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摊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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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占道经营流动摊点规范管理的建议

关于加强占道经营流动摊点规范管理的建议

关于加强占道经营流动摊点规范管理的建议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经营流动摊点来谋生。

然而,由于缺乏规范管理和监督,一些流动摊点存在占道经营、占用公共空间、影响交通秩序等问题。

为了加强占道经营流动摊点规范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生活品质,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建立健全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的管理制度。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的准入条件、经营范围和服务质量标准,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制度的建立不仅要考虑市场需求和流动摊点经营者的利益,更要充分考虑市民的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同时,要建立健全执法机构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的巡查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其次,加强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对于流动摊点经营者,要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提高经营者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对于执法人员,要加强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高效。

再次,加强对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的监督和检查。

建立全面、科学、有效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对占道经营流动摊点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对于违规经营者,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提高违规成本,增强违规者的违纪违法成本意识。

另外,加强对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的空间规划和布局。

要合理划定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的经营范围,确保市民的通行权不受侵害。

同时,要根据城市的发展和规划需求,合理规划流动摊点的位置和数量,确保流动摊点的布局和发展与城市的整体规划相协调。

最后,加强市场监管和服务意识。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准入的管理,对于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的准入要审慎把关,确保经营者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同时,要加强对市场价格和质量的监控,防止价格虚高和假冒伪劣产品的流入市场。

对于流动摊点经营者,要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产品,提升市民的满意度。

关于城镇流动摊贩管理问题的探究分析

关于城镇流动摊贩管理问题的探究分析

关于城镇流动摊贩管理问题的探究——以常州市为例内容摘要:流动摊贩问题是一个长期困扰我国城市发展、城市管理的难题。

而目前仅仅依靠严禁、严管以及采取缺乏人性化的管理手段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流动摊贩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流动摊贩主体意识的增强、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深入,对流动摊贩的管理方式已经出现了积极的变化。

1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外来人口的频繁流动、产业企业的“关、停、并、转”,流动摊贩已成为群众关注的焦点、城管执法的难点。

流动摊贩是指无固定经营场所、无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也没有合法摊位证、流动性大的摊位。

本文采用科学化与合理性的方法,以常州市武进区流动摊贩为研究对象,利用多中心视角治理探索城管作为行政主体在摊贩治理中的执法问题及冲突的原因,着重在法律法规体系、政府部门、流动摊贩、公众等多方面进行研究。

分析流动摊贩存在的原因、特点,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探讨流动摊贩的治理对策和管理流动摊贩的有效方法,以期有助于不断化解城市管理工作的矛盾冲突,创建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

关键词:流动摊贩管理模式治理对策有效方法一、常州市流动摊贩城市管理执法的现状及问题摊贩的管理一直以来都是城市管理中的一大难题,流动摊贩该不该管,应该如何去管,城管的权限有多大,有什么具体的法律作为依据,摊贩为何屡禁不止,暴力执法事件为何频频发生,我们该如何看待那些在城市中“乐此不疲”地和管理人员打着“游击战”的“弱势群体”,这些都已成为我们必须深入思考的问题。

无证流动摊贩的产生根源在于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有企业改制等原因导致的劳动力富余,就业形势严峻的客观现实,是我国社会、经济还不够发达,部分人民生活水平相对低下的集中体现。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方便居民购买日常生活用品的市场相对缺乏为摊贩提供了滋生的温床。

此外,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和农民大量涌入城市,他们多数文化程度低、无技术、无资本,为了谋求生存空间或者渴求获得可观的经济收益,做无证流动1徐东. 《沈阳市流动摊贩管理问题研究》. 《辽宁大学》20112吴华.《对当前流动摊贩管理问题的分析》.《城市管理》2010.4商贩便成为其首选的谋利方式。

城市流动摊点管理制度与方法范文(二篇)

城市流动摊点管理制度与方法范文(二篇)

城市流动摊点管理制度与方法范文一、管理体系1. 流动摊点申请管理体系流动摊点申请者必须向有关职能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及资质证书。

职能部门将对流动摊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申请者将被授予流动摊点经营许可。

持有流动摊点经营许可者须按时缴纳相关费用,遵循既定规定及管理体系,并定期接受检查与整改。

2. 流动摊点经营管理体系流动摊点经营者应依照相关规定选择适宜的地点,设置摊位并确保摊点的整洁、安全及不妨碍交通。

流动摊点经营者需遵守卫生、环保、食品安全等相关规定,确保所售食品及物品的质量安全。

流动摊点经营者应规范其经营行为,禁止进行虚假宣传或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职能部门有权对流动摊点进行检查和抽查,对违规者实施处罚和整改。

3. 流动摊点监管管理体系职能部门需强化对流动摊点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巡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处理和整改。

对于违反流动摊点管理体系及规定的经营者,职能部门有权采取警告、罚款、暂停经营等措施。

在特定时期或区域内,职能部门有权暂停流动摊点经营,以保障公共秩序与安全。

二、管理策略1. 构建流动摊点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流动摊点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2. 加大对流动摊点经营者的培训与宣传力度,提升其对管理体系和规定的认知与遵守水平。

3. 定期组织针对流动摊点的检查与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与整改。

4. 鼓励流动摊点经营者之间相互监督,共同维护规范的经营秩序。

5. 建立流动摊点经营者信用评价体系,对信用良好的经营者给予奖励和优惠政策,对信用不良的经营者实施限制和处罚措施。

以上所述为城市流动摊点管理体系与策略的范例,实际执行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与完善。

城市流动摊点管理制度与方法范文(二)一、引言城市流动摊点,乃指在城市各公共空间如街头巷尾、公园广场等处出现的临时性商业活动点,为商贩提供销售商品或服务的场所。

此类摊点的存在,既为城市居民提供了便利,又促进了就业和经济增长。

城市流动摊点的管理亦面临诸多挑战,诸如无序经营、占用道路、噪音干扰等问题。

流动摊贩法律规定(3篇)

流动摊贩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流动摊贩是指在城市街道、公共场所等地方,以临时性、流动性的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个体经营者。

流动摊贩在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丰富城市文化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流动摊贩管理不规范,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影响市容市貌、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

为了规范流动摊贩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流动摊贩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流动摊贩的相关规定进行梳理。

二、流动摊贩的法律性质1. 流动摊贩属于个体工商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个体工商户是指个人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商业、工业、手工业等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

流动摊贩作为个体工商户的一种形式,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2. 流动摊贩属于特种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第二条,特种行业是指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秩序、人民群众生活等方面,需要依法进行管理的行业。

流动摊贩作为特种行业的一种,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流动摊贩的法律规定1. 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五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

流动摊贩在从事经营活动前,也应当依法进行登记注册。

2. 经营范围流动摊贩的经营范围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其经营能力、技术水平和市场需求相适应。

3. 经营场所流动摊贩的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不影响市容市貌;(2)不影响交通安全;(3)不影响环境卫生;(4)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4. 食品安全流动摊贩经营食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主要包括:(1)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2)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检验,确保食品安全;(4)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流动摊贩处罚法律规定(3篇)

流动摊贩处罚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流动摊贩在街头巷尾随处可见,他们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便利的生活服务,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影响市容市貌、占用公共资源、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等。

为了规范流动摊贩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流动摊贩处罚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对这些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二、流动摊贩处罚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设置广告牌、标语牌、横幅等,影响市容市貌。

违反规定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该法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地点、时间等经营。

违反规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规定,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等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该法规定,城乡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

违反规定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三、流动摊贩处罚的种类1.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流动摊贩违法行为可以处以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种类如下:(1)警告:对轻微违法行为,可以给予警告。

(2)罚款:根据违法行为情节的严重程度,可以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对非法所得予以没收。

(4)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对违反规定的流动摊贩,可以暂扣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2.刑事处罚对于构成犯罪的流动摊贩违法行为,如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故意伤害他人等,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流动摊贩处罚的程序1.调查取证执法部门在接到投诉或者发现流动摊贩违法行为后,应当进行调查取证,包括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收集相关证据等。

城管无证摊贩管理方案

城管无证摊贩管理方案

城管无证摊贩管理方案一、管理目标。

咱们的目标就是让城市的街道既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又能让大家感受到城市的烟火气。

无证摊贩这个事儿得管,但也不能一竿子打死,得在规范管理和保障民生之间找到一个巧妙的平衡点。

二、前期准备。

1. 人员培训。

城管队员们都得好好培训一下,得知道咋跟无证摊贩打交道。

不能一上去就凶巴巴的,要以理服人。

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必须的,还要学学怎么沟通,毕竟咱不是去吵架的,是去解决问题的。

比如说,说话的时候要客气点,像“大哥大姐,咱这摆摊也得遵守点规矩不是?”2. 调查摸底。

先把各个地方的无证摊贩情况摸清楚。

哪条街无证摊贩多,大概都是卖啥的,他们为啥不去办证件,是不知道流程呢,还是有啥别的难处。

这就好比打仗前先侦查一下敌情,做到心中有数。

三、具体管理措施。

1. 教育劝导为主。

2. 设立临时疏导点。

咱得给无证摊贩找个地方去。

找一些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居民生活的空地,设立临时疏导点。

就像给小摊贩们盖个“集体宿舍”一样。

然后把这些无证摊贩引导到疏导点里去经营。

可以给疏导点分分类,比如小吃区、小百货区之类的。

这就好比把一群乱跑的小鸡赶到一个专门的鸡圈里,既方便管理,又让它们有个安身之处。

3. 时间管理。

根据不同的区域和人群需求,设定临时摊贩可以出摊的时间。

比如说,在居民区附近,早上可以允许早点摊出摊到九点左右,晚上可以允许一些小吃摊出摊到十点。

这样既满足了居民的生活需求,又不会让摆摊时间过长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休息。

这就像给小摊贩们定个“上班时间”,大家都按照这个时间来,就不会乱套了。

4. 处罚措施。

要是有那种屡教不改的无证摊贩,那也不能手软。

不过处罚也得人性化一点,可以先警告几次,要是还不听,再进行罚款之类的处罚。

罚款也不能太重,要让他们能接受,毕竟都是小本生意。

比如说,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个五十块钱,第三次再犯就罚一百块钱,同时把他们的情况记录下来,如果一直不改正,那就考虑不让他们在这个区域摆摊了。

流动商贩管理制度

流动商贩管理制度

流动商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流动商贩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城市各类流动商贩,包括小贩、地摊经营者等。

三、管理机构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流动商贩进行管理监督;2.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流动商贩所在区域的环境整治和规划;3.公安机关负责维护流动商贩所在区域的治安秩序。

四、经营许可1.流动商贩必须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2.经营许可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要重新申请;3.经营许可证必须放置在显眼位置,便于监管部门查验。

五、经营行为1.流动商贩应当遵守市场规则,不得占用公共空间;2.流动商贩应当遵守卫生规定,保持经营场所的清洁;3.流动商贩应当遵守价格法规定,不得擅自哄抬物价;4.流动商贩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服务;5.流动商贩应当遵守市容环境规划,不得在禁止摆摊的区域经营。

六、安全管理1.流动商贩应当按照有关安全规定进行操作,防范火灾和其它事故;2.流动商贩应当定期检查经营设施的安全性,确保消费者和他人的安全;3.流动商贩应当购买相关的商业保险,对自身经营和消费者产生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七、违规处理当流动商贩违反相关法规和管理规定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进行警告、罚款、暂扣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八、监督检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定期对流动商贩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他们的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规和管理规定。

九、奖励机制对遵守规定的流动商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给予奖励,包括表彰、奖金等。

十、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凡与本管理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以上为流动商贩管理制度,希望各相关部门和流动商贩能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素质提升。

流动商贩占道整治预案模板

流动商贩占道整治预案模板

一、预案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现象日益突出,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造成交通拥堵、安全隐患等问题。

为有效整治流动商贩占道经营,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特制定本预案。

二、整治目标1. 净化市容市貌,还市民一个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2. 保障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3. 规范流动商贩经营行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三、整治范围1. 城市主要道路、商业街、居民区、学校周边等区域。

2. 占用公共空间、影响市容市貌的流动商贩。

四、整治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1)通过媒体、网络、社区宣传栏等渠道,广泛宣传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的危害,提高市民的认识。

(2)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

2. 加强巡查监管(1)成立专项巡查队伍,对重点区域进行24小时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占道经营行为。

(2)对屡教不改、拒不整改的商贩,依法予以查处。

3. 设立临时疏导点(1)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临时疏导点,引导流动商贩进入疏导点经营。

(2)对疏导点进行统一管理,确保经营秩序。

4. 强化联合执法(1)加强与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整治流动商贩占道经营。

(2)对重点区域、难点问题,采取联合执法行动,提高整治效果。

5. 完善长效机制(1)建立健全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整治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2)对整治成效进行定期评估,不断优化整治措施。

五、应急处置1. 发现占道经营行为时,执法人员应立即制止,并引导商贩规范经营。

2. 对不听劝阻、拒不整改的商贩,依法予以查处。

3. 对造成交通拥堵、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六、责任分工1.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整治工作。

2. 公安、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3. 社区、街道等基层组织负责宣传教育、巡查监管等工作。

七、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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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摊贩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条为加强摊贩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及维护消费者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摊贩是指:于户外公共场地或商业、住宅等配套场地,设置非固定经营点,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经营者。

第三条本办法由下列各相关部门配合管理,权责划分如下:
1、****:办理摊贩管理及受理申请、对销售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督
管理。

2、****:负责划定允许摆摊道路区域及相应交通指示、疏导工作。

3、****:制定环境清洁、垃圾处理制度,并负责处理摊贩纠纷。

4、****:对生产、销售食品摊贩的卫生许可、监督。

第四条申请摊贩许可证,应填写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文件,交住所地****部门。

****部门可以采取网上申请、自助打印许可证等便利措施,方便申请人申请。

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应于届满前一个月重新提出申请。

许可证实行惩戒积分管理,超过规定积分的,可以取消许可,或者期满后不再续期。

第五条鼓励发展有地方特色、有助于提升城市形象、符合消费导
向的摊贩设置。

第六条摊贩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在规定区域及时间段内营业,摊位占面积原则上长、宽不超过5米。

2、营业设备及售卖物品应排列整齐,并保持环境清洁。

3、摊架及设施不得固定于地面,不得破坏公共设施,休业时应将摊架迁离,恢复区域原状。

4、售卖食品的摊贩应当符合食品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并保留相应进货凭证。

5、应自备与经营内容匹配的有盖不漏水容器存放废弃物,并随时保持干净。

6、不得使用、存放危险性油料、燃料或易燃、易爆物品,保证消防安全。

7、摊贩许可证应于营业时间在明显处展示。

8、不得有妨害卫生、交通、公共秩序、制造噪音及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9、在他人商业、住宅区域附近摆放摊位的,应当征得他人同意。

10、其他法律法规及城管部门公告规定的事项。

第七条因情况变化,有妨害市容、交通或其他情形,需要暂停或者取消设摊许可的,管理部门应提前公示,并通知到相对固定设
摊的摊贩。

第八条摊贩申请相对固定设摊区域的,应当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相对固定摊位设置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可以延长:
1、低保户;
2、残障人员;
3、系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无固定职业收入人员;
4、
第九条固定摊贩应于每月底前一次缴清当月场地使用管理费及清洁服务费,其费额按面积、位置及营业种类由管理部门确定。

第十条违反本管理规定设置摊贩的,按照有关处理无证商贩的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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