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资源公报2004
云南水资源公报2005

大理
保山
德宏
丽江
怒江
迪庆
临沧
水资源量
60.13
110.01
39.87
81.64
58.64
186.70
143.26
250.22
85.87
73.43
119.42
95.30
75.90
216.57
147.66
101.82
产水模数
28.6
38.1
26.7
36.4
20.6
58.0
45.6
56.4
45.2
全省河道内供用水量,即水力发电供用水量1051.14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8.7%。
全省共评价9707.3千米河长,26座水库,35处主要供水水源地及九大高原湖泊。水质符合地表水水资源质量Ⅰ~Ⅲ类标准的河段、水库、供水水源地分别占81.1%、88.5%、92.9%。九大高原湖泊水质全湖符合地表水Ⅰ~Ⅲ类标准的仅有3个。
2005年行政分区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
水资源分区中,伊洛瓦底江年径流深最大,为1044.1毫米,金沙江石鼓以下最小,为308.9毫米。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比,金沙江石鼓以上增加22.8%,其余分区有不同程度减少,长上片减少最多,达28.4%。与上年比,北盘江增加了8.3%,长上片、澜沧江、怒江和伊洛瓦底江有不同程度减少,其余分区与上年基本持平。
金沙江石鼓以上
金沙江石鼓以下
长上片区
南盘江
北盘江
右江
红河
澜沧江
怒江
伊洛瓦底江
水资源量
78.88
284.10
13.52
136.13
19.72
38.49
375.76
云南水资源公报2006

云南省水资源公报2006年云南省水利厅2007年7月前言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是可持续发展水利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2006年,我省主要江河来水偏少,局部旱情突出,16个州(市)均有不同程度的旱情发生。
本期《云南省水资源公报》(以下简称《公报》)为云南省水利厅发布的第十一期《公报》。
《公报》以水利部《中国水资源公报编制技术大纲(修改试行稿)》要求的内容和技术标准为编制依据,以水文部门的实测数据和水利统计资料及各州(市)报送的供用水资料为基础,并收集统计、气象、农业和城建等部门的有关资料,经汇总和综合分析后编制而成。
综述2006年云南省为偏枯水年份。
全省平均降水量1099.8毫米,折合降水总量4215亿立方米,比常年减少14.0%。
全省水资源总量1712亿立方米,比常年减少22.6 %。
全省入境水量1250亿立方米,出境水量2879亿立方米。
人均水资源量3800立方米,平均每平方公里产水量44.7万立方米。
2006年末,全省水利工程蓄水总量68.00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4.5%;九大湖泊年末容水量285.1亿立方米,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全省河道外供水量144.8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4%;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38.0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6.20亿立方米,其它水源供水量0.60亿立方米。
河道外用水量与供水量持平,其中生产用水量130.20亿立方米,生活用水量13.70亿立方米,城镇生态环境用水量0.90亿立方米。
全省水力发电用水量1052亿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
2006年全省水质状况较上年略有下降。
大部分污染严重的河段水质未得到改善,局部增加了劣Ⅴ类河段;九大高原湖泊水质状况与上年基本持平。
2006年我省共评价河长10302千米,水库27座,35处主要供水水源地及九大高原湖泊。
2004年中国水资源公报

2004年中国水资源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04年,我国大江大河除长江、淮河的局部河段和珠江流域西江发生超警戒水位的洪水外,水势比较平稳,部分中小河流发生了较大洪水。
2004年全国旱情偏轻,农作物受旱面积比2003年减少约1.1亿亩,但华南部分地区旱情严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通力协作,加强洪水管理,拓宽抗旱领域,控制了灾情的扩展蔓延,减少了灾害损失,保障了粮食丰收。
各级水利部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努力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在水利规划、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配置、农村水利、节约用水和水利改革等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为推进新时期的治水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贡献。
一、水资源量降水量 2004年我国大部分地区降水量比常年值(多年平均值,下同)偏少,全国平均降水量601毫米,折合降水总量为56876亿立方米,比常年值减少6.5%。
松花江、辽河、海河、黄河、淮河、西北诸河六个水资源一级区(以下简称北方六区)面平均降水量比常年值减少 6.3%,长江、东南诸河、珠江、西南诸河四个水资源一级区(以下简称南方四区)面平均降水量比常年值减少6.6%。
在各省级行政区中,降水量比常年值偏多的有山东、新疆、天津、西藏、河南、湖南、重庆、青海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山东偏多13.3%;比常年值偏少的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广东、海南、江苏和内蒙古偏少20%以上。
地表水资源量 2004年全国地表水资源量23126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244毫米,比常年值减少13.4%。
北方六区地表水资源量比常年值偏少15.2%,南方四区比常年值偏少13.0%。
在各省级行政区中,地表水资源量比常年值偏多的只有山东、西藏、新疆、上海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山东偏多18.3%外,其他3省(自治区、直辖市)偏多程度均低于7%;比常年值偏少的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北京、江苏、河北、海南偏少四成以上,福建、甘肃、广东、江西和山西偏少四成至三成。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水源工程建设与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水源工程建设与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1.26•【字号】云政办发[2006]14号•【施行日期】2006.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水源工程建设与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6]14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水源工程建设与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六年一月二十六日关于加快水源工程建设与改革的指导意见(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2006年1月20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加强对水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农经[2004]164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发展与改革的决定》(云政发[2003]137号)以及全省水源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我省水源工程建设与改革步伐,为全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水源保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水源工程建设与改革的重要意义(一)我省水资源供需矛盾尖锐,水源工程严重不足。
到2005年底,我省已建成大型水库5座、中型水库169座、小型水库5155座,总蓄水库容达到98.5亿立方米,为全省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了必要的水源保障。
但是,我省水资源供需矛盾目前仍然十分尖锐,资源性、工程性、水质性缺水并存,尤以工程性缺水最为突出。
全省现状年供水能力约140亿立方米,需水约182亿立方米,缺水约42亿立方米。
预计到2010年和2020年需水量与现状供水能力相比缺口将分别达到83亿和105亿立方米。
水源工程严重不足是缺水的主要原因,全省129个县(市、区)中有48个县(市、区)人均蓄水库容不足100立方米,有42个县(市、区)无中型水库,其中11个县(市、区)至今还没有小(一)型水库。
云南省水资源公报

云南省⽔资源公报云南省⽔资源公报2012年度云南省⽔利厅⼆〇⼀三年六⽉综述2012年全省年平均降⽔量1090.1毫⽶,折合降⽔总量4177亿⽴⽅⽶,⽐常年偏少14.8%,⽐上年偏多10.6%,是⾃2009年开始的严重连旱的第四个年份。
全省⽔资源总量1690亿⽴⽅⽶,⽐常年偏少23.5%,⽐2011年偏多12.9%,位列1956年以来的倒数第三位;⽔资源呈南多北少、西多东少分布,滇南、滇西、滇东南等地区⽔资源相对较多,其余部分地区相对较少,其中昆明、曲靖、⽟溪、楚雄、红河、⼤理、丽江、迪庆等地区⽔资源严重偏少,形成了较为严重的⼲旱灾害。
由于2009年以来全省降⾬连年偏少,江河来⽔持续偏少,特别是受2011年⾬季⼲旱的影响,2012年春、夏全省库塘蓄⽔严重不⾜,有744座⼩型⽔库⼲涸;⾄6⽉20⽇,全省库塘蓄⽔仅22.4亿⽴⽅⽶;全省旱情较为严重,⼈畜饮⽔困难,部分城镇供⽤⽔⽭盾突出,全省城乡供⽔形势⼀度极其严峻;⽔资源减少也导致江河湖库⽔体纳污能⼒降低,⽔体⽔质恶化。
进⼊汛期以后,各地区⽔⾏政主管部门加⼤蓄⽔⼒度,年末⽔利⼯程蓄⽔总量达69.62亿⽴⽅⽶,⽐上年增加46.9%;但蓄⽔量分布不均,滇中地区的昆明、楚雄、⽟溪以及滇西的⼤理、丽江等地库塘蓄⽔严重不⾜。
2012年是我省连续遭遇⼲旱的第四年,给城乡居民⽤⽔造成了严重影响,给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农业⽣产带来巨⼤损失,暴露出全省⽔利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程性缺⽔⽭盾尖锐,防灾减灾能⼒不强等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4年连旱成因复杂,呈现的主要特点为:⼀是降⾬连续偏少,⽓温持续偏⾼;⼆是库塘蓄⽔减少,供⽔⽭盾突出;三是旱灾涉及⾯⼴,灾害损失严重;四是连续受旱受灾,叠加效应突出。
2012年全省河道外供⽔量151.8亿⽴⽅⽶,⽐上年增加3.4%。
其中,地表⽔源供⽔量145.3亿⽴⽅⽶,地下⽔源供⽔量5.362亿⽴⽅⽶,其他⽔源(污⽔处理回⽤及⾬⽔利⽤)供⽔量1.141亿⽴⽅⽶。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21•【字号】云政办发[2009]221号•【施行日期】2009.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1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云南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9〕2号)精神,设立云南省水利厅,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拟订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省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州(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大理白族自治州2004年环境状况公报

大理白族自治州2004年环境状况公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布日期】2022.10.17•【字号】•【施行日期】2022.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大理白族自治州2004年环境状况公报一、环境质量状况(一)水环境2004年我州各级环境监测站分别对礼社江、澜沧江、沘江、黑惠江、弥苴河、罗时江、永安江、万花溪、白石溪、波罗江、西洱河、白鹤溪及洱海、茈碧湖、西湖、海西海的水质进行了环境质量监测、共设测点48个,监测结果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照,结果如下:符合Ⅰ类水质标准(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的测点无。
符合Ⅱ类水质标准(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的测点无。
符合Ⅲ类水质标准(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的测点占60.4%。
符合Ⅳ类水质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的测点占14.6%。
符合Ⅴ类水质标准(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的测点占8.3%。
超过Ⅴ类水质标准限值的测点占16.7%。
各河流、湖泊的水质类别分别评价如下:洱海属Ⅲ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总氮和总磷。
茈碧湖属Ⅲ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挥发酚和总氮。
海西海属Ⅲ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总磷。
西湖属Ⅴ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总磷和总氮。
澜沧江属Ⅲ类水质。
礼社江属Ⅳ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总磷。
黑惠江属Ⅳ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
弥苴河属Ⅲ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总氮。
白石溪属Ⅳ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生化需氧量和总氮。
西洱河上段(一级坝以上)属劣于Ⅴ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铅、挥发酚、总氮和总磷且溶解氧低;西洱河中段(四级坝)属劣于Ⅴ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氮且溶解氧低;西洱河下段(博物馆),属Ⅳ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总氮。
云南水资源公报2004

云南省2004年水资源公报综述2004年,全省平均降水量1239.0毫米,折合降水总量4747.89亿立方米,比常年减少3.1%,属平水年份。
全省水资源总量2106.30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549.6毫米,比常年减少4.7%。
入境水量1652.68亿立方米。
出境水量3664.72亿立方米。
人均水资源量4771立方米,平均每平方公里产水量55.0万立方米。
全省年末水利工程总蓄水量81.75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2.2%。
九大湖泊年末容水量286.45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1.9%。
全省总供用水量1298.27亿立方米,其中,河道外供用水量146.92亿立方米。
河道内供用水量1151.35亿立方米。
河道外供水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40.35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5.92亿立方米,其他水源供水量0.65亿立方米。
河道外用水中,生产用水量133.03亿立方米,生活用水量13.03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量0.86亿立方米。
2004年全省废污水排放量14.67亿立方米,生活污水占26.2%,第二产业废水占65.8%,第三产业废水占8.1%。
评价全省9707.3公里河流,27座水库,36处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河段、水库、供水水源地分别占76.7%、88.9%、94.4%。
九大湖泊水质全湖为Ⅰ~Ⅲ类的仅有4个。
评价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分别为:长江流域42.6%、珠江流域20.9%、红河流域83.3%、澜沧江流域77.8%、怒江流域63.6%、伊洛瓦底江流域66.7%。
1-3月,我省大部地区降水偏少,气温较常年偏高2-3度,旱灾直接经济损失25.9亿元。
从4月开始,全省大部分地区旱涝急转,连续出现高强度的集中降雨天气过程,单点暴雨突出,造成了严重的洪涝、滑坡、泥石流灾害,洪涝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39.45 亿元,为1999年以来最重的一年。
水资源量(一)降水量2004年,全省平均降水量1239.0毫米,折合降水总量4747.89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20.8%,比常年减少3.1%,属平水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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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和永续利用,促进人水和谐,是治水方略的核心所在。
要站在新的制高点上,重新审视水利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实践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推进水利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的基础和保障作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良好。
本期《云南省水资源公报》为云南省水利厅发布的第九期水资源公报。
编制依据为2004年《中国水资源公报编制技术大纲》(修改试行稿),资料来源以水利部门的实测水文数据和水资源管理年报统计资料以及各州、市报送材料为基础,收集了统计、环保、气象、农业、城建等部门的有关资料,经过汇总和综合分析后编制而成。
批准:审定:审核:责任编辑:编辑人员:曹矿君朱学安王红鹰胡涛付奔综述2004年,全省平均降水量1239.0毫米,折合降水总量4747.89亿立方米,比常年减少3.1%,属平水年份。
全省水资源总量2106.30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549.6毫米,比常年减少4.7%。
入境水量1652.68亿立方米。
出境水量3664.72亿立方米。
人均水资源量4771立方米,平均每平方公里产水量55.0万立方米。
全省年末水利工程总蓄水量81.75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2.2%。
九大湖泊年末容水量286.45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1.9%。
全省总供用水量1298.27亿立方米,其中,河道外供用水量146.92亿立方米。
河道内供用水量1151.35亿立方米。
河道外供水中,地表水源供水量140.35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5.92亿立方米,其他水源供水量0.65亿立方米。
河道外用水中,生产用水量133.03亿立方米,生活用水量13.03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量0.86亿立方米。
2004年全省废污水排放量14.67亿立方米,生活污水占26.2%,第二产业废水占65.8%,第三产业废水占8.1%。
评价全省9707.3公里河流,27座水库,36处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河段、水库、供水水源地分别占76.7%、88.9%、94.4%。
九大湖泊水质全湖为Ⅰ~Ⅲ类的仅有4个。
评价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分别为:长江流域42.6%、珠江流域20.9%、红河流域83.3%、澜沧江流域77.8%、怒江流域63.6%、伊洛瓦底江流域66.7%。
1-3月,我省大部地区降水偏少,气温较常年偏高2-3度,旱灾直接经济损失25.9亿元。
从4月开始,全省大部分地区旱涝急转,连续出现高强度的集中降雨天气过程,单点暴雨突出,造成了严重的洪涝、滑坡、泥石流灾害,洪涝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39.45 亿元,为1999年以来最重的一年。
水资源量(一) 降水量2004年,全省平均降水量1239.0毫米,折合降水总量4747.89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20.8%,比常年减少3.1%,属平水年份。
全省降水量变幅在400-4000毫米之间,西部伊洛瓦底江流域和南部红河流域一带为高值区,北部金沙江和澜沧江上游一带为低值区,滇中大部分地区年降水量变幅在600-1200毫米之间。
行政分区中,德宏州年降水量最大,为2231.3毫米,怒江州其次,为2140.3毫米;昭通市年降水量最小,为883.9毫米。
年降水量与常年比,临沧、保山、迪庆、德宏和玉溪5个州、市有所增加,楚雄、丽江、怒江、大理、昆明5个州、市接近常年,其余州、市有所减少,曲靖市减少最多,为17.4%。
与上年比,除红河州和文山州略有减少以外,其余州、市均有所增加。
2004年行政分区降水量与常年比水资源分区中,伊洛瓦底江年降水量最大,为 2285.8毫米,怒江其次,为1884.8毫米;北盘江最小,为825.8毫米。
年降水量与常年比,增加的有怒江和金沙江石鼓以上,接近常年的有伊洛瓦底江和澜沧江,其余分区比常年有不同程度减少,北盘江减少最多,为17.1%。
与上年比,右江略有减少,其余分区均有所增加。
2004年水资源分区降水量与常年比代表站汛期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67.0-90.0%,连续最大4个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50.0-75.0%。
2004年代表站年降水量过程线(二) 地表水资源量2004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2106.30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549.6毫米,比上年增加23.9%,比常年减少4.7%。
行政分区中,怒江州年径流深最大,为1548.1毫米,德宏州其次,为1365.6毫米;楚雄州年径流深最小,为219.1毫米。
年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迪庆、保山、玉溪、德宏、临沧5个州、市有所增加,大理、丽江、怒江和楚雄4个州、市接近常年,其余州、市均有不同程度减少,昭通市减少幅度最大,为33.6%。
与上年比,除昭通和文山略有减少外,其余州、市均有所增加。
2004年行政分区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比水资源分区中,伊洛瓦底江年径流深最大,为1492.0毫米,怒江其次,为1061.4毫米;金沙江石鼓以下最小,为318.4毫米。
年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比,金沙江石鼓以上和怒江有所增加,伊洛瓦底江和澜沧江接近常年,其余分区均比常年减少,长上片区减少了16.4%。
与上年比,除右江略有减少外,其余分区均有所增加。
(三) 地下水资源量2004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719.82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21.6%,比常年减少6.1%,地下水径流模数18.8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
行政分区中,德宏州地下水径流模数最大,为55.3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怒江州其次,为 44.8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楚雄州最小,仅5.7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
年地下水资源量与常年比,德宏州、迪庆州和大理市有所增加,保山、丽江、楚雄、怒江、玉溪5个州、市接近常年,其余州、市均比上年减少,其中昭通市和曲靖市减少较多,分别减少了26.6%和27.8%。
与上年比,各州、市地下水资源量均有所增加。
水资源分区中,伊洛瓦底江地下水径流模数最大,为47.6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怒江其次,为36.1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北盘江最小,仅4.6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
年地下水资源量与常年比,金沙江石鼓以上和怒江有所增加,伊洛瓦底江接近常年,其余分区有不同程度减少,北盘江减少了51.3%。
与上年比,除右江略有减少外,其余分区均有所增加。
2004年水资源分区地下水资源量与常年比(四) 水资源总量2004年,全省水资源总量2106.30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23.9%,比常年减少4.7%。
全省产水总量占降水总量的44.4%,每平方公里平均产水量55.0万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4771立方米。
2004年行政分区水资源总量单位:水量:亿立方米产水模数: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人均水资源量:立方米2004年水资源分区水资源总量单位:水量:亿立方米产水模数:万立方米/平方公里·年人均水资源量:立方米水资源分区 金沙江石鼓以上金沙江石鼓以下长上片区南盘江北盘江右江 红河 澜沧江 怒江伊洛瓦底江水资源量77.82 292.88 15.77 138.718.2137.89387.38500.22 354.05 283.38产水模数55.3 31.8 45.2 32.1 32.6 38.5 52.2 56.5 106.1 149.2 人均水量40637 2130 1293 1721 1420 5078 5825 8720 12109 16316 (五) 出、入境水量2004年全省入境水量1652.68亿立方米,比常年增加0.2%。
其中,从邻省入境水量1627.70亿立方米,从邻国入境水量24.98亿立方米。
全省出境水量3664.72亿立方米,比常年减少4.4%。
其中,流出到邻省1434.04亿立方米,流出到邻国2230.68亿立方米。
蓄水动态2004年年末,全省水利工程总蓄水量81.75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2.2%,其中,大型水库(含毛家村、鲁布革、漫湾、大朝山4座大型电站水库)蓄水量比上年增加了2.39亿立方米,中型水库蓄水量比上年增加了4.72亿立方米,小型水库蓄水量比上年增加了1.78亿立方米。
行政分区中,昆明市年末蓄水量最大。
与上年比,昭通市减少了0.08亿立方米,怒江州与上年持平,其余州、市均比上年有所增加。
2004年行政分区年末水库蓄水与上年同期比注:行政分区年末水库蓄水量中未包括毛家村、鲁布革、漫湾、大朝山4座大型电站水库蓄水量。
毛家村、鲁布革、漫湾、大朝山4座大型电站水库2004年年末实际蓄水量分别为1.33亿立方米、1.02亿立方米、8.88亿立方米和7.12亿立方米。
九大湖泊2004年年末容水量286.45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在1.9%。
2004年九大湖泊年末容水量单位:亿立方米供用水量(一) 河道外供水量2004年全省河道外供水量146.92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了0.6%。
其中,地表水源为主要供水水源,年供水量140.35亿立方米,占河道外供水量的95.5%,地下水源供水量5.92亿立方米,占河道外供水量的4.0%,其他水源供水量0.65亿立方米,占河道外供水量的0.5%。
2004年河道外供水比例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年供水量59.65亿立方米,占地表水源供水量的42.5%,引水工程年供水量67.95亿立方米,占地表水源供水量的48.4%,提水工程年供水量12.14亿立方米,占地表水源供水量的8.7%,跨流域调水0.61亿立方米,占地表水源供水量的0.4%,其中,金沙江从南盘江和澜沧江共调水0.30亿立方米,南盘江从红河调水0.31亿立方米。
由于降水量较上年丰沛,跨流域调水比上年减少了56.1%。
2004年地表水源供水比例行政分区中,昆明市年供水量最大,为20.21亿立方米,占全省供水总量的13.8%;红河州其次,为14.69亿立方米,迪庆州最小,为1.34亿立方米。
2004年行政分区河道外供水量水资源分区中,金沙江石鼓以下年供水量最大,为43.89亿立方米,占全省供水总量的29.9%;南盘江其次,为28.52亿立方米,金沙江石鼓以上最小,为0.87亿立方米。
2004年水资源分区河道外供水量(二) 河道外用水量2004年全省河道外用水量146.92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了0.6%。
其中,生产用水量133.03亿立方米,占河道外用水量的90.5%,生活用水量13.03亿立方米,占8.9%,生态环境用水量0.86亿立方米,占0.6%。
2004年河道外用水比例生产用水中,第一产业用水量112.61亿立方米,占生产用水量的84.6%,第二产业用水量18.45亿立方米,占生产用水量的13.9%,第三产业用水量1.97亿立方米,占生产用水量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