态工程、框架拉动工程、民生保障工程和公共服务工程。
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投入,更强的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力争完成城建投资亿元。
形成“大投入”,项目建设上规模。
狠抓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入,是当前促进我市赶超发展最重要的抓手和推力。
全市务必抢抓机遇,坚持把抓项目、扩投资摆在经济发展的核心位置,继续保持主攻项目的强劲态势,以大项目带动大投入,以大投入拉动大发展,力争年内固定资产投资迈
上亿元大关。
1、(1)启动道德经文化广场和物流园建设。
(2)美化百花公园、玉峡大道景观工程,打造县城景观区、休闲区,提升城市品位。
(3)接通碧玉路至百花路段和玉华路至群玉路段,使城区与工业园区连接互通。
(4)拓宽玉笥北路、元阳路,并搞好绿化、亮化。
(5)启动玉笥路和百花路“白改黑”工程。
(6)继续完善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重点工程。
(三)合理开发房地产。
根据市场需求,适度投放土地,对规划控制土地按需分期分批开发,保持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1、商品房地产项目:年内计划开发商品房面积㎡。
重点是开发府后住宅小区和普正住宅小区,并督促已出让土地加快开发进度。
2、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项目:年内计划开发经济适用住房8套,面积㎡;廉租住房300套,面积㎡。
(四)加强城镇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巩固“三城同创”成果,优化人居环境,实现市场化、全覆盖。
一是完善管理体制。
创新城市管理手段,探索建立负责任、全天候城市监督管理以及数字城管,提升城管实时监测和动态控制能力,积极投入“三城”同创活动,组织开展争创“绿色机关”、“绿色小区”活动,引绿进城,组织实施“万株大树”
工程,完成好省级园林城市的复查评审,并致力推进城镇精细化管理。
完善行政执法部门职能,强化城镇街道、镇对辖区公共公益事业的管理职能,注重物业管理、市场培育与监管,健全业主委员会、楼长、栋长责任制,培育优秀物管企业,加强小区物业管理。
将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提上议事日程。
继续抓好中心城区和县城街景改造、绿化亮化美化,明年中心城区完成青原大道、吉州大道、韶山路街景整治,努力提升城市形象。
鼓励和支持群众参与城镇社区管理,建立“运转高效、监管有力、公众参与、和谐有序”的大城管格局。
二是加强环境综合整治。
大力开展城镇卫生、农贸市场、广告市场、建筑市场、集镇改造、交通秩序和生态卫生环境整治,不断绿化、亮化、美化、净化城镇环境,提升城镇形象。
三是强化执法检查。
加强城建执法监察管理,整治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全面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开发建设项目,大力查处房地产开发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解决好重开发、轻管理的问题,着力推进物业管理。
同时,抓好建设行业的规范约束,坚决打击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着力打造建筑诚信企业。
实施城镇人口倍增计划。
以放活政策为着力点,加快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尤其是中心城区聚集,力争城镇人口实现十年倍增。
为此,要抓紧研究制订中心城区和县市城镇人口
倍增计划,出台鼓励外来人口落户中心城区及县市城镇的激励政策。
要积极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放宽城镇户籍限制,对外来落户人口给予就业、就学、就医同等政策,统一纳入城镇创业培训、就业指导和社会保障体系,吸纳更多农业人口和高素质人才在城镇就业落户,力争明年全市城镇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
四、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推进新型化城镇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集中力量抓好推进新型化城市的各项工作。
2、强化集体决策。
全面建立科学民主的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决策机制,继续完善乡镇(社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人民政府三级规划评审制度,对修建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建筑单体设计方案以及村镇总体规划等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公示,修改通过后逐级报批。
3、推行县级领导挂点制。
筛选一批重点项目,继续实行领导挂重点项目制度,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力加以推进。
坚持推行县级领导联系重点工程和重点乡镇责任制,积极实行重大事项定期会商办理制度、重点项目情况月报制度、城镇工作定期分析制度,对确定的重
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实行定期督查通报。
4、落实考核奖惩。
县委、县政府将推进新型化城镇建设实施情况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和干部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制定考核办法,落实考核奖惩,建立起完善的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评价考核体系,积极稳健地推进新型城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