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复习要点
法理学期末复习重点

第一节法律是什么?——元问题(终极问题)变性人变型后,夫妻双方是否还是婚姻关系?私法or公法?同样情况同样对待~结婚登记是法律效果防止重婚确保婚姻制度的稳定生育制度的稳定法理学是理解法律背后的东西公共场所拿枪自杀?出卖自己的身体器官?卖淫并非犯罪遇到问题查法律——没有法律找原则这是什么案件刑法or民法?找法律——没有——是否是立法者故意不规定(立法的空缺)或不予受理的情形剩下的法律必须处理若应对规定而未规定——法律的漏洞——原则、习俗、判例等有很多案件没有答案法律条文如同电脑的数据数据——程序——设计条文——方法——理念理念是用来熏陶的法律学习的方法而非条文“理”——原理是最终的解释“学”——不立法比立法更好有些是历史形成的立法也应保持克制如果社会能凭自身有序调节就不应立法法律调整的限度在哪里?法律是一种规范规范是需要的遵守的效率or安全对一个社会来说,一定程度上违法犯罪是必须的。
法律规范来源于生活。
法律调整的度在哪里?——法律调整是需要成本的违法犯罪的变动体现社会的进步。
法律管控不能预测社会进步、活力的因素。
法律是管大多数普通人第二节法律是什么?取决于我们怎样看待它认识之前有前见对法律的前理解认识之前有概念没有概念不会理解人会抽象出来概念把不同的概念区分开自然规范:与人无关技术规范:人类认识自然(某个法则性的关系)并成为人类自身的东西社会规范:人与人的关系1.法律调整的是一个人与他人发生互动的行为不互动法律不调整必须是互动才调整不影响别人就行法律进入的领域中如何对它进行克制为什么法律不是调整人“行动”的规范?所有动物都只有行为没有行动(行动是人可以控制)行动只有人做的出来但对无意识的动作(行为)也要负责所以法律调整的是人的行为而非行动可以是个人的行为可以是群体的行为或国家的行为2.行为在法律中表现为可为、勿为、应为本身能够自己调节的法律尽量不应管三个表现构成规则规则如何构建制定认可3.法律不解释法律则不可用不解释法律不能构建法律体系美国宪法只有陆军和海军后解析为所有的军事力量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解释对法律的形成起到了规范作用制度不是规定的,而是有人在其中的运行4.内在的是权利和义务外在要素法律的三个要素【规则(房间-对号入座分门别类)原则(大堂经理)概念(砖头)+技术要素(粘合剂)】法律条文来表现三个法律要素(成文法中所有条文具有逻辑关系)法律条文构成规范性法律文件把所有法律文件放在一起构成一个法律部门——把所有部门放在一起构成法律体系——法系(通过法律移植)形成整体框架思维5.①法律来源于权威——法律是权威性、强迫性的规范(第二原理,第一原理是法律平等)所以法律是国家机器的强制②但是程序性强制③法律是威慑性的强制可用可不用必要的时候才介入法律最核心、最本质的是什么?—意志是意志的反映和落实意志来自于物质生活条件——社会生产方式——地理环境人口条件等因素以秦俑和秦剑为例第三节课1.意志来源于客观世界2.物质生活条件(经济关系)决定意志例:叔孙通定朝仪其他社会因素影响意志的产生3.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社会共同意志对国家意志也产生重要的影响4.国家意志再表达为法律5.“法律”在现代出现,古代是“法”或“律”。
公务员考试法理学重要基础知识点

公务员考试法理学重要基础知识点
在公务员考试中,法理学是一个重要的考点,它涵盖了一系列的法律
原理、理论和逻辑推理等内容。
以下是一些公务员考试中常见的法理
学重要基础知识点:
一、法律的概念与特征:法律是指国家或特定权力机关制定、公布并
实施的规范性规则的总称。
法律具有强制性、普遍性、确定性、正当
性等特征。
二、法律的分类: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法律可以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等各个领域。
同时,法律也可以分为国家法和国际
法两大类。
三、法律文书的要素:法律文书是运用法律语言表达法律意思的书面
文件。
一份完整的法律文书通常包括标题、引言、正文、结尾、附件
等要素。
四、法律解释的方法:包括文本解释、历史解释、制度解释、目的解释、价值解释等。
在具体应用中,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采用不同的解
释方法。
五、法律责任与法律人格: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
律后果。
法律人格是指个人或组织在法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
体地位。
六、法律效力与法律效果: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自发出之日起具有的约
束力和适用力。
法律效果是指法律对特定行为、事实所产生的后果。
七、法律的适用与解释:法律适用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对具体案件进行法律判断和裁决。
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条文的含义和适用范围进行解释和说明。
要在公务员考试中掌握好法理学的重要基础知识点,需要对相关法律条文和理论进行系统学习和深入理解。
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解答实践,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理论水平,才能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完整版)法理学重点知识点梳理

法理学重点知识点梳理第1,2章导论,法的概念导论1.法学的定义: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知识和学科的总称,我们的理解:一类是可见的外在的法律现象,即为规范——制度型法律现象;另一类是不可见的内在的心理——观念型法律现象。
2.应当注意的是,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的学术分科实际上阐明的是法学的不同品质。
首先,法学是理论性的。
其次,法学是实践的。
3. 法理学的概念:法理学,以一般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以探求法的一般原理为任务的学问。
现代法理学注重于对法律用语及专门名词的分类和进一步理解。
4. 法理学的性质和任务:一方面,法理学所研究的是法的一般原理、原则、概念、制度。
另一方面,从法学体系的内部关系看,法理学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具有“基础理论”的地位。
5.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马克思主义法学,两人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法学诞生的标志,他们揭示了法律根源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根源于利益的冲突,法律随着经济条件的发展而发展等客观规律。
他们指出法律是特定社会历史时期的产物,揭示了法律与阶级、国家的联系。
6. 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有三个组成部分,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7. 马克思主义法学,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和法权制度中,必须注意把握以下几点:◆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西方法治文明和中国国情特点三者结合。
◆核心架构:马克思主义法学三位一体的本原结构,即人、国家和社会的辩证统一。
人、国家和社会的辩证统一应该成为我们今天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核心内容。
■体现上述基本精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核心内容就是以人为本、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的辩证统一(是指人们在认识事物的时候,既要看到事物共性的一面,又要看到事物对立的一面,即要以坚持全面发展的高度为前提,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以实现两者和谐发展之目的)。
◆理论特色:“五个更加”。
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的保护和帮助;更加重视以社会公共利益约束和限制个人以享有和行使权利为名的任性;更加重视以公共社会福利平等再分配来调节在自由的经济交往中不可避免地产生的强弱分化、贫富差别;更加重视防止阶级分化、阶级矛盾、阶级冲突在我们这个社会重演;更加重视防止官员腐败、国家权力滥用和国家脱离人民监督和控制的倾向。
法理学重点、难点概要【范本模板】

法理学重点、难点【法理学简述】一、法理学复习法理学较为侧重的考点包括:1、法的一般理论:法的定义、分类、作用、功能,法与国家、法与道德、法与政治等.2、法的历史发展:法的起源、法系、当代资本主义法的变化,法的继承、法的移植等.3、法的形式和法的实施:法律体系和法律部门、渊源、法的制定、效力、法律规定、法的适用、法律解释、法律关系、法律监督等。
4、法学思潮与法学流派。
所以复习法理学一定要把握重点。
二、整理概念,弄清相互之间的区别法理学为什么会如此之难,很大程度上就难在其概念上,一来概念多,二来概念很抽象,三来概念之间差别和联系容易混淆.而概念对于理解法理学,理解部门法和对付司考又相当重要,所以,考生有必要认真复习。
三、知识点需要掌握的具体内容法的起源各各学派的观点、代表人物法的概念法是以国家政权意志形式出现的,作为司法机关办案依据的,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首先和主要体现执政阶级意志并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各种社会规范的总称。
法的本质法首先和主要体现执政阶级意志——法的阶级性法最终决定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法的客观性法的要素法的规则、法的原则、法的概念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法的基本单位,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具有完整的逻辑结构的特殊行为规则。
调整性的法律规范和保护性的法律规范绝对确定的法律规范和相对确定的法律规范强行性的法律规范和任意性的法律规范法的作用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们的行为和社会生活的影响或功能.1、规范作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教育作用2、社会作用社会关系的调整器、阶级统治的工具法的历史类型所谓法的历史类型就是按照法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对法所作的基本分类。
凡是建立在相同经济基础之上具有相同阶级本质的法就属于同一种历史类型。
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法的渊源法的渊源是指由不同国家机关制定、认可和变动的,具有不同法的效力或地位的各种法的形式。
法理学整理知识点汇总

引言:法理学是法学的重要分支,研究法律的理论基础和原则。
本文将系统整理法理学的相关知识点,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
概述:法理学是通过研究法律的本质、内容和适用原则来解释和评判法律现象的学科。
它关注的主要问题包括法律的定义、法律规则的解释、法律原则的确定和法律解释的方法等。
在本文中,我们将详细讨论法理学的五个大点,并进一步分析每个大点下的小点。
正文:一、法律的定义1.法律的概念和特征2.法律与道德的关系3.法律的目的和功能4.法律的分类及其特点5.法律与其他规范体系的关系二、法律规则的解释1.法律解释的基本概念和原则2.法律解释的方法和途径4.法律解释的权威和效力5.法律解释的争议和处理方式三、法律原则的确定1.法律原则的概念和内涵2.法律原则的种类和功能3.法律原则的确定方法和途径4.法律原则的权威和效力5.法律原则的适用和解释四、法律解释的方法1.文本解释法2.逻辑解释法3.历史解释法4.制度解释法5.预期解释法五、法律解释的争议1.法律解释的权威性2.法律解释的一致性和稳定性3.法律解释的公正性和合理性5.法律解释的纠错和修正总结:法理学作为法学的重要分支,研究法律的理论基础和原则,对于理解和应用法律至关重要。
本文从法律的定义、法律规则的解释、法律原则的确定、法律解释的方法和法律解释的争议等五个大点,详细阐述了每个大点下的相关知识点。
通过系统整理,读者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法理学,提高对法律的理解能力和运用技巧。
希望本文能够对读者学习和研究法律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
法理学考试知识点

法理学考试知识点一、知识概述《法理学考试知识点》①基本定义:法理学呢,就是研究法律这一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学问。
简单说就是去琢磨法律为啥产生啊,法律本身是个啥玩意儿,法律怎么运行之类的。
②重要程度:在法学学科里那是老大哥的地位啊。
就像是大楼的地基,如果不懂法理学,那法学其他的科目学起来就跟漂浮在空中一样没根。
比如学民法怎么判案子,宪法为啥那么规定,如果没有法理学对法律基本原理的阐释,根本就理解不深。
③前置知识:学生得有点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对社会的基本秩序和规范有个基础的认识。
像明白为啥红灯停绿灯行这种最基本的规范逻辑。
④应用价值:实际应用可多了去了。
要是你想当个律师或者法官,还没点法理学的知识,那怎么能从法律的本质上去理解法律条文,做到准确运用法律呢?好比你仅凭习惯给人指路,但懂得地理知识后就能科学准确地指路,法理学就相当于法律学习的地理知识。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法理学就像树的主干,各个部门法学像树枝。
它是众多法学知识的源头一样的存在。
②关联知识:和宪法、民法、刑法等其他部门法学紧密相连。
比如宪法里的权力分配和法理学中的权力制衡理论就相关。
③重难点分析:掌握难度在于概念很抽象。
像法的价值这些概念,什么公平、正义,不同人有不同理解。
关键点在于理解法律背后各个概念的真实含义以及相互关系。
④考点分析:在考试里相当重要。
考查方式多样,有直接考概念含义的选择题,也有考原理分析案例的论述题。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 法的渊源:就是法律的来源。
这就好比水源,水从哪里流过来的呢。
例如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那就是好多法律的渊源。
像其他的法律很多规定不能和宪法冲突,因为那是它的源头之一啊。
- 法的效力:就是法律在啥时候、啥地方、对啥人有效。
比如中国刑法在中国境内对本国公民都有效,但外国人在中国犯罪也按照中国刑法处理呢。
这就像是一个游戏规则在特定场地对参与者都是有效的。
②特征分析:- 法律具有规范性。
大一法理学的复习资料总结和考试重点
大一法理学的复习资料总结和考试重点XXX主编的版本一、名词解释1、法的渊源:主要是指法的形式渊源,即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的法的各种表现形式。
2、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对已经制定、颁布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根据一定的要求和规则加以整理和归类,使之成为形式规范,内容协调的成文法系统。
3、法律编纂:又称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全部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内部的加工整理而使之成为一部系统化的新法典的活动。
4、法律清理:亦指法规清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一定时期制定的或一定范围内的法律文件从体系、内容上进行审查、分析和整理,并作出继续适用,需要修改、补充或废止决定的活动。
5、法律体系:将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各个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在一致的统一体。
6、法律部门:又称为部门法,是对一国现行的法律规范按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7、法律权利: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8、权力:权力是合法确认和改变人际干系或者处理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本领。
9、人权:人权是指那些直接关系到人得以维护生存、从事社会生活所不可缺少的最基本权利,是人类社会最高形式的、最普遍的权利。
10、法的标准作用:法律作为调整人的行为标准对人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
11、法律的指引作用:法律为本人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标准和模式,引到人们选择合法的行为方式,也可以预测到自己在某种情况下选择何种行为方式。
12、法律的预测作用:根据法律的规定,人们可以预先推测出,在特定情况下别人将会如何行为以及自己应如何行为。
13、法律说明:在法律的运用过程中对法律的含义举行理解、阐明进而实现运用目的举动。
14、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的基本性原理和重要准则的综合体。
法理学知识点归纳(一)2024
法理学知识点归纳(一)引言概述: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的本质、原则和逻辑的学科,它在法学领域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这篇文档中,将给出第一部分的法理学知识点归纳。
分为五个大点,每个大点下又有五至九个小点进行详细阐述。
通过对这些知识点的全面梳理,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并将其应用于实际法律问题的解决。
正文:一、法的概念和种类1. 法的定义和本质2. 天然法与人为法3. 公法与私法4. 国际法与国内法5. 物质法与形式法二、法律的效力和适用1. 法律效力的概念和表现形式2. 法律适用的原则和方法3. 法律解释与法律解构4. 有效法与无效法的区分5. 法的追溯和不追溯原则三、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1. 法律制度的组成和层级2. 主权法与次级法的关系3. 一般法与特殊法的区别4. 理性法与历史法的特点5. 内容法与程序法的联系和区分四、法律责任和法律关系1. 法律责任的种类和构成要件2. 法律责任的主体和客体3. 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4.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5. 法律权能与法律行为的联系与区分五、法学研究方法和法律理论1. 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2. 实证法学与规范法学3. 归纳法学与演绎法学4. 法律学派和法学理论5. 逻辑推理与法律推理的关系总结:通过对法理学知识点的归纳,我们了解了法的概念和种类、法律的效力和适用、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法律责任和法律关系、以及法学研究方法和法律理论等五个大点。
这些知识点为我们理解和应用法律提供了基础。
在法律实践中,我们应当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原则和规定,以公正、公平和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
通过不断学习和探索法理学知识,我们可以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完整版)法理学考试重点整理
上课可能没仔细听,如果有遗忘的请联系下,及时补充,谢谢!第一编法学概论第一章:一、法学体系的划分(一)从部门法划分: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二)从认识论划分: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二、边缘法学边缘法学指横跨两个学科或由两个学科整合而成的,如:法律社会学,法律心里学,法医(表现为法学+其他学科)第二章:一、法理学在中国的发展1、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是中国法理学发展的客观基础;2、改革与开放是我国法理学发展的历史课堂;第三章:一、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作用1、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2、法理学是法学的方法论;3、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第二编法的本体第四章一、什么是法(名解—重点掌握)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的概念反映出的四方面内容:规范性;强制性;阶级意志性;物质制约性;二、法的本质1、阶级意志性,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物质制约性,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三、法的特征1、特殊规范性,法是调整人们行为关系的规范;2、国家意志性,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范;3、权利义务性,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规范;4、国家强制性,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第五章一、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二、法律概念是法律的构成要素之一,是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
法律概念与日常生活用语中的概念不同,它具有明确性、规范性、统一性等特点。
法律概念是构成整个法律体系的原子,是法律知识体系中最基本的要素。
三、法律概念的分类:1、内容分:涉人;涉事;涉物2、涵盖面分:一般法与部门法;3、所涉及的对象分;主体、客体、内容、事实;四、法律规则法律规则,作为构成法的最主要的要素,指的是规定权利和义务及具体法律后果的准则,或者说是对一个事实状态赋予一种确定的法律指示和规定。
法理学复习应考方略之法理学复习的重点
法理学复习应考方略之法理学复习的重点法理学复习的重点在综合理论考试中,法理学所占比例较大,总分数为60分。
综合近几年考试情况,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掌握应作为考生复习的重点。
(一)基本概念1.关于法的一般原理的基本概念。
主要有:(1)法律与法律规范;(2)法的规范性与概括性;(3)法的历史类型与法系;(4)成文法与不成文法;(5)实体法与程序法;(6)一般法与特别法;(7)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8)公法与私法;(9)普通法与衡平法;(10)制定法与判例法;(11)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12)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13)强行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14)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准用性规范;(15)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社会作用。
2.关于法的创制的基本概念。
主要有:(1)立法体制与立法程序;(2)法的渊源、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3)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4)法律调整对象与法律调整方法;(5)基本法律与非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6)行政法规与行政规章;(7)地方性法规与地方规章;(8)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9)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
3.关于法的实施的基本概念。
主要有:(1)法律效力与法律溯及力;(2)法律意识、法律心理、法律思想体系;(3)法律关系与法律事实;(4)基本法律关系与普通法律关系;(5)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6)平权型法律关系与隶属型法律关系;(7)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8)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9)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10)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11)确认式法律事实与排除式法律事实;(12)单一的法律事实和事实构成;(13)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与行政解释;(14)文义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
对以上基本概念,考试时可从选择题和判断题的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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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复习要点一、填空1、我国在夏商周就出现了以天命和〔宗法制度〕为核心的法律社会。
2、一般说来,西方法学起始于〔古希腊〕3、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出现意味着一种与中世纪神权世界观对立的法权世界观的出现,这一世界观的核心是自由、平等、人权和法治,其典型的表达形式是自然法学派的〔社会契约论〕和天赋人权论。
4、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根底理论、〔方法论〕和意识形态。
5、法的渊源包括两个不可分割的要素:一是与〔法的效力〕的直接联系二是现行的法律文件必须具有一定的法律形式。
6、法的要素指法的根本成分,即构成法律的根本元素,一般包括〔法律概念〕、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
7、法律规则的构造分为〔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局部。
8、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机制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
9、法律行为,就是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上效力、产生一定( 法律效果)的行为。
10、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
11、法律责任的一般构成可概括为责任主体、行为或违约行为、损害结果和〔主观过错〕四方面。
12、从法学角度讲,程序是从事法律行为作出*种决定的过程、方式和〔关系〕。
13、法律程序对法律行为的调整方式有抑制、导向、缓解、〔分工〕和感染五个方面。
14、“自然正义〞的容大致包括两项最根本的程序规则:第一,〔任何人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第二,任何一方的诉词都要被听取。
15、立法是由特定的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社会规的活动。
16、法律推理是法律人将〔形式逻辑〕运用于处理案件过程的思维形式。
17、18世纪法国的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说,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
18、现代社会正义的根本底线是建立在尊重人的尊严之上的,它的根本容是〔人权〕1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是〔人民〕。
20、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21.〔自然法学派〕是近代资产阶级和法制模式的主要设计师。
22.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是以〔儒家〕法律思想为核心的文化系统。
23按照法的创新方式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24按照法规定的容和价值取向的不同,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25法律规则有严密的逻辑构造。
三要素说认为法律规则由〔假定〕、处理和制裁三局部构成。
26.法律规则有严密的逻辑构造。
二要素说将法律规则的构造分为〔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局部。
27.〔法律部门〕是构成法律体系的根本要素。
28.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有两个:一是法律规调整的〔社会关系〕;二是法律规的调整方法。
29.法律行为构成之心素,是法律行为在表现的一切方面包括动机、目的和〔认知能力〕。
30.法律行为构成之体素是法律行为外在表现的一切方面包括行为、〔手段〕和结果。
31.法律关系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容的社会关系。
32.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同时具有法律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3.法律责任的构成包括责任主体、〔或违约行为〕、损害结果和主观过错。
34在法律实践中法律责任最根本的分类是根据〔法律责任的类型〕所罪的分类,即分为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和违宪责任。
35.立法过程分三个阶段:一是立法准备阶段;二是〔由法案到法的阶段〕;三是立法完善阶段。
36.立法程序通常包括天、审议、〔表决〕和公布。
37.法律方法的容包括法律推理、法律发现、〔法律解释〕和法律论证。
38.我国法律的正是解释大体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
39.现代政治是〔政党政治〕,即以政党制度为根底的权力配置和运作机制。
40.与法法的联系表现在精神、〔规则〕和组织构造三个层面。
二、名词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的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力和义务为容,以确认、保护和开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体系。
2、法的渊源:法的来源或法之栖身之所,也有著述称法的渊源主要指法之产生的原因或途径3、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文字形式或虽有文字形式但却不具有规化成文形式的法,一般指习惯法。
理解不成文法的表现形式应注意:这里所谓不成文法只具有相对意义,即相对于规化成文形式而言。
不成文法不仅包括习惯法,也包括判例法、不成文宪法等。
判例法属于不成文法畴,但判例法是有文字表现形式的,它是法院通过判例所创造的法。
法学上的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区分,不完全依据法是否有文字表现形式,还要依据是否有规化的成文形式来判断4、法的效力围:法对什么对象、在什么时间和空间有效。
5、法的溯及力:指新法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情和行为可否加以适用的效力。
一般说来,法只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行为,不适用于生效前的行为,不应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对法生效前发生的事件,亦如此。
这就是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6、法律体系:法学中有时也称“法的体系〞或简称为“法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7、法律部门:它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规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的总和。
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根本组成要素,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的有机组合,便成为一国的法律体系。
8、权利能力:又称权义能力〔权利义务能力〕,是指能够参与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当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
它是法律关系主体实际取得权利、承当义务的前提条件。
9、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10、归责:又称为法律责任的归结,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对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进展判断和确认11、法律移植:指新法律对旧法律的借鉴和吸收,表达两种法律制度之间在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在容上的“影响——承受〞关系,它不能完全表征一个国家对与其同时代的其他国家的法律或国际法律的引进、吸收和摄取,因此需要创造或借用别的术语来概括。
“法律移植〞即是现成的可用来表征同时代〔共时性〕的国家间相互引进和吸收法律这种实践的术语。
12、法律继承:就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相继、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律制度〔原有法〕对新法律制度〔现行法〕的影响和新法律制度对旧法律制度的承接和继受13、法律人:是指高度信仰法治思想,持有深刻的法治理念,运用法律处理社会关系,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追求人类社会和谐开展的法律职业从业者。
14、类比推理:指在法律没有明确的文字规定的情况下,比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加以处理的推理形式15、当然解释:即自然解释,是论理解释的一种。
是指刑法规虽然没有明示*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目的及事物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使用围之。
16法律规则:社会的各种规则形成一个有序的规则体系,是社会秩序的维系力量。
在法治社会里,法律规则具有最高或最终的效力。
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是赋予*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
法律规则是构成法律的主要要素。
17法律部门:这一概念,在有的法学著作和教材中被称为“部门法〞,它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规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的总和。
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根本组成要素,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的有机组合,便成为一国的法律体系18法律责任: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当的不利后果。
19法律程序:就其本体而言是这样一种普遍形态,即人们遵循法定的时限和时序并按照法定的方式和关系进展法律行为。
20辩证推理:又称实质推理,是指在两个相互矛盾的、都有一定道理的述中选择其一的推理。
所以,辨证是在缺乏使结论得以产生确实定无疑的法律与事实的情况下进展的推理。
三、简答1、法学素质教育中应注意培养的心理素质包括哪几个方面答:心理动力,心理过程,心理状态,心理特征2、法学研究中的实证研究方法有哪些.答:社会调查法,历史研究法,比拟研究法,逻辑分析法,语义分析法。
3、学习法理学的意义何在.答:〔1〕学习法理学是学习法学其他学科的需要。
〔2〕学习法理学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需要。
〔3〕学习法理学是培养法律理论素质的需要。
〔4〕学习法理学是培养实际工作能力的需要。
4、法的根本特征。
一、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二、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三、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四、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5、法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那几个方面.第一,法只是许多社会调查方法的一种第二,法律并不能有效的干预或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第三,法律具有保守性,僵化性和限制性第四,法的运作本钱巨大第五,法律作用的充分发挥依赖一系列的社会条件6、当代中国主要法的渊源有哪些.1.立法2.国家机关的决策和决定3.司法机关的司法判例和法律解释4.国家和有关社会组织的政策5.国际法6.习惯7.道德规和正义观念8.社团规章和民间合约9.外国法10理论学说特别是法律学说7、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1.在对事及对人的覆盖面上,法律原则较宽,法律规则较窄2.在变化的速率方面,法律原则有较强的稳定性。
法律原则通常是社会重大价值的积淀,不会轻易改变,相比之下,法律规则的改变要容易的多3.在是否适用确实定性方面,原则较为模糊,规则较为明确。
8、如何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权利义务的对立统一,首先表现为构造上的相关关系。
权利和义务的另一关系式是数量上的等值关系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种展现方式是功能上的互补关系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第四种展现方式是价值意义上的主次关系9、法律行为的根本特征。
1法律行为是具有社会意义的行为2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性3法律行为是能够为人们的意志所控制的行为,具有意志性10、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的原则有哪些.责任法定的原则,因果联系的原则,责任与处分相当的原则,责任自负原则11、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
第一,法律渊源不同第二,法律适用不同第三,判例地位不同第四,法律分类不同第五,法律编纂不同第六,诉讼程序不同12、法对政治的作用表达在哪些方面1协调政治关系2规政治行为3促进政治开展4解决政治问题13、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特征。
人权,法律至上,法制完备,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权利约束,权利保护,人权保障,社会自治14法学的研究方法有哪些.阶级分析法,价值分析法,实证研究法15.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特点。
〔1〕公民的权利义务是一致的,权利与义务是相适应的;〔2〕权利和义务是真实的、有物质保障的;〔3〕正确行使权利和严格履行义务,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