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渔药配伍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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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中,给鱼用药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这几点千万别忽视!

水产养殖中,给鱼用药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这几点千万别忽视!

水产养殖中,给鱼用药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这几点千万别忽视!咱们搞水产养殖不像畜禽养殖,病症可以通过平时的饲养看出来,水产养殖的生物都是在水中活动,难以直观观察,养殖环境的特殊性,给用药带来了困难。

那我们在用药时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列出以下几点,欢迎留言补充和指正:第一预防是王道因为很多疾病一爆发就难控制,比如病毒性的疾病,如虹彩病毒、弹状病毒、白斑病毒等,特殊病情还要“丢车保帅”,及时采取措施。

这都是千万水产人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共同经验啊。

第二对症下药盲目投药是防治鱼病的大忌,这样既达不到防治病害的目的,又造成浪费,甚至还会起副作用。

科学选用渔药的前提是准确诊断鱼病,全面了解药物的性质和防病机理,做到对症下药。

第三选择时间药物施用的时间一般在傍晚前,泼药后,气温、水温降低,可减少鱼类的应激反应和体能消耗。

如果在清晨泼药,因水中溶氧处于最低状态,易造成缺氧浮头。

如果在中午阳光直射时施用,会降低药效。

第四联合用药联合用药在处理鱼类疾病上起着协同增效的作用,可以发挥药物的最大功效。

渔药配伍增效的常用组合,如下:1、喹诺酮类:除了诺氟沙星与小檗碱与之配伍增效外,几乎不能与其它常用药物混用,如与氯霉素类同用则毒性增强;与红霉素类同用降效;与磺胺类同用加重肾的负担;不得与含金属离子的药物同用。

2、四环素类:水产上常用的为盐酸多西环素,同类之间配伍使用增效。

与甲氧苄啶、三黄粉同用可以稳定效果。

但应注意不可与含有鞣质的中药同用,如大黄、白芍、五倍子等,也不可与维生素B、C、红霉素、磺胺类、喹诺酮类同用。

3、氯霉素类:水产上一般常用氟苯尼考和甲砜霉素。

氟苯尼考与盐酸多西环素同用增效,不可与免疫增强剂配伍使用;与喹诺酮类、磺胺类同用毒性增强;与红霉素类同用拮抗、抵消;与B族维生素同用拮抗、抵消;与C族维生素相遇则分解失效。

4、外用消毒组合:戊二醛与苯扎溴铵、强氯精与溴氯海因、粉剂与片剂的结合,如,强氯精粉剂与片剂同用,强氯精粉剂与二溴海因片剂结合使用等。

渔药的合理使用

渔药的合理使用

3 药效学 的相互 作用 同时使用两种 以上药物 ,由于 .
药 物效 应或作用机制的不 同,可使总效应发生改变 ,称为
胃 中大 量 充 盈 的食 物 可 稀 释 药 物 ,影 响 其 吸 收 ;p H值 改 药效学 的相互作 用。两药合用的效应大于单药效应的代数
变将影响药物的解离和吸收 ;四环素类等可与钙 、铁 、镁 和 ,称协 同作用 ,例 如青 霉素与链霉素合用可产生协 同作
争血浆蛋 白的结合部位而产生 的,因为 药物 与血 浆蛋 白结 剂量 的 机 会 。
合是可逆 的,具有较高蛋 白亲 和力 的药 物可以置 换亲和力
较 低 的 药 物 。如 果 高 度 蛋 白结 合 ( 于 8 % ) 的 药物 被 其 大 0
( )合理的给药方案 五 对 患病动物进行合理治疗 的关键 ,在于选择药物和制
他高亲和力的药物置换 ,则可使其在血 中的非结合药物 的 定给药方案。一旦决定对动物疾病进行药物治疗 ,就必须 浓度显著提高 ,从而增加 了出现毒性的危险 。例如 ,非 甾 制订周密 的治疗 计划 ,包括选定首选药物 ( 或制剂 )和确 体抗炎药 ( 阿司匹林等 )的蛋 白结合率超过9 % ,只要一 定给 药方 案。当有 几种药物可供兽医师选用时 ,应根据疾 0 小部分 结合 的药 物被置 换 ,就可 能产生 毒性 的浓度 。另 病 的病理学过 程、药物的动力学特征和药效 的强弱等来决 外 ,能影响器官血 流量 的药物也可影响药物在器官组织的 定选择 的药物 。选择抗 菌药物治疗养殖场动物发生的感染 分布 ,因为药 物在器官 的摄取率与清除率取决于器官的血 性疾病时 ,在用药 前要尽 可能作药敏试验 ,能用窄谱抗生
常的现象 ,称为 配伍禁忌。例 如 ,将磺胺嘧啶钠与葡萄糖 者 ),从而改变 药物在 尿液的排泄。如同时使用丙磺舒与 注射液混合 ,便可见 液体中有微细的结晶析出 ,这是 因为 青霉素 ,由于 丙磺舒竞争 近曲小管的主动分泌 ,可使青霉

常用渔药休药期渔药使用准则与禁用

常用渔药休药期渔药使用准则与禁用

常用渔药休药期渔药使用准则与禁用渔药是指用于捕捞和养殖中的鱼类、虾蟹等水生动物的药物。

常用渔药休药期、渔药使用准则与禁用主要是为了保护水生生物的健康和生态环境的稳定,合理使用渔药,减少对水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不良影响。

以下是常用渔药休药期、渔药使用准则与禁用的相关内容。

一、常用渔药休药期休药期是指在渔药使用后,为了让残留物降解和排出体外,禁止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捕捞或食用的期限。

常见的渔药休药期如下:1.氧化氢:休药期为3天;2.苏打粉:休药期为7天;3.硫酸铜:休药期为10天;4.聚维酮碘:休药期为15天;5.驱虫脒:休药期为21天。

渔药的休药期根据具体使用的渔药种类、水体环境和水生生物的耐药性等因素而异,因此在使用渔药之前,一定要详细了解该渔药的休药期,并在休药期内禁止捕捞或食用。

二、渔药使用准则1.合法使用:选择合法注册的渔药,严格按照规定用量和方法使用,不随意超量使用或频繁使用渔药。

2.安全使用:使用渔药时,要注意个体防护,穿戴好防护服、手套、口罩等,并避免接触皮肤和口腔。

3.监测与记录:定期对水体和水生生物进行监测,记录渔药的使用情况和效果,及时调整使用策略。

4.防止药害:使用渔药前,应事先了解渔药对非目标物种的影响,避免对其他水生生物和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合理用量:按照使用说明准确计量渔药,避免过多或过少使用,以免造成渔药残留过高或使用效果不佳。

三、渔药禁用为了保护水生生物和环境的健康,一些有毒性或具有潜在危害的渔药被严格禁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禁用渔药:1.有机砷类:如酮呋喃和酮呋灵等,由于其毒性较高,容易在水中积累并对水生生物造成危害,已经被禁止使用。

2.毒鱼藤:毒鱼藤含有长效性的毒素,对水生生物有严重的毒害作用,因此被禁止使用。

3.氰化物:氰化物对水生生物的毒性较强,易于累积,且难以完全降解,因此被禁止使用。

4.非法使用药物:使用未经注册的渔药或禁用的渔药,都是违法行为,应严加禁止。

兽用常用药物配伍禁忌表

兽用常用药物配伍禁忌表
青霉素类
沉淀、分解、失效
头孢菌素类
疗效降低
氯霉素类、罗红霉素
毒性增强
TMP、新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
疗效增强
磺胺嘧啶
阿米卡星、头孢菌素类、氨基糖苷类、利卡多因、林可霉素、普鲁卡因、四环素类、青霉素类、红霉素
配伍后疗效降低或抵消或产生沉淀
抗菌增效剂
二甲氧苄啶、甲氧苄啶(三甲氧苄啶、TMP)
参照磺胺药物的配伍说明
不宜同用,如确需联用应至少间隔2小时
其他药物
四环素类药物不宜与绝大多数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氯霉素类
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
喹诺酮类、磺胺类、呋喃类
毒性增强
青霉素类、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多黏菌素类、氨基糖苷类、氯丙嗪、洁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维生素B类、铁类制剂、免疫制剂、环林酰胺、利福平
拮抗作用,疗效抵消
拮抗、降低疗效
稀盐酸、稀醋酸
碱类、盐类、有机酸及洋地黄
沉淀、失效
人工盐
酸类
中和、疗效减弱
胰酶
强酸、碱性、重金属盐溶液及高温
沉淀或灭活、失效
碳酸氢钠(小苏打)
镁盐、钙盐、鞣酸类、生物碱类等
疗效降低或分解或沉淀或失效
酸性溶液
中和失效
平喘药
茶碱类(氨茶碱)
其它茶碱类、洁霉素类、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盐酸氯丙嗪、大环内酯类、氯霉素类、呋喃妥因、利福平
氧化、破坏、失效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四环素类、多黏菌素、氨基糖苷类、洁霉素类、氯霉素类
灭活、失效
消毒防腐类
漂白粉
酸类
分解、失效
酒精(乙醇)
氯化剂、无机盐等
氧化、失效
硼酸
碱性物质、鞣酸
疗效降低

兽用常用药物配伍禁忌表

兽用常用药物配伍禁忌表

兽用,药物 分类 药物 配伍药物 配伍使用结果

青霉素类 青霉素钠、钾盐;氨苄西林类;阿莫西林类

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庆大霉素除外)、多黏菌类 效果增强

四环素类、头孢菌素类、大环内酯类、氯霉素类、庆大霉素、利巴韦林、培氟沙星 相互拮抗或疗效相抵或产生副作用,应分别使用、间隔给药

维生素C、维生素B、罗红霉素、Vc多聚磷酸酯、磺胺类、氨茶碱、高锰酸钾、盐酸氯丙嗪、B族维生素、过氧化氢 沉淀、分解、失败

头孢菌素类

“头孢”系

氨基糖苷类、喹诺酮类 疗效、毒性增强 青霉素类、洁霉素类、四环素类、磺胺类

相互拮抗或疗效相抵或产

生副作用,应分别使用、间隔给药

维生素C、维生素B、磺胺类、罗红霉素、氨茶碱、氯霉素、氟苯尼考、甲砜霉素、盐酸强力霉素

沉淀、分解、失败

强利尿药、含钙制剂 与头孢噻吩、头孢噻呋等头孢类药物配伍会增加毒副作用

氨基糖苷类

卡那霉素、阿米卡星、核糖霉素、妥布霉素、庆大霉素、大观霉素、新霉素、巴龙霉素、链霉素、安普霉素等 抗生素类 本品应尽量避免与抗生素类药物联合应用,大多数本类药物与大多数抗生素联用会增加毒性或降低疗效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洁霉素类、TMP 疗效增强 碱性药物(如碳酸氢钠、氨茶碱等)、硼砂 疗效增强,但毒性也同时增强

Vc、Vb 疗效减弱 氨基糖苷同类药物、头孢菌素类、万古霉素 毒性增强

大观霉素 氯霉素、四环素 拮抗作用,疗效抵消 卡那霉素、庆大霉素 其他抗菌药物 不可同时使用

大环内酯类

红霉素、罗红霉素、硫氰酸红霉素、替米考

洁霉素类、麦迪素霉、螺旋霉素、阿司匹林 降低疗效

青霉素类、无机盐类、四环素类 沉淀、降低疗效 星、吉他霉素(北里霉素)、泰乐菌素、替米考星、乙酰螺旋霉素、阿齐霉素 碱性物质 增强稳定性、增强疗效 酸性物质 不稳定、易分解失效

四环素类 土霉素、四环素(盐酸四环素)、金霉素(盐酸金霉素)、强力霉素(盐酸多西环素、脱氧土霉素)、米诺环素(二甲胺四环素) 甲氧苄啶、三黄粉 稳效 含钙、镁、铝、铁的中药如石类、壳贝类、骨类、矾类、脂类等,含碱类,含鞣质的中成药、含消化酶的中药如神曲、麦芽、豆鼓等,含碱性成分较多的中药如硼砂等

兽用常用药物配伍禁忌表

兽用常用药物配伍禁忌表
氨基糖苷类
卡那霉素、阿米卡星、核糖霉素、妥布霉素、庆大霉素、大观霉素、新霉素、巴龙霉素、链霉素等
抗生素类
本品应尽量避免与抗生素类药物联合应用;大多数本类药物与大多数抗生素联用会增加毒性或降低疗效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洁霉素类、TMP
疗效增强
碱性药物如碳酸氢钠、氨茶碱等、硼砂
疗效增强;但毒性也同时增强
同类药物
毒性增强;应间隔用药;确需同用应减低用量
其他药物
容易增加毒性或产生拮抗;应尽量避免合用
助消化与健胃药
乳酶生
酊剂、抗菌剂、鞣酸蛋白、铋制剂
疗效减弱
胃蛋白酶
中药
许多中药能降低胃蛋白酶的疗效;应避免合用;确需与中药合用时应注意观察效果
强酸、碱性、重金属盐、鞣酸溶液及高温
沉淀或灭活、失效

磺胺类
拮抗、降低疗效
毒副作用增强或失效
药物酸碱度
酸性药物可增加氨茶碱排泄、碱性药物可减少氨茶碱排泄
维生素类
所有维生素
长期使用、大剂量使用
易中毒甚至致死
B族维生素
碱性溶液
沉淀、破坏、失效
氧化剂、还原剂、高温
分解、失效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四环素类、多黏菌素、氨基糖苷类、洁霉素类、氯霉素类
灭活、失效
C族维生素
碱性溶液、氧化剂
稀盐酸、稀醋酸
碱类、盐类、有机酸及洋地黄
沉淀、失效
人工盐
酸类
中和、疗效减弱
胰酶
强酸、碱性、重金属盐溶液及高温
沉淀或灭活、失效
碳酸氢钠小苏打
镁盐、钙盐、鞣酸类、生物碱类等
疗效降低或分解或沉淀或失效
酸性溶液
中和失效
平喘药

常用渔药休药期渔药使用准则与禁用

常用渔药休药期渔药使用准则与禁用

常用渔药休药期渔药使用准则与禁用渔药是一种广泛应用于水产品养殖过程中的药物,在有效防治各种疾病、寄生虫和其他有害生物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其使用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准则和禁用规定。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用渔药的休药期、使用准则和禁用规定。

常用渔药的休药期是指在使用渔药后,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待药物成分完全分解、降解或排出生物体内,才能安全收获和消费养殖水产品。

休药期的长短取决于渔药的性质、剂型、用药途径、养殖物种等因素,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休药期可分为体内消失期和体外脱药期。

体内消失期是指渔药进入养殖生物体内后,经过一定的代谢和消化等过程,使药物成分完全分解、降解或排出体外的时间。

常见的体内消失期一般为2-4倍半衰期,半衰期是指药物从初始浓度降低到一半所需的时间。

不同的药物和养殖物种,其半衰期会有所差异。

体外脱药期是指渔药从水体中完全转移到沉淀物或其他介质中的时间。

这一过程的时间取决于渔药的分布系数、附着性和沉淀能力等因素。

体外脱药期的长短对于保护环境和水产品质量也具有重要意义。

使用渔药时需要遵循以下准则:1.确定病害种类:在使用渔药前,首先需要明确病害的种类和严重程度。

不同的病害可能需要使用不同类型的渔药,因此准确诊断疾病对于正确使用渔药至关重要。

2.选择合适的药物:根据病害类型和养殖物种,选择适合的渔药。

不同的渔药对于不同的病原体和寄生虫有着不同的杀灭效果,因此正确选择渔药十分重要。

3.控制使用剂量:在使用渔药时要遵循使用说明,控制使用剂量。

过高的剂量可能对水生生物造成损害,过低的剂量又可能无法达到理想的防治效果。

4.避免频繁使用:频繁使用同一种渔药可能导致病原体和寄生虫对药物产生抗药性,降低渔药的效果。

因此,应合理安排使用渔药的时间,并与其他防治措施结合使用。

此外,还需要注意一些禁用规定:1.对禁用物质的严格控制:一些有毒物质,如罂粟壳、黄麻碱等,严禁在水产养殖中使用。

这些物质可能对水生生物产生严重的毒性影响,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常见水产药物配伍七大禁忌

常见水产药物配伍七大禁忌

常见水产药物配伍七大禁忌
陈忆
【期刊名称】《农家致富》
【年(卷),期】2009(000)009
【摘要】在预防治疗水生动物的某些疾病时.药物治疗是最普遍使用的。

但是在
用药的同时要注意药物配伍禁忌.这对提高药物疗效、减少毒副作用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总页数】1页(P45)
【作者】陈忆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859.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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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特殊药物联用产生配伍禁忌的基本规则——常见中西药物联用的配伍禁忌规则(1) [J], 雷培;杨哲;杨茂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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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渔药配伍禁忌
1.生石灰:不能与漂白粉、重金属盐类、有机化合物等混用。

2.漂白粉:不能与酸类、福尔马林、生石灰等混用。

3.高锰酸钾:与氨及其制剂呈絮状沉淀失效。

4.新洁尔灭(为季铵类表面活性剂):不能与碘、磺化钾、过氧化钠、氧化剂混用;不能与肥皂、洗衣粉等表面活性剂混用。

5.碘及其制剂:与铵水、铵盐类生成爆炸性磺化物;与碱类生成碘酸盐;与重金属盐类生成黄色沉淀;与硫代硫酸钠、鞣酸氧化脱色;与生物碱共用会变成蓝色;与龙胆紫共用疗效减弱;与挥发油、脂肪油共用会分解失效;与一些呋喃类药物的拮抗作用。

6.强霉素:与生物碱试验沉淀失效;不能与含氯消毒剂使用。

7.硫酸铜:与氨溶液生成蓝色沉淀;与鞣酸及其制剂生成暗褐色沉淀;与碱性液体生成深蓝色沉淀;放置或加热呈黑色。

8.敌百虫:不能与碱性药物一起溶解混合使用;溶液长久放置逐渐分解失效;与阿托品、磷毒一起使用会产生拮抗作用失效。

9.福尔马林:与漂白粉、高锰酸钾、甲基蓝等氧化性渔药易失效。

10.磺胺类药:与维生素B12、弱酸性盐、核黄素使用则分解失效;与酸性液体(如维生素C注射液)、生物碱液体、碳酸氢钠、氯化铵、氯化钙等使用则析出沉淀,降低药效;与碳酸镁类等使用则增加对肾脏的毒性;与硫化物使用则会声称硫合血红蛋白,影响代谢。

11.维生素B1:与挥发油、脂肪油类使用则分解失效。

12.维生素C:与重金属盐使用则产生沉淀而失效;遇碱、氧化剂、铜、铁、热、光、则易分解失效;与碳酸氢钠、苯甲酸盐、利尿素等同时使用易失效。

13.活性钙:与有机酸、金属离子使用易分解失效。

部分内容来源:湖南科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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