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整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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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工作,推进规划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总体规划指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63号)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林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申报、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以下简称“计财司”)会同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司(以下简称“保护司”)负责总体规划的审核、批复和实施监督工作。

第四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完成综合科学考察、本底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科学系统地组织编制总体规划。规划技术深度必须达到《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GB/T20399-2006)的要求。规划期一般为10年。

第五条规划编制内容应包括总论、自然保护区概况、保

护现状及评价、基本思路、主要建设内容、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机构与能力建设、投资估算与效益评价、保障措施等9个部分,具体见所附编写要求。

第二章规划上报

第六条总体规划编制或者修编完成后,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和审查。总体规划应当符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禁止开发区域的有关要求,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城乡规划、交通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充分衔接。同时,要广泛征求所在地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规划、交通、旅游等部门及利益相关者意见。

第七条总体规划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行文上报国家林业局。上报的材料包括:

(一)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上报文件;

(二)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文件;

(三)总体规划文本及相关图件纸质版7份,电子版1份;

(四)评审意见;

(五)总体规划征求意见情况说明。

第八条计财司负责上报材料的登记,材料不全的不予登记,并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齐完善材料。自登记之日起,启动规划审批程序。

第三章规划审批

第九条总体规划登记受理后,由计财司在2个工作日内将上报材料转送保护司,并与保护司共同进行专业审核和业务审核。

第十条专业审核。计财司和保护司联合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核专家库”,具体运行管理由保护司负责。

保护司在收到上报材料后,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核专家库抽取相关专家,在5个工作日内将总体规划送达专家。专家经书面审查或实地考察,应于3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提交保护司。

第十一条业务审核。计财司与保护司在收到上报材料后,于10个工作日内分别提出业务审核意见。

保护司对专业审核和业务审核意见进行汇总分析,于5个工作日内形成总体规划的最终审核意见。对于新晋升或者范围调整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保护司会同计财司召开总体规划审查会或者组织进行实地审核,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二条对审核提出修改意见的总体规划,由保护司将总体规划修改意见通知单下达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在收到修改意见通知单后,组织相关单位于30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后的总体规划文本和相关材料报送保护司,保护司审核后提交计财司。需要复审的按上述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对审核通过的总体规划,计财司在收到保护司最终审核意见后,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批复文件。

第十四条批复文件下达后,由计财司负责在中国林业网对所批复的总体规划进行公告,并建立档案予以保存。

第四章规划实施监督

第十五条总体规划批复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总体规划开展建设活动,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加强对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批准后的总体规划需要进行修订的,应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将修订后的总体规划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六条总体规划中的工程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另行履行报批手续。

第十七条计财司会同保护司,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开展规划中期、终期评估,提出规划修编或者新编意见。

对于不按照总体规划进行保护和建设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责令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的,主管部门将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总体规划编制单位要加强管理,确保总体规划质量。未经上述程序批准的总体规划,不能作为林业审批项目和资金安排的依据。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凡与本办法不符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写内容要求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成果公示内容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成果公示内容 发布时间:2006年09月25日 前言 合肥市位于安徽省中部,地处长江、淮河之间,江淮分水岭南侧,巢湖西北岸,淝河之水穿流而过。合肥是一座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古城,素有“淮右襟喉,江南唇齿”之称,以“三国故地,包拯家乡”著称于世。 合肥是安徽省的省会,建国后城市得到快速发展,由一个五万人的小城,迅速成长为现代化大城市。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城市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城市通过超常规、跳跃式的发展,到2005年底,合肥中心城区人口已达224万人,城市建设用地225平方公里。《合肥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所确定的社会、经济及城市建设的各项目标到2005年底均已实现或突破。经建设部同意,合肥市人民政府组织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在新的时期,合肥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国家“中部崛起”及安徽省“东向发展”战略的实施,对合肥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市委、市政府面向未来的“141”城市空间发展布局,紧扣“大环境、大建设、大发展”的主题,充分发挥省会城市和全国科教基地的优势,促进合肥奋力率先崛起,《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提出把合肥建设成为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和独具魅力的现代化滨湖城市。 为了更好地谋划合肥的长远发展,体现“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规划编制方式,现将《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草案)予以公示,请广大市民献计献策。 总体规划主要内容简介: 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人口与用地规模

品质异常处理规定

品质异常处理规定

1.目的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使发现的制程品质异常能够立即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反映,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分析和处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拉线生产过程中品质异常的处理。 3.定义 无 4.职责 4.1 品质部: 4.1.1品质异常的发现与报告(必要时,其他部门也可提出); 4.1.2异常原因分析部门(必要时,技术部协助予以分析); 4.1.3主导现场小组讨论解决制程异常问题,并做全程跟踪; 4.1.4改善成效之追踪及稽核。 4.2生产部: 4.2.1 改善措施的填写与实际改善工作的执行。 4.2.2 协助现场小组解决制程异常问题; 4.2.3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方案(纠正预防改善措施)的提出及标准化确定。 4.3 技术部: 4.3.1 相关品质异常原因的分析; 4.3.2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方案(纠正预防改善措施)的提出及标准化确定。 4.4 设备组: 4.4.1 相关品质异常原因的分析; 4.4.2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方案(纠正预防改善措施)的提出及标准化确定。 4.5 采购部: 4.5.1 相关来料品质异常原因的分析; 4.5.2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方案(纠正预防改善措施)的提出及标准化确定。 4.6 PMC部: 4.6.1 相关品质异常原因的分析; 4.6.2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方案(纠正预防改善措施)的提出及标准化确定。 5. 规定内容 5.1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流程见附件。 5.2 制程品质异常的发现与报告: 5.2.1在制程中出现下述品质不良问题,应开出《品质异常纠正预防措施通知单》。 5.2.1.1来料不良(物料缺陷); 5.2.1.2制程中发生混料;

宝鸡市城市总体规划主要成果(XXXX-2020)

宝鸡市城市总体规划主要成果(2010-2020) 1、规划期限和规划区范围 规划期限为2010年-2020年,其中:近期:2010年-2015年;远期:2016年-2020年。 规划区:宝鸡规划区范围为宝鸡市辖区,面积为3574平方公里。 2、城市发展总目标 规划期内,将宝鸡建设成为先进制造业主导,商贸、物流、旅游业发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环境优良、文化特色突出的创新型现代化特大城市。 3、市域城镇化水平 近期(2015年),市域总人口为410万人,宝鸡市域城镇化水平为56%,城镇人口为230万人。 远期(2020年),市域总人口为425万人,宝鸡市域城镇化水平为62%,城

镇人口为265万人。 4、城市性质 关中-天水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新材料和装备制造业基地,西部地区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文化名城和生态宜居城市。

5、中心城区人口和用地规模 近期(2015年),城市人口规模为115万人,年均增长3.5%,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2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105平方米; 远期(2020年),城市人口规模为130万人,年均增长3.0%,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43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110平方米。 6、中心城区空间结构 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为“一带一轴五组团”。 一带:为渭河沿线的东西向城市发展带,串联市级商业中心、文化中心、行政中心、商务中心和物流会展中心等城市公共中心,是城市功能的重要载体。一轴:为城市跨越式发展的南北向拓展轴,串联市级商务中心、行政中心、教育科研中心和体育中心等城市公共中心,是城市空间拓展的主要方向。五组团:为福谭组团、金渭组团、代马组团、陈仓组团和蟠龙组团。 7、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 规划形成“双十双环一节点”的城市交通骨架,即:陇海线与宝中—宝成线形成了铁路十字骨架,铁路内环衔接;连霍线与宝平—宝汉线形成了公路十字骨架,公路外环过境;凤翔田家庄支线机场空运集散点。 考虑宝鸡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形态,以及规划期内社会经济发展预期,规划1条轨道交通线路。线路走向基本沿东西向发展主轴布设,同时串联渭河两岸。快速公交系统(BRT)由5条走廊构成,总长78.3公里。

城市总体规划方案修改论证报告

第1章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结论 一、对城市建设起到积极指导作用 1、城市发展方向基本一致 近几年来汉川市基本是按05版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进行建设,即向北以充实完善为主,适当向西;新河开发区主要向南,沿霍城大道和老荷沙公路布局大量工业用地;马口主要发展方向西北,与庙头呈现一体化发展态势;城隍主要向东承接中心城区功能的扩散。超出05版总体规划的发展方向主要位于荷沙一级公路以北区域以及马口镇依托汉宜快速铁路站点及白石湖的开发有向南拓展的趋势。 2、主城空间总体结构框架为城市发展提供了一定指引 六年来,汉川主城区基本按照上轮总规确定的结构框架进行建设。老城关组团逐步实施旧城改造,承担商业、居住、休闲的主导功能进一步凸显;城北组团已成为市级行政办公用地主要集中布局的空间,同时吸纳老城区的人口转移;北桥和华一工业组团是近几年新增工业用地比较集中的区域,主要沿霍城大道两侧集中分布;新河开发区综合组团依据总体规划,编制了汉正工业园规划并进行了开发建设,同时汉川电厂三期扩建、达利、银露等食品加工业相继入驻,为汉川与武汉吴家山产业园区的对接提供平台。 3、将马口纳入城区范围适应了城市经济产业及空间发展的需求 上轮城市总体规划,充分考虑到马口为湖北省著名纺织基地,是汉川襄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96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以来,逐渐成为重点开发的地区,新区包括居住、行政办公、商业服务等各种功能,在建筑、景观等方面均达到了较高的水准,为汉川市民提供了现代化居住、工作、交通等设施和场所。 二、05版总规对某些问题的判断存在失误和不足,导致实施中问题突出 1、对城市发展目标的制定考虑不够长远 在经济发展指标的制定方面未能准确预测汉川近年来的发展速度,导致经济的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城市发展空间需求也突破了上轮总规的预测,城市建设用地

品质异常处理办法

品质异常处理办法 1.品质异常处理原则 1.1 异常的判定严格依据检验标准签样执行,超规格产品不可私自放行。 1.2 异常必须及时处理,必要时逐级上报处理。 1.3 异常物料须及时标示,隔离并追溯。 1.4 及时追踪异常结果,依据PDCA和特裁单等方案执行 1.5 非特殊异常处理以不影响生产线生产和出货时间为原则。 2.异常处理的一般流程 2.1 异常确认: 2.1.1不良资讯和样品的收集(不良总数、不良比例、发现不良的时间/位置、 产品料号/生产日期、批次)。 2.1.2 依据检验标准和签样,结合实配结果判定不良是否属实。 2.1.3 不良品及嫌疑品的追溯标示和隔离。 2.1.4 依据不良比例和不良类别决定是否开单处理。 2.2 原因分析及对策拟定: 2.2.1 异常属实则需分析异常产出和流出原因。 2.2.2 判定异常责任单位(本制程,前制程,供应商,工程单位,客户) 2.2.3 责任单位提出临时及长期改善对策(包括所有不良嫌疑品处理,不良改善 对策) 2.3 异常物料处理: 2.3.1 依据会议决议,异常单,主管认可的其他处理意见对不良品级嫌疑品进行 特裁重工或报废处理。 2.3.2 异常品处理监督执行。 2.4 改善对策执行及确认: 2.4.1 确认责任单位改善对策是否予以严格执行并标准化。 2.4.2 确认改善对策执行后异常改善效果。 2.4.3 效果OK则结案,效果不佳则需责任单位重新分析原因提出改善对策。 3.异常处理过程QC工作要项 3.1 发现异常:

3.1.1 异常主要分为产品异常和制程异常 产品异常常指产品各特性(外观,尺寸等)超出管控标准(IS签样) 制程异常主要是制程要素不符合管控要求(人,机,料,法,环) 3.1.2 日常产品检验和制程稽核过程中发现以上异常状况须将异常详细信息予 以记录,包含但不限于发现时间,地点,生产日期,批次,数量,比例)。 3.2 确认异常: 3.2.1 异常确认前必须详细了解产品的判定标准和签样要求。 3.2.2 有必要重新测量和送检的予以重新检测。 3.2.3 异常判定可参观现场相关人员描述和个人经验常识。 3.2.4 对超规产品的嫌疑批次予以扣留隔离。 4.反馈异常 4.1 个人可以判定的异常及时确认并知会责任部门改善跟进处理对策和结果,异 常信息当班次下班反馈给领班知悉。 4.2 个人无法确认和处理的异常须立即反馈领班和责任单位QE协商,QC关注异 常处理进展并给必要帮助。 5.跟进异常处理 5.1 跟进异常处理人员(生产,工程,QE)尽快分析并给出合理处理方案,(需 经主管签核)即可。 5.2 依据处理方案对不良品进行重检处理。 5.3 责任单位改善措施和改善效果确认并反馈给领班。 6异常结案 6.1 针对发生异常的项目需列入重点关注并加严检验。 6.2 连续追踪查核异常改善并无再次发生则予以结案。 6.3 效果不佳则需责任单位重新分析原因并提出改善方案及对策。

品质异常处理及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品质异常处理和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1.目的: 1.1 为有效的控制不合格和品质异常的重复发生消除产生不合格品的隐患。 2.范围: 2.1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制造过程出现品质异常和不合格品的评审及处理 3.定义: 3.1 不合格:不符合合同、标样、图纸、状态、公差、技术条件或其它规定的技术文件的要求。 3.2 不合格品:任何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指标不符合合同、标样、图纸、状态、公差、技术条件或其它规定要求的产品。 3.3 轻度不合格品:指不构成对产品功能和使用造成影响的产品。(按正常工艺经后道加工后,仍能符合标准要求) 3.4 严重不合格品:指构成对产品功能和使用造成影响的产品。(必须改制或已无加工价值) 3.5 重大质量事故:指某产品在生产过程出现:经济损失达30000元以上批量不合格。 4.指导文件: 4.1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职责: 5.1 品检部负责提报异常与不合格;制造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品工部负责制订对策 措施。 5.2 制造部负责按评审意见处理不合格品(包括处置过程中做好不合格品的隔离、标识,记录、 信息传递)。 5.3 品工部负责提供返工(修)作业指导书 5.4 品检部负责对返工、返修产品进行确认; 5.5 各责任单位依不合格品评审得出的结论进行原因分析和纠正、预防措施,品检部进行措施验证。 6.工作程序:

6.3.检验员应在《不合格品(异常)处理单》注明(如属成品则记录其责任工序): 6.3.1 该产品的生产班组、日期、带班师傅、操作工等; 6.3.2 产品代号、工序名、状态、流程卡号、本批产量等; 6.3.3在不合格品特征描述栏目中注明5w2h。 6.4 对不合格品评审处理: 6.5.1.1品检部品质主管在收到《不合格品(异常)处理单》后应在4小时内签署处理意见后研发中心、品检部等部门进行评审,各相关评审部门应对影响产品质量的诸要素进行分析和判断后,提出对不合格品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 (试行)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进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应当依据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人民政府是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的组织机关。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相应的评估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推进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定期评估工作。精品文档,超值下载 第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委托规划编制单位或者组织专家组承担具体评估工作。 第四条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机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决定对其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前款规定的评估的具体组织方式,由总体规划的审批机关决定。 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为评估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技术和信息支持。各相关部门应当结合本行业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情况,提出评估意见。 第六条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原则上应当每2年进行一次。 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开展评估工作的具体时间,并上报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机关。 第七条进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形式,了解公众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进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要将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与现状情况进行对照,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总结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各项内容的执行情况,客观评估规划实施的效果。 第九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规划评估成果上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审批机关备案。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的评估成果,由省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第十条规划评估成果由评估报告和附件组成。评估报告主要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实施的建议等。附件主要是征求和采纳公众意见的情况。 第十一条规划评估成果报备案后,应当向社会公告。 第十二条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城市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是否与规划一致; (二)规划阶段性目标的落实情况; (三)各项强制性内容的执行情况; (四)规划委员会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等决策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五)土地、交通、产业、环保、人口、财政、投资等相关政策对规划实施的影响;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 强制性内容的思考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 强制性内容的思考 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利用土地,进行工程建设必须依法取得城市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方能进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土地利用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对符合城市规划的项目颁发规划许可,这是我国城市规划实施的基本制度。 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都是法定规划,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上位规划和下位规划的关系。下位规划是对上位规划的深化、细化和具体化,下位规划应服从上位规划。上位规划是下位规划编制的依据。从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性质、作用、内容来看,城市总体规划是属于战略性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属于战术性的(操作性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我国法定城市规划体系中的重要层次是城市规划科学的巨大进步。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成为城市具体规划与建设实施之间从战略性控制到实施性控制的核心层次和重要手段,是引导和控制城市建设发展最直接的法定依据,也是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规划管理最为直接的法律依据。 从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控制性详

细规划在编制中调整城市总体规划特别是调整总体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具有一定普遍性。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城市人民政府必须组织论证,就调整的必要性向原规划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年8月29日建设部颁发),这一规定基本上没有得到执行落实。从国家到地方(省主管部门)对此有着不同的看法和认识:一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是违规,问题突出,必须查处;二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应区别对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科学的角度,应坚持实事求是,本人更倾向于后者。 一、应当允许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予以适当调整,这个裁量权应当是地方政府的。 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城市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第一,城市总体规划属于战略层面,其内容、深度的规定有很多是概括性的要求,很多内容做不到具体指导实施、引导和调整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达到这种要求和深度只能是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去深化、具体化和实现。第二,由于小比例尺地形图的限制,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也难以对各类性质用地边界具体确定,包括总体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城市用地性质(包括用地兼容)、用地

品质异常管理规定

品质异常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品质异常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品质异常处理流程,提高品质异常处理的时效性,确保产线正常生产,满足客户要求。 二、范围: 适用于产品品质异常解决的所有过程。 三、定义: 品质异常之定义 不符合相关检验标准要求时。 重复发生品质异常时。 客户抱怨及退货时。 可避免的原因),现况虽未发生产品不良,但存在品质隐患。包含: 不遵守操作标准操作; 虽然照操作标准操作,但因各种标准不完善,以致无法控制变异原因; 使用不合格的原料或材料; 机械发生故障或磨损; 作业员疲劳(或情绪欠佳); 四、职责 质量部 负责品质异常最终判定、标示。 导品质异常案例的处理过程。 发生异常责任部门: 负责提出临时措施及长期改善对策并执行,责任单位在无法分析出原因及对策时,由责任部门召集相关人员协助分析改善。 生产部:负责对改善措施的实施及验证改善措施的有效性。 物流部:负责入库质量异常品的分类存放、退回及报废。

其它相关部门:在需要时进行异常改善的配合。 五、工作程序: 进料品质异常: IQC依相关检验标准判定不合格,针对不合格物料标示“不合格”,并通知仓库立即移至不良品区域。 异常判定后1小时内开立《品质异常联络单》通知采购/生产计划/SQE。 SQE接到《品质异常联络单》后1小时内向供应商反馈品质不良。 后1小时内确认物料是否退回,必要进组织内部评审以确认物料是否可以让步放行。 8小时内针对异常物料提出临时对策,如对异常内容有疑问,需在12小时内与我司相关人员确认清楚,必要时到现场确认。 IQC针对供应商改善后产品加严检验,连续追踪3批无异常予以结案,转正常检验。如供应商改善措施回复后连续3个月无进料,则强制结案,后续进料依正常检验执行。 制程品质异常: IPQC发现重大异常时立即停机/停线并通知主管处理. 异常可接受 部调整并现场整改。 生产批号往前追溯,直至良品。 IPQC针对已追溯到的不良品标示“不合格”,并要求生产部立即移至不良品区域。 生产现场异常改善后,生产部提出首件检验需求,IPQC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开线生产,如检查不合格,则重新调整或系统改善。 原材料所致,需第一时间通知SQE前往确认,双方判定标准一致确认异常成立,则开立《品质异常联络单》要求责任单位改善。 产品制造过程中如发现产品不良率超过5%时,IPQC应开出品质异常处理单待生产、质量、工艺、技术等部门分析出原因找出责任单位后由责任单位进行对策,质量部监控对策实施有效性。

品质异常处理操作规范

品质异常处理流程 文件编号:AW-QR-PZ003-2017 拟制:孟非非日期:2017年4月21日 审核:日期:2017年4月*日 品质异常处理流程 1.目的: 为规范质量文件体系,提高产品的可追塑性,更效的解决异常问题的重复发生,明确质量异常问题的处理流程,特制定此文件 2.范围: 公司质量体系所要求的第三阶文件记录表单,《品质异常处理单》、《不合格品处理单》、《纠正和预防措施单》等。公司各组织部门管理负责人及涉及人员 3.说明 A.品质异常内容属于内部异常时要求对原因分析及临时解决措施在4小时内给予答 复,永久措施和需要与客户、供应商进行沟通的最长可延长2个工作日 B.品质异常分为四级 缺陷:未满足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要求 A级致命缺陷影响安全的所有缺陷,会影响使用寿命的,造成产品失效故障的,造成产品组装困难的,造成下道工序混乱的缺陷难以纠正的情况都为致命缺陷B级重大缺陷可能影响使用寿命的,易于修复的故障,对产品组装肯定会造成困难的,外观难以接受的,给下道工序造成较大困难的易于纠正的情况都为重大缺陷 C级一般缺陷不会影响产品的运行或运转,不会造成故障的起因,对外观影响较大,会对下道工序影响较大的,可能影响装配的情况都为一般缺陷

D级轻微缺陷对产品外观有影响,可能对下道工序有影响,其它方面不涉及有产品缺陷的情况都为轻微缺陷 C.三不原则 不生产不良品不流出不良品不接受不良品 D.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未受到教育培训不放过 事故制订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4.职责 品质部对品质异常进行判定,并开出品质异常处理单 各责任部门对品质异常进行原因分析及提出纠正预防措施 品质部对评审结果进行综合判定给出最终判定结果,对让步接收的需由质量主管领导批准,需要时由总经理批准 品质部对不合格品的让步及纠正预防措施进行跟踪评价 5.流程 a)表头/异常描述栏 当生产品质异常发生时检验员依据实际情况填写品质异常处理单,表头部分和异常描述栏由检验员进行填写 b)检验员勾选异常来源属于哪一环节并填写相关数量 c)涉及外协采购时需写明供应商及订单号以便准确记录质量信息 d)在异常描述时写发现的客观现象,不能主观臆断。一般采作六何法来描述即 何人何时何地何物何法何因 e)检验员在完成异常描述后通知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异常发生

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

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 为了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对报经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程序和内客进行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报经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修改适用本工作规则。其他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本工作规则制定。 二、城市总体规划修改,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促进城市经济社会与生态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城市总体规划: (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三)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五)国务院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四、拟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人民政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结合城市发展和建设的实际,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报告要明确原规划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论证修改的必要性,提出拟修改的主要内容,以及是否涉及强制性内容。 五、拟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涉及强制性内容的,城市人民政府除接规定实施评估外,还应就修改强制性内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专题论证,编制专题论证报告。 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一)规划区域范围; (二)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 (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四)水源地和水系; (五)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 (六)环境保护控制性指标; (七)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范围; (八)城市防灾减灾设施用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修改城市总体规划,应按下述程序进行: (一)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向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要求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经审查同意后,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报送要求修改规划的请示。直辖市要求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向国

品质异常处理管理办法

品质异常处理管理办法 1.目的:为提升公司产品品质,健全公司品质异常处理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适应于本公司原物料进料品质异常、制程品质异常、成品品质异常以及客户投诉等异常作业。 3.职责 3.1采购部负责原物料的采购作业 3.2品管部负责品质异常的发现、反馈、追踪、确认、结案 3.3生产车间负责本车间产品品质异常分析、改进、预防 3.4工程部负责品质异常的分析、对策拟定、工艺改进等 4. 内容 4.1进料品质异常:品管部IQC根据进料检验标准判定不合格时,开立[进料不良品质改 善报告],呈部门主管核准后,做出“退货、特采、返工后使用”等处理方式。仓库 接到退货处理通知后,必须两天内办理退货手续。生产制程中发现原物料不合格时,由品管开立[品质异常通知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知会IQC和仓库做相应处理;IQC 第一时间把[进料不良品质改善报告]和[品质异常通知单]反馈给供应商,要求改善并 七日内书面回复。 4.24.3半成品铁壳和冲制扁针端子作业:由车间主任或助理把经品管确认合格并在绿色合 格标签加盖PASS章的物料,统一开立[合品入库单]提交仓库入帐,对制程移转(未经仓库直接在冲制车间领料)的物料必须开立[合格品入库单]在当日内提交仓库入帐; 4.4外协电镀品出入库作业:对需外协电镀的扁针端子类物料,由仓库开立[出库单]出库; 电镀好后仓库按供应商提交的[送货单]予以清点暂收(核对与出库时的数量是否一致),并通知IQC检验,合格后在检验标签上加盖IQC PASS章入库做帐,经检验不合格则按[《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4.5成品出入库作业:由车间主任把经品管检验合格的产品开立[合格品入库单]提交仓库 入库,对直接从车间出货的产品需在当日开立[合格品入库单]交仓库入库作帐;对出货产品,仓库需在当天开立[出库单]并及时作好出库帐,同时于次日交主管核准后交一份给财务作账; 4.6对生产型原物料和非生产型物料如备件品、半成品、外协电镀品等出库作业,均需由 使用部门开立[领料单]经主管核准后,凭单到仓库领料,仓库根据[领料单]做出库作业; 4.7客退品的入库作业:对客退品由仓库根据清单确认后暂收,同时通知品管进行确认, 如为合格品则由直接入库,如不合格则开立[不合格品评审表]依[《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相关程序 《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相关表单 《合格品入库单》 《领料单》 《出库单》 核准:制定:

品质异常处理流程

品质异常处理流程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品质异常处理流程 1.目的 为了使品质异常发生时,处理过程有据可依,使重大品质异常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有效改善,防止相同的问题重复发生,降低品质成本,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制程控制。 3. 名词释义 品质异常:因制程中出现了品质问题而导致的异常,也称制程异常。 停机:生产线生产出的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时或生产线不具备开机条件而已开机时,作停机处理,并下发《品质异常反馈单》。 4. 职责 检验科负责品质异常的反馈与跟进。 责任部门负责对品质异常进行分析、改善与预防及不良品的处理。 5. 作业流程 品质异常问题分类

异常问题处理流程 5.2.1当出现以上异常情况时,QC迅速对已发现的问题品作好标识并隔离。 5.2.2问题反馈 5.2.2.1发现人员或QC立即向上级或责任部门报告。 5.2.2.2根据本流程的要求填写《品质异常反馈单》并传递到责任部门。 5.2.2.3一般情况发《品质异常反馈单》即可,若某一问题多次发生,或问题较 严重,可能会导致批量不合格或客户重大投诉时。检验科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要求责任部门改善。 5.2.3异常问题处理 5.2.3.1当缺陷不影响产品的性能(上表不需停机的问题),仅外观不良、非关键 尺寸超差时或问题未最终确认时,在得到检验科长级或厂长同意后,不需要停机,可进一步确认或执行在线分选。 5.2.3.2当生产线出现异常时(上表中需停机的问题),相关人员参照本流程的要 求,暂停有问题的机器或工位的操作。 5.2.4停机的时机 5.2.4.1 出现上表中需要停机时,QC直接下达停机指令,即上述表中所致A类问 题,员工/主操/领班应主动停机。 5.2.4.2 出现需要停机时,QC直接下达停机指令,相关部门不执行的,QC领班 跟进处理。即上升为B类问题。 5.2.4.3 出现需要停机时,QC及 QC领班先后要求停机,相关部门仍不执行的, 及时反馈到检验科长,由检验科长跟进处理,即上述的C类问题。 5.2.5纠正行动 5.2.5.1责任部门收到《品质异常反馈单》后,应立即组织改善,对品质异常问 题进行改进。 5.2.5.2停机后,QC领班、生产领班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对存在问 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善措施。

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成果审查内容标准【模板】

附件: 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成果审查内容标准为进一步规范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成果审查工作,提高规划成果质量,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河北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现就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成果审查内容制定如下标准: 一、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成果要求 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三部分。 其中,附件中应当包括规划说明书、规划纲要技术审查会审查意见、规划公示意见和对意见落实情况的说明、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和对意见落实情况的说明、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市政府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意见、规划修编大事记、规划编制单位内部技术审查会纪要,以及其它相关会议的记录文件。 规划文本、图纸和附件一律采用A4纸规格装订,规划图纸一律按照A3纸规格成图,并折叠成A4纸规格装订。规划强制性内容必须在文本中明确,并采用黑体字加下划线表示。 二、总体规划成果审查的主要内容 凡提请省规委会、政府常务会审议的城市总体规划,在完成规划成果的基础上,城市政府应当组织编写专门的汇报材料,并制作PPT(幻灯片)形式的多媒体汇报稿。设区市按照20分钟汇报时间准备,县级市按照15分钟准备。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城市发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城市定位 在简要总结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分析城市发展现状、发展条件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提出规划修编重点解决的主要问题;确定城市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和城市性质,明确城市在区域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

1、明确市域城镇发展战略,分析城镇化发展现状,提出规划到2010年、2020年市域总人口、城镇人口和城镇化水平。 2、提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结构,明确城镇的等级结构、职能结构和空间布局。 3、确定市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垃圾处理、防灾等重大基础设施网络以及重要的社会服务设施,提出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 4、提出市域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明确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的范围。 5、县级市的城镇体系规划,还应当编制市域村庄空间布局规划专章,确定市域村庄发展的控制原则和措施,提出村庄空间布局调整和用地整合的意见,明确市域现状及规划调整后的村庄数量。 6、区别不同情况,有的城市还应当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中增加重点地区发展规划的专章。 (三)中心XX区规划 1、分析中心XX区用地发展现状、发展条件和制约因素,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 2、确定中心XX区规划到2010年、2020年的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 3、确定中心XX区的总体布局结构,明确城市的功能分区。 4、确定城市各类用地的布局。其中,居住用地规划统一调整为居住用地和住房建设规划,要明确住房保障的基本原则和目标,分别提出2010年、2020年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和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规模、居住人口和用地布局。提出XX区内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改善的目标、措施和步骤。 5、确定中心XX区公共设施规划布局,提出城市中心的位置和规模,统筹安排行政中心、文化体育中心、商业中心、科研教育中心等主要公共设施布局。 6、确定城市交通发展策略,明确城市道路网结构,提出主次干路和支路的路网密度、人均城市道路面积、万人拥有公交车数量等规划指标。明确城市主干路功能和城市对外交通联系。 -2-

质量异常管理办法

质量异常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迅速而有效地处理生产中出现的异常状况,把异常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所发生的品质异常。 3.定义 3.1品质异常:本办法所指的品质异常是指上工序的人员、设备、物料、作业方法和环境等 因素影响到产品质量,进而影响到交期或有潜在质量风险的突发状况。 4.职责 4.1生产部:负责品质异常的初步分析与控制及品质制程人员异常的解决;品质异常应急措 施与长期预防措施的实施;协调各部门处理品质异常及生产计划的调整; 4.2质量部:负责生产异常应急措施与长期预防措施的效果确认与跟进。品质异常的解决; 4.3技术工艺部:负责技术工艺异常的解决; 4.4设备科:负责工具、设备问题的异常解决。 5.管理流程 5.1当出现品质异常时,相关责任人立即进行现场分析与初步判定并做初步控制: 5.1.1立即赶到事发现场; 5.1.2立即对现物、现事进行查看分析; 5.1.3立即推出暂行处理措施,以防事态的扩大; 5.1.4 对于自身不能解决的或自身能解决但需停产4个小时以上时,及时通知生产部。必要 时生产部部长在收到通知后亲临现场处理。 5.2 经当班负责人初步分析及确认,判定责任归属部门,分析确定为本车间不能自行解决的, 则转交责任部门处理; 5.3 责任部门负责人在接到生产异常信息后立刻赶到生产现场对异常进行初步分析。如部 门负责人不能到现场应在规定时间内派人到场。 5.3.1异常主导处理责任人在接到信息后会同各部门领导在短时间内制定出应急措施: 5.3.1.1 质量异常:由质量部负责主导对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及处理,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 专题会议讨论解决;

城市总体规划技术标案例

第五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 投标文件内容: 技术标 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一、项目解读 1、规划修编背景 (1)宏观政策的战略新部署 当前中国已步入全新的发展阶段,只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调整、转型、跨越、提升”等成为未来发展的关键词。十八大提出,要适应国内外经济形势新变化,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由于在城乡统筹、区域协调、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都需要以新型城镇化为载体,新型城镇化也因此成为了经济转型的重要战略和抓手。 相比传统城镇化发展模式,新型城镇化在发展目标、实现路径、空间布局、政策环境以及关注重点等方面均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直接影响到城市规划对空间布局的统筹结果。借势国家推进转方式调结构所营造的良好政策环境,**城市也需要通过城市规划的修编来引导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的实现,加快构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探索新的经济社会发展路径。 (2)区域发展的战略新格局 中心城市带动和区域整合发展,已经成为了国家促进地方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各省市为提升区域竞争力,纷纷形成了以规划建设产业高度聚集、产城高度融合的新经济区为重点的新一轮发展态势。在重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背景下,国务院对《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2011-2020)》的批复,意味着**城市所在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纳入了国家发展战略版图。同时,为实现胶东半岛这一省内优质资源最为集中区域的转型升级,山东省及时出台了《关于建设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的意见》,胶东半岛各城市均推出了发展不同特点高端产业的规划,将发展高端产业、高端产品和高端技术自主创新平台作为区域发展的重中之重。 从国家到省级政府的一系列战略举措,意味着**城市将依托优势区域板块获得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政策、大规模基础设施、产业等),如何更好地从自身禀赋特征和发展目标角度,探讨在区域战略中的地位及诉求,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先行区、示范区,将成为诸城未来城市发展的重大战略性议题。 (3)重大设施的战略新提升 随着潍日高速公路、对接青岛东西大通道、滨(潍)诸城际铁路、胶新铁路电气化改造等一系列重大基础设施的完成,**城市的对外交通条件将得到进一步的优化,在区域发展格局中的地位也将明显提升。 上述重大交通设施在**城市的相继落户,一方面为**城市经济产业的优化升级提供了基础支撑,另一方面也成为了影响**城市城镇空间布局的新的作用要素,需要重新审视**城市的区域地位和作用。 (4)城市转型的战略新阶段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诸城中心城区人口急剧膨胀,城市发展空间明显不足,大大制约了城市化进程。根据山东省“十二五”城镇化的发展目标,未来3-5年内,

品质异常时的处理流程及方法.doc

文件编号 xxxxxx 公司 版次A/0 品质异常处理流程及办法 页码第1 页共3 页编制审核批准实施日期 一、目的: 为了使产品在发生异常情况时能够及时传递并得到有效解决,确保产品质量符合需求。二、适用范围: 所有生产工序 三、品质异常定义 ①根据经验,感觉与正常情况不一样时; ②不良类型第一次发生时; ③相同类型的不合格品连续发生2~3 件的时候; ④不能正确判断产品是否合格的时候; ⑤感觉设备、工装模具有问题时。 四、工作流程 1、操作者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时,必须马上停止作业。 2、操作者将异常件暂时存放在返工箱内(兰色),及时向巡检员汇报。严禁操作者自 作主张对异常件进行处理。 3、巡检员按作业指导书标准对异常件进行检查,判定是否合格,初步分析异常产生原 因,填写《品质异常记录表》。 ①判定合格时,操作者可继续生产。 ②判定不合格时,巡检员根据情况确定不合格数量,必要时要求操作者对已加工的产 品进行全检。然后由巡检员进行分类,不合格品放入废品箱(黄色),不良品放入不良品箱(白色),把返工品放入返工品箱(兰色)。待异常原因消除后操作者方可进行生产作业。若异常原因涉及设备、工装问题,巡检员应及时通知生产部门协调处理。 ③巡检员无法判定时是否合格或异常原因时,应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确认。 4、质量管理人员根据有无必要,成立对策小组,尽快采取临时措施恢复生产,尽快找 到对策解决根部问题。 四、相关表单 1、《品质异常记录表》QR/C.07-08

品质异常记录表 QR/C.07-08 日期工序操作者巡检员 异常描述 判定结果□合格品□不良品□废品□返工品 原因分析 是否需要制定措施□是□否 改进措施 品质异常记录表 QR/C.07-08 日期工序操作者巡检员 异常描述 判定结果□合格品□不良品□废品□返工品 原因分析 是否需要制定措施□是□否 改进措施

总体规划需提交的成果一览表

(一)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包括基础资料汇编、说明书、技术图纸和公众参与报告;专题研究收录于技术文件中。 1)基础资料汇编: (1)上层次及相关规划要求 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等上层次规划和相关规划对编制区的规划要求,以及相邻地区已批准规划的情况。 (2)自然条件 编制区的水文、地质、地貌、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特征等自然条件。 (3)人口及居住状况 编制区的人口空间分布、人口结构及居住状况等情况。 (4)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利用现状及征地权属情况(以“现状用地平衡表表”和“现状用地权属表”的形式汇总)。 a、用地结构及各类用地布局现状。 b、已划拨或出让用地的征地权属情况。 c、已批准的设计要点情况。 (5)建筑物状况 编制区的建筑物状况,包括建筑物的用途、面积、建设年代、建筑质量、建筑权属、建筑层数和合法性等情况。 (6)道路交通现状 现状道路的等级体系、功能划分、红线及断面形式、交叉口形式、交通设施的分布与规模。 (7)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规模和分布情况。 (8)市政公用设施现状 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的分布、规模、用地面积以及管网等级和分布情况。 (9)历史文化及建筑风貌 编制区的历史文化传统(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情况)、建筑特色及环境特征等资料。 (10)环境保护现状 编制区主要污染源、污染类型及污染指标。 (11)其它

2)说明书: (1)前言 说明规划编制的背景及主要过程,包括规划的委托和编制过程等。 (2)规划依据与原则 说明规划编制的依据和原则,包括已审批的上层次规划及专项规划,适用的法规、规范和其它依据,规划编制所遵循的主要原则等。 (3)现状概况与问题分析 简述编制区自然、历史和现状特点,分析评价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发展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等,并提出相应规划对策。 (4)规划目标 根据上层次规划的要求,结合编制区的发展条件,确定编制区的功能定位、发展方向与发展目标,并预测编制区的人口发展规模和开发建设规模。 (5)用地布局 分析影响编制区用地布局结构与功能组织的重大因素;阐述用地布局与功能组织的基本思路及规划方案;确定各类用地的布局、规模及规划要求;列出“规划用地平衡表”。 (6)地块划分与细分 评价影响编制区地块划分与细分的要素,明确地块划分与细分的依据和原则,确定地块划分与细分的方法。 a、结合道路和自然界线,在编制区内进行地块划分,并确定分地块编码。 b、结合道路界线、自然界线、土地权属情况和出让要求,在地块内进行地块细分,并确定细分地块编码。 (7)地块控制 按照规划控制的要求及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编制区的各地块及细分地块的建设用地性质和建设用地使用强度等控制指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控制指标进行必要的说明和论证。 a、建设用地性质:确定地块土地使用性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原则上分至中、小类;确定地块和细分地块土地使用性质的兼容范围或适宜建设要求。 b、建设用地使用强度:确定各地块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人口密度等控制指标。 (8)道路交通规划 评价道路交通现状;预测发展需求;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制定交通组织原则和交通发展对策,合理组织内外交通系统;确定各类交通设施的布

供应商品质异常管理办法

供应商品质异常管理办法 一、目的 对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品质进行管控,确保采购产品持续满足客户需求。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供应商提供我公司(工厂、安装现场)材料配件品质异常的控制。 三、职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来料品质抽检,品质异常处理以及供应商整改验证,并负责配合 采购部实施对供应商选择和评价。 2、采购部负责供应商选择、评价、考核管理,按季/年度组织供应商业绩评鉴,督促 供应商品质整改。 3、工程项目部负责直送工地材料的验收抽检,并及时反馈材料不良信息。 4、仓库负责入库材料的验收、库存管理和不良品标识等 5、生产部负责制程在线材料不良信息的反馈、退库办理,配合不良品的处理。 四、管理要求 (一)材料品质异常之发现和处理 1、工厂来料检验,经质量管理部IQC依据图纸、材料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来料检 验作业指导书》抽检判定为品质不良时,由IQC作出处理意见,经部门经理批准执行。 处理方式:拒收、退货、筛选、返工、特采。 2、生产部在加工中发现材料品质不良时,反馈质量管理部查实并提出处理意见,经生 产经理确认后执行。在线材料不良处理方式:退换货、筛选、返工、特采。 3、工地材料在验货或安装过程发现不良时,应及时报告项目经理查实,由项目经理反 馈采购部、质量管理部、工程部,采购部通知供应商到现场处理,工程部跟踪处理结果,质量管理部记录不良信息,跟踪整改情况。工地材料不良处理方式:退换货、筛选、返工、特采。 (二)供应商品质不良的处置和索赔 1、当发生供应材料品质不良时,IQC应将不良材料标识隔离,在线不良时,还应通知 仓库冻结、标识和隔离不良材料。 2、质量管理部应立即反馈采购部,重大批量不良时,采购部必须通知供应商两个工作 日内到公司确认解决。 3、供应商对品质异常的处理时限:收到投诉两个工作日必须书面回复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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