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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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最高院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

2024年最高院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20XXP ERSONAL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最高院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本合同目录一览1. 租赁房屋及用途1.1 房屋地址与面积1.2 租赁用途与限制2. 租赁期限2.1 租赁开始日期2.2 租赁结束日期3. 租金及支付方式3.1 租金金额3.2 租金支付周期3.3 租金支付方式4. 押金4.1 押金金额4.2 押金退还条件与时间5. 房屋维护与维修5.1 出租人责任5.2 承租人责任6. 房屋保险6.1 保险责任范围6.2 保险费用承担7. 房屋转租7.1 转租条件7.2 转租通知期限8. 提前解除合同8.1 提前解除合同的条件8.2 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金9. 违约责任9.1 出租人违约9.2 承租人违约10. 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方式10.2 诉讼管辖法院11. 法律适用11.1 适用法律12. 保密条款12.1 保密内容12.2 保密期限13. 通知与送达13.1 通知方式13.2 送达地址14. 其他条款14.1 附加条款14.2 附录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租赁房屋及用途1.1 房屋地址与面积租赁房屋位于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街道_______号,房屋结构为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1.2 租赁用途与限制承租人租赁该房屋用于_______(填写具体用途)。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该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2. 租赁期限2.1 租赁开始日期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2 租赁结束日期如双方同意续租,应于租赁期满前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未达成书面续租协议的,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还出租人。

3. 租金及支付方式3.1 租金金额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合同范本专家意见:
在租赁合同纠纷中,司法解释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
同是指出租人将房屋、土地、设备等财产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当租赁合同发生纠纷时,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和处理。

首先,需要明确租赁合同的履行义务。

出租人有义务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
并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承租人有义务按时交纳租金,并妥善使用租赁物。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可以依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需要考虑租赁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租赁合同的
履行出现困难时,一方可以请求变更合同,但必须经过对方同意并经法院认可。

如果合同无法履行,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需要注意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当租赁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可以
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在司法解释中,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进行裁决,保障合同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总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保障双方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在起草和执行租赁合同时,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明确合同条款,以避免可能发生的纠纷。

如果遇到租赁合同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援助,以获得合理的解决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融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解释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融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解释理解与适用

篇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问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问答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7日(记者李万祥)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发布了《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司法解释共五部分二十六条,分别就融资租赁合同的认定及效力、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和租赁物的公示、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以及融资租赁合同案件的诉讼当事人、诉讼时效等问题作出了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相关问题,回答了本网记者提问。

问: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您能否为我们介绍一下制定该司法解释的相关背景?答:融资租赁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被引入我国,与交易实践相比,有关融资租赁的立法则相对滞后。

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发布了《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在立法尚付阙如的情况下,有效解决了实务之需。

1999年《合同法》制定时,对该规定的相关内容予以吸收,并在第十四章专章规定了融资租赁合同,成为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主要法律依据。

近年来,融资租赁业在我国呈持续高速发展态势。

不仅新设的融资租赁公司数量持续快速增长,融资租赁业务总量和纠纷数量也呈高速增长态势。

据统计,2008年人1 / 12民法院受理的一审融资租赁合同案件为860件, 2012年为4591件,2013年则已达8530件。

各地法院普遍反映,在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构成、租赁物的范围、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关系、合同解除的后果、租赁物的公示等方面争议较多。

因《合同法》的规定相对较为原则,现行法律规定已不足以满足司法实践之需。

2009年底,根据全国人大财经委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了融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

在广泛征集各地法院及融资租赁行业对融资租赁合同争议法律问题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起草了司法解释稿,并先后召开了法院系统、融资租赁行业、专家学者的论证会,对司法解释稿进行反复论证、修改。

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细化司法解释7篇

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细化司法解释7篇

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细化司法解释7篇篇1一、引言鉴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日益增多,为明确双方权益,减少争议,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合同协议,并对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相关事项进行细化解释。

二、合同双方1. 出租方:2. 承租方:三、合同基本原则1. 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2.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四、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1. 租赁物:详细列明租赁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

2. 租赁期限:明确租赁起止时间。

3. 租金及支付方式:详细列明租金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

4. 租赁物的使用与保管:承租方应妥善使用、保管租赁物,不得擅自转租、转让。

5. 违约责任:如双方发生违约行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 争议解决: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成,可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 租金纠纷:a. 租金金额纠纷:双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计算租金金额。

如发生争议,可依据合同条款协商解决。

b. 租金支付时间纠纷:承租方应按时支付租金。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应提前与出租方沟通,并征得出租方同意。

否则,出租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2. 租赁物纠纷:a. 租赁物质量纠纷:如承租方对租赁物质量产生异议,应在收到租赁物后约定时间内向出租方提出书面异议。

出租方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核实并处理。

b. 租赁物损坏纠纷: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物损坏,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 违约纠纷:a. 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b.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及赔偿标准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如合同未约定,可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确定。

4. 其他纠纷:a.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需签订补充协议,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b. 如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协商解决。

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一条为正确审理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二条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第三条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四条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

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双方当事人均承认合同内容的,合同仍然有效。

第五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方式、租赁物的维修责任等条款。

第六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七条租赁合同生效后,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八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对租赁物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用途或者转租。

第十条租赁期间,出租人需要对租赁物进行维修的,应当及时通知承租人,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对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影响。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所要求的状态。

第十二条租赁合同解除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清理债权债务。

第十三条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篇一: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XX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法释〔20XX〕1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XX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

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6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1号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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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司法解释一_共10篇范文一:租赁合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买卖合同解释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09]11号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

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五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条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第四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最高院关于融资租赁司法解释(最高院融资租赁司法解释2023)

最高院关于融资租赁司法解释(最高院融资租赁司法解释2023)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1、为了正确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2、法律依据:《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人民法院应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值、租金的构成以及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对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作出认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承租人逾期履行支付租金义务或者迟延履行其他付款义务,出租人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承租人支付逾期利息、相应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要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融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是什么1、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2、为了正确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3、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简单叠加。

4、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5、《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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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5篇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5篇有关于自己的合同书写内容,为了可以进行制约们,可以经过协议书写内容。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精选篇1)出租方: (甲方)承租方: (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仓房租赁达成如下协议:一、仓房基本情况:甲方仓房位于二、仓房租赁用途:该仓房用途为,乙方不得任意改变仓房用途。

三、租赁期限为一年:租赁期限自年 7 月日至四、租金:甲乙双方议定租金为每月计人民币元(大写: )五、付租金方式1、付租金方式按一季度支付一次天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租金(20__年7月25日—20__年10月25日)计元。

2、第二期租金(20__年10月26日—20__年1月25日),应于20__年10月1日—5日之五天之内缴清;3、第三期租金(20__年01月25日—20__年4月24日),应于20__年1月1日—5日之五天之内缴清;。

4、第四期租金(20__年04月25日—20__年07月25日),应于20__年4月1日—5日之五天之内缴清;六、维修养护责任合同生效之日起正常的仓房检修、装修费用乙方负责;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仓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修复。

七、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

八、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仓房租赁期间内,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房屋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九、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仓房在能正常使用状态下退还甲方,否则负责恢复。

十、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签约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仓库,并不退还租金。

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不得利用该仓房进行违法经营活动,否则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2、擅自拆改承租仓房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故意损坏或不爱惜承租仓房的;3、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使用的;5、租赁期间内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货物储藏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按规定执行并承担全部责任,否则,因安全的问题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甲乙双方的损失都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十一、提前终止合同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出现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租金按实际所有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本合同至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共二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电话:电话:合同签约时间: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精选篇2)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甲方同意将自己产权店面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座落在塘下镇塘川北北街87#的店面约50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租期叁年,自20__年6月16日—20__年6月15日止。

二、第1年的租金为叁万伍仟元正,后2年的租金在上年的租金基础上浮增7%,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店面,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三、乙方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租金,在双方签字后一次性支付。

第一次为叁万伍仟元整。

四、若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的灾害,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五、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

甲、乙双方各执1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精选篇3)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经双方多次协商,乙方租用甲方门面和一、二楼(含三间大阁楼),计,办幼儿园。

现就有关事项签订如下:一、租金:每月元,________年元,年头一次付清。

二、押金:万元,自合同签字时付清。

三、租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期________年。

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优先考虑乙方续租。

在租期内,乙方不能擅自转让。

四、要求:1、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税费等均由乙方负责缴清。

2、乙方对所租房屋不能擅自改变它的结构,需改变必须经甲方同意。

因水电线路是暗线,墙壁不能钉钉打洞。

3、乙方要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和保护好所有设施的安全,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4、甲乙双方均不能擅自中止合同。

如单方中止合同,要赔偿另一方壹万元(元)损失费。

有特殊情况要中止合同,必须双方协商同意。

5、乙方要自觉按时交清房租,如延期一天,加收的滞纳金。

6、甲乙双方要团结协作,遇有矛盾协商解决。

甲方三、四楼用电用水另外装表,与乙方分开。

当甲方用水时,乙方暂时不用,要大力支持。

甲方的客人,乙方要支持。

乙方如遇到麻烦事,甲方尽力协助。

五、此合同一式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精选篇4)出租方: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房屋内设备与设施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年零___月,出租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个月的。

租房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

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

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范本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合同范本其他约定事项第十条本合同范本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范本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范本副本___份,送___单位备案。

出租方:___承租方:___联系电话:___联系电话:___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租赁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精选篇5)出租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下:一、甲方将座落于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_____使用。

二、房屋租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租金缴纳方式为上打租金,一年一缴,年租金为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于每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前五天内一次交清。

房屋租金每两年调整提高一次,调整幅度随行就市。

四、本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________万元整,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由承租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如期交付租金,如拖欠租金满一个月,每月按租金额______%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须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八、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达成新的租赁协议。

如不再续租,乙方应在一个月内清场完毕,将所租赁房屋交还甲方。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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