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及其现实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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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及其现实启示

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及其现实启示

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及其现实启示马克思恩格斯是德国社会学家、哲学家和政治家,他对农民的利益保护思想对现代社会和农业生产具有重要的现实启示。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尽管农民是资本主义时代的弱势群体,但他们仍是农业生产的关键因素,他们的利益需要受到保护。

他的思想对我们理解当前问题、解决当前问题具有深刻的启示。

首先,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强调了土地问题。

他主张土地应该属于国家或社会,而不是个人或私人组织。

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公平的土地分配,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他的思想在今天同样适用。

在当前的农业生产中,土地问题依然很重要。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加速,农村土地不断流失,农民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因此,我们应该认真贯彻马克思恩格斯的土地思想,坚持土地公有制,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其次,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农民利益与国家利益的一致性观点。

他认为,农民利益的保护应该成为国家基本政策的一部分。

他强调了农民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并强调了农产品的重要性。

他的思想告诉我们,政府应该重视农业生产和发展,把农业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忽视和削弱。

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农民权益,同时推动农业生产的健康和发展。

最后,马克思恩格斯还通过对农村组织形式的分析,强调了农村自治的重要性。

他认为,农村自治能够充分尊重农民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发展。

在今天,农村自治仍然是保护和促进农民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政府应该通过简化行政手续,鼓励农村自组织和自管理,促进农村基层自治的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民生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马克思恩格斯民生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马克思恩格斯民生思想及其当代价值马克思恩格斯是当代世界上最受尊敬和广泛讨论的思想家之一。

他们的思想贯穿了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对于社会的发展和民生问题有着重要的见解。

马克思恩格斯民生思想不仅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而且在当代社会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首先,马克思恩格斯在民生问题上的思考和贡献是不可忽视的。

他们通过深入研究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认识到民族问题和阶级矛盾对于民生问题的影响。

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无产阶级解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根本途径。

他们的民生思想突出了对民众生活状况的关注,通过分析社会剥削和压迫的本质,揭示了造成民生问题的根源。

其次,马克思恩格斯的民生思想在当代社会仍然具有重要价值。

尽管社会形态和发展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民生问题依然存在并且不同于过去的形式。

马克思恩格斯的民生思想具有普遍性和指导性,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当代社会的民生问题,寻找解决之道。

例如,他们对于经济发展对于民生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生产力决定论”。

这一思想对于我们理解当代经济发展模式的动力和局限性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

此外,马克思恩格斯的民生思想也对于探索社会公平和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他们通过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揭示了私有制与民生问题的内在联系。

在当代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社会不公现象普遍存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为我们思考如何实现社会公平和改善民生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他们强调了阶级斗争的重要性和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这对于当前社会各阶层的团结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马克思恩格斯民生思想的局限性。

马克思恩格斯生活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对于当代社会的变化和发展无法做出直接的预判。

他们在民生思想上的一些观点和理论需要我们进行批判性思考和适应性调整。

马克思恩格斯的民生思想不能被简单套用,而是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创造性的发展和运用。

综上所述,马克思恩格斯的民生思想是对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发展问题进行深入思考的重要成果。

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及其现实启示

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及其现实启示

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及其现实启示马克思恩格斯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创立者之一,他在农民利益保护方面有着独特的思想。

他认为,农民是社会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必须重视农民的利益保护,否则将会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他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对今天的现实仍然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首先,马克思恩格斯强调了农民在生产中所面临的困难和不利条件。

他认为,农民在土地、生产资料、市场销售等方面都受制于地主、富商等资产阶级的压迫和控制。

因此,必须采取措施保护农民的生产利益,提高他们的生产能力和经济地位。

其次,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防止土地垄断和保护小农经济的重要性。

他认为,土地是农民的生产资料之一,特别是对于小农来说更加关键。

当大地主、大农民等寡头垄断土地之后,小农就会受到冲击,他们的生存和发展就会受到威胁。

因此,农民利益保护必须防止土地垄断现象,并适当保护小农经济。

第三,马克思恩格斯提倡了实行农民互助和农民合作制度。

他认为,农民之间的合作和互助可以增加生产力和农民收入,同时也有助于防止私有化和资本主义化趋势。

因此,在农村实行农民互助和农民合作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

第四,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要加强政府在农民利益保护方面的作用。

政府必须制定出符合农民利益的政策和法规,并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政府还可以通过财政扶持等方式,帮助农民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提高其生产和生活水平。

综上所述,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在今天仍然具有积极的现实启示意义。

随着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农村问题尤其是农民利益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当前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农村产业升级体系等,保障农民的利益和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及其现实启示

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及其现实启示

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及其现实启示马克思恩格斯是19世纪著名的社会主义者、哲学家和经济学家,他与恩格斯一起合作创立了马克思主义学说。

他的思想在世界范围内影响了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

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中,对于农民利益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在他的著作中,他详细分析了农民的处境和权益,提出了许多保护农民利益的观点和方法。

这些观点和方法对于当今世界各国农村发展和农民权益的保护具有现实的启示意义。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农民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支撑。

在他的著作中,他指出农民是生产者阶级的基础,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的支柱。

农民从事农业生产,为整个社会提供粮食和生活必需品,是国家的重要财富和资源。

保护农民利益,使他们能够维持生计和发展生产是非常重要的。

现今,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的减少,农村经济的衰退等问题的出现,农民利益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政府和社会应该重视农民的生存和发展,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他们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农民应该享有与其他生产者相同的权益和待遇。

在他的思想中,他强调了农民的平等权益,认为农民应该享有与工人、资本家等其他生产者相同的权益和待遇。

他反对农民的剥削和压迫,主张保护农民的劳动权益和社会福利。

当今世界各国农村发展不平衡,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差异明显,他们的权益保护不够完善,这就需要政府和社会采取更多的政策来保障农民的权益和福祉,使他们能够在平等、自由和尊严的条件下从事农业生产和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农民应该参与决策和管理。

在他的思想中,他强调了农民的主体地位,认为农民应该参与到农业生产、管理和政策制定中去。

他主张农民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村经济的繁荣。

当今世界各国各地的农村发展往往存在着农民参与度低、农村治理不善等问题,这就需要政府和社会鼓励农民参与到农村事务中来,发挥他们的作用和作贡献,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及其现实启示

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及其现实启示

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及其现实启示马克思恩格斯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之一,对农民问题的思考和探讨具有重要意义。

在其学术思想和著作中,农民利益保护是一项重要的议题。

他认为,农民是整个社会的基础,农村是国家的命脉,必须注重农民的权益和利益,维护农村的稳定发展。

首先,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的观点。

他认为,土地是农民进行生产的重要资源,农民必须拥有土地才能生产农作物,维持其生存和发展。

因此,土地是农民的生命线,必须受到法律的保护。

同时,马克思恩格斯也提出了国家应该积极地保护和扶持农民,通过成立农业合作组织和提供先进的农业技术,改善农民的生产条件和收入水平,以达到农业现代化的目的。

其次,马克思恩格斯提倡共同承包制度。

他认为,在集体农业中,农民应该共同使用土地进行生产,共享成果,实现劳动的集体化,通过这种方式促进农业的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觉得,集体农业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使农民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增加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尊严。

再次,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农民的平等地位。

他认为,农民和工人、知识分子一样,都是社会的一部分,都应该享有平等的待遇和权利。

因此,国家要给予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利,不能将他们区别对待。

仅有农民与仅有工人的政治结合,才能实现共同的目标。

总的来说,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现代社会,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农业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农民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各种挑战。

因此,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和落实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积极保护农民的权益和利益,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促进乡村的繁荣发展。

同时,我们也要积极支持和鼓励农村的产业和经济的发展,通过扶贫、教育、科技等途径,帮助农民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实现现代化农业的目标。

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及其现实启示

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及其现实启示

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及其现实启示马克思恩格斯是19世纪著名的社会主义理论家和经济学家,他的思想深刻影响了世界各国的社会运动和社会制度变革。

马克思恩格斯对农民利益保护的思想,对于农村现实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的现实启示。

本文将从马克思恩格斯对农民利益保护的思想出发,探讨其现实启示。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农民是整个社会的基础,是社会生产力的主体,因此应当得到社会的尊重和关爱。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农民经常遭受剥削和压迫,土地所有权、生产资料所有权严重不平等,农民的权益受到侵犯。

马克思恩格斯主张通过农民生产资料社会化,取消土地私有制,保障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权益。

这一思想对当今农村土地改革和农民利益保护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即要加强对农民的产权保护,实现农村土地所有制的合理化和民主化,保障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权益。

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农民的劳动价值和社会价值应当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回报。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农民的劳动常常被剥削,劳动成果无法得到合理的回报。

马克思恩格斯主张消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实现劳动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平等对待。

这一思想对当今农村劳动报酬和农民收入问题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即要加强对农民劳动权益的保护,保障农民的劳动成果得到合理的回报,实现农民收入的合理化和公平化。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农民应当参与社会政治和经济管理,发挥自己的主体作用。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农民常常被排斥在社会政治和经济管理之外,缺乏参与和决定的权利。

马克思恩格斯主张实现劳动者的民主管理,赋予农民参与社会政治和经济管理的权利和能力。

这一思想对当今农村基层自治和农民自我管理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即要加强对农民的参与权益保护,实现农村基层自治和农民自我管理的合理化和民主化,发挥农民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要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文化提升,提高农民的素质和能力。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农民的文化水平和教育程度普遍较低,缺乏对自身权益的认识和维护。

马克思恩格斯主张实现农民的文化提升和教育改革,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和教育程度。

浅析马克思恩格斯的农业合作理论

浅析马克思恩格斯的农业合作理论马克思恩格斯是十九世纪著名的社会主义者和哲学家,他对农业合作理论也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农业合作是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可以帮助农民摆脱资本主义的剥削,实现自我解放。

在本文中,我们将就马克思恩格斯的农业合作理论进行浅析。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农业合作是农民自我保护的一种有效形式。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农民往往受到资本家的剥削和压迫,他们无法获得合理的收入和资源分配。

而通过农业合作,农民可以集体出售农产品,减少中间环节带来的成本,获得更大的收益。

由于农民集体行动,他们可以更有力量地向政府争取资源和政策支持,保护自己的利益。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农业合作可以改善农产品的生产和质量。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农业生产往往是以数量为目标,忽视了产品的质量和环保要求。

而通过农业合作,农民可以共同制定生产标准和流程,保证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

通过农业合作,农民可以共同投资于科技和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水平。

马克思恩格斯也认为农业合作有助于改善农村社会的组织和发展。

在传统的小农经济中,农民往往处于自给自足的状态,缺乏社会联系和互助精神。

而通过农业合作,农民可以建立起相互信任和合作的关系,形成自治的组织形式,共同管理和利用土地和资源。

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农村社会的凝聚力,也有助于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

马克思恩格斯也指出了农业合作面临的一些困难和挑战。

由于资本主义的影响,农民往往缺乏自我组织和管理的能力,他们需要不断地进行教育和培训才能真正实现农业合作。

农业合作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政策的保障,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政府往往更倾向于支持大型农业企业和资本家,这给农业合作带来了不小的阻力。

在总结马克思恩格斯的农业合作理论时,我们可以看到,他认为农业合作是一种有利于农民自我解放和发展的重要途径。

通过农业合作,农民可以集体抵抗资本主义的剥削和压迫,提高生产和产品质量,改善农村社会的组织和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及其现实启示

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及其现实启示马克思恩格斯是19世纪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和经济学家,他对于农民利益保护思想有着深刻的研究和思考。

他的思想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更重要的是其对于现实的启示,对于当今社会对农民利益保护问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主要表现在他对农业生产关系的分析和批判上。

在他的著作《资本论》中,他指出了资本主义农业生产对农民的剥削和压迫,以及农民所面临的贫困和困境。

他认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的农民是处于被剥削和被压迫的地位,他们的劳动成果被少部分的资本家所垄断,导致农民的利益受到了严重损害。

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还体现在他对农民阶级斗争的支持和呼吁上。

他倡导农民应当团结起来,通过阶级斗争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他认为,只有当农民群体能够凝聚在一起,才能够形成强大的力量,对抗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的剥削和压迫。

他呼吁农民要积极参与政治、社会的改革,争取自身利益的保护和提高社会地位。

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还表现在他对农民经济状况的关注和关怀上。

他深刻地意识到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经济地位对于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性。

他认为,想要保护农民利益,就必须改变现有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形式,让农民能够从土地和劳动中获得更多的利益。

他主张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关系,让农民能够成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和主人,从而实现农民的自我解放和利益的最大化。

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对于当今社会还具有重要的现实启示。

我们应当深刻认识到农村问题的重要性,积极关注和支持农民的利益保护工作,努力改善农民的生活状况和经济地位,推动农村的发展和国家的繁荣。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全面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三农”问题的思想及其当代启示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三农”问题的思想及其当代启示作者:周作武来源:《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22年第05期摘要: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述工人阶级的解放时也全面深刻论述了农民阶级的解放。

马克思恩格斯十分体察农村农民,同情小农遭遇,深入研究和阐述了小农的贫困状况;深刻剖析了在资本主义社会农业衰败、农村隔绝、小农生活穷困的根源;设想在资本主义社会被推翻后无产阶级政党改造小农、实现城乡融合以及农民生活改善的途径。

这些思想对当代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大启示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恩格斯;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城乡融合;乡村振兴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3605(2022)05-0011-09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述工人阶级的解放时从没有忘记农民阶级,他们关注农民阶级的生活状况,同情农民阶级的疾苦,号召他们与工人阶级一道,推翻旧的社会秩序,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实现社会主义。

一、马克思恩格斯十分了解十九世纪的欧洲农村社会,深入研究土地私有制条件下农业问题,关心和同情小农的生活遭遇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农业曾经也出现过短暂的辉煌。

在农耕社会时期,农民相互协作,通过辛勤的劳动,共同从大自然中获取自己需要的食物,劳作后享受着大自然的馈赠、美丽的风景和温馨的生活,那种田园牧歌与田园风情一直留在历史的长河与人类的记忆中。

但是后来,农业和农村慢慢走向没落与衰败,特别是到了资本主义社会时期,农业的落后,农村的隔绝,农民的贫困更加明显和突出,马克思恩格斯对此有诸多阐述,并表达了对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不满和批判,对农民艰难生活的同情。

(一)马克思深入考察了十九世纪中叶法国的农业和农民问题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详细阐述了法国农村的生活样式、农业的发展状况和农民生活的贫困。

关于法国的农村,马克思指出:“一小块土地,一个农民和一个家庭;旁边是另一块土地,另一个农民和另一个家庭。

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及其现实启示

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及其现实启示马克思恩格斯是19世纪社会主义运动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创始人之一,他对于农民的利益保护思想十分重视。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民是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保护农民利益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

本文将介绍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及其现实启示。

1.农民的地位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农民是社会中一个重要的阶级。

在封建社会,农民是封建统治者的统治对象,被剥夺了人身自由、土地等财产权利,受到了极大的压迫。

而在资本主义社会,农民则面临着资本家的剥削和压榨,许多农民被迫卖身为奴,成为资本家的工人。

2.农业的重要性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农业生产不仅影响到食品安全,还涉及到国家安全、自给自足等方面的问题,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基础。

3.农民利益的保护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农民地位的提高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和保护。

国家应该制定农民保护政策,提高农民收入和社会地位,保障农民权益。

同时也要反对对农民的剥削和压迫。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农业生产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在当今世界,虽然工业和服务业已日益发达,但农业生产仍是国家军事安全和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

因此,我们需要重视和发展农业,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投入和支持,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3.推动农业与科技创新的融合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启示我们,农业生产和科技创新应该相互融合,发挥技术的力量,为农业生产带来突破性的进展。

技术的发展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加速农业现代化,推动“三农”发展。

4.加强乡村治理和乡村环境保护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发展也离不开乡村治理和乡村环境保护。

我们需要注重乡村治理工作,化解农村矛盾,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打造美丽乡村。

同时,也需要大力推进乡村环境保护,加强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文明建设。

综上所述,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对于当今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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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与科技2019年第30卷第15期(总第467期)-238-农村社会保障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及其现实启示刘章仪(北京邮电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6)[摘要]马克思恩格斯始终重视农民利益问题,从革命意义、价值取向、责任主体、制度基础和必由之路等方面展现了其丰富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

当前,我国正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然而由于土地产权不够明晰、利益分配不够完善、征地补偿不够合理、社会保障不够健全等因素,使农民利益得不到保护的现象还偶有发生。

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对我国现阶段如何更好地维护农民利益具有现实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恩格斯;农民利益保护;“三农”问题;马克思主义[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中国是农业大国,“三农”问题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农”问题的旨归在于农民利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

马克思主义始终对农民利益问题予以重要关注,伟大的革命导师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资本论》《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法德农民问题》等著作中,站在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对资本主义制度下农民利益受到侵害的处境报以深切关怀,提出了丰富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

重温马克思、恩格斯在一百多年展现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对新时代如何更好地维护我国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1 马克思恩格斯农民利益保护思想的内涵论述马克思、恩格斯对农民利益问题的关注贯穿了他们的革命生涯。

从早期的《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到晚期的《法德农民问题》,他们在一部部传世名篇中展现了其对农民利益保护的深刻思考。

具体来说,其思想内涵可概括为农民利益保护的革命意义、价值取向、责任主体、制度基础和必由之路等方面。

1.1 农民利益保护具有多重的革命意义马克思、恩格斯对于农民利益保护的思考是从无产阶级革命的角度着眼的。

在1848年欧洲大革命失败后,马克思、恩格斯迅速认识到争取农民、保护农民利益具有多重的革命意义和价值。

首先,保护农民利益有助于缔结工农联盟。

在本质上,农民和无产阶级利益和目标是一致的。

因为“农民不是无产阶级的敌人,而是无产阶级的同盟军。

农民虽然在农村有一小块土地,属于私有者,但同时又作为劳动者而存在,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创造了属于自己的生产品并以此为生,没有剥削其他人。

这就决定了农民与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的一致性。

”但是在现实中,农民具有二重性。

一方面,他们具有保守性。

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生动形象地以“马铃薯”比喻他们在地域上的分散性和对土地的依附性,而这也导致了他们“从不会采取一个独立阶级的立场”去进行抗争,从来“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因而,农民具有政治上的保守性和落后性。

然而另一方面,农民也具有加入革命的潜力,这就需要通过保护农民的利益来唤醒他们对革命的自觉认同和加入。

一旦革命对“他们中的每个人都有利,因此可以预料,一旦运动全面展开,他们就会一个跟着一个参加进来。

”这就意味着,缔结工农联盟的前提是必须使农民的切身利益得到保障。

其次,保护农民利益方能推动无产阶级革命取得成功。

马克思在1870年批判巴枯宁时指出:“无产阶级要想有任何胜利的可能性,就应当善于变通地直接为农民做很多的事情。

”在此,“为农民做很多的事情”的目的就是为了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

而后,恩格斯也表达出保护农民利益对于革命的意义。

他认为,无产阶级政党之所以要保护农民的利益,“竭力设法使他们的命运较为过得去一些”,“不仅是因为我们认为自食其力的小农可能来补充我们的队伍,而且也是为了党的直接利益。

”在此,“党的直接利益”就是获得无产阶级革命的伟大胜利。

第三,保护农民利益才有可能顺利实现社会主义改造从而朝着共产主义前进。

夺取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并非是终点,而不过是下一个起点,随之而来的便是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任务,这就需要依靠社会主义改造。

然而,如果不注重满足和维护农民的利益,他们对社会主义的兴趣和热情就难以产生,新政权巩固和社会主义改造就难以实现,更谈不上什么共产主义。

因此,只有重视保护农民的利益,才能争取越来越多的农民,使他们自愿、主动、热情地投入社会主义改造的事业之中。

1.2 农民利益保护要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在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农民始终受到大地主和资本家严重的剥削和压迫,既没有公平获得收入分配的权利,也没有获得任何改善生活困难和贫困的社会扶助。

毫无疑问,这既不公平,也不正义。

马克思、恩格斯对农民利益保护的思考始终蕴含着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马克思在《<政治政治学批判>序言》中提到,对农民利益问题的关切恰是他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的动因,恩格斯在1895年致朋友的一封信中也对此[收稿日期] 2019-07-03[作者简介]刘章仪(1993-),男,福建福州人,北京邮电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农村社会保障作出佐证:“我曾不止一次地听到马克思说,正是他对林木盗窃法和摩塞尔河地区农民处境的研究,推动他由纯政治转向研究经济关系,并从而走向社会主义。

”马克思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中,研究了贫困农民的利益问题,他抨击了当时的社会制度只有形式上的法律公平却无实质上的权利公平,未能保护农民的正当利益。

马克思公开捍卫了他们的利益,展现出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恩格斯则通过批判《南特纲领》中对农业雇佣制的保留表达了他的公平正义诉求。

《南特纲领》的起草者认为,与工业不同,农业方面可以存在剥削短工,农业雇佣制应得到保护。

而在恩格斯看来,这种政策的实质是以牺牲小农的生活处境为代价来保护有能力雇佣农业工人的大农、中农的利益。

恩格斯对此表达出深刻控诉,他认为社会主义在本质上就是反对任何形式的雇佣剥削劳动的,因此这种举措严重违背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价值原则。

1.3 农民利益保护的责任主体是政府农民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之所以利益屡被侵害,却束手无策,一大原因是奉行自由主义的资产阶级政府奉行“不干预”原则,安于做好“守夜人”的角色。

马克思、恩格斯对此均深恶痛绝,强调在社会主义政权里政府必须承担起保护农民利益的应然之责。

马克思在《巴枯宁<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一书摘要》中,特别强调了无产阶级要“以政府的身份采取措施,直接改善农民的状况。

”恩格斯对政府的责任作了更具体的表达,一方面,他虽对当时充斥着机会主义要素的《马赛纲领》嗤之以鼻,但也充分肯定了该纲领提出的社会主义政府应“实行免费的农业进修教育和建立农业实验站”等措施。

另一方面,他在《法德农民问题》中,针对合作社问题设计出了社会主义政府保护农民利益的一些举措,如“由国家银行接收它们的一切抵押债务并将利率大大降低;从社会资金中抽拨贷款来建立大规模生产(贷款不一定或者不主要是货币,而且可以是必需的产品:机器、人造肥料等等) 及其他各种便利。

”除了政府的责任范围,恩格斯还强调了政府的责任边界,那便是“决不能以人为干预去加速小农的灭亡;决不能用暴力去剥夺小农,不论有无报偿,都是一样;决不能违反农民的意志而强行干预他们的财产关系。

”通过上述举措,马克思、恩格斯明确了政府对农民利益保护的应尽之责。

1.4 农民利益保护的制度基础是土地公有制马克思通过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关系,揭示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土地私有制使农业生产资料与农业生产者分离、农民的剩余价值被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无情掠夺的残酷现实。

马克思对此作出严厉批判,在《资本论》第三卷中他明确指出:“从一个较高级的经济社会形态的角度来看,个别人对地体的私有权,和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私有权一样,是完全荒谬的。

甚至整个社会,一个民族,以至一切同时存在的社会加在一起,都不是土地的所有者。

”在他看来,只有坚持土地公有制,摆脱一切土地私有制形式,才能改变土地上的资本与劳动的关系,才能使作为生产资料的土地为自由平等的生产者联合体所共有,才能使农民的利益的得到真正的保护。

因此“为了社会的利益,必须把地产变成共同的、国家的财产。

”恩格斯与马克思秉持着同样的看法,在《法德农民问题》中,他深刻地批判了法国工人党通过的《南特纲领》,认为其承认和保护小土地私有制的做法,非但不能保护农民利益,反而会侵害农民长远利益。

他强烈控诉道:“你们企图保护小农的所有权,这不是保护他们的自由,而仅仅是保护他们被奴役的特殊形式而已;这种形式的奴役延长着他们的求生不成求死不得的状况。

”恩格斯同时提到:“社会主义的利益决不在于维护个人占有,而在于排除它。

”由此可见,恩格斯在晚年仍然与马克思的立场保持一致,反对任何形式的土地私有制,坚持土地公有制方能拯救农民的命运。

1.5 农民利益保护的必由之路是农民合作马克思、恩格斯通过研究俄国、法国、德国等农业比重较大的资本主义国家中农民问题,认为农民合作是保护农民利益的必由之路。

马克思在研究俄国公社时指出:“俄国农业只要求有土地和用比较原始的工具装备起来的小地块农民的时期,已经过去了。

……现在,农民需要的是大规模组织起来的合作劳动。

”由此可见,马克思敏锐地看到,农民进行合作从而开展规模化的经营是农民前进和发展的方向所在。

恩格斯对农民合作进行了更为深入的考察,提出了走农民合作社的道路。

在《法德农民问题》中,他提出:“我们对于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

”在他看来,如果不走合作社的道路,农民现有的对土地的所有权不过是虚幻的,农民的房产和田产迟早要被资本家所剥夺,到那时农民只能接受灭亡的历史命运。

他因此反问道:“难道不能使农民理解到,这是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这是他们唯一得救的途径吗?”换言之,只有借由农民合作社这种有效形式,农民得以共同占有土地,并能够继续从事生产。

并且,在农民合作社的形式之下,农业生产也能走上规模化的道路,这不仅使得农业生产的效率大大增加,还能节省出一部分农业劳动力,使其从事更多副业和非农化活动,由此农民的利益不仅不被侵害,反能增加。

2 基于马克思恩格斯农民利益保护思想的现实启示近年来,我国正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已逐步开展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重要改革(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

在此背景下,对于农民利益的保护显得至关重要。

只有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乡村振兴才能做到大有作为,农业发展才能做到“以人民为中心”。

当前,我国农民利益受到侵害的现象还偶有发生,主要由土地产权不够明晰、利益分配不够完善、征地补偿不够合理、社会保障不够健全等因素所导致。

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对于解决上述问题,从而更好地维护农民利益具有现实的启示意义。

2.1 以坚持公有制不动摇为根本进一步明晰土地所有权主体刘章仪:马克思恩格斯的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及其现实启示-239-农村经济与科技2019年第30卷第15期(总第467期)-240-农村社会保障马克思恩格斯农民利益保护思想强调了只有坚持土地公有制,才能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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