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

一、背景

公司为了统一决策,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决策者的统筹性,特

制定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以便有效管理公司重要事务。

二、决策类型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适用于以下类型的决策事项:

1. 重大投资决策:涉及公司资金的重要投资决策,包括新项目

投资、股权投资等;

2. 重大战略决策:公司战略方向、市场定位、业务拓展等重要

战略决策;

3. 重大人事决策: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任免、薪酬调整、培训选

拔等重要人事决策;

4. 重大法律事务决策:公司合同签订、诉讼处理、合规规定等

重要法律事务决策。

三、决策程序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的决策程序如下:

1. 事项提出:相关部门或个人提出待决策事项,并向决策委员

会提交决策材料;

2. 决策委员会审议:决策委员会对待决策事项进行审议、讨论,并就决策方案进行投票表决;

3. 决策结果公示:决策委员会作出决策结果,并将结果以公示

方式通知所有相关部门及人员;

4. 决策执行:决策结果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和执行,并进

行事后监督;

5. 决策评估:对决策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调整和改进。

四、决策委员会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设立决策委员会,负责对重

要事项进行决策。决策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由总经理

担任主任,其他成员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确定。

五、决策原则

在决策过程中,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应遵循以下

原则:

1. 科学决策:决策应基于充分的调研和分析,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统筹决策:决策委员会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和利益,确保决策的统筹性和整体效益;

3. 透明决策:决策结果应及时公示,确保决策的公开透明;

4. 责任决策:决策委员会应承担对决策结果的责任,确保决策的有效执行;

5. 持续改进:对决策实施过程进行评估和总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经实践验证后,公司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以上为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的内容,各级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办法的规定执行,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决策结果的有效落实。

该文档由智能助手撰写,如需进一步咨询,请与公司相关领导联系。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 一、背景 公司为了统一决策,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决策者的统筹性,特 制定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以便有效管理公司重要事务。 二、决策类型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适用于以下类型的决策事项: 1. 重大投资决策:涉及公司资金的重要投资决策,包括新项目 投资、股权投资等; 2. 重大战略决策:公司战略方向、市场定位、业务拓展等重要 战略决策; 3. 重大人事决策: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任免、薪酬调整、培训选 拔等重要人事决策; 4. 重大法律事务决策:公司合同签订、诉讼处理、合规规定等 重要法律事务决策。 三、决策程序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的决策程序如下:

1. 事项提出:相关部门或个人提出待决策事项,并向决策委员 会提交决策材料; 2. 决策委员会审议:决策委员会对待决策事项进行审议、讨论,并就决策方案进行投票表决; 3. 决策结果公示:决策委员会作出决策结果,并将结果以公示 方式通知所有相关部门及人员; 4. 决策执行:决策结果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和执行,并进 行事后监督; 5. 决策评估:对决策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调整和改进。 四、决策委员会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设立决策委员会,负责对重 要事项进行决策。决策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由总经理 担任主任,其他成员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确定。 五、决策原则 在决策过程中,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应遵循以下 原则:

1. 科学决策:决策应基于充分的调研和分析,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统筹决策:决策委员会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和利益,确保决策的统筹性和整体效益; 3. 透明决策:决策结果应及时公示,确保决策的公开透明; 4. 责任决策:决策委员会应承担对决策结果的责任,确保决策的有效执行; 5. 持续改进:对决策实施过程进行评估和总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经实践验证后,公司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以上为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的内容,各级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办法的规定执行,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决策结果的有效落实。 该文档由智能助手撰写,如需进一步咨询,请与公司相关领导联系。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全面提升企业领导人员勤勉尽责、诚信守法能力,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三重一大”是指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重大决策事项,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制度规定,应当由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指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的职务调整等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指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资源配置、盈利能力、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指在不同用途和情况下,超过规定限额资金使用。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法决策。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二)规范决策。必须依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进行决策,按规定应当报股东单位审批的必须报批。

(三)民主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 (四)科学决策。决策前应当充分调研论证,特别要做好前期可行性研究,必要时要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公示等程序。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第四条列入董事会审议或决策范围的“三重一大”事项: (一)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五)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八)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列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或决策范围的“三重一大”事项: (一)研究贯彻落实公司董事会决定、决议和部署工作安排。 (二)拟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方案、年度投融资方案提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XX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实施细则》等要求,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应由公司经理班子、党委做出决策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公司经理班子、党委根据各自权责范围决定的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公司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本办法中重大项目是指公司需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包括现金和非货币资产)以上的项目。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公司所规定的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公司各项资金收付和运营必须纳入年度预算管理,遵从全面预算管理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为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主要责任人。涉及超出自身职权范围,或者虽在职权范围内但关系XX工作全局、影响广泛的重要事项和重要情况,必须向XX部党组请示报告。 第四条:“三重一大”决策的基本原则是:

(一)坚持集体决策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党委会议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决定。党委会研究讨论是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二)坚持科学决策的原则。要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和论证,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可行性、实施条件、实施结果、潜在风险和预期效益进行充分评估,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三)坚持民主决策的原则。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的经理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应自主表达意愿,总经理、党委书记应认真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员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坚持依法依规决策的原则。“三重一大”决策必须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公司重大决策必须经过法律审核把关,充分发挥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的作用。 第二章“三重一大”决策的范围 第五条:列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或决策范围的“三重一大”事项: (一)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研究决定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结构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研究决定公司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四)研究决定公司年度科研生产经营计划、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从事高风险经营等重大科研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20190412070504)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20190412070504) --WORD格式---可编辑--- XXX系统国有企业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XXX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规范森工系统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障企业科学发展。结合森工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集体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依规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 (三)坚持民主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

(四)坚持科学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重点强化决策前的信息收集、调研、论1 --WORD格式--可编辑---精品材料分享-- --WORD格式---可编辑--- 证、评价等关键环节。 (五)坚持规范决议准绳。“三重一大”事项决议必须按照议事划定规矩和带领干部各自职责、权限进行。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包括: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等事项。 (二)企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三)重大突发事件、灾难、公共危机、公共安全事件处置等事项。 (四)企业发展方向,经营方针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经营方式重大调整等事项。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XXX省森工系统国有企业【1】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XXX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规范森工系统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障企业科学发展。结合森工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集体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依规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 (三)坚持民主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 (四)坚持科学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重点强化决策前的信息收集、调研、论证、评估等关键环节。 (五)坚持规范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按照议事规则和领导干部各自职责、权限进行。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包括: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等事项。 (二)企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三)重大突发事件、灾难、公共危机、公共安全事件处置等事项。 (四)企业发展方向,经营方针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经营方式重大调整等事项。 (五)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计划、产品价格的制定;停产、转产和从事高风险经营开发等事项。 (六)资产处置和产权变更;企业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管理;对外投资、入股、收购、注册;招商引资及重大优惠政策等事项。 (七)企业改制;兼并重组、合并与分立、变更;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等事项。 (八)职工工资、奖金、福利、社会保险分配的调整;职工就业、下岗、安置、培训、救助、社会保障、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职工住房、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事项。 (九)企业须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十)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需集体研究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

公司三重一大实施办法

精心整理 XX投资有限公司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 (一)贯彻上级重大决定、重要指示、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企业改制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四)公司年度综合计划、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决算)、上报集团的经营目标建议值、自有资金分配方案、重要资产出租、重要资产处置、公司的(投资)、审计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 (五)公司合同的重要条款的变化以及各下属单位整体运营目标的确定和调整、项目整体设计方案的确定和调整等重大事项; (六)单项工程设计变更金额在50—100万元以下由下属单位领导 50 4. 产重特大事故、突发事件、违纪案件、法律经济纠纷以及涉及影响公司稳定等重大事件的处理; (十二)涉及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企业资产的仲裁、诉讼或者100万元以上的企业资产被有关机关和单位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 (十三)企业维护稳定及防恐工作重大事项;

(十四)对公司重大违纪事项的处理; (十五)公司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十六)法人授权; (十七)董事会、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 (十八)对不可预见性费用的使用管理; (十九)其他有关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包 以及重大技术改造、引进事项; (六)重大工程承发包项目; (七)非生产性项目的年度计划安排以及调整方案; (八)由于政策变化、设计变更、外部环境变化等引起的项目费用大幅增加的重大事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规范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深入推进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保障企业科学发展,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涉及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与

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放置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企业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企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四)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教材赏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关于印发〈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字〔2011〕00号)的要求,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为切实加强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公司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公司科学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集团公司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保证决策民主化; (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先期调查论证,注重事物客观规律,注重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科学化;

(四)尊重制度和程序,坚持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会议审议决定相结合,保证集体决策。 第三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和党委书记为实施本办法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公司的贯彻落实。监事和纪委书记为实施本办法的主要监督者,保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公司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重要决定、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公司关于党的建设、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部署; (三)公司向集团公司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四)公司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的确定与调整;

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关于 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暂行)]

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关于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暂行) 公司各单位、机关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以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暂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暂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关于“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以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暂行)》,进一步加强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正确履行职务,规范公司、分局和项目部决策行为,完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有效规避决策风险,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步发展,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局以及所属项目部。 条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决策的原则: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循企业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切实保证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务实高效、科学决策的原则: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应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实效,坚持集体决策和群众参与、专家咨询相结合,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三)决策事项可追溯的原则。 (四)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二章“三重一大”的内容 第四条“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一)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党内法规规定以及股份公司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提交相关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章公司决策“三重一大”的范围 第五条公司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由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党委会议、职工代表大会决定。党政联席会议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 (一)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1、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2、企业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3、企业章程的修订,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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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精品办公文档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全面提升企业领导人员勤勉尽责、诚信守法能力,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三重一大”是指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重大决策事项,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制度规定,应当由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指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的职务调整等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指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资源配置、盈利能力、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指在不同用途和情况下,超过规定限额的资金使用。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需坚持以下准绳: (一)依法决策。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二)规范决策。必须依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进行决策,按规定应当报股东单位审批的必须报批。 精品办公文档 (三)民主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 (四)科学决策。决策前应当充分调研论证,特别要做好前期可行性研究,必要时要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价、公示等程序。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 第四条列入董事会审议或决策范围的“三重一大”事项: (一)审定公司的谋划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大概减少注册资本。 (五)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大概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决策监督,防范决策风险,促进科学发展,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5]44号)、《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 第三条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党和国家的组织原则,也是国有企业的组织原则。“三重一大”事项是民主集中制的具体体现,国有企业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集体决策。凡涉及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按照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进行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遵守决策程序,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

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企业实际,强化决策事前的调研、论证。坚持决策程序,加强对决策后执行环节的监督和检查,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第四条公司党委、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等决策人员,对参与决策时的个人意见负责;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在自己分管事务的决策中分别承担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制度的主体责任;公司党委对本企业内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负有领导和监督责任。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 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党委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要决定、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公司关于党的建设、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部署。 (三)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四)公司年度计划、年度工作报告、财务计划、决算等重大运营管理事项。 (五)公司主营业务方案的审定与调整以及产业结构、资本结构的批准与调整。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一、召开条件与程序 (一)召开条件: 1.事项性质:涉及公司重大利益、重大政策、重大战略、重大工作计划等,影响公司全局的决策事项。 2.影响范围:涉及公司多个部门、多个层级或公司多个子公司的决策事项。 3.决策需求:涉及需要多方复合型专业知识或具有较大争议性的决策事项。 (二)召开程序: 1.提议:由公司高层或相关部门提出召开三重一大决策会议的提议,并向公司CEO提交提案。 2.审批:公司CEO根据提议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决定是否召开决策会议,并通知相关人员。 3.组织准备:由指定的决策会议组织人员负责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并组织相关会议资料的准备与分发。 4.提前准备:参会人员应在会议前准备好相应的材料,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5.召开会议:按时召开决策会议,由会议组织人员主持会议。 二、决策会议的组织与管理

(一)会议组织: 1.召集人:由会议组织人员负责召集参会人员,并通知公司各部门相关人员参会。 2.主持人:由会议组织人员指定一个主持人,负责主持会议的进行,确保会议秩序与效率。 3.会议记录员:由会议组织人员指定一名记录员,负责记录会议的议题、决策内容等重要信息。 (二)会议流程: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会,并简要介绍本次会议的目的和议程。 2.接下来,参会人员按照议程依次讨论各个议题,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主持人负责控制会议时间,确保每个议题的讨论有足够的时间,避免过度讨论或浪费时间。 4.在讨论结束后,由主持人对各个议题进行总结,并提出相应的决策建议。 5.参会人员按照会议决策程序进行表决或讨论,达成最终决策结果。(三)会议决策结果: 1.将会议决策结果记录在会议纪要中。 2.会议纪要应及时分发给参会人员,供参会人员核对和确认。 3.会议纪要经过主持人签署后,正式生效,成为公司的决策依据。

6.神华准能大准铁路公司党委参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准能大准铁路公司党委参与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集团公司党的建设的决定》和准能公司党委《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规公司及其所属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决策风险,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准能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党委参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必须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集体领导的作用,积极探索“三重一大”工作规律,建立科学合理制度机制,把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集中制原则。公司党委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要求,充分发扬,努力提高科学决策、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集体领导、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公司党委职责围的“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落实。

(三)党委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集中制,防止造成工作上的重大失误。 第四条按照准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应当向准能公司报告或经准能公司审定和批准的决策事项,公司必须认真履行报告和审批程序。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行政工作部和党群工作部负责公司党委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管理和落实,主要会务的准备和组织、会议容的记录、会后工作落实的监督等工作,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 第六条通过研究沟通形成的决策或意见,应由行政工作部或党群工作部负责上报并落实,明确责任人,加强督办。 第三章决策围与程序 第七条“三重一大”决策围包括: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第八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指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包括以下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集团和准能公司的主要会议和文件精神; (二)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三)公司部机构的设置、新增、撤销以及机构人员编制; (四)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五)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以及资本运行; (六)工资制度、福利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养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意见征求稿)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公司科学发展,根据云南省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 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遵循原则 (一)坚持集体决策。凡涉及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按照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决策。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法违纪员工开除、解除劳动合同; 7、公司机构设置、变更、职能调整、定员定编方案; 8、公司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及废除; 9、公司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 10、公司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问题; 11、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 题; 12、公司其它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 主要指按权限管理的领导职务调整和重要奖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权限内管理干部选拔标准和考核评价体系的制定和完善、任用的提名和推荐; 2、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干部和下属各单位班子成员、重大项目负责人的选聘、任免; 3、公司领导班子及后备干部人选的选拔、推荐、上报; 4、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的重要奖惩; 5、公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评定与奖励等; 6、高级技术、管理和技能专家的聘任;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XXX省森工系统国有企业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XXX 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规范森工系统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障企业科学发展。结合森工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集体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依规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 (三)坚持民主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 (四)坚持科学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重点强化决策前的信息收集、调研、论

证、评估等关键环节。 (五)坚持规范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按照议事规则和领导干部各自职责、权限进行。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包括: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等事项。 (二)企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三)重大突发事件、灾难、公共危机、公共安全事件处置等事项。 (四)企业发展方向,经营方针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经营方式重大调整等事项。 (五)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计划、产品价格的制定;停产、转产和从事高风险经营开发等事项。 (六)资产处置和产权变更;企业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管理;对外投资、入股、收购、注册;招商引资及重大优惠政策等事项。 (七)企业改制;兼并重组、合并与分立、变更;内部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暂行办法

***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以下简称“***”)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规范公司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治区国资委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就***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原则,确保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合法性。 民主性。决策要充分发扬民主,保证决策信息全面准确,保证决策民主。 科学性。决策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听取专家论证和咨询意见,保证决策科学。 合法性。决策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行使经营权,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第二章决策范围 第三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股东会)、董事会、 —1—

经理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指示的重要举措; (二)经营方针和经营计划或者投资计划、发展规划及其实施方案; (三)重大财务事项,包括年度财务预算、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方案、亏损弥补方案; (四)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五)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变更主营业务(含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种资质的转移); (六)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七)收入分配,包括年度工资总额方案、薪酬分配与考核方案,职工分流安置、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八)资产(股权)转让、划转、评估及引起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等的事项; (九)设立全资子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受让或转让股权、收购兼并、合资合作、对出资企业追加投入等对外投资的事项; (十)发行可交换债券、股权质押、公开方式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 —2—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细则(3篇)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细则 (3篇) 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领导班子民主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企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家、省和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原则。董事会、公司党政班子联席会、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决策机构依据各自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关系到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

建设的重大问题; (三)公司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的制定和调整; (四)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制定和年度工作报告的审定; (五)公司年度财务决算、预算的制定和调整; (六)公司合并、分立、兼并重组、改制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 (七)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 (八)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机构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 (九)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 (十)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荣誉称号的授予和需通报的奖惩事项; (十二)公司薪酬分配、奖金分配、职工分流安置、劳动保护措施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三)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十四)公司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等事项; (十五)需向上级单位请示或报告的重要事项; (十六)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公司直接管理的中层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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