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爱玛_一部典型的女性主义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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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8期论坛集萃

纠正和教育。

3.将自行车道与人行道分离,还自行车道于自行车。成都市的一些主干道,为了给机动车提供更多的出行空间,以自行车和步行同为慢行交通的理由,将非机动车道并入人行道。这种方法严重违背了“以人为本”的交通理念,既对行人的安全通行带来威胁,也对自行车的行驶带来干扰。如果能够把自行车道和人行道分离,把被机动车占用的自行车道还给自行车交通,定能保证各种交通方式各行其道,促进不同交通方式的和谐共处。

4.推行公共自行车。目前,在中国,杭州、上海、武汉、苏州等城市已经推行了公共自行车。成都的都江堰、金牛区等也在局部地尝试公共自行车系统。我们一般了解的自行车,是一种私人交通工具,公共自行车则主要是政府投资,以广告维持运营、免费或低价把自行车租借给市民及旅游者使用。公共自行车的推行,对于主要以大众公共交通作为出行工具的市民,交通初始和末端的“最后一公里难题”,提供了较好的解决办法。成都市是国家重点旅游城市,市区内诸如武侯祠、青羊宫、杜甫草堂、浣花溪公园、金沙遗址博物馆等景点、名胜、公共绿地众多,且位置相对集中。如果公共自行车能够规模化的推出,并且租借、返还方便,这对于外来游客骑车游览成都,感受成都的慢生活和休闲文化,非常经济和方便。另外注意参照国内外城市发展公共自行车系统的经验教训,引进成熟的、可以迅速普及推广的低成本、高效率的公共自行车管理系统。

5.做好自行车与公共交通特别是轨道交通的融合。成都轨道交通刚刚兴起,目前投入运营的仅有一号线的一期工程,全长18.5Km。单一线路吸引范围有限,吸引客流远达不到预期值,其缓解城市交通拥挤的作用很难充分发挥。如果在这个阶段就能很好地考虑自行车交通与轨道交通的融合问题,这不仅对环保有利,更对提高轨道交通的覆盖率和利用率大有裨益。以下的一些建议可供参考:在大型的公交车枢纽站和每一个地铁站点附近建立免费的自行车停车场和公共自行车的租赁及返还点,方便自行车交通与轨道交通的接驳;在一段时间内,对于骑自行车换乘地铁的市民和旅游者给予一定的乘坐地铁优惠,以鼓励市民对自行车交通的使用;在运营之初客流量不大的阶段及日后的非高峰运营时段内,允许可折叠的自行车折叠后带入地铁。

三、结语

自行车交通灵活、便捷、绿色环保,能实现“门到门服务”,是一种可持续的交通方式。发达国家的科学交通理念,给我们优先发展自行车交通提供了可以参考和借鉴的经验。成都市优先发展自行车交通,推行公共自行车,实施自行车与轨道交通的换乘衔接能有效扩大轨道交通的覆盖率和利用率,有利于轨道交通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城市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吴兵,李晔编著,杨佩昆主审.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交通管理与控制》(第三版)[M].人民交通出版社.第107页.

[2]马骏主编.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人民交通出版社,第43-44页.

[3]自行车咏叹调:呼吁设立中国自行车日[EB/OL].http:/ //c/2007-08-31/175313789454.shtml.

[4]成都市共辖10个区、4个市、6个县[EB/OL].http:///thread/70106361/1.html.

[5]井喷!成都机动车保有量首破200万[EB/OL].http:// /09/0811/07/5GDUHTET000120GR.html.

《爱玛》:一部典型的女性主义小说

王成

(临沂大学外国语学院,山东临沂)

【摘要】《爱玛》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其中富含女性主义观点。本文旨在通过对女主人公的爱玛解读找出奥斯汀女性主义观点在该部小说中的具体体现。

【关键词】简・奥斯汀;爱玛;女性主义

简・奥斯汀是英国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最为重要的女作家。她以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的平凡人物见长。作为一名具有敏锐观察力的小说家,奥斯汀对英国女性面临的种种问题有着深刻的感受,因此,女性主义观点在她的小说中有着广泛的体现。《爱玛》是简・奥斯汀最成熟的作品,是能够最深刻地体现她的女性意识的代表作,其中所蕴含的女性主义观点有着深远的影响力。

英国18世纪的女性主义关注的不是男女在政治权利上的平等,而是主张女性是跟男性同样具有智慧和理性、是跟男性平等的精神个体,而非男性的附庸、花瓶或陪衬。《爱玛》这部

作品中的女主人公形象,不同于奥斯汀同时代男性作家笔下将女性塑造为“天使”或者“恶魔”的形象,而是更加贴近现实生活中的“人”的形象。她同男性一样,有着自己的优缺点和复杂的性格。她具有理性,充满智慧,思想独立。大部分情况下,爱玛可依据自己的理解对事情做出正确的判断。她意识到了女性在社会中的从属地位,然而她没有选择屈服于父权制,而是要求男女平等。

《爱玛》中的女性主义观点首先体现在她的自由意识上。爱玛的成长环境是完全自由的,正如小说开头所写到的一样:“爱玛・伍德豪斯,漂亮、聪明、富有,还有舒适的家庭和快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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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情,生活中一些最大的幸福,她似乎都齐备了。她在世上过了将近二十一年,很少有什么事情使她痛苦和烦恼过。”女权主义者认为女性本身不仅是父权制的被压迫者,同时也扮演着父权制助手的角色,尤其是母亲。母亲通常会以父权制捍卫者的身份来教化她的女儿们。但是,爱玛的母亲还没来得及教授给她传统的观念就去世了。爱玛的姐姐伊莎贝拉远不及爱玛聪明和自信。在这种情况下,伊莎贝拉不可能对爱玛产生任何的影响,也不可能对她进行教导。而爱玛的父亲又是非常慈爱和纵容她的。因此,她的家庭教师泰勒小姐就成了她唯一的监护人。然而,泰勒小姐又十分温和,根本不会把她的观点强加于人,她们在一起就像朋友一样互相依恋,爱玛只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尽管她很尊重泰勒小姐的想法,但是,她主要还是以自己的想法为准。因此,在爱玛的成长过程中既没有来自以父兄为代表的父权制的压制,也没有来自以母亲和姐妹等同性的谆谆教导。这种自由的成长环境赋予她自由意识。波伏娃在《第二性》中指出女性总是受到男性的约束和控制,不管她想去多远的地方冒险,总会有一块天花板悬在她的头顶上,也总会有一面墙挡住她的去路。然而,在爱玛的身边天花板和墙都是不存在的。爱玛这一人物表明了女性力图摆脱社会环境和男性的束缚,自由生活的强烈愿望,也只有这样女性才能获得身体和精神的真正解放。

《爱玛》中的女性主义观点还体现在她对传统的女性形象的反叛上。十八世纪的传统观念认为女性应当顺从、优美、温柔、脆弱、谦逊、无知并且要永远依附于男性。女性的奋斗目标就是要获得这些“美德”。而这一切优雅淑女的训诫主张女性最适合的舞台就是家庭生活,压制了女性的聪明才智。甚至在家庭生活中,女性也要屈从于她们的丈夫。事实上,这些“美德”就是从心理、道德和精神等各方面压制女性的工具。但是,爱玛这一角色却恰恰是与这些“美德”格格不入的。首先,爱玛绝不是一个温顺的人。她有自己的判断并且坚持己见。比如:奈特利建议爱玛不要给埃尔顿做媒,但是爱玛却乐此不疲。尽管哈丽特和埃尔顿门不当户不对,但是爱玛却极力撮合他们,甚至催促哈丽特拒绝马丁的追求。当奈特利指责她的时候,她据理力争:“男人总不能理解女人竟会拒绝别人的求婚。男人总以为凡有人上门求婚,不管是什么人,女人一律来者不拒。”这番话表现了她不顺从的一面。因为在当时那个男权社会里,传统的女性不能公开陈述自己的观点,更不能与别人争辩。在那个时代,人们认为女性天生就比男性稍逊一筹,即使有的女性天资聪慧,学识渊博,也不能表现出来,以免招致男性的妒忌和不满。她们最大的美德就是顺从,女性即使是知道自己是正确的也要保持沉默,不然她就会失去作为女性最重要的温顺特质。她会被嘲笑为缺乏教养,这很可能会影响她未来的婚姻,没人敢冒这样的险,但是,爱玛却敢于蔑视这一切。尽管她面对的是一位高贵的绅士,她仍然有勇气和自信去坚持她自己对事情的判断。爱玛的自信表明了她作为一个独立女性的鲜明个性。此外,爱玛不够谦逊,也不够“沉默寡言”,她总是急于表达自己那不同寻常的想法。

在十八世纪,女性的传统教育主要是对上流社会才艺的掌握。当时的女性被排除在学校教育之外,她们所受的教育主要是为家庭生活服务的,比如:弹钢琴、绘画、唱歌、跳舞、刺绣等等。而掌握这些才艺的目的主要是增加自己的吸引力以便找到一位如意郎君,因此,这些才艺在婚后往往会被忽视。而爱玛却不是这样的全能淑女。对于这些才艺她无一擅长。这不是因为她缺乏天分,而是因为她鄙视这些才艺。相对于追求这些无用的才艺来说,她更倾向于塑造自己健康完善的性格。爱玛对于传统女性标准的勇敢挑战再次反映了简・奥斯汀的女性主义观点。

在简・奥斯汀生活的时代,女性的生活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婚姻对于女性来说具有非同一般的重要意义。因为在父权制社会中,女性不能和男性享有同样的生存权,只得依靠婚姻来维持生计。然而,已婚妇女只能做“房间里的天使”,她们的全部时间都要贡献给家庭生活:照顾子女、丈夫和操持家务。一旦结婚,她们的个人身份便会消失,不得不放弃自己的一切变成男性的附属品。在小说的开始部分,爱玛打算终身不嫁。她不想结婚的原因是她想和男性享有平等的权利,而结婚就意味着成为男性的附属品。她说:“我从来没像一般女人那样想过要结婚。如果我坠入情网,那真会是件不同寻常之事!但是我不会恋爱,这不是我的生活方式,不是我的本性;而且我想我永远不会恋爱!另外,我断言我要是改变了我目前的生活方式,那我肯定是个十足的傻瓜。因为财产我不需要,职业我不需要,地位我不需要。而且我相信很少结了婚的女人会成为她们丈夫家的女主人,正像我是哈特费尔德的女主人一样,还有就是我将永远不能希望自己再这样真正被爱着和这样重要;这样像在我父亲眼里一样,在众人眼中永远是第一和永远是正确的。”爱玛大胆的宣称自己不想结婚,充分表明了作者的女性主义立场。奥斯汀推崇的婚姻观主要包含两个方面:其一,婚姻应该建立在爱情基础上;其二,成功的婚姻必须门当户对。她认为婚姻只有建立在相互尊重、相互爱慕、相互帮助的基础上才会幸福美满。爱玛直到朋友哈丽特向她倾诉其对奈特利的爱意时,才意识到自己爱的是奈特利。他们的婚姻是建立在相互爱慕的基础上的,而且她和奈特利也是门当户对的。爱玛起初是存在很多缺点的,她自私、自以为是、保守、势利、傲慢。在她与奈特利的交往过程中,后者的劝导使爱玛认识到了自身的缺点逐步走向成熟,而且在这一过程中两人渐生爱意,最后走上了婚姻的红毯。因此,她与奈特利的婚姻是以相互尊重、相互爱慕、相互帮助为基础的,是奥斯汀极力提倡的理想婚姻。在18世纪末的英国,奥斯汀的这种婚姻观是对父权制的极大挑战,反映了她积极的女性主义观点。

小说的主人公爱玛具有一定的自由意识,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的。她蔑视当时社会所设定的贤良恭顺的淑女“美德”和为了钓得金龟婿而必须习得的才艺,这都是爱玛对传统女性形象的挑战。在婚姻方面,爱玛拒绝结婚,拒绝成为男性的附属品,她最终与奈特利的婚姻也是建立在互敬互爱的基础之上的,爱玛的婚姻是奥斯汀女性主义观点的生动体现。由此可见,《爱玛》是一部典型的女性主义小说,其中所蕴含的女性主义观点至今仍有其积极的社会意义。

参考文献:

[1]简・奥斯汀,周定之译.爱玛[M].海口:南方出版社,2001.

[2]张京媛.当代女性主义文学批评[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3]朱虹.奥斯丁研究[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

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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