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

曹妃甸工业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一、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要求建设项目文件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档案必须真实反映工程竣工后的实际情况,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归档的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应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各个程序要有责任者的签字或盖章手续,并必须齐全,具有法律效用。
归档的项目建设文件,应做到书写材料符合档案保管要求、字迹工整、图像清晰,有利于保存。
归档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归档可以分阶段进行,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进行。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
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收齐工程文件并整理立卷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城建管理机构的要求对档案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施工单位城建档案一般做三套,一套(原件)移交曹妃甸工业区住建分局城建档案馆(室),一套移交建设单位,一套施工单位自己保存;建设单位需向档案馆(室)移交工程综合资料(前期开工手续及后期验收手续);监理单位需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完整的监理资料。
城建档案馆(室)只对建设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建设单位填写城建档案交接目录、接收和移交证明书、鉴定表(一式两份),需在交接书上双方签字,盖章。
二、工程资料分类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2001)规定,将工程资料分为四个部分。
(一)工程准备阶段和竣工验收资料,包括工程可研、立项、审批、征地、拆迁、勘察、设计、招投标、开工审批、概预算及工程竣工验收等阶段的项目建设文件与资料,由建设单位整理提供。
(二)监理资料,包括监理规划、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监理通知、工程总结、合同、勘察、设计、施工等实施过程的监理资料,由监理单位整理提供。
J、四川省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技术管理规定

四川省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四川省建设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发挥建设工程文件档案在基本建设以及经济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建城〔1994〕469号)。
第三条本规定使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附属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及市政工程等。
第四条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第1.0.3条规定范围内进行活动的各方责任主体单位或机构(包括检测单位),无论其隶属关系、经济性质、资质等级,其建设工程工程资料归档整理均应按本规定执行。
第五条任何单位工程(改扩建工程),建设工程文件整理归档,未按本规定执行的,该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备案。
第六条从事工程文件归档收集、整理、汇总、审查的工作人员,应当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并认可。
第七条工程档案的验收,移交工作必须是经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并认可的人员承担。
第二章质量要求第一条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第二条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第三条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第四条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
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笔墨(如铅笔、毛笔、圆珠笔等)。
第五条使用的四川省工程建设统一用表,应采用印刷表格或计算机打印表格,不得使用复印件;表格内填写部分必须书写,书写数量不少于一式两份。
第六条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齐全有效,盖章手续完备。
第七条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统一为A4幅面,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第八条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管理办法1 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总公司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管理工作,统一总公司工程技术资料的立卷和归档。
2 适应范围:适应于以总公司名义签约承建约总承包工程。
3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的范围及内容:3.1工程准备阶段资料1)施工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
2)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施工项目经理部)以及负责人名单;3.2施工资料:3.2.1土建(建筑结构)工程:3.2.1.1施工技术准备资料1)施工组织设计2)技术交底3)图纸会审记录3.2.1.2施工现场准备1)控制网设置资料2)工程定位测量资料3)基槽开挖线测量资料3.2.1.3地基处理记录。
1)地基钎探记录和钎探平面布点图2)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记录3)桩基施工记录4)试桩记录3.2.1.4工程图纸变更记录1)设计会议会审记录2)设计变更记录3)工程洽商记录3.2.1.5隐蔽工程检查记录1)基础和主体结构钢筋工程2)钢结构工程3)防水工程4)高程控制3.2.1.6施工记录.1)工程定位测量检查记录2)工程竣工测量3)新型建筑材料4)施工新技术3.2.1.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3.2.1.8工程质量检验记录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4)幕墙工程验收记录5)分部(子部分)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2.2 电气、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建筑智能化、电梯工程。
3.2.2.1一般施工记录1)施工组织设计2)技术交底3.2.2.2图纸变更记录1)图纸会审2)设计变更3)工程洽商3.2.2.3设备安装记录3.2.2.4隐蔽工程检查记录3.2.2.5质量事故处理记录3.2.2.6工程质量验收记录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3竣工验收资料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竣工验收证明书3)竣工验收报告,4)工程质量保修书3.4施工预算和决算编制和审查资料3.5证书、声像、缩微、电子档案等资料1)文明工地、优质工程和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有关资料2)重大活动和有纪念意义的资料3)特殊施工工艺的施工过程资料3.6其它文件资料1)施工单位提交给建设单位和城建档案馆的完整资料详细目录. 2)竣工图份数及交存单位4建设工程文件资料归档时间和程序1)归档时间:项目经理部在工程交工后3个月以内将归档资料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立卷要求整理装订成册,及时归档。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二、 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三、 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决策立项、批复、承发包合同、勘探、设计、施工、设备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生产等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四、 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五、二、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六、2.1工程档案管理七、 1.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
档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八、 2.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的衔接,档案资料室配备专职档案员,为更好地管理好档案资料,应配置必要的库房、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施和办公设备。
九、 3.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十、 4.设备到货后,由采购部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质保资料)统交档案资料室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
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档案资料室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档案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十一、 5.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
建设部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建设部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建设部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1994]建城字第469号【颁布单位】建设部【颁布日期】19940801【实施日期】19941201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企业的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雨、污水厂站及防洪等工程。
凡从事上述工程的施工企业均应按本规定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需要增、减内容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执行。
第三条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依据有关规定所做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等应当归档的资料,它是评定工程质量、竣工交付使用的必要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依据。
第四条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主要项目按统一规定表格表式。
未有统一规定表格的,各区可根据需要自行拟定。
第五条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由施工企业负责。
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施工技术资料工作的管理的领导,建立和健全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制定岗位责任制。
第六条施工企业负责汇集、整理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并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制定岗位责任制。
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总包单位还应负责汇集、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有关施工技术资料。
第七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所需表格一律按本规定中的附表格式认真进行填写,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
第八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保证完整、准确,必须由各级施工技术负责人审核。
竣工后资料成果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九条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责任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第十条施工企业应把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纳入企业的奖罚制度。
对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玩忽职守造成资料不合格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管理职责

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管理职责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管理职责: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涉及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以及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对于一个建设工程而言,归档有三方面含义:(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3)建设单位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要求,将汇总的该建设工程文件档案向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一)通用职责(1)工程各参建单位填写的建设工程档案应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合同、设计文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为依据。
(2)工程档案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应按专业归类,认真书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无未了事项。
表格应采用统一表格,特殊要求需增加的表格应统一归类。
(3)工程档案资料进行分级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工程档案资料的全过程组织工作并负责审核,各相关单位档案管理员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建设单位职责(1)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2)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3)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4)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6)对列入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文件;(7)必须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8)可委托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工程档案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绘制工作,也可委托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完成,收费标准按照所在地相关文件执行。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建设工程档案作为重要的信息资源,对于保留工程质量、工程验收、历史遗留等方面的信息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整理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的保存和利用价值,特制定本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
二、归档责任部门归档管理工作由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
项目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负责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整理和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三、归档整理流程1.资料整理:项目部门应及时整理建设工程的各类资料,包括设计文件、项目批准文件、施工图纸、质量检测报告等,并按照建设工程档案归档类别进行分类。
2.归档登记:归档管理部门应就整理的建设工程档案进行登记,记录档案名称、编号、分类、归档日期等信息,并制作档案封面、目录等材料。
3.归档存储:建设工程档案应存放在专用的档案室内,保证环境适宜,防止受潮、受损等现象。
档案应按分类和编号顺序排列,方便查找和管理。
4.档案鉴定:建设工程档案的重要性质和价值应通过档案鉴定程序进行确认,确保归档的档案能够真实反映工程的各个阶段和方面。
5.档案准备:建设工程档案需要随时提供给相关方使用,因此归档管理部门应做好档案准备工作,包括复制、备份等,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四、档案保密要求建设工程档案涉及设计、施工、物资采购等各方面的敏感信息,因此归档管理部门应对档案的保密工作进行严格管理。
档案室应设有保密专用区域,确保档案的安全存储;同时,工作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并严格执行相关的保密制度。
五、档案利用和查询1.档案利用:经过鉴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可以供项目部门、设计单位、审批部门等相关方使用,但必须提出申请,并经档案管理部门的批准。
利用档案时,应保证档案完整无缺,严禁随意拆卸或遗失档案材料。
2.档案查询:项目部门可以随时查询和使用建设工程档案,但需提前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查询申请。
档案管理部门应及时提供查询结果,并保证查询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山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山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本规程是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3年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3]379号)的要求,由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DBJ04-214-2004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为了加强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技术管理水平,统一施工资料的编制内容和要求,结合山西省的实际情况,山西省有关部门制定了《山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为了更好的解读管理规程,小编为您整理了对于建筑从业者来说比较重要的两个部分,一是管理规程的基本规定,第二是施工资料的管理职责,供您参考。
▲一、基本规定1、施工资料管理应以工程合同文件、审批文件、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作为依据。
2、参建单位应将工程施工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规程涉及的监理职责。
4、施工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填写、收集、整理,并按本规程要求分类组卷。
内容应真实可靠、准确、齐全,字迹清楚,且参建各方应按规定进行签字、盖章。
5、施工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施工资料进行全过程管理。
建设过程中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并按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6、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计算机管理软件所采用的数据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软件功能应经过评审并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7、施工资料应统一按本规程第5章、附录B和附录C 规定的表格填写,本规程未规定统一表格的,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做出规定。
8、执行本规程的各参建单位,应依据现行标准,正确选择并及时修改检验表格中的技术要求,其余部分不得随意更改。
9、施工资料不得任意涂改、随意抽撤、损毁、损毁,严禁伪造,对于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故意隐瞒质量隐患而造成文件不符合真实情况的,由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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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管理规定
(一)建筑工程资料(含文件、资料、报表等)各单位必
须由专人管理。
(二)建立完善的收、发文制度,各单位间的往来文件资
料应由专职资料员负责办理登记、传递、签收、交接等手续。
(三)凡行文、资料、报表等报送各参建单位时,按有关
规定做好分类编号,以便工程资料管理。
(四)工程文件、资料应按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按
单位工程分类归档。
(五)各单位行文及报表要真实可靠、严肃认真,力求规
范。有固定行文纸、格式和标准书写方法,行文字迹工整、
清晰,内容准确,A4纸微机打印。
(六)行文应有标题、编号、台头(致****单位)、落款,
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及加盖公章。
(七)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在对与本工程有合同关系单
位行文时,要同时抄送监理单位,以便备案检查。
(八)各单位文件签字、签收应及时,任何单位不得拒收
行文、拒绝签收,有不同意见可另行报告申明。
(九)需批复的行文资料、报表等,应备齐附件或相关说
明,必须按有关管理程序传递。
(十)承包单位接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严肃对待,
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及时反馈(附报告或说明)。
(十一)文件批复意见要简明、准确。批准人必须亲笔签
字,严禁代笔仿签。
(十二)需要传递的文件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批复。
(十三)文件、资料传递程序:
呈报:分包单位 总包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项目管理)单位
批复:与呈报程序相反。
1、文件类:
申 报 签署意见
总包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项
目管理)单位
2、进度计划、月工程量、工程款类:
分包单位 总包单位 监理资料员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资料员 建设(项目管理)单位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审 批 发 送
申 报 申 报
传 送
审 签 发 送 发 送 发 送
注:工程款须经过建设(项目管理)单位的“评审程序”
论证后,由建设(项目管理)单位核定支付。
3、隐预检、试验记录类:
分包单位 总包单位
总包单位
4、材料、设备、构配件,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类:
分包单位 总包单位
监理资料员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十四)合同备案:合同签订后应及时抄送有关单位存档
备案,相关方认为单价
和总价商务类秘密可灵活处理(如空缺)。
申报 申报审签 专 业 监理工程师 检查审签
发送
分包单位
报 送 申报审签
专 业
监理工程师
检查审查 编号归档
发 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