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滩涂围垦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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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六横镇

普陀区六横镇

普陀区六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3年修改)文本普陀区六横镇人民政府二○一四年五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规划总则 (3)第一条规划目的 (3)第二条规划依据 (3)第三条规划原则 (6)第四条规划期限 (6)第五条规划范围 (7)第六条规划基数 (7)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9)第七条土地利用结构 (9)第八条土地利用特点及存在问题 (9)第三章规划目标与控制指标 (11)第九条规划总体目标 (11)第十条规划控制性目标 (11)第十一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目标 (13)第四章土地利用布局与空间优化 (17)第十二条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7)第十三条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 (23)第十四条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9)第五章主要专项规划 (34)第十五条生态用地保护规划 (34)第十六条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36)第十七条建设用地规划 (38)第十八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 (40)第十九条滩涂围垦规划 (43)第六章规划实施与管理措施 (45)第二十条完善规划实施制度 (45)第二十一条规划管理措施 (45)第七章附则 (50)第二十二条规划成果组成 (50)第二十三条规划实施日期与效力 (50)第二十四条规划实施 (50)前言《普陀区六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于2010年编制完成并实施。

2013年1月,《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并追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支持新区建设,省政府同意舟山市开展规划修编工作。

为保证新区成立后六横镇重大的交通、能源、基础设施以及民生等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满足未来六横镇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结合《浙江省各市、县(市、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浙政土审[2009]12号)和《普陀区六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06-2020年)》对普陀区六横镇进行规划布局调整,编制《普陀区六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3年修改)》(以下简称“规划修改”)。

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1994年修正)

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1994年修正)

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1994年修正)(1987年1月20日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89年3月12日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4年1月29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土地的利用和保护第三章国家建设用地第四章乡(镇)村建设用地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土地是国家的宝贵资源。

我省人多地少,土地特别珍贵。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全面规划,加强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制止乱占耕地和滥用土地的行为。

第三条城市市区的土地,依照法律规定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依照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

已经属于村内各个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各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第四条集体所有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

承包经营土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一切国有土地、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办理。

农民对承包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按照规定用途享有使用权。

第六条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关于三门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的几点思考

关于三门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的几点思考

关于三门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的几点思考陈祖林【摘要】随着三门县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开发三港、建设三城”战略的实施,三门核电等重大项目的建设启动,区域土地资源占补平衡问题逐步显现,不断扩张的用地需求,需要有足够的用地来源,而通过土地整理和低丘缓坡开发只能解决少量的用地,滩涂围垦开发已成为破解土地制约要素的一个重要而现实的途径.就三门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相关的阐述并提出了一些对策与建议.【期刊名称】《浙江水利科技》【年(卷),期】2014(042)001【总页数】3页(P56-58)【关键词】滩涂围垦;开发建设;对策和建议;三门县【作者】陈祖林【作者单位】三门县水利局,浙江三门 3171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V213.41 问题的提出近几年,随着三门县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开发三港、建设三城”战略的实施,三门核电等重大项目的建设启动,区域土地资源占补平衡问题逐步显现,供给压力进一步加大,已成为三门县经济发展的瓶颈。

据国土部门统计,自2004年以来,全县已批准建设用地达2.1万亩,但随着“三门湾次经济圈”建设和3个上百平方公里发展平台构建,“十二五”期间项目用地将会更大,据预测“十二五”期间,全县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经济产业集聚区建设,需建设用地在2.5万亩以上[1],而目前三门县耕地储备库已无耕地可占补。

不断扩张的用地需求,需要有足够的用地来源,而通过土地整理和低丘缓坡开发只能解决少量用地,滩涂围垦开发已然成为破解土地制约要素的一个重要的途径。

因此,做好滩涂围垦规划,加快滩涂围垦步伐,对确保三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十分必要。

2 三门县滩涂围垦开发建设基本情况2.1 围垦开发现状自解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60—90年代,为尽快发展生产,从县情人多地少实际出发,结合三门县滩涂面积广、围垦条件好这个优势,进行了持续的围垦造田,逐步由高涂到中涂至底涂延伸,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全县围垦大小滩涂101处,新筑海堤145 km,围涂总面积13.7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63%,居全省领先水平[2]。

宁波梅山(保税)新城总体规划

宁波梅山(保税)新城总体规划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约 33.94 公顷,主要沿梅山大道布局;该区域居住用地主要为满足本岛生 活配套需求。
3)地方文化区规划居住用地约 115.12 公顷(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8.98 公顷),主要为满 足梅山岛本岛安置及港区配套居住需求。
(2)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 201.08 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国际商贸区、高档居住休闲区西端岛头。 其中,国际商贸区公共设施用地约 109.36 公顷,主要为保税港区政策向生产-供应链上游拓 展提供保障空间,重点发展行政管理、信息中心、(离岸)金融、国际贸易、船务、货代等 职能,构建创新服务平台。 高档居住休闲区西端岛头区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约 31.35 公顷,主要为面向高端人群的 商务休闲配套、旅游休闲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 其它公共服务设施主要为居住配套服务的商业、服务业、文化娱乐等公共设施。
主要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
公共服务设施
用地规模 (公顷)
建设要求
梅山医院(综合医院)
5.18
独立用地
梅山国际医院(综合性医院)
4
医疗卫
卫生防疫检疫所
-

梅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独立用地 结合梅山医院设置 可结合底层建筑设置,床位数不少于 30 张
社区卫生服务站
-
按照社区配套建设要求配套建设
文化体 文体活动中心
(2)道路输运系统规划 梅山保税港区道路疏运系统由五座跨梅山港大桥组成。其中港口集疏运通道和城市货运 通道 2 处、客运通道 2 处,客货混行通道 1 处。 港口集疏运通道及城市货运通道由六横疏港高速及连岛道路和梅东通道组成,其中六横 疏港高速及连岛道路为梅山岛疏港主方向。 城市客运通道由规划上阳大桥和规划春晓大桥构成。 梅山大桥为客货混行通道,货运主要针对非保税区的货车通行。 4.2 城市交通系统规划 (1)路网结构 保税港区以方格网式布局为主,滨海生活带以自由式道路为主,两种形式形成混合式路 网结构。以盐田大道、梅山大道两条主干道贯穿岛屿东西,辅以 5 条局部联络的主干路,形 成路网结构骨架。 (2) 道路系统规划 城市道路系统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依据功能细分为货运主干道、客货混行 主干道、客运主干道、货运次干道及客运次干道。 主干道红线控制宽度 36~48 米,设计车速 60 公里/小时。 次干道红线控制宽度 20~36 米,设计车速 40 公里/小时。 规划根据地块开发需要设计支路,尽可能加密贯通支路,划分小地块,同时为高强度交 通流的疏散提供周旋的空间,避免直接冲击主干路系统,也增加了地块的临街面,设计车速 为 30 公里/小时。 (3)交叉口规划 一般道路相交宜以平交为主,高速公路与各等级道路相交,应根据需要设置分离式、半 互通式、全互通式等各种立交。为了快速疏解梅山保税港区过境交通量及区域对外交通,岛 内道路与六横疏港高速相交均采用立交形式。 其中六横高速与盐田大道采用互通式立交形式,并相应设置收费站及相关管理用房。港 湾路、七星路、盐湖路与六横高速相交采用分离式立交形式。梅山大道与港湾大道相交采用 分离式立交形式。滨江路(梅山湾南侧规划 12 米道路)与盐湖路、六横高速、梅山大道、 问津路及梅东通道相交均为分离式立交。梅山大道与梅东路可以结合实际建设要求设置分离 式立交。岛内其他道路相交均采用平交形式,主要道路相交路口根据需要进行渠化拓宽。 (4)公共交通发展规划 明确公共交通优先战略,建立对外快速公交和内部常规公交相结合的公共交通体系。 规划梅山大道作为梅山岛和北仑区中心的快速公共交通廊道。规划问津路作为梅山岛与 上阳片区联系的公交走廊。规划七星路及海润路作为岛内主要公交走廊。 (5)静态交通设施规划 公交首末站:规划在梅山岛内设置三处公交首末站,一处位于地方文化社区,占地面积 0.4 公顷,一处位于梅山岛西部高档休闲居住区,占地面积 0.4 公顷。一处位于核心区西侧,

浙江大陆淤涨型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的建议研究

浙江大陆淤涨型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的建议研究

Advances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环境保护前沿, 2017, 7(3), 185-190Published Online June 2017 in Hans. /journal/aephttps:///10.12677/aep.2017.73027Study on the Protection andUtilization of Silting Coastlinein Zhejiang ProvinceHui Xiang, Peixiong Chen, Xintong Li, Xin ZhouThe Second Institute of Oceanography, State Oceanic Administration, Hangzhou ZhejiangReceived: May 20th, 2017; accepted: Jun. 5th, 2017; published: Jun. 8th, 2017AbstractThe silting shoreline of Zhejiang continent is in a state of continuous siltation, and embankment reclamation including agricultural planting, breeding and industrial and urban construction is the main way of using it. Due to a large number of beaches are exposed, the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mi-tigation capacity is seriously insufficient. Research of silting shoreline control system was signi-ficative for safety of ecology environment and economic sustained development. This paper inves-tigates and analyzes the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of the continental siltation in Zhejiang Province.It summarizes many problems that exist, for example, the decentralization of the coastline man-agement system, the lack of legal norms, the lack of a unified planning lead, the serious damage to the shoreline ecosystem, the lack of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mitigation capacity. These are the main problems of silting shoreline.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such as perfecting the coastline management institution and legal system, strengthening the coastline planning and guidance, innovating the coastline management system, exploring the management system of coastline assets, the use mode of combination of embankment and coastal wetland protection zone. We want 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controlling the silting shoreline.KeywordsSilt Shoreline, Coastline, Control System, Coastal Intertidal Zone, Silted Tidal Flat浙江大陆淤涨型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的建议研究相慧,陈培雄,李欣曈,周鑫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浙江杭州收稿日期:2017年5月20日;录用日期:2017年6月5日;发布日期:2017年6月8日文章引用: 相慧, 陈培雄, 李欣曈, 周鑫. 浙江大陆淤涨型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的建议研究[J]. 环境保护前沿,2017, 7(3):相慧等摘要浙江大陆淤涨型岸线处于持续淤涨状态,筑堤围涂进行农业种植、养殖及工业与城镇建设是其主要利用方式,滩涂面广而量大使其防灾减灾能力严重不足,研究淤涨型岸线保护与利用的管控措施及制度,对浙江生态环境安全、经济持续发展有深远意义。

飞云江河口综合规划文本(2003年~2020年)

飞云江河口综合规划文本(2003年~2020年)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飞云江河口资源有序、合理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飞云江河口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及行业协调发展,特编制飞云江河口综合规划。

飞云江河口综合规划文件包括《飞云江河口综合规划报告》(以下简称规划报告),及《飞云江河口综合规划文本》(以下简称规划文本)。

第二条规划编制依据本规划的编制依据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2.浙江省实施上述法律、法规的办法、《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等有关地方法规;3.《关于开展浙江省河口综合规划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河口综合规划技术纲要》等有关文件;第三条本规划经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成为指导飞云江河口涉水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性文件,是飞云江河口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基本依据。

凡飞云江河口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均应符合本规划提出的原则和确定的规划方案。

第四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未经履行法定程序,无权改变本规划。

确需对本规划的规划方案或主要工程措施进行调整时,应按规划审批程序经原审批机关审查批准。

第二章规划范围和规划原则第五条规划范围飞云江河口规划范围为:飞云江干流的马屿~口外大北列岛,北至瑞安市塘下镇北端,南至平阳县西湾分水岭。

第六条河口区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1、防御洪潮标准低;2、瑞安港需重新进行布局,航道需进行整治;3、土地资源紧缺,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发展;4、河口区河道逐渐淤积,码头及航道将会受其影响;5、河口区水质进一步污染;6、河口资源综合开发、行业协调和统一管理需进一步完善。

第七条规划原则从飞云江河口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发,充分考虑飞云江河口的自然特性,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

舟山市定海区双桥镇

舟山市定海区双桥镇

舟山市定海区双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说明(送审稿)舟山市定海区双桥镇人民政府二○一○年十二月目录前言1第一章规划总则 (2)第一条规划目的 (2)第二条规划依据 (2)第三条规划原则 (6)第四条规划期限 (7)第五条规划范围 (7)第六条规划基数 (7)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8)第七条土地利用结构 (8)第八条土地利用特点及存在问题 (8)第三章规划目标与控制指标 (10)第九条规划总体思路 (10)第十条规划具体目标 (10)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2)第十一条基本原则 (12)第十二条农用地结构调整 (12)第十三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14)第十四条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15)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7)第十五条基本原则 (17)第十六条农用地保护规划 (18)第十七条优化城乡用地布局 (19)第十八条协调布局基础设施用地 (20)第十九条构建土地生态景观风貌 (21)第六章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22)第二十条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22)第二十一条耕地占补分析 (22)第二十二条基本农田调整 (22)第二十三条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23)第七章城镇用地规划 (25)第二十四条城市发展目标与规模 (25)第二十五条城市空间发展战略 (25)第二十六条城镇空间结构 (25)第八章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 (27)第二十七条规划原则 (27)第二十八条村庄用地现状分析 (27)第二十九条村庄发展导向 (28)第三十条村庄整治范围 (29)第三十一条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目标 (30)第三十二条村庄用地规划 (30)第三十三条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30)第九章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 (31)第三十四条土地用途分区划定原则 (31)第三十五条土地利用分区类型 (31)第三十六条基本农田保护区 (31)第三十七条一般农地区 (33)第三十八条林业用地区 (34)第三十九条城镇建设用地区 (35)第四十条村镇建设用地区 (35)第四十一条风景旅游用地区 (37)第十章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9)第四十二条空间管制分区类型 (39)第四十三条禁止建设区 (39)第四十四条允许建设区 (40)第四十五条有条件建设区 (41)第四十六条限制建设区 (42)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与管理措施 (43)第四十七条完善规划实施制度 (43)第四十八条法规措施 (43)第四十九条行政和管理措施 (44)第五十条经济措施 (46)第五十一条社会措施 (47)第十二章附则 (49)第五十二条规划成果组成 (49)第五十三条规划实施日期与效力 (49)第五十四条规划实施解释 (49)前言原《舟山市定海区双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01-2010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在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建设方面,保障社会经济发展重点用地、增强依规划用地管地意识、改善土地生态条件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陈川厅长在全省滩涂围垦造地现场会上的讲话

陈川厅长在全省滩涂围垦造地现场会上的讲话

为 395万 l (94 . 6 1 5. 8万 亩 ) ,建设 总规 模 ( 含
“ 五 ”续 建 工 程 139万 } 九 .0 (96 1 .3万 亩 ) )达
524 l (9 1 万亩 ) . 万 1 7 .l 7 ;完成投资 6 . 亿元 ; 32 7
完成 了玉环 漩 门二期 、海宁 尖 山 0 5围区 、慈 溪 四

l ( 亩 ) 占 21 1 5万 , .%;其 他 用 地 2 1 . 3万 l
(2万亩 ) 占 1.%。 这 些 土 地 的 开 发 利 用 ,极 3 , 34 大地 缓解 了我 省经 济社会 发展 、人 口增 长带 来 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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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期
总第 15期 4
浙 江 水 利 科 技
Ze ag yrt hi hjn do cnc i H e s
No. 3 Toa tlNo. 1 5 4 Ma 0 y2 06
20 06年 5月
陈 川厅 长在 全 省 滩 涂 围垦 造 地 现 场 会 上 的讲 话
围面积 的 8 %;其 中耕地面积 5o 万 l (6 l . 6 7 万
亩) ,占 已开 发 利 用 的 3 .% ;园 地 面 积 14 21 .0万 l 2( l万 亩 ) 占 89 ;养 殖 面 积 45 1 2 r n , .% .3万 }l u2 l (8 亩 ) 占 2 .% ;工 业 用 地 面 积 23 6万 , 87 .3万 l 1 (5万 亩 ) 占 1 .% ;房 地 产 用 地 面 积 03 3 , 48 .3万
灶浦西侧等一大批滩涂围垦项 目,完成围涂面积达
259 l (88 亩 ) .8 万 1 3 .3万 ,超 额完 成 “ 五 ” 规 十 划 目标 任 务 的 5 % ;已 经 垦 造 成 耕 地 的 面 积 为 5 048万 l ( .2万 亩 ) 占围 成 面积 的 1.%。 .6 1 70 ,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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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滩涂围垦总体规划 (2005—2020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滩涂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编制《浙江省滩涂围垦总体规划(200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第二条 规划范围 东经120°00′~123°10′,北纬27°06′~31°03′之间理论深度基准面以上及钱塘江、瓯江等河口的滩涂。北起浙沪交界的平湖市金丝娘桥,南至浙闽交界的苍南县沿浦以及舟山等海岛地区滩涂。分属嘉兴、杭州、绍兴、宁波、台州、温州、舟山7个市32个县(市、区)。建设规模在4500亩以上(岛屿地区2250亩以上)的项目。 第三条 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04年; 近期为2005~2010年; 中期为2011~2020年; 远期展望为2021~2050年。 第四条 本《规划》是编制区域滩涂围垦规划、开发利用滩涂资源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 浙江省发展改革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规划》实施宏观管理。国土资源、财政、农业、环保、海洋与渔业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滩涂围垦工作。省滩涂围垦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划》实施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沿海、沿江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划》。 第六条 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变更本《规划》。确需对本《规划》的规划方案或规划工程措施作出重大变更的,必须经原审批机关审查批准。

第二章 滩涂资源评价 第七条 滩涂资源动态变化。浙江沿岸年泥沙补充量约为1.8~2.2亿吨,其中钱塘江河口杭州湾、舟山地区约1.2亿吨,椒江河口及台州湾约2900万吨,瓯江、飞云江、鳌江口及温州湾约2000~3000万吨。浙江省滩涂处于不断的淤涨状态,自然条件下岸滩外移平均每年10~20m,最大可达40m以上,岸滩宽而坡缓。经初步研究,我省滩涂具有动态平衡的规律,新淤积的滩涂面积约为围垦面积的71%。 第八条 滩涂开发现状。浙江省沿海、沿江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截止2004年底共围垦滩涂面积282万亩,其中嘉兴市9万亩,杭州市65万亩,绍兴市41万亩,宁波市74万亩,台州市54万亩,温州市19万亩,舟山市20万亩。 第九条 滩涂资源。全省理论深度基准面以上的滩涂资源面积为391万亩。理论深度基准面与2m深度基准面之间的资源为199万亩;2m深度基准面与5m深度基准面之间的资源为355万亩。

第三章 滩涂围垦指导思想与项目布局 第十条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重自然、经济、环境、生态等的相互协调,动态保护重要湿地,依据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条件,坚持以自然属性为主,同时兼顾社会属性,考虑社会发展的需要,并与海洋功能区划、江河治理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衔接。发挥滩涂围垦的综合效益,促进滩涂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一条 滩涂围垦遵循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 根据“平安浙江”的建设要求,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我省丰富的滩涂资源,保障土地安全、粮食安全,以人为本,为浙江省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2)最佳综合效益原则 正确处理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资源保护的关系,实现滩涂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正确处理围垦、防洪排涝、航运、养殖等之间的关系,以发挥最佳综合效益。 (3)与区域经济同步发展原则 满足效益农业、城市化、第三产业发展的需要,使滩涂的围垦开发利用不仅能适应地方经济发展,更能促进地方经济优势的充分发挥,使滩涂围垦开发活动具有生命力,与地方经济同步可持续发展。 (4)协调性原则 滩涂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涉及各个方面,围垦造地是利用方向之一,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江河治理规划等同样涉及滩涂资源的开发利用。因此,滩涂围垦应与相关规划相衔接。 (5)可持续原则 滩涂围垦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围垦与促淤相结合,围垦的规模、速度、区域应与滩涂的自然资源和承载力相适应,与其它涉海产业相协调,按照建设生态省的要求进行合理开发利用。 (6)技术规范化原则 滩涂围垦工程项目的设计标准要求与沿海、沿江防潮、防台、排涝相结合,严格按照国家、省颁发的各项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满足“平安浙江”的建设要求,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 根据地理位置、行政区域以及自然特性,大陆沿岸划分为20个岸段,岛屿地区分为两个岸段,共22个岸段。各岸段开发利用方向与主导功能详见附表一。 第十三条 围垦造地规划区。全省适宜造地的规划滩涂区面积约为262万亩。按行政区统计,沿海、沿江7个市分别是:嘉兴市9.93万亩、杭州市1.78万亩、绍兴市5.93万亩、宁波市85.49万亩、台州市69.74万亩、温州市66.83万亩、舟山市22.29万亩。各岸段及各地规划区面积分布见附表二、附表三。 第十四条 滩涂资源划分功能并确定其主要开发目标时,对象山港、乐清湾等重要港湾采取以保护为主;三门湾围垦持慎重态度;钱塘江滩涂围垦与钱塘江治理相结合,围垦服从治江;同时重视对湿地保护。 第十五条 根据对围垦项目的划分原则和全省农业、工业、交通、养殖及城镇、港口建设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至2020年滩涂围垦建设项目117处,总建设规模192万亩。其中嘉兴市4处,规模7万亩;杭州市1处,规模1.8万亩;绍兴市2处,规模7万亩;宁波市26处,规模61万亩;台州市28处,规模47万亩;温州市29处,规模48万亩;舟山市27处,规模21万亩。 第十六条 近、中期围垦工程项目规划分别见附表四、附表五、附表六、附表七。 第十七条 海岛等区域的围涂工程因地制宜,宜采取先促淤后围垦的开发利用方式。涉及钱塘江河口、瓯江河口综合规划及治导线调整的,及在敏感区域的滩涂围垦项目要进行深入研究。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纳入规划实施项目。促淤项目9项,需深入研究项目10项。 促淤及研究项目见附表八。

第四章 滩涂围垦水资源配置 第十八条 水资源配置原则。以满足围垦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强化政府对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优化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第十九条 根据滩涂开发主导功能进行水资源配置。 工业用水考虑各围垦区的工业用水特点及水源条件等情况,考虑由公共自来水厂供给或围垦区河道取水为主。 农业灌溉用水考虑从河道取水为主。 海水养殖用水,应考虑直接取用海水。 第二十条 在实施工程项目规划时,应根据水资源状况和围区地形建库蓄淡,解决水资源的不足。各流域综合规划中的水量供需平衡规划应包括滩涂围垦开发利用水量。

第五章 环境保护 第二十一条 坚持在滩涂围垦工作中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第二十二条 禁止围垦乐清湾西门岛红树林、南麓列岛等自然保护区。动态保护慈溪庵东、灵昆东滩湿地,充分研究论证与湿地保护结合的开发方式。 第二十三条 做好单体围垦工程的前期研究论证工作。在规划工程项目实施中坚持“老滩成陆,促淤保湿”,科学合理实施促淤工程,努力使滩涂围垦与滩涂淤涨相协调。 第二十四条 在围区开发中坚持科学规划、生态开发,根据围区地形合理保留部分滩涂。推广清洁生产,建设沿海防护林,积极创建人工湿地生态环境。确保围垦区保留12%以上的水面率。 第二十五条 规划工程需要开挖大量土方,要妥善安排弃置场地,防止水土流失,实行复绿工程,做好水土保持。

第六章 规划实施 第二十六条 沿海、沿江市发展改革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规划编制市级区域滩涂围垦规划,并经省发展改革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划》由省发展改革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表一

浙江省沿海沿江各岸段开发利用方向及主导功能汇总表

岸段 编号 岸段名称 海岸状态 面积 (万亩) 主 导 功 能

1 平湖市金丝娘桥~海盐县澉浦 侵蚀型 5.51 港口、码头、旅游及工业用地开发。

2 澉浦~钱江一桥北 淤涨型向稳定型过渡 20.25 航道、旅游、农业、养殖。

3 钱江一桥南~西三闸 淤涨型为主 26.82 农业、围塘养殖及建设用地。

4 西三闸~甬江口北 淤涨型为主 54.92 农业、工业开发、湿地保护为主。

5 甬江口 稳定型 通航、排洪、码头。

6 甬江口南~北仑区崎头角 稳定型海岸为主 1.32 工业、港口用地。

7 崎头角~象山县钱仓 稳定型为主 25.52 水产自然养殖为主。

8 钱仓~象山县石浦 稳定型为主 12.32 农业、盐业、围塘养殖。

9 石浦~三门县沿赤 缓慢淤涨型 42.65 农业与海水养殖相结合,适度开发盐业。

10 沿赤~椒江口北小园山 淤涨型为主 20.36 围涂、盐业、围塘养殖为主。

11 椒江 航道、码头。

12 椒江口南牛头颈~温岭市石塘 淤涨型 24.3 农业、围塘养殖、船只避风、港口码头。

13 石塘~玉环县鲜迭 缓慢淤涨型为主 23.15 农业、海水养殖、旅游、港口码头、城建用地。

14 鲜迭~乐清市岐头 稳定型 30.4 港口、自然养殖、湿地保护、农业、围塘养殖。

15 瓯江 稳定型为主 旅游、港口。

16 龙湾上岙~瑞安市上望盐场 淤涨型为主 33.9 农业、围塘养殖、湿地保护、综合开发为主。

17 飞云江 航运、港口、码头、行洪。

18 瑞安市阁巷盐场~平阳县仙人岩 淤涨型为主 15.63 农业、围塘养殖为主。

19 鳌江 稳定型 航道、行洪。

20 苍南县新美州~苍南县沿浦 淤涨型向稳定型过渡 11.39 农业围涂、旅游、港口、围塘养殖为主。

21 洞头岛 稳定型为主 12.31 旅游、围塘养殖、港口、城建用地为主。

22 舟山群岛 稳定型为主 29.86 港口、旅游、工业、围塘养殖、城建用地。

合 计 390.61 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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