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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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代理词原告3篇

买卖合同代理词原告3篇

20XX 专业合同封面

COUNTRACT COVER 甲 方: XXX 乙 方: XXX 买卖合同代理词原告 本合同目录一览 1. 代理词买卖合同 1.1 代理词的含义与范围 1.2 代理词的签订日期与地点 1.3 代理词的有效期限 2. 代理商品或服务的描述 2.1 商品或服务的名称与规格 2.2 数量与质量标准 2.3 交付日期与地点 3. 代理价格与支付方式 3.1 代理价格的确定方式 3.2 支付方式的种类与期限 3.3 支付利息与滞纳金计算方式 4. 代理权限与限制 4.1 代理人的权限范围 4.2 代理人的禁止行为 4.3 委托人的协助与监督 5. 违约责任与赔偿 5.1 代理人违反合同的责任 5.2 委托人违反合同的责任 5.3 违约赔偿的计算方式与上限 6.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6.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 6.2 合同终止的条件与程序 6.3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事项 7. 争议解决方式 7.1 争议解决的途径 7.2 仲裁委员会的选择 7.3 仲裁裁决的执行与强制执行 8. 合同的适用法律与司法管辖 8.1 合同适用的法律 8.2 司法管辖的选择 9. 其他条款 9.1 保密条款 9.2 知识产权保护 9.3 合同的转让与继承 10. 附件 10.1 代理商品或服务的详细描述 10.2 代理价格明细表 10.3 其他相关文件 11. 签字盖章 11.1 委托人签字盖章 11.2 代理人签字盖章 12. 附件说明 12.1 附件的效力与解释 12.2 附件的补充与修改 13. 合同的修订历史 13.1 修订日期与版本号 13.2 修订内容的说明 14. 最终解释权 14.1 合同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谁所有 第一部分:合同如下: 1. 代理词买卖合同 1.1 代理词的含义与范围 1.2 代理词的签订日期与地点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委托人与代理人签订,签订地点为____省____市____县(区)。 1.3 代理词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____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除非合同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2. 代理商品或服务的描述 2.1 商品或服务的名称与规格 代理商品或服务的名称为:____,具体规格、型号、数量等详见附件。 2.2 数量与质量标准 代理人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代理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并确保商品或服务的数量与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定。 2.3 交付日期与地点 商品或服务的交付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地点为____省____市____县(区)____街道____号。 3. 代理价格与支付方式 3.1 代理价格的确定方式 代理价格根据商品或服务的成本、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价格详见附件。 3.2 支付方式的种类与期限 代理词的支付方式为____(现金、转账、等)。委托人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向代理人支付相应的货款或服务费用。 3.3 支付利息与滞纳金计算方式 如委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货款或服务费用,应向代理人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____。如逾期支付,还需支付滞纳金,滞纳金计算方式为____。 4. 代理权限与限制 4.1 代理人的权限范围 代理人享有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推广及售后服务等活动。具体权限范围详见附件。 4.2 代理人的禁止行为 代理人在执行代理业务过程中,不得有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____。 4.3 委托人的协助与监督 委托人应协助代理人进行销售、推广及售后服务等活动,并监督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确保代理业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 5. 违约责任与赔偿 5.1 代理人违反合同的责任 如代理人违反合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委托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具体违约责任详见附件。 5.2 委托人违反合同的责任 如委托人违反合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代理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具体违约责任详见附件。 5.3 违约赔偿的计算方式与上限 违约赔偿金额根据合同金额、损失程度等因素确定。赔偿金额的上限不超过合同金额的____%。 6.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6.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 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合同终止的条件与程序 合同终止的条件如下: a) 合同到期,双方未续签; b)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c) 依法应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后,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处理后续事项。 7. 争议解决方式 7.1 争议解决的途径 如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 仲裁委员会的选择 如合同双方同意仲裁解决争议,应共同选择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7.3 仲裁裁决的执行与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按照仲裁裁决执行。如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 合同的适用法律与司法管辖 8.1 合同适用的法律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司法管辖的选择 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9. 其他条款 9.1 保密条款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市场信息等,应予以严格保密。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2 知识产权保护 双方在合同中涉及的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权利人所有。未经权利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9.3 合同的转让与继承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本合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有效,合同终止后,合同权利义务随之终止,不涉及继承。 10. 附件 10.1 代理商品或服务的详细描述 附件中应详细描述代理商品或服务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等信息。 10.2 代理价格明细表 附件中应列出代理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明细,包括单价、总价等。 10.3 其他相关文件 附件中可包括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文件,如技术参数、图纸、样品等。 11. 签字盖章 11.1 委托人签字盖章 本合同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1.2 代理人签字盖章 本合同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2. 附件说明 12.1 附件的效力与解释 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的解释权归合同双方所有。 12.2 附件的补充与修改 如附件中的内容需要补充或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合同的修订历史 13.1 修订日期与版本号 本合同自签订以来,共进行了____次修订,最新版本号为____。 13.2 修订内容的说明 每次修订的内容如下: a) 修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修订内容:____。 b) 修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修订内容:____。 c) 以此类推。 14. 最终解释权 14.1 合同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谁所有 本合同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委托人和代理人共同所有。 第二部分:第三方介入后的修正 15. 第三方介入的定义与范围 15.1 第三方介入的定义 第三方介入是指在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除甲乙双方外,涉及到的其他方,包括但不限于中介方、供应商、客户等。 15.2 第三方介入的范围 a) 中介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 b) 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或组件; c) 客户购买的商品或服务; d) 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关联方。 16. 第三方责任限定 16.1 第三方责任的限定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第三方介入,仅限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关联方。第三方介入并不改变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6.2 第三方责任限额 甲乙双方应明确第三方的责任限额。第三方对甲乙双方的责任限额不应超过其介入合同部分的直接利益。 17. 第三方义务与权益 17.1 第三方义务 第三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的要求,提供商品或服务,并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17.2 第三方权益 第三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利润、保密信息等。 18. 第三方违约责任与赔偿 18.1 第三方违约责任 如第三方违反本合同或与甲乙双方之间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甲乙双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8.2 第三方赔偿限额 第三方的赔偿限额应根据其违约程度、合同金额等因素确定。赔偿金额的上限不超过第三方介入合同部分的直接利益。 19. 第三方与甲乙双方的关系 19.1 第三方与甲乙双方的关系 第三方与甲乙双方之间的关系,应以本合同为准。第三方不得单独与甲乙双方建立合同关系,除非甲乙双方书面同意。 19.2 第三方与甲乙双方的沟通与协调 20. 第三方介入的变更与终止 20.1 第三方介入的变更 如第三方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可以选择变更第三方或重新选择第三方。 20.2 第三方介入的终止 第三方介入的终止条件如下: a) 第三方自愿退出合同;

买卖合同纠纷被告方代理词(参考范文)

买卖合同纠纷被告方代理词(参考范文)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与原告X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诉讼代理人。

下面根据庭审质证和认证的证据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望合议庭采纳。

代理人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其主要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采购订单上明确规定:“若接受本订单相关条款,请于三天内回复。

”对此我方认为:
(1)订单的性质。

本案中订单的性质是要约。

(2)订单是否已经失效及订单失效的法律后果。

依照该条款,对方的承诺期限是三天,而对方并未在三天之内回复我方。

所以依法要约已经失效,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买卖合同没有成立。

所以,我方认为,作为本案中主要证据的订单已失效,买卖合同未成立。

二、买卖合同成立,被告也没有拒收货物的行为。

(1)原告没有被告XX的证据。

(2)被告并没有通知原告送货的义务。

对送货义务的承担,双方没有约定。

对(3)硅胶的交货方式,都是由原告送货上门,这点原告在庭审上也作了认可;在原告送货前,被告也没有通知送货。

所以,被告认为没有义务来通知原告送货。

三、买卖合同成立,在10个年后,被告认为该合同已经没有履
行的必要。

被告对原告突然提起诉讼感到费解。

据此,恳请贵院依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代理人:
年月日。

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6篇

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6篇

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6篇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我接受本案原告(卖方)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参与本次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的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我将全力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案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发表如下代理词:一、案件背景概述本案涉及一起买卖合同欠款纠纷。

原告与被告(买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被告购买原告提供的货物,并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货款。

然而,被告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导致原告遭受经济损失。

二、事实认定本案中,原告提供的证据充分证明了被告欠款的事实。

根据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交货凭证、对账单及被告的书面确认,可以明确被告欠款金额及期限。

被告在收到货物后,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货款,已构成违约。

三、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

被告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债权债务的规定,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欠款及利息。

四、代理观点1. 被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其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2. 原告提供的证据充分证明了被告欠款的事实及金额。

3. 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欠款及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 原告主张的欠款及利息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应当得到支持。

五、证据分析1. 买卖合同:证明双方之间的买卖关系及约定的权利义务。

2. 交货凭证:证明原告已按约定交付货物。

3. 对账单:证明被告欠款的事实及金额。

4. 被告书面确认:证明被告对欠款事实的认可。

六、辩论意见1. 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原告提供的证据充分、确凿,足以证明被告欠款的事实及金额。

3. 原告主张的欠款及利息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应当得到支持。

4.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事实陈述及证据材料,公正作出判决。

七、结束语综上所述,我代表原告恳请法庭采纳我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支付欠款及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

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

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我作为受托的委托代理人,经过深入研究案卷、调查证据材料、参与庭审前准备和今日庭审调查等情况,就原告XXX诉被告XXX关于买卖合同纠纷案一案,发表以下代理词,供贵庭审判时参考。

一、基本案情概述原告XXX与被告XXX在XXXX年XX月签订了商品买卖合同,原告按约履行了供货义务,但被告未按约定支付货款,导致原告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经过多次协商无果后,原告决定提起诉讼。

案件涉及买卖合同、货款支付等核心内容。

我方坚持该买卖合同有效,被告违约行为明显。

二、合同法律效力的主张与依据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具备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合同内容合法,合同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我方坚持认为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三、对违约责任的主张与论证根据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条款和交货单据等证实的交易事实,原告已经按约履行了供货义务,而被告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法》第XXX条之规定,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支付逾期货款并承担违约金。

我方坚决主张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对涉案证据的梳理与分析我方提供的证据包括买卖合同、交货单据、催款记录等,均经过法定程序收集并经过查证属实。

这些证据充分证明了原告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被告未按时支付货款的事实。

同时,这些证据也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要求。

因此我方请求贵庭对这些证据予以认定。

五、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合理性论证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包括支付货款、违约金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等。

根据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的诉讼请求合理合法。

我方坚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并请求贵庭依法判决被告履行支付义务。

六、对法律适用的建议与陈述本案涉及买卖合同的纠纷处理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我方始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买卖合同原告代理词模板

买卖合同原告代理词模板

我受原告(姓名)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现就本案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发表如下代理词:一、关于本案事实1. 原告(姓名)与被告(姓名)于(签订日期)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合同编号)。

合同约定,原告将位于(地点)的房产出售给被告,被告支付购房款(购房款金额)。

2. 在合同签订后,被告按照约定支付了部分购房款,但剩余购房款未支付。

原告多次催促被告支付剩余购房款,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

3.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二、关于法律依据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除合同。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代理词结论综上所述,被告(姓名)在买卖合同中未履行支付剩余购房款的义务,已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剩余购房款、承担违约金等。

为此,我代表原告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 被告支付剩余购房款(购房款金额)。

2. 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3. 如有其他违约责任,被告应承担相应责任。

敬请贵院依法审理,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敬礼!原告诉讼代理人:(代理人姓名)(代理人单位)(代理人联系方式)(日期)。

代 理 词(适用于买卖合同)

代 理 词(适用于买卖合同)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XXX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原告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

接受委托之后,本诉讼代理人进行了阅卷并进行了全面调查,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于该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根据法律和事实,本诉讼代理人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在合议时能予以考虑:一、本案原被告均是适格主体。

首先,原告是适格的主体。

XXX作为原告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权限,以法人名义对外做出的行为应由法人负责,盖具公章并非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

而且根据《民法典》相关法律的规定,该合同也不属于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

所以对于被告所称的经结算货款,在欠条上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没有盖公司公章的,并不影响原告成为适格的当事人。

其次,被告也是适格的主体。

原告与被告签订《产品购销协议》及被告出具的欠条,均是以被告个人名义,没加盖其公司公章;并且被告也没有提供其持有XX公司委托书等。

因此原告主张由被告个人承担责任是合法合理的。

二、本案的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双方存在长期的买卖关系,因此该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合同规定由原告向被告长期提供XXX家具漆系列产品,并且有被告确认的《送货单》以及其后经过双方结算确定由被告出具的《欠条》一份为准,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真实的买卖关系。

三、本案的欠款数额与违约金请求合法合理。

欠款数额为XXXX元有被告书写的欠条为证。

本案中原告按照协议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但被告在支付了部分款项后至今拖延不支付余款,其行为已构成违约。

而根据协议第五条约定若有违约按应收货款总金额每天5%收取违约金,被告则应支付违约金XXXX元,但原告本着诚信,合法要求结合自己受到的实际损失仅要求了按应收货款总金额的15%即XXX元收取违约金。

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合法合理的。

综上,原告诉讼请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规定明确,完全成立。

此致XXXX人民法院XX 代理人:年月日。

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8篇

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8篇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我接受XXX(原告)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参与本次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案件的诉讼。

在担任代理人期间,我深入研究案件材料,详细了解了相关事实,并进行了充分的法律论证。

在此,我代表原告提出如下代理词:一、案件基本情况概述本案涉及一起买卖合同欠款纠纷。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被告购买原告的货物,并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货款。

然而,被告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导致原告遭受经济损失。

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原告主张的事实及证据原告主张的事实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根据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被告应当按期支付货款。

然而,被告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已构成违约。

原告提供的证据包括买卖合同、对账单、催款记录等,充分证明了被告欠款的事实及金额。

三、被告的违约行为及责任被告的违约行为已经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被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

此外,被告的行为还可能导致原告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占用费、律师费等。

四、法律适用及理由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是买卖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

被告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已构成违约。

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支付货款、逾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

五、原告的主张及请求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原告提出如下主张及请求:1. 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2. 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及资金占用费;3.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及律师费;4. 如被告未能履行上述义务,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六、代理人的意见总结综上所述,原告的主张具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被告的违约行为已经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我代表原告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买卖合同原告的代理词模板

尊敬的法官:您好!我代理原告在此就买卖合同纠纷一事陈述如下:一、案情概述原告(以下简称甲方)与被告(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甲方购买乙方货物,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合同中约定了付款方式、交货时间等条款。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部分货款,但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

甲方多次催促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均以各种理由推脱。

此后,甲方经调查发现,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乙方已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甲方认为,乙方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严重损害了甲方的合法权益。

因此,甲方依法向贵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二、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有争议的,应当依法申请鉴定。

鉴定费用由主张质量存在问题的一方承担。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费用、违约责任等条款有争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确认。

”三、诉讼请求1. 判令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2. 判令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用、仓储费用、利润损失等;3. 判令乙方承担本案的鉴定费用;4. 判令乙方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四、事实和证据1. 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买卖合同》(附件1),证明双方存在合同关系;2. 原告支付货款的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现金支付记录等)(附件2),证明原告已履行合同约定;3. 原告与被告的沟通记录(如短信、邮件、电话录音等)(附件3),证明被告未能履行合同约定;4. 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货物质量鉴定报告(附件4),证明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5. 原告因乙方违约而产生的损失的相关证据(如运输费用、仓储费用、利润损失等)(附件5),证明乙方违约给原告造成的实际损失。

买卖合同代理词模板

代理词尊敬的法官:我代理原告(买方)与被告(卖方)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案情概述原告与被告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买卖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销售的商品(以下简称“商品”)。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元整(大写:____元整)。

双方约定交付时间为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了货款,但被告未能按约交付商品,构成违约。

故原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履行交付商品的义务,并支付逾期交付的违约金。

二、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条: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要求履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

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约定的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当事人对标的物的交付地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下列规定:(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买卖合同的出卖人迟延交付标的物,应当按照买受人的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买受人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的,出卖人应当履行;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买卖合同的出卖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出卖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代理观点1. 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交付商品,已构成违约。

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原告范文

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原告范文审判长、审判员:本人依法接受本案原告XXX的委托,担任其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活动。

通过庭前认真细致的调查了解以及今天的庭审,现就本案争议的事实,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我的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

一、案件基本情况本案系原告XXX与被告XXX之间因买卖合同纠纷而引发的诉讼。

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XX商品,合同金额为XXXX元。

然而,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到期后,被告却未支付合同款项,致使合同不能履行。

原告多次催告被告支付合同款项,但一直未果。

基于上述事实,原告认为被告存在违约行为,故提起诉讼请求。

二、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即支付合同金额XXXX 元。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损失、诉讼费用等。

三、事实与法律依据1.事实依据根据原告提供的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催告函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银行流水证明等证据,可以充分证明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存在明显的违约行为。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买卖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在本案中,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四、代理意见1.被告应当履行买卖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金额XXXX元。

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已经构成违约,应当立即履行其合同义务,支付合同金额XXXX元。

2.被告应当赔偿原告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被告的违约行为不仅导致原告无法按时收到合同款项,还造成了原告的利息损失、诉讼费用等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被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原告因此次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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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买卖合同代理词 代 理 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河南克谨律师事务所接受****的委托,指派我们作为其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二审代理人,参与诉讼活动。经过庭审调查,我们结合本案事实情况和法律法规,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卖方****货交承运人***,完成交付,货物所有权转移给买方****,货运途中的风险也随之转由买方****承担。 (一)买卖双方无书面合同,应按法律规定确定“交付地点”。 双方当事人未签订书面合同,现对“交付”有争议,应按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交给买受人”,确定“交付地点”,即“货交承运人即完成交付”。 (二)卖方****货交承运人****,履行了“交付”义务。 买方****在庭审答辩中,承认第三人****是此次货运的承运人,因此,注有“货运协议”的书面凭证,证明卖方****履行了“交付”义务。该书面凭证是第三人****在收到卖方****交运的货物后给其出具的收货凭证,这也是上面为何只有第三人****签字的原因。 (三)从买方付运费看,承运合同的主体双方实际是买方****和承运人****。 此次交易运费由买方****承担,第三人****庭审予以证明,而且这也符合货运行业的交易习惯。因此,承运合同的主体双方是买方****和承运人****。(四)货交承运人后,货物所有权和风险都随之转移给买方。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在本案中,自卖方****将货物交由承运人****运输时,该批货物的所有权就依法转由买方****享有;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该批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都应由买方****承担。 二、买方****作为货物所有权人明知案外人****扣押其货物,依法应向其追要货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经二审庭审调查,第三人****在货物被案外人****扣押的第一时间,就电话通知了买方****。并且买方****也让第三人****及时报警,并派人赶到荥阳与案外人****调解此事。最终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买方作为货物所有权人本应起诉实际侵权人****解决此事,但买方自知理亏,便滥用诉权,讹诈卖方****。 综上所述,买方****滥用诉权,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了卖方****的正常生活,望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驳回买方****的一审诉讼请求,判其承担一二审的诉讼费用,以维护卖方****的合法权益,同时达到定纷止争的社会效果。 ****的委托代理人: 河南克谨律师事务所 郭超 律师 2011年3月11日篇二: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之规定,安徽至达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的委托,担任其与吴勇买卖合同纠纷案的一审诉讼代理人,今天依法出庭,履行代理人职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案庭审调查已查明的基本事实,本代理人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 一、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原、被告双方之间具有合法的买卖合同关系。被告自2012年7月18日至9月16九次从原告处购买电力护套管,每次原告将货物送至被告指定的地点,被告验收合格并在销售单上签字确认。销售单明确记载了买卖双方、日期、商品名称、数量、价款等事项,经过被告签字确认后,是合法有效的,且原告提供的被告电话录音也证实了原、被告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及被告尚欠货款131376元的事实。 二、被告主张原告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1、原告提供的货物完全合格,双方口头约定当场验货,被告在接受时已经检验完毕并签字确认。根据该货物的性质及交易习惯,产品的规格及厚度是能够及时检验的,也不存在隐藏的瑕疵。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及《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当事人对标的物的检验期间未作约定,买受人签收的送货单、确认单等载明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认定买受人已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了检验,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之规定,被告已经对货物检验完毕。 2、原告截至至2014年2月26日之前未收到被告关于货物质量问题的任何通知。自2012年9月16日之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货款,被告一直拖欠但并没有以质量为由进行抗辩,从电话录音中可以证实。现被告以此为借口并提供了一系列证据来加以佐证,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符合事实,首先被告提供的证据有伪造之嫌,达不到证明目的;其次海欣机械发出的函为2013年4月16日,一般该货物的使用是及时掩埋,为何会堆积暴晒达半年之久,我相信假如属实市政早就会将货物拖走,因此不符合事实常理。 3、被告关于付款的交易习惯及海欣公司所称的工程未经过验收之观点完全不符合事实。首先原告与被告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并非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且双方也没有关于等工程验收之后再付款的约定;被告及海欣公司都未提供证据证明该工程未验收合格,且也无法证明该工程所使用的电力护套管全部由原告提供。其次,被告在回答法庭提问时关于和海欣公司签订合同及原告买卖货物的时间上自相矛盾,由此可见,其与海欣公司签订的合同完全是伪造的,且新站区桥鑫建材销售部已经工商机关确认在2011年11月11日被注销,合同主体也是无效的,被告声称依然在纳税,至今未提供证据且不能推翻工商机关的证明。因此,被告与海欣公司的合同及海欣公司出具的函应当认定为伪造,海欣公司与被告之间有利害关系,其证人证言依法应不予采信。 三、假如原告的货物真有质量问题,但经过合理的催告期之后,应当认定质量合格。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之规定,被告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原告,虽然《合同法》及《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对合理期限未作具体规定,但《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对合理期限做了综合判断及一九八四年一月二十三日国务院发布《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需方在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时,按以下规定办理:一、产品的外观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不符合同规定,属供方送货或代运的,需方应在货到后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提出书面异议;需方自提的,应在提货时或者双方商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即使是海欣机械在2013年4月16日发出函之后,原告也未收到被告的通知,因此应当视为原告提供的货物质量符合约定。 四、根据双方口头约定和《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的规定,被告应在2012年 9月16支付全部货款,但直至2012年10月才支付3万元,剩余款项至今未付,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及《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第第三款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之规定,被告拖延付款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立即支付剩余货款131376元并赔偿利息损失10391.29元. 综上,被告违约事实清楚,依法应当履行付款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请法庭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代理人:篇三:买卖合同代理词 案 情 简 介 福建扬民律师事务所 律师 黄雨宁 原告林××系“××机砖机”的个体经营者,2007年7月10日起至2008年5月3日止,被告蔡××共向原告购机砖63次,毎次购砖款价值一般在人民币1000元左右,偶尔最多时也只在3000元右右。每次购砖款均由被告签单赊帐,累积一定数额后,在被告下次购砖时,由被告对之前欠款还款一小部份,余额继续累积赊帐,每次还款金额均以在赊帐的签单上注明。至2008年5月3日,被告赊账的购砖款累积达到人民币5万2千7百8拾2元巨额时,被告突然中止了与原告的买卖关系,既不再向原告继续购货,也不清偿赊帐欠款分文,乃至在原告催讨欠款时避而不见,无奈,原告于2010年12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案经法院立案审理时,被告向法院提供了一份除“林××”三字由原告亲笔签名和原告指印以外、主文及落款日期均由被告书写的收款“收条”一份,该收款“收条”内容为“兹收到××(村)蔡××暂付定砖款陆万元(60000元),收款人:林××,2008年8月8日”,收条规格为4.5公分×15.3公分的竖长方形。被告以此收条中所载所谓的已付“暂付款”6万元主张抵销原告的债权,并要求法院判令原告归还多付出的7218元余额。原告对该“收条”上的签名字迹和指印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明确表示,该“收条”系被告从有自已签名和指印的其他文书资料上截取变造的,自己绝对没有出具这张“收条”,也绝对没为收被告该所谓的6万元定砖款,为此,请求对该“收条”主文及落款时间,与原告林××的三字签名是否同一时间形成等问题进行司法鉴定。 本案争议的焦点即为被告在2008年8月8日是否向原告暂付所谓的“定砖款”人民币6万元,以及被告提供的、有原告亲笔签名和指印的收款“收条”是否成立的问题。经法院委托有关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后,鉴定书主要内为“检材纸张规格、字体大小、字间距、落款日期、与落款‘林××’签名,等等文书布局格式异常”, 结论为“主文及落款日期笔墨与原告“林××”三字签名笔墨不是同一笔墨、也不是同一时间形成”。 根据鉴定结论并综合本代理律师对本案案情分析,法院全部采纳了本律师的代理意见,否定了被告提供所谓收款“收条”的效力,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天内,归还尚欠原告的赊帐货款人民币52782元,并承担欠款的法定利息,判决后被告服判,没有上诉。 附:代理词一份代理词 审判长: 本人受原告林××的委托,依法担任其与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代理人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现根据事实提出代理意见如下: 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是被告在2008年8月8日是否向原告暂付所谓的“定砖款”人民币6万元的问题。被告为支持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供了2008年8月8日交款时所谓的“收条”,对此,本代理人认为,该所谓“暂付定砖款”的“收条”虽有原告林××的亲笔签名和指印,但该所谓的“收条”是变造的,不能作为认定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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