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两名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两名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xxxxxxxxxxxxx

第四条公司由2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

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股东名称(姓名)证件号(身份证号)

甲xx xxxxxxxxxxxxxxxxx

乙xx xxxxxxxxxxxxxxxxxx

第五条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批发兼零售第六条

经营期限:长期。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xxx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xxx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股东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甲xx xxxxxxxx元现金xx%

乙xx xxxxxx元现金xx%

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个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执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想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的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五、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时有优先认购权;

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四条股东的义务:

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第十五条出资的转让: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出资比例形式优先购买权。

三、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四章公司的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十六条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公司设立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负责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策划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第十七条本公司设经理、业务部、财务部等具体办理机构,分别负责处理公司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日常具体事务。

第十八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遵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九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二十条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未满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者。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者;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未逾三年者;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者。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执行董事、监事或者聘用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第二十二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给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

单位和个人。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亦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向外单位投资。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十五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经营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五章股东会

第二十六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必须超过全体股东表决权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股东会。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以后股东会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第二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修改公司的章程;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经理;

十、对发行公司的债券作出决议;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股东会每半年定期召开,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一)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

(二)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作为公司档案材料长期保存。

第六章执行董事、经理、监事

第二十八条本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选举产生。

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定实施细则;

三、拟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五、拟定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设立分公司等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公司经理人选及报酬事项;

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二条公司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三、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向股东会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人选;

六、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部门负责人;

七、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为每届三年,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本公司的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四、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五、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财务、会计

第三十四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五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制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表,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审计,报送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并送交各股东审查。

财务、跨机报告包括下列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六条公司分配每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时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三十七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第三十八条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除法定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会计帐册、报表及各种凭证应按财政部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归档,作为重要的档案资料妥善保

管。

第八章合并、分立和变更注册资本

第三十九条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签订协议,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十条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第四十一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章破产、解散、终止和清算

第四十二条公司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所列(1)(2)(4)(5)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告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公司清算结束后,公司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第十章工会

第四十三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设立工会。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公司应支持工会的工作。公司劳动用工制度严格按照《劳动法》执行。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公司股东会。

第四十五条公司章程经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生效。

第四十六条经股东会提议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章程须经股东会代表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七条公司章程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有抵触的,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为准。

全体股东签章:

年月日

(2020年整理)两人及以上,不设董事会及监事会有限公司章程.doc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人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北京a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住所: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h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第八条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罢免,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股东协议及章程_第一版

“xxxx”酒吧股东协议 “XXXX”酒吧股东协议: 应 XXXX、XXXX、XXXX 共三位原始股东要求设立本协议,本着自愿的原则,特此订立《“XXXX”酒吧股东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章酒吧名称和住所 酒吧名称: “XXXX”(以下称“酒吧”) 酒吧经营场所:XXXXX 第二章股东出资额 股东出资总额:人民币900万元 股东增加或减少出资额,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持股比例50%以上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酒吧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XXXX 出资额 4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出资方式货币

XXXX 出资总额 27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出资方式货币 XXXX 出资总额 1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出资方式货币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所占比例享 有表决权。 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依照法律、法规和酒吧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若聘请酒吧管 理公司对酒吧进行日常运营管理的,则依据与管理公司签订 的协议向其支付费用,在扣除所有成本后留存的息税后利润 按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4)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5)酒吧运营终止后,依法分得酒吧的剩余财产。 6)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酒吧财务报告。

7)为便于运营管理,股东不参与日常管理,由股东会集体选出 的执行董事、监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酒吧进行日常运营管理。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8)遵守酒吧章程。 9)按期缴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10)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酒吧的债务。 11)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12)其他人如需增资入股,需经半数以上持股股东同意,并办理 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3)股东共同约定增资,应在20个工作日内按约定比例将增资 款打入股东共同指定账户,未能在20个工作日内将所应缴纳增资款注入的,其个人所持股权比例将被稀释,稀释比例依照实际发生额计算。 14)股东依法转让出资额后,公司重新编制新的股东名册。 15)任何股东均不得在三亚市投资、经营与本酒吧相同或相近的 项目及业务。 第五章出资的转让 16)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

公司章程及代持协议

HPW公司 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本章程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HPW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深圳市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电子测量技术的开发,实验及电子测量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服务与销售;电子产品、技术贸易及进出口业务。 第五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包含属于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前置许可的项目,应当在取得许可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后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叁拾万元整(30万元整)(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 第八条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九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十条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WORD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名册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的股东名册见附表。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会议通知约定以邮寄方式送达。股东应当向公司执行董事报备约定送达地址。股东会会议通知以执行董事向股东约定送达地址发出通知邮件为送达标志。股东的约定送达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执行董事报备变更,否则,公司将仍以原地址为送达地址。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模板)XX公司章程补充协议

珠海市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之补充协议 2011年4月28日

目录 第一章股东合作发展机制 第二章约定新股东进入机制 第三章旧股东退出机制 第四章转让出资的条件之补充 第五章公司股东之间协定

珠海市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之补充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立珠海市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珠海市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之公司章程》制订补充协议如下。 第一章股东合作发展机制 第一条为有效推动公司的良性发展,每季度最后一周及次年一月份内必须由执行董事组织公司股东的定期沟通会议,就以下情况形成决议: (一)对公司内部资源已无法对应新客户或新项目的可行性发展,公司股东之间通过相互坦诚沟通,做出是否公司内投资或重新以公司名 义同公司外合伙投资等的决议;如投资,股东之间根据实际情况可 以坦诚沟通出资股份比例。 (二)对直接参与运营的股东,股东之间根据书面约定,公司经营依战略目标有效推进,年度计划的指标实现时,决议以下事项: 1、给予年度奖励的数目; 2、管理业绩连续三年保持增长时的年红利额外分配数目; 3、管理业绩连续五年以上保持增长时的股份及资产比例重新调整 分配出让及出让股东的决定; (三)每年定期一次,对公司重要管理人员根据规定进行评价,决定是否纳入为期权股份奖励或正式股东。对期权股份奖励人员,参与当 年分红,分红金额依股权比例进行分摊,对纳入为正式股东人员, 除协议约定外,旧股东按股份比例共同分摊新入股东之股份。 第二条公司内所有股东,绝不允许未经股东沟通会议书面同意而投资公司现有相同业务(如机械设计制造、加工,设备自动化等),否则,属对公司造成刻意伤害之情形。

股东投资协议与公司章程

股东投资协议与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一个公司设立成立必备的法律文件,公司章程是公司存在和活动的根据规则,可是当股东投资协议与公司章程冲突时,发生效力的该是谁呢?依据《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发生冲突时,应以公司章程为准。 一般情况下,公司章程往往是以设立协议为基础而制定的。设立协议的主要内容,通常都会被公司章程所吸收。在这种情况下,设立协议与章程之间不可能发生冲突。 (一)若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发生冲突,以公司章程为准。 正如前述,公司设立协议的效力期限,一般止于公司成立。也就是说,公司一旦成立,则公司设立协议的效力就终止了,有关公司设立与经营管理的相关事项,均应由公司章程予以规范。 在现实生活中,公司章程大多是在公司设立协议之后签署的。根据法律文件的时间效力判断,也应当以公司章程为准。 另外,公司设立协议是内部协议,除参与签约的股东之外,甚至公司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可能不知其内容。而公司章程是公开文件,我国《公司法》第97条、98条还特别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必须公开披露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公开性,是为了有助于公司投资者、债权人以及交易对象可以了解公司的组织与运行,并据此做出判断。所以,对社会公众而言,章程的效力也必须高于公司设立协议。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在公司设立之后,再以公司设立协议为依据而

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追究股东出资义务、请求确认设立协议无效而解散公司等等,法院一般都不予以支持。 (二)如公司章程中未规定的事项,股东在公司设立协议中予以约定的,该约定对签约的股东继续有效。 虽然,公司设立协议一般只约定设立过程中的相关权利义务,但也有一些公司设立协议中会就公司的存续甚至今后解散的相关事项做出约定。这些约定,如果公司章程中没有明确规定,又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则可以继续有效。但其法律效力仅局限在签约的股东之间。 但是,对于《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条款,股东之间如需另行约定的,必须在章程中予以确定,公司设立协议不具备排除法律适用的效力。 例如《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会议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公司章程中未做特别规定,则即使股东在公司设立协议中约定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也不能对抗该法律规定,即股东仍应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人以上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二人以上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为: (以执照核准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公司股东的姓名 第五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各自的名称(姓名)分别为: 股东姓名(名称) 住所身份证明编号 - 1 -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货币缴付到位。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为: 余额缴付期限认缴出资首期到位 ( 年月日前到股东姓名,名称, 金额金额,万元, 位比例% 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万元, 合计 第六章公司的股东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在股东会按出资比例享有股东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担任公司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的权利; - 2 - 3、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5、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享有优先认购权; 6、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购买权; 7、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纪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 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报告; 8、依法转让股的权力; 9、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受到重大损失,通 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八条公司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1、按时缴纳出资; 2、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资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 章程所定价额的,补交其差额; 4、在股东会纪录、纪要等相关的文件上签名。 第七章股东的股权转让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 外的人转让股权。 第十条股东转让股份,应当经其他过半数股权的股东同意,其他过半 数股权的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 3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协议及公司章程书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及公司章程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X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二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三条公司名称为: 第四条公司住所为: 第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六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八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_________万。(¥RMB)。 第十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 %,在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或分期出资,首期出资_________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到位;余额_______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于公司成立之日起___内到位;共计出资_________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___%) 乙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 %,在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或分期出资,首期出资_________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到位;余额_______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于公司成立之日起___内到位;共计出资_________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____ %) 丙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 %,在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

股东合作协议及公司章程

合作协议及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高安市瑞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二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出资人: 身份证: 出资人: 身份证: 第三章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名称为: 第四条公司住所为: 第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伍拾万元整。(¥500000 RMB)。 第十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出资贰拾伍万元,出资方式现金,占注册资本的50 %,在本协议签订日

已足额缴纳。 :出资贰拾伍万元,出资方式现金,占注册资本的50 %,在本协议签订日已足额缴纳。 第十一条公司注册成立后,应置备股东名册,并向股东签发股东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公司经营范围是:(以公司营业执照范围为准)。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三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2)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3)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股东会会议决议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4)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 (5)参加制定公司章程。 (6)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7)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两人或两人以上)

嘉峪关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名称为:嘉峪关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甘肃省嘉峪关市xxxx 第四条:公司宗旨:遵纪守法、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依法纳税、服务社会。 第五条:公司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坚持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股东以其出资额度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以上不含国家限制经营的项目)、文化用品、体育用品、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批发零售。 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与出资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整。为公司登记机关的全体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认缴出资权; 5、依法转让出资权; 6、对本公司其它股东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 7、公司终止清算后,依法分得剩余财产权; 8、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权。

第十条: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 1、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3、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 5、自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五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它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一节股东会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 3、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4、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5、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7、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8、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9、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10、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1、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2、对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表决权的股东通过;3、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4、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自最多的股东招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5、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在每年元月召开,代表全体表决权的股东、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招集并主持;6、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应当对所议事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节执行董事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及公司章程书

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及公司章程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二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身份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三条公司名称为: 第四条公司住所为: 第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六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公司。甲乙丙三方以

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本公司为有限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八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_________万。(¥RMB)。 第十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 %,在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或分期出资,首期出资_________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到位;余额_______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于公司成立之日起___内到位;共计出资_________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___%) 乙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 %,在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或分期出资,首期出资_________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到位;余额_______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于公司成立之日起___内到位;共计出资_________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____ %) 丙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 %,在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或分期出资,首期出资_________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到位;余额_______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于公司成立之日起___内到位;共计出资_________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____ %)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_____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_____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第十一条公司注册成立后,应置备股东名册,并向股东签发股东出资证明书。

公司章程和协议的区别

公司章程和协议的区别 公司和协议有什么区别?那么,下面请看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公司章程和协议的区别,仅供参考。 什么是章程,什么是协议? 所谓章程,通常意义上的理解,就是在工商局备案的,股东之间签署的,命名为公司章程的文件。 协议呢:就是股东之间签署的,命名为协议的文件。 故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认为公司章程是股东协议的一种,因为公司章程也要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也可以理解成股东之间的协议。 这样一来,你更蒙了,难道他们的区别仅在于文件名称以及存放的地点不同。那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在性质上到底有什么区别? 修改方式不同 协议即,如协议需要修改,必须要订立合同的全体当事人一致同意,才能修改,否则无法修改。 公司章程作为组织架构的一种设置,修改的方式跟合同是有区别的'。如无股东间的特别约定,公司章程的修改,一般不需要一致同意,只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就可以修改。 甚至在股份公司中,公司章程的修改不需要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通过,股份公司在修改章程时只需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通过,不是全体股东的表决权。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公司章程的修改要比股东协议的修改宽松些,这是它们之间最核心的区别。 适用对象不同 公司章程按《公司法》第11条: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这条是关于公司章程效力的规定。 而协议仅对协议双方有约束力,即对签署协议的股东有约束力,对于签署协议之外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具有约束力。 效力等级不同 一般人理解章程效力高,协议效力低,这是通常意义的理解,但细细深究起来,又区分三种情形:

1、章程签署在先,协议签署在后,协议明确约定,协议内容与章程内容不一致的,以协议内容为准,这是法律允许的。此时可理解为协议效力高于章程效力。 2、协议签署在先,章程签署在后,章程中明确约定,章程与协议不一致的,以章程为准,此时章程效力高。 3、章程与协议无法举证谁签署在先,也没有约定内容不一致以哪个为准的,此时以章程内容为准,即章程效力优先。 如何设计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是法院审理公司纠纷案件尤其是股东权益纠纷案件的准据法。在实践中,大量公司设立时采用工商局的章程格式文本,导致在很多个案纠纷中,因章程无相应规定,而使得纠纷陷入僵局。 股东、董事、高管、债权人、公司、职工等利益主体均与公司章程的内容密切相关。为平衡不同利益主体的价值目标也公司章程必定是复杂的。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章程的制定者,应当结合自己的利益和经营管理理念,对公司章程进行个性化设计。 一、公司章程绝对必要记载的事项 公司法规定章程必须记载以下七项内容: (一)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的经营范围;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公司章程相对必要记载的事项 即指法律规定必须在章程中体现,但给股东提供协商约定的内容。这些规定分散在公司法相关条款中,具体为: (一)法定代表人人选;

股东协议(SA)与公司章程(M&A)的比较

股东协议(SA)与公司章程(M&A)的比较 在亚洲,英属维京群岛(BVI)和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s)公司经常被用于持有资产(个人客户)和商业合资(公司客户)的目的。我们推荐这两个司法区的原因在于建立企业结构的简便性,获得在亚洲(尤其是香港)法律支持的有效性,维持费用、名誉及后续法定要求的低费用,股东和董事的信息公开及对股东退出策略的宽松。 股东协议(Shareholder Agreement – SA)与公司章程(Memorandum and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 M&A) 客户时常询问的一个问题是,他们需要把合作条款写进股东协议还是公司章程中。他们所关注的是,哪种方法可以在总体上更好地保护他们的利益。 英属维京群岛和开曼群岛都是普通法司法区,他们对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的处理方法是相似的,这与成文法司法的处理有着很大的区别。我们对此的理解做以下概述: 股东协议 公司章程 若违反了股东协议或公司章程的条款,权利受到侵害的股东能获得法院的援助吗? 若违反的是股东协议的条款,权利受到侵害的 股东只能向违规股东提出诉讼,要求赔偿损 失。而且,受到侵害的股东在法院提供援助之 前需要提供遭受损失的证据。这样,即使违规 的股东不遵守股东协议的条款,被侵害的股东 若没有因此而遭受到损失,被侵害方仍然不能 得到法院的援助。 股东可以向法庭寻求“特别执行令”。通 过该“特别执行令”,法院裁定违规的股 东根据公司章程中的具体条款行事。例 如,董事可能依照公司章程被迫宣告股 息。 公开披露 不需要 需要。这是公开文件。 若股东协议不需要公开披露,可以把全部条款和条件写进股东协议而非公司章程吗? 如果不放进公司章程,某些条款在性质上是“立宪”的,若不写进公司章程中,则难以施行。如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大多数情况下,股东协议里的条款将被“反映”在公司章程中。股东协议只是投资者之间同意遵守公司章程的协议。 如果股东之间存在争议,法院适用怎样的法律? 股东协议受由投资者起源地或者与其经济联 系最紧密或最便利的司法区的法律管辖。 公司章程受公司注册地的司法法律管 辖。某些案例中,股东可以在与其最紧 密的司法区提起诉讼或者主张自己的权 利。例如,一家BVI公司可以在平等 (equitable ground)的基础上在香港 进行清算。 把影响投资者权利的条款写进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中。这样的做法有什么样的影响? 股东的权利被认为是他们的“个人的权利”。 股东协议被认为是股东间的协议,股东须遵守 其中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只是第三方。 股东的权利被认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因 此,权利只能向公司行使。公司章程是 整个公司和个人股东之间的一项协议。

二人以上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文书范本

二人以上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文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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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以上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常用文书范本 注:适用于设执行董事、一次出资、两个股东以上的有限公司 (请参照此范本制定章程后重新打印,横线、红色注解文字 请不要打印,蓝色文字按照公司实际情况选择打印) 有限公司章程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未规定的,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要求能满足邮寄投递条件)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定的内容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

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五条公司股东的姓名和名称为:1、、2、、(应列出所有公司股东的姓名和名称)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为: 序 号股东出资 方式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出资时间 1 年月日 2 年月日 3 年月日 4 年月日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九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协议及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二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 身份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丙方: 身份证:, 住址: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三条公司名称为: 第四条公司住所为: 第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第六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八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RMB)。 第十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在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或分期出资,首期出资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到位;余额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于公司成立之日起内到位;共计出资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在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或分期出资,首期出资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到位;余额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于公司成立之日起内到位;共计出资万元,合 占注册资本的%) 丙方: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在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或分期出资,首期出资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到位;余额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于公司成立之日起内到位;共计出资万元,合 占注册资本的%)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第十一条公司注册成立后,应置备股东名册,并向股东签发股东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公司经营范围是:。

二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自然人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人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2条公司由两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3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4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6条公司经营范围: (1)以计算机、电子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工程、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信息科技专业领域的技术开发 (2)通信信息工程、通信系统设备的销售、安装、调试、维护等为主要经营范围 (3)同时还可以经营一些产品的销售与维护; (4)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5)从事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6)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销售、电脑及配件、电子产品、电子节能产品7电子数码产品、电子系统设备、电子原器件、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和方式 第7条公司注册资本:叁万元人民币。 第8条注册资本在验资时,由股东一次性缴纳认缴的出资。股东的姓名(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1)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住所:XXXXXXXXXXX 股东身份证号码或执照号码:XXXXXXXXXXX (2)股东缴纳的出资额: (3)股东出资时间: (4)股东出资方式: 第9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为股东缴纳出资额,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书面证明。出资证明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股东会审核同意后予以补发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10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11条股东的权利: (1)股东根据其出资额享有表决权; (2)股东有权查阅公司议事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3)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创始人股东协议暨公司章程

XXXXXXXXX有限公司 创始人股东入股协议即股东章程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身份证): 丙方: 身份证号: 住址(身份证): 丁方: 身份证号: 住址(身份证): 戊方: 身份证号: 住址(身份证): 五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友好充分协商基础上,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设立经营XXXX有限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订立本协议。

一、公司信息: 1.公司名称:XXXXXX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XXXXXXX 3.法定代表人:XXXX 4.注册资本:XXXXX万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6.公司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 公司, 五方各以其注册后认缴的实际出资额为准. 二、股东及出资入股 公司由甲方股东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XXXX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 启动资金: (1)、甲方出资XXXX 万元,合计占启动资金的XXXX %,持股XXXX%; (2)、乙方出资0万元,合计持股5%; (3)、丙方出资0万元,合计持股5% (4)、丁方出资0万元,合计持股30% (5)、戊方出资0万元,合计持股10% (6)、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7)、该启动资金存放于公司对公基本账户 单位名称:XXXXX有限公司

账号:待定(以银行发放的印鉴为准) 开户行:XXXXXX分行 开户行号:XXXXXXXX (8)、甲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对公账户。 2. 注册资金: (1)、甲方出资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 (2)、乙方出资3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 (3)、丙方出资3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 (4)、丙方出资1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 (5)、丙方出资6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 (6)、该注册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正常运营等。 (5)、在公司账户开立后,该注册资金存放于公司对公基本账户单位名称:XXXXXXX有限公司 账号:待定(以银行发放的印鉴为准) 开户行:XXXXX分行 开户行号:XXXXX (6)、XXXXX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年内将各应支付的注册资金转入上述对公账户。 3. 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 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职能分工

公司章程(股东人数2人及以上-设执董、设一个监事)

湖州***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章程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未规定的,或者规定的内容与法律法规相悖的,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湖州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湖州市吴兴区东***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摄影摄像(除冲印),企业形象策划,图文设计、制作,复印、打印,会展服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网站设计(非通过互联网),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日用品、办公用品、工艺品、纺织品、服装、家电、广告材料、广告设备、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五条公司股东的姓名和名称为:1. ** 2.***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为: 1. ***出资额为人民币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30万元,于2027年01月24日前缴足。 2. ***出资额为人民币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20万元,于2027年01月24日前缴足。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应将股东出资信息向社会公示。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九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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