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之建议撤消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乡镇机构改革面临问题及建议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题目乡镇机构改革面临问题与建议姓名吝盟教育层次 _____ 本科__ __ _ 学号 1413001267186 省级电大_____河北电大_____专业分校 ___邯郸电大_____ 指导教师教学点 ___ 馆陶电大______摘要: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农村经济一体化要求日益突出.但目前我国实行的条块分割、相互封闭的乡(镇)村管理体制,客观上制约了农村大市场的统一管理和规划,人国地阻碍了区域之间、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的横向联系和紧密协作,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协调、健康、迅速发展。
因此,探讨我国目前乡(镇)村管理制中存在的问题,改革和完善乡(镇)村管理体制,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关键词: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建议:目录一、乡镇体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3二、对乡镇体制改革的建议-——-—-—-—-—-—-—-——--6一、目前我国乡(镇)村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对农村乡(镇)村管理体制进行了大的调整。
由过去的“政社合一"的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高度集中的垂直管理体制改变为“政社分设”的乡、村、组的相对独立和集中的管理体制。
改变了过去政企不分的状况,自治权力在基层政权体系中的比重日益增加,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也得到了加强。
但是,从目前乡(镇)村管理体制的运行情况看,乡(镇)村管理机构职责不清,关系未理顺的现象仍然存在。
尤其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迈进,暴露出许多新的问题和矛盾,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一)条块分割的乡镇管理体制与乡镇政府行政效率的要求不相适应.乡镇政府,作为国家在农村最基层的一级政权,承担着管理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各项事务等繁重任务。
繁重的任务客观上要求行政的高效率运转。
但由于现行条块分割的乡镇管理体制,乡镇政权的职能受到了严重的削弱,行政管理很难实现高效运作。
关于机构撤销和注销登记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机构撤销和注销登记的意见和建议干这行这么久,今天分享点关于机构撤销和注销登记的经验。
我觉得首先得搞清楚机构撤销和注销登记可不是一回事儿。
机构撤销呢,有可能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政府部门的要求啦,或者是自身经营不下去了内部决定撤掉。
注销登记这个更复杂点儿。
就像我之前处理的一个小公司的事儿,他们以为只要不经营了就不用管了,这可大错特错啊!你不做注销登记,那后续的麻烦事儿可多着呢。
我感觉最头疼的就是资料准备。
你得把这个机构所有的证照啦、账目啦,一系列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准备好。
比如说那个机构之前办了好多许可证,每个许可证对应的注销要求还不一样。
我之前有个客户,是做餐饮的机构要注销,光那个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注销材料整理就耗了好长时间,一会儿缺这个一会儿缺那个。
哦对了还有,要注销还得确保你的税务没问题。
之前一家机构就因为之前的税收没交清,一直卡在注销登记这,跑了好多趟税务局。
我觉得在开始注销之前,就应该把账目梳理清楚,该补的税都补上,千万别心存侥幸。
还有人员方面,如果有员工的话,劳动合同要妥善处理。
我遇到一个机构,员工的工资还有一些纠纷没解决,这就直接影响到注销登记的推进。
我觉得另外一个容易忽视的点就是公告。
注销登记很多时候要求在规定的媒体或者平台进行公告,以告知相关利益人吧。
这个公告的内容也得好好写,之前一个机构写得模棱两可的,引来不少不必要的麻烦。
但是我这个经验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毕竟不同地区、不同性质的机构可能还是会有些细微差别的。
要是你真的不太确定,我感觉你可以去当地的政务服务大厅,找专门管这块的窗口咨询一下。
他们那儿通常会有一些小册子之类的参考资料,这就是比较官方的参考嘛。
还有就是你可以多问问同行,说不定他们已经有过类似的经历。
我之前就经常跟同行互相交流,互相提醒哪容易踩坑。
不过呢,同行的经验有时候也不一定完全适用,毕竟每个机构的具体情况又不完全相同。
总的来说,想要顺利进行机构撤销和注销登记,就得提前准备,小心谨慎,多问问多查查资料。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历史沿革情况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历史沿革情况1954年11月—1970年6月机构名称: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置时间:1954年依据: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说明:1、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负责掌管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第八办公室,负责掌管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
2、1959年6月,国务院召开了全体会议第九十次会议,决定调整国务院办公机构。
鉴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任务已基本完成,国务院决定撤销第八办公室,将其掌管的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改由国务院财贸办公室掌管。
3、1970年6月,中共中央批准将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并入商业部。
1978年9月—1982年8月机构名称: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设置时间:1978年依据:《关于成立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通知》主要职能:保卫社会主义公有制,维护国家计划,保护正当的经营活动,打击资本主义势力,防止资本主义倾向的发展。
说明:1978年,经党中央批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务院财贸小组代管。
1982年8月—1988年4月机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关于批准国务院直属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决议》(1982)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法律、法令,研究拟定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对工商企业实行经济监督,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生产,活跃流通,保证国家计划的实现。
说明:1982年,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改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88年4月—1993年3月机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置时间:1988年依据:《国务院确定行政机构设置》(1988)主要职能:是国务院经济监督管理部门,也是行政执法机关,其主要职能为:1、依法确定各类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的合法地位。
2、监督管理或参与监督管理市场上的各种经济活动,检查处理经济违法违章行为,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证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健康发展。
机构改革存在问题与意见建议

机构改革存在问题与意见建议机构改革是国家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有效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是现代化治理的必然要求。
然而,在实施机构改革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问题,需要及时发现和解决。
下面我将就机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机构改革存在的问题:1. 划分权限不清:在机构改革中,有些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不明确,导致行政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下降,甚至出现行政冲突的情况。
2. 人事调整不合理:在机构改革中,有些部门对人事调整处理不当,导致员工的工作稳定性受到影响,影响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
3. 经费分配不合理: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有些部门经费分配不合理,造成资源浪费和效益低下的情况。
4. 沟通不畅:在机构改革中,沟通不畅,信息传递不及时、不准确,影响了决策的效率和正确性。
5. 资源整合不到位:在机构改革中,有些部门在资源整合方面不够到位,造成资源的重复利用和浪费,影响了行政效率。
6. 制度不健全:在机构改革中,有些部门的制度不健全,导致了职能混乱、权责不清等问题。
二、意见建议:1.明确职责划分:在进行机构改革时,应当明确每个部门的职责划分,避免出现行政领域的交叉和重叠,提高行政效率。
2.合理调整人事编制:在机构改革中,应当合理调整人事编制,妥善处理员工的调整问题,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
3.科学合理分配经费:在机构改革时,应当科学合理地分配经费,避免资源的浪费和效益的低下,提高财务资源的利用效率。
4.加强沟通协调:在机构改革中,应当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达,提高决策的效率和正确性。
5.优化资源整合:在机构改革中,应当优化资源的整合,避免资源的重复利用和浪费,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行政效率。
6.健全制度建设:在机构改革中,应当健全各个部门的制度建设,明确职责和权限,避免权责不清、职能混乱等问题的发生。
总之,机构改革是一个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各级相关部门和部门精心策划和科学实施,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
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影响及建议

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影响及建议一、现行两项行政审批项目的业务准入条件及监管约束措施2004年,《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发布了涉及方面的两项行政许可项目,即由人民银行、财政部实施的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以下简称“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以及由人民银行及其有关分支行实施的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以下简称“代理支库审批”)。
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地方集中支付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9〕385号,以下简称《地方代理银行资格认定通知》)将地方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交给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2012年,《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又将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的审批部门减少仅保留人民银行。
十多年来,通过设定准入条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程序和事后监督检查,促进了商业银行代理业务的规范化发展。
(一)代理支库方面关于准入条件的规定。
2001年,《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第1号)明确代理支库原则上应设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并要求申请人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承诺获准代理后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设置工作机构。
2005年,《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工作规程(暂行)》(银发〔2005〕89号)将申请人范围放宽到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内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信用社。
关于监管约束措施。
根据《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应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人民银行依法对代理支库实施垂直管理,行使管理权。
二是对代理行在办理业务中的违法、违规问题,由上一级人民银行按本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并对存在本办法中所列5方面情形之一的代理行,提出警告、要求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其代理资格,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领导的责任,行使检查处罚权。
企业机构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企业机构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企业机构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1.引言企业机构改革是指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和提高企业效能而对现有组织架构进行的重组和调整。
然而,在企业机构改革过程中,往往会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企业机构改革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2.企业机构改革存在的问题2.1 缺乏明确的目标和规划企业机构改革往往缺乏明确的目标和详细的规划。
在缺乏目标的情况下进行改革,可能会导致改革过程中的混乱和不稳定,进而影响企业的运营和发展。
2.2 决策过程不透明在企业机构改革中,决策过程往往不够透明。
决策者可能会忽视员工的意见和反馈,导致改革方案缺乏科学性和可行性。
这种不透明的决策过程会降低员工的积极性和归属感,可能导致改革失败。
2.3 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协调企业机构改革涉及到各个部门和单位的协同合作,而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往往会导致信息不对称和合作不顺畅。
这会使改革过程变得复杂和艰难,容易导致决策偏离初衷,以及资源浪费。
2.4 抵触情绪和抵抗力大企业机构改革可能会引发员工的抵触情绪和抵抗力。
这主要是因为改革带来的变革对员工的职位、责任和利益产生影响,使得一些员工对改革持怀疑和消极的态度。
这种抵触情绪和抵抗力会阻碍改革的顺利进行。
3.建议3.1 设定明确的改革目标和规划企业机构改革前应该制定明确的改革目标和详细的规划,并与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解释。
通过明确的目标和规划,可以使改革过程更加有序和稳定。
3.2 加强决策的透明度和民主性在企业机构改革过程中,应该加强决策的透明度和民主性。
鼓励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员工的意见纳入到决策中。
这样可以提高员工对改革的参与度和支持度,有助于改革的顺利进行。
3.3 加强沟通与协调在企业机构改革中,要加强沟通和协调。
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确保信息的传递和反馈。
加强不同部门和单位之间的交流和协作,推动改革的顺利进行。
3.4 关注员工的心理需求和培训在企业机构改革中,要关注员工的心理需求和培训。
工商管理体制的历史和改革

工商管理体制的历史和改革工商管理体制的历史和改革摘要: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在我国市场体制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本文主要研究工商行政管理体制的历史和改革。
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党和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大决策,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
30年来,工商行政管理与国家改革进程同步,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不断发展。
关键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建立和演变、工商行政管理体制由分级管理到垂直管理的演变、工商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内容(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建立与演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并没有设立专门的工商行政管理局。
1949年10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下设私营企业局,主要管理私营工商业。
中央私营企业局和中央外资企业局以及各地先后成立的“工商局”,在1949—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期间,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监管私营、个体工商户和外资企业,没收官僚资本,废除帝国主义在华特权,扶持濒临困境的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恢复生产经营,组织物资交流,平抑市场价格,保证经济的恢复与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195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央私营局与外资企业局合并为“中央行政管理局”为政务院直属。
1954年,政务院改为国务院,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成为国务院的直属局。
其主要任务是:按照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加强对私营工商企业的行政管理,对它们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调整公私关系,通过国家资本主义道路对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并负责工商企业登记、个体工商业登记、商标注册、度量衡管理、发明审定等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后,各地工商局也先后将对国营商业领导、管理的任务交给商业局,改称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国开始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这种经济体制,主要用指令性计划直接控制社会经济活动与企业经济行为。
这种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对于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建设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加速工业化进程等起了很大作用,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排斥商品经济、排斥市场监管,使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仅局限在管理农村集市贸易上,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被削弱,许多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被撤销、合并。
试论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影响与对策

党 的 十八大 报告 提 出 . 要 按照 建立 中国特 色行 政
部 门需 要适 应行 政体制 改 革要求 , 加 快推 进职 能转 变 步伐 。 加快 建设 服务 型政府 。
适应 政府职 能转变 的基本要求 。 加 快 工 商 行 政
体 制 目标 。 建设 职 能科 学 、 结构 优 化 、 廉洁高效 、 人 民
加大 职 能宣传 , 取信 于 民 , 服 务于 民 ; 在 处理 与其 他部
门关 系层 面 . 要 充 分认识 到 现阶段 各相 关部 门的优 势
经 济 环境 , 政 治环 境 , 文化 、 民族 、 宗教环境 , 法 律 环 境, 信 息 技术 环境 , 国际环境 等 。一般 来 说 , 各种 环 境
济 秩序 。 完 成工 商行 政管 理 的光荣任 务与 使命 。
责任编辑: 吴 凡
十 团工 商管理轩完 0 7
贯 彻 落 实十 八大 精 神
关系 , 将 不该 由政府 管 理 的市 场 事务 、 社 会 事 务从 政
府 职能 中剥 离 出来 , 交 由市场 、 企业 和社会 组 织管 理 .
要 梳理 相 关 法律 、 法规 , 完善 法 律 体 系 ; 在科技层面 , 要 充分 注 重 管 理技 术 的 信 息化 , 利用 、 开 发新 的技 术 和 手段 , 完 善信息 工 商和信 用 工商 的建 设 。研 究 由于 技 术发 展 引 起 的新 的市 场 变化 , 如 电子 商 城 、 网络 交 易、 移动 支 付等新 兴 业态 和交 易手 段 ; 在舆 论层 面 ,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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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 彻 落 实十 八 大 精 神
试论 新一轮行政体 制 改革 对 策 对工商行政 管理部 门 的影 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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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撤消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机构改革民间设想之一作者:有为而治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政治文明建设也越来越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以人为本”体现着社会对人的尊重、对道德和法律的尊重;“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已经被各级政府所普遍接受。
然而,目前作为拥有60万在编人员的全国工商管理系统,其无论是对个体工商业户的收费,还是对企业的日常行政管理,都无法完全符合新时代的法制精神,国家赋予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职责,有的因和其他执法部门交叉,形成有利益就争,无利益就逃避的尴尬局面;有些毫无意义的管理已经阻碍了当前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和谐发展。
有鉴于此,我们建议国家应该尽快撤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其理由如下:一、工商行政管理局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已经严重不适应法制环境下的市场经济我国经济的市场化水平已经处于世界的前列,目前除通信、供电、金融等一些“国”字号垄断的领域外,基本上都实行了市场化,而市场化的经济干吗还需要政府指手画脚,政府长期以来对他们的管理真的是有效吗?大家不妨再回过头来看看,政府最有计划的时候,国家处于全面的短缺经济时代;“双轨制”时代让很多官家成为了富翁;市场化程度很高的当今,才使得商品极为丰富,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
“工商行政管理”一词本身就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该机构成立的初衷,就是国家为了建立遏制市场经济发展的工具。
计划经济条件下,每个经济组织都必须有一个婆婆,也就是各类主管局、委、办,而个体经营者被国家指定的婆婆就是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如今,企业的婆婆已经分别死亡了,而个体经营者的婆婆却依然健在,而且还愈加行使着自己不一定合法的权利。
我们的政府应该崇尚“无为而治”的理念,尽可能地避免把自己摆在管理者的位置上,只要不对社会产生危害的行为,我们的政府就没有必要去管理,以给老百姓营造更加宽松的社会环境。
政府管理市场,远不如让市场自身调节来得科学。
目前的中国是世界最大的假冒伪劣商品制造中心,我们随处可以接触到的假冒伪劣产品正在一些工商管理所的门前大量批发,给大众带来的是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只知收费而不去管理的印象,使管理者的诚信度受到损害。
作为一个以被管理者提供费用养活自己的执法部门,怎么可能不在收费和管理之间权衡呢,在这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实扮演着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角色,这样的管理当然无法做到公正了。
再说,我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这几十万大军,一年组织查处的垄断、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合同欺诈案件,和这么多人的物质消耗能成正比吗?以“经济卫士”自称是否有点言过其实?耐人寻味的是,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要说“作用”最大的时候,应该算是改革开放之初了,那时候的“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真的打击过很多小商小贩,最典型的要数芜湖市的“傻子瓜子”创始人年广久了,要不是邓小平先生数次提到他,恐怕他还要在牢里多待一些日子呢。
有人戏称,工商行政管理越薄弱的地方,其民营经济发展也就越快,反之亦然。
二、对个体工商业户的收费有政府歧视的嫌疑,并使该系统人员数量急剧膨胀去年,全国人大决定五年内在全国取消农业税。
一年后,已经有25个省市自治区取消了农业税,明年全国将不再有农业税,这体现了国家对农民的尊重。
目前的工商管理费收取的对象是个体工商业户,而作为有着一定实力的法人则不需要交纳该项费用,这种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岐视政策的执行,阻碍着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也损坏了工商的形象,耗去了基层大部分的精力,使得工商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能。
国家应如取消农业税一样尽快取消工商管理费,以充分体现个体工商业户在经营活动中所享有的平等地位。
其实,作为个体工商业户,一般经营规模较小,绝大多数处于养家糊口的阶段,在社会中一般处于弱势群体,在收费的合法性都受到百姓质疑的情况下收取他们的管理费,往往容易引起对抗性的矛盾,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目前,个体工商业户如果月营业额达不到一定的标准,就连被老百姓说了几千年的“皇粮国税”都不需要缴纳了,这一措施在为千千万万个体户减轻负担的同时,也降低了税务部门的征收成本,是政府和个体经营者双赢的举措。
而个体工商业户还要按照不低的比例上缴工商行政管理费,不知道国家有关部门是如何考虑的,征收税款和收取管理费,哪一样更能让百姓接受是不言而喻的事情。
三、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一些无效管理,已阻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最为典型的要数对工商注册的管理了。
一些中小企业的经营范围,如果不是需要有严格准入制度的行业,只要不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领域,为什么需要国家职能部门批准?如果对一些经营小商品的行业不进行工商注册,他们会对社会构成什么危害呢?如果一个专门修理皮鞋的作坊,顺带卖一些鞋垫、鞋油之类的,如果注册的经营范围中没有销售这一项,对社会会带来危害吗?一些具有较先进管理理念的国家,大部分企业是不需要到工商注册、审批、登记的,有的可以在商会注册,有的是在法院注册,都是简单的注册;很多中小企业不用登记,普遍实行备案制;个体经营者作为自由职业者,劳动是自由的,根本不用登记,。
而我国实行的是普遍登记制度,不论你是限制性发展行业、需要有严格准入标准的特种行业还是个体工商业户,都要进行注册登记。
这样,一方面加大了工商系统自身的工作量,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也扩大了收费的需求,形成了一种恶性的循环;另一方面这种普遍准入制度极大地限制了劳动和创业的自由,阻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
四、与其他部门重叠的职能,应让位于更有权威性的部门职责的重叠,是导致政府部门之间相互扯皮的一大根源,有利益的事情大家抢着去管,没有利益的事情又相互推诿,这已经严重地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和其他部门职责重叠的最多,而这些部门却一般都有着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较之工商管理系统的条例显然更具有权威性。
(一)商标的注册和管理应该划归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和专利具有极为相似的功能,均应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
而今,国家知识产权局却只负责专利权的审批,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商标权的审批让给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去负责,这不能不说明我国政府对商标权的不够重视。
(二)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份内事目前,我国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的职责实行的是分段管理办法,即质监部门负责生产领域,而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
我不理解国家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这样来划分职责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作为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执行着《中国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着较强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能,而国家愣是不想充分发挥该部门的作用,非得让他们把自己的职责让一半给那个不够专业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去查处。
我不知道会不会有哪一天我国会把刑事案件也以昼夜划的标准分段让公安和哪个部门分别侦破。
(三)交易管理职能应该转移给商务管理部门对于市场竞争、公平交易等行为的监督,查处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应该由商务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即将出台的《反垄断法》负责管理,国家没有必要在商务部以外还要设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局,要么就应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行使商务部的权力。
(四)传销及合同欺诈行为,应由公安机关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合同欺诈,属于经济犯罪行为,应由公安机关组织侦查,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的,应由法院进行审判,以达到威慑犯罪分子的作用。
靠行政管理手段、罚款措施来遏制该类犯罪,只会让该类犯罪活动愈演愈烈。
(五)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应和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完全脱钩作为国家规定应为纯民间机构的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其收取的会费,一直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另一个收入渠道,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从而导致了各地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变相强行要求法人及个体工商业户缴纳会费,以满足他们的部门利益。
如果不让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和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尽早完全脱钩,这种有损于政府形象的收费就永远无法停止。
五、人员的安置问题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对人员进行合理分流,妥善安置工商管理系统的工作人员,可采取以下措施:(一)作为仅有的几个正部级局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就其有效职能来说,级别实在是有点高了。
高级别的职能部门必然会水涨船高地衍生出更多的二级局、司,使机构和人员进一步膨胀。
大家普遍认同的是,处于最基层的工商管理所的数量,恐怕已经在全国各执法系列的各类站、所中名列前茅了。
而过多的基层执法单位,必定不利于“依法治国”的实施。
国家可以从降低总局行政级别做起,大力精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内的机构,冻结工商系统一切理由的新设机构和人员进入。
(二)依照职责将相关人员划转到新的部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将一些职责移交其他部门时,可以将相关人员一并移交,一方面这些人员通常有着一定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新单位在增加职责后也需要增加人员,让有经验的同志继续从事熟悉的工作,比在社会上招收新的工作人员来得经济、实用。
(三)鼓励现有人员改变身份,加入“两协会”从政策上鼓励现有人员放下身段,自愿加入个体劳动者协会、消费者协会,国家可以赋予“两协会”更多的职能,让“两协会”充满活力,充分发挥“两协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协调作用。
(四)鼓励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或自主就业一是国家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现有人员自主就业;二是从物质上鼓励有公务员身份并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提前退休;三是利用机构撤消后遗留下的办公楼和设备,组建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咨询公司、中介公司等。
(五)部分市场管理人员可直接转入市容执法部门。
(六)其他部门在招收公务员时,国家应给予该系统分流人员以一定的政策照顾。
今天我在这里提出撤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理由,必然会引起一些既得利益者的强烈不满。
但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一些机构必然要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被淘汰或被重新组合。
我们期望政府管理经济的部门越来越少,管理方式越来越人性化、科学化,让共和国的纳税人在宽松的环境下快速成长,让中国的企业迅速做大做强,让中国快速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