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管理与房屋安全鉴定

房屋安全管理与房屋安全鉴定
房屋安全管理与房屋安全鉴定

房屋安全管理与房屋安全鉴定

发表时间:2019-09-19T16:26:49.207Z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19年第15期作者:胡文捷[导读]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城市化建设也在不断的进步,其中房屋建筑业的发展是非常典型的。广东合准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 510440

摘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城市化建设也在不断的进步,其中房屋建筑业的发展是非常典型的。房屋建筑作为基础性的建筑项目,要保障施工的质量和使用效益。因此研究房屋安全管理以及房屋安全鉴定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有意义的。

关键词:房屋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意义;问题;措施

引言:本文通过分析房屋安全管理以及房屋安全鉴定的意义,以及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而提出强化房屋安全管理和房屋安全鉴定的具体方略措施,希望可以将房屋建造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的缓解和处理,提升房屋建造的使用效益。

一.房屋安全管理与房屋安全鉴定的意义

(一)排除安全隐患

房屋工程在实际建造施工过程中,一般建造的目的和使用的方向不同,因此在实际施工中运用的施工材料以及技术手法也是存在很大不同的,若是这两者在应用方面出现偏差亦或者是技术人员在施工中发生操作方面的失误,会致使房屋的工程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之后房屋建筑的安全使用。

(二)促进施工技术的进步

建筑工程的种类不一样,在具体的施工构建中运用的技术方法以及建筑材料类型会存在很大的差别,所以也会影响建筑物的质量和安全实用性。房屋工程在构建完工投入使用,会因为时间以及人工活动和外部环境的影响,对房屋的质量和安全带来很多的影响和问题。并且进行房屋安全管理以及房屋安全鉴定,会从房屋建筑实际的运用效益出发,将房屋建造中易发生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进行及时的发现和控制管理,从而有利于将施工中技术不足的问题很好的发现,促使房屋建筑施工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水平得到不断的提高。

二.房屋安全管理与房屋安全鉴定的问题

(一)房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建筑业也在快速蓬勃的进步,在建筑业中很多问题也不断的暴露显现出来,特别是一些建筑项目为了可以提早的投入运营,将经济效益很好的发挥出来,一些房屋在没有得到完整的设计的情况下进开展施工,会导致施工的过程中存在很多的问题。例如,相关的建设工程在实际施工环节中没有依据相关的标准进行材料的挑选,并且现场的管理不够认真严格,导致建筑工程的质量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当前,我国建筑业的相关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方面还不够强,并且流动性很大,相关的从业人员也很多,导致现场的工作人员在管理方面难度比较大。一些建筑项目因为相关的施工人员在管理方面不够科学合理,致使房屋的质量没有办法受到很好的保障。除此之外,房屋在实际使用中,用户可能会不满足原先房屋的设计需求,会对使用的房屋开展不同程度的改变和改造,会存在一些改动非常大的,严重的损害结构构件,埋下了很多的安全隐患。并且因为一些自然灾害和地质原因部分房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也会大大降低。

(二)房屋安全鉴定存在的问题

当前中国从事关于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比较低。相关的从业人员有物业管理方以及房地产评估方和房地产经纪方等等。相关的从业人员在从业资格方面一般得到了多方的认可,然而房屋安全鉴定的相关工作人员的从业资格还没有得到多方的认可,相关的从业人员一般没有得到非常系统的培训,因此在专业水平方面还是需要不断提高的,不然不能很好的保障房屋安全鉴定质量和效果。除此之外,当前我国的房地产信息在动态化管理方面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实现,也没有构成系统性的管理形式。静态的管理方式促使系统没有办法对管辖范围内的房屋情况进行动态的掌握,也不能及时的治理反馈那些具有安全隐患的房屋情况,不能及时的注销处理无法使用的房屋。

三.优化房屋安全管理的措施

(一)增强施工管理

当前我国的建筑在设计和施工环节还是有很多的问题,设计施工的脱节,不能进行科学合理的衔接处理这些问题分外的突出,所以在建筑施工环节中要运用科学的方式对我国的建筑工程施工开展规范化管理,也提高施工质量的审查情况和力度,促使房屋的质量和安全性得到很好的保障。想要促使房屋施工管理得到很好的加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首先,要注重勘察设计的角度,注重收集整理勘察设计阶段的基本资料,并且全面系统的收集整合相关的资料,为勘察设计工作的开展奠下夯实的基础,提供勘察设计工作的效果和质量。其次,相关的建筑施工单位,要注重施工管理的强化,严格细致的检查施工的设备和施工材料,依据施工的具体的规范要求开展房屋施工活动。现场抽样检查钢筋以及混凝土和钢材等建设材料,将施工的质量从源头就严格的把控住,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规定进行施工工序的开展。最后,建筑项目的监理单位,要依据项目的实际特点进行科学合理监理计划的制度完善,依据国家的要求规范对相关的项目开展监理工作,保障房屋的质量安全。

(二)构建完善房屋安全信息的动态管理

在中国房屋建筑不断进步发展的过程中,以往静态的房屋管理系统不能很好的适合房屋安全管理的需求,所以要优化完善以往的静态房屋管理系统,构建动态的管理系统,对相关的房屋开展全方位信息化的管理。动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要动态跟踪房屋的防汛以及房屋损害的情况,使得信息系统中房屋安全信息的精准性和整体性得到很好的保证。运用好房屋安全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及时的管理具有危险状态的房屋,对危险房屋进行及时的科学合理的处理,使民众的财产生命安全得到很好的保证。

四.完善房屋安全鉴定的策略

(一)完善安全鉴定的意识

通过房屋安全鉴定可以将房屋当前的情况进行科学准确的分析判断,促使房屋的运用稳定性和安全性得到很好的提高。所以,在房屋安全管理管理环节中要注重安全鉴定意识的加强,运用专业的素养和知识开展房屋的全面检测。通过房屋安全鉴定水平的不断提高,会促使鉴定精准性得到很好的提高。除此之外,相关的鉴定部门在开展房屋鉴定的时候,依据国家的要去规定,根据切实的鉴定原则进行工作的开展,将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规范性不断提高,也优化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济南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2020修订)

济南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 (2017年1月24日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公布根据2020年3月18日济南 市人民政府令第267号修订)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本市市辖区内依法建成的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房屋安全鉴定,是指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对房屋结构完损程度或者使用状况是否危及安全使用进行查勘、鉴别、检测、评定的活动。 第四条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的原则。 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机构独立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本市房屋安全鉴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市市辖区范围内房屋安全鉴定活动。 第六条在用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 (二)地基基础、墙体或者其他承重构件出现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情形的; (三)因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出现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等情形的; (四)对承重结构进行拆除或者改造的; (五)存在其他安全隐患需要鉴定的。 第七条房屋安全鉴定由下列相关主体作为委托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实施: (一)房屋所有权人; (二)房屋属于直管公有房屋的,由经营管理单位或者实际使用人委托;

(三)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房屋权属不清的,由房屋代管人、实际使用人委托; (四)房屋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由合法占有该房屋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 (五)存在第六条规定情形,危及利害关系人安全的,可以由利害关系人委托。 第八条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人可以从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提供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推荐名录中自主选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第九条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人应当与承接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第十条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委托协议约定的时限组织现场查勘作业。 现场查勘作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 查勘作业结束后,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中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确定所查勘房屋的安全等级。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当根据危险等级分别提出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或者整体拆除的处理建议。 第十一条《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应当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公章。 第十二条房屋所有权人、房屋经营管理单位、房屋代管人或者实际使用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处理建议对房屋采取相应的维修、加固措施或者停止使用。 第十三条进行隧道、桩基、开挖深基坑等工程施工,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针对可能因施工影响房屋安全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工程防护预案: (一)锤击预制桩施工,距最近桩基一倍桩身长度范围内的房屋; (二)开挖深度为三米以上的基坑,距基坑边两倍基坑深度范围内的房屋; (三)地下隧道、盾构施工,距洞口边缘一倍埋深范围内的房屋; (四)爆破施工中处于爆破安全距离范围内的房屋; (五)地下管线、降低地下水位等其他工程施工中处于设计影响范围内的房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样本20140612New

附件2: 工程名称GCMC 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书 报告编号BGBH 鉴定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 BGBH 房屋名称:JZW_MC报告编号:

目录 一、项目概况 .....................………………..(页码) 二、检测方案……………………………………………… (页码) 三、鉴定依据 .............................…….….(页码) 四、房屋现状调查及结构检测.......... ......……...(页码) 五、技术分析 ............................…….…..(页码) 六、鉴定结论 .............................…….. (页码) 七、处理要求及建议……………………………………… (页码) (仅供参考) 附件一、房屋建筑和结构图……..…...……….……….……(页码) 附件二、房屋现状照片及现场检测照片...……...….…....(页码) 附件三、检测报告………………………………….…..…... (页码) 附件四、主体结构复核计算书……………………………… . (页码) 附件五、房屋现状照片及现场检测照片...……...….…....(页码)

附件六、地基补充勘察报告或建筑物沉降观测报告………….(页码) 附件七、建筑物整体倾斜观测报告...……...….…....... (页码) 一、项目概况 二、检测方案(仅供参考) (一)检测方案: 2005年6月业主委托我公司对该房屋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派出了以两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位结构工程师为主的检查勘察队伍于2005年6月30日对建筑物进行现场勘查、收集资料等。 根据《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 144-90及《建筑结构检测技术

广州省地方标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制规范》编制说明

广州省地方标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制规范》 编制说明 一、制定标准的背景和必要性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前身是由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所和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协会联合编写的一本内部使用技术手册,已于2013年8月正式施行,主要供广州市共五十多家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在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业务时进行参考。该手册的编写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提高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编写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更好地为社会大众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技术服务。广州市在全国率先开放房屋安全鉴定市场已有十年,随着今年原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取消收费以来,可以预见未来广东省其它城市乃至全国各省市地区开放房屋安全鉴定市场已是大势所趋,因此有必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将该手册升格制定为地方标准,进一步规范广州市乃至广东省的房屋安全鉴定市场,确保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技术质量,从而促进广东省房屋安全鉴定市场健康持续地发展。 在房屋安全鉴定行业领域,从国家建设部到广东省建设厅都已经发布了相当数量的鉴定或检测类技术标准和规程,但迄今为止尚未有专门针对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编制内容发布的技术规范。本标准的制定,能在一定程度上填补房屋安

全鉴定报告编制技术规范方面的空白,并为今后建立房屋安全鉴定质量管理体系打好基础。

二、任务来源和起草单位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制规范》是根据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下达2014年广东省服务业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粤质监标函[2014]566号)进行起草制定的。 本规范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由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所、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协会和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 三、制订原则 1、以明确的语言表达房屋安全鉴定规范的要求 对标准的编写,要使文字尽可能易于理解,且不产生歧义。为了清晰表达,我们一般采用精简的表达方式,且确保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术语和词汇保持一致,采用广大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熟悉的词汇。 2、充分借鉴国家标准经验 掌握现有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制标准体系及其应用情况,借鉴其成熟的模型和思路,提炼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制规范要求。 3、以补充完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制标准体系为原则 充分分析国家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制标准体系和规范,以补充完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制标准体系为原则,清晰界定《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制规范》范围,避免与国家相关标

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

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房屋住宅建设 【发文字号】津国土房科[2007]281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7.04.01 【实施日期】2007.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 (津国土房科[2007]281号二○○七年四月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和《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国土房管系统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和房屋安全鉴定活动。

第三条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是本市房屋安全鉴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局”)负责本辖区房屋安全鉴定的行政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局领导。 第四条市局、区(县)局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房屋安全鉴定的具体工作。市局、区(县)局各级行政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不得在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兼职。 第二章机构管理 第五条为有效利用技术、设备等资源,市局设立一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市局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对区(县)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业务和技术指导。 第六条一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二)从事房屋安全鉴定5年以上,承担过较大规模的房屋安全鉴定项目,履行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 (三)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10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建筑结构、建筑工程等专业10人(含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人),地质专业1人,建筑材料、建筑设备专业各2人。以上人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程序和方法,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可靠依据,对《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修订后形成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一、二层既有农村住房的安全性鉴定,主要包括房屋危险程度鉴定及防灾措施鉴定。 三层及以上农村住房,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进行鉴定。 第三条农村住房的安全性鉴定,以定性判断为主。根据房屋主要构件的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评定其危险程度等级,结合防灾措施鉴定对房屋的基本安全作出评估。鉴定以现场检查为主,并结合入户访谈、走访建筑工匠等方式了解建造和使用情况。 第四条危险房屋(以下简称危房)指部分承重构件被鉴定为危险构件,或结构已严重损坏、处于危险状态,局部或整体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房屋;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通常为主要居住房屋。 第五条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应由具有专业知识或经培训合格,并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 二、基本规定 第六条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场地安全性鉴定:核查场地是否为地质灾害易发区,结合场地周边环境调查情况,进行安全性鉴定,鉴定结果分为危险和基本安全两个等级。 2.房屋基本情况调查:结合现场查勘,收集农户基本信息和房屋信息。 3.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对房屋各组成部分现状进行现场调查、查勘和检测,包括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结构,分别鉴定其危险性,鉴定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4.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对房屋各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分级情况进行汇总,确定房屋整体危险性,鉴定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5.防灾措施鉴定:检查房屋是否采取防灾措施,并对防灾措施完备情况进行调查,鉴定结果分为具备防灾措施、部分具备防灾措施和完全不具备防灾措施3个等级。 6.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根据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和防灾措施鉴定结果,综合考虑安全性提升加固改造措施,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7.出具鉴定报告: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报告内容应包括农户和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情况,房屋整体危险程度鉴定和防灾措施鉴定情况,并根据鉴定结果提出处理建议,附房屋简图和现场照片。 8.争议处理:当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结论存在争议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仲裁鉴定。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样本55619

附件2: 工程名称 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书 报告编号 鉴定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 房屋名称:报告编号:

目录 一、项目概况 .....................………………..(页码) 二、检测方案……………………………………………… (页码) 三、鉴定依据 .............................…….….(页码) 四、房屋现状调查及结构检测.......... ......……...(页码) 五、技术分析 ............................…….…..(页码) 六、鉴定结论 .............................…….. (页码) 七、处理要求及建议………………………………………(页码)(仅供参考) 附件一、房屋建筑和结构图……..…...……….……….……(页码) 附件二、房屋现状照片及现场检测照片...……...….…....(页码) 附件三、检测报告………………………………….…..…... (页码) 附件四、主体结构复核计算书……………………………… . (页码)

附件五、房屋现状照片及现场检测照片...……...….…....(页码) 附件六、地基补充勘察报告或建筑物沉降观测报告………….(页码) 附件七、建筑物整体倾斜观测报告...……...….…....... (页码) 一、项目概况 二、检测方案(仅供参考) (一)检测方案: 2005年6月业主委托我公司对该房屋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派出了以两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位结构工程师为主的检查勘察队伍于2005年6月30日对建筑物进行现场勘查、收集资料等。 根据《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 144-90及《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的相关规定,结合详细的房屋结构现状勘查,与业主协商制定本次的检测方案如下: 1、本工程采用天然地基柱下独立基础,基础持力层为坡洪积层粉质粘土;设计地基承载力标准值为180kPa。通过现场勘察,未发现建筑物有

佛山市禅城区房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佛山市禅城区房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禅城区(以下简称“区”)范围内的房屋安全使用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根据原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及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佛建科函〔〕号)等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禅城区范围内依法建造或登记的各类居住房屋建筑(含附属物和配套设施、设备)、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商场、图书馆、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以及客运车站等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其它法律法规和政策对配套设施、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或房屋权属不清晰的,代管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没有代管人的,房屋使用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以上均没有的由属地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指定代管人。租赁房屋另有约定的除外。 列入政府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移交房屋给征收部门的,应由征收部门负责统筹监督管理;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或未移交房屋的,房屋所有权人仍是房屋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房屋所有权人、代管人、使用人(含承租人)应当爱护和正确使用房屋,履行房屋日常安全管理和维护职责。 房屋所有权人对服务建筑使用安全可以自行管理,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单位、个人管理,受托管理人应当具备房屋安全管理能力,并按照规定和约定承担(履行)房屋建筑使用安全

管理责任。 第五条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对使用或管理的房屋建筑物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和检查维护,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向所属居(村)委会、镇(街道)办事处报告,居(村)委会、镇(街道)办事处应立即配合房屋所有权人进行排危和治理。 代管人、使用人(含承租人)、受托管理人应当对使用或管理的房屋建筑物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和检查维护,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向房屋所属居(村)委员会、镇(街道)办事处报告,居(村)委员会、镇(街道)办事处应当立即配合进行排危和治理。 第六条房屋(建筑物)所有权人应当根据建筑物的类型、设计使用年限、使用时间等情况,自行定期安全排查,发现建筑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安全评估。 第七条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区范围内房屋安全日常管理和排查治理工作。 房屋安全日常管理,按照“属地管理,按级负责”的原则,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各类房屋(建筑物)安全监督管理,各镇(街道)所属居(村)委会应当依据区、镇(街道)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贯彻实施落实房屋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做好经常性检查和巡查工作。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含代理人)、使用人、受托管理人对危险房屋申请房屋安全鉴定,落实房屋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措施。 第八条镇(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应当将每次排查掌握的危险房屋信息和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进行登记备案。 第九条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本系统和本单位的房屋日常安全使用管理,并根据单位职能和工作分工,协助

房屋裂缝鉴定标准

房屋裂缝鉴定标准 买房,一直以来都是非常受关注的一个热点词语。当我们在准备买房时,如果发现房屋有裂缝现象,就需要对房屋做出鉴定了。那么房屋裂缝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房屋裂缝鉴定标准是什么 从建设部发布的房屋质量检验标准来说的话,墙面开裂一般如果不超过1毫米则可以说是质量过关是合格品,而如果超过1毫米则说明是不合格房屋,那房屋裂缝的鉴定标准就不达标。 如果整个墙面有无数的无规则裂缝或有有规则的斜线裂缝可以判断质量有问题了,一般裂缝继续增大的稳定性是两年,斜线裂缝属于墙体受力不均匀所致。至于屋裂缝宽度最大限度应是1毫米。 经过房屋安全鉴定之后,就可以得出房屋的危险性鉴定等级,那么房屋安全鉴定的标准是怎么划分的呢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二、房屋裂缝的几种情况 1、正常性裂缝 墙壁裂缝如果是室内墙上对应,而且延伸至插线盒等地方,多是因为墙壁上凿开了 串线槽放置电线,而后填补水泥干燥后出现裂缝。墙壁裂缝如果延伸很长,而且墙与地面都有,连在一起,多是大型塔楼在分期浇注时留下的楼板的伸缩缝的问题,这是正常的结构裂缝。

2、温度性裂缝 温度性裂缝属于最常见的房屋裂缝,对房屋结构安全影响不大。像这种基于环境温度导致的墙面裂缝,只影响房屋室内的外观,不会影响房屋的安全性,可适当采取一些补救措施。比如在裂缝处贴无纺布、粘贴PVC网格布或用砂浆堵缝,再用腻子粉找平,然后使用涂料进行粉刷修补即可解决。 3、接缝处裂缝 这种裂缝也是比较棘手的一种裂缝,通常发生在新旧墙体的接缝处。比如建筑开发必须预留的施工洞那一块儿的墙体通常是后砌的,它与原墙体如果不能自然连接成一片,也会产生裂纹。这种裂缝,建议等整个楼体变形趋于稳定之后修复,短时间之内的修复容易出现反复。 4、沉降裂缝 第二种要说的就是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而引起的裂缝,房屋在建成后,地基一般都会下沉,如果地基沉降不均匀的话,沉降沉降大的部位与沉降小的部位发生相对位移,在墙体中产生剪力和拉力,当这种附加内力超过墙体本身的抗拉抗剪强度时,就会产生裂缝。 以上资料来源小编整理的相关知识qingdao,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委托房屋鉴定协议(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委托房屋鉴定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甲方: ________ 乙方: 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对市区路号房屋进行施工中房屋鉴定, 有效评定该房屋的安全程度,明确该房屋损坏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_条委托鉴定概况 鉴定项目名称: 鉴定项目地点: 鉴定报告内容: 1、房屋鉴定日期; 2、房屋的地基基础的基本情况; 3、房屋的承重结构的基本情况; 4、房屋的围护结构的基本情况; 5、房屋的垂直度的基本情况; 6、房屋现状的基本情况(门窗、地面、墙身); 7、房屋鉴定的鉴定意见和处理意见。 第二条鉴定依据的主要规定、规范及标准 1、〈〈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29号令) 2、〈〈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穗府2010 [30]号) 3、〈〈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 ) 4、《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 ) 2004年版 5、〈〈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 6、《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 7、〈〈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 ) 8、《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 )

危险房屋鉴定规范标准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JGJ 125-99 ) 1 总则 1.0.1 为有效利用既有房屋,正确判断房屋结构危险程度,及时治理危险房屋,确保使用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 危险房屋鉴定及对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保护建筑和高层建筑以及在偶然作用下的房屋危险性鉴定,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符号、代号 2.1符号 房屋危险性鉴定使用符号及其意义,应符合下列规定: Lo—计算跨度; h—计算高度; n—构件数; ndc—危险柱数; ndw—危险墙段数; ndmb—危险主梁数; ndsb—危险次梁数; nds—危险次梁数; nc—柱数; nmb—主梁数; nsb—次梁数; nw—墙段数; ns—板数; nd—危险构件数; nrt—屋架; ndrt—危险物价构件榀; P—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 Pfdm—地基基础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 Psdm—承重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 Pesdm—围护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 R—结构构件抗力; S—结构构件作用效应; μa—房屋A级的隶属度; μB—房屋B级的隶属度; μC—房屋C级的隶属度; μD—房屋D级的隶属度; μa—房屋组成部分a级的隶属度; μb—房屋组成部分b级的隶属度; μc—房屋组成部分c级的隶属度; μd—房屋组成部分d级的隶属度; μaf—地基基础a级隶属度;

μbf—地基基础b级隶属度; μcf—地基基础c级隶属度; μdf—地基基础d级隶属度; μas—上部承重结构a级的隶属度; μbs—上部承重结构b级的隶属度; μcs—上部承重结构c级的隶属度; μds—上部承重结构d级的隶属度; μaes—围护结构a级的隶属度; μbes—围护结构b级的隶属度; μces—围护结构c级的隶属度; μdes—围护结构d级的隶属度; γ—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 ρ—斜率。 2.2代号 房屋危险性鉴定使用的代号及其意义,应符合下列规定: a、b、c、d—房屋组成部分危险性鉴定等级; A、B、C、D—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 Fd—非危险构件; 3 鉴定程序与评定方法 3.1鉴定程序 3.1.1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依次按下列程序进行: 1 受理委托: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 2 初始调查: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查勘; 3 检测调查: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必要时,采用仪器测试和结构验算; 4 鉴定评级: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危险等级; 5 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应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6 出具报告:报告式样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3.2 评定方法 3.2.1 综合评定应按三层次进行。 3.2.2 第一层应为构件危险性鉴定,其等级评定应分为危险构件(Td)和非危险构件(Fd)两类。 3.2.3 第二层次应为房屋组成部分(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维护结构)危险性鉴定,其等级评定应分为a、b、c、d四等级。 3.2.4 第三层次应范围房屋危险性鉴定,其等级评定应为A、B、C、D四等级。 4 构件危险性鉴定 4.1一般规定 4.1.1 危险构件是指其承受能力、裂缝和变形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结构构件。 4.1.2 单个构件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 1)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一构件;

《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管理办法

《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管理办法 (草案)》征求意见公告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即日起就《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即日起至月日前可在线提交意见和建议,或邮寄至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处(南京市华侨路号)。 联系电话:传真: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18年12月10日

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健全房屋安全鉴定市场机制,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监督管理,促进房屋安全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安全鉴定活动。 本办法所称房屋安全鉴定,是指依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规范等,对房屋使用安全状况通过检测进行评估、鉴别和判定的活动。 第三条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城市房屋的危险性鉴定,执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第四条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监督管理,建立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和鉴定单位名录库等。日常工作由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处实施。 区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做好本辖区内房屋安全鉴定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 第五条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申请备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的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检测专项资质; (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鉴定人员不少于人,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名,技术负责人应当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具备相应结构分析能力的高级工程师,且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及相关工作达年以上; (四)具备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所必需的结构计算软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申请备案应当填报《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备案申请书》和《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诚信承诺书》。 第七条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应自受理备案材料后,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结果。 第八条已备案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停业、转业,变更名称、经营场所、企业资质、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的,应在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取消、变更手续。 第九条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向已备案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开放房屋使用安全信息管理平台的使用权限。 第三章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库 第十条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备案的鉴定单位纳入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向社会公开。名录库按照年度房屋安全鉴定信用评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房屋安全鉴定信用评价标准另行制定。

房屋安全鉴定科长岗位职责(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安全鉴定科长岗位职 责(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584-50 房屋安全鉴定科长岗位职责(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受所领导的委任,行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职责,宣传、解释、贯彻执行《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等政策法规;负责编制、贯彻科室年度目标责任制计划。 2、负责安排外出勘测作业,督促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制,负责报告编制技术指导、校核;经常深入勘测现场,监督鉴定标准和技术规程的落实情况,现场遇突发事故,及时做好人员撤离和群众安抚工作,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出具处理意见;督促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按照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 3、协调备案管理科拓展业务范围,收发鉴定资料和校对鉴定报告质量,做到及时准确;配合人秘科做好鉴定报告签发、归档、达标和年季度总结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4、协助所长定期组织对全市学校等涉及公共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参与检查各区、县(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信访投诉,指导各区、县(市)房屋使用安全鉴定。 5、定期主持召开科室例会,总结检查前段工作,传达贯彻所领导安排布置的阶段性工作;定期组织学习政策法规和技术规程,带头参加各类专业技术执业考试,不断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6、配合财务科做好科室人员工资福利发放;负责科室车辆、仪器设备管理、维护、调配。 7、承担全市房屋安全鉴定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几种常见的房屋安全鉴定

几种常见的房屋安全鉴定 房屋安全鉴定的缺点 众所周知,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高层建筑铺天盖地,超高层建筑也蓄势待发,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检测在内容和方法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鉴定检测的数据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目前我国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尚处于发展和探索阶段,存在检测鉴定部门资历有限、检测人员技术水平普遍较低,实验仪器设备配备不足,检测仪器不够先进,相关领域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问题,这些都直接影响到鉴定检测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下面由小编给大家普及一下 常见的房屋安全鉴定 房屋安全性鉴定 检测对象主要为上世纪50年代以后建造的房屋,属于常规的安全鉴定检查,也是房屋安全类型中最常见的一种。鉴定的复杂程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来确定,此类型房屋往往受使用环境的因素而影响。 房屋正常使用性鉴定 该类型房屋鉴定侧重考虑是否影响使用人正常的使用性,比如装饰装修破损、漏水、空鼓等现象等。而查勘中更侧重于对图纸的复核,现场的实际环境。往往产权补登或者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等常进行此类型的房屋鉴定。 房屋正常使用性鉴定 此类型房屋主要为改造内部整体结构或者接建新房屋增大荷载等。鉴定的重点就是复核验算,检查其改造前和改造后对房屋整体是否产生了影响,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 房屋构件的安全鉴定 此类型鉴定对局部某一单个构件进行安全鉴定,如房屋拆改的混凝土梁、板、柱等单个构件对于房屋的体系是否造成影响,其是否会有破坏发展的迹象等进行详细地查勘鉴定。 房屋安全突发事故紧急鉴定 由于地震、火灾、煤气爆炸、受外力影响等造成的房屋破坏需要鉴定人员第一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判断出房屋严重受损的程度,并且结合相应的检测项目综合考虑该房屋是否为危房。此类型鉴定需要准备工作做得充分,能够随时进驻现场,有相应的应急救援方案和补救措施。 危险房屋及房屋完损鉴定 在参考规范时,《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 -99)常适用于有一定体系,但材料不合理的房屋,例如年代久远的砖木结构房屋;《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常

房屋安全鉴定制度

房屋安全鉴定制度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房屋安全鉴定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市房屋安全管理鉴定站 责任人:承办人(A、B)、总工程师、站长 二、权力行使依据 (一)《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29号令)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二)(齐编发[1991]110号文件)市房屋安全鉴定站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危房管理和鉴定的政策、法规以及颁发《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对所辖范围内的各种所有制危险房屋进行注册登记,跟踪管理,开展鉴定业务,评定完损等级;对鉴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组织房屋安全鉴定的科学研究等。”

(三)(齐编发[2007]74号文件)市房屋安全管理鉴定站相应增加如下职能:“负责对既有房屋建筑物装饰装修前的建筑结构进行安全鉴定;负责对既有公共场所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方案进行安全性鉴定。” 三、鉴定范围、标准 (一)鉴定范围 齐齐哈尔市辖区内各种产权、各种用途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在鉴定范围之内。 1.遭受自然灾害损害的房屋; 2.遭受爆炸、火灾破坏或存在其它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 3.存在明显险情的房屋; 4.拆改房屋承重构件或加大原设计荷载的房屋; 5.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铺设地下管线对周边相邻房屋的影响; 6.必须保证使用安全的公共场所;

7.已达到或超过同类房屋设计使用年限而需继续使用的房屋; 8.司法鉴定; 9.其他需要安全鉴定的房屋。 (二)鉴定标准 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 2.《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08; 3.《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 4.相关现行技术规范。 四、所需材料 (一)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提出鉴定申请时,必须持有证明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包括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转让合同;

危险房屋鉴定报告

危险房屋鉴定报告 各位领导,大家好: 这次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由我给大家讲解《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这一课,因为本人水平低,我讲的不是很全面、很深刻,只能是提纲挈领泛泛而谈。 这本书虽然很薄,但内容很深,涉及量测结构或结构构件的位移、变形、裂缝等参数、统计分析和评估等很多内容,就以上内容,我归纳了六个大问题: 第一个是总则 第二个是术语和符号 第三个是鉴定程序、评定方法和等级划分 第四个是场地危险性鉴定 第五个是房屋危险性定型鉴定 第六个是附录B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如何填写 第一个大问题、总则 农村建筑指农村与乡镇中层数为一、二层的一般民用房屋。相对于城市建筑,我国农村建筑具有单体规模矮孝造价低廉、安全度水平偏低等特点。由于农村建筑存在主体结构材料强度低(如土木、砖木、石木结构)、结构整体性差、房屋各构件之间连接薄弱等问题,多数房屋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安全隐患。

1、为确保既有农村房屋的安全使用,正确判断农村房屋结构危险程度,及时治理危险房屋,制定本技术导则。 2、本技术导则适用于既有农村房屋的危险性鉴定。 3、本技术导则在农村房屋的危险性鉴定中考虑场地的影响。 4、对常见农村房屋类型给出定性及定量鉴定方法。首先采用定性鉴定方法,对于鉴定结果为D级房屋,再进行定量鉴定。 5、危险房屋(简称危房)的概念为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为危险房屋。危房以幢(zhuang)为鉴定单位。 前面提到的“既有”房屋应是指已投入使用的房屋。房屋是指固定在土地上,有屋面和围护结构,可供人们直接地在其内部进行生产、工作、生活、学习、储藏或其他活动的建筑物,房屋一般都以平方米面积计算。凡正在建造的工程,即使是房屋,由于它处于形成阶段,不属于完成了的房屋,所以理应排除在外。这就区别:“工程验收”和“房屋鉴定”两类标准的分界线。 由于农村房屋类型较多,为了实现房屋类型的基本覆盖,并考虑到农村的技术水平及可操作性等因素,本导则推荐采用以定性鉴定为主、定量鉴定为辅的鉴定方法。对于常

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

目录 1 鉴定目的、依据和内容 0 1.1 鉴定目的 0 1.2 鉴定依据和参考的技术标准 0 1.3 现场检测使用的仪器 (1) 1.4 鉴定内容及方法 (1) 1.4.1 鉴定内容方法 (1) 1.4.2 安全性鉴定评级标准 (1) 1.4.3 适修性评级标准 (2) 2 安全性鉴定和适修性评级 (4) 2.1 工程概况 (4) 2.1.1 建筑概述 (4) 2.1.2 结构概述 (5) 2.1.3 使用历史概述 (5) 2.2 现场检查、检测 (5) 2.2.1 地基基础检查 (5) 2.2.2 上部结构构件检查 (6) 2.2.3 其它检查 (8) 2.2.4 材料强度检测 (10)

2.3 结构承载力验算 (11) 2.3.1 受压承载力验算 (12) 2.3.2 抗震承载力验算 (13) 2.3.3 高厚比验算 (14) 2.4 安全性鉴定及评级 (14) 2.4.1 构件安全性鉴定评级 (15) 2.4.2 子单元安全性鉴定评级 (15) 2.4.3 鉴定单元安全性综合评级 (16) 2.5 适修性评价 (16) 2.5.1 上部承重结构适修性评级 (17) 2.5.2 鉴定单元适修性评级 (18) 3 结论和建议 (19) 3.1 结论 (19) 3.2 建议 (20)

鞍山路63#公建装修改造工程 安全性鉴定报告 1 鉴定目的、依据和内容 1.1 鉴定目的 鞍山路63#公建,2004年左右曾经过一次装修改造。自2015年8月中旬开始改造装修,该楼局部剪力墙及消防通道进行拆改,为了解该楼目前的结构安全状态,大连鑫豪商务有限公司委托大连北辰房屋鉴定有限公司对该楼进行安全性鉴定。 1.2 鉴定依据和参考的技术标准 1)现场检测依据的标准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136-2001 《回弹仪评定烧结普通砖标号的方法》ZBQ 15002-89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 2)结构验算依据的规范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年版)GB 50009-200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0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 3)鉴定评级依据的标准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1999

房屋建筑安全评估与鉴定管理办法

京建发[2011]207号附件: 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评估与鉴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房屋建筑安全评估、鉴定活动,加强房屋建筑安全评估、鉴定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29号)和《北京市城镇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综合治理办法》(京政发〔2010〕1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建造或者登记的房屋建筑的安全评估、鉴定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安全评估、鉴定活动,是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房屋建筑及其附属构筑物和配套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检测与验算,综合分析判断,并出具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报告的活动。 第三条房屋建筑安全评估、鉴定活动,应当遵循准确、公正、科学的原则。 鉴定机构应当独立开展安全评估、鉴定活动,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房屋建筑安全评估、鉴定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北京市房

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组织实施。 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房屋建筑安全评估、鉴定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评估与鉴定的委托 第五条房屋建筑的安全评估、鉴定由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委托鉴定机构进行。 第六条房屋建筑所有权人应当根据房屋建筑的类型、设计使用年限和已使用时间等情况,按照下列规定,定期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一)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场馆、商场、图书馆、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以及客运车站候车厅、机场候机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应当每5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二)使用满30年的居住建筑应当进行首次安全评估,以后应当每10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三)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继续使用的,应当每2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四)建在河渠、山坡、软基、采空区等危险地段的房屋建筑,应当每5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五)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和阳台、雨罩、空调外机支撑构件等外墙构件及地下室工程,使用满30年应当进行首次安全评估,以后应当每10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六)悬挑阳台、外窗、玻璃幕墙、外墙贴面砖石或抹灰、屋檐等,应当每10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既有建筑物结构安全性检测与鉴定标

既有建筑物结构xx检测与鉴定标 准 1为使既有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性检测与鉴定有据可以,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使用范围为普通粘土砖、钢筋混凝土、钢等一种或几种建筑材料建造的,并已竣工的建筑物。适用于砖砌体结构不超过六层,钢筋混凝土结构不超过九层的建筑。 3术语 3检测与鉴定程序及项目 3.1检测与鉴定程序 3.1.1对既有建筑物的检测与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3.1.2现场检测工作内容: 工程概况的调查与现场踏勘,内容包括:结构形式、基础形式、墙体材料与砌筑方法、楼屋盖形式,工程地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现场调查内容包括:鉴定建筑物的工程名称、委托鉴定单位名称、坐落地址、开竣工及投入使用日期、房屋用途、使用现状、结构受荷、周围环境等。 检测与鉴定必须明确房屋鉴定的原因。 委托鉴定单位应向受委托单位提供以下文件:检测鉴定委托书,地质勘察报告,结构设计图纸或竣工图,结构维修、加固、改造记录、原材料检验结构、施工资料,并保证以上文件的有效性与真实性。 3.1.3委托方应积极配合检测鉴定单位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资料与现场必要的方便和条件,以便真实反映建筑物既有状况。 3.1.4完成检测与鉴定后,检测鉴定单位出具检测与鉴定报告。检测报告要求有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资质章。报告内容应明确检测方法与受检部位及检

测数据,鉴定结果必须明确、具体,并应根据不同的结构状况提出不同的要求,如观察使用、整改后使用、定期检查、继续观测等。对于要部分拆除或全部拆除的应有具体建议。3.2构件检测 3.2.1应测量建筑物结构及构件的下列几何尺寸: 1结构的轴线尺寸及层高。 2对于钢筋混凝土构件,应测量梁、柱、墙的截面尺寸及楼板厚。 3对于砖砌体,应测量承重墙的厚度及高度。 4对于刚构件,应测量梁、柱、支撑的截面尺寸及板件厚度,应测量不少于3个截面的尺寸,取其平均值为构件的实测尺寸。 5结构及构件的实测几何尺寸应与设计图纸核对,并绘制结构平面布置示意图。 3.2.2应检测结构构件的外观,详细记录构件外观的损伤和缺陷,包括外观有损伤和缺陷的构件的位置、数量、损伤和缺陷的情况,可采用图形、照片和文字等方法记录构件的外观。 3.2.3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外观检测应包括: 1构件表面是否平整,是否有蜂窝麻面,是否疏松,是否有火烧痕迹,是否有裂缝。 2框架xx受压区混凝土是否压裂、压碎。 3框架柱混凝土是否压裂、压鼓或压碎。 4混凝土保护层因钢筋锈蚀而开裂、疏松、剥落的情况。 3.2.4砖砌体构件的外观检测应包括: 1墙、柱粘土砖的风化程度。 2砂浆的粉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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