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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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的治理,保证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提升资产的运行效益及使用寿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XX进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固定资产治理制度》、XX 《会计核算方法》等,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中的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治理而持有的,估量使用时刻超过一个会计年度,能够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能够可靠地计量其成本的资产。

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设备、工具器具等。

第三条固定资产治理的要紧任务是:资产使用与治理责任明确,资产运作程序规范、完善,资产价实相符、安全完整,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第二章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第四条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归口治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固定资产治理体制,公司总经理为本公司固定资产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由固定资产价值治理部门、实物治理部门、使用保管部门以及监察审计部门等部门组成的“固定资产治理网络”,该网络对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负完全责任。

第五条财务产权部是固定资产价值治理部门,应当设有专职或兼职的固定资产治理人员。

财务产权部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和修订公司的固定资产治理方法,协助建立健全公司的固定资产治理网络。

(二)负责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和折旧、减值预备计提情形。

(三)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定期组织清查盘点,确保账、卡、物相符。

(四)参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大修理打算的制定,参与固定资产或工程物资的招标采购工作,按预算操纵支出,监督资金的专项使用。

(五)会同并督促实物治理职能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转移、租赁、出售、报废、盘盈、盘亏、残值回收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清产核资和固定资产价值重估工作。

(七)对固定资产的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实物治理部门:设备部是生产用固定资产实物治理部门,设有专职或兼职的固定资产治理人员;办公室是车辆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实物治理部门,设有专职或兼职的固定资产治理人员。

XX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无违法违规情况的确认函

XX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无违法违规情况的确认函

XX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无违法、违规情况的
确认函
鉴于:
XX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拟以非公开方式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发行”)。

现本公司特就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无违法、违规情况,向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作出如下确认:
1、本公司确认,截至本确认函出具之日,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之规定。

2、本公司确认,截至本确认函出具之日,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均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执行情况,均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不良信用记录。

特此确认。

(以下无正文)
XX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年月日。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0.06.30•【文号】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4号•【施行日期】2000.06.3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正文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金融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现予发布实施。

行长戴相龙二000年六月三十日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构设立及变更第三章业务经营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整顿、接管及终止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对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三条金融租赁公司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公司法》的规定,并在其名称中标明“金融租赁”字样。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他公司名称中不得有“金融租赁”字样。

第四条金融租赁公司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立及变更第五条申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金;(二)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章程;(三)具有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金融租赁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五)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国人民银行审查金融租赁公司设立申请时,要考虑国家经济发展需要和融资租赁业竞争状况。

第六条金融租赁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亿元,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租赁公司应另有不低于5千万美元(或等值可兑换货币)的外汇资本金。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浙江XXX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天振股份所属各单位的(以下简称:各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范围不包含《低值易耗品和大型工机具目录》所载内容。

第四条固定资产分类:(一)按财务记账分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电子设备、机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二)按用途分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电子设备、电气设备、传导设备、机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管理用具及其他。

财务分类的电子设备包含用途分类的电子设备和电气设备,财务分类的机器设备包含用途分类的机器设备、传导设备和管理用具及其他。

第五条各单位履行固定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负责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依法合规管理。

第六条公司资产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监督、评价审核成员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新增、报废报损、台账管理,以及公司内部固定资产的划拨、转让、出租等重点业务的流程管理及合规性审核。

第七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形成和处置的账务管理。

第二章固定资产登记第八条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建立和维护本单位固定资产实物台账。

通过费用化渠道购置的固定资产均需登记建账。

第九条各单位按照资产分类,以单台(套)为记录单元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实物台账。

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资产名称、资产编号;(二)规格型号、生产制造单位;(三)计量单位、数量;(四)资产使用地点;(五)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净值;(六)资产启用日期、预计使用年限;(七)资产类型、使用状态及调动情况;(八)资产保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第十条由多项设备共同组成单台(套)资产的,应建立实物资产备查账,详细记录每项设备名称、单位价值等信息,建账格式参照固定资产实物台账。

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护资产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使用期限长、价值较高的实物资产。

第三条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均应进行登记,盘点,验收和管理。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应遵循慎重处理,公平公正,便于监督,严格遵守法规等原则。

第五条公司的各级部门,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

第六条公司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和修订。

第七条优秀的资产管理制度,是资产管理工作正常运转的基石。

第八条公司应制定固定资产管理手册,明确各项规范和流程等内容。

第二章资产管理的基本内容第九条固定资产应进行分类登记,包括房屋、土地、机器设备等各类资产。

第十条资产管理部门应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盘点、调配等工作。

第十一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对资产台账。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转移、报废、变更等手续应及时办理,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验收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严格遵守验收标准。

第十四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为各部门提供固定资产使用指引和维护保养方法。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遵守固定资产的使用规定,做到认真细心。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台账,及时更新资产信息。

第十七条公司对资产的管理应实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资产调配机制,合理利用固定资产。

第三章资产管理的制度规定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标准,明确各项要求。

第二十条资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明确报废程序和标准。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定期进行资产盘点。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固定资产借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借用行为。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固定资产索赔管理制度,规范索赔手续。

第四章资产管理的责任第二十五条公司领导应高度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做好指导和监督。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性,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依据国家有关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固定资产管理是指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及工具器具等,包括融资租入和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定义及分类第四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五条固定资产分为以下类别:(一)房屋建筑物:指生产经营使用的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二)机器设备:指动力机械和仪器仪表等。

(三)办公设备:指各种办公家具,办公用电子计算机、服务器、打印机等。

(四)运输设备:指各种机动车辆。

(五)其他设备:指除上述设备以外其他工具、器具等设备。

第三章管理职责与审批权限第六条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责任到人。

(一)办公室为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计划、采购、保管工作。

1、汇总固定资产购置预算,报财务部审核、平衡。

2、负责固定资产的取得、验收工作。

汇总相关部门对固定资产的要求、性能和技术意见,要求供应商提供或者建筑施工单位进行改善。

3、对固定资产按类别、型号进行统一编号订牌、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卡片(格式参见附表1)。

4、建立固定资产辅助台账,对于已经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但尚未竣工验收的固定资产应按暂估价格办理结转固定资产手续。

5、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加、转移、封存、启用、调出和盘盈、盘亏、报废鉴定等手续。

6、对使用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7、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的更新、技术改造和修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8、与财务部和使用部门定期核对账实情况,及时沟通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与转移情况,做到账账、账卡、账实一致。

股份公司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股份公司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融资产的风险分类及认定管理工作,准确反映公司金融资产质量状况及风险变化情况,有效增强各类金融资产管理及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根据公司的实际管理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事业部及分、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担信用风险的类金融业务,包括典当、担保、融资租赁、特殊资产、委贷、各类投资业务,日常经营中形成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以及货币资金除外的其他金融资产。

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不适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风险分类是指公司根据各类金融资产的实际履约情况、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等,将金融资产按照风险程度分为五级,风险程度由低到高分别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后三类合称不良资产。

第五条风险分类的原则(一)真实性原则:分类应真实客观地反映各类金融资产的质量状况、风险水平;(二)及时性原则:当出现有可能影响金融资产质量的因素时,应及时、动态地根据资产状况的变化重新认定分类结果;(三)重要性原则:对影响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的诸多因素,根据本办法的核心定义及确定关键因素,进行评估和分类;(四)审慎性原则:对难以准确判断债务人履约能力的资产,应运用审慎的专业判断和稳妥的分类方法,按从低原则确定资产质量等级(资产质量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

第二章风险分类标准第六条五级分类核心定义正常:债务人能够履约,没有客观证据表明本息或收益不能足额偿付,资产未出现信用减值迹象。

关注:尽管债务人目前有履约能力,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履约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且预计资产不会出现信用减值。

次级:债务人的履约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息或收益。

但其抵质押物、交易标的物价值足够覆盖本金或担保人具有足够担保能力,有理由相信通过出售或变卖资产、执行担保后公司本金不会遭受损失。

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

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

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租赁业务操作程序,改善业务管理水平,防范与化解金融租赁风险,不断提升判断能力,更好的服务于销售市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公司的销售部门及办事处,对客户的融资租赁需求,与融资租赁公司配合,对开展业务前的客户尽职调查、法律风险防范的具体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指金融租赁,金融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受业务约束,集团融资租赁业务包括如下主要形式:直接租赁、售后回租。

(一)本办法所称直接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物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

(二)本办法中所称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租赁形式。

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特殊融资租赁方式。

第二章租赁对象和基本条件第四条租赁对象(承租人),主要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第五条申请租赁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持有国家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并经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卡);(二)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技改、基建项目批准立项列入国家或地方计划;(四)取得有关部门建筑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开工许可证或进口批文;(五)生产工艺成熟,技术过关,所需原材料、燃料、动力有可靠来源,产品产销对路,符合环保、消防等监控要求,在国内、国际市场上有竞争能力,项目竣工后能正常生产,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六)企业有经营管理能力,守信用,能按期支付租金、手续费、租息及残值转让费,有承担租赁风险的可靠保证,能落实具有法人资格、有偿还能力、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进行保证或提供财产抵押、动产权利质押作为偿还债务的担保;(七)承租人对外的股本权益性投资总额未超过其资产净额的50%;(八)承租人的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投资额的比例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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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018 年11 月
XX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保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
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财产的安全与完整,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为企业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单位价值在 5000 元以上(含),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原则、内容:
(一)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体制。

依据公司总体规划及业务发展情况确定固定资产规模,全面管理固定资产,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日常核算和管理。

(二)固定资产管理的原则是:明确归属,核实存量;节约资源,充分利用;规范操作,保全资产;账内核算,账实相符。

(三)固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分类、计价及折旧;固定资产的配置标准;固定资产购置、调拨;固定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考核机制。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分工
固定资产管理包括帐务管理与实物管理。

综合管理部负责除电子类以外的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负责制定、修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置标准及固定资产的入库、登记、调拨、维修、盘点、报废等实物管理工作。

各使用部门应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各项管理制度,配合实物管理部门落实每台固定资产的保管人员,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上述各部门应责任到人、密切配合、共同管好、用好固定资产。

财务运营部负责固定资产的帐务管理以及电子类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合理监督控制固定资产采购预算,以及固定资产相关账务处理,配合实物管理部门管理固定资产;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购置、调拨、处置应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

第六条涉及电子信息类固定资产,请参照《XX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电子信息类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章固定资产分类、计价及折旧
第七条固定资产分类:
(一)固定资产按其实物形态分为:房屋建筑物、交通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办公家具、用具、器具等。

(二)固定资产按其来源分为:购置、建造的固定资产;
调拨转入的固定资产;低债资产转自用的固定资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置换取得的固定资产;盘盈的固定资产;其他来源的固定资产。

第八条固定资产计价: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固定资产取得时的
成本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一)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不含税)、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三)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计价。

(四)经批准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以调拨价格或调入调出双方协议价格加上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
安装费等相关费用计价。

(五)抵债资产转自用的固定资产,应将抵债资产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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