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目录,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第三条凡在学校教学、科研等活动中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使用国家禁止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第五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该限制性规定。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以下简称“设备处”)是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指导校内相关单位制定本单位的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

监督制度执行,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

(二)受理和审核校内危险化学品的申购,负责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并实施采购。

(三)负责监督和管理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调拨和废物处置等各项活动,建立剧毒品等高危化学品台账;定期开展校内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情况检查或进行不定期巡查,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及时整改。

(四)组织开展学校危险化学品有关的安全教育和人员培训活动,指导和监督校内各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五)发生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泄漏事件或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时,负责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协助进行事故应急处理。

第七条学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指定一名单位领导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定至少一名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管理、检查和监督工作,并定期接受专业知识培训与考核。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操作规程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督促规章制度的执行,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

(三)督促单位内各实验室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制度及剧毒化学品等高危化学品的台账,同时建立和管理本单位台账,每季度向设备处备案。

(四)组织开展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工作。

(五)本单位安全管理员或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人退休、离岗,或其他与危险化学品相关的人员变动时,须及时安排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上岗并监督做好危险化学品的账物清查和交接工作,避免造成危险化学品遗失、管理缺位等问题。

第三章申购管理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符合教学、科研工作实际需要,使用单位和实验室应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品种和用量,严禁超量购买和储备。

第九条对国家限制使用或重点监控的危险化学品如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等的申购,实行逐级审批制度,基本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填写购买申请书,严格控制购买数量,同时落实储存条件和安全防护措施,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设备处。

(二)设备处组织相关报批材料,报送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获得准购证后统一实施采购。第十条学校提倡开展微型化、无害化绿色实验,减少危险化学品的使用量。在严格执行相关法规的前提下,经过设备处的批准,实验室之间可进行危险化学品的交换共享,尽量避免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现象。严禁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购买、接受或转让危险化学品。

第四章储存及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化学特性和安全特性分类存放,相互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严禁在实验室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的盛装容器或包装物应选用与其性质和用途相适应的安全材质,所有容器或包装物应有清晰的标识或标签。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场所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安全特性,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水、防爆、防腐蚀、防盗等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实验操作人员应熟悉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措施(物质安全数据表,即MSDS文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第十五条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必须单独存放于符合安全标准的场所并实施重点监管,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取和双人使用,建立管理台账和使用记录,定期检查库存情况,保证账物相符。

第十六条发生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泄漏等安全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第十七条对于危险化学废物,即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及其盛装容器和受污染包装物等,应严格加强收集、存放、回收和处置工作的管理,严禁随意弃置,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具体按《XX大学危险化学废物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X月X日起施行,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示范文本

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实施办 法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消防安 全管理责任,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确保师生员工 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公安部《机 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江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结合《浙江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江大学教 职工行政处分规定》(浙大发人〔2008〕33号)、《浙江 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浙大发学〔2005〕24号) 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

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校内单位(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消防安全的本级班子其他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驻校园内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厂站中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满足规定要求,根据国家危险品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炸药、压缩氧气、乙炔气体、石油液化气体、酒精、柴油、六氟化硫等国家规定的其它危险化学品。 第四条各部门要对危险化学品要进行辨识,列出清单。 第二章运输 第五条单位必需的危险化学品一般要在办理正式手续后交机具危险化学品专业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禁止自行运输。 第六条小宗的试验用化学品、酒精和油品经生技部批准后可按要求自行组织运输。 第三章储存、使用、处置废弃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储存,按其物品的不同的特性采取分库存放,专人负责,不得杂存、乱存、混存。未用完的危险化学品报经有关责任人的批准同意后退回储存仓库,并核实数量,办好相关签认手续。危险化学品严禁私人保管存放,严禁存放于职工宿舍或办公室。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存放仓库,应设在距离办公、生活区50m以外的地方,仓库应通风良好,防火、防盗。在仓库周围应设防护网,设置明显的安全防火标志、标示及出入仓库安全规定要求。仓库应备有应急的防火设备和器材,通向仓库的道路畅通无阻、平整。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仓库设专人24小时值班看护。危险化学品发放人员、领用人员、看守人员不得身带火种入库,上述人员和操作人员不得穿着易产生静电的衣裤,防止因静电而引发火灾事故。 第十条危险化学品仓库内电器电线也应具有防燃的性能,电线采用不着火的硬塑料管套穿,开关在库外操作,仓库内照明不得采用大瓦数灯泡和太阳灯。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识、标签及安全技术使用说明书。在使用工作场所有应急救援措施和配备应急器材。 第十二条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存放在通风荫凉处。 第十三条可燃气体的存放要距离明火10m以上,搬动时不能碰撞,氧气瓶和乙炔等可燃气瓶运输、使用、保存时的间距要在5m以上,乙炔气瓶不能倒放。 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及处置废弃的有关从业人员必须先需经过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环境保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国家规定的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人员须取得有关职能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五条需要储存和使用和废弃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生技部,应有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配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富有经验的专(兼)职安全员。 第十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必须坚持入库验收、登记造册、保管取用、使用监督、回收登记注销和日清日结的制度,确保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第十七条危险化学品严禁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等,一经查获,即向领导报告,严重的报请司法机关查处。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细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细则(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957-90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细则(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管理工作,保证科研、教学顺利进行,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实验室在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使用国家禁止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主管负责”,实行学校、相关学院(处、所、中心)、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 (一)国有资产管理处在安全工作处的指导下,制订有关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相关学院(处、所、中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二)相关学院(处、所、中心)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并设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规、制度,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督促指导操作人员安全操作;全面了解掌握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详细台账,做到帐、卡、物一致。 (三)实验室根据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具体情况,做好危险品购买、使用和处置记录,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事故应急预案等,经学院审核确认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知识

编号:SM-ZD-30231 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知识Organize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guidance, inspection and decision-making, en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n objectives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知识 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2. 《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将危险化学品分为8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 3. 根据国标《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的规定,安全贮存危险品的基本要求主要是: (1)贮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2)危险化学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危险化学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贮存仓库。 (3)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

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规 定 LEKIBM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5AB- LEKIBMK08- LEKIBM2C】

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规定 一、定义 1、隔离贮存: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2、隔开贮存:在同一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分离贮存: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4、禁忌物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二、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1、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学危险品仓库中。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贮存仓库。 3、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 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5、化学危险品按GB 13690的规定分为八类: a.爆炸品; 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c.易燃液体。 d.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e.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f.毒害品。 g.放射性物品。 h.腐蚀品。 6、标志: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 190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7、贮存方式化学危险品贮存方式分为三种: a.隔离贮存。 b.隔开贮存。 c.分离贮存。 8、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 9、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 复旦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复旦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校通字﹝2017﹞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教技厅[2013]1号文件)和《上海市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按照国家标准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定期公布的目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科研、实验和科技开发等活动以及危险化学品申购、领用、保管、使用的安全管理。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复旦大学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各单位的主体责任。 第二章管理体制与职责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行学校、单位(院系、所、中心)、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审核和监督检查工作;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委托符合要求的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供应等工作;各院

系(所、中心)党政领导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指定人员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办法,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并及时修订相关管理办法,以此为依据对学校危险化学品进行监督和管理。 各院系(所、中心)要根据本单位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危险特性制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危险化学品的请购者和使用人对所请购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第七条学校对危险化学品实施全过程管理,各职能部门、使用部门和使用责任人依照分工履行有关职责,建立采购、领用、使用、保管、处置的台账,确保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第三章申购管理 第八条所有危险化学品由学校统一采购,归口管理。学校职能部门委托符合要求的单位凭国家批准的有关资质统一采购危险化学品。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的申购通过“复旦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系统”进行,申请人提出申购需求,经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保卫处(剧毒品的申购)、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易制毒、剧毒品的申购)审核通过后,完成申购程序。 第十条密封性放射源与非密封性同位素的购买,必须根据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规定,提供申请报告。报告中须写明申请理由、购买密封性放射源与非密封性同位素的品名、数量、活度,注明购买实验室为已经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评估、可以进行密封性放射源与非密封性同位素实验的实验室;具有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辐射安全与防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减少灾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责任管理体系。 第三条各二级单位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四条保卫处负责建立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对各二级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校内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主管责任人,协助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其他负责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八条学校各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教学、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制定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施培训和演练; (八)落实学校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保卫处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负责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

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我公司化学危险品的储存管理。 职责:我公司内储存、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内容: 一、化学危险品定义 本标准所指化学危险物品是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分类,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二、仓库设置 1危险化学品仓库按其使用性质和经营规模分为三种类型:大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大于9000m2);中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在550m2~9000m2之间);小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小于550m2); 2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选址在远离市区和居民区的当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和河流下游的地域; 3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

4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内应设库区和生活区,两区之间应有2m以上的实体围墙,围墙与库区内建筑的距离不宜小于5m,并应满足围墙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要求; 5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向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消防部门申领消防安全储存许可证。 三、建筑结构 1 危险化学品的库房建筑应符合GBJ 16-1987第4章的要求; 2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建筑屋架应根据所存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和危险等级采用木结构、钢结构或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砌砖墙、石墙、混凝土墙及钢筋混凝土墙; 3库房门应为钛门或木质外包铁皮,采用外开式。设置高侧窗(剧毒物品仓库的窗房应加高铁护栏); 4毒害性、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库房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易燃易爆性危险化学品库房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三级。爆炸品应储存于一级轻顶耐火建筑内,低、中闪点液体、一级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类应储存于一级耐火建筑的库房内。 四、储存规定 1认真贯彻执行《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 2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要有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要定量、定性储存,并设专人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存放在冰箱内。 3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 4化学危险物品要分类、分项存放,标签完整清晰,封口严密。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要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5 遇水、遇潮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

复旦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全院教学和科研工 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学校和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 境,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国科学院危险化学 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院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和科 研等相关活动。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危险 化学物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中所列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 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 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蚀品等八大类物品。 第三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行院、实验室两级管理体制。在主 管院长的领导下,院安全小组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资产 管理处负责教学科研用危险化学品采购供应管理等工作;各实验室在本 单位领导下负责具体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管 理工作,制定本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实行凭证采购制度,要通过正常渠道, 向正规合法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购买。 剧毒物品、有毒气体的购买,使用人必须填报申购单,提交申请报 告,导师签字,经院系负责人审核同意,履行完申购手续后,由化学试 剂仓库购买。 第五条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 1、剧毒化学品(见环保部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9113735971.html,/info/gw/gg/200703/W020070302543889587541.doc 剧毒化学品目录)

(1)剧毒化学品的领用必须由使用人提出书面报告(一式三份),导师签字后交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备案。 (2)实验室实验用剧毒化学品,必须详细写明其用途和最低用量。(3)必须由实验室领用人和专管员两人持院负责人批准签名的领用报告到化学试剂仓库领取,并妥善保管,严防发生意外事故。 (4)实验结束后,应将剩余化学试剂由领用人和专管员两人共同送到化学试剂仓库,登记代存,以备再用。再用时,领取手续同第二 条。送存时应保持标签完好,粘贴牢固。 (5)使用剧毒化学试剂必须遵照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实验过程中的残渣,废液不得随便倾倒、排放,必须确保人身安全,防止环境污 染。 (6)剧毒化学试剂的领用严格执行“双人验收,双人双锁,双人帐册”的管理措施。 (7)准确记录实验用剧毒化学试剂的用量,明确原库存量、领用量、新库存量和放置位置。 2、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1)根据学校资产与后勤管理部的规定,领用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实验室必须由负责人和专管员签署《承诺书》,保证领取的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仅用于教学和科研实验需要,有专人负责保管,确保不从事非法活动和不会从本实验室流入非法渠道,对社会造成危害,其所有相关责任由本实验室负责。 (2)领取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填写《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领取申请单》,由实验室负责人、专管员和领用人签字后到化学药品库领取。 (3)没有使用完的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必须交由专管员放入专

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

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 【摘要】高校需要建立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安全检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防火安全值班制度、用电管理制度等。 【关键词】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高校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就必须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高校全体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把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得扎实细致,需要建立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全面实行学院、部门和系(院)、师生员工“三级”教育责任制,经常性对师生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意识教育,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学院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有关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报警、扑救初期火灾、自防自救的知识技能等消防知识。 2)凡新生入校、调入的教职员工需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学习、培训。 3)学院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安全管理处要经常组织利用广播、板报、专栏、标语、网络及消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从而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消防安全意识。 4)安全管理处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组织进行灭火技能操作及火灾预案演习,提高广大师生员工战斗能力,达到“四懂四会”的要求。 2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消防法》的要求,为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以及消防管理的问题,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建立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学院防火责任人或消防管理人,安全管理处及有关部门每月在学院范围内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各部门、系(院)每周对所辖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并按学院巡查制度做好检查记录。 2)安全管理处坚持消防安全日查工作,特别是重点防火部位,着重对电源、

危险化学品储运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危险化学品储运管理制度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危险化学品储运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1. 仓库、堆垛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 2. 按照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 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 入库。 3. 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严禁烟火等措 施。 4. 严格按仓库管理办法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安 全人员应经常检查核准。 5.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

定,对不可配装的必须严格隔离。 6. 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7. 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8. 危险化学品仓库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批准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9. 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10. 自燃物品、易燃物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低温、通风良好的场所,并设通风降温装置。 11. 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细则(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细 则(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细则(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管理工作,保证科研、教学顺利进行,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实验室在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使用国家禁止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

一领导,归口管理,主管负责”,实行学校、相关学院(处、所、中心)、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 (一)国有资产管理处在安全工作处的指导下,制订有关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相关学院(处、所、中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二)相关学院(处、所、中心)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并设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规、制度,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督促指导操作人员安全操作;全面了解掌握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详细台账,做到帐、卡、物一致。 (三)实验室根据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具体情况,做好危险品购买、使用和处置记录,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事故应急预案等,经学院审核确认后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第三章危险化学品的申购 第五条凡需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实验室,采购危险化学品应提交危险化学品申购表(附件1),经院(处、所、中心)领导批准后,根

大学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大学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应主动接受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 第四条北京大学防火安全委员会是学校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决策。北京大学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部。

第五条学校各单位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学校各单位和全体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设备、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七条北京大学法人是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消防安全职责。 第八条学校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是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微型消防(分)站、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某大学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

****大学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情况的 报告 **省教育厅: 根据教育厅转发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执行情况督查的通知》(*教保〔2003〕23号)要求,我校及时组织力量对全校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安排及时 接到省教育厅文件后,学校领导非常重视,要求尽快安排一次专项检查。校保卫处根据文件要求和校领导的指示,对本次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安排,并成立了由保卫处处长、副处长及预防科全体工作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检查小组成员认真学习了国家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并将条例中有关内容复印后下发到相关的25个单位,要求组织人员进行学习,并要求按照条例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存放、使用、管理等进行检查。 二、抓住重点,边查边改 从10月10日起,检查组对东、西校区化学库、药品制剂室等9个重点单位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存放、使用等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在思想上都比较重视,能够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严格管理,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落实了管理责任,落实了防范措施。如化学系实验室在药品管理方面制订了一套完整的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制度,对违章使用者有明确的责任追究办法。热工实验室的安

全制度健全,检查内容具体,检查记录详细,并能坚持对本实验室进行安全日检查。但同时也发现个别单位在该项工作中抓得不够紧,有麻痹思想,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如康桥仪器中心危险化学品库房的防盗设施已腐蚀、陈旧,有的防盗窗的铁条太细,危险化学品存放的柜子不符合规范,一些易然易爆物品和其它杂物混放。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保卫处立即召开由该单位领导、管理人员参加的现场会,组织大家学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大家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并提出了整改方案。在这次检查中,我校共下发了1份《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5份《不安全隐患意见书》。目前大多数单位已对所存在隐患进行了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到了保卫处。存在安全隐患的康桥仪器中心正按照学校的要求进行整改。 三、及时进行总结,落实管理措施 通过这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检查,我们及时发现了一些危险化学品保管单位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并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落实专人负责督促改进。同时根据检查情况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我校研究确定了今后搞好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措施:一是抓好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学习;二是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三是要求各有关单位坚持安全日检查,切实做到检查人员落实、检查内容落实、检查记录落实;四是不断完善防范设施,在危险化学品重点单位安装防盗报警装置,确保我校危险化学品在存放保管和使用过程中不发生事故,为广大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创造一个安全环境。

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培训(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1067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培 训(正式版)

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培训(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目的 为了保障全院职工和就医患者的安全与健康,提高员工对危险化学品性能的了解和使用技能。保卫处特此对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化学性能、物理性能等特点作了详细分析,希望通过这次培训能使大家认识到危险化学品对人类健康的危害性,并能运用正确的使用方法和采取良好的防护措施,以达到杜绝、减少危险化学品对人体健康的伤害。 二、定义: 凡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

品。 三、险化学品的分类(8类) 1.爆炸品(炸药、烟花爆竹);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煤气、乙烷); 3.易燃液体; 4.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火柴、电石);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环、氧化剂、过氧化钠); 6.毒害品(化学农药); 7.放射性物品(氧化铀、氯化铀); 8.腐蚀品(二酸、硫酸、盐酸、硝酸)。 四、危险化学品的注意事項 1.严格遵守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 2.在使用危险化学品之前,必须仔细阅读危险化

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

编号:SM-ZD-99718 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危险化学品储存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器材、设备。管理人员、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储存物质的理化特性、储存方式、个体防护和应急处置措施。 2品管部仓库管理负责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保管,要明确管理第一责任人,并加强日常监管,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登记。 3危险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应对入库后的危险化学品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等应及时处理。 4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落实出入库管理制度,对进出物资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为: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办理出入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办理入库。

规范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9113735971.html, 规范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 作者:李红 来源:《神州·下旬刊》2018年第10期 摘要:在高校中,实验室是进行科学研究与实践教学的重要场所,确保其安全是开展各项研究、教学工作的前提,然而当前高校实验室普遍有危险化学品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出现,应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规范。基于此,本文将对规范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进行分析与探究,希望为相关人员提供一些帮助。 关键词:高校;实验室;化学品 引言: 危险化学品指的是具备助燃、燃烧、爆炸、腐蚀、毒害等特性,会对环境、设施、人体带来危害的一种化学品。当使用人员操作不当的时候,就会出现安全事故,不但威胁着环境,还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因此,高校实验室对危险化学品进行规范化管理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管理动态化 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数字化、信息化发达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中,高校要建立起动态、完备的管理化学品系统,这有利于学校和有关部门随时掌握与了解学校各个院系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处置、管理、使用、种类等情况,及时获得化学品周转、库存、处置、领用等情况,限制部分人员超量领用与领用异常的行为,并可核查这些行为的源头。管理系统还能对化学品的有效期限进行设置,在化学品快到期时系统将会自动提示,使得废旧、过期化学品能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增加实验室的空间,减少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应动态管理剧毒品、制毒品等受控化学品,限制其申领,掌握其存放地、领用者、领用数量与种类等多种信息,加强处置和使用等环节的约束力。系统的建立比较容易,难点在于记录化学实验室原有化学品的处置、使用、存量的情况,使所有人把这些信息主动提交给系统,如果缺乏有效的抓手就难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需要用制度来保证。 二、监管有效化 应该按照高校实验室化学品管理的相关办法,进一步强化管理化学品的工作,对其进行严管,禁止危险化学品从实验室中外泄,并增强监管的力度,建立相应的事故应急方案。高校应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院系采取资质认定的制度,如果个人与院系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私用与擅用,不满足学校资质的认定,那么就根据高校实验室的规定严肃进行处理[1]。消防安全的相 关规定还要求操作与管理危险品的单位工作人员参与岗前培训,在持证以后才能上岗。有关职能部门也要履行好检查、监督的职责,加大监管工作执行的力度,有效、全面地监管危险化学

中国地质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地质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湖北省消防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二级单位和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学校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学校统一计划部署,保卫部门监控监管,二级单位具体负责,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自查、消防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全面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校内二级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各二级单位应逐级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区和责任人,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 第五条全校师生员工有依法参加或接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的权利;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

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四)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七条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协助学校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审核年度经费预算; (三)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四)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 (五)建立教职员工、学生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完整版

2014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 目录 1、什么是危险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的特征 3、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4、我公司现有危险化学品概况 5、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6、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原则 7、考试 1.什么是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颁布,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里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的特征 (1)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 (2)在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和回收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 (3)需要特别防护。 3、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4.我公司现有危险化学品概况 1)各部门/车间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及状态

2)部分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数据 3)国家监管 5、危险化学品(以醋酸乙烯为例)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一般要求】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危险化学品的应急处置知识。 2)严加密闭,防止泄漏。工作场所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换气,通风系统和设备应为防爆型的。工作现场严禁烟火。 3)作业现场设置危险化学品(易燃或有毒)的检测报警仪、声光报警器、视频监控装置并导入DCS系统,

DCS系统设置UPS不间断电源。设置独立于DCS控制系统外的安全联锁系统。 4)穿戴防静电作业服,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和口罩,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戴橡胶耐酸手套,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戴安全帽。 5)严格控制工艺参数,关键参数设置温度、压力、液位上下限报警装置,防止发生自聚反应。 6)生产装置设置放空系统,自动联锁保护装置,装置内所有带压设备及管道设安全阀及备阀,装置内关键转动设备设有备台,生产仪表按所处区域的防爆等级选用防爆型号。 7)主要设备的裙座均设置防火层,对高温设备和管道均进行隔热保温,加热炉设置阻火器及长明灯,安装防爆门,并设置灭火蒸汽管。设立应急氮气装置直送各工序,保证事故状态下的氮气使用。 8)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类接触。 9)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3m/s),且设置接地装置,并采用增湿作业方法导除静电,防止静电积聚。10)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11)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特殊要求】 【操作安全】 (1)严禁用铁器敲击设备、管道、建筑物和地面,不准穿带有钉子的鞋进入生产装置区。在易燃易爆场所内临时加热设备或管道时,只能使用蒸汽或热水,禁止使用明火。各种设备严禁超温、超压、超流速、超流量、超容量储存。严禁私自进行试验性的操作。倒空容器不得留有残留有害物。 (2)进入有限空间检测,先通入空气进行置换,分析检测氧含量及易燃易爆气体(氧含量>19.5%、易燃易爆气体含量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体积比))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过程中专人监护,每隔30分钟检测一次。要做到:a、停车倒空;b、加堵盲板;c、清洗置换;d、分析合格;e、监护:事先规定好联系信号,监护人不得脱离岗位。 (3)动火作业时事先指派专人负责做好设备动火前的清洗、置换、中和、吹扫、隔离等工作,并落实其他安全防护措施。在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区域动火作业时,要安排消防车和消防人员到现场,作好应急响应准备。 (4)动火分析一般不要早于动火前30分钟进行,如动火中断30分钟以上,应重新进行取样分析。分析检测使用测爆仪时,被测对象的气体或蒸气的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体积比),作业过程中有人监护。 (5)除设计允许的排空、排放地点外,所有物料的设备、管道应保持密闭、防止泄漏。所有易燃易爆物料的加热设备、管道,在进料前应以氮气置换到含氧量小于1%,生产中也应维持氧含量1%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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