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之异同
诈骗罪与盗窃罪的有什么区别

诈骗罪与盗窃罪的有什么区别盗窃罪和诈骗罪都是⼈们常常听到过或者见到过的罪名,其犯罪的⽅式都是通过不正当⼿段,将财物转移到犯罪分⼦⼿中,但是,两者在本质上却有不同。
经过⼩编的虚⼼请教,在店铺特约律师的细⼼讲述下,⼩编终于弄清楚了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别。
⽽关于它们的区别,且听⼩编⼀⼀道来。
诈骗罪与盗窃罪的有什么区别⼀、盗窃罪和诈骗罪从性质的区别1、根据我国《刑法》第⼆百六⼗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法占有为⽬的,秘密窃取他⼈占有的数额较⼤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为。
盗窃罪的⾏为是窃取他⼈占有的财物,窃取是指违反被害⼈的意志,将他⼈占有的财物转移为⾃⼰或者第三者(单位)占有。
2、根据我国《刑法》第⼆百六⼗六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法占有为⽬的,使⽤欺骗⽅法,骗取数额较⼤的公私财物的⾏为。
诈骗罪既遂的构成要件内容为:1)⾏为⼈实施欺骗⾏为;受骗者产⽣错误认识;2)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3)⾏为⼈或者第三者取得财产;4)被害⼈遭受财产损失。
⼆、盗窃罪与诈骗罪所采取的犯罪⼿段的区别1、盗窃罪和诈骗罪虽然都是以⾮法占有为⽬的,占有他⼈数额较⼤的财物,但所采取的犯罪⼿段不同。
2、盗窃罪表现为秘密窃取,犯罪分⼦采取公私财物所有⼈、保管⼈未发觉的⼿段、⽅法,将财物据为⼰有,如顺⼿牵⽺、深夜撬门扭锁、公共场所扒窃的⼿段等。
诈骗罪表现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常见的诈骗⽅法有编造谎⾔、假冒⾝份、伪造⽂书或者证件、涂改单据等,使被害⼈产⽣错误认识后主动处分⾃⼰的财产。
三、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被害⼈是否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盗窃罪是违反被害⼈的意志,诈骗罪是使被害⼈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如果不存在被害⼈处分财产的事实,则不构成诈骗罪。
受骗者在处分财产时必须有处分意识,即意识到⾃⼰将某种财产转移给⾏为⼈或者第三者占有,但不要求对财产的数量、价格等具有完全的认识。
综上所述,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别还是很⼤的,不光是犯罪⼿段还是犯罪性质都有很⼤的区别。
刑法考点总结抢夺罪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

刑法考点总结抢夺罪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盗窃罪1.抢夺罪与盗窃罪的关系:(1)传统观点认为:抢夺罪是乘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2)新观点认为:抢劫罪、抢夺罪与盗窃罪都是完全违背他人意志取得他人占有的财物的犯罪。
如果是压制反抗、强行取财,成立抢劫罪;如果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与身体部位直接、间接接触)并有导致被害人伤亡可能的,成立抢夺罪;否则,成立盗窃罪。
2.抢夺罪:要求“数额较大”(一般情形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或者多次抢夺的;“其他严重情节”包括抢夺行为导致他人重伤或者引起他人自杀的情形;“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包括抢夺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形。
3.抢夺罪向抢劫罪的转化:(1)携带凶器抢夺的,成立抢劫罪。
(2)聚众打砸抢,抢走(抢夺)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成立抢劫罪。
(3)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夺取他人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强行夺取的;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者强行逼倒他人夺取财物的;明知会致人伤亡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4.盗窃罪的对象:他人占有的财物(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下列情形成立盗窃罪:(1)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2)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3)以牟利为目的(为了出售、出租、自用、转让等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4)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5)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6)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从重处罚);(7)对于利用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
但是,盗窃枪支、弹药、尸体、公文、印章等物的,成立其他犯罪;同时成立盗窃罪,可能属于想象竞合犯;如果存在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的,按照事实认识错误的原理处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公共财物的便利,窃取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的,成立贪污罪(特殊法条)。
了解刑法中的盗窃罪与诈骗罪

了解刑法中的盗窃罪与诈骗罪刑法是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人民利益。
在刑法中,盗窃罪和诈骗罪是两种常见的犯罪行为。
本文将详细介绍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定义、特点以及法律意义。
一、盗窃罪的定义及特点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盗窃罪的主体特点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1.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的犯罪行为。
这意味着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并非合法的财产拥有者,而是意图通过窃取他人财物来获取不当利益。
2. 秘密窃取财物:盗窃罪的实施需要具备一定的秘密性,即实施者在实施过程中尽可能避免被他人发现。
这与其他犯罪行为如抢劫等有着明显的差异。
3. 盗窃财物的形式多样:盗窃罪可以涉及各种类型的财物,包括现金、贵重物品、公司机密等。
无论盗窃的财物形式如何,只要符合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条件,都可构成盗窃罪。
二、诈骗罪的定义及特点诈骗罪是指通过虚假言辞、隐匿事实等手段,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使他人误将财物转移给自己或者他人的犯罪行为。
诈骗罪的主要特点如下:1. 虚假言辞或隐匿事实:诈骗罪的实施者通过虚假言辞、隐瞒真相等手段,让受害人形成错误的认知,从而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这种虚假言辞和隐瞒事实的手段是诈骗罪的核心特点。
2. 造成他人错误认识:诈骗罪的关键在于欺骗,即实施者通过各种手段使他人产生错误的认知。
只有在受害人产生了错误认识的情况下,才能构成诈骗罪。
3. 转移他人财物:诈骗罪的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实施者通过误导受害人的方法,使其将财物转移到自己或者他人手中,从而实现非法占有。
三、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别盗窃罪和诈骗罪在本质上存在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盗窃罪是以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为目的,而诈骗罪则是通过欺骗他人,使其自愿转移财物。
2. 盗窃罪的手段主要是非法侵入、窃取财物,而诈骗罪则侧重于虚假言辞、隐匿事实等手段。
3. 盗窃罪的行为更加隐秘,往往需要选择适当时机进行实施;而诈骗罪则需要通过与受害人的沟通和互动来达到欺骗的目的。
偷得和抢劫有什么不同?

偷得和抢劫有什么不同?一、定义及区别偷窃和抢劫都是违法行为,但二者却有着明显的区别。
偷窃是指以非法侵入、非法侵犯或欺骗的手段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常见的如小偷偷走他人的钱包。
而抢劫则是指使用暴力、威胁或胁迫的手段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如持枪抢劫银行。
可以说偷窃是暗中行动的盗窃行为,而抢劫则是公开行动的抢夺行为。
二、动机和行为方式偷窃者通常是通过隐蔽的手段进行行动,避免引起他人的警觉,其动机可能是为了财物、情感或刺激。
他们常常选择目标并等待合适的时机出手,希望能够不被发现地实施盗窃。
而抢劫者则更加直接暴力,他们可能会使用武器威胁受害者,通过恐吓或暴力来迅速夺取财物。
抢劫往往是一种突然袭击,而偷窃则是一种悄悄的行为。
三、法律罚责和危害程度在法律上,偷窃和抢劫都是犯罪行为,但其法律罚责和危害程度有所不同。
偷窃的刑事责任相对较轻,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罚款,而抢劫涉及暴力、伤害他人的可能性较大,因此被视为比偷窃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往往会面临更严厉的刑罚。
此外,抢劫往往会对受害者造成更大的心理和身体伤害,危害程度也更为严重。
四、社会影响和道德评价偷窃和抢劫都是损害社会安全和秩序的行为,但抢劫的社会影响可能更大。
抢劫可能会造成公共恐慌,影响市民的正常生活秩序,甚至导致社会不安定。
而偷窃虽然也会给受害者带来损失和困扰,但其社会影响相对较小。
从道德评价来看,抢劫往往被认为是一种更加道德败坏和严重的犯罪行为,因其暴力和威胁性质,破坏社会公序良俗。
五、预防和应对措施为了预防和打击偷窃和抢劫行为,社会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和执行,提高社会安全意识,加强社会公共安全设施建设,提高警方的执法效率。
个人也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财物防护,警惕周围环境的风险,避免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预防和遏制偷窃和抢劫等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与安宁。
(完整word版)抢劫、抢夺、盗窃、侵占、诈骗、敲诈的区别

抢劫与抢夺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者的区别主要是:1、客观行为不相同。
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也就是说抢劫主要是使用暴力或者类似强力,使得受害人不能、不敢反抗而得到财物,而抢夺则主要是依靠“出其不意”、依靠一种速度使得受害人来不及反应或反抗而取得财物;2、客体不完全相同。
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
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
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
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受害人失去财物,是希望在受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通过趁受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受害人失去财物。
;5、携带凶器进行抢夺的,也要从主观和客观方面统一起来认定。
主观上携带凶器是为了可以或者可能在行为过程中使用或者依靠,客观上使用的仍然是抢夺行为。
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1、诈骗罪的受害人是基于错误认识进而处分的财产,而敲诈勒索罪的受害人是基于心理恐惧处分的财产。
诈骗罪的行为主体通常不会对人身造成伤害,而敲诈勒索罪则会有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危险。
2、诈骗罪是受害人产生错误认识的情况下处分财产,这种处分行为应当是自愿的,没有心理强制的因素存在,受害人基于错误认识“乐于”被骗。
敲诈勒索是以本人或其亲友的财产、人身、名誉安全为胁迫,迫使受害人处分财产,这种处分行为是不自由的,或说是有心理强制的,不自愿的。
3、敲诈勒索罪在行为人实施敲诈勒索行为时使受害人产生了精神恐惧,并且这种精神恐惧与行为主体的胁迫存在直接的关联。
盗窃罪与诈骗罪及抢夺罪界限再研究

盗窃罪与诈骗罪及抢夺罪界限再研究
盗窃罪与诈骗罪及抢夺罪之间在主客观方面存有较大的不同,可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二者的认定仍有许多问题。
本文拟对利用欺骗手腕进行盗窃,盗窃有价证券进一步支取财物,和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行为性质熟悉不肯按时如何确信罪名等诸多问题展开较深切的论述。
一、盗窃罪与诈骗罪界限研究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与盗窃罪有一些相同的地方,两罪都是财产犯法,侵犯的客体都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制度,两罪的犯法主体都是一样主体,犯法主观方面都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等。
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界限,要紧依照犯法行为客观方面的特点来区分。
盗窃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以秘密窃取的方式占有他人财物,在秘密窃取的情形下,行为人取得财物是违背或不顾财物操纵者意志,破坏其占有并非法占有他们的财物;而诈骗罪是行为人通过欺骗手腕(通常采纳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操纵者的信任,财物操纵者基于这种信任主动将财物交付行为人占有。
在司法实践中,对行为人的行为并非老是容易区分,仍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刑法分则中各种罪名的重要区别

抢劫罪与绑架罪敲诈勒索罪区别一、抢劫罪与绑架罪1、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完全相同。
前者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这一犯罪故意是明确的。
后者属概括的故意,有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有的以扣押人质(基于政治等方面的原因)为目的,它只要求行为人对犯罪事实有概括的认识就可以构成故意犯罪。
2、犯罪的方式不同。
前者当场对被害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将财物劫走,后者则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他人,再以伤害或者杀死人质相威胁向被绑架人的亲属勒索财物或者向有关方面提出非法要求。
3、犯罪的客体不同,两罪都有可能同时侵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但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而使用暴力的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是其首要目的。
而绑架罪侵犯是首先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包括健康和生命权利。
因此,我国刑法将抢劫罪放在侵犯财产犯罪内,而将绑架罪归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二、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1、从内容上看,抢劫罪是以使用暴力相胁迫,当场劫财,遇有抵抗或为排除抵抗施加暴力。
敲诈勒索罪则以暴力加害被害人及其亲属,或者以揭发被害人的隐私、毁坏其财产等相威胁、要挟。
逼迫被害人交出财物。
2、从方式上看,抢劫罪中暴力或暴力威胁是直接对被害人实施的,而敲诈勒索罪既可以对被害人直接实施,也可以由第三者转达向被害人间接实施,既可以公开,也可以暗示。
3、从取得的非法利益上看,抢劫只能取得财物,并且是动产,而敲诈勒索罪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甚至是取得财物性利益。
4、从时限上看,抢劫罪中除首先实施暴力排除妨碍外,其暴力威胁表现为如被害人不交出财物,即当场付诸实施威胁的内容,就在此后实施的内容,取得的财物既可以当时当场,也可以事后取得。
5、从对象上看,抢劫威胁的对象只能是被害人或在场的亲友、同事,而敲诈勒索不仅限于在场的被害人或其亲属,还包括不在场的其他人。
虽然敲诈勒索罪比抢劫罪威胁的内容要广,但主要对被害人实施心理威胁,相对而言人身危害程度稍轻,时限稍缓。
刑法中的盗窃罪与诈骗罪区别

刑法中的盗窃罪与诈骗罪区别在刑法中,盗窃罪和诈骗罪是两种常见的犯罪行为。
尽管两者都属于财产犯罪,但它们在作案手段、主观故意和法律要素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分别对盗窃罪和诈骗罪进行阐述,以帮助读者更好地区分和理解这两种犯罪。
一、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或者以虚假的方式,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其主要特点包括:1. 客观要素:盗窃罪的客观要素包括行为和结果两个方面。
行为是指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如入室盗窃、扒窃、侵占等。
结果是指被窃取的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
2. 主观要素:盗窃罪的主观要素是故意。
即犯罪嫌疑人明知自己行为违法,具有窃取公私财物的故意。
3. 盗窃罪的构成:为构成盗窃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素: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秘密或者虚假方式。
非法占有是指非法侵占他人的财物,公私财物是指既包括国家所有的财物,也包括私人所有的财物;秘密或者虚假方式是指在实施盗窃行为时,犯罪嫌疑人采取隐蔽行动,或欺骗方式来达到窃取财物的目的。
二、诈骗罪诈骗罪是指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其他欺骗手段,使他人误认为虚构事实是真实的,以此达到骗取他人财物或者其他财产利益的犯罪行为。
与盗窃罪相比,诈骗罪有以下特点:1. 客观要素:诈骗罪的客观要素包括行为和结果两个方面。
行为是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其他欺骗手段,以此骗取他人财物或其他财产利益;结果是指他人财物或其他财产利益的实际骗取。
2. 主观要素:诈骗罪的主观要素是故意。
即犯罪嫌疑人明知自己行为是虚构的或者隐瞒真相的,具有骗取他人财物或其他财产利益的故意。
3. 诈骗罪的构成:为构成诈骗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素: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或其他财产利益。
虚构事实是指犯罪嫌疑人刻意制造、编造与真实情况不符合的情况;隐瞒真相是指犯罪嫌疑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蓄意欺骗受害人;其他欺骗手段包括伪造文件、虚假购买、诱骗等多种方式。
总结:盗窃罪和诈骗罪都属于财产犯罪,但它们在作案手段、主观故意和法律要素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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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论抢劫罪、诈骗罪、盗窃罪之异同
【关键词】:侵犯财产罪是否使用暴力是否被害人分财产是否知情【摘要】:盗窃罪、诈骗罪、抢劫罪虽然犯罪构成上有相当的差别, 但都属于侵犯财产罪。
各自都有其相互的不同与区别。
【正文】:(一)盗窃罪、诈骗罪和抢劫罪罪名都是侵犯财产的犯罪,属于同类客体的犯罪。
但各自都有罪行的认定方式。
盗窃罪、诈骗罪和抢劫罪都是侵犯财产罪,在不同程度上对受害人进行财产损害。
盗窃罪的认定关键是,未经他人同意,从他人占有下非法窃取他人财产的行为。
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经他人同意。
盗窃罪对象:他人占有的财物;但本人所有的财物在他人合法占用下,视同“他人财物”。
(1)盗窃本人所有在他人合法占用之下的财物,不排除盗窃。
如:甲将自己被扣押在交警队的车辆偷回,成立盗窃罪。
(2)盗窃本人所有在他人不法占用下的财物,此时本人的合法所有权足以对抗对方的不法占有,排除盗窃罪。
如:甲的车被乙偷了,甲又把车从乙的占有下偷回,这种情况下甲不构成盗窃。
(3)盗窃他人不法占有的赃物、违禁品,不排除盗窃。
诈骗罪的认定的关键是交付型犯罪,欺骗他人并使其交付财物的行为。
诈骗路径是欺骗他人——使之误解从而作出交付财物的处分行为——导致被害人失去占有,犯罪人获得占有(财物占有发生终局性的转移)。
犯罪人并非直接非法取得财物,而是通过骗取他人交付而取得财物。
“交付”的理解:(1)是基于被害人的意思而转移占有的一种处分,是占有转移意义的交付。
如:甲到商场去购名牌西服,售货员把西服(价值十几万)递过来,甲提出到试衣间试衣,售货员同意,甲将衣服拿到试衣间后趁机溜走。
本例中,甲虽然欺骗售货员要试穿西服,但是售货员将西服递给甲的行为并不是占有转移意义的交付,西服仍然在店方控制下,并没有同意甲拿走,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而不是诈骗罪。
如果甲向售货员表示购买该西服,并开出了一张支票,售货员收下支票后将西服包装好交给甲,甲拿着西服离开,这就意味着售货员同意占有转移,事后发现该支票为空头支票,此时甲利用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骗取了售货员对西服的交付而取得了对该西服的占有,属于诈骗(票据诈骗)。
(2)对交付的内容应该知情,也就是说被害人“交付”应具有意识性。
被害人有意识将财物交由行为人占有、支配;被害人对交付内容通常也是有认知的。
如:甲到一杂货店买水果,在挑水果的时候趁老板不注意,把其一块贵重的手表也装进水果袋,过秤后甲交完钱便拿着水果袋跟老板说:“我拿走了,再见。
”老板说:“你走吧,拿好。
”表面上看来老板同意甲把水果袋拿走,意味着同意交付,但实际上老板对水果袋里装有他手表的情况并不知情,对于这块表而言,
并不发生占有转移的交付,因此不认为是诈骗,而属于盗窃的性质。
(3)要求交付者必须要有交付的能力。
欺骗没有交付意思能力的孩童、精神病人交付的,是盗窃。
(4)交付者必须要具有交付权限。
有交付权限的人通常是指财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
骗取所有人或管理人的交付,可认定为诈骗。
如:甲到乙家去,对乙家的保姆(管家、佣人)说:“你家老板要你把西服拿到我们干洗店洗洗,我特意过来拿,你交给我就可以了。
”于是保姆把衣服交给了甲,实际上甲是个骗子。
本例中,西服的所有人是老板,保姆只是管理人,但甲骗得保姆的交付,也可成立诈骗。
只是被骗的人与蒙受损失的人不是同一个人,这种情形被认为是三角欺诈。
抢劫罪的认定,与抢夺罪区别要点:暴力的程度不同。
抢劫的暴力达到足以压制对方取其财的程度,抢夺的暴力未达到此程度。
“飞车抢夺”时,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
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驾车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2)驾车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
(3)明知其驾车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二)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相互不同之处。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罪在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即转化为抢劫罪。
这是二罪的司法解释,当然二罪的区别就在于:抢劫是以暴力等方法手段,而盗窃是以秘密窃取为手段
诈骗罪与盗窃罪二者的关键区别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
如果不存在被害人处分财产的事实,则不可能成立诈骗罪。
例如,机器不可能被骗,因此,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再如,行为人从没有处分能力的幼儿、高度精神病患者那里取得财产的,因为谈不上行为人的欺诈与被害人的处分,故不成立诈骗罪,只成立盗窃罪。
实践中发案较多的“以借打手机为名进而非法占有”的行为,实际上也属于盗窃,而非诈骗。
因为被害人将手机给行为人使用的行为,不是处分手机的行为;行为人在餐厅使用手机时,根据社会的一般观念,手机仍然由被害人占有。
如果认为这种行为成立诈骗,便意味着被害人将手机交给被害入时,行为人的诈骗行为便已经既遂。
盗窃罪与抢劫罪是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
所谓的盗窃罪是指在他人毫无防范的情况下,乘当事人不知道而偷偷的将财物偷走。
其客观上的主要特点是受害人毫无知情,无所防范。
而抢劫罪是指对受害人实施的强行截取财物行为,客观上,受害人已经知道犯罪人要抢夺其财物,而并非在不知情下被夺走财物。
有这么一个案例,李某欲入张某家中行窃,遂于当晚悄悄潜入张某家中,欲盗取张某手机及现金。
就在李某偷盗得逞之机,张某回家正好在家撞上李某。
李某遂欲逃走,但张某强行拦截并与李某发生搏斗。
李某为逃离现场,遂拿出水果刀对张某说,“你再拦我,我就杀了你!”。
张某于是不敢再有反抗。
后经张某报案后,李某被抓获。
这个案例中事情经过很简单,那么应该怎么对李某的行为定性呢?
对这个案件,可能有很多人会认为李某是盗窃罪。
但是综合分析这个案例,并不能将李某定性为盗窃罪或盗窃罪与抢劫罪数罪并罚,而应该定性为抢劫罪。
为什么呢?李某于张某家中行窃本应该定性为盗窃罪,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所有构成要件,但关键是李某后来被张某撞见而发生搏斗,并拿出水果刀加以威胁。
这就产生了盗窃罪与抢劫罪的转化,也就是说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
因为犯罪人李某在被张某发现其盗窃行为后已经实施了危害受害人安全的威胁行为,并有与受害人搏斗的行为,而受害人是受其威胁而未能制止其对自己财产权的侵害行为。
因此,本案应当定性为抢劫罪,而不能定性为盗窃罪或盗窃罪与抢劫罪数罪并罚处理。
【结语】盗窃罪、诈骗罪、抢劫罪在认定上有所差别,但都属于侵犯财产罪。
各自又都有其相互的不同与区别,而且加之其手段上都非常多样,客观方面表现都很复杂,特别是抢劫罪牵扯到其他手段,易和盗窃罪、诈骗罪混淆。
看清楚是否使用暴力,是否被害人分财产,是否知情等是分清楚他们之间的手段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