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炉运行规程
炉排型垃圾焚烧炉锅炉运行规程

1、概述1. 锅炉主要设备1.1 焚烧炉:采用由自主开发的三驱动逆推式炉排垃圾焚烧炉,国内加工制造。
二期配置1台350t/d炉排型垃圾焚烧炉,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350t;1.2 余热锅炉:二期配置1台中温中压、单锅筒自然循环炉,由苏州张家港海陆锅炉有限公司设计制造;1.3 烟气处理系统:包括喷雾器、洗涤塔和布袋除尘器等,由常州东方除尘器有限公司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
2. 垃圾来源垃圾的收集和运输,均由环卫部门免费由集装密闭车辆运至我公司垃圾库内供焚烧炉使用。
3. 水源循环冷却水的补充水水源来自厂区西北面的武宜运河,经约250m 的管线输送至焚烧发电厂。
化学补充水、石灰浆用水、空调用水均来自经水工处理设备处理的武宜运河水;生活用水采用城市自来水。
4.焚烧炉渣、灰渣的处理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烟气,经烟气处理系统收集、固化处理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卫生填埋场进行填埋。
垃圾中的废铁杂物可回收利用,炉渣作为砖瓦厂的原材料进行综合利用。
5.电力接入系统电气以35KV的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两回联络线接入220KV滆湖变35KV侧母线,另从牛塘变10KV系统引一回线路作为备用电源。
6.机组运行方式正常运行工况,3台炉供两台机,对外供热最大25t/h,汽轮机的出力为10.85MW。
投运初期无供热管网时,汽轮机系纯凝运行,汽轮机的出力为15.09MW。
7.环保标准在环保措施上坚持“三同时”原则。
焚烧的烟气经过烟气净化设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欧盟1号标准)后排入大气。
垃圾渗滤液经厂区内预处理,达到生活垃圾渗滤液二级排放的标准后排市政污水管网。
8.贮仓垃圾储存在垃圾贮坑内,垃圾贮坑为封闭式结构,以防止垃圾臭气外逸。
垃圾贮坑的有效容量贮存约为7天的垃圾焚烧量。
一个约4.2天储量的炉渣贮坑。
一个25m3灰仓,可满足15小时(3台炉)灰的储存。
一个10m3水泥贮罐,可满足24小时(3台炉)水泥的储存。
每套烟气净化系统使用的1个30m3石灰仓,1个1m3活性炭贮罐。
垃圾焚烧锅炉运行规程

垃圾焚烧锅炉炉排炉运行规程目录1、总则 (2)2、焚烧-余热锅炉设备规范 (4)3.焚烧-余热锅炉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7)4.停炉后的保养: (17)5.焚烧-余热锅炉系统运行检查及维护 (18)6.焚烧-余热锅炉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19)7.焚烧-余热锅炉系统的水压试验 (22)8.焚烧-余热锅炉系统事故处理 (23)风烟系统运行规程 (33)1风烟系统设备概况: (33)2风烟系统设备规范 (33)3风烟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34)辅助热力系统运行规程 (38)1辅助热力系统设备概况: (39)2辅助热力系统设备规范: (39)3辅助热力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39)4辅助热力系统事故处理: (41)5辅助热力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42)压缩空气系统运行规程 (42)1设备规范、特性参数 (42)2开机前的检查和准备 (44)3空压机的启动 (45)4空压机的停运 (46)5空压机的紧急停车 (46)6空压机的定期维护 (46)7空压机的常见故障及排除 (47)8干燥机的启动和停止: (51)9储气罐的投用和停用: (51)10压缩空气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51)炉渣系统运行规程 (52)1炉渣系统设备概况: (52)2炉渣系统设备规范: (52)3炉渣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53)4炉渣系统运行检查及维护: (54)5炉渣系统事故处理: (54)6炉渣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55)7炉渣处理系统设备检修后的验收项目: (55)8炉渣处理系统设备检修后的试转 (55)飞灰处理系统运行规程 (56)1飞灰处理系统设备概况: (56)2工艺流程简述: (56)3飞灰处理系统设备规范: (56)4飞灰处理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57)5飞灰处理系统运行检查及维护: (59)6飞灰处理系统事故处理: (59)7飞灰处理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60)燃油系统运行规程 (61)1燃油系统设备概况 (61)2燃烧系统设备规范 (61)3燃油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62)4燃油系统运行检查及维护: (66)5燃油系统事故处理: (66)6燃油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66)锅炉液压炉排燃烧系统运行规程 (67)1.液压设备概况 (67)2.液压设备规范 (68)烟气处理系统运行规程: (72)1、烟气处理系统设备概况 (72)2、烟气处理系统设计参数 (72)3、石灰浆制备系统运行规程 (73)4、半干反应塔装置运行规程 (75)5活性炭喷射系统运行规程 (79)6、布袋除尘器运行规程 (80)7、烟气处理系统事故处理: (83)8、烟气处理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84)1、总则1.1本规程仅适用于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锅炉。
焚烧炉操作规程

焚烧炉操作规程
《焚烧炉操作规程》
一、引言
为了正确、安全地使用焚烧炉进行垃圾处理,保障环境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操作人员
1. 操作焚烧炉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2. 在操作焚烧炉时,必须穿着适当的防护装备,包括头盔、防护服、手套等。
三、操作流程
1. 在投放垃圾前,要仔细检查焚烧炉的设备和工具是否正常,确保无故障。
2. 按照垃圾处理流程,将垃圾投放进焚烧炉并注意控制投放的速度和数量。
3. 在焚烧过程中,要及时监控温度和压力,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4. 焚烧结束后,要对焚烧炉进行清洁和维护,确保下次使用时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四、安全措施
1. 在操作焚烧炉时,绝对禁止酗酒、吸烟等任何不安全的行为。
2. 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 当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五、注意事项
1. 在使用过程中要密切关注环境保护标准,严禁向大气中排放有害物质。
2. 要定期对焚烧炉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结语
本操作规程的制定旨在保障焚烧炉的正常运行和操作人员的安全,必须严格遵守,由相关负责人负责执行和监督。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1. 引言生活垃圾焚烧厂是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重要设施之一,其运行维护与安全工作对保障环境和公众健康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厂的运行维护和安全操作,以确保其高效、稳定、安全运行。
2. 设备运行维护2.1 焚烧炉维护1.每日对焚烧炉进行巡检,包括检查炉体结构是否完好,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等。
2.定期清理焚烧炉内的积灰和积渣,并进行炉体的清洗和消毒。
3.检查和更换焚烧炉内的耗损部件,如炉膛衬砖、炉膛隔热材料等。
2.2 气体处理系统维护1.定期检查气体处理系统的运行情况,包括除尘设备、脱酸设备、脱硫设备等。
2.清洗和更换除尘设备的滤袋或滤筒,确保其正常工作。
3.定期清理和维护脱酸设备和脱硫设备,确保其有效运行。
2.3 排放系统维护1.检查排放系统的管道和阀门,确保其无漏气现象。
2.定期清理和维护排放系统中的冷凝器和吸收器,确保其工作正常。
3. 运行安全管理3.1 安全培训和操作规程1.对焚烧厂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焚烧设备操作规程、危险品处理方法等。
2.制定焚烧设备的操作规程并进行有效管理,明确员工的职责和操作要求。
3.2 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1.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中毒等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
2.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面对突发事故时的应急处理能力。
3.3 火灾安全管理1.安装和维护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设备,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报警和采取相应措施。
2.定期进行灭火器材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4. 环境保护措施4.1 废气处理1.确保焚烧厂的排放废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2.定期对焚烧厂的废气进行监测,并记录相关数据,以便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4.2 废水处理1.安装并维护废水处理设备,确保焚烧厂产生的废水能够得到有效处理。
2.定期对废水进行监测,确保废水排放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5.本文档对生活垃圾焚烧厂的运行维护和安全技术进行了规范,涵盖了设备维护、运行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specification for operation maintenance and safety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ion plant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39 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的公告现批准《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128-xx,自xx 年7 月1 日起实施。
其中,第 2、1、4、2、3、3、3、1、3、3、1、4、3、3、2、3、3、3、4、1、1、4、1、3、11、3、2、11、3、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xx 年3 月15 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四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6号)的要求,规程编写组经过广泛调研,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一般规定;3、垃圾接收系统;4、垃圾焚烧锅炉系统;5、余热利用系统;6、电气系统;7、热工仪表与自动化系统;8、烟气净化系统;9、残渣收运系统;10、污水处理系统;11、化学监督;12、公用系统;13、劳动安全卫生防疫与消防。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主编单位:深圳市市政环卫综合处理厂(地址:深圳市红岗路1233号邮政编码:)本规程参编单位:上海浦城热电能源有限公司宁波枫林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宏发垃圾处理工程技术开发中心杭州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城市建设研究院本规程主要起草人:龚佰勋曹学义姜宗顺崔德斌郑奕强雷钦平沈文泽徐文龙昊立李兆球陈红忠杨海根潘绍文汪世伟沈金健林桂鹏任庆玖易伟卢忠朱履庆陈天军周大伦王定国陈跃华郭祥信1 总则1、0、1 为加强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焚烧厂的科学管理,保障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安全、正常、稳定运行,达到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科学管理的目的,制定本规程。
焚烧炉操作规程

焚烧炉操作规程焚烧炉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安全、高效地操作焚烧炉,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焚烧炉的操作人员,包括操作焚烧炉的技术人员、维护人员等。
第三条本规程的执行依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制度执行。
第二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四条操作焚烧炉前,必须全面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
第五条操作人员必须定期参加焚烧炉安全操作培训,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六条操作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服等。
第七条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禁烟规定,禁止在操作区域内抽烟。
第八条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焚烧炉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流程,不得随意更改操作参数。
第九条操作人员必须随时关注焚烧炉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条操作人员必须保持焚烧炉周围的清洁和整齐,不得堆放杂物。
第三章日常操作规程第十一条焚烧炉操作前,必须检查故障报警器的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启动、停机、调整、运行等流程操作。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必须根据排放要求,调整焚烧炉的温度、氧浓度、风量等参数。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对焚烧炉进行维护保养,清理炉膛和烟道。
第十五条操作人员必须定期检查焚烧炉的仪表、传感器等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六条操作人员必须保持焚烧炉的设备清洁,定期清洗设备表面和内部。
第四章应急处理规程第十七条发生突发情况时,操作人员必须立即采取紧急停机措施,切断电源、气源等。
第十八条发生事故事故后,操作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适当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九条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应急预案,掌握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法和技术要点。
第二十条操作人员必须参加每年的应急演练,掌握演练中的应急处理流程和操作技巧。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程由焚烧炉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焚烧炉操作规程范文

焚烧炉操作规程范文焚烧炉操作规程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程旨在规范焚烧炉的安全操作,保证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适用于所有使用焚烧炉的工作人员。
二、焚烧炉的基本知识1. 焚烧炉是一种利用高温将废弃物焚烧成灰渣和烟气的设备。
2. 焚烧炉的稳定运行需要适宜的燃料和氧气供应,同时还需要严密的密封和烟气处理系统。
3. 焚烧炉的操作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严禁违法操作。
三、安全操作规程1. 焚烧炉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焚烧炉的结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并持有相关操作证书。
2. 操作前应检查焚烧炉的各项设施是否正常,包括电力供应、燃料供应、氧气供应、风机运行等,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3. 在操作焚烧炉之前,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耐高温的工作服、防护手套、耐酸碱眼镜、防护面罩等。
4.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焚烧炉的紧急停机装置和报警设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必须立即停机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 在操作焚烧炉期间,必须时刻监控燃烧温度、压力、燃料供应等参数的变化情况,如发生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6. 操作焚烧炉时,严禁将易燃物料和易爆物料放入炉内,以免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
7. 焚烧炉的烟气处理系统必须正常运行,如发现烟气排放异常,应停机检修,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8. 焚烧炉操作结束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和燃料供应,清理残留物,并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四、应急预案1. 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关闭燃料供应和通风设备,并使用灭火器或其他灭火装置进行初期扑灭。
如无法控制火势,应立即报警并撤离现场。
2. 发生爆炸事故时,应立即采取避难措施,并报警求助。
3. 发生烟气泄漏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停机措施,并保持通风设备运行,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五、责任和处罚1. 违反本规程的工作人员,将根据违纪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违反本规程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垃圾焚烧炉运行规程

1、焚烧—余热锅炉系统运行规程1.1 主要内容和适应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焚烧锅炉设备的主要技术规范与性能和设备的启动与停用的操作。
本规程仅适用于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焚烧锅炉设备运行。
1.2 焚烧-余热锅炉设备概况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设置3条350t/d的垃圾焚烧炉处理线,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000t,年处理生活垃圾33.3万t。
1.2.1垃圾焚烧系统:垃圾焚烧系统配置3台350t/d垃圾焚烧炉排炉,3台中压、单汽包自然循环水管锅炉。
焚烧炉采用Seghers-Keppel公司技术生产的多级炉排垃圾焚烧炉,其关键部件由Seghers-Keppel公司供货,其余部分设备由国内加工制造。
1.2.2余热锅炉系统:本项目的余热锅炉由Seghers-Keppel公司设计,无锡华光锅炉厂加工制造。
余热锅炉为立式单汽包自然循环水管锅炉,位于焚烧炉的上部。
余热锅炉由水冷壁、汽包、对流管束、过热器及省煤器等组成,焚烧炉出来850℃的烟气,首先被焚烧炉上部第一通道的水冷壁管吸收部分热量,然后烟气继续冲刷屏式受热面及过热器,烟气中大部分的热量在这里被吸收,最后经过省煤器时将剩余的热量再吸收一部分,然后排至烟气净化系统,烟气出口温度为200℃~225℃,通过汽包的给水加热器来调节,正常运行时候温度控制在200℃,在最大负荷或污垢情况下,温度将上升到220—225℃。
余热锅炉具体形式见图1-1。
图1-1 立式多回程余热锅炉锅炉给水温度140℃,锅炉给水经除氧器由给水泵送来,经省煤器预热后送至汽包,然后经水冷壁和屏式受热面进一步加热,产生出汽水混合物进入汽包。
饱和蒸汽在汽包内被分离出来,经过过热器进一步加热,最后产生出过热蒸汽,送往汽轮机。
过热器中部有一级喷水减温装置,用减温水来调节蒸汽出口温度。
本余热锅炉出口蒸汽的参数为4.0MPa,400℃。
锅炉给水品质、蒸汽品质按照国家标准《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T12145-1999)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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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9 5700 21.1 57.4 410 450 254
kg/m2 m3/h m3/h
℃
℃ m3/h
281 34090 6982
180 37 57149
℃
200—225
℃
<650
Pa
±35
第 2 页 共 106 页
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汇编
Q
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汇编
Q/SNB1301-2005
装置,用减温水来调节蒸汽出口温度。本余热锅炉出口蒸汽的参数为 4.0MPa,400℃。 锅炉给水品质、蒸汽品质按照国家标准《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GB/T12145-1999)执行。
1.3
-
1.3.1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31
项
目
炉排使用寿命
耐火材料使用寿命
不添加辅助燃料的垃圾低位发热量
焚烧炉效率(MCR)
单位 年 年 kJ/kg
参数 炉排更换面积≯5%
1 >4600
%
96.9
1.3.2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项
目
数量
余热锅炉型式 每台锅炉额定蒸发量(MCR)
一次风入炉温度
二次风入口温度 焚烧炉出口烟气量(MCR)
烟气出口温度 最终过热器入口温度(点 A)
烟气侧设计压力
单位 台
参数 3
倾斜多级往复炉排
t/d
14.6
t/d
16.1
MWth kj/kg kJ/kg kJ/kg
h s %
23.8 7500 5860 4100~7500 8000 >2 <3
mm mm ° m2 kW/m2 kW/m2 kg/m2
垃圾 1000t,年处理生活垃圾 33.3 万 t。
1.2.1 垃圾焚烧系统配置 3 台 350t/d 垃圾焚烧炉排炉,3 台中压、单汽包自然循环水管锅炉。 焚烧炉采用 Seghers-Keppel 公司技术生产的多级炉排垃圾焚烧炉,其关键部件由
Seghers-Keppel 公司供货,其余部分设备由国内加工制造。
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汇编
Q/SNB1301-2005
1
1.1 本规程规定了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焚烧锅炉设备的主要技术规范与性能和设
备的启动与停用的操作。 本规程仅适用于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焚烧锅炉设备运行。
1.2
-
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设置 3 条 350t/d 的垃圾焚烧炉处理线,日处理城市生活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炉水 导电度(25℃)
PO4 PH (25℃)
NaOH SiO2
Fe Cu
单位 us/m2 mg/L PH ug/L ug/L ug/L ug/L
PH (25℃) 含氧量 硬度 SiO2 Fe Cu
单位 us/m2
PH ug/L umol/L ug/L ug/L ug/L
T/h MPa MPa ℃ ℃ mm Pa ℃ ℃ % ℃
控制量 待定 8.5―9.2 待定 5 50―80
150―200 待定
26.5 4.3 4.0 390―405 130 ±30 -30―–50 850/ 2s 190―230 8
接到值长启炉命令后,在锅炉在冷态启动前,应做好以下各项准备与实验工作: 1.4.1.2.1 排污及工业冷却水系统:检查排污扩容器人孔门关闭严密,排污系统完好;冷却水 系统已启动、回水系统正常。 1.4.1.2.2 补给水系统:除氧器水位稍高于正常水位,化学设备运行正常,具备供水条件。 1.4.1.2.3 压缩空气系统:空压机已启动,厂用和仪用压缩空气系统正常。 1.4.1.2.4 燃油系统:启动燃油泵将燃油送至炉前,油压正常、稳定,各燃烧器试运正常。 1.4.1.2.5 液压系统:启动锅炉液压系统,检查料斗闸门,炉排的液压缸油管连接牢固不漏油, 系统试运正常,设备准备就绪。 1.4.1.2.6 给料系统:垃圾吊车及抓斗试运正常,垃圾溜槽的冷却水系统投入,系统试运正常, 料位信号正常,设备准备就绪。 1.4.1.2.7 汽水系统:各电动、气动阀门实验动作正常,设备准备就绪。 1.4.1.2.8 风烟系统:各风机启动试运正常,风门挡板动作灵活,设备准备就绪。 1.4.1.2.9 出灰系统:输送系统试运正常,设备准备就绪。 1.4.1.2.10 炉渣处理系统:排渣机建立水封,炉排漏灰刮板输灰机建立水封,水位正常后投 自动;炉排漏灰刮板输灰机、排渣机试运正常。 1.4.1.2.11 吹灰系统:吹灰总阀关闭,设备准备就绪。 1.4.1.2.12 烟气处理系统:石灰浆制备及活性炭系统准备就绪,反应塔及布袋除尘器相关设 备试运正常。 1.4.1.2.13 飞灰系统:各螺旋输灰机、括板输送机、斗式提升机试等设备试运正常,设备准 备就绪。 1.4.1.2.14 热工信号实验正常。 1.4.1.3 锅炉进水 1.4.1.3.1 通知化学做好相关送水准备,检查确认锅炉排污系统各阀门、锅炉紧急放水门、省 煤器放水门关闭严密;汽包、过热器放空气门、过热器向空排汽门开启位置。 1.4.1.3.2 启动给水泵向锅炉上水,开启给水调门旁路门向锅炉进水。注意:开启时缓慢,保 持给水母管压力稳定,控制省煤器与给水的温差。 1.4.1.3.3 锅炉进水速度不宜过快,从无水进到汽包点火水位所需进水时间夏季不少于 2 小 时,冬季应不少于 4 小时,但不得影响运行锅炉的进水。 1.4.1.3.4 如果锅炉内原有水,应通知化学人员化验合格,若不合格应全部放光,重新进水。 1.4.1.3.5 进水过程中,应检查锅炉受热面各联箱、法兰、管道、放水门等处无泄漏现象,发 现泄漏立即停止进水,通知检修处理正常后,方可继续进水。 1.4.1.3.6 当汽包出现水位后对水位计进行冲洗。 1.4.1.3.7 当汽包水位加至-5Omm 时应停止进水,关闭给水调门旁路门,此时汽包内水位应 维持不变,如水位逐渐下降或上升,应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1.4.1.3.8 汽包停止进水后,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 1.4.1.3.9 根据汽包就地水位计与其他水位计进行校核,发现误差较大,应通知热工及时进行 校正。
项
目
数量
焚烧炉炉排型式
设计垃圾通过量
超载垃圾通过量
设计热量 设计垃圾 LHV(MCR)
垃圾额定 LHV 垃圾 LHV 的范围
焚烧炉年累计运行时间 烟气在>850℃的条件下停留时间
焚烧残渣热灼减率
炉排长度
炉排宽度
炉排倾斜角度
炉排表面积 炉排热负荷(MCR) 最大炉排热负荷(110% MCR) 炉排机械负荷(MCR) 最大炉排机械负荷(110% MCR) 一次风量(MCR) 二次风量(MCR)
序号
名称
单位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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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值 动作值
Ⅰ值 Ⅱ值
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汇编
Q/SNB1301-2005
1
蒸发量
2
汽包压力
3
主汽压力
4
主汽温度
5
进水温度
6
汽包水位
7
炉膛压力
8
炉膛烟气温度
9
锅炉出口温度
10
锅炉出口氧量
19
排烟温度
1.3.4.2 水质指标:
给水 导电度(25℃)
控制量 待定 5―15 9―11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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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1.4.1.1 冷态启动前的检查:
锅炉应在检修工作结束、热力工作票终结、锅炉验收合格后方可启动。锅炉在启动前应 做好各项检查工作: 1.4.1.1.1 炉膛内无结焦和杂物,水冷壁管、过热器管、蒸发管、省煤器管表面清洁、炉墙 耐火砖完整、无人逗留或工作,脚手架拆除。 1.4.1.1.2 各燃烧器喷头完整,无结焦。 1.4.1.1.3 油枪、油管、阀门外形完整、清洁,所有接头不松动。 1.4.1.1.4 各风门挡板开关灵活,远程、就地开度指示一致、正确,就地、远程控制良好。 1.4.1.1.5 各汽、水管道均应外形完整,支吊架完好,管道能自由膨胀,保温齐全,其颜色 符合规定,并有明显的表示介质流动方向的箭头。因检修工作时所加装的堵板均拆除,法兰 结合完好,螺丝不松动。阀门手轮完整,阀杆洁净,无弯曲及锈蚀现象,电动阀门电源送上, 气动阀门气源送上。 1.4.1.1.6 各人孔门、看火孔、检查门完整;确认炉膛和烟道内部无人及异常情况,关闭各 人孔门、看火孔、检查门。 1.4.1.1.7 锅炉周围、操作平台上、扶梯上、设备上无杂物,脚手架已拆除,各通道畅通、 现场整齐清洁、照明(包括事故照明)良好。 1.4.1.1.8 各膨胀部件无卡涩现象,指示器完整齐全,指针与板面垂直。 1.4.1.1.9 汽包水位计完整,严密不漏,指示清晰,照明充足,各阀门开关灵活。 1.4.1.1.10 过热器、汽包安全门完整良好,无卡涩现象。
注意:锅炉进水时应严格监视汽包水位,防止汽包满水;严格监视给水母管压力及除氧 器水位,不能影响邻炉上水。 1.4.1.4 给料系统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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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汇编
Q/SNB1301-2005
1.4.1.4.1 通知垃圾吊运行人员,准备给该炉上料。 1.4.1.4.2 抓两抓斗垃圾在给料斗内,对焚烧炉系统形成密封。 1.4.1.5 炉膛进行吹扫。 1.4.1.5.1 烟气分析装置投用。 1.4.1.5.2 将变频器设到最低后,启动引风机,炉膛压力设为-20Pa 投自动。 1.4.1.5.3 将炉排下一次风挡板设置在吹扫位置。 1.4.1.5.4 启动炉膛吹扫功能组,5 分钟吹扫后结束。 1.4.1.5.5 启动一次风机。 1.4.1.5.6 待一次风机定速后,电流正常,调节出口挡板开度,使风量符合启动点火要求。 1.4.1.6 锅炉点火。 1.4.1.6.1 发出锅炉启动命令。 1.4.1.6.2 启动燃烧器,投自动。 1.4.1.6.3 燃烧器按启动预编自动升温。 1.4.1.6.4 启动炉墙冷却风机。 1.4.1.6.5 监视汽包水位,如水位高可用连排一次门全开连排二次门控制水位。 1.4.1.7 启炉余热锅炉操作部分: 1.4.1.7.1 当汽包压力升至 0.1MPa 时,冲洗并校对就地水位计。 1.4.1.7.2 当汽包压力升到 0.2MPa 时,关闭锅炉各空气门、过热器集箱疏水门。并对锅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