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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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构建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构建

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构建内容摘要:矿产资源开发是一把“双刃剑”,在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也极大地破坏了生态环境。

因此,在矿产资源开发的同时,要建立相应的生态补偿机制。

论文在总结国内外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湘江流域采矿生态补偿机制的构想。

关键词: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湘江流域矿产资源开发是一把“双刃剑”,在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也极大地破坏了生态环境。

因此,矿产资源开发应当成为流域生态补偿的重要内容(或对象)。

湘江流域上游是重要的有色金属之乡,生态破坏和水质污染严重,过去一直采用整治的办法,但却一直在“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中徘徊。

为了破解这一怪圈,有必要构建流域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通过准市场化的经济手段来推进湘江流域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

一、国内外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经验借鉴(一)国外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经验借鉴澳大利亚是世界最重要的矿产国之一。

在20世纪70年代前,由于在矿业发展过程中未进行同步的生态管理,导致环境与生态恶化,资源效益降低,严重影响了可持续发展。

进入 80 年代,澳大利亚政府决定改变发展模式,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对资源产业与环境生态进行综合管理,并制定了一系列矿区土地复垦的法律法规。

美国是最早开始关注矿区生态环境修复的国家,同时也是当今世界在进行资源与产业管理时,最关注环境保护和生态管理的国家之一。

1977年美国国会通过并颁布了全国性的矿区生态环境修复法规——《露天采矿管理与(环境)修复法》(简称《修复法》),并确定了美国的生态补偿三大制度,即土地复垦基金制度、矿区复垦许可证制度和保证金制度。

德国和美国的做法相似。

对于立法前的历史遗留的生态破坏问题,由政府负责治理。

但不同的是,美国以基金的方式筹集资金,而德国主要是通过州际之间的横向转移支付筹集资金。

德国针对历史遗留的矿区环境问题,建立矿山复垦公司专门从事矿山恢复工作,复垦所需要的资金全部来自于横向转移支付。

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破坏的补偿标准

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破坏的补偿标准

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破坏的补偿标准一、矿产资源开发概述矿产资源作为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其开发利用对推动工业化、现代化进程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矿产资源的开发往往伴随着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这种破坏不仅影响着生物多样性,还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水土流失等一系列环境问题。

因此,制定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破坏的补偿标准,不仅是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1.1 矿产资源开发的现状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存在,尤其是在一些资源丰富的国家和地区。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矿产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开发活动也日益频繁。

然而,这种开发活动往往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导致了许多生态问题的出现。

1.2 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矿产资源的开发会对生态环境产生多方面的影响。

首先,开采活动会破坏地表植被,导致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

其次,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染物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水质和空气质量。

此外,矿产资源的开发还可能引发地质灾害,如地面塌陷、滑坡等,对人类居住环境和生态安全构成威胁。

二、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破坏的补偿标准为了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的负面影响,有必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

这些标准应当涵盖生态环境的各个方面,包括生物多样性、土壤、水质、空气质量等,确保补偿措施能够全面、有效地修复和恢复生态环境。

2.1 生物多样性补偿标准生物多样性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补偿标准应当着重考虑对生物栖息地的保护和恢复。

首先,需要对受影响区域的生物种类和数量进行详细调查,评估其生态价值。

其次,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如建立自然保护区、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等,以恢复和保护生物多样性。

此外,还应考虑对受影响物种的迁地保护和人工繁殖,以增加其种群数量。

2.2 土壤补偿标准土壤是生态系统的基础,其补偿标准应当着重考虑土壤的保护和恢复。

首先,需要对受影响区域的土壤类型、肥力和污染情况进行详细调查,评估其生态价值。

我国矿产开发中资源生态环境补偿的制度体系研究

我国矿产开发中资源生态环境补偿的制度体系研究

于2 O世纪 的前半期 , 试对 矿产 开发 中的资 源生 态 尝 环境 进行补 偿 , 过 多年 的立 法 与政策 实践 , 经 已形 成 了相对 完善 的制度 体 系 。主要包 括 : 明晰资 源产权 , 允许矿 业权 的流转 , 高资源 的配 置与 使用效 率 ; 提 设 立 权利 金制 度 , 施 矿 产 资 源 的有 偿 使 用 … ; 防 实 预
源税条 例》 为标 志 。世 纪交 替 之 际 , 资 源 型 城市 、 对 资源枯 竭 型城市 的转 型问题 给予 了关 注 。但 是关 于
生 态环境 破坏及 区域 可 持续 发 展 能 力 下 降等 问 题 。
发 达 国家 如美 国 、 日本 、 国 、 拿 大 、 大 利 亚 等 , 德 加 澳 对矿 产开发 中的资 源 生态 环 境 问 题关 注 较 早 , 始 起
资源 生态 环境补 偿 已成为 国家 宏观 经济 战略层 面 的

项 重要任 务 。实 施 资 源生 态 环 境 补偿 机 制 , 善 完
矿产 开发 资源生 态 环境 补 偿 的制 度体 系建 设 , 我 是 国资源 型地 区持 续发 展 的实践需 要 。
众参 与矿 业开发 活 动 、 赋予 公众 监督 与起诉 的权 利 ;
现 象 已经为世 界范 围 内工业 化 国家 、 展 中 国 家 的 发 发 展实践 所证 实 。为 此 , 源 丰裕 国家 与发造 成 的资源损 害 、 来
我 国对资 源生 态环境 补偿 的探索 开始 于改 革开 放之后 , 期 是 对 环 境 保 护 的 关 注 , 1 7 早 以 9 9年 《 环 境 保 护法 》 为标 志 ;0世纪 8 2 0年代 开始 对资 源有 偿 使用( 草案 ) 的探 索 , 18 以 9 4年 《 国人 民共 和 国资 中

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

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

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是指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对因资源开发导致的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补偿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通过补偿措施,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矿产资源开发往往会对周边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破坏,包括水土流失、水源污染、生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

为了减少这些环境影响,保护生态环境,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应运而生。

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要对生态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对开发区域的植被恢复、水质治理、土地恢复等。

同时,还可以采取技术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物的排放和资源的浪费。

二是通过经济手段对生态环境进行补偿。

矿产资源开发者应当支付一定的生态补偿费用,用于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

这些补偿费用可以用于建设生态公益林、生态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项目,以弥补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损害。

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它能够引导企业和个人在资源开发过程中更加注重环境保护,避免或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同时,矿产资源生态补偿费用的使用,也能够推动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提高生态环境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例如,如何确定补偿标准、补偿资金的使用方式、补偿费用的核查和监管等都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此外,还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行为监督和执法力度。

只有在这些问题得到解决的基础上,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完善我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与生态补偿机制的几个基本问题

完善我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与生态补偿机制的几个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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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 报 2 1 0 1年第 5期
采用 E e f(9 118 ) 1 ry 18 ,99 定义 的使用者成本 , Sa 结合《 中国统计年鉴》 20 — 09 的相关数据 , (0 1 20 ) 得 出: 0 — 08年 ,%折现率下我 国煤炭资源的使 2 0 20 0 1 用者成本在 8 14 — 5 26 6 .8 4 8 .0亿元之 间;%折现率 3 下我 国煤炭资源 的使用者 成本在 11 2 64 9 2 .4— 4 .5 亿元之间;%、%折现率下的使用者成本均在 10 5 7 0 亿元以下①。 ( 煤炭资源开采 中的 生态环境外部成 本的 二)
对我 国矿产 资 源 ( 以煤 炭 资源 为例 ) 开采 的两个负外部成本 进行了定量估计


我国富煤 、 贫油、 少气 的资源禀赋决定 了“ 以煤
作 者简介 : 国平 , , 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 院学科带头人 、 李 女 西安 教授 、 博士生 导师 , 西安 交通大 学应用 经济学博 士后流 动站主任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 攻关项 目“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和生态补偿 机制研 究” 0JD 09 。本 文为 “ (9Z 0 1) 矿产 资 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 课题组全体研究成员 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 报 2 1 年 第 5期 01
完善我 国矿产资源有偿使 用制度与 生态 补偿 机制 的几 个基 本 问题
口 李 国平
摘要 : 文章对我 国矿产资源( 以煤炭资源为例 ) 开采的两个 负外部成本进行 了定量估计; 基 于两个负外部成本充分 内部化的要求, 出煤炭开采 中的特殊税 费水平 需提 高2 2 提 1— 2个 百分 点; 出 目 指 前煤炭开采企业 实交的资源、 生态环境税 费额均低 于现行征收标 准下开采企业应交 的资源、 生态环境税费额 , 实质上是政府对开采企业进行 了 费补贴 , 税 若取 消该项补贴将减少二 氧化碳排放; 在对土地复垦成本 内部化的两种途径研 究的基础上提 出在我 国矿 区应该 实行 土地 复垦保证金制度 , 完善生态补偿税 费制度 , 构建适合我 国国情的土地复垦制度框架; 探讨 了矿产 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经济学基础 , 对国内外各种矿产资源税 费所代表的矿产资源租的含义进行

浅谈我国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机制

浅谈我国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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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 试 图从 法律角度对 矿产 资 源生 态补偿概 念进行 界定 , 并在 总结我 国矿产 资 源开发 生态补 偿机 制建设现 状 的基 础 上 , 我 国矿 产 资源生 态补偿 法律 机制 的 完善提 出 了建议 , 对 以促 进我 国矿产 资 源的合 理 开发和 利用 。 关 键 词 矿产 资 源生 态补 偿 中图分 类号 : 92 D 2. 6 必要性 法律机 制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章编 号 :0909 (0 90.5.2 10—5 220 )4030
资源 的合 理 利 用 , 理 矿 区 的环 境 污 染 破 坏 , 治 并对 矿 区与 相 邻 地 的 区
矿产资源是重要 的 自然资源 , 是社会生产发展 的重要物质基础, 是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的资源保证。但长期 以来 , 矿产资源 的开发、 利 用在对经济发展起 了巨大推动作用 的同时, 也不可避免地引发 了~系 列环境 问题, 甚至对全球环境产生了重大影响 。由于利益驱动、 制度 缺失和意识缺乏等原 因, 我国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尚处于探 索阶段。一直 以来 , 国形成了矿业粗放经营的经济增长模 式, 我 矿产 资源的开发多是凭借对环境资源的无偿或低价 占有获得超额利润, 环 境资源却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尤其是对矿产开发采取 了“ 中、 大、 小型 矿并举 , 国家、 集体、 个人一起上” 的方针, 导致乡镇、 个体矿迅猛发展 , 而 这 些小 矿 大 多布 局 不合 理 , 设备 简 陋 陈 旧 , 术 力 量 薄弱 , 保 措施 技 环 不到位 , 回采率远远低 于国家标准。这种 “ 其 掠夺 式” 的乱采 、 滥挖不 仅浪费了宝贵的矿产资源 , 而且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 这一 问 题 己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 因素 。 因此 , 有效地利用与 在 开发矿产 资源同时, 做好 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 复, 是关 系到矿 区的生 态安全和采矿业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 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的概念和含义 ( ) 态 补偿 的概 念 一 生 概念宽泛 的“ 生态补偿 一词, 虽然不同研究领域的学者已从不同 角度对其进行定义 , 但~般认为: 生态补偿是指生态服务受益者对生 态服务的提供者所给予的经济补偿 。我们可 以将其大概总结为两种 含义: 是指 自 然生态补偿。 环境科学大辞典》 ‘ 将其定义为“ 生物有机 体、 种群、 群落或者生态系统受到干扰时 , 所表现出来的缓和干扰、 调 节 自身状态使生存得以维持的能力 , 或者可 以看作生态 负荷的还原能 力 自然生态补偿也被定义为 自 。 然生态系统对 由社会经济活动造成 的生态 环境破坏所起的缓冲和补偿作用。0 二是从法律的角度 出发 , 有学者认为生态补偿是指 : 为了恢复 、 “ 维持和增强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 国家对导致生态功能减损的 自然资 源 开发或利用者收费( 以及国家或生态受益者对为改善、 税) 维持或增 强生态服务功能为 目的而做 出特别牺牲者给 子经济和非经济形式的 补偿 。 一如果进一步从环境法学的角度解释 , 吕中梅教授则认为: 生 “ 态补偿从狭义 的角度理解就是指对 由人类 的社会经济活动给生态系 统和 自 然资源造成的破坏及对环境造成 的污染 的补偿、 恢复、 综合治 理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广义的生态补偿则还应包括对环境保护丧 失发展机会 的区域内居 民 进行的资金 、 技术、 实物上 的补偿、 政策上的 优惠, 以及为增进环境保护意识, 提高环境保护水平而进行的科研、 教 育费用 的支出。 ( ) 产资源生态补偿机 制的概念和含义 二 矿 生态补偿机制是 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重要 内容之一,是指 “ 对环境污染、 生态价值和生态功能进行补偿并能够产生生态效益 的 生态资源管理的制度。 岫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机制是将生态补偿理 论应用 于矿产资源保护中, 实现对矿产 资源 的补偿 。也就是说 , 矿产 资源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应该是针对矿产 资源开采、 利用过程中所造成 的矿 区环境污染、 矿区生态系统的破坏和矿产 资源 的浪 费等 问题, 而 采取 的一系列整治、 恢复矿 区生态环境措施 的制度 。 在充分重视并发 挥法律 的保障和促进作用的基础上, 将一系列措施制度化 、 法律化 , 并 结合政府的宏观调控及经济调节, 运用财政扶持、 费征收、 税 政策优惠 等措施对矿产资源生态环境进行合理有效 的补偿 。 运行 良好的矿产 资源生态补偿法律机制毫无疑 问能够保障矿产

构建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

构建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

浅谈构建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摘要:为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建设,促进我国资源可持续发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理论,我国应该全面致力于建立完善的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来合理协调我国在矿产资源开发的同时努力保护环境和改善生态环境,来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

对构建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进行浅要地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矿产资源开发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生态补偿机制中图分类号:f4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3)004-133-02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们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量就越来越大,但由于在我国矿产资源的开采中不能合理开发利用,导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地表失陷和土地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

这些问题直接制约了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因此我国逐渐加大研究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的力度,着力解决我国“十二五”规划提出的“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问题。

来加速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地区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的步伐,建立完善的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致力于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1 我国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1)近年来我国对矿产资源的不合理开采,对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

在矿产资源开发首先带来的问题是植被破坏严重,导致林地面积逐年减少,直接降低了森林涵养水源的能力和调节气候的功能,破坏了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循环发展。

同时在矿产资源的开发中,随意开采和挖掘,开采地区得不到及时地保护和治理,导致开采地区地表出现严重塌陷、泥石流和滑坡等严重的地质灾害,也造成了生物多样性的严重破坏,致使矿产地区土地沙漠化和水土流失逐渐加剧,许多地区的生态环境遭到了不可修复的破坏。

同时在对地下矿产资源的开发中,对地下水的污染严重,还导致地下水资源流失和浪费严重,在开采中出现大量的废气的随意排放,出现了严重的大气污染。

(2)在对资源的开发中,有关部门没有严格制定完善的管理机构,对矿产资源的开采监管力度不够,无法将责任落实到个人,进行有效的管理,并无法对违规开发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论我国矿产资源补偿机制政策体系的完善

论我国矿产资源补偿机制政策体系的完善

论我国矿产资源补偿机制政策体系的完善[摘要] 随着矿产资源补偿法律法规、税费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我国矿产资源补偿机制政策体系已基本建立,但也存在法律法规之间未形成合力、税费制度亟待完善等问题,主要表现是“税费并存”导致功能定位混淆;税费设置、征收权力过于集中;资源补偿划分不合理;矿区使用费与现实脱节;矿产品的增值税加大了企业税费负担等。

完善现有矿产资源补偿机制,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全面推进税费制度改革,构建和完善相关制度安排,建立代际补偿制度。

同时,要把矿资源补偿机制和政策体系做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更有效地推进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和合理开发。

[关键词] 矿产资源;补偿机制;政策体系;完善对策一、引言矿产资源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所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性资源。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外部不经济问题,比如矿产资源耗竭、生态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其他经济社会负面影响。

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日益深入,我国学者围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所带来的外部不经济问题展开了广泛研究,并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进行矿产资源补偿机制的实践探索,逐渐形成了一系列政策安排,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恢复、地质灾害预防与控制以及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与提升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外部不经济问题。

而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对于矿产资源的需求与日俱增,使得矿产资源补偿面临着新的形势,客观上要求对现有矿产资源补偿机制进行系统完善与全面提升。

在矿产资源补偿机制中,相关政策体系不仅是理论研究成果的直接体现与具体表现,更是矿产资源补偿的直接实现途径与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不断深入对相关政策体系的研究与探索,对于矿产资源补偿机制的构建与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本文将从法律法规、税费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三方面,对现有矿产资源补偿机制政策体系进行分析与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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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卷第4期 2007年4月中 国 矿 业C HINA MINING MA GAZINEV o l.16,N o.4A pril 2007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程琳琳 胡振琪 宋 蕾(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北京 100083)摘 要:本文在总结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现状,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政策设计。

提出应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法规和专门的矿区生态环境治理管理部门;设立 废弃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基金 ,实行生态补偿费征收制度;建立矿产资源开采的生态补偿保证金制度;充实 开采许可证 内涵,严格实行开采许可证制度;改革现行的矿山企业成本核算体制,将矿山企业的生态环境补偿与修复费用纳入矿山企业成本。

关键词:矿产资源 生态补偿机制 政策设计中图分类号:X17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4051(2007)04-0011-03THE POLICY DESIGN ON THE ECO COMPENSATION MECHANISM OF MINERAL RESOURC ES IN C HINACheng L inlin H u Zhenqi So ng L ei(China U niver sity of M ining T echnolog y in Beijing Beijing 100083)Abstract:T his paper designs the po licy of eco compensatio n mechanism of mineral resources o n the ba sis o f the status in our count ry and the for eig n experience.T he policy designs ar e as fo llow s:set up t he eco com pensat ion mechanism law and special envir onment al har ness depar tment;set up the abando ned mines ecolog ical co mpensation fund and implement the eco co mpensatio n fee co llect ion system;establish the per for mance bo nds sy stem;implement the mining permit system st rictly;bring t he eco compensatio n and recla matio n fee into the mining ent erprise cost.Key words:M iner al r eso urces Eco co mpensat ion mechanism P olicy design*国家863计划课题(2006AA06Z355),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项目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课题组子课题: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及其政策设计、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NC ET 04 0484)收稿日期:2006-11-11作者简介:程琳琳(1977-) 女 山东泰安人 讲师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博士研究生 从事土地资源管理及生态经济方面的研究1 对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进行政策设计的必要性我国是世界重要的矿产资源大国和矿业大国。

我国95%以上的一次能源,80%以上的工业原材料,70%以上的农业生产资料均来源于矿业 1 。

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在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不可避免地要占用和破坏大量的土地和产生环境污染,由此造成原有环境景观的严重破坏,并引发一系列难以避免的环境问题。

例如,平原变成高低不平的塌陷区,肥沃的农田变成沼泽地;粉尘飞扬,废水、废气渗溢;矿区地下水位下降、含水层枯竭、水体消失,使井、泉干涸;山体滑坡、土地沙漠化加剧和水资源与土壤污染等等 2 。

因此,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生态环境的损害量大面广。

在当前资源环境问题演变为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硬约束的形势下,如何调整生态损害与保护的关系,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以加速矿区生态环境的修复,就成为我国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也强调指出,要健全矿山环境恢复补偿机制。

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符合我国的实践需求和政策需求。

本文在总结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我国现状,从政策层面上,对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进行设计。

2 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设现状我国没有专门的关于矿区生态补偿机制、矿区中国矿业第16卷生态环境恢复的法规,有关矿山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治理的要求体现在许多相关法规中,如 矿产资源法 、 环境保护法 、 土地管理法 和 土地复垦规定 等,并已经逐步确立了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环保 三同时 制度、勘探权和采矿权许可证制度、限期治理等法律制度。

正在制定的 矿产资源保护条例 ,强调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矿山环境治理的内容,提出实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估制度和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

(1)与生态补偿相关的税费制度目前,我国与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相关的税费主要有矿产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资源税是同生态环境关系最为密切的一个税种,虽然其设立之初的目的是为了调节级差收入,但自1994年税制改革后,征收范围扩大到所有矿种的所有矿山,不管企业是否赢利普遍征收,在某种意义上具有了 权利金 的性质 3 ,在保护资源合理利用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税率过低等问题。

1994年施行的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 第一条规定, 为了保障和促进矿产资源的勘查、保护与合理开发,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财产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

从这里可以看出,矿产资源补偿费设立的目的里面,也有促进矿产资源保护的初衷,但在本规定中同时又规定了此费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的勘查,没有体现生态环境保护这一点,对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使用实践,也没有体现这一点。

(2)生态补偿费的征收情况中国最早的生态补偿费实践开始于1983年,云南省以昆阳磷矿为试点,对每吨矿石征收0 3元,用于开采区植被及其它生态环境破坏的恢复费用,取得了良好效果。

90年代中期进入了高峰,广西、福建、江苏等省市纷纷制订了管理办法试行 4 。

但由于缺乏严格的法律依据,不但增加了征收工作的困难,而且在2002年全国整治乱收费过程中,许多地方的生态补偿费征收由于立法依据不足而被取消。

(3)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实施情况2000年国土资源部在工作会议上第一次提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此后,部分地区如云南、广东、黑龙江、浙江、宁夏、江苏、山东、河北等省(区),纷纷相继发布实施了有关矿山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推行了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 5 ,促进了地方矿业的健康发展,为建立全国统一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尊定了良好的基础。

但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和政策指引,各地保证金的实施也是在摸索中进行,且存在征收对象不明确(矿山环境的损害从时间上可分为新的破坏和老的破坏,应该以新的破坏为征收对象,但目前国家和地方均未对新旧矿山的划分提出法律依据和界限)、征收标准和范围不统一等问题。

总体来看,目前我国生态补偿的政策空缺,虽然各地在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实践上已有了很多探索,也制订了一些相应的生态补偿政策,但由于缺乏国家政策依据和政策指引,各地的生态补偿现状混乱,且遇到许多困难。

因此,迫切需要建立统一的国家生态补偿政策体系,以指导和统一各地的实践,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

3 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的国外政策借鉴国外工业发达国家如美国和德国,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开始重视矿产资源开发引起的环境影响,经过多年的发展,它们在设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且通过立法保证其实施,有些做法值得我国借鉴:(1)划定矿区生态环境治理的界限,明确生态补偿的责任美国将矿区的生态环境治理分为法律前和法律后,使矿区生态损害与恢复治理的责任明确。

对于法律颁布后出现的矿区生态环境破坏,一律实行 谁破坏、谁恢复 ,由矿山主100%进行修复。

而对于法律前已破坏的废弃矿区,则由国家通过建立治理基金的方式组织恢复治理 6 。

德国对两德统一后成为政府资产的原东德的老矿区的生态环境治理,由政府作为投资和治理的主体;而原西德的法律早已明确了矿业企业承担治理环境、恢复生态的责任,要求企业在开采的同时进行治理维护,因此,企业是原西德老矿区治理的责任和投资主体 7 。

(2)国家设立 恢复(治理)基金 用于修复废弃矿山的生态损害美国国库帐册中设有 废弃矿恢复治理(复垦)基金 ,由内政部长管理。

每个州设该州的废矿恢复治理基金,州基金由内政部长根据经过批准的恢复治理计划,由国家废矿恢复治理基金拨出的补助金组成。

国家废矿恢复治理基金的构成,主要是按规定征收的恢复治理费(露天开采的煤,1t/ 35美分,地下开采的煤,1t/15美分或售价的10%,褐煤则1t/10美分或售价的2%)和对使用12第4期程琳琳等: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露天采矿管理与复垦法 恢复治理后的土地征收的使用费,减去养护该土地的开支后余下的款项以及任何个人、公司、协会、团体、基金会为本法所述目的而提供的捐款等 6 。

国家 恢复(治理)基金 的主要目的,是恢复治理由于矿产资源的开采已造成的生态的破坏。

(3)新矿山生态环境损害的补偿与修复将开采许可证制度与生态环境补偿与修复挂钩。

开采者应获得许可证并递交内容详实包括恢复治理规划的申请,对有复垦(恢复治理)信誉的矿山主优先审批许可证,而对于不遵守相关条例、规定的矿山主,有权中止、吊销或撤回其开采许可证 6 。

实行恢复治理(复垦)保证金制度,确保生态损害的补偿与修复,美国的方法是:在开采许可证申请得到批准但尚未正式颁发以前,申请人先交纳恢复治理(复垦)保证金。

保证金的数额根据许可证所批准的恢复治理要求确定,可因各采矿区的地理、地质、水文、植被的不同而有差异,其数额由管理机关决定。

该保证金在采矿者不履行恢复治理计划时,用来支付恢复治理作业的费用,完成恢复治理且验收合格后予以返还 6 。

德国矿山法规定:矿区业主必须对矿区复垦提出具体可靠的措施;必须预留复垦专项资金,其实质即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其数量由复垦的任务量确定,一般占企业年利润的3% 8 。

4 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需要解决三个基本问题:谁补偿谁、补偿依据与标准、如何筹集资金补偿以及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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