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药品广告现状分析及对策
当前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表现形态、特点及打击策略

・ "*$ ・ 非法生产麝香接骨胶囊、天麻胶囊的案件,当场收 缴假药麝香 接 骨 胶 囊 成 品 !"# 箱,半 成 品 $%" 万 粒,天麻胶囊半成品( !&& 粒装) "&& 袋,中药粉 ’&& 公斤。造假者是一家药用胶囊有限公司,是证 照齐全的制药厂家。该企业负责人谢某与亳州、兖 州不法药贩勾结,伪造“吉林丰力制药厂委托生产 书”生产假药,极具欺骗性,致使一些职工在此案 查处后方知真相。正规的制药厂家以委托加工形 式,堂而皇之的造假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 !"# 以规模化、智能化方式造假。以安徽查获的 一起特大制售假药案为例。安徽药监部门在江西、 福建、江苏、上海四省市的药监、公安部门的协助 下,历时半年多,一举破获涉案金额 ! 亿多元的制 售假劣药品系列案。经查,犯罪嫌疑人黄志诚与苏 州第二制药厂签订了加工头孢曲松钠的协议书,该 厂由黄志诚 " 次提供韩国原料(无口岸检验报告) , 共生产 ’( 批,计 ()"" 箱,每箱 ()& 支。黄某通过 朋友从福建购买商标纸,运到南昌印制商标,他提 供给江西印刷集团公司的“商标印刷委托书” 、 “药 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 “商标注册证”均系伪造。黄 某又通过熟人找到上海华康材料厂的业务员,签订 了生产上海先锋药业公司有三叶标识的铝塑瓶盖的 合同。这起案件虽主要是黄某一人操纵,但在其造 假过程中,某些单位、某些人见利忘义无疑起了推 波助澜的作用,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苏州第二制 药厂、江西印刷集团公司、上海华康材料厂有意无 意成了制假的帮凶,成了制假的重要链条,不能不 说是深刻的教训。没有他们的参与,制假不会成 功,至少不会那么顺利。当前,如何打击这种规模 化、智能化的制假行为是摆在药监部门面前的重大 课题。与药品相关的行业学习熟知《药品管理法》 也是十分迫切的事情。 !"$ 以药厂的名义造假。山东济宁药监局破获的 安康制药厂职工黄某制造假复方地西泮案,就是药 厂职工以药厂的名义造假的典型案例。根据群众举 报,江苏、江西等地发现有假冒济宁安康制药厂生 产的复方地西泮。安康制药厂业务员黄某以别人名 义从该厂购买原料,然后以购买压片机需试机为名 在北京某医疗设备公司进行了压片,再以同样手法 骗取济宁某药厂信任,以安康药厂的名义委托该厂 为其进行铝塑包装。至被查获,黄某已将假复方地 西泮销往江西、江苏、天津及山东部分地市,涉案 金额约 (& 万元。此案给所有制药厂家敲响了警钟, 如果对自己职工不加强教育,疏于防范,到头来将 会尝到苦果。
我国药品安全管制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Ke wo d :du ;rg lt n;du ae y r s r g e ua o i r gsft y
作为一种特殊商 品,药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 健康和生命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 高 ,广大人 民群众保护生命和健康的意识越来越强 , 对 于药品安全问题 日益关注。近年来 ,我国药品安全问题 频频发生 , O6 2O 年发生 了 “ 齐二药” 假药事件、 鱼腥草注 射液事件 、 欣弗药品不 良事件 ,20 年发生了甲氨蝶呤 07 年发生了乌苏里江双黄连注射液致死事故 ,不仅造成了
方标准 , 明确规定药品必须符合 国家标准。() 2严格管制 药品广告。修订之前 , 药品广告可 以在任何媒体发布 ; 修 订之后规定 ,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或者 以其 他方式进行 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 。()加大对违法 3
行为 的打击 力度 。 药和 按假 药论 处 的情 形 由 18 年 的 假 95 6 种增 加 到 8 ,劣药 和 按劣 药 论处 的情 形 由 3 增加 种 种
ifr t n s s ms.T efut st  ̄e gh nO nomai yt o e h o rh i os n te 0一o eain b t e n d p rme tla d rgo a g n is p rt ew e e at na n e in ae ce . o l
JA S u—b I NG h o
( colo E o o i ,J i nvr t,Ji C agh n 10 1 ,C ia S ho f cn mc in U i sy i s l ei l n h ncu 3 02 hn )
Ak a :Bae n te a ay i o r g sft e uain i hn d d fce ce ,wep tfr ad terc mme d t n o ar a sd o n lss fd u ae r g lt n C ia a e in is h y o n i u ow r e o h n a o st i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问题分析与解决对策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问题分析与解决对策问题分析: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因为涉及到人们的
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
在监管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监管部门的监管手段和手段不够强有力,导致监管不到位;
2.一些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主观意识不强,质量
意识淡薄;
3.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畅,协作配合不足,导致监管形同虚设;
4.消费者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了解不足,盲目相信广告宣传,容易
受到不法分子的欺骗。
解决对策:
为了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提高执法效率,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
罚力度,形成震慑;
2.加强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的自律意识,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加
强质量管理,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3.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快速
传递机制,实现监管部门的互通有无;
4.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教育,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培养消费者的辨别意识,避免不法分子的欺骗。
通过以上对问题的分析和解决对策的提出,可以有效地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不受侵害。
同时也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当前药品宣传销售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宣传销售人员 的管理 , 强对 《 品管理法 》 加 药 及相 关法律 、 法
规的培训 , 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 , 以此来制约药品销售人员 的
13 宣传手 续 比较 齐 全 , 违 法 销售 药 品提 供 了保 护 伞 . 为 以前 的此类药品宣传销售 活动 , 是销售人员 携手少量 的药 多 品及相关资料 、 宣传单 、 入场 卷 、 赠送 卡等 。而现 在搞药 品宣 传, 宣传者均持盖有省级食 品药 品监 督管理局 药品广告 审查 专用章 的备案表 、 工商局 的户外登记 证 、 司的法人 委托 书、 公
2 1 加强对 此类违法 行为 的打击力 度 .
现 货销售 药 品, 社
会影 响较大 , 重扰 乱 了药 品市 场流通秩 序。因此在查 处此 严 类案件 时, 决不 能姑 息迁就 ; 同时 , 要将 药 品销 售人员 的违法 行为通知其所在的公 司, 达到双 管齐下 、 规范其行 为的 目的, 从真正意义上净化药品市场流通秩序 。 2 2 加强药 品宣 传销 售人 员 的管 理 和培 训 就 是药 品生 . 产 、 营企业在进行药品宣传销售活动之前 , 经 必须加强对 药品
参 考 文 献
[ ] 王建平. 1 药品招标与医药 电子商务 [] 医药导报 , 0 ,2 3 ; J. 2 32 ( ) 0
1 7—1 8. 9 9
介绍信 , 使其药品广告宣传 更为合法 化 了; 同时 , 为其现 货 也
销售药品创造了机会 。
14 明修栈道 、 . 暗渡陈仓
有 了宣传 手续 的药 品宣传 销 售
参 考 文 献
[ ] 曹海根 , 1 王金锐. 实用腹 部超声诊断学 . 版 , 1 北京 : 人民卫生 出
药品流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调研报告

药品流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调研报告医疗器械是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而药品消费是程序化的,人民群众一般不能自我选择。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进行了充分的行政、技术监督,但是仍然存在本土市场发育不完善、监督管理不规范的结构性问题,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了较大威胁。
一、存在的问题(一)采购渠道难以完全正规。
县现阶段药品经营企业45家,医疗机构229家,涉药单位较多,且大部分分布在农村,对药物药品采购的控管难度很大。
边远药店、私人诊所的药品采购渠道的正规化难以确保;个体药贩走乡串户、厂家代理上门推销、无证单位违规售药等现象在短期内难以杜绝;少数用药单位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未按规定索取、保存票据,药品采购档案不全,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出库登记制度。
(二)整备设施难以全面达标。
县涉药单位药品养护条件可以用“简陋”二字来形容。
一是药库药房条件差。
乡镇卫生院药房无隔热装置、空调,无换气扇、窗帘、地脚架等基本设施,药品直接与斜坡或墙壁接触。
村卫生所和个体诊所情况更糟,药品随意摆放。
二是冷藏设备不齐全。
一些需要常温的药品在常温下存放,有洗碗机的也是和家庭混用。
三是温、湿度计配备不全。
温、湿度超过新规定范围时,也不采取任何措施调节。
四是药品出库不按先进后出的原则操作,随意性大。
(三)经营使用不够进行规范。
县现有45五家药品经营企业中,目前只有。
医药有限公司(批发)及。
等26家药品零售企业顺利通过G认证;医疗机构229家,取得科室执业许可证的有211家,还有18家为无证行医。
药品在这些仍未通过认证、未取得执业许可证的企业和机构米洛韦商品流通,规范性更差,超范围经营、使用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对乙酰氨基酚一样随便销售。
(四)特种设备不够完善。
按照药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药品管理工作监督部门除了对药品质量有完整的监督手段外,对药品市场价格、药品广告、医药事故等事务但他却无权涉及,使药品之中在流通过程中出现运营管理真空。
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工作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工作的现状与问题分析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
作为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承载着重大的责任。
然而,目前我国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对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工作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并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工作的现状1. 法律法规体系完善近年来,我国食品药品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逐渐完善。
《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和法规的出台,为食品药品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
2. 监管力量逐渐增强食品药品监管管理部门的监管力量逐渐增强,人员数量得到提升。
同时,相关部门相继建立了食品药品监测、抽检等检验机构,提高了食品药品监管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3. 监管信息化水平提升我国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通过建立食品药品追溯体系,实现了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全程监控。
二、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1.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频发尽管我国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仍然频发。
一些不法商贩和生产者以降低成本、追求利润为目的,对食品药品的质量进行虚假宣传、掺假以及非法添加等行为,严重威胁了公众的生命安全。
2. 监管执法不够严格虽然我国立法水平较高,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一些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不够强硬,执法效能不高。
对于一些违法行为,尤其是涉及利益集团的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常常面临压力和干扰,导致监管执法不够彻底、严格。
3. 监管部门之间协调不够食品药品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包括工商、质检、农业、卫生等多个部门的协作。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监管部门之间协调不够,信息共享不畅,导致监管工作效率低下,监管漏洞多发,给违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4. 缺乏全民参与意识尽管政府和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宣传力度,但很多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维护意识不强。
一些消费者在购买食品药品时缺乏辨别能力,对于没有合法资质的商家的产品缺乏警惕性,往往轻信广告宣传,从而导致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国中药流通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中药流通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1. 引言1.1 研究背景我国中药产业作为我国传统医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底蕴,拥有丰富的药材资源和独特的药方传承。
随着中医药的国际影响力越来越大,我国中药流通市场也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
在中药流通过程中,一些问题却日益突出,给消费者和社会带来了不小的风险和困扰。
中药流通问题的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质量控制不严格、监管不到位、市场乱象严重等。
这些问题导致了中药市场信誉受损、消费者健康受到威胁、中药产业形象受损等不良后果。
研究和探讨我国中药流通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对于规范中药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中药产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中药流通问题的深入分析和研究,可以为相关部门提供科学有效的对策建议,推动中药流通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我国传统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1.2 研究意义中国是一个中药兴盛的国家,中药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中药流通领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质量控制不严格、监管不到位、市场乱象严重等。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中药的质量和安全,给人们的健康带来了潜在的风险。
对我国中药流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社会影响。
研究中药流通问题的根源,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中药产业链条中存在的症结所在。
只有深刻把握问题的本质,才能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保障中药的质量和安全。
针对中药流通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有助于规范中药市场秩序,提升中药的整体形象和信誉,增强人们对中药的信任和依赖。
通过对中药流通问题及对策的研究,可以为相关政府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参考,推动我国中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构建更加安全有序的中药流通体系。
2. 正文2.1 我国中药流通中存在的问题我国中药流通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质量控制不严格、监管不到位、市场乱象严重等方面。
质量控制不严格是中药流通领域的一大难题,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追求利润往往使用劣质原料或添加不明成分,导致中药产品质量无法保障。
基层违法药品广告成因及对策
基层媒体广告审查人员相对缺乏药 品广告监管的法
律知识和专业知识 ,不能有效辨识违法药品广告圜 。 二是地方政府拨 款不足 ,广告 费用成为基层媒体主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 ,和消费者的健康息息相 关。药品广告作为药品的一种宣传方式 , 已成为药品
生产 、 经营企业常用 的促销手段 , 同时也是消费者获 取药品信息 的主要途径之一。因此 , 药品广告的真实 性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用药安全 。 随着医药市场的快 速发展 ,违法药 品广告大量涌现而且屡禁不止。从 2 0 0 6 — 2 0 1 1 年全 国药品广告批准 、 查处情况看 ( 见附 表) , 违法药品广告数量一直处在较高水平 , 消费者用 药存在着 巨大的安全隐患。由于监管不力 、 民众医药 知识匮乏 , 基层地区已成为违法药品广告的重灾区。 附表 全国药品广告批准、 查处情况
卫生经济研究 2 0 1 3 年7 期 总第 3 1 5 期
l 垫!筻堡!
基层违法药品广告成因及对策
敬 志刚 , 陈永法 , 叶正 良 z , 章顺楠 , 董海鸥 z
( 1 . 中 国药科 大学 , 江 苏 南京 2 1 1 1 9 8 ; 2 . 天 士力制 药集 团股 份 有 限公 司 , 天 津 3 0 0 4 1 0 )
法》 规定 : 县级 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 当对审查批 准的药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检查 ;对违法发布 的药 品广告 ,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应 当填写《 违法 药品广告移送通知书》 , 连同违法药品广告样件等材
料 ,移送同级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查处。根据 以上规
我国网上药店的发展现状与对策探讨
我国网上药店的发展现状与对策探讨1. 引言1.1 背景介绍目前,我国网上药店的数量日益增加,产品种类丰富,价格也有竞争力,便利性和快捷性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与喜爱。
但与此一些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如假冒伪劣药品的泛滥、药品质量把控不严等,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网上药店的声誉和信誉。
面对这些困境,加强监管、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宣传推广成为当前我国网上药店发展的重要对策。
通过对现状分析和问题提出,我们可以更好地探讨网上药店的发展前景和发展方向。
1.2 问题提出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我国网上药店也逐渐兴起,为患者提供了更加便捷的购药渠道。
随之而来的是各种质量、安全和监管难题。
网上药店无需实体店面,监管难度大大增加,药品质量和真实性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一些不法分子也借助网上药店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危害了广大患者健康安全。
如何加强监管、提高服务质量,防止不法分子的滋生,成为了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2. 正文2.1 我国网上药店的发展现状分析近年来,我国网上药店行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人们对便利、快捷购物方式的需求不断增加,网上药店成为了人们购买药品的新选择。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网上药店的数量和规模逐渐增长,已经成为药品零售领域的重要一部分。
网上药店的种类和品种日益丰富。
不仅有传统药品,还涉及保健品、医疗器械等多种产品,满足了不同人群的需求。
网上药店的销售渠道逐渐多样化。
除了官方网站销售,还有通过手机App、社交平台等多种途径销售,方便了消费者的购买。
网上药店的配送速度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配送范围逐渐扩大,配送时间缩短,售后服务也更加完善,给消费者带来了更好的购物体验。
我国网上药店的发展现状呈现出多样化、快速化和服务化的特点,为人们提供了更加便捷、优质的药品购买服务。
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相信网上药店将会在未来得到更好的发展和壮大。
2.2 存在的问题我国网上药店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网上药店存在着药品来源不明确的问题。
我国药品互联网销售的现状分析
我国药品互联网销售的现状分析目的:对我国互联网药品销售状况进行分析,力图为互联网药品销售健康发展提出可行性建议。
方法:通过文献研究和调查研究,探讨药品互联网销售的优点和存在的不足。
结果:互联网药品销售存在著大量虚假广告信息,部分网络药店销售假药现象严重。
结论:应加强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管,规范药品广告,加强政府部门的协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网络购药环境,为人们提供安全可靠的药品及服务。
标签:药品;互联网销售;问题;监管进入21世纪,全球的信息化进程正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整个世界逐渐进入了网络经济时代。
网络购物的产生,对人们的生活方式,对世界经济的发展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而药品作为特殊商品,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网上售药的开通,又给了人们更广阔的购药空间。
然而,由于网上售药的隐蔽性,脱离于现实流通监管环节之外,销售方身份不明,产品来源不明,药品质量与合法性得不到保证,存在着很大风险。
轻则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重则贻误病情危害生命。
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深入的探究。
1 我国药品互联网销售的发展现状1.1 药品互联网销售的优点网购药品就是消费者通过网络实现购药的过程。
其突出表现形式就是商家与患者互不见面,通过网络使药品信息和钱款以电子的形式在网络上进行传播。
所以,网络购药具有以下特点:药品的信息更加深入全面、减少了药品的销售成本、节约了患者的时间和体力、消除了消费者与商家的面对面冲突、降低了商户的经营成本等等,充分体现了网络购药的方便快捷、低成本的特点。
1.2 药品互联网销售的不足网络购物虽然可以克服实体交易环境对消费者的障碍,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购物机会和便利,但是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和公开性,就使得网络购物的模式与传统实体购物环境的经验模式有所不同。
药品作为特殊商品,一般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网上售药的开通,又给了人们更广阔的购药空间。
从2005年至今仅有27家网上药店获批,但实际上目前全国有非法药店上万家,它们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劣药品,但由于其多以电话订购或在线订购方式销售,拒绝消费者上门购买,所以消费者上当受骗后往往无从投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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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我国药品广告现状分析及对策 摘要:广告,是一种信息传播的活动,促进产品销售,向消费者传递商品信息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药品,作为人们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与人们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因此,对于药品广告必须加强管理,要求药品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科学、准确,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或误导公众。目前,我国制药企业多达6700多家,除极少数具有专利药品和品牌药品外,产品更新慢,重复严重,已基本上整体进入全面低价格竞争的时代[1]。这样的产业结构它所面临的恶性竞争是非常激烈的,自此导致药品广告市场的竞争也十分激烈。这时违法药品广告也就随之出现了,整顿违法药品广告迫在眉睫,否则,违法药品广告仍是有令不止,继续坑害群众,乃至危害生命。 关键词:药品广告 现状 对策
1.药品广告现状 1.1 药品广告存在的主要问题 1.1.1 药品广告费用巨大,浪费严重 近几年来,药品广告在国内广告市场迅速发展,广告投放额的增长速度相当快。特别是1998年以来的广告投放。如表1[2]所示,1998年全国广告总的投放额为537.83亿元,其中药品广告投放量为64.48亿元,占广告总额的11.99%,比1997年增长了65.01%:到了2003年广告总的投放量为1078.68亿元,其中药品广告投放量达127.48亿元,达到历史高峰,占当年总的广告投放量的11.82%,增长了34.16%。
从行业广告额排名来看,药品广告近几年一直名列前茅,1999~2001年连续三年列排行榜第一位,到2002年以后,由于受国家有关处方药不准在大众媒体刊播广告的影响,药品广告投放额在2002年时下降了1.72%,但仍然有95亿元之多,到现在一直位居第二位,仅次于房地产业。但是,药品广告费用的增长趋势是无疑的,很多企业巨额的广告投入却没有换来预期的回报,广告费存在着巨大的浪费。 1.1.2 我国药品广告违法现象严重 - 2 -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结果,仅2001年9月1日至15日,全国31个省会城市晚报上发布的1318条药品广告中,就有957条违规,占72.161%;2002年7月15日至30日,1589条药品广告中,违规广告竞高达1357条,占85.140%,上升近13个百分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结果,2003年,在对全国30个省市55家电视台的部分药品广告进行的监测表明违法广告占监测总量的76%;在平面媒体方面,对全国202份报纸的药品广告的全年监测结果显示,违法广告占84%。其中,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的占50%,未经审批的占23%,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占15%。2004年6月至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纸药品广告的监测结果表明,在大众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的违法发布数均占违法药品广告发布总数的第一位。2004年1月至11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了45424次省级和省级以下电视台发布的药品广告,违法发布率为62.3%;2004年6月至11月,相关部门对159份都市类、广播电视报类、晚报类报纸上发布的10498个药品广告进行监测,结果表明药品广告的违法发布率为95%。表2[3]列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的药品广告违法情况。
可以看出,1999年以前,由于药品广告发布数量少,其违法情况也比较少。而从2000年开始,随着药品广告刊播量的加大和国家对药品广告的监管力度的加强,查处的违法广告也随之增多,违法广告从1999年2.01%,一直上升到2002年的20.53%,这些数据充分说明,尽管国家加强了对药品广告的监管力度,我国药品广告的违法现象仍非常严重。
1.2 违法药品广告及表现形式 违法药品广告就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他有关药品广告监督管理的规定的广告,其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1)任意夸大药品的疗效 直接描述所治疾病的症状,一些无医药专业知识的患者,看到此类广告联系自己的病情,就会吓一跳,认为自己正患此病,无须看医生赶快购买此药服用,往往用错了药或延误了病情。有些药品被宣传得包治百病,而且用了就好,特别一些小报对蒙药、藏药大力宣传――- 3 -
可以根治风湿、类风湿、高血压等顽固性疾病,欺骗广大农村患者[4]。对这些药物说明书中的一些适应证,他们可以任意的扩大甚至修改,因为这些药物说明中专有的名词非专业人员是根本无法解释的,也只能靠药商的“翻译”了。 (2)保健性药品重点宣传 由于这些药品的利润高,药理作用不强,即使是误服也无关紧要,不至于发生什么大的危害。因而往往被说成可以治疗肿瘤,提高智力,提高免疫力,增高、长得快,提高和改善性功能,如脑白金、盖天力、新高钙片等[5]。 (3)广告发布花样百出 有些广告主在发布药品广告时,故意删除药品的禁忌证,增加“无效退款”保证,搞“有奖销售”、“买一送一”等花招。 (4)有些药品广告使用禁语 如“国内首创”、“安全高效”、“标本兼治能除根”、“无毒副作用”等绝对化、违反科学规律的用语。 (5)药品广告利用名人形象 药品广告主与经营者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有的甚至截取“新闻节目”中医药科研单位、专家、学者的部分语言形象画面,以此来诱导更多的患者购买他们的药品[6]。有些厂商没有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随便到电视台、广播电台播放广告,更有甚者印刷一些低级粗俗的药品宣传小报任意散发张贴,既扰乱了社会秩序又破坏了城市卫生。 (6)将非药品宣传成有药品的治疗作用而误导消费者 如“脑轻松”、“脑白金”、“太太口服液”等。 (7)有些药品广告颠倒主次、错误引导 常常主动将“请遵医嘱”、“以药品说明书为准”和“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药品批准文号”等重要文字用极细小的字体标于不显眼的地方,使读者忽略,将虚假夸大的内容居于版面正中。即使出事也可逃避法律责任,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1.3 我国药品广告监管体系的漏洞和盲点 1.3.1 法律规定存在漏洞,责任不明确 目前,我国药品广告的监管由两个政府部门负责,省级药监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广告内容的审批,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对违法药品广告向工商管理部门通报。工商管理部门负责广告的管理和处罚。《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批准的药品广告进行检查,对于违反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4 -
的广告,应当向广告监督管理机关通报并提出处理建议,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应当依法做出处理。”《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发布药品广告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后,应当通知广告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这是法律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职责。但是从法律责任方面讲,却没有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广告不检查,对违法药品广告不移交的法律后果,也就造成了药监部门有进行检查的职责,却没有不作为的责任[7]。这样的漏洞就使药品广告审查机构和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机构责任不明确,监管脱节,使制假者有机可乘。 1.3.2 监管体制不健全,行政效能低 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药品广告,工商部门缺少相应的专业人员和力量,对违法药品广告不易及时辨别发现,无法及时制止;而药监部门缺乏有力的处罚手段,心有余却力不足,致使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打击不能及时跟进,有效治理[8]。 1.3.3 处罚力度不够 依现行法律法规,对于违法广告主,广告管理部门最多只能处以广告费5倍罚款的处罚,药监部门也仅能处以“撤消广告批准文号”和“一年不受理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的处罚[9]。由于药品价格长期虚高不下,借助广告的虚假宣传,违法药品广告主的违法所得丰厚,
仅以广告费用为基数的罚款与广告主的巨额非法利润相比不过是九牛一毛,微不足道。这些对违法广告的处罚远远跟不上违规单位赢利的脚步,对于大部分违法广告主不能产生真正的威慑作用。
1.4 违法药品广告经营发布的特点 (1)违法药品广告的广告主,大多数是药品生产厂家、代销的医药公司、经销承包商和个体药店。他们尝到了药品广告宣传给他们带来巨大利润的甜头,利用农民群众法制观念淡薄这一误区,在农村大肆宣传违法药品广告,一发而不可收拾[10]。 (2)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最严重的是出现在县、市级电视台、电台、报社。这些机构中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有些人法制观念淡薄、药品专业知识了解甚少,加之现在不少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受利益的驱使,他们便与一些不法药商相互勾结利用,导致违法药品广告愈演愈烈。
2.加强我国药品广告监管的建议与建议 (1)以法治药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60、61、62、63条和第92条是关于药品广告管理的规定。其中第60条第2款规定:“处方药可以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 5 -
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介绍,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第61条规定:“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11]。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这无疑是治理违法药品广告的一剂“良药”。 (2)药品食品分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取消所有保健性药品的批准文号,对确有疗效的健字号药品转为准字号,效果不确切的按“食健字”办理,对净化目前泛滥的保健药品市场已起到一定的作用[12]。 (3)加强督查力度 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要加强对广告发布者的督查力度,药品广告审查机关应积极地负起责任,将所审批的药品广告(包括广告内容)应在网上随时发布,并以文字形式,向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通报,那样才有助于基层一线人员对广告的管理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药监、工商、电视台、报社等单位应密切配合、相互协调,从速从严查处违法药品广告,绝不能手软[13]。 (4)要建章立制 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还不健全,法治建设尚待完善,有关药品广告的制度还不是很明确、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工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广告部门、药监部门对违法药品广告危害性的认识还不统一,职责不明确,影响了制度的执行[14]。广告监督管理与处罚机关建议权力集中,那样更便于操作;目前监督检查主体是药品监督管理局,而处罚单位却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有时会发生扯皮现象;如某药监局将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按程序转交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电视台,电视台认为:广告是否合法他们不知道,也不是他们管,只要没有政治性错误,有人付款,电视台就得播放。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他们收了管理费,再去罚款,人家又交了钱再播放,这让他们也没办法。这样给查处带来了很多弊端,让广告商有机可乘。针对上述情况,呼吁国家、政府修改有关法律条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将检查、处罚权力集中统一;使违法药品广告无滋生土壤。 (5)普及医药知识 加强医药卫生知识和健康教育的普及工作,增强患者的自我保健意识和防病治病的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素质,增强法治意识和对违法药品广告的辨别力、抵制力。只有这样才能使违法广告无立足之地,真正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用药安全有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