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联合审批办事指引注释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预审批办事指引

附件2:建筑工程设计方案“预审批”办事指引建筑工程设计方案“预审批”办理流程图任何意向投资单位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函询了解规划控制情况出具规划设计条件提供(5个工作日)提交政府委托的技术审查机构开展技术审查根据规划设条件编制方案出具技术审查办结通知书合格后提供(2个工作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办公室立案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相关业务处室开展“预审批”出具带生效条件的规划批复(2个工作日)意向投资单位核发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土地受让人已取得的带生效条件的规划批复转为正式批复建设单位可凭该批复直接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可向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出让前用地出让阶段建筑工程设计方案“预审批”收案清单序号材料名称形式和份数规范化要求材料来源1立案申请表原件1份1、可在网上下载填写;2、应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申请人2营业执照等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核验);复印件(1份)1.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身份证明:(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其中身份证只需提供原件核验,由窗口人员复印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2)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其中本市签发的营业执照无需提交纸质件、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军队事业单位可提交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1)由代理人办理的,只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不需原件核验;(2)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办理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其中身份证只需提供原件核验,由窗口人员复印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
广州城市规划局建筑工程电子报批技术指引

广州城市规划局建筑工程电子报批技术指引————————————————————————————————作者:————————————————————————————————日期:广州城市规划局建筑工程电子报批技术指引1、总则1.1 为保证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中建设工程建筑面积审查的准确性,提高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审批效率,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确立了实施建设工程电子报批的审批制度。
本指引具体说明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及电子文件的处理方式,以供建筑工程设计人员参考。
1.2 本指引适用于建筑工程规划管理中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申请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筑设计方案的调整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的调整四类业务处理。
2、建筑指标审查概要2.1建筑工程审查以建筑项目为基本单元,对每一个建筑项目出两份建筑指标,指标分为:建筑功能明细表及建筑面积明细表两种类型,详见附录1《建筑功能指标明细表》、附录2《建筑面积明细表》。
2.2建筑项目的划分2.2.1具有相同地上层数的若干幢建筑实体可划分为一个建筑项目,不同层数建筑实体可划分为多个建筑项目;2.2.2对于裙、塔楼结构,虽裙楼和塔楼层数不同,除2.2.3情况以外,一般作为同一项目对待,不划分为两个项目;2.2.3裙楼和多幢塔楼组合结构中,塔楼中有不同层数的,应将层数相同的塔楼与裙楼地下室划分为一个项目,其余塔楼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项目。
2.2.4裙楼和多幢塔楼组合结构中,塔楼中虽有不同层数的,但如塔楼为连体结构,无法分隔,此时可作为一个项目对待。
2.2.5 同一塔楼中有不同层数的,只作为一个项目对待,不划分为多个项目。
2.3建筑功能明细表说明2.3.1项目名称。
项目命名格式为:“建筑性质(建筑编号,<裙房> <连体>”,后两项为可选信息;例如:“商业、住宅楼(自编号A、B栋,裙房连体)。
建筑性质可从十一大类建筑项目中选择,包括:商业、住宅、办公、学校、科研、厂房、仓库、体育、公建、市政配套、其它。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docx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审批事项;属于市政工程的,并联审批事项有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含勘测成果资料备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环保部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等部门的大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等审批事项。
同时为充分尊重项目建设单位意愿,提供原有审批方式与并联审批方式并存的“双轨”服务,建设单位选择并联审批方式的,可以全部并联,也可以部分并联。
(二)前置征求意见事项。
对于规划报建涉及的前置征求意见事项(即需在规划审批前征求其他专业部门意见的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要求由建设单位征求意见、涉及市级以上部门协调以及审批时间难以控制的事项仍由建设单位征求专业部门意见外,其余事项建设单位可以选择自行征求意见或者在审批咨询服务阶段由规划部门代为征求意见。
前置征求意见仅作为专业部门对规划方案涉及该部门业务范围的内容进行提前审查所出具的意见,并不能代替各专业部门依法实施的行政审批。
(三)审批咨询服务和技术审查。
规划报建阶段通过审批咨询服务、技术审查服务等前期工作,确保审批事项受理时具备受理和审批条件。
1、建设单位在申请规划报建前,可分别向规划、建设、水务、交通、民防、消防、环保等各并联审批部门提出审批咨询服务的申请 ,既可以口头形式,也可以书面形式。
项目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进行审批咨询的,各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回复。
审·3·批咨询服务的办事指南由各并联审批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自行制定。
审批审批咨询服务为可选环节。
对于规划许可涉及的前置征求意见事项的,建设单位可以在自行取得相关部门书面意见后直接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也可以选择由规划部门在审批咨询服务阶段帮助开展征求意见工作。
2、建设单位在申请规划报建前及涉及前置征求意见事项并选择由规划部门代为征求意见的审批咨询服务前,须先委托相关技术审查单位进行规划技术审查。
(四)办理时限。
技术审查的办理时限为 7 个工作日,审批咨询服务的办理时限为 10 个工作日,行政审批的办理时限为11 个工作日。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阶段实施细则》

(三)咨询服务反馈意见的主要内容 咨询服务反馈意见应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对项目各项主要经 济技术指标及相关规划要求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提 出修改意见。对是否需提交规委会审议、专家审查等程序提出 明确意见,详细指引建设单位在正式申请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 前完成规委会审议、专家审查(含审议、审查后的协调、修改) 等工作;依法应当进行规划批前公示和听证的,且经规划审批 咨询服务环节判断存在较大社会稳定风险的,应当组织开展批 前公示、听证和社会风险评估,确保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前依 法完成相关协调和修改。 四、行政审批 (一)申请及受理
(五)受理部门及受理方式。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含审 批咨询服务和行政审批)由广州市规划局和各分局按照事权分 工分别受理及承办。需要规划部门帮助征求相关专业部门意见 的,审批咨询服务通过市或者区的联合审批系统受理,建设单 位需要先在“广州市政务在线”的“联合审批”栏目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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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到规划部门办事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无需规划部门帮助征求 相关专业部门意见的,审批咨询服务可通过规划部门 OA 系统直 接受理,建设单位直接到规划部门办事窗口提出申请即可。涉 及市、区联动办理的,行政审批的办理时限增加 2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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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具咨询服务反馈意见环节(第 8-10 个工作日):规划 部门结合专业部门反馈意见,在第 10 个工作日前向建设单位提 供咨询服务反馈意见。
(2)建设单位选择自行征求专业部门意见的审批咨询服 务办理流程
规划部门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建设单位报送的修建性 详细规划(总平面图)方案的审查,并出具咨询服务反馈意见。
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4.0版)

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4.0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相关要求,强化验收管理综合协同,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负责制,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水平,根据我市建设工程验收工作实际,结合《广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消防、人防业务融合统一监管工作方案》(穗建人〔2020〕223号),优化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竣工联合验收按照“统一申报、信息共享、各司其职、限时办理、集中反馈”的原则,实行全程网上办理模式,原则上除可承诺办理的备案、验收等行政许可备案事项外,其余事项在竣工联合验收时一并提请,通过系统分送一并办理。
二、适用范围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手续的新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交通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除外),适用本方案。
三、竣工联合验收内容按工程项目类型分为三类:(一)房屋建筑工程。
包含规划条件核实、土地核验、消防验收(备案)、人防工程验收备案、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光纤到户通信配套备案、气象部门防雷验收、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等专项验收(备案)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并与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城市管理、不动产登记等其他有需求的市区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
其中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包含规划条件核实、土地核验、消防验收(备案)、人防工程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园林绿化、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等专项验收(备案)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并与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城市管理、不动产登记等其他有需求的市区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
其中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结建人防工程行政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结建人防工程行政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3.03.03•【字号】穗建规字〔2023〕4号•【施行日期】2023.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结建人防工程行政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规字〔2023〕4号各区结建人防主管部门、广州空港委、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结建人防工程行政审批工作,统一审批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巩固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我局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广州市结建人防工程行政审批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3月3日广州市结建人防工程行政审批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第三章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第四章结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结建人防工程行政审批工作,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市、区结建人防主管部门办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以及结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在市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项目,由市结建人防主管部门负责人防审批;在区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区结建人防主管部门负责人防审批。
市政府明确由市级负责监督管理的标志性重点工程以及市级人防部门审批过的历史项目,原则上由市结建人防主管部门负责人防审批。
第四条市区两级结建人防主管部门统一使用广州市人防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开展审批工作,实行全流程网办。
第二章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第五条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实行并联审批。
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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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市规划局建筑工程电子报批技术指引1、总则1.1 为保证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中建设工程建筑面积审查的准确性,提高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审批效率,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确立了实施建设工程电子报批的审批制度。
本指引具体说明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及电子文件的处理方式,以供建筑工程设计人员参考。
1.2 本指引适用于建筑工程规划管理中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申请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筑设计方案的调整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的调整四类业务处理。
2、建筑指标审查概要2.1建筑工程审查以建筑项目为基本单元,对每一个建筑项目出两份建筑指标,指标分为:建筑功能明细表及建筑面积明细表两种类型,详见附录1《建筑功能指标明细表》、附录2《建筑面积明细表》。
2.2建筑项目的划分2.2.1具有相同地上层数的若干幢建筑实体可划分为一个建筑项目,不同层数建筑实体可划分为多个建筑项目;2.2.2对于裙、塔楼结构,虽裙楼和塔楼层数不同,除2.2.3情况以外,一般作为同一项目对待,不划分为两个项目;2.2.3裙楼和多幢塔楼组合结构中,塔楼中有不同层数的,应将层数相同的塔楼与裙楼地下室划分为一个项目,其余塔楼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项目。
2.2.4裙楼和多幢塔楼组合结构中,塔楼中虽有不同层数的,但如塔楼为连体结构,无法分隔,此时可作为一个项目对待。
2.2.5 同一塔楼中有不同层数的,只作为一个项目对待,不划分为多个项目。
2.3建筑功能明细表说明2.3.1项目名称。
项目命名格式为:“建筑性质(建筑编号,<裙房> <连体>”,后两项为可选信息;例如:“商业、住宅楼(自编号A、B栋,裙房连体)。
建筑性质可从十一大类建筑项目中选择,包括:商业、住宅、办公、学校、科研、厂房、仓库、体育、公建、市政配套、其它。
只有在建筑项目为一个独立用地的公建单体楼时才可选用“公建”作为项目名称。
2.3.2幢数。
计数原则是指一个楼梯入口为一幢,如为多楼梯入口但明显为一个连体的建筑(无分隔逢)也可计算为一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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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牵头部门在开展前期工作的过程中,应当结合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涉及国家安全、文物、港口、河道、水利、供水、排水、园林绿化、水土保持、海洋、防震、防雷等事项的,组织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依法需其他主管部门审批的,进入审批流程后由牵头部门组织开展并联审批。
②立项阶段涉及国家安全、文物、港口、河道、水利、供水、排水、园林绿化、水土保持、海洋、防震、防雷、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立条件评价等事项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征求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其中依法确需审批的,列入本阶段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
③在用地审批阶段涉及国家安全、文物、港口、河道、水利、供水、排水、园林绿化、水土保持、海洋、防震、防雷等事项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征求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其中依法确需审批的,列入本阶段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
④在规划报建阶段涉及国家安全、文物、港口、河道、水利、供水、排水、园林绿化、水土保持、海洋、防震、防雷等事项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征求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其中依法确需审批的,列入本阶段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
⑤在施工许可阶段涉及国家安全、文物、港口、河道、水利、供水、
排水、园林绿化、水土保持、海洋、防震、防雷等事项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征求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其中依法确需审批的,列入本阶段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
⑥在竣工验收阶段涉及国家安全、文物、港口、河道、水利、供水、排水、园林绿化、水土保持、海洋、防震、防雷、城市管理、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审查、危险化学品监管等事项的,由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实行并联验收。
⑦涉及房屋征收的建设工程项目,须在用地阶段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将案件挂起,并进行房屋征拆等相关事宜。
待房屋征收完成后,再进入并联审批流程,并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⑧建设用地批准书附图,由广州市房地产测绘院办理,需时5个工作日。
⑨国有土地使用证附图(宗地图),由广州市房地产测绘院,需时7个工作日。
⑩市重点项目或绿色通道项目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项目按照《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行方法》规定的时限完成。
11国有资金投资不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且无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工
程建设项目,项目业主可以自主招标,自主决定是否进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并按规定依法办理申领施工许可证等后续手续。
其他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招标文件和招标结果备案。
12符合“商品房销售面积初始(预)测算办理指引”,资料齐全的,可以在竣工验收前申请测绘。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由广州市房地产测绘院办理。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between life and death
But when I stand in front of you
Yet you don't know that
I love you.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when I stand in front of you
Yet you can't see my love
But when undoubtedly knowing the love from both
Yet cannot be together.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being apart while being in love
But when I plainly cannot resist the yearning
Yet pretending you have never been in my heart.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struggling against the tides
But using one's indifferent heart
To dig an uncrossable river
For the one who loves you.
倚窗远眺,目光目光尽处必有一座山,那影影绰绰的黛绿色的影,是春天的颜色。
周遭流岚升腾,没露出那真实的面孔。
面对那流转的薄雾,我会幻想,那里有一个世外桃源。
在天阶夜色凉如水的夏夜,我会静静地,静静地,等待一场流星雨的来临…
许下一个愿望,不乞求去实现,至少,曾经,有那么一刻,我那还未枯萎的,青春的,诗意的心,在我最美的年华里,同星空做了一次灵魂的交流…
秋日里,阳光并不刺眼,天空是一碧如洗的蓝,点缀着飘逸的流云。
偶尔,一片飞舞的落叶,会飘到我的窗前。
斑驳的印迹里,携刻着深秋的颜色。
在一个落雪的晨,这纷纷扬扬的雪,飘落着一如千年前的洁白。
窗外,是未被污染的银白色世界。
我会去迎接,这人间的圣洁。
在这流转的岁月里,有着流转的四季,还有一颗流转的心,亘古不变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