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失公平案例分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显失公平案例分析

2006年7月6日,郭力花费750元从河南省连邦软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微软公司(Microsoft Corporation)生产的winxp软件一套。在使用软件安装相关系统时,郭力发现使用该软件必须同意Microsoft软件《最终用户许可协议》和《最终用户许可协议补充协议》列举的诸多限制性使用条件。郭力认为:在电脑上打开光盘进行安装时才发现这两个协议。仔细阅读之后,发现这两个协议多处显失公平,对消费者明显不利。微软公司的《最终用户许可协议》在开头就规定了“一旦安装、复制或使用…软件‟,即表示您同意本《协议》之条款”,他认为这项条款违反了合同的基本原则——自愿一致的原则,是霸王条款,决定起诉销售商、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以及微软公司。2006年10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将于2007年8月30日开庭审理。

在微软“霸王条款”案的多方取证过程中,郭力又发现这些限制性使用条件,不仅限制了原告作为软件权利人对软件的使用,而且微软在生产、出售该软件时,既未在产品包装上明示这些限制性使用信息,也未以其他任何合理形式告知这些产品使用限制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构成民事欺诈。他决定再次起诉河南省连邦软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微软公司。

郭力在诉状中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就其销售Microsoft软件时隐瞒相关产品使用限制信息的欺诈行为,对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双倍退赔原告购买Microsoft软件的购货款1500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微软公司的做法显失公平,美国的法律与判例都强调,吸收入合同的条款必须清楚地载明于合同的书面文件中,并强调用小字体印刷的条款必须使人看得清楚。该案件中,微软不仅没用文书表明协议,协议中还有很多霸王条款,消费者只能在购买了其产品后才看得到其中的协议,若要使用该产品就必须同意协议,这种行为明显是欺骗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且条款中有很多都是显失公平的,协议中的显失公平条款应不成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