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
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思考

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思考近年来,我国农业领域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为了加快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一个迫切的任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具有现代化管理水平和经营理念的农业经营单位,包括大中型农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提升农业产业链的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政府支持、人才培养、财税优惠和市场引导等角度,对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几点思考。
一、政府支持政府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应该加大支持力度。
一方面,要通过补贴、奖励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农业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还可通过财政扶持等措施,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在科研、产业化、品牌建设等方面投入资金,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带动周边农民和农业企业共同发展。
政府还应该建立健全有效的政策体系,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保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鼓励其发展壮大。
还可以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支持,缓解其融资难题,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其发展信心。
二、人才培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支持。
应该加大人才培养的力度,重视农业领域的人才培养工作。
一方面,应该加强高校农业专业的招生和培养力度,鼓励更多的学生报考农业专业,为农业领域输送更多的人才。
还可以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对农业领域相关人才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适应现代农业经营的需求。
还可以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吸引更多高校和科研人员投身农业领域,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支持和智力保障。
通过人才培养工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提高其核心竞争力,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三、财税优惠财税政策是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手段。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乡村振兴的对策建议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乡村振兴的对策建议
乡村振兴是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而农业经营主体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
如何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了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问题。
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综合素质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包括创新意识、市场营销能力、财务管理能力等。
政府可以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力度,提高其综合素质。
二、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支持
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贴、贷款政策等方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资金支持,降低其创业风险和资金压力,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三、改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条件
政府可以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资,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条件,包括农业技术改造、设施农业建设等。
同时,政府还可以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风险保障。
四、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支持
政府可以通过促进农产品加工和流通、建立健全的农产品市场体系等措施,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市场支持,帮助其更好地开发市场和销售产品。
总之,通过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综合素质、加强资金支持、改善生产条件、加强市场支持等措施,可以有效地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农村人才外流,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着很多挑战。
而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一项重要政策,在其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乡村振兴战略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
一、资金支持政策的制定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政府应该制定一系列的资金支持政策,以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例如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项目和创新研发。
此外,政府还应该提供贷款优惠政策和税收减免政策,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好的融资和税收环境。
二、创业培训与指导政府可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乡村创业培训,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市场分析、创业策划、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此外,政府还可以派出专业人员提供一对一的创业指导,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土地制度的改革为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土地制度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革。
一方面,加快农村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制度的改革,赋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多的土地使用权,从而提高其经营的稳定性和长期发展能力。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农地流转市场,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农村土地更好地服务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四、科技创新的推动科技创新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例如设立科技创新基金,支持农业领域的研究和创新;建立农业科技转化机制,将科学研究成果快速转化为生产力;鼓励农民参与农业科技创新,提高他们的科技创新能力。
五、市场开拓与合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拓展市场,增加销售渠道。
政府可以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拓市场,提供市场信息和销售渠道。
此外,政府还可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展开合作,形成产业链和价值链,提高整体竞争力。
六、金融服务的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得到更好的金融服务支持。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方案(最新)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有关政策,进一步提高农业和农民组织化程度,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美好乡村,现结合x实际,就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制定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x及xx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以土地流转为依托,以扶持服务为保障,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推动现代农业不断发展。
二、总体要求按照发展与规范、规模与质量、示范与创新、指导与管理并重的原则,大力发展各类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我区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力争到x年底,全区种养殖大户总数达到200户以上;合作社总数达到130个以上,区级以上示范社50个;家庭农场总数达到50个以上,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20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3个;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率达到30%,信息化普及率达到60%,合作社农产品统一销售率达到70%以上。
其中,x年,全区种养殖大户总数达到110户以上;合作社总数达到80个以上,区级以上示范社20个;家庭农场总数达到15个以上,区级以上示范农场3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4个。
三、重点工作(一)加快种养殖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
鼓励发展农、林、牧、渔、水等各种行业和类型的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认真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备案工作。
加强种养殖大户、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设施条件。
规范合作社内部管理,完善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引导合作社开展技术指导、技能培训、生产资料采购和经营、产品销售等统一服务,提升合作社经营服务功能。
建立健全利益保障机制,保障合作社与成员间收益合理分配。
帮助种养殖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城市社区、农产品交易市场、超市、商场合作,实行直供直销。
加快农业现代化背景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研究

加快农业现代化背景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研究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任务。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集体化经营形式,与传统意义上的农业户主形成鲜明对比。
本文将对加快农业现代化背景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关系农业现代化是指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优化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过程。
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促进土地规模化、机械化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投入更多资金和技术,进行现代化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和经济效益。
同时,通过合理规划土地利用、优化资源配置,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在加快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仍然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首先,农村土地权属问题制约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目前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和农民土地使用权之间的分离,导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无法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影响了其发展。
其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对较低。
传统的农民经营主体普遍缺乏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知识和经营管理能力,需要加强培训和支持,提高其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三、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政策建议为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政策支持和措施推进。
首先,加强土地制度,完善农村土地产权体系。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使用权统一的制度,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稳定的土地使用权,促进土地流转和集约化经营。
其次,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通过建立培训机制、引导农民参加培训,提高其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能力。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建议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建议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供给侧的深入推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农村发展的重要任务。
为了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下是几点建议:一、加强政策支持:1.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建立健全专门的农业融资机构,提供贷款和信用支持,降低创业者的融资成本。
2.提供土地政策支持:鼓励农民将土地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其提供稳定的土地使用权和流转期限,减轻其经营风险。
3.完善税收政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其负担,激励其投资农业。
5.加强科技创新支持: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培育一批适应新农业发展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加强培训和人才支持:1.建设专门的农业人才培训基地,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的培训,提高其经营管理和技术水平。
2.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提升其科技创新能力。
3.加强农业人才激励机制,提供合理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农业创业。
4.加强农村人才流动和交流,促进农村人才的跨地区、跨行业流动,促进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发展。
三、加强市场开拓和产品推广:1.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提供准确的市场需求信息,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制定科学的生产和销售计划。
2.推动农产品电商化发展,搭建农产品线上销售平台,提高农产品的市场覆盖面和竞争力。
3.建立农产品品牌,推动优质农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和溢价能力。
4.加强农产品宣传和推广,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认知度和购买意愿。
5.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村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等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四、加强组织建设和合作发展:1.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农民合作社,发挥农民合作社的优势和资源,共同推进农业现代化。
2.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合作联盟,共享资源和市场,提高综合竞争力。
3.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和规范化运营,提高集体经济的供给能力和竞争力。
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思考

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思考随着现代农业的不断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也越来越旺盛。
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等,都成为农业发展的新生力量,为农业产业链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前景。
而现实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仍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
下面就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思考进行讨论。
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产效率要想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先要建立完善的农村基础设施。
农业是一个以地为基础的产业,建立起良好的基础设施,如道路、电力、水利等,才能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充分的发展空间。
同时,通过建设现代化、高效化的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强农业经营主体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二、推动农业产业协同发展,加强合作社建设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过程中,要加强农业产业协同发展,推进产业链条的建立,实现农业产业优化升级。
建立农产品生产、销售、研发、服务等一体化的农业产业链,提高小农户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力量和市场竞争力。
三、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支持政策扶持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关键因素之一。
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扶持力度,营造适合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环境。
同时,通过政策的引导和支持,鼓励更多的农民转型升级,创新经营模式,加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
四、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还需要提高其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农业产业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
通过加强培训和技术咨询,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管理水平,推广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理念,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总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政府的支持,需要社会的关注,也需要农民的积极参与。
只有所有相关方面共同合作,才能够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推动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法和成效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法和成效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当前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关键举措。
在过去的发展过程中,传统的个体农户经营模式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规模小、技术含量低、市场风险大等。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推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旨在通过整合资源、优化结构,提升我国农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一、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现状1.1 农业现代化的迫切需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农业产品的质量和品种多样性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传统的小农经济往往无法满足这一需求,因此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当务之急。
1.2 新型经营主体的涌现在政策的大力推动下,我国农村地区涌现了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这些新型经营主体在发挥规模效应、整合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做法2.1 推动农业产业化产业化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途径之一。
通过推动农业现代化、加强产业化经营,可以提升农业产品的附加值,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强农业的竞争力。
2.2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科技创新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
政府和企业可以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提升产业效益。
2.3 支持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手段。
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实现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农业生产的现代化。
三、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成效3.1 农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近年来,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断涌现,农产品的供给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
各种类型的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现代化的管理和技术手段,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为市场和消费者提供了更多优质的农产品。
3.2 农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农民的收入水平也在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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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
随着农村空心化,老龄化的到来,“明天谁来种地”成为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党的十八大提出,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进入2013年,必须进一步突破制约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目前全镇农业企业家,年加工产值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入社社员人,联系带动农户户、生产基地亩;新型高素质农民名,种养殖面积亩,年产值元。
新型经营主体的不断发展和壮大,切实改变了过去普通农民作为经营主体“一统天下”的状况,有效缓解了农业“小规模与大发展”、“小生产与大市场”难以对接的矛盾,进一步带动和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着重抓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着力培育“三大主体”,不断优化农业经营主体结构
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关键是要加快培育一批与区域农业产业结构相适应的新型经营主体。
我们以培育新型农民、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为重点,全面提升发展农业经营主体,初步形成了以企业为龙头、合作社为骨干、高素质农民为基础、社会有生力量共同参与的新型生产经营队伍。
一是以培养培训为抓手,扶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立足提升传统农民、转化失地农民、引入新型农民,建立健全农民培训体系,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现代农业带头人。
加强技能培训,重点利用区农民科技培训中心、乡镇成校等培训基地,广泛开展“绿色证书”、实用技术、远程学历教育等培训,帮助农民掌握农业实用技术,近年来,每年培训都超过万人次。
二是以打造品牌为核心,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
一方面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我镇的区域地理优势,鼓励社会资本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着力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辐射带动力强、实力雄厚的农业龙头企业,全镇拥有市级农业企业家。
另一方面鼓励企业做精做专,
积极培育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大力推进农业精深化加工,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农产品博览会、展销会,进一步提高我镇农产品知名度和附加值,全镇拥有农产品知名品牌个,获得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个。
三是以产业特色为依托,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
注重发展为先,鼓励龙头企业、农业大户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牵头组建、分类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提高农户覆盖面和产业覆盖面。
注重引导扶持,在销售渠道、社员培训、人才引进、设备设施、品牌建设、联合重组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着力培育一批“龙头型”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提高专业合作社的带动能力。
注重制度建设,以规范运行方式和经营机制为核心,切实加强内部管理,着力培育产权清晰、机制灵活、运行规范、管理民主的示范性合作组织,全镇市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和规范化合作社分别达到家和家。
二、着力完善“三大机制”,不断增强农业经营主体活力
针对农业发展中存在的经营规模偏小、科技含量不高、自然风险增多等制约和困难,积极发挥我镇的区位、产业、科技等优势,不断创新农业经营机制,完善农业服务体系,转变农业经营方式,根据我镇实际和市场发展需要初步形成了农业发展新路子。
一是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努力形成规模经营体系。
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牢牢抓住我镇城乡融合发展进程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定转移的有利时机,因势利导,加快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
一方面加强政策扶持,专门出台扶持办法,落实奖励资金,引导和鼓励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转包、租赁、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土地向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努力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目前全镇土地流转总面积达到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 %,建成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基地家。
另一方面加强服务管理,全面建立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级服务站,及时收集和发布流转信息,及时调
处和裁决流转纠纷,努力促进土地有序、健康流转。
二是完善科技强农机制,努力形成科技创新体系。
充分发挥科技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农业高新成果的转化和规模化应用,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在源头创新环节,实施农业科技重大项目奖励制度,每年表彰奖励20名农业创新带头人。
在生产组织环节,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和农作制度创新,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和气象信息服务,制定农业地方技术标准个。
在农技推广环节,重点完善农技推广责任制度,为新型农民一对一配备农技专家,帮助他们解决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已初步建立了以名农技员为基础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
三是完善扶持机制,努力形成“三农”保障体系。
全面加强农村保障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农业经营主体的后顾之忧。
率先实施老年人生活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基本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全覆盖。
积极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农民自愿”原则,不断提高财政补贴标准、增加保险品种,目前政策性保险品种达到只,参保农户达多户,投保率达 %,有效降低了经营主体生产风险。
三、着力强化“三大保障”,不断改善农业经营发展环境
牢固树立扶持农业经营主体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扶持农村经济发展的理念,通过设施配套、政策扶持、舆论宣传等多种途径,着力改善农业经营发展环境。
一是强化领导保障。
我镇要切实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新农村建设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制定长期规划,分解任务指标,落实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切实做到工作重点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移,干部力量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舆论宣传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形成了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是强化政策保障。
率先出台高素质新型农民扶持办法,对新型农民每人每年给予元财政补助,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技改投入、产品认证、品牌创建、市场拓展等方面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去年财政支农资金投
入达到亿元,增长 %。
大力推进涉农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强化农经信息、农资供应、产销对接服务,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导入现代经营理念、融入国内国际市场。
三是强化设施保障。
农业公共基础设施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基础,也是影响新型经营主体进入农业领域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我镇大力开展以农田水利、耕地质量、物质装备为主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仅去年全镇就新建改建农村村村通公路公里,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建成标准农田万亩。
落实国家农机具补贴政策,积极引进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
严格落实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政策,合理安排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工项目用地,优先保障新型经营主体项目用地需求。
加快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发展与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们将认真完善把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创新机制、强化扶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培养一批新型经营主体,争取通过三到五年努力,培育名新型农民、家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家农民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