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践的思维方式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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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中的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能力

社会实践中的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能力

社会实践中的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能力在社会实践中,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至关重要的。

无论是在职场还是生活中,我们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挑战。

而如何应对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具备一种正确的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首先,正确的思维方式是解决问题的基础。

在面对问题时,我们应该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相信自己有能力解决问题。

同时,我们还应该具备批判性思维,不盲目接受一切信息,而是要进行深入思考和分析。

这样才能够找到问题的本质和根源,从而制定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其次,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是至关重要的。

解决问题需要我们具备一定的分析和判断能力。

我们应该学会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

同时,我们还应该善于运用逻辑思维,进行推理和演绎,以找到最合理的解决方案。

此外,我们还应该具备团队合作的能力,与他人共同解决问题。

通过集思广益,我们可以得到更多的观点和建议,从而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

除了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社会实践还需要我们具备一定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我们往往需要与他人进行合作和协商。

因此,我们应该学会倾听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尊重他人的观点。

同时,我们还应该善于沟通,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见。

只有通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我们才能够与他人达成共识,共同解决问题。

在社会实践中,我们还应该注重自我反思和学习。

面对问题和挑战,我们应该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出自己的不足之处,并进行改进。

同时,我们还应该保持学习的态度,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通过不断学习和成长,我们可以提高自己的解决问题能力,更好地应对社会实践中的各种挑战。

综上所述,社会实践中的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能力对于我们来说至关重要。

正确的思维方式可以帮助我们找到问题的本质和根源,制定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而解决问题的能力则需要我们具备分析和判断能力,善于运用逻辑思维,并具备团队合作的能力。

此外,我们还应该注重沟通和协调能力,以及自我反思和学习的态度。

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思维范式的确立及当代价值

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思维范式的确立及当代价值

现代经济信息446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思维范式的确立及当代价值茹 洁 北京化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摘要: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实践出发解决哲学的基本问题,从根本上说就是“实践”的哲学,它批判地吸收了以往人类哲学思维的营养成分,实现了对以往的超越,创造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建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伟大哲学变革的实质和关键。

本文认为其形成的实践思维范式也具有合理的价值取向,继而探讨马克思实践思维范式对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实践;思维范式;当代价值中图分类号:B02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21-0446-01一、马克思实践观的确立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是马克思、恩格斯吸收以往人类哲学思维的营养成分,尤其是在批判继承费尔巴哈和黑格尔对于实践观点的基础之上所进行的伟大理论创新。

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思维范式的形成的著作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

马克思在《手稿中》阐述了社会生活以及人的本质,创立了唯物史观。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全部论述中的核心概念就是实践。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明确指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历史也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的目的的人的活动。

”[3]因此,马克思就发现了人类的基本实践活动,找到了把自主性、创造性和现实性统一起来的基础,从而解决了先前哲学无法解决的矛盾。

马克思在哲学史上实现的伟大革命变革,从本质上说就是哲学思维方式的变革。

[4]二、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思维范式的价值取向(一)实践思维范式将哲学使命由解释世界转换为改变世界在传统哲学思维方式下,哲学最基本的任务就是对于本体论的诠释,例如世界由水、气、原子等等构成,它是不关注现实的个人以及“此岸世界”的生活,因而都难以达到对人的本性的真正把握。

而马克思认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5]这样一种思维方式的转向实际上是一种实践观转向,也为无产阶级改变世界寻觅到了由理论照向现实的主体力量。

实践思维方式

实践思维方式

实践思维方式程德亮商贸系2010级市场营销专业6班学号:222010602013178摘要:实践思维方式问题是近几年来我国哲学界最关注的理论之一:一、实践思维方式是以社会实践为中心、为对象、为目的的思维方式,是人类理性思维方式的重要形式,也是社会实践的重要环节。

二、实践思维方式具有先导性、前瞻性、创造性和操作性等特点。

三、实践思维方式是一个具有复杂结构的动态系统,四、实践思维方式有着生生不息的运行机制。

五、深入研究实践思维方式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实践实践思维方式理性思维方式一、实践思维方式的涵义什么是实践思维方式? 目前在哲学界有各种理解。

而我认为,实践思维方式是以社会实践为中心、为对象、为‘目的的思维方式,即因实践而思维、对实践而思维、为实践而思维的思维方式,它是人们通过思维解决为什么要实践、进行什么实践、怎样进行实践等问题的理性思维方式。

思维是人类特有的精神活动,是与自然物质的反映特性(包括动物的感觉心理)相区别的、高度发达高度完善的特殊物质——人脑的高级反映特性。

思维方式是人们进行思维活动的方法、形式、样式、它高度概括起来,路径等的总和。

人类的思维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但把可以归结为两种基本形式:直观思维方式和理性思维方式。

直观思维方式是人们通过在实践中对现实事物进行生动的直观,不经过推理和逻辑论证而反映事物的非理性的思维方式。

显然,直观思维方式要依赖社会实践,但实践思维方式不属于直观思维方式。

理性思维方式是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获得大量感性材料从而反映事物本质和规律的思维方式。

我认为,理性思维方式可分为形象思维方式、抽象思维方式和实践思维方式。

实践思维方式属于理性思维方式。

而不是在理性思维方式之外的另一种比理性思维方式高级的思维方式。

理性思维方式的三种类型,都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这是它们的共性。

但是,三者又有明显的区别。

从反映的对象来看,形象思维方式和抽象思维方式都反映世界上的各种事物,而实践思维方式则以社会实践为对象。

马克思实践思维方式的解读及其现实意义

马克思实践思维方式的解读及其现实意义

马克思实践思维方式的解读及其现实意义作者:张科杨敬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4年第09期(西华师范大学,四川南充 637009)摘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思维方式超越了传统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从“关系”的角度强化了主体性思维。

把实践理解为一种思维方式,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概念认识深化的结果,同时也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思维方式;特点;意义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9-0007-02一、实践思维方式的涵义黑格尔说,“哲学乃是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 [1]。

哲学思维方式,属于哲学理论的内在的思维逻辑,表现着哲学对待事物的方式,理解事物的模式以及处理事物的方法。

思维方式是无形的,但它却像“灵魂”一样贯彻并支配着哲学的整个内容。

然而哲学理论的意义就在于思维方式的意义。

纵观思维方式的变革,大体上经历了这样一个发展过程,从朴素辩正思维方式——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实践思维方式。

要理解实践思维方式,首先要弄清楚思维方式的含义。

思维方式,通常是指人们用以把握、描述和解释世界的概念框架的组合方式和运作方式[2]。

可见思维方式是人们认识事物、思考问题和分析问题的比较稳定的思维逻辑框架,它是由中心概念或概念体系、认知框架与思维对象及思维中介等要素构成,反映了特定背景下人们思考问题的程序和方法。

什么是实践思维方式呢?它就是指以人的现实实践为核心,是“从人和自然主体和客体、主观和客观在现实活动中的相互作用和关系出发,以本原存在和超越形态在现实活动中的相互作用关系为依据,去观察各种事物、理解现实世界、回答两重化矛盾的思维方式”[3]。

从这个概念我们可以看出,实践思维方式的核心概念是实践,其与思维对象联系的中介是人的行为的指向性。

实践思维方式是马克思用来分析和把握世界的一种根本方法,也是批判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主要武器之一。

马克思指出,旧唯物主义“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着感性的人的活动,当着实践去理解”[4]。

技术价值研究思路的转换

技术价值研究思路的转换

2 以实践 的思 维方 式研 究技 术价值
李德顺 ( 98 19 )在他 的 《 占录) 中强调 要 以实践 的 立 思维方式研究 价值 ,“ 即把价 值看作本质上是人 类实践基 础 上的特有现象 ,是 实践 的 内在规定之 一。这是 在前 人 已经
达 到 的 ‘ 系说 ’ 基 础 上 ,运 用 实 践 唯 物 主 义 进 一 步 思 考 关
就 有 了对 技 术 与 人 的 关 系 的 反 思 技 术 与 人 的 关 系 -- 而 -方
人类社 会的生存 、发 展 和完善 ,这是 技术 价值研 究 的最高
目标 。
技术/ 仪仅 是一 种 已经存 在的 人类 活动 ,而且 是 一种 f :
正在形成或将要 形成 的人 类活 动。技 术 的这一特 征决定 了 人 仃对技术 价值进行 研 究的必 要性 。 由于技术 是一种 正在 J 进行或将要进行 的 活动 ,因而就存 在 着这 一活 动该如 何继
当于 “ 技术 的价值 ” 。研究技术 的价值就是探讨人类 的技 术 实践 活动对人 类社 会的 生存 、发展 币 完善 已经产 生的 和将 ¨ 要产生的效应 ,并 以此 为依 据对 随后 的技术 活 动作 出规 划 和指导。因而 ,对 技术 价 值进行 研究 实际 上就是对 技术 作
类社会 的关 系问 题实 际上 就是技术 价值 问题 。当前 ,即使
续 进 行 下 去 的 问 题 。 人 类 是 在 埘 过 去 经 验 的 不 断 反 思 和 总
体现 为人对技 术的 欲求 ,另 一方 而体现为 技术 对人所 产生
结的基础上进一 步行 动 的,技 术 价值 研究通 过考察 技术 活
动所产生的现实效 应 并分 析产生 这 种效 应 的原 因 ,从 而为 进一步的技术活动提供 参考和指 导。 人们对技术 价值 的反思 从来 没有 停 止过 ,我 们可 把这 种反 看作足广义 的技 术价 f 评 价 人 仃 对技术 价值 的{ f I J

小学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的价值与实践思考

小学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的价值与实践思考

小学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的价值与实践思考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它已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息技术应用到教育中,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目的是通过科技手段,提升学生信息素养和科技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信息时代的发展需求。

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是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重要方向和内容,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一、小学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的价值1. 拓展学生知识面和视野小学生的世界观、价值观以及认知能力都处在发展阶段,在学科教育中,各个学科之间具有相互联系的特点。

通过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不仅能够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和视野,将知识与实际生活相结合,也能够提高学生学科之间的综合素养和跨学科能力。

2. 促进学生的探究性学习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可以提供多样化的学习方式和途径,让学生在学习中更加灵活和自主,促进学生的探究性学习和跨学科思维。

学生在探究和研究过程中需要运用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中查找、分析和解决问题,从而在学科之间建立联系,提高学生学习效果。

3. 增强教育教学的针对性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可以基于学习者的兴趣爱好和学习需求,引导教学内容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

学生的兴趣是教师优化教学资源的有效依据,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多元化教育教学资源,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效果。

4. 提高教师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可以使教师更好地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针对不同的学科进行有针对性,探究性和创造性的教学设计和安排。

教师可以通过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教育教学资源的整合、制作、更新和存储工作,节省时间和工作量,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

二、小学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的实践思考1. 构建有效的教学设计在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环境中,教学设计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

教师需要根据学科教育与信息技术的特点,确定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结合学生的兴趣和实际需求,设计学习活动和任务,使学生在学习中发挥主动性和探究性。

以实践为基础的研究方法对新时代中国的指导意义

以实践为基础的研究方法对新时代中国的指导意义

以实践为基础的研究方法对新时代中国的指导意义◎姜楠理科学任何实践的发展都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导,同时更需要正确方法论来推进现实事物的探索。

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贯穿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始终,在实践的基础上,指导人们正确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它是一种科学的理论体系。

实践基础论作为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的一部分同样也是科学的,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变化和我国当前面临的国内外两个大局,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布局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及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加速期和关键期,需要面对更多的新情况、新问题,能够正确认识并深刻理解实践的观点,灵活有效的运用以实践为基础的研究方法,深入基层,扎根群众,发现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法,对新时代中国的发展发挥重要指导意义。

一、学习并运用以实践为基础的研究方法的必要性方法是有效解决问题的关键。

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之所以是正确的,就是因为它以实践为基础,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

以实践为基础的研究方法作为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并运用它也是我们取得胜利的重要前提。

(一)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观点实践是一种人类改造世界的物质活动和感性活动,从认识论角度说,也是一种能动的主体性的活动。

马克思和恩格斯把唯物辩证法和认识论相结合,认识到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以实践为基础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形成了实践唯物主义。

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又被称为实践哲学。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石,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一切理论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

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理论体系,在实践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形成的研究方法同样也是客观的、科学的方法论,运用科学的方法发现并分析问题是正确解决问题的关键。

(二)马克思主义实践基础论是其社会科学方法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区别于其他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相结合的产物,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系统的、客观的、开放的和科学的方法论体系,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克服了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缺陷,在实践中不断的发展和完善自身。

以实践为基础的研究方法

以实践为基础的研究方法

以实践为基础的研究方法研究方法是指在科学研究中为解决问题所采用的一种科学的思维方法和行动方式。

而以实践为基础的研究方法,正是一种以实践活动为基础,通过实践活动来获取实践经验,并通过实践经验来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研究方法。

本文将就以实践为基础的研究方法进行探讨。

首先,以实践为基础的研究方法强调实践活动是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基础。

实践是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基础,没有实践就没有认识,没有实践就没有方法。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也是检验认识是否正确的标准。

只有通过实践活动,才能不断地积累实践经验,不断地完善和发展认识,从而推动认识的不断深化和发展。

其次,以实践为基础的研究方法注重实践活动与理论思维的有机结合。

实践活动是理论思维的源泉和动力,理论思维是对实践活动的深化和提高。

实践活动和理论思维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相互促进的。

只有在实践活动中不断地总结实践经验,不断地提炼理论思维,才能不断地推动实践活动的深化和提高。

再次,以实践为基础的研究方法强调实践活动是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

研究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解决实际问题需要通过实践活动来获取实践经验,并通过实践经验来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

只有通过实践活动,才能不断地积累实践经验,不断地提炼理论思维,从而推动研究的不断深化和发展。

最后,以实践为基础的研究方法强调实践活动是检验研究成果的唯一标准。

研究成果只有经过实践活动的检验,才能得到验证和肯定。

只有通过实践活动,才能不断地检验研究成果,不断地提高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从而推动研究成果的不断深化和发展。

综上所述,以实践为基础的研究方法是一种以实践活动为基础,通过实践活动来获取实践经验,并通过实践经验来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研究方法。

这种研究方法强调实践活动是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基础,注重实践活动与理论思维的有机结合,强调实践活动是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强调实践活动是检验研究成果的唯一标准。

以实践为基础的研究方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对于推动研究的深化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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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价值的本质、基础和存在方式等问题的研究有各种各样的思维方式,大体上不外是“观念说”、“实体或属性说”、“关系说”等几种类型。

我们所采用“实践说”,即把价值看作本质上是人类实践基础上的特有现象,是实践的内在规定之一。

这是在前人已经达到的“关系说”基础上,运用实践唯物主义进一步思考的尝试。

我越来越感到,实践的观点和实践的思维方式是研究价值问题的一种必要的基本方式。

二、从传统的单纯实体型思维向现代的动态关系型思维转变,是当代人类科学思维方式的一大发展。

完全实体化的或“实体中心论”的思维,是20世纪以前的科学思维方式。

从哲学高度看,单纯实体型思维的特点和缺陷是:对于“存在”范畴,只把它与“存在者”范畴(“什么存在着”)相联系,即只把“存在”当作一个“名词”,当作对实体及其属性的静态指称来理解和使用;而没有把“存在”同时也理解为一个“动词”,即关于“存在方式”(“怎样存在着”和“怎样才是存在”)的范畴。

说到“存在”时,它不能自觉地把诸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运动、变化、过程”等同时考虑在内,并且实际上是把它们分离开来思考,因此难以注意“关系”的存在论意义。

科学史上曾有过把发光发的热燃烧现象归结为“燃素”的存在与属性这种思路,可说是单纯实体型思维的一个典型。

而现当代关于“时间空间是不是物质”、“信息是物质还是精神”、“实践和物质何者根本”之类的争论和困惑,也多半来自这种思考方式。

三、20世纪特别是中期以来,科学的发展更加充分地揭示了宇宙的普遍辩证法特征,科学的思维方式也走向了以“关系思维”为主型的阶段。

所谓“关系思维”的特点,就是不再把“存在者”即任何客观的事物仅仅当作没有自身结构的、孤立抽象的实体(实物个体、粒子、孤立的质点、不变的刚体等),而是从内外部结构、联系、系统、秩序、信息等关系状态来深入把握它的存在形态,实体的意义上来理解对象,而是从结构上动态地理解“存在”,从运动、相互作用、联系和关系,即“存在方式”的意义上来进一步把握丰富、深刻、动态的现实。

这一历史发展的先驱和最有代表性的哲学成果,是马克思所创立的实践唯物主义思维方式。

实践本身仍属于“关系”范畴。

但它不是一种简单的自然关系,而是人的生命存在、主体性存在的本质方式,它作为人所特有的对象性关系、即主客体关系的运动,有意识、有目的的主体性活动,是一种社会历史性的现实关系。

所以,“实践唯物主义的思维方式”并不限于一般地进入“关系思维”,而且还依实践的特征赋予了它以更加丰富、更加深刻的内容。

,按照“关系思维”的方式来理解,价值的特殊存在和本质既不是人和事物、主体和客体任何一方(实体)本身独立静止的存在形态,也不是它们固有不变的属性,更不是仅仅作为人的主观意念才发生和存在的现象;它恰恰是作为一定的“关系质”或“关系态”而客观地产生和存在着的关系现象,离开了具体的主客体关系,就无所谓现实的价值。

由于我们是在仅仅与人相联系的意义上来谈论价值,所以这一基本思路只有在实践的基础上才能得到彻底的、全面的贯彻。

这需要以对实
“关系说”践的科学全面的理解为前提。

[!--empirenews.page--] 在价值论研究的发展史上,
克服了传统的价值主观主义和客体主义的局限,提出了“主客体统一”的新思路。

但是,当它的理论基础和背景没有达到相应的高度──对人和人的特殊存在方式(社会与实践)有了全面的、彻底唯物主义的理解时,仍然不能对价值做出更进一步的科学把握。

三、实践的或主客体关系说的研究方式也许不是唯一正确的和已经完备的,所以还需要深化和拓展,并且当然也应该鼓励和支持进行不同方式的探讨。

但无论如何不应将“实践说”或“主客体关系说”简单化地看待。

在低于它的历史地位或形态的水平上去肯定或否定它,都不是理论的进步。

价值问题有其特殊的复杂性。

主要表现为在主观上,价值总与人自己的需要、旨趣、选择、追求等相联系(“主体相关律”)。

仅此一点,就使得关于价值的思考极容易产生种种误解和混乱。

特别是当人们事先就已确定,要把自己的价值理念或意向贯彻于研究成果的时候(在价值问题上人们往往强调自己有这样的权力),就更容易混淆了价值本身的“实然”与“应然”。

近来看到的某些批评“关系说”的观点,大都着重于指责“关系说”没有直接提供他们所要的东西,然后便在将其做极简单化理解(例如宣布它只是一种“效用论”等)的前提下加以
否定。

事实上并没有深入了解这种关系说本身的逻辑,特别是尚未理解实践的思维方式所具有的真正特点和条件,对主客体关系说多有误解所致。

例如,弄不清人与人之间何为“主-主”关系,何为“主-客”关系,反而成为在人的价值问题上否定关系说的理由,就是一个典型的后果。

我们对“主体和客体”这对基础概念的理解,不应该局限于狭隘的、西方传统认识论式的理解。

有人总是把它们与“人和物”、“个人与社会”、甚至“主观与客观”等概念简单地对应、混同起来(认为这些范畴之间只是字眼不同而没有实际的差别),就是仍停留于实体性思维,而未达到关系思维的结果。

特别是当把这一对概念用于人自身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时,这种思维所造成的偏狭和混乱,就更是突出。

主客体概念的简单化凝固化,往往是以对“人”(如人的需要、人与人的关系等)的简单化、抽象化理解为背景的。

因此它必然不能或不愿就人的多样化形态、人与人之间纷繁复杂的现实关系做多样化的深入思考,而宁愿依赖一种比较直观的意向。

而实践思维则要求从人的现实的、复杂多样化的对象关系和社会实践的具体历史结构中去把握和运用这对范畴,充分把握它们所特有的属人性、对象性、社会性、动态(流动)性的涵义和形态,才不至于把它与相近或相关概念、把个别和一般范畴等简单地混淆。

再如,按照主客体关系说,“价值”的基础和本质,就在于表明了人的主体地位:价值就是以人的主体尺度为尺度的现象,在价值领域中“人”普遍地居于最高的、主导的地位,是“普照的光”,在任何时候说价值,都意味着这一点,是在这个前提下来展开价值包括人的价值的各种形态。

我觉得这正是我们价值理论的合理成果(“主体的价值”这个概念也因此而可疑)。

在这个基础上才应该和能够合理地说明“人的价值”、“人道价值”等范畴的。

但有人断言这种理论“贬低”了人。

细看指责的理由和思路,似乎是主张──打个未必合适的比方:我们在说“某食物(客体)有营养价值”时,必须强调“进食者(主体)自己首先有营养价值”,只有这样才是肯定了人;或者当你认为“人”好比是皇帝,是他赐封了所有的大臣的名位(划分排列世界万物的价值)时,这种观点却认为,你没有给人自己一个“皇帝大臣”的头衔,这就是对人的贬低和轻视。

自然,理论上的表述并不是如此简单的,我们还是应多从理论上思考。

但对于这种用以否定关系说的批评逻辑和情感色彩,却使我不能不有这样的感觉。

[!--empirenews.page--] 又如,究竟从何种角度把握和确定价值的本质和存在方式,毕竟不能回避迄今我们所面对的最普遍的、或前提性的问题,即“观念说”、“实体或属性说”、“关系说”等几种最基本的类型所表达的思路。

或者是对其中一种做出有足够论证的选择,或者是发现有同等或更高层次上的新的角度,这些都是从哲学高度研究价值问题事实上必须明确的基础。

而且我觉得,在否定“关系说”的时候,如果本身这样或那样地退回到观念说、实体或属性说的思维方式上去,那将不是一种好的理论出路。

总之我觉得,目前在马克思主义基础上研究价值所面对的各种问题,归根到底还是个如何充分确立和展开“实践的思维方式”的问题。

这方面的探讨和应用,对于深化价值论研究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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