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屋制度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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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屋资源公平善用的制度与策略

香港公屋资源公平善用的制度与策略

议 事的 方式提 出建议 ,以确保房 屋政 策的研 究和 制订过 程 和 总资产 净值 不得 超过 规定 的有 关人 息及 总 民主 、透 明 。房委 会建立 了一 支活力 充沛 、精明 能干 ,且 资 产净值 限额 ;申请 人及 其家庭 成员 在 申请 尽 忠职 守的工 作 团队 。它的培训 计划 非常全 面 ,较诸香 港 书登 记 时直至 签订 公屋 租约 期 间 ,不得 拥 有 的整 体培训 标准 为高 。以2 0 一2 1 年度 为例 ,房委 会员 香 港 住 宅 物 业 ,不 得 签 订 购 买 香 港 住 宅 物 业 0g 0 0 工 于该年度 平均 接受2 . 、 g 6J时的培训 ,而私 人机构 雇员 的 的协 议 ,不得 持有 一 间拥有 香港住 宅楼 宇的 J 平均培训 时数则 为2 .小时 。 06
的居 民 、长 者 、体・ 置者 申请 中遇到 的具 报 资 料 包 括 家 庭 人 息 、资产 、婚 姻 及 家 庭 状 况 等 。 m安
体 问题 。乙 部 包 括 房 屋 管 理 及 租 金 政 策 ,详 列 了 维 护 公 屋 资 源 的 合 理 分 配 政 策 。丙 部 是

二、高效务实 的公屋专营机构
资 格 申 请 公 屋 。第 二 关 是 在 分 到 公 屋 的 前 一 年 ,房 屋 署 将 对 上 述 条 件 进 行 第 二 次 审 查 。
第 三关 是在 编配 上楼 前 , 申请 人还 要再 申报

服务承诺
次。

2 3
我 们 会在 确认 收到 申请表 格 后 的3 月 内 , 以书 面 通 知 申请 9 % 个 0 人 是否 成 功获 登记 于公 屋轮 候 册 内。 在 申请到 达调 查阶 段 时 ,我 们会 预先 1 期前通知 申请人核 实 9% 星 9 配屋 资格面 晤的时间。 我 们会 在3 分 钟 内接见 准 时出席 9% 0 9 核实配屋 资格面 晤的申请 人

低收入者的住房之道——浅谈香港公屋制度对内地廉租住房的启示

低收入者的住房之道——浅谈香港公屋制度对内地廉租住房的启示

低收入者的住房之道——浅谈香港公屋制度对内地廉租住房的启示发表时间:2018-05-25T14:16:34.657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8期作者:胡诗文[导读] 摘要:本文从公屋计划的产生背景以及其做法的分析角度出发,认为香港所实行的公屋制度对于内地有可比性与可行性,以及内地政府具有可借鉴性,因此展开资料收集与分析论证,形成此篇文章。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510000摘要:本文从公屋计划的产生背景以及其做法的分析角度出发,认为香港所实行的公屋制度对于内地有可比性与可行性,以及内地政府具有可借鉴性,因此展开资料收集与分析论证,形成此篇文章。

关键词:低收入者;住房;制度;政策一、引言住房是人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城市住房的数量和水平反映了这个城市经济文化水平,也体现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人们以衣食住行为生活基础,住房的供应量与价格,深深影响着广大人民的生活,是仅由市场来自身调控,还是加入政府的“戏份”,加入多少戏份,也是整个国民经济需要关注的问题。

中国内地虽然土地广大,但人口也众多,因为人口众多等原因,住房有着庞大的需求市场,房价在一路不断飙升,因此住房的购买对于大多数居民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经济负担。

在我国南部的特别行政区——香港,自二十世纪中期以来,开始实行“公屋计划”,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及政治、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巨大变迁,香港在解决各种问题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一套完善的公屋制度,持续大规模地提供着公屋,为没有能力负担在市场上租住适当居所的人士和真正有住屋需要的家庭提供协助,并且致力于为公屋居民提供满意的居住质素和管理服务,这是公共财政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在住房方面的成功典范。

本文从公屋计划的产生背景以及其做法的分析角度出发,认为香港所实行的公屋制度对于内地有可比性与可行性,对于内地政府具有可借鉴性,因此展开资料收集与分析论证,形成此篇论文。

二、公屋计划产生背景1953年的一场大火,将九龙石硖尾邻近三个村落化为废墟,导致53000人无家可归,在灾民的强烈要求与社会舆论的压力下,香港当局的“迁办事务处”开始兴建“迁置屋”,尽管当时条件不好,但还是受到了贫困居民的欢迎。

“居者难有其屋”香港公屋政策发展演变与启示

“居者难有其屋”香港公屋政策发展演变与启示

文章编号丨673-9493 (2020) 06-0038-07 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9830/j.upi.2020.355“居者难有其屋”:香港公屋政策发展演变与启示Unaffordable Home Ownership: The Evolution and Enlightenment of Hong Kong's Public Housing Policy王紫荆梁印龙邵挺Wang Zijing, Liang Yinlong, Shao Ting摘要:近些年来,我国大城市普遍面临房价过高和住房短缺的双重挑战,尤其是城市中低收入群体长期睢以获得可支付性住房,成为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障珥。

香港从1950年代开始,为了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探索并逐漸形成了一套“租赁为主、出售为辅”的公屋政策体系,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也累枳了不少矛盾。

本文首先梳理了香港公屋政策的内容及其历史演变过裎,然后分别评价了公屋政策“被边干预”“枳极干预”“消 极干预”“适度干预”这四个阶段的实施成效,从中总结出香港公屋政策的成功与不足之处,以期为内地大城市公共住房政策的制定提供启示与借鉴。

A b s tra c t:In recent years,large cities in Chin«i are generally facing the double challenges o t overpriced housing and housing shortage.M id d le and low-income people in cities are suffering fro m long-term d iffic u lty-in o bta in in g affordable h ou sing,w hich has become an im p o rta n t obstacle to realize the goal o f hig h-quality urbanization.To achieve the goal o t4,H om e CKvnership Scheme>,,H ong Kong has explored a set o f public housing policies since the 1950s,w hich stipulate th a t public houses are m ainly fo r rent and rarely to r sale.The im plem entation ot the public housing policies have achieved remarkable results b u t also accumulated a lot o f contradictions.T his paper first reviews the content and historical evolution o f H ong Kong's public housing policies.Then it evaluates the im plem entation effects o f the p u b lic housing policy in fo u r stages:forced in te rv e n tio n,active in te rv e n tio n,negative in te rv e n tio n,and m oderate in te rv e n tio n.F in a lly,the success and shortcomings o f H ong Kong's public housing policies are summarized, w hich can provide inspiration and reference fo r the public housing policy-m aking o t large cities in m ainland C h in a.关键词:住房短缺:高房价;中低收入者;公屋政策;居者有其屋:香港Keywords:Housing Shortage;O verpriced H ousing;M id d le and Low-income People;Public H ousing Policy;Affordable H om e O w nership;Ht^ng Kong北京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0JW ZYJH01201910003010)资助作者:王紫荆,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建筑系,本科生梁印龙(通信作者),清华大字建筑学院城市规划系,博士研究生。

香港廉租房制度的启示

香港廉租房制度的启示
Ab t a t K n a e ls le h o sn r b e b a so io e t sr c : o gh sw l o v d t eh u i g p o l m y me n f mas n t e—r n ig s s e ,a d a s h a r vd d g o x mp ef rb gc t e t y tm n n lo s e h sp o i e o d e a l i i o ‘
isi ma r iln hn c gs i rh uigpo lm .O r sa a r f e i f o gK n asn t rnigss m a dt e t ‘ e j na dC ia a i i l o s r e s u syh s b e rve o H n o gm i e e— e t t n i o x n o ma f n ma n b e a i w o t n ye rs e p r erao r U C S.T ee syh sa oc m pw t t h oe c eea o yH n o gma o e e e t gs s m, o jr i‘ oet sn f C ES h sa a l o eu i h te rt a rv l inb o gK n i n t —rni t h e o S s h e i l t s t n y e f ma n r o ma
维普资讯
20 0 8年 第 4期 总第 11 0 期
哈 尔滨 商业 大 学 学 报 ( 社会 ME E AL OF HA I I RS T F C RC
No 4 ,00 . 2 8
自置居所计 划 , 已经 共推 出超 过 4 . 2 2万个 房屋 单
委会拥有 的 6 5万个 出 租公 屋单 位 以及 香 港 房屋

香港的公屋

香港的公屋

香港的公屋周昀皓发表于2013-04-16 08:57一般人想到香港可能会联想到大厦林立的商业区,或者亮丽的购物中心,但其实对很多香港当地人来讲,公共屋村(简称公屋)才象征了香港普罗大众的生活。

从香港的统计来看,香港人口约有710万人以上,而且这数字年年有上升的趋势,香港土地面积是1104平方公里,大约是上海的1/6,人口密度自然非常高,在世界上也是头三位高密度地区之一,而且香港的地形是山地较多,平地较少。

所以,一般住宅的购入金额非常高,只有非常少的一部分富裕阶层才有能力拥有。

一般市区高层住房(私家楼)的价格,大约需要一个普通香港人11年的薪资,比起在日本东京首都圈买房需要的5-7倍年薪,在香港买房更为困难。

居者有其屋为了解决香港地少人多、楼价高带来的中低收入人士住房问题,香港政府通过公屋政策及政府资助,给大部分香港人提供了一个安身之所。

目前,香港700多万人口中约半数都住在这类政府资助的公营房屋里,其中租住公屋的人数为三成。

以公屋为例,每月租金只为一般低收入家庭收入的一成左右。

每个屋村都有配套的文娱康乐设施,球场、公园、诊所、商场和商店街等。

以一般一家四口为例,居住面积大约只有50平方米,生活空间较为狭窄。

但香港的公屋制度不但保障了每个香港人都能获得城市生活的基本居住需求,更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安定的起点。

很多香港人都在公屋长大,毕业后或许先帮父母搬去环境更好的公营房屋(例如居屋),然后自己再存钱搬去私家楼。

或结婚后,夫妇继续住在旧的公屋单位里,买复数的住宅单位作出租或炒卖的投资目的,最终达到更好的生活水平。

在街头访问一般的香港单身人士,人生最大的目标是什么? 听到最多的回答是“买屋”。

比起结婚优先考虑买屋,这可能是像香港这类环境才有的现象。

狭窄的居住环境或许正是鼓励香港人一步一步往上获得更舒适的生活环境的动力,也是很多人的共同原点,或许正因为如此,很多香港人都对公屋带有很特别的感情。

50年前开始起步的香港公屋制度目前,香港的公屋制度是世界公认仅次于新加坡的最健全的居民房屋政策,负责管理及执行的香港房屋委员会也是世界最大的公营房屋团体之一。

中国香港和韩国住房保障制度简介及启示

中国香港和韩国住房保障制度简介及启示


中 国香 港 、 国住 房 保 障 制 度简 介 韩
的立法工作应先行 一步 , 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 系是稳步有序 较
推进住房保障 制度建设的根本保 障。
1 中国香 港 的 住 房 保 障 、
中国香港土地资源稀 缺 , 是世界上人 口最稠密的地区之一 , 对住房 的需求巨大。中国香港通过建 立私人开发商和政府部门 共同发展的双轨 制的住房供 应体 系 , 功地解 决了不同阶层住 成


地区住房 问题 解决的比较好 的代表 , 为我国住 房保 障制度的 可 构建和完善提供参考。

法》《 、地方税法》《 、韩国住宅银行法》《 、 大韩住宅公社法》 。这 等 些法律为住房保障体制的建立提供了依据 , 明确 了住房保 障体
制的基本 目标 , 并规定 了住房保障的实现方式 。因此 , 住房保障
元以 下 的 家庭 提 供 居 所 。
把该基金在香港联交所 上市。 韩 国解决公营住宅筹资问题的主要措施是住宅金融 。韩 国
的住宅金融主要包括 以下三种类型 0一是国民住宅基金 , 它是
( ) 时居屋 计划 。 16 3临 9 4年 , 府 又推 出“ 时房屋 区计 港 临 划 ” 以安置那些不符合入住公屋 资格 、 , 没有 能力租住私人楼宇
通过上述比较可 以发现 ,中国香港政府是以直接投资建 造 大量低租 金公房 出租给 收入最低 的最需 要住房保 障的那部分 人来解决低收入者住房问题 的。而韩 国则是通 过住房补贴 、 低 息贷款和税收优惠来资助低收入家庭租赁或者购买住房 。我们 应该 根据我国国情 , 合理借鉴 它们在 住房保障制度 中的成 功经 验, 分步骤 、 有重点地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

香港房屋制度一场公平与自由的博弈

香港房屋制度一场公平与自由的博弈

值得 称道 的是 ,香港政 府 不 社 会福利 的角 度去 提供公 屋 ,他 “ 本 效益 ,避免 巨额 财政 赤字 ,使 t - 奉 救 _ “ 急” 的产 物得 以长期 运转 一
陵放 眼.球 ,香港 的房屋 制度 都堪称 少 见 牟 =
的成功 典范 。
低收入 阶层提 供持续 的保 障。
实 施维 护公 屋 资源合 理分 配政 策 ,收 入 和 净资 产值 超过 所定 上 限或不 申报收 入
绿 表 申请 ,后 昔以 白表 申请 。 表 申请
人 的 申请 条 件 每 年 会 根 据 情 况 进行 调 整 ,最新 限额 为二人 家庭 门 收入 不超 过 20 0 元 , 产总 额不超 过 6 30 港 资 6万港元 。 在 房屋分 配 中 , 先向绿表 申请 人倾斜 , 首
向表 申请 人至 少需 付一 成。与 商 品房 贷
款首付必 须—成相 比 ,负担轻 了小少 。 ! 每 当有新 ~期 居屋 发售 ,很 多银 行
会推 m抵 押 贷款优 惠 吸引 购房 者 ,虽然 贷款 利率 、 金 回赠 比商品房 贷款 略高 , 现
惠。 绿表 申请 人最少 只需 付 5 %的首付 款 ,
“ 现在 埘 公 屋住 户 资 格 审查 的制 度 越 来 越 严。 香 港 公 屋联 会 总 干 事 何 伟 ” 民对 记 者说 。他 指 m ,大 多数 香港 人 都 不会 去 挑 战 法 律 ,“ 为这 个代 价是 非 因 常沉 重 的 ,一 旦 查出来 .没有任 何 人可 以帮得 了你 。 ” 6年前 ,女 旱邱 淑 贞 的丈 夫 、服装

10及 2 0口 3种 ,每 人 的 居住 面 积约 2 4 只
为2 4哏 ,只有 公 用厕 所 及浴 室—— 对 于

我国廉租房准入与退出机制

我国廉租房准入与退出机制

浅谈我国廉租房准入与退出机制摘要本文试借香港公屋的经验,来对我国廉租房的进入与其退出机制提供一点启发。

关键词廉租房准入与退出机制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志码:a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对今年政府工作提出建议: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全面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继续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让老百姓住上放心房,满意房。

今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

据了解,自治区下达梧州市的2013年保障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任务是9237套(户),其中新增廉租住房1756套、公共租赁住房6021套、经济适用住房460套、限价商品住房8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200户,另外还要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930户。

此外,我市今年还将加快个人住房和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9月底前实现市本级与所辖县(市)联网,12月底前实现市与自治区联网。

怎样完善廉租房准入与退出机制迫在眉睫。

一、问题的提出国务院公布的《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其核心内容是要“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建设为主体、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这次“房改新政”中最大的亮点是中国的“廉租房”被提到了空间的高度,并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这无疑为新规的执行带来了压力和动力。

但是,过去的事实告诉我们,该制度在廉租房的准入、退出机制上还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本文试对香港公屋的准入与退出机制进行分析,以期能对该机制的发展提供一点建议。

二、香港公屋对进入与退出机制的设计香港作为法制社会,在公屋的申请、编配程序上有着极为严格的规定,以确保享受优惠的都是真正需要帮助的居民。

公屋申请人须在香港住满七年并没有私人住宅物业,而且必须接受包括家庭收入和家庭资产的全面经济状况审查。

房委会每年检查轮候者的收入及资产限额,以确保限额配合当前的经济和社会状况,并确保真正有需要的人才符合资格申请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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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屋制度的启示自1998年中国内地住房制度由高度福利化向以市场为导向的住房制度改革以来,内地已逐步建立了以市场配置资源为主的住房新体系,但是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进展相对滞后,虽然早在1999年4月,政府部门就已出台《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希望通过廉租房计划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2004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负有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任。

但从内地各城市廉租房计划的实践来看,存在着许多问题有待解决,如地区发展不平衡、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不稳定、覆盖范围过窄、保障水平低、管理机制不完善等。

近几年来,一些城市的商品房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城市低收入人群的住房矛盾越来越突出,亟须加快推进城镇廉租房计划的落实。

从世界范围来看,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必要的住房保障,是各国政府普遍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许多国家和地区纷纷推行公共房屋计划。

其中香港的公共租住房屋 简称公屋制度,是为数甚少的成功典范。

香港政府于1954年开始实施公共房屋计划,经历五十多年社会、政治、经济的巨大变迁,在解决各种问题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一套完善的公共房屋制度,不仅持续大规模地提供着公屋,并且致力于为公屋居民提供满意的居住质素和管理服务。

截至2004年3月底,香港约201.9万人 占香港人口的30%居住在香港房屋委员会提供的公屋,租住公屋单位的数目为64.8万个,占全港房屋单位总数约三成。

香港公共房屋计划的巨大成功,与香港政府的长期积极投入、公屋管理部门高效务实的专业运营和管理、有效的财政资金安排密不可分,这些成功的经验为中国内地处于起步阶段的廉租住房保障体系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一、专业化的运营和管理香港公屋计划得以成功的主要因素之一,是自开始兴建公屋以来,就有相应机构专门负责公屋事宜。

1973年新的香港房屋委员会 房委会成立以前,香港各类政府公屋由不同的部门兴建和管理,包括工务司署兴建、徙置事务署管理的徙置区;工务司署兴建、委托前香港屋宇建设委员会 房委会前身管理的政府廉租屋;前香港屋宇建设委员会辖下的公屋。

1973年,香港房委会根据房屋条例成立,合并了原属不同系统的公屋,根据政府整体房屋政策大纲,负责统筹所有政府公屋供应、编配和管理事务,通过其执行部门房屋署规划及兴建公屋。

房委会注重成员在社会和专业背景方面的多元化。

房委会辖下不同的常务小组委员会,分别负责处理策划、建筑、投标、商业楼宇、财务及资助房屋等事务。

小组成员除包括房委会委员外,还邀请各界人士担任,广泛代表不同的专业领域和社会层面,以确保房屋政策的研究和制订,能反映社会不同阶层的意见。

对于房屋事务,房委会聘用专业房屋事务经理管理辖下房屋。

有效的公共房屋政策必须与整体的城市规划和地政政策相配合,为公屋租户提供方便的交通网络、商业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才能保障租户的生活质素。

在公屋的发展中,香港房委会不仅在城市规划中扮演积极的角色,着力建设有效率的公屋社区和发达的交通网络,还尽量争取各项配套设施的同步完成,并通过对公屋进行持续的维修、改善和重建计划,提升公屋的居住条件。

每个屋宇的建设,都由一个小组定期审查各方面工程的进展。

房委会的执行部门房屋署不单负责协调内部屋宇建设工作的进度,同时还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建立紧密联系,保证屋宇建成之后,其他必须的设施如水电、公共交通服务等可以配合投入服务。

二、政府土地政策的支持香港公屋计划的成功也离不开政府土地政策的支持。

公共房屋的供应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的土地政策。

香港政府对公屋建设最大的资助是免费拨地给房委会。

政府定期及准确评估房屋需求,供应足够建屋土地并提供配套的基础设施。

为达到土地供应平稳,政府尽量灵活和弹性地处理土地供应,并订立了一套拨地准则,决定对私营和公共房屋用地的供应,为不同密度的私营和公共房屋订立适当的比例,集中用面积较大和发展密度较高的土地来发展公共房屋。

房屋用地督导委员会审批土地发展用途,预测房屋发展所需的土地供应量,以及公共房屋的供求。

通过细致的规划,房委会尽量避开在城市贵重地皮上兴建公屋,以善用资源,让政府将贵重地皮出售作私人物业发展或其他盈利性项目,避免公共房屋用地和其他土地用途之间的冲突并使政府能够获得最大化的卖地收入。

香港政府提供给房委会兴建公屋的土地包括已平整和未平整土地。

房委会并不负责土地的平整工程,政府承担公屋新地盘平整工程所需的款项。

这就使得房委会避免了平整土地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诸如汇集土地和收地过程中当地居民的强烈抵抗,各有关政府部门冗长的磋商、评估,重新分区的冲突等种种困难,并大大降低房委会提供公屋的成本。

三、有效的资金安排充足稳定的资金是公共房屋成功发展的必要条件。

香港公屋建设的资金来源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政府通过免费拨地、拨出资本和贷款提供资助;二是房委会通过出租公屋及其附属商业楼宇、出售自置居所单位获得维护及兴建公屋所需的资金。

在香港建设公屋的初期,香港政府通过直接注资或提供土地的方式,资助公屋的发展。

1973年,新的房委会成立后,政府以免费拨地及贷款的形式提供资助。

1988年,房委会进行改组,由政府资助部门成为自负盈亏的财政独立机构,但政府仍免费拨地及以优惠条件拨出资本对其提供支持。

根据房委会与香港政府在1988年达成的财政安排和1994年达成的补充协议,政府对房委会之前的部分投资135亿港元,成为无息永久资本。

由前“居者有其屋计划基金”转拨的28亿港元现金结余,以及政府于1988年与1993年期间注资的100亿港元,转换为有息借贷资本,房委会须分14年以5%年息逐季向政府偿还上述的借贷资本。

此后,政府不再向房委会进一步注资。

房委会的经常性收入来自公屋租金收入、公共房屋附属的商业楼宇租金收入、出售资助自助居所收入。

在租金政策上,房委会以租户的负担能力作为厘定公屋租金的主要考虑因素。

其他考虑因素包括屋宇价值、通胀、差饷,以及维修及管理费用。

由于房委会长期奉行低租金的政策,公屋一直以赤字运行,需要巨额补贴。

以2001/02年度为例,房委会公屋租金收入为89.1亿港元,但出租公屋运作赤字达24.46亿港元,平均每个出租公屋单位每月赤字为237港元。

房委会主要通过两种途径补贴公屋,以资助兴建公屋的庞大资本开支和补贴公屋营运开支的长期巨额赤字:其一是按市值租出公共房屋附属的商业设施和非住宅设施,如商场、街市铺位及停车场。

房委会辖下公屋小区附属设施齐全,不仅方便居民生活,也使房委会成为香港最大的商场及停车场设施业主,其市场占有率分别约为11%和16%,房委会每年通过出租商业楼宇可获得十几亿港元的盈利;其二是通过各种自置居所计划出售房屋。

自1978年起,房委会通过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和混合发展计划,以及租者置其屋计划等各项资助自置居所计划,共推出超过42.2万个房屋单位,以折扣价出售给合资格的家庭及人士。

自1990年代以来出售自置居所在房委会收入中所占比率约为50%左右,房委会每年从中获得可观稳定的盈余。

如2001/02年度,房委会从出售自置居所获得盈余达32.26亿港元。

但是,为了配合政府2002年11月重新定位的房屋政策,把工作重点重新放在提供公共出租房屋上面,自2003年起,房委会停止各项出售自置居所计划,对其财务状况产生了重要的不利影响。

2003/04年度房委会整体运作赤字达5.89亿港元。

如果没有其他大笔收入来源,房委会难以自负盈亏维持公屋的持续发展。

为此,房委会决定分拆出售旗下大部分商场及停车场,成立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并计划把该基金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房委会预计从分拆出售中可获得总收益为320亿港元,有助短期内应付公屋运作赤字,为房委会从长远方面推行各项节省成本措施、改善财务状况赢得时间。

四、明确的房屋政策定位与不断完善的准入与退出机制在公共房屋发展中,如何使公屋提供给真正有需求人士,也是香港政府面临的一个挑战。

香港政府的总体房屋政策定位是,政府基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平而介入,满足那些市场不能为其提供基本住房的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要,中高等收入人群的住房需要,由市场供应。

政府在房屋市场扮演的补漏者角色,决定了其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机制,筛选出有真正住屋需要的家庭作为资助对象,其实现途径就是:准入机制与退出机制。

目前入住公屋的家庭分为以下几类: 1受清拆、重建、天灾等影响而无家可归者; 2因体恤理由而需要房屋安置者。

体恤安置个案由社会福利署署长推荐。

此等个案的申请人一般都有个别困难,诸如严重疾病、弱能或社会问题; 3初级公务员及退休公务员; 4调迁及舒缓挤迫居住环境; 5不能负担租住私人物业昂贵租金的家庭。

这类家庭是入住公屋数量最多的家庭,他们需要在公屋轮候册上登记,并要接受家庭收入和资产审查;房委会每年检讨轮候册收入及资产限额,以确保限额配合当前的经济和社会状况,并确保真正有需要的人才符合资格申请公屋。

若住户虚报资料,房屋委员会可终止其租约,并可根据法律规定予以检控。

香港房屋条例规定,任何人士如故意向房屋委员会虚报资料,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判罚款20000港元及监禁6个月。

早期对于租住公屋的住户,并没有设定受资助者经济状况改善之后,是否要迁出公屋。

自70年代中期开始,香港经济高速增长,居民收入普遍增加。

许多公屋租户家庭经济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有些公屋住户甚至拥有私人住宅物业。

不加区别地继续对那些经济状况已经大大改善的家庭提供公屋,对那些等候在公屋轮候册上和租住私人住宅的家庭来说,有失公平。

1987年4月起,房委会开始实施公屋租户资助政策,目的是减低对经济能力较佳的住户的资助,确保房屋资助能给予真正有需要的人。

根据该政策,在公屋居住满十年的租户,须两年一次申报家庭收入。

不申报收入或家庭收入超逾所定限额的租户须缴付额外租金。

1996年6月进一步实施维护公屋资源合理分配政策,收入和净资产值超逾所定上限或不申报收入和净资产的租户,须缴交市值租金并于一年内迁出所住的公屋单位。

自从公屋租户资助政策和维护公屋资源合理分配政策实施以来,房屋署已成功收回约3.4万个公屋单位,重新编配给有需要的人士入住。

同时,现有约1.6万个公屋住户需缴交额外租金,数额每年约达1.7亿港元。

2004年2月,房屋署成立特遣队,专责调查滥用公屋单位的富户,2004年共约八百多间公屋单位被收回,分别属于被非法使用、丢空或转租的单位。

纵观那些政府直接提供公共房屋,但却没有取得预期效果的国家和地区,其问题主要在于政策定位失当、监控机制失灵、分配机制错位、财政压力、居住整体质素差而导致公共房屋社区标签化等。

香港公屋计划之所以能够持续大规模发展,正是在不断克服这些难题的基础上取得的,为内地廉租房计划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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