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法适用原则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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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的概念及原则

税法的概念及原则

一、税收和税法的概念(★)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构建了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体系,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

二、税法的功能(一)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二)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三)税法对维护经济秩用有重要的作用(四)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五)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三、税法的地位及其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税法的地位由税收的地位决定。

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

涉及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在某种情况下也援引一些其他法律。

【解释】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税法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有偿;税法调整方法要采用命令、服从的方法。

民法与税法不发生冲突时,税法不再另行规定;出现不一致时,按税法规定纳税。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调整范W不同,违反了税法,并不一定就是犯罪,但违反税法情节严重触及刑律考,将受刑事处罚。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税法与行政法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但税法乂与一般行政法有所不同一一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是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的无偿单向转移,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

税法的原则两类原则具体原则要点税法基本原则1•税收法定原则;2•税收公平原则;3•税收效率原则;4•实质课税原则税法适用原则(六个) 1.法律优位原则含义: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作用:主要体现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上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5.实体从旧.程用从新原则对于一项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前发生的纳税义务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后进入税款征收程序的原则上新税法具有约束力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税法构成要素1•纳税人(与负税人.扣缴义务人);2•征税对象(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税目.计税依据);3•税率;4•纳税期限税收立法与税法实施分类立法机关形式举例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律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立法暂行条例5个暂行条例税收法规国务院一一税收行政法规条例、暂行条例、法律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房产税暂行条例税收地方法规税收规章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一—税收部门规章办法、规则.规定、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地方政府一-税收地方规章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现行税法构成:1.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2.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的原则要点原则税法基本税法适用(六个)税法构成要素1•纳税人(与负税人.扣缴义务人);2•征税对象(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税目.计税依据);3•税率;4•纳税期限。

第二章 税法基本原则

第二章  税法基本原则
第二章
税法基本原则
• 所谓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一国调整税
收关系的基本规律的抽象和概括,是贯 穿税法的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全过 程的具有普遍性指导意义的法律准则。 • 税收法定主义原则 • 税收公平原则 • 税收效率原则
一、税收法定主义原则
• 税收的课征必须基于法律的依据才能进
行,没有法律依据就不能征税。
1984年全国人大颁行了一道授权立法条例
• 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国务院的建议,
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实施国营企业利改税和改革工商税 制的过程中,拟定有关税收条例,以草案形式发布试 行,再根据实行的经验加以修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国务院发布试行的以上税收条 例,不适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 包括税收行政效率和税收经济效率两个方面。
• 税收行政效率可以从征税费用和纳税费用两方
面来考察。为了提高税收的行政效率,一方面 应当采用先进的征收手段,另一方面,应该尽 可能简化税制,使税法语言准确明白,减少纳 税费用。 • 税收经济效率主要指如何通过优化税制,尽可 能减少税收对社会经济的不良影响,或者最大 程度地促进社会经济良性发展。 • 总之,遵循行政效率是征税的最基本、最直接 的要求,而追求经济效率,则是税收的高层次 要求,它同时也反映了人们对税收调控作用的 认识的提高。
• 税收法定是税法的最高法律原则,是民主和法
治原则等现代宪法原则在税法上的体现,对保 障人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举足轻重。 • 我国宪法仅是在公民的基本义务方面规定“公 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未规定征税主体 更应依法征税,不能体现税收法定主义的精神。 而《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收法定原则的肯定, 其效力、效益深受局限。所以,应当通过修宪 增补体现税收法定主义的规定。

2017税法一教材笔记

2017税法一教材笔记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知识点:税法原则★知识点:税法的效力与解释★(一)税法的效力1.空间效力2.时间效力3.对人的效力1.空间效力全国范围有效(个别特殊地区除外)地方范围有效2.时间效力3.对人的效力属人、属地、属地兼属人原则。

我国采用的是属地兼属人原则。

(二)税法的解释1.法定解释的特性(1)专属性:应严格按照法定的解释权限进行,任何有权机关都不能超越权限进行解释。

(2)权威性:与被解释的法律法规规章有相同效力。

(3)针对性:其效力不限于具体的法律事件或事实。

2.税法法定解释分类(1)按解释权限分知识点:税收法律关系一、概念和特点学说:“权力关系说”和“债务关系说”特点: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征税主体固定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但法律地位平等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权利义务税务职权:税务管理权、税收检查权、税务违法处理权、税收行政立法权、代位权和撤销权等。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税收法律事实会导致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

法律关系变更情形:1.纳税人自身的组织状况发生变化—合并分立2.纳税人的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商业变服务3.税务机关组织结构或管理方式的变化—国地分税4.税法的修订或调整—降低税率5.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破坏—受灾减税法律关系消灭情形:1.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完税2.纳税义务因超过期限而消灭—通常3年追征期3.纳税义务的免除—批准免税4.某些税法的废止—“烧油特别税”5.纳税主体的消失—企业注销【提示】免税导致法律关系消灭,减税导致法律关系变更。

知识点:税收实体法★谁来交税?------纳税人对什么征税?----课税对象、纳税环节怎么算税?------计税依据、税率怎么交税?------纳税时间、期限、地点有没有减免?----税收优惠(一)纳税义务人比较:纳税人与负税人比较: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1.代扣代缴义务人:支付款项时扣留税款如工薪个税由发放单位从员工工资中代扣2.代收代缴义务人:收取款项时代收税款如受托加工消费品时从委托方代收消费税款3.代征代缴义务人:受托代征税款(二)课税对象总结:1.课税对象是质;计税依据是量。

税法基础知识

税法基础知识

税法基础知识一、什么是税法税法是指国家制定和实施的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的总称,是税收制度的最重要法律依据。

税法具有强制性,属于公法的范畴,旨在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维护社会公平与经济发展。

二、税法的分类税法按照内容和性质可以分为直接税法和间接税法两大类。

1. 直接税法直接税法是指对直接税征税对象(一般是个人或企业)所制定的税法。

直接税法的特点是税务主体和税务对象是相同的,纳税人直接承担税收责任。

常见的直接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

2. 间接税法间接税法是指对间接税征税对象(主要是商品和劳务)所制定的税法。

间接税法的特点是税务主体和税务对象不同,税款由企业收取并代为上缴。

常见的间接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

三、税法的原则税法的制定和执行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以确保税收制度的公平、合理、有效。

1. 合法性原则税法必须依法制定,不得违背宪法和其他上位法规定。

2. 平等原则税法应当平等对待所有的税务主体,不得存在不合理的差别对待。

3. 稳定性原则税法一旦制定,应当保持相对的长期稳定,不得频繁修改,以提供税务主体合理稳定的预期。

4. 公平原则税法应当尽量体现公平,不得存在过度偏袒或压迫某一特定群体的情况。

五、税法的重要性税法作为国家的财政基础和调节经济的手段,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1. 维护国家财政收入税法规定了纳税义务和缴税责任,确保了各类税种的征收与追缴,维护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和可持续。

2. 调整收入分配税法通过税收的适度调节,可以实现财富的再分配,缩小富贵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3. 促进经济发展税法可以通过减税政策或税收优惠,鼓励企业投资和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

4. 规范税务行为税法对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使得税务行为规范,避免了滥用权力和不公平对待的现象。

六、税法的适用和解释税法的适用和解释是税收实施的关键环节,需要依靠税务机关和相关部门进行具体操作。

简述税收法定原则

简述税收法定原则

简述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就是公民财产权得有效保障,就是划分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得界限,其基本内容包括课税要素法定原则与课税要素明确原则。

在我国得法律体系中,并未明确确立税收法定原则,这不利于依法治国原则与保障公民私有财产原则得实现。

在宪法中明确确立税收法定原则,构建合理得税收授权立法体系关系重大。

税收就是现代社会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联系得纽带,就是公民与国家契约关系得体现与保障,就是公民让渡自己得部分财产权给国家以达到在彼此得权利冲突中寻求平衡及争取更大利益得目得。

所以,税收与税收相关问题规制得根据只能就是公民意志协调得产物法律,这里得法律仅指由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得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规章与命令等。

税收法定原则被认为就是税法中得帝王原则,就是税法体系建立得基础,也就是税法体系得以建构得灵魂。

一、税收法定原则得历史沿革税收法定原则就是资产阶级法治主义思想与实践得结晶。

一般认为,税收法定原则萌芽于1215年英国大宪章,其中规定,“一切盾金或援助金,如不基于朕之王国得一般评议会得决定,则在朕之王国内不允许课征”。

这一规定正就是“无论何种负担均需得到被课征者得同意”原则得体现。

1689年,英国资产阶级取得了对封建王朝战争得最后胜利。

在标志这一胜利成果得《权利法案》中,税收法定主义思想被表述为:“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从而正式确立了近代意义上得税收法定原则。

其后,这一原则在1787年得美国宪法与1789年法国大革命中订立得《人与公民得权利宣言》及1791年法国宪法得《人权宣言》中都得到了更进一步得巩固与发展。

到目前为止,除朝鲜等极少数国家外,绝大多数国家都在宪法中对税收法定原则作了相应得规定。

二、税收法定原则得内容关于税收法定原则得内容,学术界存在不同得观点。

日本学者北野弘久将其归结为租税要件法定主义与税务合法性两个方面,另一位日本学者金子宏将其归结为课税要素法定主义、课税要素明确主义、合法性原则、程序保障原则等四个方面。

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从税收法定主义看我国税收立法之不足税收法定主义,作为现代税法理论基本原则之一,为世界各国税法所吸纳。

目前,我国税法尚未全面体现这一原则。

笔者认为,在我国税收立法及执法中确立这一原则,对完善我国税收法律体系,提高我国税收法律地位,保护纳税人合法权利,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税收法定主义原则(一)税收法定主义的历史渊源税收法定主义原则,亦称税收法律主义原则,是近代资产阶级法治思想和实践在税收领域中的具体体现。

其起始于十三世纪的英国。

当时,伴随着市民意识的觉醒,英国国王的王权逐渐受到议会权力和个人权利的制约。

在1215年着名的《大宪章》中,议会迫使国王同意:“一切盾金及援助金,如不基于朕之王国的一般评议会的决定,则在朕之王国内不许课税。

”此即为“无承诺不课税”原则(1)。

1689年英国的《权利法案》第4条规定:“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为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当非法。

”(2)从而确立了课税的立法权为议会专属。

1764---1765年,美国弗吉尼亚殖民地议会率先做出决议:对人民课税依人民自身所为或他们的代表所为是防止过重课税的唯一保障,唯有人民代表才知道人民能负担何种租税,何种征税方法最易为人民接受。

此即为“无代表则无课税”原则(3)。

1787年的美国宪法全面贯彻了这一决定,国家租税的赋课征收权作为一项极为重要的权力被赋予联邦国会。

法国于1789年通过的《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第14条明确宣布:“所有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由代表来调查赋税的必要性,自由地表示同意,有权监视其用途及规定税额、税源、征收方式和期间。

”(4)以宪法的形式把赋课及征收租税的权力交给了人民及其代表。

现代社会,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已逐渐作为一条重要的宪法或税收基本法的原则而被各国所接受或采纳。

如日本宪法规定:“课征新税或变更现行的税收,必须依法律或依法律确定的条件。

”(5)比利时宪法规定:“一切租税都依照法律征收,除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外,不得向公民征收国税、省税和市人镇税以外的一切杂税。

税法-税法原则

第一章税收基本原则
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基本原则和适用原则,四基六适。

税收原则分为税收法定原则,税法适用原则,税收法定原则为核心。

国税局系统: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铁路、银行总行、保险公司
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海关系统:关税、船舶吨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不同征税主体(不同国家),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税源重复征
税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不同征税主体,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源重复征税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各国普遍实行复核税制度
第二章增值税
营改增包括:交通运输业(陆路、水路、航空和管道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
部分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电信基础服务适用11%,矿产品适用7%,居民用煤炭制品13%。

税法一

税法(一)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10分)第二章增值税(50分)重要时间点:征税范围的特殊情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税率及征收率:哪些行业可以用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一般纳税人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不含铁路运输)、动漫企业、电影放映、仓储、装卸、收派、教育辅助和文化体育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收取的自来水费、安装服务单独核算的、水电自然资源、建筑服务(不提供建材的情形)、建筑老项目(2016.4.30前)、非房企销售不动产老项目。

一般纳税人选用简易计税的情况: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科目核算,该部分增值税不能用当期进项税抵减,进口不适用征收率。

增值税免税的情形:销售额的确认:其他知识点: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的重点考点:增值税退(免)税免税:出口环节免税,退税:出口环节免税的同时还退还国内采购的进项税基本条件:一般纳税人、持续经营两年、信用等级A、上一年销售额5亿元以上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的计算(有外销有内销)提示:第一步分录借:成本科目贷:进项税额转出第一种情况在收到税务机关的通知书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货物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税费(出口退税)第二种情况在收到税务机关的通知书时借:应收出口退税出口退税款贷:应交税费-应交税费(出口退税)低三种情况在收到税务机关的通知书时借:应收出口退税出口退税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货物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税费(出口退税)第三章消费税(20分)消费税与增值税纳税环节的对比消费税相关知识点第五章资源税(16分)资源税相关知识点第六章车辆购置税(9分)车辆购置税相关知识点第七章土地增值税(20分)土地增值税税率表土地增值税相关知识点第八章关税(5分)完税价格:包括:货款+运抵口岸前的运费、保费+买方负担的佣金、包装、容器费+境外设计费、特许使用权费不包括:境内代理人佣金、境内外技术培训及考察费、进口后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复制费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消费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增值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保险费不能确定的,保险费=(货款+运费)*3‰确定提示: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包含了关税征收管理:申报(进口之日14天,出口24小时前)缴纳(海关填发税款通知书之日起15天,可申请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第九章环境保护税(8分)环境保护税相关知识点。

税法各章知识点总结

税法各章知识点总结第一章税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税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是税法的基础和核心,是我们学习和理解税法的出发点。

税法的基本概念包括税收、纳税人、纳税义务等,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公平原则、合法原则、稳定原则等。

对这些基本概念和原则的理解是学习税法的第一步。

第二章税法的适用范围和对象税法适用的范围和对象是指税法规定的适用条件和纳税人的范围。

税法的适用范围包括税法的适用时间、地域、对象等方面的规定。

纳税人的范围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

对税法的适用范围和对象的了解有利于我们正确理解和遵守税法规定。

第三章税法的税种和征税方式税法的税种和征税方式是税法的重要内容,它涉及到具体的税种和税收的征收方式。

税种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等,征税方式包括比例税、定额税、进口税、出口税等。

了解各种税种和征税方式的特点和应用范围对我们正确征税和避税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章税法的立法原则和程序税法的立法原则和程序是指立法关于税法的程序和制定的原则,包括税法的立法程序、监督程序、实施程序等。

税法的立法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阳光性原则等。

了解税法的立法原则和程序是学习税法的基础和前提,有利于我们正确理解和适用税法规定。

第五章税法的纳税义务和征收关系税法的纳税义务和征收关系是指纳税人依法缴纳税款的义务和税收的征收方式。

纳税义务包括纳税的主体和客体、纳税的范围和条件等,税收的征收方式包括预收征收、限额征收、追加征收等。

了解纳税义务和征收关系有利于我们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和遵守税法规定。

第六章税法的税收管理和征收税法的税收管理和征收是指国家对税收征收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包括税收的征收管理、税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等。

了解税收管理和征收有利于我们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国家加强税收管理和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

第七章税法的税收征管制度税法的税收征管制度是指税收的征收、管理和监督体系,包括税收的组织结构、人员配置、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等。

税法知识大全详解

税法知识大全详解税法是指国家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是规定税务活动和税收制度的法律依据。

税法的主要作用是规定纳税人的税务义务和税收管理部门的权益,确保国家税收的公平、合理和高效。

一、税法的种类税法可以分为宪法性税法、基本税法、一般税法和专门税法四类。

宪法性税法是根据国家宪法规定制定的税法,主要包括宪法、宪法解释和宪法性税法;基本税法是规定税制的基本法律,主要包括税法、税收征收法、税收法律解释等;一般税法是对各种税种进行规范的法律,如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法等;专门税法是对特定领域进行规范的法律,如资源税法、消费税法等。

二、税法的功能税法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规定税收制度。

税法规定了税收的范畴、税种和税率等重要内容,为纳税人和税务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2.确定纳税义务。

税法规定了纳税人应当承担的税务义务,包括申报、缴纳和报告等方面的内容,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3.保护纳税人权益。

税法对纳税人进行了权益保护,规定了纳税人的合法权利和受益。

4.管理税收活动。

税法规定了税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管理方式,为税务部门提供了操作指北,保证了税收活动的效率和公正性。

三、税法的原则税法的制定和执行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以达到公平、合理和高效的税收体系。

1.法定原则。

税法的制定和修改必须依法进行,且纳税义务的产生和税务处理必须有法可依。

2.税收公平原则。

税法要求税收按照纳税人的经济收入和能力进行征收,确保税收的公平性。

3.税收合理原则。

税法要求税收的征收方式和税额的确定要符合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要,保证税制的合理性。

4.税收经济原则。

税法要求税收的征收方式和税率要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促进经济的繁荣。

5.税收便民原则。

税法要求税务管理部门为纳税人提供便利的服务,简化纳税程序和缴税手续。

6.税收自律原则。

税法要求纳税人遵守税法,并按时足额地自觉缴纳税款。

四、税法的内容税法内容非常丰富,涵盖了税收的各个方面,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纳税人的认定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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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税法适用原则具体内容
税收作为我国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税法的适用原则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税法适用原则旨在规范税收活动,以确保税收公平和公正,同时有效地减少税收法律漏洞。

本文将具体介绍税法适用原则的具体内容。

首先,在税法适用原则中最基本的原则包括“大多数原则”、“原则优先”、“现实原则”和“普遍性原则”。

“大多数原则”指的是按照税法对个人纳税者税收行为的规定,在个人纳税者确定税收行为时,应尊重全体纳税者集体意见。

“原则优先”就是指在税收行为实施过程中,应优先考虑法律规定的税收原则,而不是仅凭个人意见。

“现实原则”是指在行使税法权力时,应以排除障碍、促进税收负担的减轻为目的,把现实因素纳入考虑范围。

最后,“普遍性原则”指的是税法的实施,应注重平等原则,不得拒绝合理的税收行为。

其次,税法另一个重要原则是“减免原则”。

“减免原则”是指在确定扣缴税款时,应当按照法定规定进行减免。

同时,在确定税务减免的具体内容时,应有充分的佐证材料来支持,以确保税收减免措施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第三,“特殊税收优惠政策原则”是指,我国税收政策应采取低税负政策,以鼓励投资,促进经济发展。

此外,国家还可以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域的情况,制定特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最后,“调节原则”是指,在确定税务行为适用的具体税率时,应根据不同税收行为的费用、收入及纳税人的不同情况,确定相应的
税率水平,以达到税收的均衡、公平和公正的目的。

综上所述,税法适用原则是指为了规范税收行为和税收活动,确保税收的公平和公正,消除税收的不适当性,在实施税收管理制度时应遵循的一系列原则,包括“大多数原则”、“原则优先”、“现实原则”、“普遍性原则”、“减免原则”、“特殊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以及“调节原则”等。

税法适用原则的贯彻执行,对于确保税收以及财政筹措等活动的公平、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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