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风病院村建设规划
桃江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可编辑版】

桃江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桃江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一、防治现状新中国成立后,截止201X年,我县累计发现麻风病人30例,患病率为0.01210万。
现有 7例麻风病患者治愈存活,均得到了规范治疗。
但是我县麻风病防治工作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对麻风病的歧视、恐惧和偏见现象仍然存在。
麻风病的传播和流行是一个国家贫穷落后的重要标志。
未来8年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彻底消除麻风病危害是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指导原则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机制;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力争尽早消除麻风病的危害。
三、工作目标一)总目标。
1. 到201X年,全县麻风病患病率控制在0.08510万。
到2020年,全县麻风病患病率控制在国家的标准范围内,新发现麻风病人二级畸残者控制在18%以内。
二)工作指标。
1.201X--2020年期间,全县必须保持以下指标:一是麻风病人规则治疗率达到95%以上;二是麻风病开始联合法疗后2年内新发生畸残这控制在10%以内;三是麻风病人密切接触者年检查率达到95%以上;四是严重麻风不良反应率达到100%。
2.到201X年底和2020年底,全县麻风病人早期发现率(延迟期在2年内,且无可见性畸残者)分别达到70%和80%;新发现麻风病人二级畸残者分别控制在18%以内。
3.到2020年底,全县必须达到以下指标:一是全县各医疗单位相关医护人员参加麻风病防治技能知识培训率达到80%;二是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85%。
四、策略与措施一)早期发现病例,加强规范治疗。
根据麻风病流行情况,坚持主动发现与被动发现相结合,采取早发现、早诊断、早防残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发现病人,减少麻风病的传播和畸残的发生。
针对性地开展疫点调查、线索调查、密切接触者检查、治愈者复查,重点提高皮肤科医生对麻风病的诊断水平,避免误诊和漏诊。
麻风村防治管理制度

麻风村防治管理制度麻风村是指一些聚集了麻风病患者或者麻风病患者家属的村庄。
在这些村庄,麻风病患者或者患者家属面临着被社会孤立、排斥和歧视的困境。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防治麻风病,需要建立完善的防治管理制度。
一、建立麻风病防治管理机构为了更好地防治麻风病,需要建立专门的麻风病防治管理机构。
这些机构可以包括麻风病防治中心、麻风病防治委员会等。
这些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关的防治政策、组织麻风病的筛查、治疗和康复工作,以及对麻风病患者和患者家属进行心理辅导等。
同时,这些机构还需要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强对麻风病的监测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对麻风病的宣传教育为了提高公众对麻风病的认识和了解,需要加强对麻风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可以通过举办宣传活动、撰写宣传资料、利用各种媒体渠道等方式来向公众传播麻风病的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对麻风病的预防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同时,还可以通过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定期健康体检等方式来促进麻风病的早期发现和及时治疗。
三、加强对麻风病患者和患者家属的关爱帮扶麻风病患者和患者家属常常面临着被社会孤立和歧视的困境。
为了更好地关爱和帮扶麻风病患者和患者家属,需要建立完善的关爱帮扶机制。
可以建立麻风病患者互助组织,为麻风病患者提供生活帮助和心理支持。
同时,还可以建立麻风病患者脱贫扶持机制,为麻风病患者和患者家属提供就业培训、经济援助等帮扶措施,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四、加强对麻风村的规划建设为了更好地管理和防治麻风病,需要对麻风村进行规划建设。
可以通过美化环境、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方式来改善麻风村的居住环境,提高麻风病患者和患者家属的居住质量。
同时,还可以通过发展产业、扶持农民等方式来增加麻风村的经济收入,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
五、加强对麻风病的监测和疫情防控为了更好地管理和防治麻风病,需要加强对麻风病的监测和疫情防控工作。
可以通过建立麻风病的监测和报告系统,定期对麻风病的发病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置麻风病的疫情。
贵州省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影响因素的定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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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条例(88)-

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条例(88)正文:---------------------------------------------------------------------------------------------------------------------------------------------------- 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条例(1988年9月20日卫生部)总则为加快和深化麻风病防治工作改革,落实综合防治措施,实现本世纪末在全国范围基本消灭麻风病的宏伟目标,现重新修订颁布《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条例》。
第一章组织机构第一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1980)278号文件,加强领导,把麻风病的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妥善解决防治机构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和药物供应等问题。
参照《全国麻风病防治规划》制订本地区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条中国麻风病防治研究中心负责全国麻风防治、科研和培训的技术指导。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承担麻风临床和实验研究及培训工作。
第三条省、地、市、县各级皮肤病防治机构。
其主要任务是开展麻风病的调查、预防、治疗、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
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实行院(所、站)长负责制,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省级皮肤病防治研究机构,要负责全省的业务技术指导、培训及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都有防治麻风病的责任,发现麻风病人应及时给予治疗并转报当地专业防治机构登记管理。
区、乡、镇、村的卫生医疗单位要指定专、兼职医生负责麻风病防治工作。
第五条对残老和无家可归而留院、村的治愈者,各地应由民政部门创造条件集中,报经当地政府批准改为福利院或养老院。
由民政部门负责其生活救济,卫生部门定期做医疗检查。
第六条需要调整麻风防治机构的县、市,应在保证社会性防治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确定调整方案,报经政府批准执行。
2023年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

2023年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一、背景介绍麻风病,又称为麻疯病,是一种慢性传染病,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
尽管麻风病在过去几十年中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控制和治疗,但在一些贫困地区,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麻风病仍然是一种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
二、目标设定1. 减少麻风病患者的数量:通过提供早期诊断和及时治疗,减少麻风病患者的数量,降低病例发生率。
2. 提高麻风病患者康复率:通过健全的康复服务和社会融入计划,提高麻风病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康复率。
3. 加强麻风病防控机构建设:提高麻风病防控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和能力,加强麻风病监测与报告体系的建立。
三、主要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1) 制定麻风病宣传教育计划,包括宣传手册、海报、视频等多种形式,以便更好地普及麻风病的知识和预防方法。
(2) 加强对医务人员和社区卫生工作者的培训,提高其在麻风病防控工作中的专业素养。
(3) 发布麻风病防控宣传和教育手册,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传播麻风病防治知识。
2. 提高麻风病监测与报告能力(1) 健全麻风病监测体系,完善病例报告制度,确保麻风病患者的早期发现和及时报告。
(2) 加强麻风病流行病学监测,分析麻风病流行趋势和病因,为麻风病的预防和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3) 加强麻风病疫情的信息共享和交流,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共同应对麻风病的挑战。
3. 加强早期诊断和及时治疗(1) 建立麻风病疫苗接种和筛查制度,加强对高危人群的疫苗接种和麻风病筛查工作。
(2) 提高医疗机构对麻风病的诊断水平,加强对疑似病例的及时诊断和确诊。
(3) 建立麻风病患者的康复服务机制,包括康复训练、康复辅助器具提供、社会融入计划等,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康复率。
4. 健全麻风病防治机构(1) 加强麻风病防治机构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其专业化水平和能力。
(2) 强化麻风病防治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3) 完善麻风病防治制度和标准,加强对麻风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中期评估方案

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中期评估方案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解《全区消除麻风病危害行动计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实施情况,评估麻风病防治效果,促进我区2020年规划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评估方案。
一、评估目的根据《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中期评估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评价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辖区现症病人的地区《消除麻风病危害计划》的实施情况,科学评价麻风病防治效果,总结实施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推进下一阶段麻风病防治工作,确保规划终期目标如期实现。
二、原则与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防治工作机制,全面做好中期评估工作。
(二)围绕《计划》策略与措施及目标,分析掌握当地麻风病预防控制程度和工作进展。
(三)结合本地区实际,客观、科学、准确地反映实际防治效果。
(四)数据来源以现有信息收集系统为主,并按国家评估要1求开展现场调查和专项调查。
三、组织与管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区消除麻风病危害行动计划中期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XX自治区消除麻风病危害行动计划中期评估方案,并组织开展《计划》中期评估。
按照国家评估实施要求,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评估工作的技术支持,负责自治区中期评估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撰写自治区评估报告,并对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开展现场调查进行指导,必要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等工作。
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评估信息的收集与汇总,及时准确录入和分析数据,确保资料的完整性,按期完成《计划》中期评估数据上报工作。
四、评估内容中期评估工作从《计划》制定下发与中期目标完成情况,保障措施,防治措施三个方面进行(详细内容见国家中期评估方案)。
五、评估程序及方法按照国家评估方案要求内容、方法组织开展评估工作。
(一)自治区级评估。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中期评估,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两盟市自评估情况进行复核,对有现症病人的旗县(市区)进行抽查。
全国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
附件《全国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中期评估方案一、目的为了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麻风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麻风病防治工作质量,确保如期实现《全国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目标。
二、原则(一)以《规划》目标为指导,与2005年-2007年中央补助地方麻风病防治项目指标保持一致。
(二)根据流行程度进行分类评估。
(三)评估指标、内容及方法应符合实际,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评估内容(一)对麻风病防治工作政府承诺落实情况。
(二)经费保障及财务管理。
(三)麻风防治队伍和能力建设情况。
(四)疫情监测工作情况。
(五)《规划》及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麻风病防治项目的实施情况。
(七)麻风防治培训及其效果。
(八)病例发现和治疗管理情况。
(九)开展畸残预防的效果。
(十)防治药品管理情况。
(十一)健康教育开展情况。
(十二)麻风院(村)的建设及管理情况。
四、中期评估主要指标(详见附件1、2、3、4)(一)《全国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目标及指标。
(二)2005年-2007年中央转移支付地方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指标。
五、评估方法中期评估以省级自评检查、国家级抽查相结合的形式,主要采取收集现有数据、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
对2005-2007年有中央补助地方麻风病防治项目地区,国家将进行现场抽查。
(一)收集现有数据和资料。
以目前使用的《全省(自治区、直辖市)麻风流行情况统计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麻风MDT实施情况统计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县(市、区)麻风流行情况一览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县(市、区)麻风流行情况统计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麻风神经炎监测和治疗情况统计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麻风MDT药品存储量调查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麻风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人员统计表》和《麻风病防治工作量调查表》为基础,按照《全国麻风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中期评估自查表》的内容(以下简称《自查表》,见附件6),收集相关的防治工作信息。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实施方案(2012―2020年)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实施方案(2012―202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传染病防治【发文字号】卫办疾控发[2012]61号【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发布日期】2012.05.18【实施日期】2012.05.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实施方案(2012-2020年)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2〕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推动各地卫生部门贯彻落实2011年9月卫生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我部制定了《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实施方案(2012-2020年)》。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施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实施方案(2012-2020年)为加强我国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积极推进各地卫生部门贯彻落实《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如期完成消除麻风病危害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我国麻风病防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分解(一)到2015年,全国麻风病患者数量较2010年减少20%,即控制在5300例以内。
到2020年全国麻风病患者数量较2010年减少50%,即控制在3300例以内。
(二)到2015年,全国所有县(市)麻风病患病率控制在1/万以下,患病率在1/10万以上的县(市)控制在156个以内;到2020年,患病率在1/10万以上的县(市)控制在70个以内,各省份分解指标详见附件1。
(三)到2015年和2020年,新发现麻风病患者中2级畸残者在一类地区分别控制在20%和17%以内,在二、三类地区分别控制在25%和23%以内。
二、任务及要求(一)建立多部门协调管理机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负责牵头成立由各有关部门参与的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省级麻风病防治工作协调会议制度,一、二类地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当地麻风病防治工作进展,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AA区消除麻风病危害“十二五”规划
AA区消除麻风病危害“十二五”规划为有效控制麻风病流行,消除麻风病危害,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防治现状新中国成立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专业人员的不懈努力,我国麻风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
60多年来,全国共免费查治麻风病患者约50万例,麻风病年发现率从1958年的5.56/10万下降至2010年的0.10/10万。
“十一五”期间,我国将麻风病列为重点救治的疾病,进一步强化了各项防治策略和措施的落实,全国共发现和规则治疗麻风病患者8000余例,麻风病的流行基本得到控制。
但是,目前我国麻风病防治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
自上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全国麻风病整体疫情并无明显下降,部分地区疫情出现波动,甚至呈上升趋势。
全国现有278个县(市)患病率大于1/10万,其中46个县(市)患病率大于1/万,主要分布在四川、云南、贵州、西藏和湖南5省(区)。
近5年,全国年均新发和现症病例分别为1700余例和6700余例,疫情无明显变化;新发患者中,延误诊断平均在3年左右,2级畸残者占20%以上;难治、疑似耐药病例和复发病例报告增多;一些地区不断出现新疫点,流动人口中麻风病例逐年增多,防治难度不断加大。
另外,我国现有22万麻风病治愈存活者,其中超过10万人存在不同类型的可见畸残;约2万治愈残老者滞留在麻风病院(村)内。
在某些地区,对麻风病的社会歧视和偏见仍然存在。
麻风病的传播和流行是一个国家贫穷落后的重要标志。
未来1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彻底消除麻风病危害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指导原则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机制;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力争尽早消除麻风病的危害。
卫生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卫生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卫疾控发〔2011〕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局)、公安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残联、红十字会: 为有效控制麻风病的流行,消除麻风病的危害,切实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卫生部等11部门联合制定了《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落实各项政策和保障措施,保证《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卫生部 中宣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广电总局 中国残联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年)麻风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目前在我国部分地区仍是一个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为有效控制麻风病的流行,消除麻风病的危害,切实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根据当前我国麻风病流行和防治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防治现状新中国成立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专业人员的不懈努力,我国麻风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
60多年来,全国共免费查治麻风病患者约50万例,麻风病年发现率从1958年的5.56/10万下降至2010年的0.10/10万。
“十一五”期间,我国将麻风病列为重点救治的疾病,进一步强化了各项防治策略和措施的落实,全国共发现和规则治疗麻风病患者8000余例,麻风病的流行基本得到控制。
但是,目前我国麻风病防治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
自上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全国麻风病整体疫情并无明显下降,部分地区疫情出现波动,甚至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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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麻风病院村建设规划卫生部2007年4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现况分析 (2)第二章麻风病院村的建设目标和原则 (4)第三章麻风病院村主要职能 (5)第四章建设任务 (6)第五章组织实施与建设周期 (7)第六章政策和保障措施 (8)第七章预期建设效果 (9)附件 1:麻风病院村房屋建设标准 (10)2:麻风病院村生活设施配备标准 (11)3:麻风病院村基本医疗设备装备标准 (12)前言麻风病是全球关注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
该病是由麻风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吸入和皮肤接触传染。
麻风杆菌侵犯皮肤和周围神经,并损害周围神经功能,导致患者肢体畸残。
上世纪四十年代之前,由于缺乏有效的药物治疗,麻风病被视为不治之症。
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麻风病已经能够治愈,但仍有部分病人由于延误最佳治疗期,虽经治愈却造成畸残。
这些麻风病患者因畸残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给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引起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麻风病的防治主要采取隔离措施,各级政府在远离城镇、交通不便、人烟稀少的地方建立麻风病院或麻风病村(以下称“麻风病院村”),收容和治疗麻风病人。
1986年起,我国开始对麻风病采取“从隔离治疗为主转变为社会防治为主”的防治措施,新发现的病人一般在家接受治疗,原麻风病院村的大部分病人治愈后逐渐出院,回归社会。
小部分治愈者因年老畸残、生活无法自理或终身未婚,以及社会上对麻风病及其患者产生恐惧和歧视,使他们无家可归、无人收留,仍长年居住在麻风病院村内,无法回归社会。
麻风病院村多数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因建设年代久远,建设标准低,长期缺乏维护,大多数已残破不全,甚至是危房,已不适宜居住。
为了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改善现有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居住及生活条件,体现党和政府对麻风病人的关爱,制定《麻风病院村建设规划》。
第一章现况分析第一节现状2005年初全国有麻风病现症病人6000多名。
近几年,每年新、复发病人1600多名。
现有治愈存活的麻风病人约21万,其中约10万人存在不同类型的可见畸残,居留在麻风病院村的有2.1万人。
全国现有麻风病院村600多所,分布在除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及宁夏以外的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经过几十年的变迁,各地麻风病院与麻风病村的名称各异,不完全统一。
麻风病院村收容的2.1万名居留人员中,大多数是老、弱、病、残,个别院村混居有健康家属及其子女。
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平均年龄约65岁,其中64%有手、足、眼部的可见畸形或残疾。
全国三分之一的麻风病院村地处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
麻风病院村的规模不一,多的收容近300人,少的仅1人,平均每处收容31人。
第二节存在问题一、麻风病院村地处偏僻,生活条件差。
因当时防治措施的原因,麻风病院村建设地点多在远离城镇的深山或孤岛,交通不便。
许多院村至今不通公路;不少院村缺电少水无电话,生活条件很差。
二、麻风病院村房屋简陋破旧,危房比例高。
由于建设时间早,不少由民房、庙宇改建,房屋简陋,年久失修,危房比例高。
据2005年4月卫生部门统计,全国麻风病院村危房比例高达46.45%。
三、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生活水平低。
据国家麻风病控制中心统计,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每人每月生活费在50元以下的占38%,超过200元的仅占2%。
由于生活费不足,院村居留人员生活水平低。
一些居留人员为了增加收入,带着伤残劳动,造成手足溃疡长期不愈或癌变,严重的导致截肢。
四、医疗费用及生活护理问题日益突出。
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医药费用保障水平低,近90%的麻风病居留人员每月医药费用不足60元。
大部分院村没有必要的康复设施和器械,居留人员无法进行愈后功能康复。
37%以上居留人员生活不能自理,多数麻风病院村缺少护理人员,居留人员处于无人照料的窘境,互相代医、代护现象十分普遍。
五、一些地区麻风病院村数量多,占用大量土地,但收容规模小,造成管理成本高,资源浪费。
第二章麻风病院村的建设规划目标和原则建设规划目标: 利用1-2年的时间,在对全国现有麻风病院村调整合并基础上,改扩建麻风病院村基础设施,配臵必要的生活设施和医疗、康复设备器材,改善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生活质量,使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这一弱势群体能享受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成果,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关爱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
建设规划应依据以下原则:一、加强领导,多部门合作。
各地要在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完成麻风病院村调整合并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相应的配套管理措施,明确落实各部门责任,统一组织实施改造建设,保障机构在建设过程中正常运转。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以现有院村内居留人员为基数,按照规划确定的收容规模,测算需要改造建设的麻风病院村机构数。
现有条件差、交通不便、人数少的麻风病院村要撤、并、转,可以将邻近数个市(地、州)的合并为一所,以改变现有分散收容、不利管理的现状,为居留人员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并为今后向其他功能如老年病、慢性病、职业病养护或养老院转向,充分发挥建设房屋的长远用途和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三、规模适度、功能齐全。
原则上调整后的麻风病院村规模为每所收容250人左右。
建设生活、公共、医疗服务等用房及康乐场所。
确有需要,可设臵为现症麻风病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功能用房。
四、依照标准,填平补齐。
优先选择交通便利、通水通电、规模较大的麻风病院村进行改造建设,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要依照统一标准,根据填平补齐的原则确定建设内容、规模和装备。
个别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择址新建,建设用地由当地政府无偿划拨。
五、充分发挥调整后麻风病院村的作用。
新建和改扩建麻风病院村要与落实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相结合,以确保建成后的院村充分发挥效益,改善居留者居住条件,提高生活水平。
第三章麻风病院村主要职能麻风病院村具体名称由各地按有关规定确定。
改造建设后麻风病院村主要职能为:1、负责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的收容及日常管理;2、居留人员的基本医疗服务;3、居留人员的康复服务; 4、必要时为现症麻风病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第四章建设任务第一节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一、建设内容依据统一的建设标准,在整合现有麻风病院村的基础上,对麻风病院村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建设,配臵必要的生活设施和医疗、康复设备器材,使其具备开展收容和基本医疗康复服务的条件。
二、规模和标准经对麻风病院村及居留人员现状情况进行初步测算,全国新建或改扩建麻风病院村80所左右,总建设规模约24万平方米。
麻风病院村房屋包括三部分:生活用房、公共用房、医疗用房(建设标准详见附件1)。
生活用房以平房为主,按每人10平方米测算,配臵洗衣机和太阳能热水器等设施(详见附件2),有条件的院村可以设卫生间。
公共用房为餐厅、厨房、阅览室、影视室、健身活动室、库房、车库、工作人员办公用房等。
厨房配备必要的食品加工设备,餐厅安装固定就餐桌椅。
医疗用房为诊断室、检验室、治疗室、换药室、手术室、药房、理疗室等。
配臵普通手术台、12孔手术无影灯、生物显微镜等必要医疗设备(详见附件3)。
麻风病院村用房要按无障碍设计。
建设完成后的麻风病院村应具备完善的基本设施。
第二节资金筹集与安排《麻风病院村建设规划》所需建设投资以中央专项资金为主。
东部地区60%的投资由中央专项安排,其余投资由省级财政安排。
中西部地区全部投资由中央专项安排。
规划测算总投资2763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投资22000万元,地方配套5637万元(含预备费)。
总投资中土建投资22391万元,设施及设备投资2736万元,预备费2510万元。
第五章组织实施与建设周期卫生部编制全国麻风病院村整体改造建设规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实施的整体规划,落实项目选址、集中收治和有关机构运行保障等问题,编制分省项目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按有关程序审批。
各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负责组织项目实施。
本规划在批复后1-2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第六章政策和保障措施加强麻风病院村调整建设,改善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生活条件,体现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麻风病院村调整建设作为执政为民,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工程来抓。
各地要在工程建设的同时,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确保麻风病院村建成后的正常运转。
一、麻风病院村调整建设是社会公益性工程,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责任,需要中央、地方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共同支持。
中央政府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不足部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解决。
各地要无偿划拨建设用地、减免各项规费,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麻风病院村实行分散管理政策的地区,要结合本次规划建设,研究改革管理体制,将所有麻风病院村收归省集中管理。
各地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院村居留人员生活保障费、运行管理经费和设施维修更新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
三、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麻风病治愈者回归社会。
要加强对当地麻风病院村的管理,建立有效的协调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责任,保障居留者的基本生活费和医疗费,并随着当地经济水平的增长,逐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四、在麻风病院村调整建设过程中,各地要认真清理原有的麻风病院村房屋、设备、土地、森林等资产,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五、要加大麻风病防治人才队伍建设,在巩固现有队伍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各级各类卫生机构麻风病防治水平。
第七章预期建设成效项目实施完成后,将取得以下主要建设成效: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全国麻风病院村基础条件得到根本改善。
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因地制宜规划,整合现有资源,保持合理规模,基本改变全国麻风病院村现有的房屋破旧、设施短缺、功能缺位的现状。
规划建设麻风病院村约80所左右,建设后的麻风院村设施比较完备,功能基本完善,能够改善 1.8万人左右居留人员的基本生活、康复和医疗的需求。
建立麻风病院村的管理机制,有效运转,保障有力。
在省政府的统筹规划领导下,卫生、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保障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合法权益。
财政部门就麻风院村工作列入预算,保证人员、运行经费投入;民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对居留人员予以合理救助;卫生、残联等部门提供必要的畸残预防、医疗、康复等服务。
对于居留麻风院村的其他人员,由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妥善安臵,逐步回归社会,保障其相关权益。
以麻风院村建设项目实现麻风防治工作的整体推进。
作为麻风防治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此项目对于落实以社会治疗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具有现实意义。
通过解决麻风院村这一历史形成的问题,各部门将进一步明确职责,集中力量,研究并出台新的政策,使麻风防治的相关社会问题逐一获得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