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5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5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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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5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

【法规类别】科技成果鉴定奖励

【发文字号】川府发[2016]21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04.19

【实施日期】2016.04.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15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川府发〔2016〕2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经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省政府决定授予四川大学张兴栋教授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授予“超构表面电磁功能器件原理、方法及应用”四川省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授予“基于智能高分子响应行为的传质与分离过程调控与强化研究”等34项成果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授予“高性能自适应红外焦平面探测系统芯片及其应用技术研究”等73项成果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授予“新型五缸泵组

及其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等160项成果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授予菲利普·戴维·寇茨四川省科技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奖。

希望全省科技工作者以获奖者为榜样,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精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5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人选)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9日

附件

2015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人选)

特等奖(1项)

技术发明类:1项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的通知川委发[2004]1号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的 通知川委发[2004]1号 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为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解决因征地而失地无业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现就做好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失地无业农民的安置工作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省部分农村集体土地相继被征用。从总体上看,各地对被征地农民都按政策规定给予了补偿,为解决好失地无业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做了大量工作。但部分地区仍存在乱占滥用耕地,在征地中不按法定程序和标准执行,补偿不到位,住房不落实,安置途径单一,侵犯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等现象,致使部分被征地农民失地失业,生产和生活得不到保障,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了不利影响。对此,各级党委、政府务必高度重视,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带着深厚感情,认真做好失地无业农民的安置工作,切实解决好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严格依法征地。政府要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对各类建设用地,要按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年度土地征用控制指标内,按程序统一由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任何单位、个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私自签订的征、占地协议,一律无效。在征地中,必须按规定足额补偿被征地农民,并落实人员安置措施,切实解决失地无业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对由此引发群众上访且问题尚未妥善解决的,暂停报批其城市建设用地,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认真贯彻保护土地资源的基本国策。要严格保护耕地,禁止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征地规模,征地规模要与农民向二、三产业实际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土地实际开发规模相适应。各类非农建设要集约利用土地,加强用地定额管理,防止圈占和浪废土地。要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严禁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用于农业园区开发项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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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通知 【标 签】稳定住房价格工作 【颁布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文 号】川办发﹝2005﹞22号 【发文日期】2005-06-08 【实施时间】2005-06-08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去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宏观调控政策,使我省房地产业在调控中实现了稳步发展,对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和促进经济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由于一些地方房地产开发结构不合理,普通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不足,各种住房需求持续扩大以及开发建设成本提高等原因导致住房价格上涨过快,影响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 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房地产业是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支柱产业,发展以住宅为主的房地产:业,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保持住房价格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相对稳定,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政府驾驭市场经济能力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稳定住房价格的重要性,目前一些地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虽然是局部性和结构性问题,但不及时加以控制或处理不当将有可能演变为全局性的问题。要将稳定住房价格作为当前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本着积极稳妥、把握力度,因地制宜、区别对

科技表彰大会上的领导讲话

科技表彰大会上的领导讲话 科技表彰大会上的领导讲话: 同志们: 今天,既是科技工作的表彰会,又是优秀科技人才的群英会,更是一个凝聚各方力量,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动员会。刚才,同志代表获奖的科技工作者做了很好的发言。这里,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各位获奖的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并通过你们,向辛勤工作在全市各条战线的广大科技工作者,致以亲切的慰问!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工作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科技创新引领未来发展。具体到一个城市,一旦植入科技的因素,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城市建设,都会发生深刻变化。的科教文化优势比较明显,这几年,各驻高校和科研院所,包括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科技事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已经成为我市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尤其在“十*五”时期,我们要全力推进“三化”、“三动”,全力构建工业和服务业双拉动的增长路径,全力建设绿色宜居城市,全力改善民生,努力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要完成这些重大战略任务和目标,我们的优势在科技,希望在科技,根本动力也在科技。形象地讲,抓住了科技创新,就是抓住了的未来。 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这次表彰大会,既是对大家过去辛勤工作的感谢和慰问,更是一种期待和厚望,希望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继续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实践,找准科技工作与服务全

局的结合点,主动开展科学研究和实践探索,为建设创新型城市贡献智慧和力量。 首先,在服务经济结构调整,经济结构调整首先,要在服务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推进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有新作为。作为一个以工业为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有新作为。主导的城市,要坚持把创新驱动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核心战略,努力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三大支柱优势产业,培育发展、、、、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尽快形成以科技创新型产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希望各科研院所(校)和广大科技工作者,主动把研究方向与传统产业的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特别是与重大科技专项的突破结合起来,紧紧围绕自主品牌和新能源汽车、玉米化工醇、高速列车、精密装备制造、oled显示材料、太阳能风能发电 等重大科技项目,集中优势力量,开展课题攻关,努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技术和产品,以技术链拉长产业链,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档升级、规模扩张。另外,还要围绕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大力推进集成创新,在现代物流、旅游会展、服务外包、信息、动漫、文化等重点发展领域,突破一批技术瓶颈,促进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有机融合,加快构建具有特色和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 其次,在服务科技创新,特别是在促进产学研对接,其次,要在服务科技创新,特别是在促进产学研对接,科技创新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构建区域创新体系上有新作为。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构建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第197号令)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比 选 办 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06年2月15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197号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已经2005年12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2月15日起施行。 省长:张中伟 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活动,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比选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项目质量,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第三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比选,适用本办法。 前款规定的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达到下列标准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比选: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下同)2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下同)的施工;

(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服务; (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下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监理服务;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 市(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比选的具体标准,但不得缩小本办法规定的应当进行比选的范围。 第四条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依法开展两次招标失败后,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同意不再进行招标的,应当通过比选确定承包人。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比选,是指比选人事先公布条件和要求,从自愿报名的比选申请人中按本办法规定的方式邀请特定数量的 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参加项目竞争,比选人通过比较,选择和确定中选人的行为。 比选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参选人,不得对潜在参选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参选人提出与比选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全部或部 分使用财政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四)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五)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 意见 川府发[2012]1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发展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决定》(川委发〔2011〕19号)和《四川省“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促进我省文化产业跨越发展,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努力建成与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相适应的文化强省,现提出如下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一、指导思想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转变文化发展方式,着力思路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工作创新,依托四川丰富的文化资源和广阔的市场空间,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实施龙头引领、项目带动、产业集聚发展战略,打造具有鲜明四川特色、明显比较优势的重点产业、重点产品、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全面提升我省文化产业综合实力。 二、发展目标 (二)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四川特色的重点文化产品,建成一批具有强大集聚效应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培育一批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骨干文化企业。文化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文化产业增长速度明显快于经济增长速度,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明显提高,逐步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1200亿元以上,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以上,文化企业上市公司达到5家以上,培育总资产或总收入超过100亿元的文化企业(集团)3家以上、超过50亿元的5家以上、超过10亿元的20家以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 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公文处理 【发文字号】川委办[2012]31号 【发布部门】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2.08.30 【实施日期】2012.08.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 (川委办〔2012〕31号) 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整治文风、精简文件、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的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意见》(中办发〔2012〕16号)精神,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精简各类文件 1.凡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属同一部门、同一类工作、同一对象的,应合并发文,不分别

或连续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对上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文件,没有新的贯彻要求的,不再发文。可采用电报、电话等方式布置的,已开会部署并明确工作任务的,一般不再发文。 2.省委、省政府文件(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下同)主要发布我省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措施和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决策部署。属省委职权范围内的工作由省委发文,属省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工作由省政府发文。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由省委、省政府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批转、转发、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单独或联合制发的文件,需结合实际制发实施意见的,按对应原则由省直部门单独或联合发文。 3.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直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地方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提出指令性要求,也不得要求地方党委、政府报文。省直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的文件,不得要求地方党委、政府转发。需地方党委、政府知晓的,可抄送有关地方党委、政府。临时机构一般不对外发文。 4.成立由省委、省政府领导担任主要负责人的议事协调机构,其有关事项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后,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文。议事协调机

四川省人民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简介

四川省人民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简介 一、投诉中心概况 1996年10月,为了改善我省的投资软环境,为外商排忧解难,促进四川对外开放,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确定在我省设立外商投诉中心,作为省政府直接领导的处理外商投诉事务的行政协调机构,专门负责我省外商投诉事务的协调处理工作。2005年10月,为更好地为外省来川投资企业及民营企业服务,扩大投诉受理范围,省政府决定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外商投诉中心更名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下简称投诉中心)。投诉中心下设办公室,作为中心的日常办事机构, 具体负责外商、外来企业及民营企业投诉的受理、协调工作。 十年来,投诉中心共接待外商(含港、澳、侨、台、华侨和外省市来川投资企业,下同)投诉咨询4100余人次,受理承办投诉531件(其中,外商投诉171件,港商投诉159件,台商投诉96件,省外来川投资者投诉105件)。截止目前,531件投诉,除少数因涉及多方面复杂因素而被迫搁置以外,90%都已获得妥善而圆满的解决。通过投诉中心的协调处理共帮助外商直接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人民币近3亿元。投诉处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受到了外商的好评。省委、省政府领导和中央有关部门也先后多次就外商投诉处理工作作出批示予以表扬和肯定。

二、机构设置 投诉中心主任由省政府甘霖副省长兼任,副主任由省司法厅李钟彬厅长担任。投诉中心由特邀成员单位省人大、省政协、省法院、检察院以及省发改、公安、监察、司法、环保、商务、税务、工商、招商、海关等24个省级单位组成。其分管领导担任投诉中心领导小组成员,每个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投诉中心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具体负责受理、协调外来企业投诉。 三、工作职责 (1)、指导、监督全省境外、省外来川投资企业投诉工作;(2)、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 (3)、帮助外来投资企业通过仲裁、诉讼、复议、申诉等法律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 (4)、会同有关部门对影响外来企业投资的典型案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罚意见; (5)、承担省政府外来企业投诉中心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四、工作方法: 处理投诉的主要工作方法是行政协调。对涉及政府部门的投诉,投诉中心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向有关部门提出要求并督促其依法办理。对涉及投资者之间的投诉,投诉中心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协调。

中国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中国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 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红十字会工作,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优势和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加强红十字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红十字事业的发展 红十字事业是一项造福人类的崇高事业,其宗旨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人类的尊严,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友谊和合作,促进持久和平。红十字会倡导的“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是人类共同的精神文明成果。大力推进红十字事业的发展,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它对于应对自然灾害,救助最易受损群体,减轻政府负担,稳定社会秩序,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发展民间外交,促进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意识形态国家和地区人民之间的友好交流合作有着特殊的优势和作用。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红十字会的工作,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红十字会的工作汇报。要分别明确一名领导分管和联系红十字会工作,出席红十字会的重要会议和重大公益活动,关心支持红十字会的人道救助工作,切实解决红十字事业的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将红十字事业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

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保证市(州)、县(市、区)红十字会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到位。要积极支持协助红十字会争取国际援助项目、资金,对红十字会从国际、国内争取的无偿援助项目、资金给予项目配套工作经费。要立足本地实际,为红十字会解决必要的办公用房、公务车辆等设施设备,不断改善其工作条件。对红十字会兴办的与其宗旨相符合的社会福利事业、经济实体要给予大力支持,并根据实际进行扶持。 二、部门协调配合,积极支持红十字会开展工作 红十字会从事的人道主义救助事业是一项为了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的崇高事业。各部门、社会各界有责任、有义务积极支持和配合红十字会的工作。司法部门要把普及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当地执法检查和开展普法活动的范围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报道红十字会的工作,列入宣传报道计划统一安排,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我省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财政部门要保证红十字会正常运转所需的必要开支并将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交通部门对设有固定装置的红十字会车辆在执行紧急抢险救灾任务时要提供通行方便,免收道路通行费。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红事字[2004]88号),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学校素质教育中的作用,重视和支持学校红十字会青少年工作。卫生部门要在红十字会依法参与、失去无偿献血工作、建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及实施细则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2000年6月4日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充分调动方大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件》等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学技术奖励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应用活动的公民或组织。 第四条维护科学技术奖的客观、公正、权威性。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授予、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的设置和奖励范围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设立本级科学技术奖,即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四川省科学奖包括四川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省级各部门不再设立科学技术奖。 第七条四川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奖励人数不超过5名。 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评审一次。 第八条四川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授予下列公民: (一)在科学技术前沿领域和科学技术发展等方面有创造性的、重大的研究成果,对推动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作出突出的、特殊贡献的人员; (二)在加速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作出巨大贡献,产生了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直接实施者。 第九条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下列公民或组织。 (一)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有重大科学发现的; (二)运用科学技术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有重大技术发明的; (三)在加速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出突出贡献的。 第十条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所称重大科学发现,是指前人尚未发现或尚未阐明、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的发现。 本办法第九条第(二)项所称重大技术发明,是指前人尚未发明或尚未公开、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经实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发明。 第十一条四川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不分等级。 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4个等级。 第三章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和授予 第十二条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由下列单位和推荐; (一)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的科学技术行政部门; (二)省级有关部门;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川各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政府重要文件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政府重要文件贯彻落实的 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川办发[2015]91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11.04 【实施日期】2015.1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政府重要文件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 (川办发〔2015〕9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主动作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但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现象,以致有的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工作推进滞后。为加快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执行力和公信力,坚决打通决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早见实效,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省政府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的,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重要文件。 二、责任分工 (一)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市(州)人民政府是贯彻落实省政府重要文件的实施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抓好分管工作落实的具体责任人。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及时学习传达省政府重要文件精神,并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贯彻措施或意见。做好重要文件宣传解释工作,注重普遍宣传与精准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相结合,确保重要文件在要求知晓范围内全覆盖。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动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省政府部门(单位)。省政府部门(单位)是贯彻落实省政府重要文件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抓好分管工作落实的具体责任人。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单位)要切实承担相关职责任务,运用文字、图表等方式,通过政府网站等载体,做好重要文件解读工作。要制定科学、可行的重要文件贯彻落实责任清单,标明任务内容、职责分工、完成时限等,并逐级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同时要对文件贯彻落实主要责任单位、配合责任单位职责和工作事项予以明确,指导督促、全面掌握相关地区和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创造性地研究解决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责任清单要与省政府重要文件同步起草、同步报送。 (三)省政府办公厅。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省政府重要文件贯彻落实工作,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牵头组织开展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专项督查活动。要加强专项督查的统筹管理,控制一般性检查,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三、工作流程 (一)立项。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时,需以省政府名义开展督查的,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单位)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提出督查立项申请,经办公厅对口业务处室及省政府督查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2007年第208号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2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7月1日施行。 省长:蒋巨峰 二○○七年四月三日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保障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城市规划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设市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经过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城市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使用强度和道路、工程管线、公共配套设施及空间环境等作出控制要求的规划。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市(州)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县(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实行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制度。市、县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委员会由城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 市、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六条城市规划督察员应当对派驻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调整和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督察。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八条设市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简称

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简称 (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一、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二、省政府组成部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川省教育厅(教育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厅) 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民委) 四川省公安厅(公安厅) 四川省国家安全厅(安全厅) 四川省监察厅(监察厅) 四川省民政厅(民政厅) 四川省司法厅(司法厅) 四川省财政厅(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厅)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水利厅(水利厅) 四川省农业厅(农业厅) 四川省林业厅(林业厅) 四川省商务厅(商务厅) 四川省文化厅(文化厅) 四川省卫生厅(卫生厅)

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口计生委) 四川省审计厅(审计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外办) 三、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国资委) 四、省政府直属机构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工商局)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质监局) 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广电局) 四川省新闻出版局(省新闻出版局) 四川省体育局(省体育局)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省统计局(省统计局) 四川省旅游局(省旅游局) 四川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省宗教局) 四川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省扶贫移民局) 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省国防科工办)四川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省侨办) 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法制办) 四川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人防办) 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四川省档案局(馆)(省档案局)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省畜牧食品局)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度四川科学技术奖励

2015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 工 作 手 册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2015年3月

编制说明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和《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川科发成〔2014〕3号),我们编印了《2015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旨在帮助从事科学研究和科技管理的人员了解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和推荐材料准备等相关要求。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2015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将开展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二个奖种的评审。其中四川省科技进步奖包括: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和国际科技合作四个方面。 希望各级领导、专家和科技奖励管理人员在使用中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今后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目录 1、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年度工作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推荐书》 (2) 《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推荐书》填写要求 (14) 3、《四川省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类推荐书》 (17) 《四川省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类推荐书》填写要求 (299) 4、《四川省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类推荐书》 (344) 《四川省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类推荐书》填写要求 (49) 5、《四川省科技进步奖—科技进步类推荐书》 (555) 《四川省科技进步奖—科技进步类推荐书》填写要求 (71) 6、《四川省科技进步奖——国际科技合作类推荐书》 (799) 《四川省科技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推荐书》填写要求 (877) 7、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主要内容 (90) 8、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项目公示内容 (93) 9、关于推荐2015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候选项目的函 (914) 10、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单位名单................ 错误!未定义书签。5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 川府发【2007】1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日益规范,较好地促进了我省经济发展。但招标投标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一些行政主管部门各自为政,未形成监管合力;一些项目业主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操作;挂靠投标、串通围标、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这些行为破坏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影响了工程质量。为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现就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理顺各部门的监督执法职责 (一)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具体职责是: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招投标配套法规、综合性政策,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规定制订招投标实施细则;确定必须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核准项

目招标事项;牵头组织对评标专家进行管理;对规避招标、违反招标事项核准规定和核准事项、违规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招标、评标无效进行认定;负责组织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稽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通知有关部门暂停资金拨付;受理投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 (二)经委、建设、交通、信息产业、水利、林业、商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所辖领域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具体职责是:负责对招标投标过程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骗取中标、违法确定中标人、转包或非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受理投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 上列行政主管部门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的,应同时负责对核准项目的规避招标、违反招标事项核准规定或核准事项、违规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招标备案;对招标、评标无效进行认定;暂停项目执行或者通知有关部门暂停资金拨付。 上列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招标人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由哪家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的招标投标活动由发展改革部门实施监督。 (三)财政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项目的预算投资额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省政府要求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省政府要求加快生产性服务 业发展的工作安排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川办发[2007]60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7.08.29 【实施日期】2007.08.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省政府要求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工作安排意见 (川办发〔2007〕6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川府函〔2007〕132号)精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我省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发展,现提出如下工作安排意见。 一、目标任务及目标分解 (一)目标任务。力争“十一五”时期内全省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超过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 (二)目标分解。

1、到2010年,构筑以综合交通体系为主的物流运输平台,以网络技术为主的物流信息平台,以规模仓储和自动化管理为主的物流储存配送平台,建立快捷、高效、方便、经济合理的现代物流服务网络体系;提高物流的社会化、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型物流企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厅、省商务厅。 2、围绕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服务领域,突破现代服务业共性服务技术与领域关键技术;研究制定现代服务业标准、规范,初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建立现代服务业技术创新与服务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施一批示范工程,强化推广应用;培育一批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打造现代服务业产业链。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3、建设现代化支付结算体系,培育金融服务机构,提升金融业整体服务水平;增强成都的金融辐射功能,将其建成西南重要的区域金融中心。通过几年努力,在全省逐步建立服务功能完善、品种齐全、质量较高,多层次的现代金融支撑体系。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保监局、四川证监局。 4、加快展览业地方立法进程,理顺会展管理体制,加强规划和监督管理,优化会展环境,规范会展行为;培育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等一批综合和专业性知名展会品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贸促会。 5、规范发展会计、审计、税务等商务中介服务组织,积极发展人才、劳动力、仲裁等市场中介组织,推广代理、代办、经纪等中介服务方式,逐步形成优势明显、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商务服务体系。规范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组织,大力培养复合型优秀法律服务人才,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司法厅。 6、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快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

2019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项目公示科技进步奖

2019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项目公示 科技进步奖 一、项目名称:动态不确定性知识发现理论与方法 二、提名单位:四川省教育厅 提名意见:该项目围绕动态不确定性知识发现这一国际学术前沿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开展研究,取得了具有重要创新性的基础研究成果: 1. 构建了基于粒计算的增量学习理论框架和方法体系,降低了数据快速增长时学习模型及算法对时间和空间的需求。 2. 设计了面向异构信息系统的粒化分析技术与近似计算模型,突破了传统近似计算方法的局限性。 3. 提出了数据体量大限制下的多粒度并行大规模知识获取方法,实现了海量动态数据的多粒度高效知识发现。 该项目研究得到多国院士和AAAI/AAAS/ACM/IEEE等学会Fellow以及多位重要期刊主编等国际同行的高度认可,并应邀在国际会议做大会报告二十余次,形成重要国际影响,有力推动了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发展。 我单位严格按照《2019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相关规定,对推荐书内容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确认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的推荐资格条件,推荐材料全部属实,且未发现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形。 综上,提名该项目为四川省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类一等奖。 三、项目简介 如何从大数据中高效实时地发现有价值的知识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而大数据所呈现的体量巨大、多源异构、动态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使得知识发现理论与方法面临重大挑战,亟待发展新一代大数据知识发现技术,以突破现有成果的局限性。项目组在多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持续资助下,历经十余年协同攻关,以粒计算理论为基础,以典型粗糙集模型为对象,以增量学习技术为手段,以云计算并行框架为支撑平台,在动态不确定性知识发现的理论与方法上取得了重大突破,获得了如下的重要科学发现。 1. 构建了基于粒计算的增量学习理论框架和方法体系,揭示了不确定性知识在多层次粒度空间中的单调性演化规律和动态关联 1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川府函[2011]198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1.09.08 【实施日期】2011.09.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 (川府函[2011]19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要求和全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会议的部署,为做好我省政府目标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运用现代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探索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和考评结果运用机制,推动地方政府和部门切实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履职行政,不断改进政府工作,提高行政效能,提升工作绩

效,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线和“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突出省委、省政府总体工作要求和重点工作部署。 统筹兼顾、客观公正。充分考虑地区和部门差异,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内部与外部相结合,对各地、各部门履职行政的过程、实绩和效果实行综合考评,客观准确反映工作绩效。 公开透明、社会参与。逐步建立完善群众参与机制,提高绩效评估透明度,重视对群众诉求的回应,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立足实际、探索创新。结合实际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完善目标绩效管理的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促进政府工作持续改进。 (三)工作目标。以试点为契机,对全省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完善、全面推开,通过健全体制机制、优化指标设置、改进考评方式、强化结果运用,构建省、市、县三级规范统一的政府目标绩效管理框架,力争到2012年底基本形成组织健全、内容科学、程序完备、操作规范、运转协调、结果公平的目标绩效管理体系,促进政府职能全面正确履行,不断提高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管理体系。在对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的基础上,结合试点工

科学技术奖励大会讲话稿

科学技术奖励大会讲话稿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市第九届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近两年来我市科技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当前科技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振奋精神,突出重点,开拓创新,大力推进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刚才,会上宣读了《市政府关于第九届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对近年来涌现出的全市科技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在这里,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为全市科技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广大科技工作者表示热烈的祝贺和亲切的问候! 近年来,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加快推进自主创新步伐,科技综合实力有了明显增强。一是科技计划项目再创新高。年以来,全市共有42个企业项目获得国家和省立项支持,连续两年为企业争取科技项目资金均达1000多万元,对企业科技创新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连续两年为企业争取省级重大专项落户。特别是对企业产品市场的开拓,效果非常明显。二是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全市有5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国家6部委重新认定,有4家企业的6个产品被认定为湖北省自主创新产品,有67家科技型企业八大类别产品技术进入国家“十二五”重点支持领域,有的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如益泰药业,与有关高校联合开发的三氯蔗糖,以及其他系列的食品添加剂、医药的原料药,有力提升了企业产品质量和档次,产品的附加值有了很大的跃升。该企业产品肝泰乐,经过近几年不断的改造、创新,现在它的投入产出量,在全行业处于遥遥领先地位。这都是技术进步带来的效益。还有华世通医药、金诺棉籽蛋白、纺机,这些企业的产品科技含量都很高,企业的竞争能力明显提升。三是农业技术创新成果丰硕。全市种植业共完成新品种试验76项,新技术试验示范80多项,示范面积40多万亩,测土配方面积达到110万亩。健康村被国家科技部纳入“星火计划”进行重点支持。年,我市棉花种植及棉副产品综合利用纳入全省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如健康村秸秆固化项目,杨林双剅口村秸秆气化项目,都是对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这一项目前景广阔,这就是技术的力量。金诺生物和健康集团被纳入全省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金诺棉籽蛋白是从山东引进的一家公司,它通过冷轧工艺生产高档的食用油和高含量的棉籽蛋白,饲料级棉籽蛋白已经获得了国家专利,进入规模化生产。目前,正在和湖北工业大学联合开发食品级蛋白,今年将进行小规模生产。这一项目一旦大规模化生产后,对整个棉籽、棉副产品的深加工将是一次革命,将会大大提高棉花特别是棉副产品的附加值,对稳定和扩大我市棉花产业将会产生巨大的作用。我们正在积极沟通协调,希望他们通过资产重组,将总部注册到,而且走上市之路,这就是技术的威力。四是科技创新环境不断优化。与省科技厅开展厅市合作,搭建了科技合作平台。恒泰创业中心以被认定为省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和省级孵化器为契机,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天瑞电子投资3000万元建设7000平方米的办公楼和生产车间,拟建电子工业园,已经具备申报省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孵化器条件。纺机被认定为湖北省纺织并条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特别是纺机正在开发的多功能式嵌入式纺纱机,是代表国际国内的领先水平,纺机并条机已成为全国的一个知名的品牌。全市有39家企业进入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总体看来,近两年来我市科技工作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科技创新的意识、科技创新的氛围正在形成,特别是企业依靠科技进步、技术创新促进发展,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成为广大企业的共识。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科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科技对经济的支撑作用总体来讲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表现在:一是科技创新意识还不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观念还没有形成广泛共识,特别是对科技、人才的重视还不够;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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