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制度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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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政教处管理制度

学校政教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政教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制度。

二、政教处职责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学校德育队伍建设,指导班主任开展德育工作。

3. 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各项工作。

4. 负责学生奖惩、学生档案管理、学生思想动态调研等工作。

5. 协调学校与家庭、社会的联系,形成教育合力。

6. 负责学校重大活动、节日庆典、文体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三、政教处工作制度1. 定期召开政教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德育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2. 建立健全班主任例会制度,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德育工作水平。

3. 定期开展学生思想动态调研,了解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德育工作。

4. 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5.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6. 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法制观念,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7.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8. 定期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学生兴趣爱好。

9.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

10. 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公正、公平、公开地处理学生违纪行为。

四、政教处人员职责1. 政教主任负责全面领导政教处工作,组织实施德育工作计划。

2. 德育干事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德育工作,开展德育活动。

3. 班主任负责本班德育工作,组织开展班级德育活动。

4. 其他工作人员协助政教主任开展德育工作。

五、监督检查1. 学校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政教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政教处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德育工作情况,接受学校领导的监督检查。

3. 对政教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德育工作取得实效。

政教处工作制度及职责(3篇)

政教处工作制度及职责(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政教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提高政教工作水平,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政教处工作宗旨政教处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核心部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政教处工作原则1.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 坚持以学生为本,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尊重学生个性差异。

3. 坚持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 坚持依法治校,依规治教,维护学校教育秩序。

5. 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德育工作新方法、新途径。

四、政教处工作职责(一)思想政治教育1.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确保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序开展。

2. 制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 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如主题班会、形势政策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等。

4. 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5. 指导学生党支部、团支部、学生会等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二)德育工作1. 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加强学生品德修养。

3. 组织开展学生德育活动,如道德讲堂、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

4. 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5. 负责学生违纪行为的教育、处理和转化工作。

(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确保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序开展。

2. 制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 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如主题班会、形势政策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等。

4. 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5. 指导学生党支部、团支部、学生会等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政教处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政教处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政教处工作制度范文一、背景概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政府对于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指导学校的宗教事务,政府设立了政教处,负责协调宗教和教育的关系,保证学校宗教事务的有序发展。

二、职责分工1. 制定和调整学校宗教事务管理方针政策,确保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要求;2. 指导学校宗教教育工作,合理规划宗教课程和活动,推进宗教教育的科学、健康发展;3. 协助学校处理宗教纠纷,解决师生间出现的宗教冲突和矛盾;4. 开展宗教交流与合作,促进不同宗教团体之间的互动和沟通;5. 监督学校宗教场所的建设与管理,确保宗教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工作机制1. 机构设置政教处设立学校宗教事务管理小组,由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统筹学校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2. 会议制度政教处每月召开1次全体会议,讨论学校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

此外,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及时调整工作策略。

3. 日常工作(1)监督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确保场所的安全和卫生,并指导学校加强宣传,提高宗教场所利用率。

(2)制定宗教课程和教育活动方案,确保宗教教育的内容符合学校的教育目标和教学要求。

(3)加强与宗教团体的沟通合作,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指导,协助解决宗教纠纷,维护宗教和谐。

(4)组织宗教文化交流与庆典活动,丰富学生的宗教知识和体验,增进文化互鉴和相互理解。

四、工作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宗教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确保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提高政教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定期组织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不断更新理论知识和管理技能。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进学校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 积极宣传和落实国家的宗教政策和教育方针,引导广大师生正确理解和对待宗教。

五、工作成果1. 学校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要求,保证了宗教事务的有序进行。

政教处日常管理制度

政教处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政教处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教处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职责1. 政教处主任负责全面领导政教处工作,组织实施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工作等。

2. 政教处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具体分工,协调各部门工作。

3. 政教处成员负责具体执行政教处各项工作,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家校联系等。

三、工作制度1. 考勤制度(1)政教处成员应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2)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提前向主任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

(3)请假期间,应确保手机畅通,以便随时接受工作安排。

2. 会议制度(1)政教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总结政教处工作。

(2)会议时间、地点由主任确定,政教处成员应按时参加。

(3)会议期间,政教处成员应认真听取报告,积极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制度(1)政教处成员应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2)定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思想觉悟。

(3)加强对学生社团、班级活动的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学生管理制度(1)政教处成员应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关注学生生活、学习、心理健康等方面。

(2)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3)对学生违纪行为,及时处理,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5. 心理健康教育制度(1)政教处成员应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建立心理健康档案,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3)加强与家长、班主任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6. 家校联系制度(1)政教处成员应积极与家长沟通,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2)定期召开家长会,加强家校合作,共同促进学生成长。

四、考核与奖惩1. 政教处成员应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工作,定期进行考核。

2. 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政教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工作不力、违反工作纪律的政教处成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政教处工作制度(5篇)

政教处工作制度(5篇)

政教处工作制度不断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落实《中小学生德育工作规程》。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寓教育于教育及各项活动和管理中,努力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活动育人、服务育人,推进素质教育。

一.不断更新德育观念,树立大德育观,重视德育工作,充分发挥其动力、导向、保证作用,全面落实德育任务。

二.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要联系当前实际情况,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纪律与法制等方面的教育和培养,注重学生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合理的价值观,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加强德育队伍的建设,形成德育管理人员、班主任、任课老师、校外辅导和家长等几方面的队伍互相结合,齐抓共管,密切合作,全员育人的局面。

不断完善班主任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

四.加强校风、班风、学风建设,督促落实《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一日常规》,及时评定和表彰先进学生和三好学生。

五.德育工作要不断创新,要讲究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和时代感。

要密切联系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和社会重大问题,善于捕捉教育契机,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真正体现寓教于乐,使学生愉快地接受教育,在融洽的氛围中受到陶冶和影响。

六.畅通德育工作的渠道,形成网络。

在校内,要在课堂教学中渗透育,在校外,建立校级、年级和班级三个层次的家长委员会,建立社区共建关系,形成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

建立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和班级要建立社区教育联系点,既可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也可组织社会教育活动。

七.加强班级建设,安排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教师担任班主任。

班级要按学校要求组织好集体教育活动,落实学校计划与工作安排,认真组织生动活泼的主题班会等教育活动。

对班级工作有指导、有检查、有督促。

小学政教处日常管理制度

小学政教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学政教处的日常管理,提高政教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学校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政教处全体工作人员及与政教工作相关的教师、学生。

第三条政教处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坚持以学生为本,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3.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4. 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政教处是学校德育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德育工作,协调全校德育工作,保障学校德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政教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干事若干名。

其主要职责如下:1. 主任职责:(1)主持政教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政教工作计划、总结;(2)协调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政教工作的顺利进行;(3)负责政教处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4)定期向校长汇报政教工作情况。

2. 副主任职责:(1)协助主任工作,负责政教处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学校德育活动;(3)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4)负责学生纪律、安全、卫生等工作。

3. 干事职责:(1)协助主任、副主任完成政教处日常工作;(2)负责学生档案管理、信息统计、宣传报道等工作;(3)负责学生德育活动策划、组织、实施等工作;(4)负责学生违纪处理、心理健康咨询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七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八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九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形象。

第十一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第十二条政教处工作人员应定期向主任汇报工作,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学校政教处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了加强学校政教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政教处全体工作人员及学生。

3. 政教处是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二、政教处工作职责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

2. 负责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

3. 制定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 协调各部门开展学生工作,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5. 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预防和解决学生心理问题。

6.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7. 处理学生违纪违规事件,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8. 负责学生奖惩、学籍管理、毕业生就业指导等工作。

三、政教处工作制度1. 工作计划制度:政教处应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制定年度、学期、月度工作计划,并报学校党委、行政批准后实施。

2. 考勤制度:政教处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3. 信息公开制度:政教处应及时公开学生工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

4. 会议制度:政教处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 考核评价制度:政教处应定期对工作人员和学生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6. 沟通协调制度:政教处应加强与学校各部门、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四、学生管理制度1. 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

2. 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 学生应自觉维护校园秩序,爱护公共设施,保持校园环境整洁。

4. 学生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参加课程学习,不得旷课、迟到、早退。

5. 学生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政教处的规章制度

政教处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教处的管理,加强教职员工的工作素质,保障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政教处是学校的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和管理学校的宗教事务,落实宗教政策,维护宗教和谐。

第三条政教处的工作宗旨是服务教职员工,提供宗教服务,维护校园宗教和谐,促进校风建设。

第四条政教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宗教政策,管理宗教场所,举办宗教活动,指导学生宗教教育,维护宗教和谐,处理宗教纠纷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政教处设处长一人,副处长若干人,工作人员数名。

第六条政教处设宗教管理组、宗教活动组、宗教教育组等职能部门,具体职责由处长分配。

第七条政教处设有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事务管理、文件管理等。

第八条政教处下设办事处,协助政教处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九条政教处负责制定学校的宗教政策,指导各部门贯彻执行。

第十条政教处负责管理学校的宗教场所,保障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十一条政教处负责组织学校的宗教活动,提高教职员工的宗教素养。

第十二条政教处负责制定宗教教育计划,指导学生的宗教教育。

第十三条政教处负责处理宗教纠纷,维护校园的宗教和谐。

第十四条政教处有权对违反宗教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

第十五条政教处有权对宗教活动进行监督,确保活动的安全和规范。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六条政教处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包括宗教政策的宣传、场所的管理、活动的组织等。

第十七条政教处每月举行例会,总结前期工作,安排下期工作。

第十八条政教处每季度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宗教问题,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九条政教处每年编制年度工作总结,评选优秀工作单位和个人,激励工作积极性。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二十条政教处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违法违规。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政教处将给予批评教育、责任追究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经学校领导同意后调整。

政教处工作规章制度

政教处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政教处是学校的一个部门,负责学校政治、思想、宗教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条【任务】政教处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指导和管理学校的政治、思想、宗教等方面的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良好环境。

第三条【原则】政教处的工作必须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反对和抵制邪教、封建迷信等有害思想,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领导】政教处受学校党委的领导,负责协调学校各部门的政治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组成】政教处由处长、副处长、科长和工作人员组成,其中处长由学校党委委派任命。

第六条【职责】(一)处长负责政教处全面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二)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并承担部分工作任务;(三)科长负责政教处相关科室的工作;(四)工作人员协助科长完成具体工作任务。

第七条【职责分工】政教处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不同的科室,如政治思想教育科、宗教管理科等,明确各科室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第八条【会议】政教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政治思想宗教等方面的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第九条【协作】政教处与学校其他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完成学校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第十条【考核】政教处定期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对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做出相应奖惩措施。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一条【政治思想教育】政教处负责开展学校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政治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第十二条【宗教管理】政教处负责对学校内部的宗教活动进行管理和指导,防止学校出现宗教极端和封建迷信现象。

第十三条【学生教育】政教处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十四条【师资培训】政教处需要定期组织教师的政治思想培训和宗教知识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第十五条【校园安全】政教处负责学校的校园安全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良好环境,防止校园内的安全事件发生。

学校政教方面制度汇编范本

学校政教方面制度汇编范本一、指导思想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学生全面发展为核心,以提高德育工作实效性为出发点,以制度建设为基础,深入推进学校政教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为创建和谐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架构1. 学校政教处是学校德育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德育工作的各项制度,组织开展德育活动,对全校德育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反馈。

2. 政教处设主任一名,负责整体工作;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干事若干名,负责具体事务。

3. 政教处下设少先队、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环境卫生教育等小组,分工合作,共同推进学校德育工作。

三、工作制度1. 德育工作计划制度:每年制定德育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提出具体措施,确保德育工作有序开展。

2. 德育工作总结制度:每年对德育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为下一年的工作提供借鉴。

3. 班主任工作制度:明确班主任的职责和要求,加强对班主任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

4. 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制度:制定学生行为规范,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的引导和监督,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5. 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6. 心理健康教育制度: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7. 法制教育制度:加强法制教育,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8. 环境卫生教育制度:加强环境卫生教育,培养学生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

9. 家校联系制度:加强家校合作,定期召开家长会,及时沟通学生在校表现,共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0. 奖惩制度: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四、工作流程1. 政教处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德育工作计划,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2. 政教处组织实施德育工作计划,各部门、各班级协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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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课音乐住手前进入教室坐好,静侯老师前来上课, 老师走进教室,由班长喊“起立”等老师还礼后再坐下, 由班长向任课老师上报学生出勤情况。

2、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有病要请假,不得中途退堂会客。

迟到者应在教室外喊“报告”,经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

3、下课时,班长喊“起立”,等老师还礼后,请老师先行,然后有秩序地离开教室。

4、学生进入教室衣着要整洁,在教室内不许穿拖鞋,背心,短裤,不许戴帽子,围巾,手套。

上课时,不做妨碍教学或者与本课无关活动,不随意出入教室。

5、上课专心听讲,坐姿端正,发言要举手,等老师允许后,起立提问或者回答问题,发言完毕经老师允许再坐下。

6、认真执行轮流值日,每日清扫教室,课间及时擦黑板,保持教室内外整洁,干净。

7、按时上自习课,独立完成作业,不串坐位,不做防碍他人学习的活动。

8、.上课期间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及MP3 、MP4 等娱乐设备进入教学区。

9、.上课期间学生必须佩戴胸卡。

严禁交头接耳,睡觉,吃零食。

10、上课期间学生必须服从任课教师管理,不得顶撞、辱骂或者殴打教师。

11、学生不得故意损坏教室公共设施,.学生在教室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1、按时出操,做到快,齐,静。

按着动作要令认真做操。

跑步时要步伐整齐,口号响亮。

2、准时参加集会,听从大会指挥。

队形整齐有序,不擅自离队;不中途退场,散会时有秩序离场,不拥挤。

3、开会时注意听讲,不看书报,不吃零食,不开小会,不做预会议无关的事,保持会场清洁。

4、参加会议讲求礼节,不起哄,不乱鼓掌,来宾进入会时鼓掌欢迎,并待来宾退场后方可退场。

5、观看演出时要尊重演员,演出结束时,要在演员谢席后方可退场。

6、课间活动不追逐打闹,不喧嚣起哄,不做不正当的游戏。

7、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踊跃参加体育锻炼。

8、活动时要听从学校有关工作人员的教导,注意安全。

1、不喧哗打闹。

2、不将篮、足、排、铅球等体育器材带入楼内。

不许在楼内打羽毛球、乒乓球及滑旱冰等。

3、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和蹬踩墙壁。

4、室内不许乱挂物品。

5、不挪移及损坏各项公共设施。

6、按时清扫和保持好楼内卫生。

7、不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学楼、实验楼。

1、学生必须按规定宿舍,床位就寝,不私自调换宿舍床位。

学生宿舍不私自留宿来客。

2、遵守作息时间,午休和晚睡熄灯后,不做影响他人歇息的活动。

3、上课和自习时间,未经允许不在宿舍逗遛。

4、要随时保持宿舍清洁,生活用品按要求摆放整齐、实行学生轮流值日制度。

5、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不私自安装、使用电器。

6、注意安全防范、防水、防盗、钱及贵重物品要妥善保存,要敢于向坏人坏事作斗争,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宿管室。

7、需外宿时要经管理人员允许,晚归时必须说明原因后方可进入。

8、未经允许不到异性宿舍逗遛。

1、按规定时间就餐。

2、排队买饭、不插队、不代买、不拥挤、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

尊重炊事人员。

3、进入餐厅不喊不叫、杜绝敲盆、碗等不文明行为。

4、按学校指定地点就餐。

5、节约粮食,不在桌上、地上乱丢饭菜、剩菜倒在指定的水桶内。

1、学生要穿戴整齐、朴素慷慨、男生不留长发、不蓄胡须;女生不浓妆艳抹、不佩带手饰。

2、学生不许吸烟、喝酒、谈恋爱。

绝不听、学唱黄色歌曲,绝不收看,收藏淫秽书画。

3、艰难朴素、生活节俭、不奢靡浪费、不乱花钱。

4、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要保持整洁、摆放整齐。

5、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认真做好值日工作。

6、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泼倒污水、垃圾。

1、不在墙壁、门窗、玻璃、桌凳上乱涂乱刻乱写乱画。

2、开关门窗时,必须随手扣好挺钩,插好插销,要关窗、锁门。

3、爱护清洁工具,使用后放回原处。

4、爱护学校的花木。

5、爱护图书、不在书上乱画、弄坏应及时修补、不得长期占用或者转借。

6、爱护体育器材、爱护实验仪器和教具。

7、不浪费水电、用后要关闭水源和电源。

8、借用公物必须经管理人员批准允许、使用后需及时还放原处。

9、对任何损坏公物现象、要敢于斗争、损坏公物者照价赔修。

1、恭敬师长、团结友爱、在校内外见到老师和同学要主动打招呼、礼貌谦让、互相尊重、说话举止要慷慨庄重。

2、对师长及同学使用“您、请、谢谢、再见、对不起、请原谅、没关系、别客气”等文明用语。

3、进办公室要喊“报告”得到允许,方可入内。

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乱动他人物品,截留和私拆他人信件,不偷看他人日记。

4、不打架、不骂人、不参加封建迷信、赌博活动、尊重他人人格、不起侮辱性绰号,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5、待人热情,起立迎送、不打搅他人学习、工作和歇息、妨碍别人要道歉。

6、守信守时、答应匡助别人的事要按时作到,作不到时表示谦意,向他人借钱、物时,应说明理由,并及时归还。

关于男、女生文明交往的有关规定为培养学生品德,树立良好的行为规范,保持高雅文明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男、女生应保持正常的文明交往。

在日常生活中,男女生应保持同学,朋友的关系和正常文明的交往,每位同学都应自尊、自重、不要在交往中浮现亲昵的粗俗举止。

更不许有越轨行为。

二、男、女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视为超常交往。

1、挎臂、搭肩、搂抱、接吻、挑逗等。

2、夜晚在避人角落与异性单独交往。

3、不经宿舍值班人员允许,擅自进入异性学生宿舍,单独交往,在异性宿舍躺卧。

4、在宿舍教室单独交往时,琐门、挂帘或者夜晚闭灯。

5、男生、女生在外交往夜不归宿者。

6、一男一女伙吃伙喝(除直系亲属外)。

7、.学生有病,异性陪床者。

8、.男女生二人单独长期交往者。

9、.上述八条之外其它过分行为。

三、男、女生超常交往的纪律处理:1、第二条所列九方面都视为违纪活动。

2、学校师生员工都有权对上述违纪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者检举。

3、对违纪者将根据情节,后果影响和认错态度,分别赋予不同等级的批评或者处分。

4、对重犯此类错误或者认错态度不善者,加重一级处理。

为了强化学生管理,保证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同时也为了使学生毕业后尽快适应社会管理要求,学校对全体在校生实施胸卡管理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一律将胸卡佩戴在胸前,且正面朝外,不得放入口袋或者塞入衣领内,更不得放在家中、教室或者宿舍内。

专业实习及体育活动中对操作或者活动确有影响,经老师批准可放入口袋或者塞入衣领内,实习或者活动结束15 分钟内,必须正常佩戴。

二、胸卡正反面不得乱贴乱画,不得夹挂任何饰品。

三、胸卡损坏或者遗失,应及时到政教处修理或者补办。

四、政教处随时组织到教室内外进行抽查,发现未按规定佩戴胸卡的当场登记,通报班主任,每一人次扣班级常规检查分2 分。

对在胸卡使用上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以校纪严肃处理。

五、学校成立专门的检查机构,检查胸卡的佩戴情况,每周均进行普查和抽查,每月将佩戴情况作一次发布,凡连续两次各列全校末位的班级,将取销期末所有评比项目的评比资格。

六、胸卡仅为校内的身份证明,校外一律无效,亦不得移作它用。

七、学生毕业、转学、参军、退学或者就业前一律将胸卡交政教处。

一、男生不许留长发(两鬓不能盖住耳朵,脑后不许挨近衣服,前面不能遮住眼睛)、不许留光头,不许烫发,不许蓄胡子、留鬓.二、女生不许烫发、染发,不能留披肩发,不能留长指甲,不许涂抹指甲油。

三、男,女生不许化妆,不能佩戴戒指、耳钉,耳环、项链等手饰。

四、女生不许穿高跟鞋(鞋后跟限制在一寸一内)。

五、男女生不许穿奇装衣服以及有伤风雅的衣服。

六、不许穿背心,短裤、拖鞋上课、开会和参加各种重大仪式。

七、不许在教室内戴墨镜、变色镜(变色和近视合一的例外)。

八、衣着整洁,不许敞怀.露胸,不许歪戴帽子、不许穿不干净的衣服。

九、学生在校园内不许打口哨。

十、学生不许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许讲脏话。

学生考勤制度一、考勤范围包括上课、实习、政治学习、军训、劳动、自习课 (含晚自习) 两操、开会、卫生拂拭等学校的一切集体活动要求学生模范遵守,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二、学生未请假或者请假未批准时,不上课以及不参加考勤范围所包括的活动均为旷课,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记的学时旷课(超过15 分钟一次按一学时旷课记录;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劳动者每天按旷课6 学时记。

自习课按实际学时计。

)三、请消假制度1、病假:学生在校期间请病假,必须持医务室证明,在外就医需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请假(住院者可委托他人代办)放假期间患病开学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及时向学校报告,返校时必须持乡,镇,以上医院诊断书,病历本办理补假手续。

2、事假:学生普通不得请事假,有特殊情况时需提出相应证明,要预先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批准后方可离校。

3、学生请假(包括病,事假无论时间长短,要如实填写请假条,写清事由,一式两份。

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超过一天经班主任建议由政教处批准,三天以上由主管校长批准,学生干部无权准假。

4、期中,期末考试期间请假,若学生不能参加考试,均需班主任提出建议,政教处核实,由主管校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5、销假;请假期满,应及时按请假权限进行销假,不及时销假者,超出的天数按旷课计标。

6、续假和补假由政教处统一掌握。

续假:学生请假后若准假天数不足,可在准假期间内向政教处申请续假,不按时续假且返校后所需证明不具备者超出天数按旷课对待。

补假:特殊情况确实来不及请假时,需及时与政教处联系说明情况,返校后提供有关证明方可补假,普通情况不予补假。

7、考勤记录办法及有关问题的处理。

各班由班主任负责安排考勤人员。

每学期开学第一天向政教处报考勤人员名单一份。

考勤负责人每天如实认真填写考勤表。

每周应在班会上向全班同学发布考勤情况,填写学生考勤周报表报政教处。

8、政教处每学期将学生的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对旷课学生在批评教育的基础上按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对干扰考勤制度实施和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赋予纪过处分。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校风校纪,保证学生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完成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合格人材的任务。

特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犯错误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赋予批评教育或者下列之一处分。

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第三条:留校察看期普通为一年。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察看期间对所犯错误有深刻认识并确有明显进步表现者。

可按期解除,有突出先进事迹者,可提前解除,在察看期间又违纪者,赋予勒令退学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第四条:最后一学期犯有留察错误者,要勒令其退学。

第五条:策划、组织或者煽动闹事、扰乱正常教育秩序和社会治安,破坏安定团结者,视其情节给赋予记过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第六条: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受到公安局或者司法部门处罚者:1 、被治安部门处以警告或者罚款者根据情节,可赋予警告以上处分。

2 、被处于行政拘留者,赋予记过以上处分。

3 、被判处管制、拘役者视情节赋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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