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粮长制度》评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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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长制度对明初经济的影响

粮长制度对明初经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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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章 编 号 :1 7 — l l 2 1 ) 2 0 5 — 2 6 3 2 1 ( 0 0 — 0 9 0 1 粮 长 制 度 是 明代 为 了增 加 财 政 收 人 。 固 统 治 的 重 要 经 济 措 巩
随他 . 移 .更足 对 逃 避 赋 役 行 为进 行 严 惩 。明初 的 粮 长 制 度 并 不 i 工 . 是 I 韧 才有 , 朗 已有 先 例 , 长 制 度 的 雏 形 汉 唐 时 期 已 经 出现 . J 】 l 前 粮 就 是 乡 里制 度 。 长 、 里 乡长 的主 要 任 务 就 是 “ 植 农 桑 。 驱 赋 役 ” 课 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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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粮长”是怎么成为瘟神岗位的

明朝“粮长”是怎么成为瘟神岗位的

明朝“粮长”是怎么成为瘟神岗位的大狮子大明洪武四年(1371年)九月,明太祖朱元璋颁布了《蠲两浙秋粮诏》,捣鼓出了个“粮长制”。

国家不再派官吏收粮,而把征缴重任交给各村德高望重的村民,是为粮长。

“其中田土多者为粮长,督其乡之赋税。

”粮长制度首先在浙江实施,后来推行全国,成为了明朝的一项重要制度。

朱元璋为什么要搞粮长制呢?他自己在诏书中说得明白,“兼以贪官污吏害民肥己四载于兹,朕深悯焉”。

本来朝廷各种杂税就压得百姓喘不过气,官吏们又借着征粮中饱私囊。

贫苦农民出身的朱元璋,出于爱护百姓的目的,让民间自己收税。

朱元璋以为,大家乡里乡亲的,都是自己人,自己人给自己人收税,不会太为难。

同时搞粮长制还有个好处,就是减少了公务员配额,给国家节省开支。

朱元璋说,原来要养一二十个人才能办好的差事,现在只要两个人,省人又省力。

就这样,粮长制推而广之。

大有油水的明初粮长大概是要产粮大户多承担社会责任的缘由,“田土多者”为粮长,粮长职位落到了地主乡绅的手上。

地主乡绅,本来就是掌握相当社会资源的人,再坐上了粮长,有了征粮的权力,可谓是如虎添翼。

首先可以借着做粮长中饱私囊。

粮长的主要职责是粮税的催征、经收、解运。

粮长先要领到官府的勘合,之后按照要求给里长下达征粮指标,然后里长再把任务布置给甲长,甲长再挨户征粮。

甲长收到粮食之后,再汇总给里长,里长汇总给粮长,粮长清点汇总完成之后,还要负责押运至指定地点,才算完差。

这其中可以通过各种方法巧立名目,营私舞弊,获取暴利。

洪武年间,有个粮长叫邾阿乃,他巧立名目,搞出了一大堆名堂:什么收舡脚米、车脚钱、脱夫钱、造册钱、粮局知房钱等等。

朝廷给他的收税定额只有一万石大米,结果这厮收了三万两千石大米,一万一千一百贯铜钱,多余部分全部进了自己的腰包。

又有嘉定县粮长金仲芳等人,私自附加了十八项税种,捞得盆满钵满。

朱元璋治贪甚严,粮长腐败者,都会剥皮楦草。

但是,在这严刑峻法之下,仍有不少人铤而走险,可以见得其中的油水有多诱人。

明朝粮食赋税制度

明朝粮食赋税制度

明朝粮食赋税制度1. 明朝的粮食赋税制度啊,那可真是复杂得很呐!就好比是一个巨大的谜团,等着我们去解开。

你想想看,农民们辛苦种出来的粮食,要交多少给国家呢?像咱现在,努力工作赚钱交税,那明朝百姓不也一样嘛!2. 嘿,明朝粮食赋税制度可有着大讲究呢!它不就像是一个大棋盘嘛,皇帝、官员、百姓都是棋子,各自有着自己的位置和作用。

咱现在生活多好呀,不用面对那样复杂的制度!3. 你们知道吗,明朝的粮食赋税制度真的太重要啦!这就好像是房子的根基一样,关乎着整个国家的稳定。

要是赋税不合理,那百姓还不得造反呀!想想都觉得惊险呢!4. 哇塞,明朝粮食赋税制度可是个大话题呀!它就如同一条河流,流淌在历史的长河中。

农民们得顺着它的走向来,不然可就麻烦啦。

咱们现在多自由,不用受那些限制!5. 哎呀呀,明朝的粮食赋税制度可是很有门道的哟!就跟走迷宫似的,得小心摸索着前进。

当时的百姓可不容易呀,哪像我们现在这么轻松!6. 嘿哟,明朝粮食赋税制度真不简单呐!好比是一场艰难的游戏,各方都在博弈。

现在我们玩游戏都轻松多了,他们那时候可难多了!7. 你们想想,明朝的粮食赋税制度是不是很神奇呀!就像一个神秘的宝藏,等待着我们去挖掘。

那时候的故事可多了去了,真让人好奇呀!8. 哇哦,明朝粮食赋税制度可是相当关键的呀!就如同一个链条,环环相扣。

要是有一环出了问题,那可不得了。

咱们现在的制度可完善多了呢!9. 哎呀,明朝的粮食赋税制度真的很值得研究呢!它仿佛是一本厚厚的书,每一页都写满了故事。

现在我们有这么多资料可以查阅,他们那时候可没这么方便呀!10. 明朝的粮食赋税制度呀,那可是历史的一部分呐!它就像一个标志,见证了那个时代的兴衰。

我们能从中学到好多东西呢,不是吗?我的观点结论:明朝粮食赋税制度是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了解明朝社会有着关键作用,我们应该深入研究和探讨。

学年论文——浅论明代粮食仓储制度——田未来[1][1][1]

学年论文——浅论明代粮食仓储制度——田未来[1][1][1]

浅论明代粮食仓储制度( 2009级历史专业田未来09020126 )【摘要】“国家大本,食足为先。

”粮食储备问题关系国计民生,历史上各朝各代无不把它摆在治国安邦的重要位置。

明朝亦不例外,针对明代粮仓的类型,储粮的来源及管理,仓储粮的用途来浅论明代粮食仓储制度,以便深入了解这种对明朝统治发挥过积极作用的粮食仓储制度,并进一步浅论此制度逐步损弛的原因和带来的消极影响,给予后世统治重要启示。

【关键词】明代;粮食仓储制度;启示近来,研究我国古代粮食仓储制度的论文较多,而大多是根据其类型、管理体制、作用等某一方面进行详细研究。

本文将从整体出发,浅论明代粮食仓储制度,这其中包含粮仓类型、管理体制、作用以及逐步损弛的原因等。

据史料记载,建仓储粮为历代王朝所高度重视,仓储也被视为“天下之大命”。

明代借鉴和汲取了以往的许多经验和措施,对建仓储粮的制度作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粮食仓储制度。

明代粮储仓类型多样,数量较多,从中央到地方,从皇室、藩王到各级地方官吏,对粮储仓的依赖性较强。

对此,中央对国家和地方粮仓进行了较强的控制,对储粮的来源及粮仓的管理方面进行了明显的改善,使其在平抑物价、调控市场、赈灾备荒、安民固本、供养军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从宣德以来,这一粮食仓储制度逐步损弛,给明朝统治、百姓生产生活等多方面带来了消极影响。

如何以史为鉴,解决好关乎民生和国家稳定与发展的储粮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给予后世统治深刻启示。

一、明代建仓储粮及粮仓的类型明代统治者借鉴并改善以往历代王朝建仓储粮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制定和推行了粮食仓储制度,并充分运用漕运措施和管理措施来保证这一制度的正常运行。

明代粮仓有京仓、通仓、徐州仓、淮安仓、临安仓、德州仓、天津仓、常平仓等,就类型而言,可以分为预备仓、水次仓、社仓、济农仓和王府仓。

1、预备仓这里的预备仓又可以分为受中央政府控制的用作军队饷粮、官僚禄米、王室享用粮的储备仓和各地方州府设立的以振凶荒的预备仓。

粮长制度名词解释

粮长制度名词解释

粮长制度名词解释
粮长制,是中国明代在各州县设置的由粮长负责征解税粮的制度。

始创于大明洪武四年(1371年)。

起初是指定一些大户人家负责征
收粮食,并押送进京。

后来由于成本大,大户人家纷纷退出,强迫一些贫穷人家负责。

梁方仲先生认为,粮长制大概实行于明帝国三分之二的省份和地区。

其法,每州县按征收粮额分为若干粮区,区设粮长。

最初粮长先在粮区内纳粮最多之大户中公推。

后为政府指派。

行粮长制的目的,在于杜绝官吏之侵渔,便于民户就地交纳,以保证税收。

明初,还具有基层政治首领的职能,职权为率同里长丈量土地、编造鱼鳞图册及黄册、劝导农民耕种生产、检举逃避税粮人户、呈报灾荒和蠲免事宜、揭发不法官吏和地方顽民等。

有的还兼掌听讼理狱之权。

后粮长职权仅限于税粮的征解。

中叶以后名额增多,职权减轻,并改为轮充制。

因受益日减,大户多不愿充任,于是强迫贫穷下户担任,始正式成为人民对政府的职役之一,是一种沉重的负担。

清初仍在个别地区存留此职。

明代粮长制度(校补本)

明代粮长制度(校补本)

明代粮长制度(校补本)
1 明代粮长制度
明朝在中国历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享有百年明朝的美誉。

明朝在机构设置、经济发展、社会政治动乱等方面都有着它自己独特
的见解。

其中由明朝建立的粮长制度是其重要的一个内容。

2 粮长制度体系
明代粮长制度由中央制定,地方粮政则由大臣任命和落实。


政官员包括总粮政、副粮政和粮队官员,他们的组织与实施都有明确
的职权范围,从保税、收税、收粮、运粮到粮食流通等环节都受到严
格管理。

明朝对粮政官员的官履责任进行了强制性的落实,使得统一
的管理原则得到得到更加彻底的落实和执行,国家粮食制度也得到了
加强。

3 粮长制度的作用
粮长制度通过削减地方粮政官员的滥用权利,有效的降低了政
府腐败和经济浪费。

粮长制度规定,地方人口统计数必须劳动力繁重,凡是地方官员无论修筑水渠或粮仓,或执行其他责任,都应受到法律
的惩罚。

在这种形式下,地方官员的滥用权力和暴力问题,以及政府
腐败的现象得以有效的遏制。

明朝的统治稳定了,财政收入不断增加,国家财政也得以保持良好的状态。

4 理念创新作用
明朝粮长制度同时创造出了一种新的领导原则。

明朝建立了一种中央统治和地方自治的统一体系,采用合理的奖惩机制和清明的法治精神,把有效的司法管理贯穿于粮政事务的管理之中,从而促进了君臣和百姓的合理关系,使得社会稳定而友善。

总之,明代粮长制度是对中国古代经济秩序的重要一步,它的建立与实施提高了政府机构的管理能力,强化了国家经济秩序,改善了社会环境和公民福利,促进了当时经济科技文化蓬勃发展,起到了重要的社会意义。

明代粮长雏形再论

明代粮长雏形再论
征粮 里 长相关 联 , 一种 与朋 充粮 长制 相通 的佥 役 “ 办法 ,早在 粮 长制正 式施 行十 年之 前 已在 浙东 金
收 稿 日期 : 0 6—0 20 4—1 7
宋濂是这样记载的 : 辛丑 ( “ 元至正二十一年 、 宋
龙 风六 年 ) , 胡公 江 南行 巾 书省 参知政 事 , 夏 拜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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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代 粮 长 雏 形 再 论
陈恩虎
( 湖学院 历史系 , 巢 安徽 巢湖 2 8 0 ) 3 0 0

要 : 长 制 度 是 明 代 田 赋 制 度 一 项 重 要 而特 殊 的 内 蓉 , 粮 明代 粮 长 制 的雏 形 与 王 恺 在金 华 实行 的 里长 征
粮 制以及 明初 江南富户征 调都没有 直接 关 系。从承 役方式 、 能和催 粮数额等 方面 采看 , 职 明初 江南地方里长与
其后的粮 长具 有相通之处 , 应是 明代粮 长的雏形 。明代的粮 长制度 正如明代 的黄册制度 一样 , 其历史渊源可追
溯元代浙 西等江南地 区的相 关赋役 制度。
关键词 : 明朝 ; 长 ; 形 粮 雏
中图分 类号 :3 90 F 2 .
文献标识 码 : A
文章 编号 :0 3— 14 2 0 )3—07 10 2 3 ( 0 6 0 0 2—0 3
粮长制 度是 明代 田赋制度一项重要 而特殊 的内容 ,是由民收民解而建立起来 的一种委托 、 代办 田赋的办法 。 明代粮长制 , … 始设于洪武
输官府 ’ 。直接让富民承担赋役 、转送官府 的办

明朝粮仓制度

明朝粮仓制度

明朝粮仓制度一、明代粮仓仓储制度的建立是时代经验和自身国情的结合1、历代粮食储存制度提供了丰富的经验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文明,我国人民深刻知道粮食的来之不易及其重要作用,最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就已经开始出现了粮食存储的思想。

当时担任齐国国相的管仲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不务地利,则仓粮不盈,积于不竭之仓。

”深刻表明了建立粮食存储制度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

秦朝建立后,在原先较为粗糙的粮食存储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一种粮食管理的交接制度。

也就是说,在上一任仓储管理人员离开之前,新一任管理人员必须对仓储内的情况进行调查和汇报,如果有不对劲的地方则需要立即向上级汇报。

这一制度实行之后,将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大大加强,再加上秦朝的严密律法,无疑使粮食管理变得颇具成效。

到了汉朝,它在粮食登记和粮食存储方面又做出了两个创新。

汉朝政府当时专门制定了侩籍制度,在加强了对全国粮仓管理的同时,也成为了官吏考核的重要凭仗,有利于推动社会发展。

而在存储方面,汉朝政府则命令粮仓大门需要由县府官吏亲自封印,其目的就是防止粮食的外泄。

唐朝后,当时已经大致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较为全面的粮食管理体系,对全国粮食的出纳也有了更为详细严密的记录。

宋朝时还发明了一种名为卡片账的东西,其作用也是加强对粮仓粮食的纪录。

因此,到了明朝之时,已经有着太多的先例和经验可供其借鉴,使其形成较为完备的粮食仓储制度。

2、明朝本身的国情需要其大范围建设粮仓虽然明朝的灭亡与我国封建历史上的其他王朝几乎并无太大区别,都是在内部起义和外地的压迫下,再加上自身政体已经陷入僵化、难以逆转的地步,最终在不堪重负之下走向灭亡。

但是,自然灾害却在这个过程当中起到了一个非常猛烈的催化作用。

纵观明朝存在的两百多年间,其中一共发生了大小灾害多达近四千次,尤以旱涝这种能够对民生和土地造成大规模破坏的灾害最多。

更巧合的是,到了明朝末年,自然灾害的频次更是持续增加,几乎从未间断过。

虽然明朝灭亡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自身在末年的腐败,但如此频繁的自然灾害,无疑在这一过程当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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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粮长制度》评介
文章解读了我国著名经济史专家梁方仲的《明代粮长制度》。

首先介绍了全書梗概:粮长制的历史渊源及其设立目的,粮长的职务和特权,粮长的演变。

分析了该书的特点:史料翔实,大胆引用历史学以外学科的方法,视野宏大。

认为该书阐述了明朝经济的发展脉络,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小生产者社会经济地位的变迁,商人资本及其经营的发达,农产品和手工制造品的商品化程度以及货币权力逐渐增长,借此说明了明中叶以后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面貌。

标签:粮长;《明代粮长制度》;梁方仲
梁方仲先生(1908—1970年)是我国著名的经济史专家。

他毕生致力于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和教学工作,研究方向主要为明清经济史。

对于梁方仲的生平事迹,汤明檖早有专文论述。

仅就此书而言,该书的始发行于1956年。

2001年7月,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再版。

《明代粮长制度》一书分为四章。

该书虽以粮长这一群体的兴衰发展贯穿于全书,但背后却蕴含了明代经济的发展变化。

内容丰富,史料翔实。

一、全书梗概
第一章,粮长制的历史渊源及其设立目的。

有关粮长制的历史渊源,作者认为可追溯到秦代。

从秦代的公职人员“乡官”到两宋的保正、户长以及元代的村社编制,这些人身上多少都有着粮长的部分职能,但不成体系。

至元末明初,粮长制的雏形才真正形成。

最早推行粮长制度的地方是浙东金华县。

而此时的里长也就是后来粮长的前身。

明初,朱元璋听从郑沂的建议,由民户佥取税粮较多者,主持供应官物递运的船只。

这种方式即后来粮长解运职责。

其后粮税征收的任务也分派给了这群供应船只的粮多之户,这样一来粮长的最主要任务征收、解运就已经形成。

至洪武四年(1371年)九月,粮长设立。

关于设立粮长的目的,方仲先生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说明。

第一,免除吏胥的侵吞。

朱元璋自小深受吏胥之害,建立明朝后更是加强了对于地方官吏的管制,设置粮长一职则可视为其治吏之法。

第二,取缔缔揽纳户。

揽纳户多为投机的无赖,对于征粮的亏空中饱,朝廷多无法追赔损失。

粮长的设置,虽亦有从中取利之人,但是他们便于政府的控制。

第三,利便官民。

这方面特指征收手续的简便。

第四。

争取地主阶级的支持。

朱元璋对待富人有软硬两种手段,一是高压防范政策,如迁富民于濠州,打压富首沈万三等。

二是笼络政策,如授予富民官职,大开士族入仕之途。

粮长在解运的过程中可以面谕皇帝,而且如果回答得体,见解独到,就会直接被皇帝指派为官。

第二章,粮长的职务和特权。

明代的田赋分为夏麦和秋米两部分。

粮长的首要任务就是负责征收秋粮。

就其工作而言则分为催征、经收和解运。

作者对粮长征运粮税过程论述的十分详细。

概括而言,即每年七月二十日以里赴京面听皇上宣谕,领取勘合回乡催办税粮。

征收完毕,由粮长带领,里长督并甲首,甲首催征人户,运载粮米。

然后粮长清点数量是否足够,最后由里长带领运粮人户起运。

等粮食运到指定的地点之后,由仓库在勘合上填写并盖印证明其粮数已交足——这就是”通关”。

最后,粮长便缴上内府户科代表,再赴户部注销。

在此过程中,初期粮长还可以进京活动,谋得一官半职,参加官僚集团。

其次,作者还论述了粮长的附带的任务和法外特权。

粮长附有劝导教化百姓及检举不法官吏和“顽民”的任务。

这样的附带权利,使得粮长俨然成了地方一个隐形的“权威人物”,对于百官的监督,更是让他们成为了皇帝的“眼线”。

身负皇命,检民察官,粮长几乎可以和地方官员分庭抗礼了。

有些地方的粮长有听理讼狱的司法权力。

第三,对于粮长所享有的法定特权,最主要的就是粮长杂犯自死刑以至流、徙,皆得纳款赎罪。

由此看出,握有处理地方事务的“隐权力”又兼具法外特权的粮长俨然成为地方社会不容忽视的一部分。

第三章,粮长的演变。

在这一章中,首先,作者对于以往史料中两点错误做出了辨正。

第一,粮长制度并不是通行全国。

而是最多还不到全国总数的2/3,且都是田赋收入最多的省份,贫瘠或边远的省份,如两广和云南仅占全国总额6.48%的地区是不设立粮长的。

第二,“每粮一万石设粮长一名”的记载有误。

他认为这仅仅是一个大概的约计的数目,并且这个数字似乎仅适合于像苏、松、常、嘉、湖等一类税粮特丰的府县,一般的府是远不逮此数的。

其次,就是针对编签粮长的选用演变,书中也做了说明。

从明初多由乡里推选,再由周县政府加以委任,到朋充盛行,推选的意味完全消失后,便纯粹由州县派定。

总的说来,粮长的任期是从长到短,粮长的职务也逐渐分散,人数的增加导致的是粮长逐渐的“失宠”直至最后,竟成为痛苦的差役。

质言之,权力削弱,在官僚体系中被逐渐排斥,由皇帝给“大面子”到后来成为吏部官员的“小面子”,粮长不禁要感叹“今时不同往日了”。

第四章,粮长的危害及明朝资本主义发展。

粮长危害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梁徇私舞弊,征多解少。

自永乐之后,粮长手中控制了更多的粮食,商品经济的发展,粮长便运用这批粮食作资本,经商取利。

其二,粮长买通地方长官及胥吏以后,便可以包打官司,捏报小户欠赋,为所欲为了。

后者是特权衍生出的弊端。

作者对于明代资本主义经济的论述。

梁著中写道:“正德初年以后,中国的封建主义经济已发展到了一个更为成熟的阶段。

发生的种种情况,是以前历史上所没有的。

”从手工业者到农民再到市民和商人。

货币在经济生活中的影响越来大,商业和商业资本有了“一马当先”的迅速发展。

他认为,此时的资本主义经济是“虚有其表、外强中干的,是一种畸形的发展。

因为它并未建筑在农业和手工业相适应的基础上。

”究其原因,盖有两端:统治阶层的消费刺激了经济的虚假繁荣和银两、银元势力的抬头及国际贸易之不等价交换。

对于明代资本主义经济的论断,也当可看作是先生对其著《一条鞭法》中对于明代如何在既定的社会经济结构下引起结构本身变化问题的答复。

二、本书的特点
首先,史料翔实。

《明代粮长制度》一书,是既有细密的考证,又有宏观的概括。

这与先生“视野宏阔,细密扎实”的治史风格有着密切的关系。

从书中每章后注释中可以看出先生对于史料的重视。

再细化之,该书所引用的史料不仅有学界常用到的《明实录》、《明会典》以及《大诰》等法律条例还有皇帝诏令、地方
志、个人文集、笔记等珍贵的史料。

书中对于史料的见解,可见功力。

其次,大胆引用历史学以外学科的方法。

這一点体现的最明显的就是先生书中的四个数据表。

如第一个表,作者根据《明会典》所作而成,对于表的分析中,先生论证了粮长并未全国通行,多是纳粮数多的地区设立。

其后数表则主要针对明代田赋收入及土地数量而作。

其目的是为了论证明代土地虽多但相对集中于地主手中。

以此来论证明代后期商业超过农业实为空穴来风。

这和先生具有经济学知识的功底是分不开的。

第三,视野宏大。

这一方面主要体现在方仲先生对于明代资本主义经济虚假繁荣的论断。

对于明清经济的发展,至今仍然是学者们讨论的热门话题。

明代粮长制度,现今也是学者们研究明清地方基层组织中所避不开的研究题目。

这本著作的价值,经历了半个世纪以后能够重新得到认识,说明其代表的,是中国史学发展的一个具有前瞻性的方向。

最后,书中写道,粮长制度后传入日本,但是并未做详细说明,不免有些遗憾。

笔者认为,粮长制度在明代如此受到朝廷的重视,而且粮长制度也并没有因为取消地方粮长一职而消失殆尽。

影响如此深远,而方仲先生主要论述的是明代的粮长,那么传入日本的粮长制度究竟是个什么形式,其粮长的地位和职能是否与中国不同?这些问题至今没有定论,有待学者进一步探究。

三、结束语
作为华南学派的开创者之一,梁方仲先生的治史思想以及其对经济史研究所做出的突出成就,都是后来学者学习的榜样。

《明代粮长制度》是方仲先生经过五次易稿而成,有学者称:“粮长制度一书始于30年代中期,前后20年成书。

”由此可见,先生在本书中所付诸的巨大艰辛。

田赋制度既是先生治史的切入点也是先生毕生所关注的问题。

书中通过对粮长制度的论述,为学界打开了一扇通往明代基础经济结构的大门,有待后来学者继承先生之治史遗风,继续深入探究这一领域的相关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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