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
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5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5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5.05.12•【字号】•【施行日期】2015.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5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农业局(农委)、财政局:根据农业部、财政部2015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政策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河南省2015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2015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2015年5月12日附件河南省2015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好2015年财政支农相关项目的通知》(农办财〔2015〕8号)要求和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关于做好2015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加科函〔2015〕2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有关工作,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负责的精神、更加严格的程序、更加有效的服务,把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落到实处,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2012-2014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实施情况2012—2014年,我省相继在28个县(市)实施了农产品初加工补助项目,共建设初加工设施2891个,其中,储藏窖829个,通风库27个,简易式冷藏库159个,组装式冷藏库1324个,普通烘房166个,热风烘房386个,直接受益涉及农户1796户、农民合作社423个,总投资4.2亿多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4亿元,带动农民投资2.8亿元。
三年来,项目实施县(市)的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果蔬贮藏能力增加了13.62万吨,农产品通过储藏、保鲜和烘干设施的处理,产后损失率由过去的25%下降到了5%左右,实现了错季销售,均衡上市,满足了市场需求;蔬菜的销售价格较项目实施前提高了30%至50%,水果的销售价格提高了一倍多,有效地减少了产后损失,增加了农民收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农产品加工业税收优惠政策

农产品加工业税收优惠政策财政政策1、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本项目往年补贴比例为总投资额的30%,自2016 年起,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对项目对象实行定额补贴,标准为1-34万元。
具体参见道哥1月24日文章《建储藏窖,国家最少补贴1万元》。
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以财政补贴和贷款贴息的方式支持合作组织和涉农企业发展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副产品初加工建设,合作社类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30~80万元,涉农企业类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50~100万元,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20~40万元。
3、国家扶贫开发资金扶持项目国家扶贫开发资金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对贫困地区带动增收效果明显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支持。
2004年开始,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范围内认定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并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据统计,在扶贫龙头企业中,80%以上都是农产品加工企业。
资金规模不定,一般为200-500万元。
4、国家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2008年开始中央财政设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把支持农产品加工、推动建立一批集优势产业生产和加工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企业群体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成为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一项重要资金来源,资金规模不定,一般为30-150万元。
5、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申报畜禽水产调理制品,蔬菜调理制品,生制或熟制菜肴调理制品等的加工生产等,从事主食加工的企业可以申报,往年申报时间在4月左右。
6、农产品加工专项补助项目项目范围:粮食、果蔬、畜产品、油料、水产品、食品、液态奶、酒花麦芽类等。
项目要求:对企业年内新增固定资产有要求,具体各地要求不一致。
项目补贴:20-50万元7、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项目范围:种养植、加工、农产品流通销售、休闲农业等,原则上不支持纯农业生产类项目。
项目要求:省级以上示范社和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
项目补贴:农民合作社试点项目中央财政资金补助规模不超过200万元,农业龙头企业试点项目中央财政资金补助规模不超过300万元。
专题解析:2015年农业补贴政策汇总(精)

专题解析:2015年农业补贴政策汇总在上半年,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发布了《2014年国家深化农村改革、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政策措施》,大家可以参考以下政策汇总,看看还有哪些补贴政策可以申请,大家赶快行动起来吧!1.种粮直补政策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5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2015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
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
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2014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5.4%;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3%、2.2%和3.3%。
2015年,继续执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2015还能领取的农业补贴

2015还能领取的农业补贴
项目名称: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农业部、财政部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通风库、冷藏库和烘干房等产地初加工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先建后补,视具体情况而定
申请申报时间:9月
项目名称: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财政部
支持范围: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
资金补助数额:500-800万
申请申报时间:10月
项目名称:一般产业化项目扶持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财政部
支持范围: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50-150万
申请申报时间:10月
项目名称: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
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国家扶贫办
资金补助数额:5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不定。
2015年国家农业补贴政策大全

2015年国家农业补贴政策大全2015年国家农业补贴政策大全2015年04月30日1.种粮直补政策2015年,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补贴资金140.5亿元,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2015年,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补贴资金按照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和增加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
2014年10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5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03.5亿元,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并对马铃薯和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补贴试点。
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
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
水稻、玉米、油菜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小麦、大豆、棉花可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差价购种补贴方式,具体由各省(区、市)按照简单便民的原则自行确定。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一般机具的中央财政资金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农业都有哪些补贴政策

农业都有哪些补贴政策【篇一:农业都有哪些补贴政策】2017年农民朋友可以申请的国家财政补贴涉及蔬果种植、茶叶种植、林业、各类特色农庄等多个领域。
此外,还有31个补助项目可以申请,小编这就为你盘点一下:农业补贴项目、农业补贴政策措施补贴涉及这些方面:一、蔬菜种植、水果产业、茶叶产业等可申报:农业部的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项目项目补贴:每个项目补贴50-100万元要求:设施200亩以上,陆地1000亩以上二、林业产业1 .可申报:林业局的名优经济林示范项目项目补贴:每个项目200万元以上2 .可申报:林业局林下经济项目项目补贴:一般补贴在10-30万3 .可申报: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国家绿色特色产业示范基地三、观光类农庄1 .观光类农庄:向旅游局申请旅游专项资金、旅游扶贫资金等;2 .贫困村建设项目:申请旅游局贫困村旅游扶贫项目资金;3 .自由基地发展餐饮的农庄:申请三品一标的认证及相关补贴,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
四、运动体验类农庄可申请:教育部的教育基地、学生课外实践基地、儿童以及青少年见学基地等。
特色:优雅环境、运动拓展、活动体验、亲子教育等。
适合人群:都市白领等高收入人群自身与孩子参与体验,或公司活动组织进行团队训练。
选址:这类农庄多设置于市郊。
五、特色文化类农庄可申请: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单位:县委宣传部和文化局等单位定位:休闲农庄发展依托:当地的特色文化、特色饮食、少数民族文化、服饰等特有的产品和文化。
六、科教类农庄可申请:科技局的相关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星火计划项目、科技推广与集成技术示范项目等。
主要目的:农庄内利用现有的现代农业技术进行农业生产,并逐步将自主研发的技术进行试验示范与推广,并将现代农业技术进行展示、展览与体验,让人们认识并体验现代农业的进步与技术发展。
其实,无论是何种类型的农庄都会有相互的融合,都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资金的申请,例如科技类农庄同时可以发展农业产业,运动体验类农庄可以发展观光餐饮。
中央财政扶持农产品加工产业政策补助项目及标准

2017-2018年中央财政扶持农产品加工产业政策补助项目及标准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政策1、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本项目往年补贴比例为总投资额的30%,自2016 年起,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对项目对象实行定额补贴,标准为1-34万元。
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以财政补贴和贷款贴息的方式支持合作组织和涉农企业发展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副产品初加工建设,合作社类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30~80万元,涉农企业类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50~100万元,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财政补助项目中央财政资金额度为20~40万元。
3、国家扶贫开发资金扶持项目国家扶贫开发资金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对贫困地区带动增收效果明显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支持。
2004年开始,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范围内认定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并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据统计,在扶贫龙头企业中,80%以上都是农产品加工企业。
资金规模不定,一般为200-500万元。
4、国家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2008年开始中央财政设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把支持农产品加工、推动建立一批集优势产业生产和加工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企业群体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成为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一项重要资金来源,资金规模不定,一般为30-150万元。
5、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申报畜禽水产调理制品,蔬菜调理制品,生制或熟制菜肴调理制品等的加工生产等,从事主食加工的企业可以申报,往年申报时间在4月左右。
6、农产品加工专项补助项目项目范围:粮食、果蔬、畜产品、油料、水产品、食品、液态奶、酒花麦芽类等。
项目要求:对企业年内新增固定资产有要求,具体各地要求不一致。
项目补贴:20-50万元7、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项目范围:种养植、加工、农产品流通销售、休闲农业等,原则上不支持纯农业生产类项目。
项目要求:省级以上示范社和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
项目补贴:农民合作社试点项目中央财政资金补助规模不超过200万元,农业龙头企业试点项目中央财政资金补助规模不超过300万元。
农产品初加工工作中的政策支持与补贴政策

农产品初加工工作中的政策支持与补贴政策随着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农产品初加工工作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推动农产品初加工工作的发展,各级政府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与补贴政策。
本文将就农产品初加工工作中的政策支持与补贴政策进行探讨,以期向读者提供有关信息。
一、政策支持1.财政补贴为鼓励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发展,政府将财政补贴作为一项重要手段。
这些财政补贴主要用于支持生产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及研发创新等方面。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相应的财政补贴,以解决资金问题,推动生产效率的提升。
2.税收优惠政府为了鼓励农产品初加工企业的发展,通常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对于在农产品初加工领域投资的企业,可以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增值税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这样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3.土地政策支持政府通常会提供土地政策支持,鼓励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发展。
这包括土地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等方面。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土地资源,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补贴政策1.原材料补贴农产品初加工企业通常需要大量的原材料来进行加工。
为了鼓励企业采购和使用农产品原材料,政府会提供一定的原材料补贴政策。
这样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价格竞争力。
2.技术培训补贴农产品初加工工作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政府通常会提供技术培训补贴,帮助企业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
通过培训,企业员工可以更好地掌握农产品初加工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3.市场推广补贴政府会通过市场推广补贴政策,帮助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扩大销售渠道,提高品牌影响力。
这包括打折促销、广告宣传等方面的支持。
政府可以为企业提供实质性的经济支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增加销售额。
结语农产品初加工工作中的政策支持与补贴政策对于企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各级政府通过提供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土地政策支持等方面的支持,帮助企业解决资金问题,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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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
从2012 年起,为改善我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条件,减
少产后损失,同时也为均衡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我国
启动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
2014年4月,农
业部和财政部更是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4 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实施工作的通知》,2015 年将全面落实好国家农产
品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自2012 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 5 亿元转移支付资金,启动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具体来说,补助
项目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补助范围:每年新建的马铃薯贮藏窖、果蔬保鲜库和烘
干设施等三大类19 种规格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
补助对象:承担项目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
每
个专业合作社补助数量不超过5 座,每个农户补助数量不超过2 座。
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资金对纳入目录的各类设施实行全
国统一定额补助,目前比例为30% 。
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方式。
按照规定程序申报
并获得批准建设完成的初加工设施,经县级农业、财政等部
门组织验收合格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向实施对象兑现补助资
补助区域: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
湖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 13 个省(区)
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 197 个县(市、区、旗、团场)
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建设 5 万座初加工设施,新增马铃薯贮藏 能力 100 万吨、果蔬贮藏能力 60 万吨、果蔬烘干能力 吨。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效果:
是均衡上市、 促进销售。
实现马铃薯的错季择机销售,
调节了市场供求。
果蔬经预冷后运输,市场销售范围从邻近 地区扩大到全国各地或周边国家。
是减损增供、促进增收。
马铃薯、水果、蔬菜产后损 失率分别从 15%~20% 、15%~20%、20%~25%降低到 6%、4% 和 6%以下,错季销售提高售价 30%~50% ,农民由此多增收 18 亿元。
三是提高质量、促进加工。
实施科学贮藏后,马铃薯存 放 3~4 月不长芽、不皱缩,苹果、胡萝卜等果蔬存放 5~6 月 不腐烂、不萎蔫,保持了入库(窖)时的品质和外观。
同时, 延长了原料供应期,拉长了加工企业生产周期,提高了加工 企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四是增强预期、引导生产。
农民有了贮藏、保鲜、烘干
等初加工设施,种什么作物都不再担心卖难、价格不好等问 2012~2013 年,中
央财政共安排 10 亿元资金, 补助农民 60 万
2012~2013
年, 到 6 亿元,新增了 1 亿元,增幅 20% 。
农民应该怎么来申请这项补助?具体有哪些步骤? 农产品初加工补助项目主要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
具体的实施程序分为两步:
设施建设申请,经乡镇政府审核,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审批 同意,在项目所在村公示 7 天后,开始施工建设。
第二步:工程竣工后并经当地县级农业、财政等部门组 织验收合格后(验收工作需实地见物,确认当年新建,并符 合工程验收标准,方可认定为合格) ,在项目所在村公示 7 天,由县级财政部门兑付补助资金。
农办财印发《关于做好 2014 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实施工作 的通知》 农办财 [2014]30 号 各有关省 (自治区 )农业(农牧、 农村经济 )厅(局、委)、财政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财务局:
为改善我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条件,减少产后损失,均 衡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产品质
服务补助资金” ,支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
为确保中央资金规模均为 5 亿元, 2014 年增加
第一步 :补助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户自愿提出补助
量安全水平, 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
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实施原则
围绕“增加供给、均衡上市、稳定价格、提高质量、保 证加工、促进增收”的目标,加快推进主要农产品储藏、保 鲜、烘干等初加工设施建设。
(一)突出扶持重点。
以马铃薯主产区为重点兼顾果蔬优 势产区,实施区域和对象要向现代农业示范区、新型经营主 体倾斜,推进集中连片建设。
(二)农民为主建设。
政府部门主要通过资金补助、技术
指导和培训服务等措施,鼓励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出 资出劳,自主建设初加工设施,不搞包办代替。
(三)阳光规范操作。
推进项目管理全程公开,简化程序,
方便群众。
政策内容、资金分配、受益主体确认以及项目验
督。
、实施内容
(二)补助对象。
每个专业合作社补助数量不超过 5 座,每个农户补助数量不
收等环节公开透明, 相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
(一)补助范围。
2014 年新建的马铃薯贮藏窖、果蔬保鲜 承担项目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
超过2 座。
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补助设施目录及标准见附件1)。
(四)补助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
按照规定程
序申报并获得批准建设完成的初加工设施,经县级农业、财
政等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向实施对象兑现
补助资金。
、组织管理
省级农业、财政部门要依据本通知要求,制定本省
(区、
兵团)项目实施方案(样式见附件2),并于5 月16 日前联合上报农业部、财政部(各一式二份)审核;农业部商财政部及时将
审核意见反馈各省;省级农业、财政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
及时下发县级部门实施。
项目实行两次公示制,分别在建设主体确定和补助资金拨付环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天。
项目实施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户自愿提出建设申请(申请表格式参见附件3)。
如果申请者较多,所需资金超过预算
额度,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农民认可的方式,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在农业部、财政部指导下,省级农业、财政部门对项目
实施负总责。
各省农业、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落实管理责任,并于12 月15 日前将政策年度实施总结报告报送农业部和财政部。
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具体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要
(三)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资金对纳入目录的各严
类设施实
格执行先审批后建设、先告知农民验收程序和验收指标再开
工建设、两次公示、两次管理信息录入(补助设施审批信
息和
验收信息分别在审批和验收完成后10 个工作日内录入农业
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管理信息系统”)等制度,抓紧组织项目审批、技术指导、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工作,加强项目申请、审核、结算等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提高
工作效率和操作过程的透明度。
设施建设完成后,应早验
收、早兑付,缓解农民资金压力。
四、监管要求
(一)加强资金监管。
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项目实施情
况
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
占和挪用。
各地应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以保证政策宣传、
本地化设计、技术指导与培训、检查验收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严禁将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二)合理安排项目。
各地要依据本通知有关规定,合
理
确定项目实施区域和建设规模。
项目实施县原则上要相对集中、持续建设,确需调整的,要根据主导产业突出、农民需
求旺盛、政府重视支持、部门工作扎实、技术服务有力等条
件选择新增项目实施县。
(三)强化技术服务。
通过建立项目示范点、树立典型
和
样板、编写简明实用技术手册等,提高农民应知应会能力和
产地初加工技术水平。
坚持建管用并举,围绕设施建设、使
用、维护等开展专业化、全程化、一体化服务,对已建成的设施要加强监管和维护,努力确保当年建设,当年使用,当年见效。
要积极推动设施的综合利用,结合当地实际研究适合不同产品和季节特点的储藏加工技术,实现“一库多用”
一窖多用”和“一房多用” ,切实提高设施使用效率。
(四)严格工作纪律。
农业部、财政部将不定期开展专
项
检查和重点抽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对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搭车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惩处,绝不姑息。
对发生问题的县,要严格查明情况,并通报全国农业、财政系统,同时抄送所在地纪检监察部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大力宣传引导。
各地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
纸、
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建设成效、做法经验、技术要点等内容,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补助政策高效、规范、廉洁实施。
(六)规范设施标识。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设施实行全国统一标识,该标识应悬挂或喷涂于设施的醒目位置。
补助级行政区划代码(6 位数字)”+“设施类别代码(3 位数字)” +
设施验收合格后,由县级农业部门统一编号。
编号规则为“县设施自然编号(5位数字)”。
其中设施类别代码由农业部统
制定(见附表1),自然编号以县为单位从00001 排起。
例如:
河北省张北县补助建设的第45 座20 吨贮藏窖,编号为130722 003 00045。
上年已实施项目县,自然编号应在原有排序基础上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