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案解析

合集下载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1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1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1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依据刑事诉讼的一般理论,下列哪种诉讼参与人属于刑事诉讼主要诉讼主体?( )A.公诉人B.鉴定人C.反诉人D.人民陪审员正确答案:C解析:诉讼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除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人。

公诉人和人民陪审员分别系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和依法参加法院审判活动的人员,不属于诉讼参与人,而鉴定人和反诉人属于诉讼参与人。

故AD选项可以排除。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主体包括三大类:一是国家专门机关,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二是诉讼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三是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

各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当事人是主要诉讼主体,其他诉讼参与人是一般诉讼主体。

反诉人属于与案件的诉讼结果有着直接利害关系,对刑事诉讼进程发挥着较大影响作用的当事人,系主要诉讼主体,但是,鉴定人属其他诉讼参与人,系一般诉讼主体,故B项也可排除。

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项。

知识模块:概述2.下列有关刑事诉讼职能的理解正确的是:( )A.刑事诉讼职能分为控诉和审判两种职能B.刑事诉讼职能包括控诉职能、辩护职能C.有关刑事诉讼职能的理论通说为三职能说D.刑事诉讼职能分为控诉、审判和诉讼监督职能正确答案:C解析:刑事诉讼职能是指诉讼参与者在刑事诉讼中为实现特定目的进行诉讼活动所具有的作用和产生的功能。

诉讼主体进行诉讼行为,享有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都是在诉讼职能的基础上进行的。

目前主要有三职能说、四职能说、五职能说和七职能说。

通说坚持三职能说,包括控诉职能、辩护职能和审判职能。

《罗杰疑案》阅读感想

《罗杰疑案》阅读感想

《罗杰疑案》阅读感想小说以第一人称视角展开,我作为案件的主人公,将案发过程记录下来。

随着阅读的深入,我从最初的怀疑到排除,再到重新怀疑,不断增加怀疑对象,直到案件接近真相和尾声时,我才想起在东野圭吾的《恶意》中,我也是第一个发现凶手的人。

这一联想让我基本确定了真凶,随后跟着波洛进行案情解析,逐渐明朗的真相让我感到背后发凉。

每一个解释都合理而真实,这让我对凶手的缜密心思感到惊叹,同时也对波洛的侦探水平钦佩不已。

在对比《罗杰疑案》和《恶意》时,我发现两者在动机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罗杰疑案》中,医生杀害罗杰是因为害怕敲诈罗杰情人弗洛罗伊德太太的事情败露,这个动机源自生活,真实可信。

相比之下,《恶意》中凶手杀害好友的原因是嫉妒,他嫉妒好友出名,对自己无人赏识感到不满,甚至将好友的帮助视为施舍,从而产生了憎恨。

这种动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引起读者对人性的思考,但相比之下,《罗杰疑案》的动机更加真实自然。

然而,《恶意》也并非毫无道理。

其中涉及的嫉妒和怨恨,在现实生活中并非没有。

将这些情感放大并应用于杀人案中,确实能够引起读者的共鸣和思考。

这也许就是《恶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获得成功的原因之一。

尽管如此,我认为《罗杰疑案》在整体上更加真实完美、顺畅自然。

在动机方面,它更加贴近生活,其他线索人物的行为解释也更加合理。

文章整体的流畅性和合理性使得读者能够更好地沉浸在故事中,感受到其中的悬疑和惊悚。

相比之下,《恶意》在某些方面显得略微牵强,不够自然流畅。

通过阅读这两部小说,我深刻体会到了人性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嫉妒、怨恨等情感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影响着我们的行为和决策。

同时,也让我对侦探小说的魅力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一部好的侦探小说不仅能够带给读者紧张刺激的阅读体验,还能够引发读者对人性和社会现象的深入思考。

在阅读《罗杰疑案》的过程中,我仿佛置身于一个充满悬疑和谜团的世界。

阿加莎·克里斯蒂巧妙地设置了一个个悬念,让我始终保持着高度的紧张和好奇心。

法律刑侦案例解析(3篇)

法律刑侦案例解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害人被杀害于其家中,现场无抢劫痕迹,且被害人家中财物未遭窃。

经侦查,犯罪嫌疑人陈某被抓获。

以下是案件的具体情况:(一)案件基本情况1. 被害人:李某,男,35岁,某市居民。

2. 犯罪嫌疑人:陈某,男,28岁,某市居民。

3. 案发时间:2020年5月15日。

4. 案发地点:某市XX区XX路XX号。

(二)案件经过2020年5月15日,李某在家中被人杀害。

案发后,陈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侦查,陈某与李某有矛盾,且有作案时间、作案动机。

二、案件解析(一)案件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本案中,陈某故意非法剥夺李某的生命,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故对陈某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证据分析1. 现场勘查:现场勘查发现,被害人李某被发现时,已失去生命体征。

现场无抢劫痕迹,且被害人家中财物未遭窃,初步判断为熟人作案。

2. 证人证言:经调查,陈某曾与李某发生过争执。

陈某供述,案发当天,他因与李某发生矛盾,心生怨恨,遂将李某杀害。

3. 犯罪嫌疑人供述:陈某供述,案发当天,他潜入李某家中,持刀将李某杀害。

作案后,陈某逃离现场。

4. 物证:现场提取的凶器为一把水果刀,经鉴定,该刀与被害人李某身上的伤口吻合。

5. 刑事技术鉴定:通过DNA鉴定,确认陈某为作案人。

(三)犯罪动机分析陈某与李某因琐事发生争执,陈某心生怨恨,遂将李某杀害。

陈某的犯罪动机为报复,属于故意杀人罪中的直接故意。

(四)犯罪情节分析1. 犯罪手段:陈某采用持刀杀害被害人的手段,属于暴力手段。

2. 犯罪后果:陈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导致被害人死亡,犯罪后果严重。

3. 犯罪主观方面:陈某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属于故意杀人罪。

三、案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陈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红楼梦书单文案

红楼梦书单文案

红楼梦书单文案
《红楼梦》,清代文学家曹雪芹的代表作,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

这部小说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等人为主要角色,通过对贾府的兴衰和人物的命运,揭示了封建社会的种种弊病和人情世态。

我们精心挑选了以下几本红楼梦相关的书籍,供您深入了解这部经典的小说:
1.《红楼梦诗话》:清代文学家馆陶子整理的《红楼梦》中的诗词解析,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小说中诗词的内涵和艺术价值。

2.《红楼梦人物辞典》:本书详细介绍了《红楼梦》中出现的所有重要人物,包括主要角色、次要角色和过场人物等,方便读者了解每个人物的性格、命运和关系。

3.《红楼梦疑案解析》:本书针对《红楼梦》中存在的疑点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涉及人物、情节、背景等多个方面,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小说的背景和内涵。

4.《红楼梦与北京》:本书详细介绍了《红楼梦》中描绘的北京风貌、民俗文化和历史背景等,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当时社会的风土人情。

5.《红楼梦诗词赏析》:本书选取了《红楼梦》中的经典诗词进行赏析,从诗词的意境、风格和表现手法等方面进行深入解析,可以帮助您更好地欣赏这部经典的小说。

希望这份书单能够满足您对《红楼梦》的阅读需求,帮助您更深入地了解这部经典的小说。

物证关联存疑“先供后证”隐蔽情节印证有罪供述真实性——被告人苏某某故意杀人疑案解析

物证关联存疑“先供后证”隐蔽情节印证有罪供述真实性——被告人苏某某故意杀人疑案解析

物证关联存疑“先供后证”隐蔽情节印证有罪供述真实性——被告人苏某某故意杀人疑案解析案件疑情提示:作案人杀人、纵火行为无人目睹;现场因群众救火遭到严重破坏,未提取到任何痕迹物证;警方经搜寻提取到斧头及衣服、毛巾等疑似作案物证,但未能检出人类DNA图谱,致使该物证与本案的关联性产生疑问;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不稳定,尚需甄别……一、发案、破案情况2005年10月14日8时10分,XX省BD 县清太平镇甲村村民向某国等人来到该镇乙村,欲找该村村民苏某存拿汇款单。

见苏某存家大门紧闭,且其家二楼卧室关闭的窗户有少许烟雾冒出,向某国等人大声呼喊苏某存,但无人应答。

向某国等人遂在附近找到一根树木棍,戳开房门进入,发现室内着火,苏某存及其妻谭某某已死于床上。

向某国等人一边救火,一边打电话向警方报案。

清太平镇派出所迅速派员赶赴现场,同时将案情上报BD县公安局。

当日下午1时许,警方技侦人员赶至。

经勘查发现,死者头部有多处锐器伤,墙壁和床头有喷溅血迹,尸体部分被烧焦,系他杀无疑。

由于群众救火而将尸体移位等,现场遭到严重破坏,警方未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经调查走访,了解到死者苏某存担任村支书多年,与多人发生矛盾,加之其长期与各地商贩做生意,社会交往复杂,案件侦破困难重重。

经研究,警方兵分二路,一路以现场为中心,向周边地区辐射,展开搜索,以期发现作案工具和其他可疑物品;另一路紧紧围绕仇杀这条主线,梳理被害人及其家庭成员的矛盾关系,重点排查与被害人有矛盾的谭某兴、苏某某、董某某等人。

经搜索,同月17日10时41分,警方在距现场200m处苏某某家后山坡的天坑内发现1包衣物和1把斧头。

当日12时30分,警方将斧头等物品从天坑内打捞出来,发现有斧头1把、米灰色上衣1件、红色T恤衫1件、土黄色休闲长裤1条、39码网球鞋1双、白色棉线手套1双、袜子3只及撕开的半条毛巾等物品。

苏某某的邻居李某芝也向警方反映,案发当日上午,苏某某曾向其借斧头劈柴,因苏某某家自己有斧头,故其以斧柄断了为由未借。

我是谜夜幕疑案解析

我是谜夜幕疑案解析

我是谜夜幕疑案解析
本故事以程可馨父亲公司破产为前期故事开始展开的。

在张浩然的牵桥搭线下,张泽阳与大学关系非常好的四人组有了交集,吴蔓蔓见张泽阳是公司老板,就抛弃了李文哀与张泽阳在一起。

本身张泽阳的公司不温不火,但和吴蔓蔓在一起后见吴蔓蔓在程可警家公司颇受重视,便想通过吴蔓基盗取其公司机密壮大自己公司,与吴蔓蔓说后两人拍即合开始行动。

最后搞垮了程可警父亲公司。

而程可餐回国后就展开了调查,也颇有成效,怀疑到了张泽阳和吴蔓蔓身上,与张浩然商量后张浩然相信自己的朋友,程可馨只能自己设计找到证据。

徐雨婷作为程可,馨父母资助长大的孩子,知道破产后也用自己的方式接近调查。

16:00李文宸与徐雨婷到达地点,徐雨婷在检查房间时安装窃听器,李文哀在厨房检查时发现告示并扔进垃圾桶。

17:10张泽阳与吴蔓蔓到达地点17:45张浩然与程可警到达地点。

17:50程可馨与吴蔓蔓在吴蔓蔓房间聊天
18:40张浩然离开厨房
18:45吴蔓蔓去卫生间,程可馨回房休息。

而张浩然在吴蔓蔓房间没有人时盗取装有U盘的小包。

李文哀也与徐雨婷在房间商量好了计划。

18:50 张浩然回到房间。

19:10吴蔓蔓返回房间。

19:15张泽阳进入死者房间
19:20徐雨婷下楼准备停电手法。

疑案追声中元节解析

疑案追声中元节解析中元节是传统的中国民俗节日之一,俗称鬼节或盂兰节,是为了祭祀祖先和神灵而举办的节日。

根据传统民俗,每年的七月十五日,是人们祭祀亡灵的日子。

这个节日的起源是古代夏历七月十五日人类社会通常认为是阴阳两界开放的日子,饮食无节制,人和鬼灵两个世界融合在一起。

为了向祖先和鬼神表示敬意,人们会提前准备祭品,如牲畜、果品、酒等,供奉于祖先和鬼神的神龛、神坛或母亲河畔、海边等地祭祀。

除了祭祀之外,中元节还有扔纸钱、燃放烟火等多种民俗活动。

中元节虽然是传统的民俗节日,但其背后却有许多疑案和趣闻,一些疑案至今还引起社会关注。

以下是其中几个比较著名的案例:第一件:两名村妇失踪1993年中元节期间,贵州省都匀市清水乡石板寨和黎明村两个村庄的两名年轻妇女相继失踪,引起了当地民众和公安部门的高度关注。

据当地警方介绍,两名妇女失踪,并没有发生如传言所说的降头、被鬼魂夺去灵魂等奇怪的事情。

经过警方多方查证,最终证实两人是被一名人类绑架杀害,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第二件:红白面包事件1995年中元节,广东省四会市发生了一起有关“红白面包”的祭鬼事件。

当时,一些村民购买了红白面包来祭拜祖先,但对方却以贵重礼品和神仙对话为由,欺骗村民把“红面包”和“白面包”自动拆散后交出来。

这一事件受到了广泛关注,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

第三件:灵异事件2003年中元节,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蒙阳县发生一起常人难以解释的“灵异事件”。

当时,一名男子在祭拜亲属时,突然失踪,而他捡到的一些果品和祭品却还留在祭台上。

一个月后,该男子莫名其妙地回到家中,告诉家人自己被捆绑并关押在一处偏远山岳地带,自己感觉已经好几个月了,并称自己也不知道是怎样回到了家。

这件事情并没有得到当地警察的调查和解决,至今仍然是一个谜案。

随着现代科技和人们对民俗传统的不断深入了解,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并参与中元节的庆祝活动。

但是,我们也应该保持清醒和理性的头脑,不要盲目相信和宣传那些危言耸听、缺乏科学证明的民俗传说,同时也要警惕那些利用节日氛围从中谋取不法目的的行为。

希区柯克雾都疑案解析

希区柯克雾都疑案解析
摘要:
一、希区柯克雾都疑案背景介绍
二、故事情节解析
1.主人公身份及动机
2.悬疑元素分析
3.关键情节解读
三、雾都疑案与现实意义的关联
四、经典台词及场景赏析
五、总结与评价
正文:
一、希区柯克雾都疑案背景介绍
《雾都疑案》是著名导演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执导的一部悬疑侦探电影,上映于1935年。

该片改编自英国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同名小说,讲述了在一场大雾笼罩的夜晚,一位富商在其乡村别墅中被谋杀,侦探菲尔·琼斯在调查过程中揭示出一段错综复杂的恩怨情仇。

二、故事情节解析
1.主人公身份及动机
影片的主人公是侦探菲尔·琼斯,他受命调查这起神秘的谋杀案。

菲尔·琼斯在调查过程中,不断发现与受害者有关系的嫌疑人,包括受害者的前妻、秘书、侄子等。

他们各自有不同的动机,使得案情更加扑朔迷离。

2.悬疑元素分析
《雾都疑案》作为一部悬疑电影,运用了多种悬疑元素。

首先是密室杀人,使得案情显得异常棘手;其次是嫌疑人众多,且各有动机,让观众在观影过程中始终保持紧张和好奇。

此外,影片还利用大雾这一自然现象,为凶手提供了掩盖罪行的时间和空间。

3.关键情节解读
在调查过程中,菲尔·琼斯发现了关键线索——受害者手中的戒指。

戒指上镌刻着一位女性的名字,揭示了受害者与某位女性存在不正当关系。

经典推理题及答案

经典推理题及答案第一篇:经典推理题及答案第一题:懦弱的男人男人和女人坐皮艇在海上时,遭遇了鲨鱼,在鲨鱼离他们只有10米远的时候,男人着急的将女人推进了海里,并抽出匕首指着女人,说道,我们只能活一个!随即男人迅速划船逃离.女人很失望,对于这个懦弱自私的男人,她没有责怪他什么,只怪自己瞎了眼看上他......女人在默默的等待死亡, 五米,四米......鲨鱼速度很快,女人闭上了眼睛,忽然鲨鱼绕过了她,冲向皮艇,将男人拖下水,疯狂的撕咬男人,很快男人便尸骨无存.后来女人被路过的商船救了下来,女人发现船长望着海水在哭泣.女人问他哭什么?船长说出了原因,女人听后伤心欲绝,跳进海里自杀了.船长说了什么? 第二题:迷路的男孩有个男人开车去机场赶班机,在到了一个三岔口时,看见一个男孩蹲在地上哭泣.男人下车询问男孩为什么哭,男孩说他迷路了.于是男人带着小男孩朝他描述的大致方向找去,在开了很久的车之后,男孩说看见了自己的家,便跳下车.这时,男人发现自己已经误了班机的起飞时间.男人在车里沮丧起来,突然又吓的直冒汗,然后又欣慰的笑了.是什么事造成男人这样的情感变化? 第三题:地下酒吧的秘密在地下五层的酒吧中,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坐在吧台边的椅子上焦急的等待.他的眼睛一动不动的注视着天花板上钟表上的时间.突然他像发了狂一样拿出手机,看了一眼,接着将手机狠狠的扔在地上,然后哭着大喊:救命!......他一系列行为的原因是什么?第四题:只有公主逃走了!王子带着公主逃出了鬼堡,到出口处时,魔鬼出现了,魔鬼说:“白色代表天使,与恶魔对立,所以穿白色连衣裙的公主不能通过,必须死在这里!”说着魔鬼掏出了匕首.结果王子却死了,公主逃出了鬼堡,为什么? 第五题:死于心脏病.花匠和他的女朋友在谈论最近发生的一件变态的碎尸案件,谈着谈着,花匠的女朋友说:“还是谈点别的吧,比如你养的花!对了,你的后园里的花我可以参观一下吗?”花匠表示花还没有开好,等花开的时候再参观吧.女朋友点头同意了.傍晚的时候,花匠的女朋友偷偷进入的花匠的花园,在参观一周后,她突发心脏病死了.她到底受到了什么惊吓才导致心脏病的? 第六题:妈妈的手小明睡在妈妈睡的大床旁边的小床上,每天夜里小明的妈妈都会从被窝里伸出手拉住小明的手,小明才能睡着.有一天,有人发现小明全家都死了.小明的爸爸被砍成了肉泥,小明的妈妈也死了,小明也死了。

律师解析银行协助执行疑案之十:法院能否扣划注册验资临时账户内存款

律师解析银行协助执行疑案之十:法院能否扣划注册验资临时账户内存款案情介绍申请执行人:梁某被执行人:张某协助执行义务人:G银行张某等十人拟成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了“XX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预先核准,并以该名称在G银行开设了用于注册验资的临时账户,各出资人通过个人账户将50万元出资款项划至该临时账户。

此后,张某因借款纠纷,被梁某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张某应承担30万元的还款责任。

判决生效后,张某未主动履行还款责任,梁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询到张某个人账户有50万元划至了临时账户,遂持相关扣划存款手续到G银行要求扣划临时账户内的30万元。

此时,尚在上述公司注册的名称保留期内。

G 银行认为张某将出资款划入临时账户后,已丧失对该款项的所有权,遂拒绝了法院的扣划要求。

于是,双方发生了争议。

案例评析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法院能否扣划注册验资临时账户内资金?对此,我国尚无专门规定。

笔者试结合相关规定,就本案作如下分析:第一,XX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有权以自己名义开设注册验资临时账户。

《公司法》第18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第28条规定:“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第29条规定:“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30条规定:“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可见,只有开设了注册验资临时账户,股东(出资人)才能缴存货币出资;而缴存了货币出资是验资机构验资和出具验资证明的前提;出具验资证明又是公司成立(申请设立登记)的必备文件。

可见,有限责任公司以自己名义开设注册验资临时账户是必需的。

因此,设立中的XX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有权以自己名义开设注册验资临时账户。

第二,账户性质决定了法院不能扣划注册验资临时账户内存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突破侦查僵局的方法或途

期末作业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任何事物发展变化都是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显现出发展变化的非曲线形规律。

侦查活动和其他事物的发展变化一样,充满了曲折,所遇到主要障碍是侦查僵局。

实践表明,任何一个侦查人员或早或晚都会遇到侦查僵局。

侦查僵局的出现及其附随的较为艰难的侦查条件和侦查环境,不但延缓了该案件的侦查期限,而且容易事侦查人员形成心理障碍,影响侦查人员侦查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也正是因为如此,侦查僵局硬起了侦查理论界和事务办案人士
的普遍关注。

对于疑难案件,侦查僵局。

科学的认识论认为,认识主体的内在结构(主观结构)由知识、思维方法和情感、意志三大系列构成。

科学合理的主体内在结构,应该是一个由广博精深的理论知识和丰富适用的经验性知识相统一而不断更新,同时依靠高尚情感和坚强意志的调节而始终充满活力,并且也借助于科学的思维方法使知识充分发挥效率的系统。

疑难案件突破问题无疑是一个认识问题,因此上述观点成为我们探讨的重要参照系。

刑事犯罪产生的主客观因素纷繁复杂,其类型繁多,动机五花八门,手段狡诈多变,侦查需要有丰富的知识,尤其对于疑难案件,由于其中的犯罪暴露往往量少质差,往往以微弱、偏离、扭曲、延迟和分散等形式表现出来。

知识在侦查中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

其一,发现案件信息的“观察”作用。

这是说案件的信息反映出来以后,侦查主体能够凭借原有的知识敏锐的予以发现、捕捉,即知识能使观察者的眼睛变得更加明亮。

缺乏相应的知识会使人产生认识盲点,阻碍突破性思维产生。

为什么侦查人员能够从纷繁复杂、看似非犯罪事件的现场中迅速地明辨犯罪行为的蛛丝马迹,而一般人却茫然无所知?其理在于,作为认识主体,侦查人员对案件信息的自觉接受依赖了其事先对同类案件信息的价值的了解,也就是说,当反映案件属性的信息与其已储存的某种信息(知识)相似时,二者之间便会出现“共振”,侦查人员则由此产生感应,引起注意,从而自觉地加以接收。

其二,与新的案件信息进行对照的参照作用。

对照是为了筛选。

侦查人员对于接收到的信息,要经过筛选才储存起来。

筛选必须以评判为前提,评判又必须以原有的知识为参照。

因为这种评判尚处于思维之中,是存在于主观意识中的自我评价,还没有转化为实践活动,所以只能以主体的原有知识作为参照系。

由此可知,侦查人员的知识状态与其评判进而筛选案件信息的效率之间存在重要关系。

良好的知识是高效筛选新的案件信息的重要保证。

其三,形成新知识的基础作用。

侦查主体筛选、储存案件信息以后,还需要对其进行加工,以获得对案件的结论性认识即新知识。

具有不同知识状态的侦查人员,在加工了相同的案件信息以后,会获得不同的认识,有的比较符合实际,有的则不然。

这与侦查人员原有的知识结构有关。

因为新的案件信息必须与原有知识相联系、构成新的组合,才有新认识的产生。

正确诊断案情、拟制破案“处方”,要有丰富的知识保障,也离
不开思维方法的支持。

为什么已有知识有时成为认识未知事物的障碍?原因就在于思维方法不对。

思维方法是人们通过思维活动为了实现特定思维目的所凭借的途径、手段或办法,也就是思维过程中所运用的工具和手段,思维方法构成思维主体和思维对象之间联系的中介和桥梁。

在侦查认识过程中,思维方法的本质作用在于:根据案件侦破目的对侦查主体的知识构成进行灵活的、合理的调整,使它具有最佳的功能;以最恰当的形式去运用这些知识使其发挥最高的效率;使侦查主体和案件客体之间保持尽可能多的、流畅的信息渠道,加速与客体之间的信息交流;恰当选择已有知识的某些内容与新信息组合凝结为新的认识。

与知识的不足相比,在疑难案件的侦查中侦查人员思维方法上的障碍更为常见,这是因为思维方法上的问题通常更难于自觉意识,同时也是因为犯罪人更容易针对侦查思维制造假象、施用诡计。

因此,超越思维方法上的障碍,在疑难案件的突破中往往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侦查主体在突破疑难案件中的超越,还有赖于发展积极的情感和顽强的意志。

列宁早就说过: “没有‘人的情感’,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真理的追求”。

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自身的需要而产生的体验,通常表现为一个人对现实的观点、态度、道德品质、世界观和人生观。

突破疑难案件需要的积极情感主要表现为追求案件真相、惩恶扬善、维护法制尊严、推动社会进步的乐观、稳定的心境、高度投入的激情、理智感、责任感、良心和职业操守等。

而意志则是人自觉地确定目的并支配和调节行动以实现预定目的的心理过程。

从心理学的观点来看,侦查过程是侦查人员的智力和非智力两种心理素质共同参与,相互影响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智力因素是侦查人员的执行——操作系统,非智力因素则是侦查人员的动力——调节系统。

侦查的成效取决于两个系统的协同活动,两者必须密切配合,缺一不可。

智力活动本身没有积极性,它的积极性来源于非智力的动力系统。

情感、意志的作用在主体的认识和实践遇到困难的时候尤其充分地表现出来。

困难构成主体情感和意志的一定压力,认识主体需要借助高度创造性的思维才能克服。

如果情感和意志状态低下,不能承受这种压力,则其智力因素由于缺乏非智力因素的支撑而势必失去平衡和活力,认识活动也就容易陷入停滞状态甚至夭折。

而积极向上的高尚情感和坚强意志,能使主体勇敢地面对困难,从压力中获得动力,使思维处于亢奋状态,由此,知识系列充满活力而不断与外界形成积极的
信息交流,认识得以不断深化。

不可否认,认识和改造客体的根本动力是主体实践的需要,但这种需要必须转化为情感和意志才能成为现实的主体动力。

疑难案件的突破还有一个针对侦查人员的情感、意志问题的视点,即着眼于侦查人员情感、意志的影响因素的分析,提出相应措施调动、提升侦查人员的积极情感和意志水平,从而使侦查人员获得克服困难的动力。

一般说来,影响侦查人员情感、意志的通常有侦查人员对侦查工作价值的认识、犯罪的暴露程度、指挥效力、团队协作状况和专案组的侦查工作环境等因素,而应采取的措施主要是:首先,参战人员对破案的意义和案件基本情况进行再认识。

情感、意志是与主体的认识密切相关的,意志的重要特征是自觉的目的性,而人们只有在认识了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并运用规律去改造客观世界时,才能确定行动目的,并选定实现目的的计划和方法。

因此,指挥者和参战人员应全面分析犯罪的危害,要懂得犯罪暴露与隐蔽的辩证关系,积极寻找破案的有利条件,对于有理由坚持的判断要在加深认识上下功夫,以点亮破案的希望。

其次,指挥者应该对前期案侦指挥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对于存在的失误要勇于公开承认,以消除参战人员对领导层的疑虑。

人人都会吸取教训,但根据心理学研究,人们普遍存在较强的维护自身正面形象的意识,这往往使人不愿公开正视错误。

因此,在总结前期工作时,侦查指挥、领导者应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地进行反思,喜于听取意见,对于指挥上存在的问题既要自己内心重视,又要使侦查人员通晓。

相反如果自以为是,则不仅不可避免地影响参战人员失望,反而有损自身形象,是断不足取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