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内容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内容

附件1: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内容

1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接收档案转出

2 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材料收集档案材料鉴别档案材料归档

3 档案的整理和保管档案整理装订

档案保管

档案数字化、电子化

4 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

案查(借)阅服务

档案查阅

档案借阅

5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存档证明

经历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证明

6 为相关单位提供政审(考察)

服务

参军政审

录用考察

入党政审

出国(境)政审

升学政审

其他政审

7 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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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 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4】90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4〕90号来源:人社部网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财务)厅(局)、档案局:为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体制。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二、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见附件1)。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拓展公共服务内容。要完善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推进服务的规范化和精细化,不断满足服务对象的基本需求。 四、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和转递。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得拒收符合存放政策以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转来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如实反映存档人员的出生日期、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职务任免、职称评审、奖励处罚、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要加强与存档人员本人、工作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有关材料,建立规范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机制。存档期间不再调整档案工资。档案转递时,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备材料。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2),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五、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 信息化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重要手段和发展方向。各地要大力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全面掌握流动人员的数量、结构、分布、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要求、档案材料范围、服务要求及流程、服务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人事档案 personnel archive 在人员的培养、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 2.2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personnel archive of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人事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 机构和从业人员要求 3.1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依法设立并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授权。 3.2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在服务场所对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信息予以公示。 3.3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根据档案的数量合理配备档案管理服务人员,人数不应少于2人。 3.4 档案管理服务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熟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应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并能熟练操作。 4 档案材料范围 档案材料的范围包括: a)履历材料; b)自传材料; c)考察、考核、鉴定材料; d)学历、学位及相关认证材料; e)培训材料; f)职业(任职)资格、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材料; g)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 h)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指南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指南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指南一、档案转出要求1、个人转档案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存档协议书;代理单位委托人才中心保管的档案,转出时需提供委托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介绍信和离职手续。 2、调档函。其中:跨地区调转的由调入地县以上(含县)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调档函(机关、事业单位除外);本地考取公务员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录(聘)用的,由录取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开具调档函;考取研究生或专升本调档的,由录取学校出具调档函;应征入伍的,由武装部出具调档函;非国有单位应由委托管理其人事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调档函;如改派的,需提交新改派报到证及调档函。 3、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持委托人的亲笔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4、为保证存档人员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原借出的档案材料必须归还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 5、调转外地的档案,须通过人才机构转递的,提供档案接收单位的’准确名称、详细地址和邮编。 6、本市国企调档须提供能证明该单位是国企的有效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或国资委文件的复印件。 7、跨地区国企调档的,必须通过调入地县以上(含县)人才服务机构或当地的人事部门。如当地人事部门已授权该地的国企可自行

调档的,需提供当地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 二、档案转出程序 1、档案转出前,按国家规定的存档收费标准,结清存档费用。 2、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已满的,要办理完转正定级后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3、档案跨地区调转的,符合条件的需办理转正定级及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 4、开具《流动人员档案转递通知单》,档案密封盖章后通过机要邮寄或由办理调转人员转递。 5、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及时将“档案回执”寄回原档案管理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指南】

人事档案管理证明

人事档案管理证明 如果你在人在市场保存,那就去带身份证去人才市场毕业生档案管理处,查询你的档案编号,开具人事档案证明. (请您继续关注麦档网https://www.360docs.net/doc/973819400.html,) 格式基本如下: 人事档案证明 兹证明身份证号 档案号,自年月日将档案存放于xx-xxx保管至今,特此证明。 xxxxxxxxxxx (盖章): 一、出具人事档案证明 1、委托单位需出具存档人员人事证明应持单位介绍信,由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前来办理; 2、个人存档人员需出具人事证明的应提交存档凭证; 3、经对提交材料审核无误后,依据档案记载开具相关人事证明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政审 1、单位委托的应持单位介绍信,由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前来办理; 2、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应提交存档证明; 3、审核提交的评审材料和查询本人人事档案; 4、在审核材料上加盖公章; 5、收集职称评审材料归档; 6、职称服务费100元/人次。 人事档案管理就是将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的活动。人事档案是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个人经历和德才表现,以个人为单位组合起来,以备考察的文件材料。主要是由人事、组织、劳资等部门在培养、选拔和使用人员的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是个人经历、学历、社会

关系、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状况以及奖励处罚等方面的原始记录。是个人参与社会方方面面活动的记载和个人自然情况的真实反映。 目的 第一,保守档案机密。现代企业竞争中,情报战是竞争的重要内容,而档案机密便是企业机密的一部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 第二,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这是档案保管的主要任务。 第三,便于档案材料的使用。保管与利用是紧密相联的,科学有序的保管是高效利用档案材料的前提和保证。 建立健全保管制度是对人事档案进行有效保管的关键。其基本内容大致包括五部分:材料归档制度;检查核对制度;转递制度;保卫保密制度;统计制度。 (1)材料归档制度。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归档的大体程序是:首先对材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其次,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再次,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2)检查核对制度。检查与核对是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等,也包括对人事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库房门窗是否完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 检查核对一般要定期进行。但在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 (1)突发事件之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 (2)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 (3)发现某些损害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霉,发现了虫蛀等。 (4)转递制度。转递制度是关于档案转移投递的制度。档案的转递一般是由工作调动等原因引起的。 第二篇:人事档案管理单位证明(样张) 人事档案管理单位证明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兹证明赵旦同志(女,出生于1989年01 月01 日,身份证号:320143************)的人事档案在我处,经核查该同志的档案,在2014年3月至2014年10月期间无工作就业纪录。

个人人事档案如何转出

个人人事档案如何转出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 它是个人身份、 学历、 资历等方面的证据。 那么个人人事档案如何转出呢?以下是为你整理的个人人事档案转出方法, 希望能帮到你。 个人人事档案如何转出 1.如何提取档案?答: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 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 号)相关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 凭调档函(商调函)转递。 档案转往成都市内的由政府所属人才中心、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军队团以上政治 机关开具调档函;档案转往成都市外的,由政府所属人才中心、党政机关、军队团以上政治机 关、普通高等院校(民办除外,且限升学办理)开具。 调档时须凭:(1)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 份,(如系代办,还需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和复印件);(2)婚姻生育相关证件;(3)离职证明(限中心代理单位员工)。 并应先将相关费用结清。 2.哪些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可以提取档案?答: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企业职工档案 管理工作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 定》等规定:县以上(含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有权管理本单位员工人事档案 ; 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其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管理本地流动 人员人事档案;街道、镇(乡)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负责管理已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人事档案。 3.办理档案转出可以委托其他人代理吗?答:档案转出最好由本人亲自办理,但由于特殊 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要向我中心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亲自办 理需要提供的所以材料;(2)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本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 4.档案调走户口还可以放在人才中心吗?答:人才中心只能为存放档案的人员提供集体户 口挂靠,档案一经转出,就不再是我中心委托存档人员,所以户口不能继续挂在我中心,而需 要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若因特殊原因暂未迁出我中心,本人需提供个人声明,并承诺户籍关系尽快转出,且人才 中心至档案转出之日起不能依据档案材料开具任何证明。 5.能否把档案提走自己保管?答: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 规定》(人发[1996]118 号)第二章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 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四章第十四条(四)款规定: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直系亲属的档案。 因此,档案不能以个人名义提走保管。 6.凭报到证就能把档案提走吗?答: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 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 号),这是不符合规定的,档案转递必须凭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 的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转档。 7.档案放在街道办事处和人才服务中心有何不同?答: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和政府人事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常见关键材料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常见关键材料 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常见关键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列) 1.核定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 □就业通知书(报到证) □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此表重要,但不作为存档必备材料) 2.核定入党时间的材料 □全套党员材料 □入党志愿书 3.核定学历学位的材料 □成绩单(□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他) □毕业生登记表(□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他) □学位授予材料(□学士□硕士□博士□其他) □国外学历认证证明(□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他) 4.核定工作经历的材料 □劳动合同书 □原工作单位(原存档单位)辞职批文 □原工作单位(原存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5.核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 □获得职称批文(□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 □定职表(□员级□助理级□中级) □评审表(□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注:以上列举材料仅为一般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常见关键材料。 二、温馨提醒 鉴于个人学习、生活、工作经历的不同,且在不同时期不同年代,档案内出现的材料也不尽一致,因人而异,所以除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常见关键材料外,有可能出现的其他关键材料还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列):

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履历表、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录(聘)用审批(备案)表、职工登记表、招生(入伍、招工)政审材料、知青上山下乡证明、工龄复查表、民转公教师审批表、转(吸)干审批表、聘用制干部审批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等。 三、缺少关键材料可能造成的影响 如果发现材料有缺失的情况,请尽快与缺失材料相关单位取得联系,补充缺失材料,完善人事档案。如不及时完善档案,日后可能将导致办理以下事项时受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列): 1.参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及其他单位的招录。 2.评定职称、报考专业技术资格(司法、卫生、教育、财会等)。 3.办理以档案材料记载为依据的证明。 4.办理退休等社会保险业务。 5.办理各种事项的政审手续。 6.办理各种升学手续。 7.办理其他可能需要使用到人事档案的事项。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分析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分析 发表时间:2019-08-20T10:55:15.233Z 来源:《中国医学人文》2019年第07期作者:赵峰[导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流动人员逐年增长,使得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上难度加大。 山东省滕州市财贸医院 277599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流动人员逐年增长,使得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上难度加大。人才流动的现象越发明显,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近年来,我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中,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在未来的发展中逐步解决,提升其管理水平与效率,促进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本文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着手,分析了我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有利于提升档案管理的水平。关键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近年来,我国人才流动的现象越发明显,这使得在流动人员的档案管理上需要不断进行制度更新、管理改革,提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效率与质量。但是,就我国目前而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中,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低,严重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效率,影响了流动人员的各种活动,因此,未来的工作中,需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实现人事档案管理体系的优化。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重要性人事档案中包含了一个人在学习与工作的不同阶段的学籍信息与工作信息,是一个人一生轨迹的资料积累,一旦丢失便不复存在。就我国当前的发展形势而言,流动人口每年持续增加,数量大、变动与转移频繁是流动人口的主要特点,这也就加剧了管理的难度,尤其是人事档案管理的难度更大。虽然我国逐步出台了各种管理规范,明确规定了管理的范围、档案转递、收集与保存等内容,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对于人才流动社会化体系的完善等具有重要的意义。2我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2.1人事档案数量多,工作人员少 各级人才交流与服务中心都面临着人事档案数量多、专业管理人才匮乏的问题,使得在档案管理中面临着工作量大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高质量进行。人事档案管理中,包含了查档、调档、转档等工作,由于档案数量庞大,这就要求在人才服务中心需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但是,我国档案管理人员的配置上不尽合理,影响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2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过关 在我国档案管理人才的配备上,有些机构使用了一些非专业档案管理人员,使得其在后期的工作中出现了各种问题,有些档案管理部门由于招不到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便将档案管理工作移交于非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从而出现了档案管理的分工混乱现象,严重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最后,一部分档案管理人员在自身的岗位上消极懈怠,不积极学习新的知识与管理方式,使得档案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步伐缓慢。 2.3管理观念陈旧,工作模式僵化 在人事档案管理中,有些城市虽然在人才引进方面的投入极大,但是在档案管理中的投入不足,使得很多流动人员的档案问题无法解决,存在档案材料的缺失与遗漏现象,严重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使得人事档案管理混乱。一些地方的档案管理观念、工作模式落后,严重制约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4办事流程复杂,手续繁琐 有些人才服务中心在档案管理中存在办事流程复杂、手续繁琐的问题,对于一些特定问题的处理没有明确张贴办事流程,使得群众在该问题的处理上存在材料准备不全、审核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各种调档工作的顺利进行,降低了档案管理的效率与质量。3加强我国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的策略3.1加强领导,规范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的各级领导部门要加强监管,在日常的工作中落实好档案管理的宣传与组织工作,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稳步推进,坚决严惩档案管理中存在的违规现象。各级领导部门还要积极调动档案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使得档案管理人员能够在自身的岗位上发挥自己的职责权限作用,严格遵守相关的办事流程,遵守相关的管理制度。各级档案管理部门要规范管理制度,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与鉴别工作,实现档案保存、转递的顺利,强化档案管理部门的各项服务,提升其服务水平。 3.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档案管理工作中,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各级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培训,为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使得其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能够发挥自身的专业素质,创造更大的价值。另外,培训过程中还要不断提升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使档案管理人员能够具备自身所需要的技能水平,比如计算机操作技术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与管理方式,提升其管理水平。 3.3建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社会化公共管理模式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中,还需要建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社会化公共管理模式,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实现社会化服务方式,积极落实人事代理等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与人员选拔的分离,突破了传统人事档案管理的弊端,有利于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的社会化、现代化,提升档案管理的质量。 3.4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目标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过程中,各级人才服务中心要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目标,在实际的工作中,要严格遵循该目标开展各项档案管理工作,具体来说,在接收档案之前,要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与真实性,严格审核档案,如果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档案存在错误或者遗漏问题,应该及时与有关部门反映,并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其次,要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档案管理人员在自身的岗位上应该充分发挥其职责。 3.5推动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人事档案管理机构证明(模板)

关于民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申报路径的补充说明 我市民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按市人社局、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5】564号)执行。经研究,现就民办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职称评定(含评审、认定)申报路径补充说明如下: 一、系统申报路径: 个人登陆“职称申报与管理系统(简称“系统”)填报材料,提交学校→学校审核后发送所在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审核后发送所在区人社局→区人社局审核→评委会 二、纸质材料报送路径: 个人申报材料提交学校→学校审核后送申报人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档案管理机构审核(根据申报人档案记录情况,审核申报材料涉及的有关内容,并出具相应证明。该“证明”归入申报材料,并由申报人或学校上传至系统)后送所在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审核后送所在区人社局→区人社局审核→评委会。 三、区教育局作为辖区内民办中小学的主管部门,须登陆系统对民办中小学教师的电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同时审核纸质材料。民办中小学教师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不需登陆系统审核电子材料,但需按附件(模板)出具有关证明。 附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证明(模板) 市人社局专技处市教育局师资处 2015年5月26日

人事档案管理机构证明(模板) 申报人,身份证号码,根据申报人档案记录情况,其职称申报材料涉及的有关内容核查情况如下: 一、学历情况 (一)年月于学校专业(学历)毕业(二)年月于学校专业(学历)毕业 二、资历情况 (一)年月至年月,在(单位)从事工作,担任职务。 (二)年月至年月,在(单位)从事工作,担任职务。 三、教师资格证、职称情况 (一)年取得专业(级别)教师资格证。发证机关:。 (二)年月取得专业资格。 评委会(考核认定或考试机构)名称:,发证机关:。 四、教学科研及其他情况(如班主任年限、所获荣誉等) 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盖章) 2015年月日 注:本证明一式二份,1份归入申报材料密封,1份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留存。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本篇档案管理制度,为的是加强流动人员管理,包含总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1、辞职或被辞职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素数的人才流动服务就(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跨地区流动的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管(欢迎访问WTT://ad.ahsrst,零二七范文大全)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人证做好与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

某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的通知

XXXX【人】字(2014)第23号签发人:XXX 关于XXXX人事档案管理的通知 各公司: 为规范XXXX人事档案管理,保证人事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档案管理 1.电子信息录入:档案管理员必须在员工入职(含新入职人员、离职返聘、实习人员)当天及时对其所有相关个人信息进行初始录入,部分暂未收集到位的资料信息需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星期之内全部录入EAS人事系统。 2.电子信息更新:员工个人信息发生变动时,需及时对其电子信息进行更新。 二、纸质资料管理 (一)收集 档案管理员在收集人事档案资料时,要仔细核对资料信息,保证资料完整、真实、有效,资料收集齐全后须及时整理归档。 (二)整理 1.人事档案分类 人事档案纸质资料大致分为基本档案资料、其他档案资料、离职档案资料三大类;其中基本档案资料和其他档案资料属于在职期间的资料,离职档案资料是员工离职时需要办理的资料。 (1)基本档案资料 ①管理人员基本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实习期资料(校园招聘大学生)、入职基本资料、试用期资料、转正资料、证件(书)资料共五类; 员工基本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入职基本资料、试用期资料、转正资料、证件(书)资料共四类; (2)其他档案资料

①其他档案资料是指除了基本资料以外的其他在职期间的档案资料,这部分档案资料会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更新。 ②其他档案资料分类 累积类资料:是指不可用新版替代旧版的其他档案资料,这一类资料需要累积存入人事档案中; 更新类资料:是指可用新版替代旧版的其他档案资料,这一类资料仅需用新版替代旧版存入人事档案中即可(旧版抽出,新版存入)。 ③管理人员其他档案资料(累积类)主要包括:培训(学习)总结资料、管理干部履历表及干部直系家属工作情况登记表、任免类文件、调动交接资料共四类;其他档案资料(更新类)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廉洁协议资料、体检资料共两类。 员工其他档案资料(累积类)主要包括:培训(学习)资料、调动交接资料两类;其他档案资料(更新类)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资料、廉洁协议资料、体检资料两类。 (3)离职档案资料 离职档案资料是指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需填写、上交、归档的档案资料。 三、档案组卷、存放规定 1.有条件的单位应当设立专用的档案室,办公条件不足以设立档案室的,应当设立专用的铁质档案柜。档案存入箱柜时排列要系统,重要档案要专柜存放。 2.每位员工的人事资料使用人事档案袋,档案袋一面贴上《基本档案目录》并注明档案内的资料,必要时可统一使用(长)32cm×(宽)6cm×(高)22cm的档案盒存储档案。 3.档案盒背侧应当贴有统一的档案名称及档案号。 4.档案盒内首页应当设置档案索引表。 5.根据《制度》有关档案分类的规定,设置档案盒。档案子类别、文件数量较多的情况下,应当设立档案分类分文件夹。 6.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用统一的报告纸、拟稿纸书写,一律使用碳

流动人员调档函模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一、档案转出要求 1、个人转档案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存档协议书;代理单位委托人才中心保管的档案,转出时需提供委托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介绍信和离职手续。 2、调档函。其中:跨地区调转的由调入地县以上(含县)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调档函(机关、事业单位除外);本地考取公务员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录(聘)用的,由录取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开具调档函;考取研究生或专升本调档的,由录取学校出具调档函;应征入伍的,由武装部出具调档函;非国有单位应由委托管理其人事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调档函;如改派的,需提交新改派报到证及调档函。 3、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持委托人的亲笔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4、为保证存档人员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原借出的档案材料必须归还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 5、调转外地的档案,须通过人才机构转递的,提供档案接收单位的准确名称、详细地址和邮编。 6、本市国企调档须提供能证明该单位是国企的有效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或国资委文件的复印件。 7、跨地区国企调档的,必须通过调入地县以上(含县)人才服务机构或当地的人事部门。如当地人事部门已授权该地的国企可自行 调档的,需提供当地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 二、档案转出程序 1、档案转出前,按国家规定的存档收费标准,结清存档费用。 2、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已满的,要办理完转正定级后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3、档案跨地区调转的,符合条件的需办理转正定级及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 4、开具《流动人员档案转递通知单》,档案密封盖章后通过机要邮寄或由办理调转人员转递。 5、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及时将“档案回执”寄回原档案管理机构。篇二:调档函模板 预备党员调档函 中共党支部(单位名称): 同志原为大学学院专业届毕业生,其党组织关系现已落入中共支部委员会。 该同志将于年月日转正,为方便审阅其预备党员材料,现提请贵处将该同志党员档案移交至我支部代为保管。 感谢贵处对我支部工作的支持! 此致! 敬礼! (单位名称)中共党支部 月日 公司调档函 档字第 人才交流中心: 兹有同志的人事档案原有你单位管理,现已委托我单位管理,特此申请调档。 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公章)月日 编号: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七)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跨地区流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的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 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案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沈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送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交清楚。 第九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收。 第十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

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目录 第一篇: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第二篇: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第三篇:人事档案存放证明(示范文本) 第四篇:人事档案存放证明(示范文本) 第五篇:档案存放证明 正文 第一篇: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毕业2年后跳槽换工作,但是新单位要我入职时提交人事代理合同(就是大学毕业后把人事档案放到老家的人才中心,人才中心出示合同书)。。但是大学毕业后的人事代理合同书到XX年就到期了。。。现在我要去办的话,还要补交2年480元的费用。。我不想交了,拿着大学毕业后的那份证明去公司可以吗?都工作2年了公司为什么还要那个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啊? 一般有档案保管权利的公司,会要求入职员工将个人档案调入本公司保管,如果档案不调入,则要开具档案托管证明。至于费用你早晚得交,一年240元,可以按月收取,即使现在不交,至少你取档案那天得交,到时就不是480元了。如果新的单位有保管档案的权利,你可以把档案存放到新的公司,这样也就不会再发生费用。 看你们那里要哪里的人事存档证明 我们这边只有市人才和司法局可以

我的档案不在那 然后我先去律协拿表的时候开了一张调档函 然后拿着去司法局开了正式的调档函 然后去我存档案的地方把档案拿出来 再拿到司法局去把档案存进去 然后他就开了个函 我一个朋友存在市人才,就直接去那里开了 开之前要把之前欠的管理费补起来 档案需要由人事部门统一保管!最好不要放在自己手里! 如果你交纳了养老保险的话,记住一定要在人事部门保管你的人事档案。你想退休领取养老保险,社保局办理退休的依据就是人事档案!你的工龄是多少,你的人员身份是干部还是工人!这都是档案中可以体现的!在有你需要进行初、中、高级的职称申报都需要你的档案!再有你想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机关单位公务员也需要你的人事档案! 档案和失业证没有关系! 辞职了,还没有找到新单位,想把档案从原单位调出来,先交着保险。 想问一下,我是海淀的,就要把档案存海淀吗? 可以,凭户口迁移证交由当地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人才管理中心托管,交纳一定的托管费用即可。 是不是人材市场都可以存档案,正规吗? 可以,具备人事档案的人才管理中心都可以办理托管,正规的,可以查询。 北京有什么存档案比较好的地方吗?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中组部、国家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点击:56 次添加日期:2011-07-04 [ 打印] [ 收藏] [ 关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人事档案; (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全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七)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体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它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跨地区流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的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按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第九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收。 第十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四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利用 第十二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所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 第十三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

人事档案保管证明

人事档案保管证明人事档案保管证明 兹证明身份证号 档案号,自年月日将档案存放于xx-xxx保管至今,特此证明。 XXXXXXXXXXX (盖章): 我们是毕业比较早地那一批;走入社会快有十年时间了;这些档案都不知道存放在哪?现在这家大公司要求我们所有新入职员工都必须办理;否则不给予转正;请问有哪位朋友知道该怎么办理?谢谢! 看来这家公司又在用工性质上想点子了,不接收新员工的个人档案了。到当地人才中心或人才市场办理个人档案托管手续,缴费以后就可以将个人档案转移到人才中心(市场),以后每年缴纳托管费,这样人才中心(市场)就会给你开具个人档案托管证明了 人事档案管理单位证明(样张)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兹证明XXX同志(男/女,出生于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 )的人事档案在我处,经核查该同志的档案,在XX年XX月至XX年XX月期间无工作就业纪录。 证明单位: (盖章) XX年XX月XX日 (以上样张仅供参考) - 甲方: 乙方: 经协商,乙方同意将其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为明确双方责任,就档案保管事宜商订如下: 一、甲方: 1、负责乙方档案的保管以及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按来函单位的要求出具乙方档案中有关的证明材料。 2、负责办理乙方有了新接管单位后的档案转递手续。 二、乙方: 1、在合同签定时,按合同期(每月元)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档案保管费共元(中途终止合同,保管费不再退回)。 2、应及时把合同期内形成的各种书面材料交给甲方整理归档。 三、甲方不负责乙方的原身份、各种福利保险(如:待业、医疗、养老等)以及本合同以为的其他管理责任。 四、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不续签时,乙方应在期满后一个月内将档案转出;逾期从第二个月起按月倍收保管费,逾期壹年甲方不负保管责任。 五、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员工人事档案及个人信息档案管理制度(WORD6页)

员工人事档案及个人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了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管理,使员工的招聘、录用、调配、培训和考核等工作有序进行,提高管理的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2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委托永州市政府相应人事部门代管。员工转正后,应在两个月内将个人档案、社会保险等人事关系转入公司,如户口档案不在永州或有特殊情况的,公司将酌情处理,经公司特批后可报销其个人存档费用。 1.3公司将为在公司服务的所有员工建立个人信息档案资料,使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具有完整的个人信息记录。 1.4公司在招聘员工正式录用后,应分两种情况建立在职员工个人信息档案,由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或“录聘员工(试用期)审批表”,并提供相应的各种证明及文件资料包括但不局限于身份证及户口本、学历证明、专业证书、待业证明等文件的复印件,与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一并,作为个人信息档案的初始资料。 1.5公司员工的个人信息档案资料实行统一管理规范标准、分级管理和保存的模式,公司各部门员工、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的技术人员的个人信息档案由公司综合部统一管理和保存。 2、个人信息档案管理的内容 员工个人信息档案是关于员工个人及有关方面历史情况的材料。其内容主要包括: 2.1个人履历。记载和叙述员工本人经历、基本情况、成长历史及思想发生变化进程的履历、自传材料。 2.2个人档案记录。员工人事档案中记载的员工过去曾经工作或

学习单位对员工本人优缺点进行的鉴别和评价,对其学历、专长、业务及有关能力的评定和考核材料;记录关于员工在所工作或学习单位内加入党派组织的材料;记载员工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奖励及违反组织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到处分的个人奖惩材料等。 2.3个人劳动合同。员工被公司正式录用后,必须由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将其存入个人档案。 2.4个人登记表。员工进入公司后,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登记表”或“录聘员工(试用期)审批表”,其内容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目、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庭情况、个人兴趣爱好、学历、工作经历、主要工作及项目经验、特长及专业技能及所获证书、奖惩记录等项目。 2.5个人证明文件。包括但不局限于员工户籍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明、专业证书、体检证明、离职(或待业)证明等证明文件。 2.6个人咨询变化登记。项目内容如有变化,员工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综合部报告,以便使员工个人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更正,确保综合部掌握正确无误的资料。 3、员工人事及个人信息档案的保密管理 公司综合部对接收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人事档案材料内容,一概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必须尽快到各地方政府相应人事部门办理人事托管手续,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公司为全部员工建立的个人信息档案,公司有义务为其保密,在公司内部只有主管其的上一级领导及以上级领导或人力资源相关人员有资格按照相关权限查阅,除非应其个人要求或公司争得其个人同意,不得向任意第三方转送。 4、员工个人信息档案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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