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经营部管理制度(0220)

资产经营部管理制度(0220)
资产经营部管理制度(0220)

资产经营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组织架构

第二部分 部门职责

一、资产市场调查、分析

1、研究企业经营的政策、法规,与顾问律师联系,为资产经营提供法律意见并处理公司其他业务的法律事务;

2、租赁市场状况研究与分析,收集市场信息,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

3、资产保值、增值研究与分析,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

二、资产经营

1、招租洽谈;

部门经理

资产经营 主办人 资产管理 主办人

经办人1 经办人2 经办人1

经办人2

部门副经理

2、制定招租方案;

3、招租方案的实施;

4、制定租赁合同;

5、办理合同呈批;

6、签订合同;

7、办理合同变更;

8、编写资产经营情况报告;

9、租金收缴监管;

10、资产买卖。

三、资产统计

1、资产统计:

(1)每月统计公司物业资产状况

(2)每月更新物业及租赁情况

(3)每半年更新物业剩值

2、每年总结资产状况研究与分析;

3、根据统计资料,提供资产经营意见;

4、租赁情况统计:

(1)每月、每年更新租赁情况统计表;

(2)按合同约定,公布租赁到期物业情况,及时安排公开招租;

5、合同履行情况监管。

四、客户服务

1、制定客户服务内容:

(1)协助租户办理租赁登记及各种所需的证明、资料文件

(2)物业保险的购买及跟踪理赔

(3)物业水电费缴纳、开户及销户

(4)开具租赁发票

2、处理客户投诉、纠纷;

3、资产部接案管理:

(1)制定完善接案流程

(2)做好客户资料档案的分类管理工作

五、其他日常事务

1、制定每月工作基本任务,总结当月已完成及未完成任务的情况,填制办公室月度表;

2、工作中上传、下达文书工作,包括情况说明、总结、复函、通知等。

第三部分岗位职责

一、部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部门全面工作、协调部门内各岗位工作;

2、负责公司资产经营及物业租赁管理的所有相关工作;

3、严格把关、审核每一宗租赁合同的内容及文本细则;

4、负责公司租赁项目的策划工作;

5、负责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以整体物业租赁经营工作;

6、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副经理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经理工作;

2、分管资产管理方面工作;

3、完成公司领导和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资产经营岗位职责

(一)主办人

1、协助部门经理分管资产经营工作;

2、招租洽谈;

3、制定招租方案;

4、租金收缴监管;

5、合同履行情况监管;

6、处理客户投诉、纠纷;

7、组织编制市场租金调查图、表;

8、完成公司领导和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办人1

1、招租洽谈;

2、制定招租方案;

3、办理租赁登记;

4、每月根据租赁情况统计表在国资局网上系统更新物业资产及租赁情况,每半年更新物业剩值;

5、物业水电费缴纳、开户及销户;

6、编制及定期更新(每三个月)市场租金调查图、表;

7、完成部门经理和主办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办人2

1、招租洽谈;

2、制定招租方案;

3、租金收缴监管;

4、合同履行情况监管;

5、处理客户投诉、纠纷;

6、开具租赁发票;

7、制定完善接案流程;

8、做好客户资料档案的分类管理工作;

9、每月根据业务统计情况,列出已办、未办、待办事项提交给部门经理,定期通知部门同事进行部门会议并作会议纪要;

10、完成部门经理和主办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资产管理岗位职责

(一)主办人

1、协助部门经理开展工作;

2、招租方案的实施,制定租赁合同;

3、办理合同呈批及签订;

4、办理合同变更;

5、根据统计资料,提供资产经营意见;

6、向资产经营主办人提供租赁到期物业情况(出租面积1000㎡以下的提前三个月,出租面积1000㎡以上的提前半年),及时安排公开招租;

7、协助租户准备办理租赁登记所需的各种证明、资料文件;

8、完成公司领导和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办人1

1、物业保险的购买及跟踪理赔;

2、资产保值、增值研究与分析,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

3、完成部门经理和主办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办人2

1、租赁市场状况研究与分析,收集市场信息,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

2、研究企业经营的政策、法规,与顾问律师联系,为资产经营提供法律意见并处理公司其他业务的法律事务;

3、制定完善接案流程;

4、做好客户资料档案的分类管理工作;

5、编写招租情况报告;

6、每年总结资产状况研究与分析;

7、每月更新《物业资产信息表》;

8、制定每月工作基本任务,总结当月已完成及未完成任务的情况,填制办公室月度表;

9、工作中上传、下达文书工作,包括情况说明、总结、复函、通知等;

10、完成部门经理和主办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部分物业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资产经营管理,规范物业经营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物业租赁管理

第二条物业出租工作执行有关法规和番禺区国资局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按照“租前调查、租赁审批、租后监管”的程序进行。

租前调查:物业出租前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依法依规制定出租方案,内容包括:出租物业的基本情况(产权状况、物业状况、规划用途等)、租赁市场价格分析、出租期限、出租用途、承租条件、招租方式等。方案完成后必须咨询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大宗物业出租前必须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租金价格评估,并应对意向承租方的实力及信誉进行必要的摸查,充分了解承租方对物业经营能力。

租赁审批:物业出租方案严格按照公司经营决策程序,提交

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经过公开招租后,按公司协议合同会审制度办理呈批手续。需报区国资局和区政府审批的项目,按区国资局有关规定报批后,由公司分管领导对租赁项目进行审批,办理租赁合同签订手续。

租赁监管:物业租赁合同一旦生效,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必须对承租人使用项目情况、项目安全情况等进行监管,内容包括:

1、每月对已出租物业的安全、消防监管,发现隐患,要求立即整改;

2、每季度对已出租的物业状态、承租人是否按约定使用物业、物业的损坏状况以及承租企业员工薪酬发放等情况进行检查,并登记检查台账。对大宗承租物业要做到每周一检,全面掌握其经营状况;

3、对物业出租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损失。

第三章物业出售管理

第三条物业出售按照国有资产出售有关法规办理。

第四章物业档案管理

第四条为完善物业产权管理,对每项物业设置单个档案管理。归档资料包括:物业情况简介、权证文件(《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建筑图纸)、出租方案、租赁合同、承租人资料、法律意见书、评估报告、董事会决议、审批文件等。一切资料(原件)整理建档完毕,办理签收登记手续,交公司办公室存档。本部门保留副本,以便核查。

第五条租赁合同签订后,须将复印件送财务部作租金收缴的依据并办理签收登记手续。

第六条租赁期满后,租赁合同在物业档案中作长期留存。

第五章租金的收缴

第七条按期收取租金,确认承租方已向公司财务部缴付租金后,向承租方开具发票,并按月统计租金收缴情况。

第八条对未能如期交付租金的承租方先作电话催收,超过一个月仍未交租的,则发出催收函,依法制定追缴方案呈分管领导审批。

第六章提前终止、变更租赁合同的处理

第九条承租方提前终止或变更租赁合同,先由承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出合理理由。本部门对情况调查后,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呈董事会研究,并按《番禺区区属企业重大经济事项管理暂行办法》和区国资局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五部分工作规程

一、招租洽谈

1、洽谈准备:由资产经营主办人联合资产经营经办人、资产管理经办人组织材料:

①由资产管理经办人提供拟出租物业的现状(包括:面积、用途、建筑结构等资料);

②由资产经营经办人提供拟出租物业的市场租金价格情况;

③对有意承租人实力及信誉情况进行摸查分析。

2、由资产经营主办人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各方意见,拟定谈判策略呈部门经理审批。

3、初步接洽:由资产经营主办人及经办人联系有意承租人亲临现场,介绍物业现状及出租基本条件,达成初步租赁意向。

4、由资产经营主办人向部门经理报告接洽情况。

二、制定招租方案

由资产经营经办人根据《物业经营管理制度(第二条)》制定出租方案,并办理相关呈批手续。

三、招租方案实施

根据物业租赁方案批复,资产管理主办人开始按规定实施招租方案。物业出租采取公开招租方式进行,到期后应重新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

资产经营主办人根据招租方案,可通过公司网站、企业信息公开栏、拟出租物业现场、报刊或产权交易机构信息平台等方式公开招租信息,公告期限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大宗物业出租项目必须在区级及以上的媒体或产权交易机构信息平台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招租信息至少包括:1、出租物业的基本情况;2、租赁期限及租金缴付方式;3、承租条件;4、其他有关事项。

公示期后,①如有多人/企业报名,由资产经营主办人把相关报名情况信息提供给资产管理主办人,管理主办人根据情况组织竞租活动。竞租活动由部门经理主持和实施,采用有效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者,最后与最终竞得人/企业签订租赁合同。

②如只得一人/企业报名,由资产经营主办人把相关报名情况信息提供给资产管理主办人,管理主办人根据招租方案不低于租金底价与唯一的承租人/企业签订租赁合同。③如无报名者的,资产经营主办人把相关情况信息提供给资产管理主办人,资产管理主办人根据具体情况报部门经理研究下一步具体实施方案,同时将上述公租资料作一个情况说明并归档。

四、制订租赁合同及呈批细则

由资产管理主办人根据已批示的招租方案制订租赁合同。

物业租赁合同的内容至少包括以下条款:

1、租赁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2、物业座落、面积、结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等出租前状况及抵押等法律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标准和租金调整的时间、幅度以及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6、物业交付日期;

7、物业使用要求和修缮责任;

8、物业转租的约定;

9、物业返还时状态和增添物的处置;

10、变更、解除合同的条款;

11、违约责任;

12、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3、消防安全、卫生安全及综合治理责任;

14、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资产管理主办人制定租赁合同后交资产管理经办人核对并供法律顾问审核,再呈公司领导审批。

合同审批后,由公司分管领导与确定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由资产管理经办人按照我区有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流程提供备案资料给资产经营经办人与承租人办理租赁备案。

五、编写招租情况报告

物业招租完成后,资产管理经办人根据物业现状资料、招租方案及该次出租工作时间节点编写招租情况报告存档。

六、由资产经营主办人及经办人负责租金收缴监管及合同履行情况监管,详见《物业经营管理制度》相关部分。

七、资产统计

资产管理经办人每月、每年更新资产及租赁情况;资产经营经办人每月统计租金收缴情况、每三个月更新市场租金调查图表。对于上报的所有数据必须实时、准确、清晰,原则上当月数据次月三日前上报。部门制作的所有表格必须列明制表人、审核人、签发人,以确定相关责任,保障信息真实可靠。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图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单位内部国有资产管理,理顺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工作程序,建立内部控制机制,更好地服务于单位其他各项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市、县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职责和实际情况,现制定我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图。 审批综合流程图 限额以下 国有资产配置审批流程图 ;买价值1万元以下、以及用其他资金购置资产的购置事项。 资产配置需提交的材料 1、正式申请文件,要写明需配置资产的品目、数量、预算金额、经费来源等;

一级预算单位除外); 3、单位资产存量状况说明; 4、主管部门或国资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审批流程图 用财政拨款及结余资金对外投资,不得投资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 资产对外投资需提交的材料 1、正式申请文件,要写明对外投资资产的品目、数量、金额等; 2、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证明材料(主管部门自身或无主管部门的一级预算单位除外) ; 3、产权权属证明及价值凭证; 4、可行性论证报告等; 5 、主管部门或国资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有资产核查(债权核销)工作流程图 ( 1 、正式文件;

一级预算单位除外); 3、工作报告(清查基本情况和结果)、数据报表、需处置的资产损益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对清查结果的审计报告等; 4、主管部门或国资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有资产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审批流程图 务(含执法执勤)用车、股权和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资产处置事项,以及原值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资产处置事项。 资产调拨(划转)需提交的材料 1、调拨(划转)申请文件;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请表(一)》; 3、资产价值凭证及产权证明,如购货发票或收据、工程决算副本、有效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凭据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因单位撤销、合并、分立、改制、隶属关系而移交资产的,须提供相关批文和单位的资产清查情况以及相关报表;

公司资产盘点管理制度

公司资产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使用、保管和报废等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条根据资产的价值和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含1000元),或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2、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下(不含100元)的各种用具物品和办公用品等,并且使用期限1年以下。 第四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实物管理,采购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价值管理,使用部门负责对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设资产管理员岗位,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全面统一管理,按部门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分设帐薄进行管理,资产使用部门要同步建立使用台帐,各部门必须设立一名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使用资产进行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要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第六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各部门提出采购要求,报综合部(资产管理员)审核,综合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判断是否同意购置或加注意见,如需采购,报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综合部管理部上交申购单给采购人员采购。 第七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验收:采购的资产由采供部和综合管理部依据《物品采购申请表》联合验收,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仔细检查商品质量,对验收合格的物品填写《入库单》,记入库存;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须及时通知采购人员调换,否则不予入库。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发放:发放固定资产时,须经相关申请的方能办理,使用过程中因保管不善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固定资产遗失、失窃或损坏的,必须按规定(资产的50%)赔偿。 第九条低值易耗品的发放:发放低值易耗品时,综合管理部根据现有资产情况及消耗标准确认是否超标并加注意见,领用人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须分别在《出库单》中签字确认。 第十条办公资产使用人离职时,须将办公资产移交或归还所用办公资产,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核实、确认后方可。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登记与转移:综合管理部负责核查、统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明确部门使用人管理责任。综合管理部资产管理员应及时转移资产到使用人名下。部门固定资产出现遗失、损毁的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经总经理及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在系统处理相关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低值易耗品的登记:综合部资产管理员依据《低耗品出库单》,分设(部门个人)进行登记出账。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固定资产经专业人员确认已无法维修或维修费用超过资产原值时,由使用部门申请报废,相关部门同意后仓库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四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经采购维修组确定无维修价值后,方可报废。 第十五条资产的盘点、检查 1、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资产的自查和盘点,并将清查盘点情况报综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范本一一、我院国有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具体分工:财务科负责流动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的总分类明细账;总务科管理各类办公家具,病床及后勤物资;设备科负责医疗器械;信息科管理电脑,打印机等;基建办负责新建工程立项报批、竣工验收、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办公室负责房屋建筑物及交通工具的管理;药剂科负责药品管理;材料科管理卫生材料。 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对应收和预付款项要加强管理,定期分析、及时清理;药品采用“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强周转、保证供应、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报实销”的管理办法;其它存货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大型医疗设备,要确定专人保管,制定操作规程,维修保管制度,实行专管专用,以提高使用效益,并定期报告设备状况及使用情况。 三、各科室需要购置国有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负责人提出申请,报经院长审批,由相关科室负责购置。要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做好资产验收工作,加强资产入库管理,根据审核无误的验收入库手续、批准计划、合同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每月与归口管理部门核对账目,保证账账相符。

四、各科室对占有、控制和使用的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负责,资产管理部门要定期核对实物,要求账实相符,防止物资挤压、损坏、变质、被盗等情况的发生,积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质、增值。 五、科室之间不准自行对国有资产转移、私自动用和任意拆卸。科室不用或使用效率不高的国有资产应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进行院内调剂使用,以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整体效益。 六、科室分科或负责人变动时,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科室对国有资产进行分割和监交,并由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科对国有资产做分户账调整。 七、国有资产处置即国有资产无偿调拨、有偿转让、对外捐赠、置换、报废、报损等事宜。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院领导审批,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由资产管理部门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报财政局批准,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八、资产管理部门至少每年对国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核对工作,发现余缺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按报批手续报院领导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九、归口管理部门和科室在计划、购置、保管、使用、维修、报废、报损、出租、转让、出售等环节都必须认真、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职责。医院定期对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对违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和现象,要

固定资产盘点管理规章制度40670

固定资产盘点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固定资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固定资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盘点范围及内容 盘点范围包括宝明集团各子公司及各部门(以下均以部门为单位)等。 价值在300元以上的列入盘点,盘点类型主要是办公用家具,如桌椅、沙发、茶几、文件柜等(低值易耗品不列入盘点范围);办公用电器,如打印机、空调、冰箱、电视机等(电脑和生产运营设备不列入盘点范围)。 盘点内容包括核实资产数量、型号(面积)、单价、价值;核查资产质量,损毁情况。 第三条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 我集团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固定资产的全面盘点,即年中、年终盘点。由综合管理部牵头,会同实物管理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原则上应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综合管理部部长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二)临时盘点

指因特殊情况而临时决定进行的固定资产盘点。由综合管理部照会财务部后,会同实物管理部门,做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参与的部门、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每次盘点工作均需由综合管理部牵头,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并追查盘盈盘亏的原因和提出处理意见,财务部门应积极参与盘点工作并负责进行账实的核对工作。其中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由各分公司和各部门自行指定,一般来说电子计算机类资产由公司科技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盘点表,机器设备类由总工办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盘点表,其他类固定资产由办公室(或综合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盘点表。 (一)总盘人:由综合管理部部长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盘点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指派(有内勤指定内勤担任),负责现场盘点具体工作,如点计数量,核查质量,核对型号、规格等。 (四)复盘人:由总公司综合管理部指派,负责现场盘点工作的协调和复盘工作。 (五)会点人:由总公司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复盘人分片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临时盘点,亦应设置盘点人(或抽点人)、会点人等,其职责亦同。

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以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内部转移、报废、转让、变卖、出租、抵押、赠送、盘盈、盘亏等行为,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产是指集团公司拥有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主要指固定资产与存货。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在二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电器设备、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存货是指集团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物品,包括烟、酒、茶、办公耗材、低于2000元以下小型办公设备及电子产品、低值易耗品等。无形资产是指权利人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三条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内部转移、报废、转让、变卖、出租、抵押、赠送、盘盈、盘亏等应履

行登记和报账手续。 第四条实物管理部门 1、房屋建筑物、电气设备由集团公司办公室物管科专门负责管理。 2、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由使用部门经理负责,具体使用人负责管理。 3、所有物品档案材料由集团公司办公室物管科指派专人负责,定期归档。 4、财务核算中心指定专人(暂由总账岗位兼任)就各分公司、子公司资产进行汇总管理,财务核算中心主任应定期进行盘点,并就盘点情况作出书面报告,财务部及物管科不定期派人抽查。 5、财务部每年进行专项财务检查时,资产核查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第五条固定资产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应立即送交物管科管理,财务核算中心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标签。

第六条固定资产购置及登记 1、购置手续 各分公司、业务部门因工作业务需要,添置固定资产,应提出书面申请,报董事长审批,按审批后的标准、数量,由办公室具体执行。购置后由物管部验收签字,使用部门具体领用,报财务核算中心结算。 2、登记 财务核算中心在入账同时,应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卡片”,逐项填列。 第七条固定资产修理 各分公司或部门固定资产需要修理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董事长审批。修理完毕,经验收合格,财务核算中心予以付款。 第八条固定资产减损报废 固定资产由于减损而报废的,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或转让申请单,注明报废或转让原因,送财务核算中心签署处理意见,报董事长批准。财务核算中心据此进行相应财务处理。

物料盘点管理制度

物料盘点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及时掌握企业存货、财务及财产的准确数量,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同时也使盘点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原则 (1)真实。盘点所有的数据资料必须视真实的,不允许作弊或弄虚作假,以掩盖漏洞和失误。 (2)准确。盘点的过程要求准确无误,无论是资料的输入、陈列的核查,还是盘点的数目,都必须准确。 (3)完整。所有盘点过程的流程,包括区域的规划、盘点的原始资料、盘点数据等,都必须完整,不要遗漏区域和商品。 (4)清楚。盘点过程属于流水作业,不同的人员负责不同的作业,所以所有资料必须清楚,人员的书写必须清楚,货物的整理必须清楚。 (5)团队精神。盘点是公司全体人员都参加的核查货物的过程,为缩短盘点时间,公司各个部门必须有良好的协调配合意识,保证盘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3条职责规划 (1)总盘人。由总经理或仓储部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统一领

导和督查盘点工作的有效进行及盘点异常事项的处理。 (2)主盘人。由仓储部经理或猪肝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3)盘点人。由仓储部门人员担任,负责盘点工作。 (4)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专人担任,负责盘点记录工作。(5)协点人。由经营部门的人员担任,负责盘点材料物品的搬运及整理工作。 (6)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人担任,亦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盘人授权专人担任,监督盘点工作。 (7)协调人。为配合盘点工作的有效进行,各有关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盘点工作,盘点工作结束后,其职责自然消失。 第2章盘点范围 第4条存货。指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燃品、在制品、半成品、产成品的清查核点。 第5条财务。指现金、银行存款、票据、有价证券等的盘点。 第6条财产。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 第3章盘点方式 第7条盘点的方式一般有如下表所示的四种。 盘点方式一览表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资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资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和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本单位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拨给本单位的资产,本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条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督,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五条资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办公室是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本单位法人代表为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全责。 第六条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由办公室、财务室统一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资产的帐、卡管理及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帐相符、

帐卡相符、帐物相符。 (三)负责规定权限范围内国有资产的购置、使用、调拨、处理等的审核报批、核算、控制和监督; (四)负责本单位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核和实现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总账和明细账目,固定资产管理设卡片登记,统一编号,做到定人、定位、定责任。 第八条本单位实行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登记、管理;财务部门统一建账、核算。明确财务部门、财产管理部门以及使用部门的责任。 第九条本单位应每年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做到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手续健全,责任明确,管理有序,监督有力,家底清楚,物尽其用,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第三章国有资产配置及使用 第十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是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等根据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通过购置或者调剂等方式为事业单位配备资产的行为。 第十一条本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有资产无法满足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 (二)难以与其他单位共享、共用相关资产; (三)难以通过市场购买产品或者服务的方式代替资产配置,或者采取市场购买方式的成本过高。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对于长期闲置不用的资产,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协商后有权调剂处置。拒绝调剂处置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建议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对其缓拨或停拨有关经费。 第十三条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

资产盘点管理制度

资产盘点管理制度

物资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更准确的做好公司物资盘点工作,使物资账实物相符,为公司资产的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规范物资合理的盘点作业流程,经过物资盘点发现作业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体现物资管理员的工作绩效,做出相应的措施,从而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减少损失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指原材料、辅料、产成品。 (二)财产盘点:指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保管资产的盘点。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物。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低值易耗品等管理用具、器具。 第三条:盘点方式:盘点分为定期盘点、不定期盘点、日盘点。定期盘点分为年度盘点、假期盘点;不定期盘点是按公司要求和出现帐务异常情况下组织的盘点、日盘点是对贵重物与成品的盘点。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盘点:由物管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清点一次。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物管部实施及财务部门监督清点一次。 (三)月份检查 由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三)不定期抽盘 (1)由总经理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 (2)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管部门为原则。 (3)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将帐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帐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4)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第四条:人员、职责、流程 (一)盘点编组: 1、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物资种类、项目编制"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报总经理核定,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公布。 2、财务部门应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相关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设立盘点组、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盘点组指定总盘人、主盘人、复盘人、记录人。 (1)总盘人:由财务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2)主盘人:由盘点组指定人担任,负责实际盘点中物资清点;

固定资产盘点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盘点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固定资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固定资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盘点范围及内容 盘点范围包括土地、建筑物、电子设备、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建工程等。 盘点内容包括核实资产数量、型号(面积)、单价、价值;核查资产质量,损毁情况;核对资产手续是否完善,证册是否完备等。 第三条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 我公司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固定资产的全面盘点,即年中、年终盘点。由实物管理部门牵头,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原则上应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二)临时盘点 指因特殊情况而临时决定进行的固定资产盘点。由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实物管理部门,做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参与的部门、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每次盘点工作均需由总经理室牵头,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并追查盘盈盘亏的原因和提出处理意见,财务部门应积极参与盘点工作并负责进行账实的核对工作。其中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由各分公司自行指定,一般来说电子计算机类资产由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其他类固定资产由办公室(或行政部、综合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室成员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经理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由总经理室指派,负责现场盘点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以及盘点监督之责。 (四)盘点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指派,负责现场盘点具体工作,如点计数量,核查质量,核对型号、规格等。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点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固定资产的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临时盘点,亦应设置盘点人(或抽点人)、会点人等,其职责亦同。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任务与原则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 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1.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包括: (1)行政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 (2)国家调拨给行政单位的资产; (3)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 (4)接受捐赠的资产接受捐赠的资产 (5)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2.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包括: (1)国家拨给事业单位的资产; (2)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 (3)接受捐赠的资产; (4)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按照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的要求,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管理体制,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归属清晰、权责明确、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运作高效”的目标。

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1)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3)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5.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活动中行政事业单位应遵循的原则: (1)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2)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3)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6.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二、资产配置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2.与行政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 3.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 4.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勤俭节约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财政部门对要求配置的资产,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

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固定资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固定资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盘点范围及内容 盘点范围包括土地、建筑物、电子设备、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建工程等。 盘点内容包括核实资产数量、型号(面积)、单价、价值;核查资产质量,损毁情况;核对资产手续是否完善,证册是否完备等。 第三条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 我公司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固定资产的全面盘点,即年中、年终盘点。由实物管理部门牵头,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原则上应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二)临时盘点

指因特殊情况而临时决定进行的固定资产盘点。由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实物管理部门,做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参与的部门、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每次盘点工作均需由总经理室牵头,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并追查盘盈盘亏的原因和提出处理意见,财务部门应积极参与盘点工作并负责进行账实的核对工作。其中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由各分公司自行指定,一般来说电子计算机类资产由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其他类固定资产由办公室(或行政部、综合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室成员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经理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由总经理室指派,负责现场盘点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以及盘点监督之责。 (四)盘点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指派,负责现场盘点具体工作,如点计数量,核查质量,核对型号、规格等。

房地产公司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流动资产是指企业可以在一年或者越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变 现或者运用的资产,是企业资产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流动资产的容包括短期投资、货币资金、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和存货等。由于各项目的特点不同,应根据各自不同的要求,分别进行审查。 企业流动资产管理制度专辑主要包括了房地产公司、工程项目公司、基因公司等不同公司的流动资产管理制度,以及流动资产评估、流动资产管理、流动资产投资、流动资产管理流程等相关容,为企业流动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提供参考。 房地产公司流动资产管理制度第一条公司的一切资产均为xx置业所有,必须纳入公司账统一核算和监督。任何人或单位都不得保留账外资产,以防流失。 第二条财务部应做好流动资产的管理工作。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 第一节货币资金 第三条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交到公司财务,及时入账,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以任何形式截流或者挪用。

第四条对公司的货币资金和其他流动资产必须加以严格的管理,货币资金的使用和流动资产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签字,否则不得支付和处理。 第五条公司只有总经理和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有货币资金使用和流动资产处理的审批权. 第六条为保证现金的安全,同时又不影响现金的合理使用,库存现金量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 对每笔超过___元的大额现金支出应提前三天通知财务部,以便财务部提前做好准备. 现金的收支围严格执行国家的现金管理规定。任何人均不能以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财务要求的票据字条等充抵现金,更不能擅自挪用现金。不得坐支现金. 每笔现金支出都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并经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签批的原始凭证支付,并编制记账凭证。 每笔现金收入也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对发生的业务要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盘点现金,确保账实相符,月末与总账核对,保证账账相符。出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大型房地产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大型房地产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09年12月

适用范围:大型房地产集团公司 规定目的: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建立规范的固定资产申购、领用等工作秩序,依据财政部各项具体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责任部门: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全面管理。 规定内容: 一、固定资产分类与界定 1、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 (2)机械设备 (3)运输设备 (4)电子设备 (5)其它设备 2、界定 (1)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的有形资产,均应列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一般应不低于2000元。 (2)出于实物管理的需要,单价500元以上、有一年以上独立使用价值的有形资产,也应参照本制度来申购、处置或转移(如移动硬盘、家具家电等,详见《固定资产实物类别及编号规则》)。 (3)由营销类费用合同报批产生、并能作为附属物随后续的房产品销售而转让处置的有形资产,可由营销部造单管理、总办备案,财务部监督回款,不必列入公司固定资产(如样板房设施、部分销售案场设施)。不符合以上定义的资产仍应按本制度报批管理。 (4)工程及其他费用类合同可能产生的公司固定资产,能独立报批的均应事先按本制度规定流程报批;确属工程配套设备设施需一体化采购安装的,应在资产到位后登记造册,报总办备案(如各类单体空调、网络及办公设备等)。 (5)短期工作需要配备实物资产及其他具备社会化服务条件的固定资产需求,一律通过租赁形式解决,不得购置。租赁费纳入相关部门的日常行政费用。

二、购置与领用 1、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购置(调入)申 请表》。按规定的审批权限(详见附件《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理审核权限流程图》)进行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或其授权人员负责购买、验收。 2、综合管理部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资产编号并在固定资产台帐上详细登记资 产编号、资产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售出单位、购入时间、单价单位数量原值、领用部门及领用人、存放地点及保修信息等,更新的固定资产台帐。 3、固定资产领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员或使用人核对无误后,在综合管理部固定资 产管理员的资产台帐打印稿上签收。 4、固定资产购置的经办人应在购置完成后持注明相应资产编号的《固定资产购 置(调入)申请表》、及有效发票经综合管理部固定资产管理员完成登记后到财务部办理报帐手续,财务部须查验上述手续是否完备并核对购入固定资产的内容、附(备)件、价格等与合同、发票、单据一致后方能入帐。 5、由于采用分期付款或其他原因,在固定资产验收并投入使用后,尚未取得发 票时,财务部应依据《固定资产购置(调入)申请表》、使用部门签收记录并注明尚未取得发票的原因,预计取得发票的时间,回收发票责任人等后,办理入账手续。回收发票责任人应按预定时间及时收回发票并交给财务部。财务部应督促回收发票责任人及时收回发票。 6、需进行调试安装的设备,应先计入在建工程,待办理结算及验收手续后,方 可转入固定资产。 7、不得以个人名义定购公司固定资产,办理产权登记、注册等。 三、固定资产计价 固定资产成本按以下原则确认: 1、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40571

海口骑楼老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制度为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提高国有 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单位履行职责,促进事业发展, 根据国家《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本级政府管辖的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 二、资产管理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加强对本级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三、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1、严格按照合理配置的原则参与设备的采购验收入库、维护保养和基建竣工验收等工作。 2、对本单位的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登记,做到账实、账账相符,严格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 3、认真做好资产的产权登记工作,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4、加强非经营性转经营性资产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偿使用原则,对非 转经的经济效益、收益分配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资产的保 值增值 四、认真做好资产的报表、报送工作,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同时做到向上级主管部门本级政府,同级财政部门通报情况。 五、做到责任明确,各负其责,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以及资产的占有,使用单位,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造成国

有资产流失、浪费等行为的要依法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六、资产使用管理 按照国家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使用,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使用不当、损失和浪费,将资产使用管理落实到部门和个人。要求各使用部门保管好资产,集体和个人使用的资产只有使用权和保管权。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 七、资产配置 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各部门需要提出申请报领导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后统一采购。 八、资产处置 公司资产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报损、报废等,由部门提出意见报领导审批,再由财务室报董事会审核后进行处置。 九、资产清查

资产盘点管理制度

事业部内控体系文件 ICS-WQ.A6-001资产盘点

修订页

事业部 资产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事业部(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盘点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资产盘点程序,确保公司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根据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事业部。 第三条管理职责 1、盘点负责人:财务部主管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处理; 2、盘点人:由相关管理部门(如仓储部门、生产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3、监盘人:由各相关部门主管或财务部指派人员担任; 4、会点人:由财务部指派,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核对,确认点计数量无误; 5、协点人:由相关管理部门指定,负责盘点过程中的物料、物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6、技术小组:由盘点负责人协调各相关部门指派人员组成,配合盘点过程中的质量检测工作,负责对盘点人提出的物品质量疑问进行鉴定。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四条盘点范围:固定资产、存货、其他财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票据、租赁契约、所有权证)等。 第五条固定资产盘点 固定资产盘点是对固定资产实物的数量、完好程度、技术状况以及管理状况等综合情况的清查。 1、盘点方式 固定资产盘点分为年终盘点和不定期抽盘,原则上应采取全面盘点方式,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全盘时,相关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财务部汇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抽盘方式。 2、年终盘点前准备事项 (1)盘点编组:由财务部于年终盘点前,事先按照盘点种类、项目、编排《资产盘点方案》或盘点计划,报财务部部长核准后实施; (2)各相关管理部门准备盘点用具,财务部准备相关表格,并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①相关管理部门核对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台账与财务部的固定资产清单是否一致;

房地产开发公司资产管理制度1.doc

房地产开发公司资产管理制度1 房地产开发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资产管理制度提要:资产的定义:本规定中的资产概念既包括固定资产(单价超过2000元人民币,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物品),也包括手机、办公桌椅等价格低 房地产开发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目的:为加强公司资产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合理、有效使用,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资产的管理。职责 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对资产实物进行归口管理,负责资产的申请、购置、登记、维修、调配和报废等各项程序。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对资产的账务进行归口管理,包括入销账、折旧等。 资产的定义:本规定中的资产概念既包括固定资产(单价超过2000元人民币,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物品),也包括手机、办公桌椅等价格低,但使用时间较长的耐用物品。具体指以下种类: 建筑物:房屋、活动办公室; 交通工具及附属品:小客车、小轿车;车载cD机、车载冰箱; 办公设备:笔记本电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摄像机、打卡机、打孔机、装订机、碎纸机、数码照相机、普通

照相机; 办公家具:保险柜、文件柜、办公桌、班台、会议桌、折叠桌、电脑桌、台案、折叠椅、班椅、办公椅、沙发、茶几; 通讯设备:手机、对讲机、集团电话、直线电话、车载电话。 资产的购置 各部门添置资产,需向行政办公室提交购买申请表,行政办公室首先考虑在公司范围内进行调配。如必须购置,经总经理批准后由材料采购部按照有关规定购买。 购置资产的发票,必须附所购置资产的清单明细,财务方可办理报销手续。必须由使用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签字后方能办理出库手续,并将资产的相关材料交资产管理员归档。 资产的调拨:因调配、借用等原因进行的资产转移由公司行政办公室办理,资产转入单位负责人需在行政办公室资产台帐上签字。其他个人和单位不得擅自对资产进行调用。 资产的使用管理 资产的使用:分配给个人使用的资产,使用人员应对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实行资产使用责任落实到人,当责任人工作调整或离职时,须将使用的全部资产进行移交,在其办理所用资产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资产的处置:包括转让、报废、借出、变卖等,需由使用单位说明情况,行政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经财务部经理签字、行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范本一 一、我院国有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具体分工:财务科负责流动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的总分类明细账;总务科管理各类办公家具,病床及后勤物资;设备科负责医疗器械;信息科管理电脑,打印机等;基建办负责新建工程立项报批、竣工验收、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办公室负责房屋建筑物及交通工具的管理;药剂科负责药品管理;材料科管理卫生材料。 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对应收和预付款项要加强管理,定期分析、及时清理;药品采用“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强周转、保证供应、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报实销”的管理办法;其它存货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大型医疗设备,要确定专人保管,制定操作规程,维修保管制度,实行专管专用,以提高使用效益,并定期报告设备状况及使用情况。 三、各科室需要购置国有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负责人提出申请,报经院长审批,由相关科室负责购置。要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做好资产验收工作,加强资产入库管理,根据审核无误的验收入库手续、批准计划、合同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每月与归口管理部门核对账目,保证账账相符。 四、各科室对占有、控制和使用的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负责,资产管理部门要定期核对实物,要求账实相符,防止物资挤压、损坏、变质、被盗等情况的发生,积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质、增值。 五、科室之间不准自行对国有资产转移、私自动用和任意拆卸。科室不用或使用效率不高的国有资产应向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进行院内调剂使用,以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整体效益。 六、科室分科或负责人变动时,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科室对国有资产进行分割和监交,并由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科对国有资产做分户账调整。 七、国有资产处置即国有资产无偿调拨、有偿转让、对外捐赠、置换、报废、报损等事宜。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院领导审批,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由资产管理部门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报财政局批准,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八、资产管理部门至少每年对国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核对工作,发现余缺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按报批手续报院领导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九、归口管理部门和科室在计划、购置、保管、使用、维修、报废、报损、出租、转让、出售等环节都必须认真、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职责。医院定期对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对违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和现象,要严格追究责任,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罚,将国有资产管理作为其科室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范本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下简称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具体包括: (一)行政事业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存货)、暂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有价

资产管理制度89295

《资产管理制度》 一、本办法所称资产系指公司拥有的实物资产,主要指固定资产、存货及低值易耗品。 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工具器械、食堂设备等,存货是指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物品,包括产品、半成品、原材料、燃料、包装物、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 二、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内部转移、报废、转让、变卖、出租、抵押、赠送、 盘盈、盘亏等应履行登记和报账手续。 三、实物管理部门 公司所有实物资产由综合部统一管理。 (一)、房屋建筑物、电气设备由公司综合部制定专人负责管理。 (二)、机器设备、工具设备、办公设备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三)、所有物品档案材料应在采购完成后即时归档,由档案室管理。 (四)、财务部指定专人就公司资产进行汇总管理,应汇同公司综合部定期进行盘点,并就盘点情况作出书面报告,财务部不定期派人抽查。 (五)、资产核实是财务部工作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资产登记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综合部统一管理,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并粘贴标签,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并形成“固定资产年度盘点表”存档被查。 其他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材根据每月各部门需求进行申购,购回后综合部要指定专人管理,并按明细建立资产台账,登记其进、销、存的变动情况,每月至少盘点一次。 五、固定资产购置及登记 (一)、购置手续 业务部门因工作业务需要,添置固定资产,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综合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按审批的标准、数量,有综合部会同相关部门具体执行。购置后由使用部门或保管部门验收签字,报财务部结算。 (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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