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长制药: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和谐健康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和谐健康股份质押情况说明和谐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和谐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谐健康”)于2020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股份质押融资专户对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康宁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桥资管”)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进行质押,并于2020年4月29日办理了解除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为确保股份变动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本人(本公司及本人关联机构)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康桥资管已将其所持全部股份进行了质押,涉及金额为14,419,000,000元。
具体情况如下:本质押融资合同项下股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上述质押情况发生后,康桥资管与和泰信托在质权人、被担保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康桥资管对上述对象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约32,649,516,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6%)具有表决权。
一、股东康桥资管的基本情况康桥资管成立于2007年12月20日,注册资本3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孙涛,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各类投资管理、咨询、项目策划与投资等。
康桥资管的主要股东包括杭州康宁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孙伟、胡晓敏、陈丽霞、吴佳红。
截至本公告日,以上自然人股东持股合计占和谐健康总股本的88.82%。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自然人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上述股东中,康桥资管主要通过其控制的子公司持有和谐健康约14,419,000,000股(占和谐健康总股本的9.46%);孙涛控制的个人股东康桥资管主要通过其控制的子公司持有和谐健康约13,000,000股(占和谐健康总股本的0.55%)。
孙涛、张亚伟因家庭成员关系间接控制和谐健康约12,200,000,000股(占和谐健康总股本的0.82%)。
二、质押股份的用途本次股票质押是为了解决康桥资管资金需求,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以股票质押等方式变相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国药一致:关于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公开摘牌受让成大方圆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28、200028 证券简称:国药一致、一致B 公告编号:2020-22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公开摘牌受让成大方圆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进展概述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成大”)将其持有的成大方圆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方圆”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开挂牌转让底价为186,000.00 万元人民币。
2020年7月20日,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拟摘牌收购成大方圆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大药房”)办理进场摘牌事宜。
本次收购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披露的《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拟公开摘牌受让成大方圆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1号)。
2020年7月24日,国大药房已成功摘牌成大方圆100%股权转让项目,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86,000.00万元。
同日,国大药房与辽宁成大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二、协议主要内容甲方(转让方):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一条产权转让标的本合同产权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成大方圆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甲方将该产权转让标的有偿转让给乙方。
标的企业的全部股权经拥有评估资质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出具了以2019年0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0)第3447号)。
除甲方已向乙方披露的事项外,产权转让标的和转让标的企业不存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未予披露或遗漏的、可能影响评估结果或对转让标的企业及其产权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龙蟒佰利: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公告编号:2020-070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特别风险提示: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6,642,402股,本次质押163,792,000股,截止目前累计质押股份413,641,8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99.28%。
许刚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具体用途为偿还所欠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托”)的债务。
许刚先生偿还厦门信托债务后,在厦门信托质押的249,849,800股公司股份(占其持股总数的59.97%,占公司总股本的12.30%)随后将全部办理解质押手续。
许刚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比例将会大幅降低。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许刚先生、副董事长谭瑞清先生、股东河南银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投资”)的通知,获悉上述董事、股东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具体事项如下: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备注:1、银泰投资为谭瑞清先生控制的企业。
2、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一)许刚先生基本情况许刚,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中站东街。
许刚先生最近三年的主要任职情况如下:(二)许刚先生控制的企业除控制本公司外,许刚先生控制的企业如下:佰利联贸易于2019年成立,2019年未开展业务,故没有2019年财务数据,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佰利联贸易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许刚先生、佰利联贸易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综合考虑企业运营情况、银行授信情况、股东自身的资金实力等因素,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相关偿债风险。
同意解除股权质押书面文件

同意解除股权质押书出质人信息:姓名/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质权人信息:姓名/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尊敬的[质权人姓名/单位名称]:您好!我是[出质人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出质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因[具体原因,如债务已清偿、双方协商解除等],现特向贵方提出解除股权质押的申请。
具体情况如下:一、质押股权信息1. 公司名称:[具体公司名称]2. 股权数量:[具体股份数量]3. 股权比例:[具体股权比例]4. 质押登记日期:____年__月__日5. 质押登记编号:[具体质押登记编号]二、解除质押原因1. 原因说明:- [详细说明解除股权质押的原因,如债务已清偿、双方协商解除等]三、解除质押申请1. 解除申请:- 我方现申请解除上述股权的质押登记,恢复股权的自由流通状态。
2. 解除时间:- 希望贵方在收到本申请后____个工作日内,协助办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四、承诺事项1. 信息真实性:- 我承诺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及文件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 解除效力:- 我承诺在股权质押解除后,不再对上述股权设定新的质押,除非另有书面协议。
3. 配合义务:- 我承诺将积极配合贵方办理股权质押解除的相关手续,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
五、随附材料1. 身份证明:- 出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2. 股权证明:- 股权证书复印件3. 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请在此处补充说明]六、联系方式为便于沟通和协调,请联系以下方式:- 出质人:[出质人姓名/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出质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出质人电子邮箱]- 地址:[出质人地址]- 质权人:[质权人姓名/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质权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质权人电子邮箱]- 地址:[质权人地址]恳请贵方审核批准我的解除股权质押申请,并给予必要的支持与帮助。
300572安车检测: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

证券代码:300572 证券简称:安车检测公告编号:2021-064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一)2020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12月30日,公司内部通过张榜的形式公布了《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
2021年1月9日,公司发布《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1年1月13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年2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600707彩虹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7 股票简称:彩虹股份编号:临2021-059号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咸阳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金控”)持有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份1,112,759,64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1.01%。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879,451,929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79.03%。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本公司于2021年8月6日接到控股股东咸阳金控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本次质押期限自2021年8月5日起,质押到期日为2024年4月1日,解除质押登记日期以主债权到期日为准,可提前终止。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3、截至公告披露日,咸阳金控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1、咸阳金控未来半年和一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咸阳金控未来一年以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为质押给重庆信托的15,900.00万股以及质押给西部信托的22,255.19万股。
2、咸阳金控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咸阳金控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融资成本和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影响的情况;不存在公司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影响的情况。
本次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咸阳金控自身经营需要,不存在被用作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
ST正源: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ST正源公告编号:2020-010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20,000.00万元。
公司后续将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正源荟向青岛悦优融资75,000.00万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使担保范围达到主合同约定的人民币75,000.00万元融资本金、综合融资成本,以及或有的逾期罚金、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等、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质权的费用和其他应付的款项和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为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元。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荟”或“项目公司”)拟向青岛悦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悦优”)融资75,0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两年,用于投资建设“双流.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由公司以持有正源荟51%的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首期担保金额为20,0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有效期为自双方签署的《股权质押协议》生效之日至被担保义务已经由债务人履行完毕或被质权人豁免时止。
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签署“双流∙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荟”)与青岛悦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悦优”)就投资建设“双流∙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第一批4宗106.25亩土地)通过融资、项目管理等方式展开合作,其中包括由公司为正源荟融资提供以公司持有正源荟51%股权的股权质押担保。
600872中炬高新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润田”)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197,490,9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9%。
本次股份质押后,中山润田累计质押股数为168,121,71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85.13%,占中炬高新总股本的21.10%。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函告,中山润田将其所持的部分中炬高新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二、股份被冻结及标记情况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1.未来半年与一年内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2.控股股东中山润田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控股股东中山润田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造成影响。
4.控股股东中山润田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5.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交易情况2021年1月1日至今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交易情况如下:6.质押风险情况评估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股数量已超过80%,质押股票的目的是补充流动资金等。
目前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暂不存在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风险。
花王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公告编号:2020-013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大宗交易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将从42.92%减少至41.68%。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肖姣君女士的通知,鉴于“西藏信托-智臻5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智臻50号”)将于2020年4月到期,肖姣君女士于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18日期间通过智臻50号减持了公司4,160,99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3%。
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备注:1、控股股东花王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39,01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4%,已于2019年8月26日上市流通(公告编号:2019-030);肖姣君女士于2017年11月24日至2018年5月23日期间在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500,000股并通过智臻50号增持公司股份4,160,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公告编号:2018-040)。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大宗交易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减持的股份属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从二级市场通过信托计划增持的公司股份,减持方式为大宗交易,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新莱应材: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0-038 债券代码:123037 债券简称:新莱转债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自2020年6月2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2020年7月20日,公司可转债转股股数累计为17,176,725股,公司最新总股本为219,116,725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水波、申安韵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柏桦、李柏元的持股比例由未实施转股前的61.66%被动稀释至目前的56.83%,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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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公告编号:2020-010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步长(香港)的一致行动人西藏丹红持有本公司股份
20,408,413股,西藏瑞兴持有本公司股份2,068,560股,西藏广发持有
本公司股份1,013,594股,西藏华联持有本公司股份1,010,491股;其
中西藏丹红质押本公司股份12,500,000股,西藏瑞兴质押本公司股份
2,068,560股,西藏广发质押本公司股份1,013,594股,西藏华联质押
本公司股份1,010,491股,共质押本公司股份16,592,645股,占其所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7.72%,占公司总股本的1.45%。
●公司控股股东步长(香港)及其一致行动人首诚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西藏丹红、西藏瑞兴、西藏广发、西藏华联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598,200,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40%;其中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
217,390,645股(含本次),占其持股比例的36.34%,占公司总股本的
19.04%。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长制药”)于2020年3月16日接到通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步长(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长(香港)”)的一致行动人西藏丹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丹红”)、西藏瑞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瑞兴”)、西藏广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广发”)、西藏华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华联”)办理了股份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数据加总后与合计数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说明
1、西藏丹红、西藏瑞兴、西藏广发、西藏华联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2、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