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影响汽车工业的措施案
解读印度汽车工业

解读印度汽车工业
李勇
【期刊名称】《汽车工业研究》
【年(卷),期】2008(000)002
【摘要】@@ 题记:在外资汽车巨头的眼里,中国是看得见的蓝海,而印度市场,则是潜在的蓝海……rn近两年,印度汽车工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印度乘用车销量为1099 712辆,同比增长20%.
【总页数】4页(P42-45)
【作者】李勇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
【相关文献】
1.浅析印度汽车工业的发展 [J], 孙龙林
2.金融危机下的印度汽车工业 [J], 么丽欣;张鹏
3.解读印度汽车工业 [J], 李永钧
4.满足人民对移动的渴望——专访印度汽车工业协会总经理Vishnu Pershad Mathur [J], 贾红谱;刘玉健;
5.印度尼西亚汽车工业的发展、政策及前景 [J], 吴崇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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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案例

<一>国际贸易法PPT案例最惠国待遇案例印度尼西亚为了建立自己的汽车工业,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的促进国产车生产的措施,其中包括1993年的刺激生产计划、1996年2月和6月的民族车计划。
印度尼西亚还与韩国合作生产民族车,对从韩国进口的汽车整件或零部件免税。
同时对国产车生产提供补贴。
对除韩国之外的汽车整件进口,征收进口关税和奢侈品税。
1993年的刺激生产计划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整车使用部件的当地含量的百分比和使用部件的车型,对汽车零部件的进口减免进口税;根据成品部件的当地含量的百分比和使用部件的车型,对用于制造汽车部件的小零部件的进口减免进口税;对某些种类的汽车免减奢侈税。
1996年2月和6月的民族车计划包括两套措施。
2月计划规定,对满足有关设施所有权、商标使用和技术的具体标准的印度尼西亚汽车公司,授予先锋或国产公司地位,维持先锋地位依赖3年期限内国产车满足不断提高的当地含量要求。
日本、欧洲共同体和美国对印度尼西亚的措施分别提出申诉。
同一专家组对这些申诉进行了审查。
专家组裁定,印度尼西亚违反了GATTl994第1条第1款、第3条第2款,TRIMs 第2款,《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以下简称SCM)第5条(c)项,但没有违反SCM第28条第2款。
专家组裁定,申诉方没有证明印度尼西亚违反TRIPS第3条和第65条第5款。
各争端方对专家组报告都没有提起上诉。
CEPA2003年大陆分别与香港、澳门签订“Mainland and Hong Kong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Mainland and Macao 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
”按照协议规定,货物贸易方面,只要符合CEPA的原产地原则,都可经申请享有零关税优惠。
服务贸易方面,协议规定服务行业获得放宽准入;至于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双方同意在加强合作。
2023年印度尼西亚排放标准

2023年印度尼西亚排放标准:深度评估及影响分析一、引言2023年印度尼西亚排放标准,作为一个关乎环保、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对这一主题进行全面评估,探讨其影响及未来发展趋势。
二、印度尼西亚排放标准的背景与重要性2023年印度尼西亚排放标准,是印度尼西亚政府为迎接经济和环境挑战而进行的重要改革举措。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印度尼西亚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大气污染已成为困扰人们生活的主要问题。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印度尼西亚政府不得不制定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以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
印度尼西亚排放标准的实施对于环保、社会和经济带来了重要影响。
严格的排放标准有助于改善空气质量,减少环境污染对人们身体健康的影响,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对汽车和工业等领域的排放标准的提高,将促使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和产品创新,有助于推动技术和产业的升级,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2023年印度尼西亚排放标准的实施对于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2023年印度尼西亚排放标准的主要内容2023年印度尼西亚排放标准主要包括对车辆和工业排放的要求。
在车辆排放方面,标准主要包括对汽车尾气排放的限制,例如对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排放的限制,并规定了车辆尾气排放的检测方法和技术要求。
在工业排放方面,除了对污染物排放的限制外,还对工业企业的治理和监管进行了规范,以确保企业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印度尼西亚政府在制定2023年排放标准时,充分考虑了国内外先进经验和技术,以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政府还对标准的实施进行了严格的计划和监督,以确保标准的顺利实施和执行。
四、2023年印度尼西亚排放标准对此前标准的改进和影响相比于此前的排放标准,2023年印度尼西亚排放标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重要改进。
对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限值进行了扩大和提高,覆盖了更多的污染物种类,并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排放限值。
WTO专题

《WTO专题讲座》复习资料及答案一、名词解释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
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莱蒙湖畔。
1996年1月1日,它正式取代关贸总协定临时机构。
世贸组织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组织,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
它的前身是1947年订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1.海关估价:经海关审查确定的完税价格,也称为海关估定价格。
进出口货物的价格经货主(或申报人)向海关申报后,海关需按本国关税法令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确定或估定其完税价格。
2.成交价格法:就是进口货物的实付或应付价格加调整因素。
3.原产地规则:也称“货物原产因规则”,指一国根据国家法令或国际协定确定的原则制定并实施的,以确定生产或制造货物的国家或地区的具体规定。
4.技术性贸易壁垒:指能产生贸易障碍的规则、标准(包括对包装、标志、标签等的要求)、检测与证明程序和其它非关税壁垒。
5.倾销:倾销是指低价抛售商品,是一种不正当的贸易行为。
国际倾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场正常或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目的在于击败竞争对手,夺取市场。
并因此给进口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者带来损害。
6.实质损害:是指倾销产品尚未对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但是倾销的情况表明如果不采取一定的反倾销措施,而是允许倾销产品任意进口,则实质性损害的发生将是不可避免的。
为了预先避免进口国的国内产业遭受将要出现的实质性损害,国际公约和各国立法都将实质性损害威胁规定为可以采取反倾销损害情形的一种。
7.反倾销税:对倾销商品所征收的进口附加税。
8.“灰色区域”措施:是在进口国特定产业的要求之下,通过进口国政府对出口国政府施加压力,由出口国政府对本国的出口产品进行限制,具有很强的贸易保护的色彩。
9.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
东南亚汽车市场分析

东南亚汽车市场分析一、概述东南亚地区是一个具有巨大潜力的汽车市场,包括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越南、菲律宾等国家。
这些国家拥有庞大的人口基数和日益增长的国民经济,对汽车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本文将对东南亚汽车市场进行深入分析。
二、市场规模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数据,东南亚地区的经济总量已经超过了5万亿美元,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长。
随着经济的发展,东南亚地区的消费者购买力也在不断提高,这为汽车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
三、市场特点1、品牌多样化:东南亚地区的汽车市场呈现出品牌多样化的特点。
日系车、韩系车、美系车和本土品牌都在这个市场上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2、经济型车受欢迎:在东南亚地区,经济型车的需求量较大。
这是因为该地区的消费者购买力相对较低,而经济型车价格适中,适合当地消费者的购买需求。
3、二手车市场活跃:在东南亚地区,二手车市场非常活跃。
这主要是因为该地区的消费者购买力相对较低,而二手车价格便宜,能够满足他们的需求。
四、市场机遇与挑战1、机遇: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消费者购买力的提高,东南亚地区的汽车市场将会持续增长。
同时,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为汽车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遇。
2、挑战:东南亚地区的汽车市场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市场竞争激烈、消费者购买力相对较低、政策限制等。
该地区的道路状况较差,对汽车的质量和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五、前景展望东南亚地区的汽车市场具有巨大的潜力,将会持续增长。
未来几年,该地区的消费者购买力将会继续提高,对汽车的需求也会不断增加。
政府将会继续出台鼓励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为汽车市场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
预计未来几年,东南亚地区的汽车市场规模将会继续扩大。
关于东南亚区域市场分析标题:东南亚区域市场分析东南亚是一个充满活力和机遇的地区,其经济实力和人口规模在近年来日益引起全球。
本文将针对东南亚区域市场进行详细的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该地区的市场特点和发展趋势。
印度尼西亚汽车工业的发展、政策及前景

场共有 2 2种 品牌 及 10种 车 型 , 田车仍 为最 畅销 3 丰 车种 , 他 还 有 三菱 、 木 、 田等 。20 其 铃 本 0 6年 日本 品 牌 汽车 组装 厂 占据 当地 市 场 总 量 的 9 % , 中丰 田 0 其
尼汽 车消 费量 仅为 5 8万辆 ,9 9年 为 9 4万 辆 , . 19 . 均
市场上进 口的大排量豪华 汽车份额不到 1%, 0 小排 量中低档汽车份额超过 9 %。 目 0 前印尼共有 2 O家汽 车装配厂 , 年整车生产能力为 7 5万辆。有汽车零部 件 生产 厂 70家 , 业人 员 84万 。19 0 从 . 96年 印度 尼西 亚的汽车生产量为 3 . 万辆 ,97年提高到 3 . 万 26 19 89 辆, 但由于经济危机 , 9 年减少到 19 1 8 9 97年的五分之
本 汽车 企 业 在 印 尼取 得 了极 大 成 功 。 以丰 田( oo Ty— t) 三 菱 ( t bsi 、 a、 Miu i ) 铃木 ( uui 、 田 ( od ) s h Szk) 本 H na 、 尼 桑 ( i a ) 品牌 为代 表 的 日本 汽 车组 装 厂 在 印 Ns n 等 s
稳定 , 贷款利率降低以及持续向好 的经济预期 等。印 尼机动车工业 经济商 预测 , 印尼的汽车 销售有望 在
21 0 0年达 到 一 个 新 的高 度 , 在 近 年 超 越 马 来 西 亚 并 和泰 国 , 为东 南 亚最 大 的汽车 销售 市场 。泰 国 20 成 09 年汽 车 销 售 为 6 8万 辆 ,00年 预 测 达 7 21 O万 辆 。8 l 2 1 马来 西 亚 汽 车 销 量 为 6 . 0 0年 O 5万 辆 , 比增 长 同
环境污染纠纷20个经典案例
环境污染纠纷20个经典案例---1. 爱荷华州河水污染事件在上世纪60年代,爱荷华州的河流受到工业废物和农业化肥的污染,导致水质下降,鱼类生态系统崩溃,居民无法使用污染的水源。
居民针对工厂和农场提起诉讼,最终赢得了赔偿,并推动了环境保护法的制定。
2. 日本水俣病事件20世纪50年代,日本九州岛的水俣湾受到久光公司的污水排放的严重污染。
污染物中含有有机汞和有机汞化合物,导致鱼类中毒、牲畜死亡和居民健康受损。
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促使日本政府采取行动,加强环境法规。
3. 美国洛杉矶空气污染事件上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洛杉矶地区的汽车排放和工业废气导致了严重的空气污染。
污染物在大气中产生化学反应,形成了臭氧层。
这导致了气喘和肺炎等呼吸系统疾病的增加。
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改善空气质量。
4. 中国雾霾污染事件中国在近年来经历了严重的雾霾污染,尤其是北方地区。
工业排放、车辆尾气和燃煤等因素导致的大气污染,对人们的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限制燃煤、推动清洁能源发展和制定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
5. 印度尼西亚森林火灾事件印度尼西亚森林火灾导致了大面积的森林破坏和空气污染。
过度的森林砍伐、农民的伐木活动和天然枯萎的植物引起的火灾,对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了重大损失。
政府实施了更严格的法规,以防止和应对未来的火灾事件。
6. 巴西石油泄漏事件在2019年,巴西发生了一起规模庞大的石油泄漏事件,导致沿海地区的海洋生态系统遭受了严重破坏。
这场泄漏使得数百种海洋生物受到威胁,影响了渔业和旅游业。
政府启动了清理和恢复工作,并采取了措施加强石油勘探和生态保护工作。
7. 阿根廷航空温室气体排放事件阿根廷的航空业被指责为温室气体排放的罪魁祸首之一。
航空公司的机组人员、乘客和货物运输导致大量二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的排放,对全球变暖做出了贡献。
政府制定了相关政策,推动航空业采取减排措施。
8. 澳大利亚大堡礁珊瑚白化事件全球变暖导致澳大利亚大堡礁海水温度升高,使珊瑚白化现象加剧。
欧共体、日本和美国与印度尼西亚关于汽车工业措施的纠纷
3、美、欧、日指出,汽车计划提出的国产化要求违反了GATT第3条和TRIMS协议 。专家组指出,由于TRIMS协议是更具体的协议,应当先分析之。专家组列举了印尼一系列法律、法规指出,这些文件总的目的是鼓励当地生产力的发展,所采取的措施必然会影响到这一领域的投资,因此具有投资目的和性质;既然这些文件中有国产化要求,肯定是“与贸易有关”的措施;印尼政府采取的税收和关税优惠措施属于TRIMS协议解释清单第1段所称的“好处”。专家组确认印尼的措施违反了TRIMS协议第2条。既然已经确认印尼的措施违反了TRIMS协议,根据这一结论提出的建议完全能够补救印尼措施违反GATT第3条第4款的情况。为此,专家组认为它没有必要再分析印尼措施是否违反GATT第3条第4款的问题。
6、美国指出,印尼根据国产化率提供的免税违反了反补贴协议第28条。专家组认为,本案的问题是印尼是否扩大了不符合反补贴协议之补贴计划的范围。协议第28条使用了“与本协议规定不符的”补贴,从通常的理解来看,这不应当包括本案争议的补贴计划,不同意美国指控印尼扩大了补贴措施的范围。
7、美国还指控印尼违反了TRIPS协议第3条及第65条第5款的义务。专家组认为,在整个商标申请程序方面并不存在对其他国家国民的歧视 ,美国没有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印尼违反了TRIPS协议第3条的义务。
印尼汽车案
司法经济原则的体现
印尼汽车措施案
TRIMs协定
1、适用范围-与货物贸易有关的投资 2、原则:国民待遇、取消数量限制 3、TRIMs协定第2条:
“在不损害GATT1994项下其他权利和义 务的情况下,各成员不得实施与GATT1994 第3条或第11条规定不一致的TRIM”。
例示清单1
与GATT1994第3条第4款规定的国民待遇不一致的 TRIMs包括根据国内法律或根据行政裁定属强制性或可 执行的措施,或为获得一项利益而必须遵守的措施,且 该措施:
美、日、欧共体指责印尼的措施违反了GATT、 TRIMs协定、SCM协定、TRIPs协定的多项条款, 其中包括TRIMs协定的第2条。
适用第2条应满足的条件:投资措施
专家组认为有两个条件,一是与贸易有关的 投资措施,二是违反GATT第3或11条。
投资措施具有广泛含义,并非仅仅适用于涉 及外国投资的措施,而是针对所有含本地成 分要求的措施,也无需各成员指定某项措施 为投资措施。
若某项措施含有当地成分要求就必然是与贸 易有关的,因为这个要求会使采用当地产品 的条件优于进口产品,故会影响贸易。
适用第2条应满足的条件:违反GATT 第3条
专家组认为,例示清单的作用在于列出了违反 GATT第3条的措施。如果某项措施是例示清单内的 措施,则表示其与贸易有关而且违反GATT第3条, 从而违反TRIMs协定第2条。
例示清单2
与GATT1994第11条第1款规定的普遍取消数量限制义务不 一致的TRIMs包括根据国内法律或行政裁定属强制性或可执 行的措施,或为获得一项利益而必须遵守的措施,且该措施:
印度尼西亚电动汽车产业政策和标准法规及趋势研究
印度尼西亚电动汽车产业政策和标准法规及趋势研究■ 庞 喻 莫冬丽 王全永*(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摘 要:随着空气污染以及全球变暖对印度尼西亚的影响明显加剧,印度尼西亚政府近年来越来越重视气候问题,提出净零碳排放和零排放车辆(ZEVs)目标,并将实现车辆电气化作为解决其气候问题的有效途径。
印度尼西亚政府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主要是电动汽车)产业,颁发了一系列电动汽车产业扶持政策及标准法规。
本文研究印度尼西亚电动汽车产业政策和标准法规体系,并分析其电动汽车产业政策和标准法规趋势,为深化我国与印度尼西亚电动汽车标准化合作提供参考,支持促进中、印尼双方电动汽车贸易投资便利化。
关键词:印度尼西亚,电动汽车,产业政策,标准法规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4.03.042Research on Industrial Policies, Standards, Regulations and Trends ofElectric Vehicles in IndonesiaPANG Yu MO Dong-li WANG Quan-yong*(Guangxi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Abstract:With escalating impact of air pollution and the global warming in Indonesia, the Indonesian government has paid increasing attention to climate issues in recent years, proposed goals for net zero carbon emissions and zero emission vehicles (ZEVs), and regarded vehicle electrifi cation as an effective way to solve its climate problems. The Indonesian government has vigorously developed new energy vehicles (mainly electric vehicles) industry and issued a series of supporting policies, standards, and regulations for the electric vehicle industry. This paper studies the industrial policies and system of standards, laws and regulations electric vehicles in Indonesia, to analyze the develop trend of it, provide reference for deepening the standardization cooperation on electric vehicles between China and Indonesia, and support the promotion of trade and investment facilitation of electric vehicles between China and Indonesia.Keywords: Indonesia, electric vehicles, industrial policies, standards law and regulations0 引 言印度尼西亚近年来受空气污染、气候变暖的影响明显加大,印度尼西亚政府也愈发重视气候问题,曾先后两次在国际上强调其气候承诺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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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2月3日、4日和1998年1月13日、15日,专家组与第三方会晤。1997年12月11日,专家组通知DSB,由于启动了收集资料程序,它不可能在6个月期限内完成本案报告。专家组于1998年7月2日作出报告并分发给各方。DSB于1998年7月23日通过专家组报告。
二、基本事实
本案涉及的是印度尼西亚有关汽车工业的多项措施:(l)1993激励计划(1995年和1996年作过修改);(2)国产汽车计划(包括1996年2月计划和1996年6月计划);(3)向TPN提供的6.9亿美元贷款。
对印尼是发展中国家这一点,各方都没有异议,但申诉方提出,印尼的补贴超过了产品价值的5%,属于第6条第1款所指的补贴,此外,TPN处于新建阶段,对其补贴超过了总投资的15%,所以也属于第6条第1款(a)规定的情况,处理这样的补贴应该按照第27条第8款。
印度尼西亚影响汽车工业的措施案
该案是欧盟、日本和美国分别对印尼的措施提出申诉,由同一专家组审查。
1996年10月3日,欧盟根据DSU第4条和GATT第22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第8条、反补贴协议第7条和30条提出要求与印尼磋商,讨论影响汽车工业的若干措施。日本、美国也提出要求与印尼磋商。
1996年11月6日和12月5日,欧盟与印尼举行了磋商;1996年11月5日和12月3日,日本与印尼举行了磋商;1996年11月4日和12月4日,美国与印尼举行磋商。这些磋商都没有达成一致意见。1997年4月17日,日本请求成立专家组;5月12日,欧盟请求成立专家组;6月12日,美国请求成立专家组。1997年6月12日,DSB根据日本和欧盟的请求决定成立专家组。7月30日,DSB同意根据美国的请求成立专家组,同时根据DSU第9条决定,7月12日成立的专家组将同时审查美国的申诉。1997年7月四日,专家组建立。印度和韩国保留作为第三方的权利。
TIN是惟一获得先锋公司称号的印尼公司。向ITN公司提供的6.9亿美元贷款是由国有和私有的银行团联合提供的,这笔贷款为期10年,目的是帮助TPN公司继续实行国产汽车计划。
美国和欧盟指出,印尼免除关税和奢侈品税的行为是专项性补贴,给他们的利益造成了极大损害。具体地说,汽车国产化补贴的后果是:(1)替代或影响了欧盟和美国同类产品向印尼出口;(2)受补贴的印尼产汽车价格大大低于美国和欧盟相同产品。印尼则提出,国产汽车计划不会影响美国或欧盟的利益。
专家组决定先审查补贴是否属于反补贴协议所指的专项补贴,然后考虑印尼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是否可以受到他人这一方面的指控(即给他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指控),最后来看美国和欧盟是否遭受了重大损害或损害威胁。
在分析补贴问题时,பைடு நூலகம்要的问题是分析补贴的性质。
1996年第42号总统令等文件实际上免除的是TPN公司从韩国进口的Timor整车的关税和奢侈品销售税,为在印尼生产Timor而进口零部件的关税和奢侈品销售税,以及在印尼装配的Timor车的奢侈品销售税。美、欧和印尼都同意,这些措施是专项性补贴,特别是属于协议第二条第1款(a)(l)(ⅱ)所指的政府放弃收人及TPN得到利益。此外,这些补贴取决于汽车上使用的国产部件与进口部件的比例,这是第3条第1款(b)所规定的情况。根据第2条第3款,它属于专项性补贴。既然各方都同意,专家组没有必要作出不同的结论。
其次,印尼是发展中国家,是否可以以这一理由起诉发展中国家。反补贴协议第27条第9款规定了对发展中国家提供的可以起诉的补贴之处理方法,根据这一条的规定,要指控发展中国家成员方授予或维持的补贴,必须证明补贴造成了下列情况之一:取消或损害关税减让或1994年GATT的义务,取代或阻止另一成员方的产品进人实施补贴的发展中国家成员方市场,或在进口成员方市场造成对其国内产业的损害,才可根据协议第7条授权或采取行动。也就是说,对发展中国家实施的补贴措施,仅仅说补贴损害了某个成员方的利益,还不足以起诉,必须证明取消或损害的是根据GATT能够得到的利益。
国产汽车计划包括1996年2月计划和6月计划。1996年2月计划规定,对设备的所有权、商标使用及技术方面达到规定标准的公司,授予“先锋”公司或国产汽车公司的称号,具有这一称号的公司可以免除国产汽车奢侈品税和进口零部件的关税。要保持这一称号,就必须在获得称号后3年内增加国产化程度。根据有关规定,印尼国民在国外生产的汽车只要达到工业与贸易部规定的国产化率的要求,应当与印尼国内生产的国产汽车得到相同待遇。根据1996年第142号令,如果外国生产的汽车中使用的印尼生产的零部件达到汽车价格的25%以上,可以视为满足了20%国产化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