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课表规范

合集下载

留级通知单 -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留级通知单 -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留(降)级告知书编号
同学:
你学习至学年第学期末,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数(两个学期)已经达到学分,占该学年(两个学期)所学必修课和限选课学分总数的%,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给予留(降)级处理,编入班。

请你持本告知书于一周内至新班级报到。

盖章
年月日———————————————————————————留(降)级告知书存根(院系留存)
告知书第号班级:学号:
姓名:
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数占所修习课程总学分的比例 %
留(降)级班级
领取人签字:_______
年月日———————————————————————————留(降)告知书存根(教务处留存)
告知书第号班级:学号:
姓名:
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数占所修习课程总学分的比例 %
留(降)级班级
领取人签字:_______
年月日。

理工学院排课及调、停课管理规定

理工学院排课及调、停课管理规定

理工学院排课及调、停课管理规定课务安排是培养计划的具体落实,是学校开展教学工作的重要前提。

为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表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编排。

二、课表编排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本着有利于保证教学效果、有利于学生学习、有利于充分利用教学资源为主要原则,适度考虑教师对排课提出的合理要求。

三、课表编排以专业培养计划为依据,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学时、学分和调整课程的学期安排。

如需更改培养计划,需由系(部)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批。

四、排课前,各系(部)应认真审核学期开课计划,统筹安排任课教师。

教师受领教学任务后,对所授课程若有特殊要求(如多媒体教室等),应在开课任务书备注栏内扼要说明,经系(部)教学主任批准后报教务处。

排课时,教务处应对任课教师提出的要求认真研究,尽量给予解决。

课表排定后任课教师再提出要求的,一般不予考虑。

五、新学期课表须在上一学期末(新生课表于正式上课前两周)排定公布。

新学期初两周运行期内可作局部微调,两周后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变动。

六、排课原则1.教师一天的授课时数不得超过6学时。

2.行政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每周授课时数不应超过4学时。

3.除实习、实验及设计类课程外,同一门课程一般为2学时连排。

4.系(部)在安排合班上课时,应首先考虑同一专业平行班级,不得将不同专业、不同系科、不同培养层次的班级合班上课。

5.体育课上课时间安排在上午3-4节或下午7-8节。

6.外聘教师优先安排。

七、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表上课,不得随意调、停课。

八、教师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临时调、停课:1.经由系(部)批准同意外出参加会议、学术活动;2.因病无法上课;3.受学校委派外出考察、学习;4.产、婚、丧假;5.参加博士、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6.其它原因。

九、教师不能按课表上课时,必须在上课前1-2天办理调、停课手续,填写调、停课申请表,出具相关证明,说明调课、停课原因以及调整、补课具体方案(时间、教室等),经系(部)教学主任审核同意后,到教务处审批。

厦门理工学院教学工作量定额与计算方法

厦门理工学院教学工作量定额与计算方法

厦门理工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一、标准课时定义教学工作量折算成标准课时后,包含教学全过程。

标准课时工作包含教师备课、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编写教案等。

其他教学环节如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也按一定计算方法折算为标准课时。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一)讲授课程的工作量计算公式:每讲授一门课按下式计算工作量:M=R×N×L式中R为综合系数,N为实际上课周数,L为周课时。

其中综合系数R=(R1+R2)×KR1:课程系数(与课程类型有关)R2:人数系数(与听课人数有关,按课型规定一个合适的授课人数A为标准班,其R2=0,听课人数少于A的R2为负,多于A的R2为正)K:难度系数(与讲授形式和难度有关)具体如下:备注:1、标准班人数A在55-60之间取值指:班级人数﹤55时,A=55;55≤班级人数≤60时,A=班级人数;班级人数﹥60时,A=60;以下同。

单独开设的听力课标准班人数增至“55-60”。

原则上实验课程按照标准班级人数进行,由于实验仪器设备台套数不足、场地限制等客观原因,可分批(即不同时间不同实验者做同一个实验)进行,总工作量为各批次工作量之和。

对于同一时间分组进行的实验,计为同一批次,不拆分计算。

同一学期内为相同层次的不同教学班开同一门课算做重复课,其难度系数K =0.95(实验课不计重复课)。

双语教学课由教务处、督导团组织认定和考核,其难度系数K=1.2~1.8(具体取值根据考核结果确定)。

其余课程难度系数K =1.0。

(二)其它教学形式的工作量计算方法:1、指导实习:实习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

指导实习标准学时工作量包含联系、带队、指导、批改实习报告等实习工作全过程。

按以下公式折算为标准课时M=(工作系数+人数系数)×实际工作天数(1)、实习实训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实习教学管理规定,规范与完善各类管理教学文档,拟定并公布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包含考核方式),做好实习进度指导记录、实习总结(教师对实习情况的总结),批阅并反馈学生的实习报告。

厦门理工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厦门理工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附件:厦门理工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修订版)为了更好地贯彻“构建以就业需求和素质养成为导向的实践性、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培养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国际化视野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加强我校公共选修课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公共选修课教学工作有序运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共选修课课程设置应遵循如下原则:1、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交叉渗透,有利于学生了解学科基本的知识领域和思维方法;2、有利于加强学生的人文素质、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3、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身体心理素质。

第二条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公共选修课的类别划分为五大类别:1、人文社科类:涵盖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学科类别;2、经济管理类:涵盖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类别;3、自然科学类:涵盖机械、电子信息、化工、材料、环境工程、建筑及土木、数学、物理学、化学、计算机等学科类别;4、外国文学与文化类:涵盖外国语言与文化学科类别;5、艺术类:涵盖美术、音乐等学科类别;6、体育类:涵盖体育学科类别;第三条公共选修课修习对象为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四条公共选修课的设置及修习要求如下:1、每门课程一般为32个课时,2学分,教学任务要求在一个学期内完成。

为鼓励教师结合自己的科研和教学专长,也可开设1学分或1.5学分的短课程,集中上半学期或下半学期完成。

2、学生应修满本专业类别以外的公共选修课程学分方可毕业:专科学生至少应修满4学分,本科学生至少应修满8学分。

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及格,均不能取得学分,下学期可以重修该课程,也可以重修其他课程,但是不能通过补考而获得学分。

第五条公共选修课开课条件1.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需系统的从事过与所授课程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或资质,对授课领域有较深的研究。

若有特殊需要,须经教务处批准,方可适当放宽。

2.开课教师有提供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教务〔2018〕38号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关于公布
2017-2018学年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动教材建设,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厦门理工学院教材建设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校院二级管理改革的精神及教学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现经过二级学院组织、校外专家对教材建设基金资助项目的评审及申报意见,批准立项2017-2018学年度教材建设项目14个,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主编教师根据评审意见确定的资助等级做好相关工作,立项教材须在立项后两个年度内出版结题,超过两个年度而未出版的,学校将取消立项及资助。

请相关单位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
理,积极支持主编教师按时、优质完成教材编写工作。

项目工作联络人:肖海林,电话:6291103。

附件:2017-2018学年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一览表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8年6月27日
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 2018年6月27日印发
附件:2017-2018学年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一览表。

厦门理工学院学分制收费办法

厦门理工学院学分制收费办法

厦门理工学院学分制收费办法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我校学分制管理和要求,特制定本试行方法。

第一条 学费收取原则
1.按学分单价计算和收取学费。

2.按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完成学业,以学分收费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的原则计算学分单价。

3.学生因课程学习不及格,可有一次免费重新学习该门课程的机会。

若仍不及格,需再次重新学习该门课程,并按学分收取学费。

4.学生自愿再次学习已经及格的课程或超选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以外的学分,需按学分收取学费。

第二条 学费标准 1.全校的年学费标准
计划毕业总学分
学制
学年标准学费学分单价*
2.按照上述标准,我校部分专业的学分单价如下:
2.专升本、插班生、转院系学生,按转入的专业标准进行收费,从其正式转入后所选的学分起算,原先所修学分费用不再追溯。

3.修读第二学科(专业)的学生,按所选读学科(专业)的学费标准收费。

4.学生自愿超选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以外的学分,按学生入学当年的全校最低学费标准收费。

第三条学费的收取和结算
1.以学年为学费结算周期。

每学年开学初,学生按本专业年收费标准预缴学费;待学年结束时,根据学生实际选课修读的学分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依次类推直至毕业时全部结清。

2.学生修读第二学科(专业)的学费,在毕业离校前结算,多退少补。

3.学生超选学分的学费,在毕业离校前结算,多退少补。

厦门理工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厦门理工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厦理工〔2005〕96号厦门理工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高校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合格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为国家培养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应当加强学生管理,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第三条学生应当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注重思想修养,陶冶情操,并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文明风尚,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应当发扬良好的校风,勤奋学习,不断实践,锐意创新,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专业技能,成为适应新时期发展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各类专门人才。

第一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四条学生依法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按学校规定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教学资源;2、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科技服务、勤工助学、学生社团、文娱体育等活动;3、按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申请助学贷款;4、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并具备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5、对学校给予的处理不服有提出申诉的权利;6、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提出建议;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学生应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2、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3、按照学校规定按时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按时偿还助学贷款;4、服从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5、努力学习,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和科研任务;6、按照我国就业方针政策就业;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六条凡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原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厦门理工学院学分制学籍规定

厦门理工学院学分制学籍规定

附件厦门理工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高校教案改革发展的需要,加强教案管理,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合格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为国家培养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应当加强学生管理,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第三条学生应当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们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注重思想修养,陶冶情操,并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文明风尚,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应当发扬良好的校风,勤奋学习,不断实践,锐意创新,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专业技能,成为适应21世纪发展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各类专门人才。

第一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四条学生依法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教育教案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按学校规定使用教育教案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教案资源;2、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科技服务、勤工助学、学生社团、文娱体育等活动;3、按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申请助学贷款;4、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并具备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5、对学校给予的处理不服有提出申诉的权利;6、对学校的教育教案改革等方面提出建议;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学生应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2、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3、按照学校规定按时交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按时偿还国家或学校为其提供的贷学金;4、服从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育教案秩序和生活秩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5、努力学习,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和科研任务;6、按照我国就业方针政策就业;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六条凡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原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林蓉/赵华萍/何苗
建筑学教室2-104
第4节
下午
第5节
建筑设计基础(下
周一第5,6节{第1-16周}
林蓉/赵华萍/何苗
建筑学教室2-104
散打与养生(上
周二第5,6节{第1-19周}
林剑峰
实验楼7#圆筒-体育操场
健身与健
周四第5,6,Βιβλιοθήκη 节{第1-12周}林剑峰新体育场主席台前
美术(二
周四第5,6节{第1-16周}
时间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早晨
上午
第1节
大学英语2(口语环节
周三第1,2节{第1-19周|单周}
Colin Barker
4-402
大学英语-10建筑学
周四第1,2节{第1-19周|单周}
陈彩蒂
1-101
建筑设计基础(下
周五第1,2节{第1-16周}
林蓉/赵华萍/何苗
建筑学教室2-104
第2节
第3节
大学物理
周一第3,4节{第1-17周}
王灵婕
8-309
大学英语-10建筑学
周二第3,4节{第1-19周}
陈彩蒂
1-101
建筑制图与表
周三第3,4节{第1-16周}
王培辉
1-401
美术(二
周四第3,4节{第1-16周}
陈晓娟/黄汉洁
建工系美术教室218-实6-218
建筑设计基础(下
周五第3,4节{第1-16周}
建筑制图与表
周一第9,10节{第1-16周}
王培辉
1-40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
周二第9,10,11节{第1-17周}
杨雅达
2-105
形势与政策(二
周三第9,10,11节{第5-8周}
杜娟
6-105
第10节
第11节
陈晓娟/黄汉洁
建工系美术教室218-实6-218
建筑制图与表
周五第5,6节{第1-16周}
王培辉
1-401
第6节
第7节
建筑设计基础(下
周一第7节{第1-16周}
林蓉/赵华萍/何苗
建筑学教室2-104
美术(二
周四第7,8节{第1-16周}
陈晓娟/黄汉洁
建工系美术教室218-实6-218
第8节
晚上
第9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