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知识产权谈判
中美知识产权谈判

中美知识产权谈判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中美之间的经济合作和贸易往来日益频繁,而知识产权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目的是就双方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合作方面达成共识,促进经济发展和技术创新。
本文将探讨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背景、重要议题和成果。
一、背景中美两国是全球最大的经济体,在贸易和投资领域有着深入的合作。
然而,由于各自的发展阶段和经济体制的差异,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了中美之间的一个敏感问题。
特别是在互联网、假冒伪劣产品和技术转让等方面存在一些争议,这导致了中美双方之间的紧张关系。
因此,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成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途径。
二、重要议题1.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是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核心议题之一。
中美双方都希望在各自的领域中获得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以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
尤其是对于新兴行业和高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在谈判过程中,中美双方将就如何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框架、执法合作和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进行讨论。
2.假冒伪劣产品假冒伪劣产品是中美之间的一个共同问题。
中国是世界工厂,也是假冒伪劣产品滋生的地方。
而美国作为一个重要的消费市场,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强。
在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中,双方将就如何共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展开合作,加强跨境执法和信息共享。
3.技术转让技术转让是中美之间的另一个敏感问题。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需要引进和吸收先进的技术,但同时也需要保护自己的技术创新成果。
在谈判中,中美双方将就技术转让的条件、合约约束和保护机制进行磋商,以平衡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技术转让的需求。
三、成果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最终目标是达成共识,并制定具体的合作计划。
通过谈判,中美双方可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合作,减少假冒伪劣产品的流通,促进技术创新和转让,为两国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同时,谈判也可以为中美之间的其他合作提供参考和经验。
总之,中美知识产权谈判对于双方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经典谈判案例

经典谈判案例案例一:中美知识产权谈判背景介绍在20世纪90年代,中美之间因知识产权问题产生了激烈的贸易摩擦。
美国认为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严重损害了美国企业的利益。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双方展开了一系列谈判。
谈判过程1. 初步接触:1991年,中美双方首次就知识产权问题进行正式磋商。
由于立场差异较大,谈判未能取得实质性成果。
2. 紧张升级:1994年,美国将中国列入“特别301条款”观察名单,威胁对中国采取贸易制裁措施。
3. 关键突破:经过多轮艰苦谈判,1995年双方达成《中美关于知识产权的协议》,中国承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美国则取消对中国的贸易制裁。
结果与影响这次谈判的成功,不仅避免了中美之间的贸易战,还促使中国加快了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为后续的国际经济合作奠定了基础。
---案例二:巴黎气候协定谈判背景介绍2015年,全球近200个国家在巴黎气候大会上就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展开谈判,旨在达成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减排协议。
谈判过程1. 预备阶段:各国提交自主贡献方案,表明愿意承担的减排责任。
2. 技术细节讨论:围绕资金支持、技术转让、透明度等关键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3. 最终协议达成:经过两周密集磋商,所有参与国家一致同意并通过《巴黎协定》。
结果与影响《巴黎协定》标志着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新起点,展现了国际社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团结与决心。
该协定对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产生了深远影响。
---以上两个案例展示了不同领域内的经典谈判实例,从知识产权保护到全球环境保护,每一次成功的谈判都是各方智慧与耐心的结晶,也为未来的国际合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案例分析

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案例分析概述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资源,对于国家的创新能力和经济发展起到关键作用。
然而,由于国家之间的立法、执法和保护机制的不同,知识产权往往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争议焦点。
本文将以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为案例,分析双方在知识产权领域存在的问题,并探究谈判的过程和结果。
案件背景中美之间长期存在着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分歧。
美国企业往往抱怨在中国面临盗版、侵权等问题,而中国则认为美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对中国存在双重标准。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美双方进行了一系列的谈判。
问题分析中美之间的知识产权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执法和制裁力度不足:美国企业常常表示,在中国进行知识产权执法时遇到了困难,侵权行为难以查处和制裁。
中国则认为,美国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要求过高,并且在对中国的制裁方面存在双重标准。
2. 盗版和侵权现象严重:中国是一个盗版问题严重的国家,美国电影、音乐、软件等多个行业都受到了侵权行为的损害。
中国认为,这主要是由于国内知识产权意识不够,加上市场需求的驱动,导致盗版行为多发。
3. 法律体系和执法机构不完善: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和执法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问题,无法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的权利人。
美国则认为,中国应该加强知识产权法律的制定和执法机构的建设,提高保护水平。
谈判过程中美知识产权谈判过程中,双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讨论和协商:1.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完善:中国在谈判中承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定和执法机构建设,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和效果。
2. 执法和司法机构的合作:双方在谈判中就执法机构的合作和信息共享达成了一定的共识,以便加强对侵权行为的监管和打击。
3. 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中国承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提高国内企业和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减少盗版和侵权行为的发生。
谈判结果中美知识产权谈判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双方就知识产权保护达成了一些共识和协议:1. 法律制度的改革:中国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定和修订,提高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和效果。
中美知识产权谈判

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正文:1. 引言本文档旨在详细描述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相关内容和章节细化。
中美两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和谈判对于两国经济发展和创新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谈判的主要议题、谈判框架、知识产权保护和合作机制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2. 谈判议题2.1 知识产权保护2.1.1 著作权保护2.1.2 商标保护2.1.3 专利保护2.1.4 未经授权使用知识产权的制裁措施2.2 知识产权合作机制2.2.1 信息共享和交流平台2.2.2 专业培训和技术交流2.2.3 联合研发项目2.3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解决机制2.3.1 双边谈判机制2.3.2 仲裁机构设立和运作2.3.3 司法协助和知识产权法院合作3. 谈判框架3.1 双边合作机制3.1.1 高层对话3.1.2 工作组和专项小组设立3.2 谈判流程3.2.1 谈判议题确定3.2.2 信息收集和评估3.2.3 谈判筹备和协商3.2.4 谈判结果和合作协议达成4. 知识产权保护4.1 著作权保护4.1.1 著作权法律框架4.1.2 著作权登记和保护机制 4.1.3 著作权侵权制裁措施4.2 商标保护4.2.1 商标注册和保护制度4.2.2 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4.2.3 跨境商标保护合作4.3 专利保护4.3.1 专利法律制度改革4.3.2 专利申请和授权程序简化4.3.3 专利侵权诉讼程序改进5. 知识产权合作机制5.1 信息共享和交流平台5.1.1 知识产权数据库建设5.1.2 信息交换和数据安全保护 5.1.3 案例分享和最佳实践示范 5.2 专业培训和技术交流5.2.1 知识产权培训项目开展5.2.2 技术交流和合作项目推动5.2.3 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5.3 联合研发项目5.3.1 合作研究机构设立和合作5.3.2 联合研发项目资金支持5.3.3 知识产权合作成果分享和保护6.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解决机制6.1 双边谈判机制6.1.1 知识产权侵权谈判流程6.1.2 双边纠纷解决机构设立和运作6.2 仲裁机构设立和运作6.2.1 知识产权仲裁规则制定6.2.2 仲裁机构组织结构和运作流程6.2.3 仲裁结果执行和调解机制6.3 司法协助和知识产权法院合作6.3.1 司法协助和取证程序改革6.3.2 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和专门法官培养6.3.3 跨境司法协助和判决承认机制附件:附件1:中美知识产权谈判议程附件2:中美知识产权合作框架协议附件3: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 著作权:指作家、艺术家、编剧等个人或机构对其作品享有的法律保护权利。
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案例分析

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案例分析详尽分析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案例1. 案例背景1.1 介绍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背景和重要性1.2 分析谈判双方的目标和利益2. 谈判进程2.1 开始阶段的准备工作2.2 谈判议程的确定和安排2.3 谈判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和争议点2.4 双方在谈判中的策略和行动3. 谈判结果3.1 细化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最终结果3.2 分析结果对中美双方的影响和利益4. 结果评价4.1 评价中美双方在谈判中的表现和策略 4.2 探讨谈判结果的可行性和持续性5. 案例启示5.1 分析谈判案例中的经验教训5.2 提供中美及其他国家在知识产权合作中的启示和建议6. 未来展望6.1 分析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影响和发展趋势6.2 展望未来的合作机会和挑战附件:附件1: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会议纪要附件2:相关法律文件和条款法律名词及注释:1.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权益的统称。
2. 谈判议程:双方商定的谈判事项和议题。
3. 目标和利益:谈判双方在谈判中所追求的目标和得益。
4. 争议点:双方在谈判中存在分歧和争议的问题。
5. 可行性和持续性:谈判结果的可行性和持久性程度。
6. 经验教训:在谈判中得出的教训和经验总结。
深入解析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案例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背景和重要性1.2 研究目的和意义:分析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案例的目的和意义2. 案例概述2.1 谈判双方介绍:中美双方的谈判立场和利益2.2 谈判议程:谈判期间讨论的议题和重点3. 谈判过程3.1 准备阶段:双方的谈判准备工作和策略3.2 谈判策略:中美双方在谈判中采取的策略和行动3.3 关键问题:谈判过程中出现的关键问题和争议点4. 谈判成果4.1 最终结果: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案例的最终协议和决定4.2 影响分析:结果对中美双方以及全球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5. 案例评价5.1 谈判双方表现评价:中美双方在谈判中的表现和成果评价5.2 可行性评估:谈判结果的可行性和实施可能性分析6. 未来展望6.1 合作机会: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案例中存在的合作机会6.2 挑战预测:未来合作中可能面临的挑战和难点附件:附件1: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案例相关文件附件2:案例中涉及的相关统计数据法律名词及注释:1. 知识产权:一国家或一个地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或者发明后所拥有的法律上的权益。
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案例分析

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案例分析中美知识产权谈判-案例分析引言:自改革开放以来,中美之间的贸易往来不断增加,但同时也伴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中美之间的知识产权争议已成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议题。
本文将以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为案例,进行详细分析,并探讨解决该问题的可能途径。
一、背景介绍1.1 中美贸易关系概况详细解释中美两国在贸易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包括进出口情况、争议问题以及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
1.2 中美知识产权争议背景梳理中美之间涉及知识产权的具体纠纷,包括侵权案例、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等。
二、中美知识产权谈判历史回顾2.1 第一轮谈判详细介绍中美在知识产权问题上进行的首次正式谈判,包括双方的立场、谈判内容和取得的成果。
2.2 后续谈判进展概述中美在知识产权谈判方面的后续进展,包括双方的反复博弈以及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合作与冲突。
三、中美知识产权争议原因分析3.1 法律制度不完善详细阐述中美双方法律制度的差异以及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包括立法、执法和司法层面。
3.2 经济发展差距分析中美经济发展不平衡对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影响,包括市场规模、产业结构、技术创新等因素。
3.3 文化差异探讨中美文化差异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包括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认知、社会行为以及道德观念等方面。
四、解决中美知识产权争议的途径4.1 加强立法与执法合作提出加强中美双方在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方面的合作,包括信息共享、培训交流等措施。
4.2 加强司法合作与改革探讨中美双方在司法领域加强合作与改革的可能性,包括法官培训、司法互认等途径。
4.3 提高意识和教育阐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教育的重要性,包括公众教育、专业培训等方面。
五、结论总结分析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历史和现状,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建议,呼吁中美双方加强合作,以促进知识产权保护。
附件:1. 中美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具体条款内容)2. 中美知识产权相关文件(如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双边协议等)法律名词及注释:1. 知识产权:指对人类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
[讲解]中美知识产权谈判
![[讲解]中美知识产权谈判](https://img.taocdn.com/s3/m/19d89bd109a1284ac850ad02de80d4d8d15a0174.png)
案例分析:中美知识产权谈判1989年4月,美国贸易代表室发表了《外国贸易壁垒报告》,指责中国未能对美国知识产品提供足够有效的保护,特别是在专利制度和著作权制度方面存在着严重的缺陷,故将中国列入了“重点观察国家”的名单上。
1989年5月18日至19日,中美两国政府代表团草拟了一份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备忘录》,但是最后并没有真正签署。
该备忘录主要是表现中国政府将尽快制定著作权法并保护包括计算机软件在内的作品,对专利法进行修改,政府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美国政府当年不将中国列为重点国家,双方明确科技合作的重要性,并促进经贸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1990年4月,美国贸易代表再次指责中国“针对某些产品和某些方面进口采取的禁止及数量限制措施”、“限制进口许可证发放规定”、“对植物卫生和牲畜产品的处理标准”、“未公开的限制进口及在中国销售的法律与法规”、“市场准入”等问题,并援引贸易法“特殊301条款”的规定,将中国列入“重点观察国家”。
1991年4月26日美国升级将中国列入“重点国家”名单,并指责中国对专利法保护的范围不够;版权法没有完全制订出来;计算机软件没有按照文学作品来保护等。
同时发起对中国法律、政策等方面的调查,期间中美双方曾进行磋商,但没有结果。
1992年1月,美国列出对中国进口的商品征收15亿美元高关税的报复清单,中国也公布12亿美元的反报复清单。
在贸易报复战的同时,中美双方的磋商也在继续。
1992年1月17日中美两国政府签署了第一个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
在该次谈判中,中、美双方又作了一些承诺的内容,主要有:两国政府将在各自境内及境外采取有效的办法和救济,以避免或制止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并遏制进一步的侵犯;中国政府承诺提高专利的保护水平,同意对美国1986年1月1日至1993年1月1日期间的药品、农业化学物质,自1993年1月1日起提供行政保护,承诺在1992年加入《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简称《伯尔尼公约》)和《保护唱片制作者防止唱片被擅自复制的日内瓦公约》(简称《日内瓦公约》);美国政府承认中国政府在改进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的进展,美国政府自该备忘录签字之日起终止根据“特殊301条款”发起的调查,并取消把中国指定为重点调查国家。
中美知识产权谈判备忘录

中美知识产权谈判备忘录近年来,中美两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合作越来越紧密。
为促进两国间的贸易合作和技术创新,中美双方通过谈判达成了一系列的备忘录,旨在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合作。
本文将对中美知识产权谈判备忘录的重要性、内容及影响进行探讨。
一、背景介绍中美两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经济体,拥有庞大的知识产权需求和创新能力。
然而,长期以来,中美双方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一些分歧和争议。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双方决定通过谈判协商,促进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与合作。
二、中美知识产权谈判备忘录的重要性1. 推动经济发展:知识产权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竞争力,保护知识产权有助于激发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发展。
中美知识产权谈判备忘录的签署,为两国开展经济合作提供了更加有利的环境。
2. 建立信任与合作:中美知识产权谈判备忘录的签署,进一步增强了中美双方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信任。
通过共同合作解决争端和难题,双方能够建立持久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互惠共赢。
3. 促进技术创新:中美两国作为全球科技创新的中心,通过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合作,能够推动科技创新的跨国合作与交流。
中美知识产权谈判备忘录的签署,有助于加强两国在技术创新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促进双方的科技进步。
三、中美知识产权谈判备忘录的内容1. 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备忘录明确了中美双方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义务和责任,并要求加强司法保护,提高知识产权侵权的处罚力度。
2. 技术创新合作:备忘录鼓励中美两国在技术创新领域开展更加广泛的合作与交流,加强知识产权的共享与保护。
3. 合作机制建立:备忘录要求中美双方建立相应的合作机制,包括定期高层会议、合作项目等,以促进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四、中美知识产权谈判备忘录的影响1. 促进贸易合作:中美知识产权谈判备忘录的签署,有利于消除双方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分歧,推动贸易与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促进双边合作伙伴关系的发展。
2. 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企业的创新活动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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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中美知识产权谈判
1989年4月,美国贸易代表室发表了《外国贸易壁垒报告》,指责中国未能对美国知识产品提供足够有效的保护,特别是在专利制度和著作权制度方面存在着严重的缺陷,故将中国列入了“重点观察国家”的名单上。
1989年5月18日至19日,中美两国政府代表团草拟了一份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备忘录》,但是最后并没有真正签署。
该备忘录主要是表现中国政府将尽快制定著作权法并保护包括计算机软件在内的作品,对专利法进行修改,政府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美国政府当年不将中国列为重点国家,双方明确科技合作的重要性,并促进经贸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1990年4月,美国贸易代表再次指责中国“针对某些产品和某些方面进口采取的禁止及数量限制措施”、“限制进口许可证发放规定”、“对植物卫生和牲畜产品的处理标准”、“未公开的限制进口及在中国销售的法律与法规”、“市场准入”等问题,并援引贸易法“特殊301条款”的规定,将中国列入“重点观察国家”。
1991年4月26日美国升级将中国列入“重点国家”名单,并指责中国对专利法保护的范围不够;版权法没有完全制订出来;计算机软件没有按照文学作品来保护等。
同时发起对中国法律、政策等方面的调查,期间中美双方曾进行磋商,但没有结果。
1992年1月,美国列出对中国进口的商品征收15亿美元高关税的报复清单,中国也公布12亿美元的反报复清单。
在贸易报复战的同时,中美双方的磋商也在继续。
1992年1月17日中美两国政府签署了第一个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
在该次谈判中,中、美双方又作了一些承诺的内容,主要有:
两国政府将在各自境内及境外采取有效的办法和救济,以避免或制止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并遏制进一步的侵犯;
中国政府承诺提高专利的保护水平,同意对美国1986年1月1日至1993年1月1日期间的药品、农业化学物质,自1993年1月1
日起提供行政保护,承诺在1992年加入《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简称《伯尔尼公约》)和《保护唱片制作者防止唱片被擅自复制的日内瓦公约》(简称《日内瓦公约》);
美国政府承认中国政府在改进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的进展,美国政府自该备忘录签字之日起终止根据“特殊301条款”发起的调查,并取消把中国指定为重点调查国家。
这次的备忘录,使中美两国从1991年至1992年初两国政府就知识产权问题的谈判告一段落。
1994年2月,美国贸易代表指责中国:知识产权侵权自1992年以来直线上升;商标侵权现象也很严重;执法上缺少透明度;中国对美国的版权和专利权没有给予充分有效的保护等。
4月30日,在“特殊301条款”年度调查中,美国贸易代表再一次将中国列为“最严重侵犯美国专利权和版权的国家”,并威胁如果在60天内无法达成解决办法的协议,即将中国列入“重点国家”名单。
在本次知识产权谈判中,美方要求中国打击盗版(90%以上为盗版);对未在中国注册的美国商标给予保护;并将知识产问题与中国加入WTO结合等。
6月,中国政府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中国知识产权》的白皮书,向世界公布了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情况。
1995年2月4日,美国单方公布了准备实施贸易报复的清单;同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与经济合作部也公布了准备反报复的清单,同时中方在谈判中表现出灵活性,如关闭广东一家光盘生产厂。
1995年2月26日,中美双方采用双方换文的方式,并以《有效保护及实施知识产权的行动计划》作为附件达成协议,结束本次谈判。
这次谈判的结果主要有:
中国市场准入不搞配额,但有审查权;双方定期磋商,相互提供打击侵权行为;
美方承认中方在打击盗版中取得重大进展;美方提供打击侵权行为的资金(5000万美元);美方撤消301调查及报复清单。
1996年4月30日,在“特殊301条款”年度调查中,美国贸易代表
向国会提交的关于知识产权报告又一次将中国列入侵犯知识产权的“重点国家”名单。
美国认为虽然中国发起了多次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行动,没收和销毁了大量的盗版CD、CD-ROM、VCD等,但中国政府没有认真执行以前签署的协议,没有清理多家盗版CD生产厂,在海关执法和市场准入面也还有问题,因此企图通过“特殊301条款”的威胁来认真仔细地监督中国执行。
在96年的知识产权谈判中,美方要求:中国加大打击盗版CD的侵权行为;在96年9月15日前修改“海关条例”;中国对美方音像制品市场准入。
中方认为:中国一向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多次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处理了多件盗版刑事案件;针对美国对我国发起的特殊301调查方式,提出不准美国私人或协会在我国境内收集证据,调查只能以合法方式进行;至于美国提出的音像制品市场准入问题,不属于知识产权的范围,而属于意识形态,在这方面,中国不与让步。
中美双方经过多轮谈判,于1997年6月17日就知识产权谈判达成了第三个协议。
该协议由双方的部长换函和《关于中国在1995年知识产权协议项下所采取的实施行动的报告》和《其他措施》两个附件构成。
但这次协议只涉及到行动性的问题而不是一系列的承诺。
2004年下半年以后,美国商务部高层历次访华均提及知识产权问题。
当年8月,美国商务部助理部长威廉姆拉什访华时,在新闻发布会上出示了他搜集到的盗版DVD和高尔夫球杆。
9月下旬,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采取空前举措,向美国各大企业机构和组织发信,要求提供中国盗版活动的细节和数据,并征询企业意见,作为次年“特别评估报告”的参考。
多数企业在回函中称中国在知识产权问题上没有重大进展。
美国商会更直接要求将中国放入“重点观察国”名单,并诉诸WTO。
2005年2月,尽管“特别评估报告”还没有出台,美国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在“2004年贸易年度报告”中已明确提出中国产品侵权的“普遍性”,并将其作为2005年对华贸易谈判的首要重点。
这一结论在3月发布的《各国贸易壁垒报告》中再次得到确认。
2005年4月后,中美贸易冲突火药味更浓。
新任美国贸易谈判
代表罗伯特波特曼在提名听证会上发誓“采取更强硬的姿态”,为美国的制造业赢得更加公平的竞争机会,并提出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是他上任后首要任务。
波特曼此前是俄亥俄州的众议员。
俄亥俄州是美国制造业大本营之一,因为制造业衰退饱受失业之苦。
至此,“特别评估报告”的内容已经毫无悬念。
波特曼上任伊始,美国贸易谈判代表办公室推出对于中国的“301特别评估报告”,提出中国知识产权侵权程度达90%以上,给美国造成28亿—35亿美元的年损失,并宣布将中国列入“重点观察国家”名单。
思考:
1.根据材料所述,请分析和总结“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谈判构成要素及其特点。
2.根据材料所述,预测“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相关结果,并阐述理由。
3.请谈一谈你对于“商务谈判”的理解与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