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剽窃 与 一稿多投 & 一稿多发
北京交通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办法 - 中国药科大学毕业设计(论文

中国药科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学风建设,维护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倡导学术诚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学校成员,包括:全体在职教职员工、在籍学生,及以中国药科大学名义从事教学、科研等学术活动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访问学者、进修教师、离退休教职员工、兼职人员等。
第二章 学术不端的行为 第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 (一)抄袭、剽窃、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
(二)伪造或者篡改实验数据、实验记录与图片、文献引用证明、注释,捏造事实。
(三)伪造、篡改学术经历、学术能力、学术成果。
(四)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
(五)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
(六)违反正当程序或者放弃学术标准,进行不当学术评价。
(七)对学术批评者进行压制、打击或者报复。
(八)论文或论著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
(九)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妨碍他人研究活动。
(十)其他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或对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术行为。
第三章 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中国药科大学学风建设领导小组是学校学风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承担学校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等各项工作的领导和决策责任。
中国药科大学学术委员会是开展学校学风建设工作的专家组织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评判机构。
中国药科大学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学校学风建设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受理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材料,并及时向校学风领导小组报告,执行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的相关决议等工作。
第四章 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和调查 第五条 举报人可向学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有关部门举报。
提倡举报人实名举报。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院发〔2015〕214号关于印发《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学院各单位:现将《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吉林大学珠海学院2015年6月26日附件: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倡导学术诚信、严谨治学、潜心研究、锐意创新的学术风气,根据教育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加强学风建设实施细则》、《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术道德规范》,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在岗在职从事教学、科研和学术活动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以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名义从事学术活动的访问学者、进修教师和兼职人员(以下统称为教师),以及在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正式注册的各类在校学生、毕业生(以下统称为学生)。
第三条处理不端行为必须坚持依法原则、实事求是原则、人人平等原则、民主集中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基本学术道德规范第四条在从事科学研究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社会公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坚持真理、尊重科学规律、崇尚严谨求实的学风,勇于探索创新,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科学诚信。
第五条在学术活动中,应全面了解和尊重所涉及到的他人已有的成果,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引用他人的思想、观点、实验数据、资料、结论或其他学术成果时,应如实注明出处;转引他人成果,应注明转引出处;参照而未引用他人成果,或受别人成果的启发而未引用他人成果,也应做出说明并列出参考文献。
学术道德与规范知识点

1 概论1.1 前言1.2 基本概念学术研究是人类借助已有的知识和经验,探索自然界、人类社会与人类自身的客观规律和真理的高级心智活动。
学术研究的种类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发展研究。
(三种类型论文见附件)学术道德是学术团体或个人从事学术活动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准则。
学术规范的类型分为法律规范、政策规范、道德规范、技术规范。
学术不端行为是学术行为主体在学术活动中,有意违反学术共同体一致认同的学术规范,损害他人或组织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
学术不端行为归纳为如下6类抄袭或剽窃他人的学术成果伪造或算改实验数据请人或替人撰写论文署名不当一稿两投或多投杜撰参考文献1.3 学术研究基本流程1、自然科学研究的特点:确定性验证、概念同一性、实验的可重复性、可量化研究、注重直接性。
2、自然科学研究的方法:实验研究法、灵感思维法、假说研究法、观察研究法、类比研究法。
3、自然科学研究步骤:社会科学研究特点:限制性实验、概念多样性、因果假设论、定性式研究。
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思辨研究法、实证研究法、解释研究法。
社会科学研究步骤:1.4 相关法律问题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作者的作品。
著作权的权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证作品完整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侵犯著作权罪、假冒专利罪、泄露国家秘密罪1.5 研究生学术活动特点第一,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的“学习性”第二,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目的的“双重性”第三,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方式的“多样性”第四,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成果的“一般性”2 学术研究前期工作规范2.1 确定研究主题兴趣是选题最好的老师,掌握积累培养兴趣的途径。
了解自身研究能力和方向,学生必须具备观察判断能力、思维创新能力。
选题的可行性:选题的研究对象务必要“小”、选题的研究时间要考虑自身的能力和水平等。
听取导师的选题意见,在确定选题的过程中,跟导师保持沟通是非常重要的。
2.2 查新与项目申请标题、摘要、立论依据、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特色与创新点、年度计划和预期成果、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课题组成员、经费预算等几个部分组成。
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行为表现、教育根源与治理对策

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行为表现、教育根源与治理对策一、本文概述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行为是当前高等教育领域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其表现形式多样,教育根源深远,治理对策复杂。
本文旨在全面探讨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表现、教育根源以及相应的治理对策。
我们将对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具体表现进行梳理和分类,以便更好地理解这一现象。
接着,我们将深入分析导致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的教育根源,包括学术评价体系、导师指导方式、课程设置等多个方面。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提出一系列有效的治理对策,旨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发生。
本文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提升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水平,也有助于促进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行为表现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表现多种多样,其核心在于违背了学术研究应有的诚信、公正和原创性原则。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学术道德失范行为表现:抄袭与剽窃:研究生在撰写论文或其他学术作品时,未经原作者同意,直接复制、粘贴他人成果,未进行恰当的引用或标注,以此充作自己的研究成果。
篡改与伪造数据:为了获得理想的研究结果或达到某种学术目的,研究生可能会篡改实验数据或伪造数据,从而扭曲研究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一稿多投:研究生将同一篇学术论文或研究成果同时提交给多个学术期刊或会议,以期望获得多份发表和奖励,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术出版的诚信原则。
不当署名:在学术成果的署名上,研究生可能会未经他人同意擅自添加他人名字,或故意排除对研究有重要贡献的人员,以此来提高自己的学术声誉或利益。
学术不端合作:研究生之间可能会形成学术不端合作的共同体,通过互相抄袭、共享数据和成果等方式,共同维护各自的学术利益。
利益输送与权力寻租:在某些情况下,研究生可能会利用与导师或学术评委的关系,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学术资源、奖项或学术地位,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学术竞争的公平性。
研究生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根源是多方面的,既有个体道德素质的问题,也有学术评价体系不完善、教育引导不到位等外部环境的因素。
学术道德规范

学术道德规范学术道德规范在从事科学研究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专利法》、中国科协颁布的《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学术道德规范,要坚持科学真理、尊重科学规律、崇尚严谨求实的学风,勇于探索创新,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科学诚信。
应当遵守下述基本学术道德规范:(一)在学术活动中,必须尊重知识产权,充分尊重他人已经获得的研究成果;引用他人成果时如实注明出处;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从他人作品转引第三人成果时,如实注明转引出处。
(二)合作研究成果在发表前要经过所有署名人审阅,并签署确认书。
所有署名人对研究成果负责,合作研究的主持人对研究成果整体负责。
(三)在对自己或他人的作品进行介绍、评价时,应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在充分掌握国内外材料、数据基础上,做出全面分析、评价和论证。
(四)尊重研究对象(包括人类和非人类研究对象)。
在涉及人体的研究中,必须保护受试人合法权益和个人隐私并保障知情同意权。
(五)在课题申报、项目设计、数据资料的采集与分析、公布科研成果、确认科研工作参与人员的贡献等方面,遵守诚实客观原则。
搜集、发表数据要确保有效性和准确性,保证实验记录和数据的完整、真实和安全,以备考查。
公开研究成果、统计数据等,必须实事求是、完整准确。
对已发表研究成果中出现的错误和失误,应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和承认。
(六)诚实严谨地与他人合作。
耐心诚恳地对待学术批评和质疑。
(七)对研究成果做出实质性贡献的有关人员拥有著作权。
仅对研究项目进行过一般性管理或辅助工作者,不享有著作权。
合作完成成果,应按照对研究成果的贡献大小的顺序署名(有署名惯例或约定的除外)。
署名人应对本人做出贡献的部分负责,发表前应由本人审阅并署名。
(八)不得利用科研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正确对待科研活动中存在的直接、间接或潜在的利益关系。
常见学术不端行为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背学术活动公序良俗的行为。
避免学术不端有哪些正确的方法

避免学术不端有哪些正确的方法学术不端是指学术界的一些弄虚作假、行为不良或失范的风气。
以下是由店铺整理的学术不端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学术不端的概念学术不端行为是指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的行为,国际上一般用来指捏造数据(fabrication)、篡改数据(falsification)和剽窃(plagiarism)三种行为。
但是一稿多投、侵占学术成果、伪造学术履历等行为也可包括进去。
学术不端行为在世界各国、各个历史时期都曾经发生过,但是像中国当前这样如此泛滥,严重到被称为学术腐败的地步,却是罕见的。
这不仅表现在违反者众多、发生频繁,各个科研机构都时有发现,而且表现在涉及了从院士、教授、副教授、讲师到研究生、本科生的各个层面。
由于中国高校缺乏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方面的教育,学生在学习、研究过程中发生不端行为,经常是由于对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缺乏了解,认识不足造成的。
因此,对学生——特别是研究生——进行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教育,防患于未然,是遏制学术腐败、保证中国学术研究能够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
避免学术不端的风气的方法学术研究是由人来做的,像人类的其他行为一样,学术研究会出现种种错误。
这些错误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限于客观条件而发生的错误。
这类错误难以避免,也难以觉察,随着科学的进步才被揭示出来的,犯错误的科研人员没有责任,不该受到谴责。
一类是由于马虎、疏忽而发生的失误。
这类错误本来可以避免,是不应该发生的,但是犯错者并无恶意,是无心造成的,属于“诚实的失误”。
犯错者应该为其失误受到批评、承担责任,但是是属于工作态度问题,并没有违背学术道德。
还有一类是学术不端行为。
这类错误本来也可以避免,但是肇事者有意让它发生了,存在主观恶意,违背了学术道德,应该受到舆论谴责和行政处罚,乃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不同研究领域的学术规范、学术道德有共同的特点,但是在某些细节上也存在差异。
本文主要针对的是理工科领域,特别是生物医学领域的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问题。
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行为准则

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行为准则第一条为倡导学术正气,规范研究生和导师学术行为,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学习风气,培养正直诚信、恪守科学道德、献身科学研究的拔尖创新人才,促进学术进步与科技创新,杜绝学术不正之风,严明学术纪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我院注册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本准则所称学术行为是指研究生从事学位论文或毕业论文撰写、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发表学术论文、报告、设计等活动,以及研究生指导教师科研设计和指导研究生等活动。
第三条研究生和研究生导师在学术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基本规范:(一)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 研究生应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遵守论文写作、学术引文、学术成果、学术评价等方面的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三) 研究生从事学术研究,撰写的论文、报告、设计等应是本人理论探索、实验研究及社会调查等活动的真实反映和系统总结,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作品中引用他人观点、论据、调查资料、统计数据、方案和构架等时,无论是何种(纸质或电子)载体,是否己经发表,均应注明出处。
转引文献资料,摘译外文书刊的部分段落、标题时,应如实注明出处;引证的目的应该是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从他人作品转引第三人成果,应注明转引出处。
(四) 合作研究的成果应依据合作者在研究过程中的贡献大小来分享,合作者在其共同完成作品中应按贡献大小顺序署名,但另有署名惯例或作者另有约定的除外。
任何合作作品在发表前要经过所有署名人审阅,作品的所有署名者应对本人完成部分负责,作品主持人应对作品整体负责。
(五) 应保密的科研成果在发表和使用时应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促进我院学术活动健康持续的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人〔2002〕4号)和《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及兼聘人员等。
第三条学术不端行为是指违背学术道德的行为,主要包括:(一)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二)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三)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四)伪造注释;(五)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六)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七)由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学术论文;(八)伪造学术经历、学术成果、成绩单等证明材料;(九)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研究成果;(十)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第二章调查和处理程序第四条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应遵循合法、客观、公正,教育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学院学术委员会是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评判机构。
学院教务部及对外交流合作部负责受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或投诉,向学院学术委员会报告,学术委员会决定是否实施调查。
第六条对需要调查的举报或投诉,由与调查事件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3-5名学科专家组成调查小组,必要时,学院学术委员会会同其他部门联合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调查小组负责收集分析有关材料,对举报内容进行查实,形成调查报告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
学术不端行为影响重大的,可以举行听证会。
第八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学术不端行为人做出评判意见前,应当听取本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九条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学术不端行为的情节轻重,对学术不端行为人做出评判意见。
院长办公会议根据学院学术委员会提出的评判意见,对学术不端行为人做出处罚决定。
第十条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后,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10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术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学术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书后30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通知申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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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甄鹏告诉记者,李华剽窃姜涛的硕士毕业论文,并与之 联合署名发表了第一篇文章后,又不断变换其他作者,将论文 略加改动后便在不同学术期刊上发表。 • 采访中,甄鹏向记者提供了7篇李华联合其他人一起署名发表 的学术论文。“其中两篇只是中英文语言的区别,但署名的作 者却不一样。”甄鹏说,如果两篇文章是同一篇论文的两个语 言版本,就不该莫名其妙地多出来两位作者。而在其余5篇文 章中,许多图表都完全一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第十三条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 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 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 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案例分析
• “从我现在已经掌握的证据来看,很容易发现,李华老师剽窃 了他学生姜涛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甄鹏举例说,李华于 1997年12月在《科学通报》杂志上发表了《Nd2Fe17N3化合物 的电子结构与磁性研究》一文,该文实际上来源于姜涛的硕士 学位论文。然而,姜涛于1996年便从学校毕业了。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 • 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 “从我现在已经掌握的证据来看,很容易发现,李华老师 剽窃了他学生姜涛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甄鹏举例说, 李华于1997年12月在《科学通报》杂志上发表了 《Nd2Fe17N3化合物的电子结构与磁性研究》一文,该文 实际上来源于姜涛的硕士学位论文。然而,姜涛于1996年 便从学校毕业了。
• 同时,甄鹏告诉记者,李华剽窃姜涛的硕士毕业论文,并 与之联合署名发表了第一篇文章后,又不断变换其他作者, 将论文略加改动后便在不同学术期刊上发表。 • 采访中,甄鹏向记者提供了7篇李华联合其他人一起署名 发表的学术论文。“其中两篇只是中英文语言的区别,但 署名的作者却不一样。”甄鹏说,如果两篇文章是同一篇 论文的两个语言版本,就不该莫名其妙地多出来两位作者。 而在其余5篇文章中,许多图表都完全一样。
一稿多发 & 一稿多投
• 采访中,甄鹏向记者提供了7篇李华联合其他人一起署名发表 的学术论文。“其中两篇只是中英文语言的区别,但署名的作 者却不一样。”甄鹏说,如果两篇文章是同一篇论文的两个语 言版本,就不该莫名其妙地多出来两位作者。而在其余5篇文 章中,许多图表都完全一样。 • 《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杂志社投 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 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杂志社通知决定刊登的, 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杂志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 外” 。
学术剽窃 与 一稿多投 & 一稿多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
• 2011年3月23日12点25分,甄鹏在自己的博客中上传了一 篇名为《对于物理学院李华教授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信》 的文章。在该文中,甄鹏实名举报了曾经的同事———山 东大学物理学院退休老教授李华,并声称其涉嫌剽窃以及 协助他人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