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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帝国的平民阶层

罗马帝国的平民阶层在罗马帝国时期,社会分为各种阶层,其中平民阶层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探讨罗马帝国的平民阶层的地位、生活条件和对帝国的影响。
一、平民阶层的地位在罗马帝国,平民阶层指的是不属于贵族而又不是奴隶的人。
他们通常是自由人,可以行使公民权利,但在社会地位上处于中下层。
平民阶层包括自耕农、手工业者、小商人和城市贫民等。
在政治上,平民阶层没有继承贵族头衔的特权,无法参与高层政治决策,但仍有一定的参与权。
他们可以组成民众大会,通过表决来影响某些决策的结果。
然而,他们的影响力有限,通常被贵族主导的参议院所控制。
二、平民阶层的生活条件平民阶层的生活条件与贵族相比较差。
他们大多生活在城市郊区或农村地区,居住环境简陋。
许多平民靠种地、务农或手工业为生,收入较低。
平民阶层的日常生活困难重重。
他们的居住区往往没有足够的基础设施,卫生状况差,饮食相对简单。
教育和医疗资源也是有限的,许多平民无法接受良好的教育或得到及时的医疗照顾。
尽管如此,平民阶层在社会中仍发挥了重要的经济作用。
他们是财富的创造者和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
手工业者和小商人为罗马帝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平民阶层对罗马帝国的影响平民阶层对罗马帝国的影响不容忽视。
首先,平民是罗马帝国的兵源。
平民被征召入伍,成为军队的主要组成部分。
他们为罗马帝国的扩张和维护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其次,平民阶层是罗马帝国的纳税人。
他们缴纳税款用于维持帝国的政府机构和军队等开支,贡献了巨大的财富。
然而,平民阶层通常受到财富不均和税收重担的压迫,这也是导致社会不稳定的一个因素。
最后,平民阶层的经济活动对罗马帝国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他们的种植、手工业和商业活动为帝国提供了丰富的物质财富和商品交流。
平民阶层的劳动和创造力使帝国得以繁荣。
总结起来,罗马帝国的平民阶层虽然在社会地位和生活条件上与贵族存在差距,但他们占据了帝国的大多数人口,对政治、经济和军事方面都有重要影响。
罗马共和国早期的政治制度与社会状况

罗马共和国早期的政治制度与社会状况罗马共和国是世界历史上极富盛名的古代文明。
其独特的政治制度与社会状况不仅对当时的罗马帝国产生了深远影响,也对后世的政治与法律体系产生了重要影响。
在罗马共和国早期,政治制度相对开放,而社会状况则体现出一定的等级分明特征。
首先,罗马共和国早期的政治制度以共和制为核心。
罗马共和国最早的国家元首是两位执政官,他们拥有较高的权力,但需要互相制衡。
执政官的任期只有一年,他们之间的短期轮替制度防止了权力贫富不均的问题。
此外,共和制还设立了元老院,由担任过执政官职位的前任官员组成,成为监督执政官以及其他官员的重要机构。
元老院制度起到平衡权力的作用,较好地保持了政治的稳定。
然而,罗马共和国早期的政治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执政官制度相对容易导致权力集中,因为他们能够互相支持,形成内外互相合谋的局面。
此外,元老院成为罗马社会上层贵族的独立权力机构,其内部也存在一定的腐败现象。
这导致城市中的贫困人民在政治上缺乏发言权,社会矛盾日益加剧。
在罗马共和国早期的社会状况方面,罗马社会表现出明显的等级制度。
可以分为贵族、平民和奴隶三个阶层。
贵族是罗马市民的最高阶层,他们在政治、军事和经济上拥有很高的地位和特权。
贵族通过拥有土地和财富来维持自身的地位,从而掌握了社会资源。
平民是罗马共和国的大部分人口,分为自由民和半自由民两类。
自由民享有一定的权利和自由,可以自由买卖土地、拥有财富和参与政治。
而半自由民则更加贫穷,受限于贵族和大地主的地位,他们的政治权利受到严重限制。
在经济上,平民大多从事手工业和商业,为罗马市民的生活提供各种商品和服务。
最底层的是奴隶阶层,罗马的奴隶制在社会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奴隶在社会中几乎是财产的一部分,他们没有任何权利和自由,完全受主人的控制。
奴隶制度使罗马得以进行大规模的农业和建设项目,也为贵族和富裕市民提供了廉价劳动力。
总的来说,罗马共和国早期的政治制度与社会状况既存在一定的优势,也存在一些问题。
罗马帝国统治下的社会阶层分析

罗马帝国统治下的社会阶层分析在西方文明史上,罗马帝国是一个具有重要地位的大帝国,它的政治、军事和社会制度都对人类文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在罗马社会中,阶层分化现象非常明显,社会分为贵族、平民和奴隶三个阶层,形成了一个独特的社会结构。
本文将从社会阶层的角度出发,探讨罗马帝国统治下的社会阶层分析。
一、贵族阶层的特性在罗马帝国的统治下,贵族阶层被认为是最高的社会阶层。
他们的身份地位和财富地位都非常高,可以享受到各种特权和权力。
在罗马贵族中,典型的代表是爵位高贵的贵族家族,如朱里亚·克劳地亚家族、庞培家族和凯撒家族等。
这些家族通过对富有的平民买通、风度翩翩的礼仪来保持他们的社会地位。
贵族阶层可以享受很多特权和待遇,如拥有独特的名字、使用专门的社交礼节、在竞技场中占据尊贵的位置等等。
此外,贵族还可以凭借自己的社会地位和财富地位参与政治活动,掌握政治权力。
因此,罗马贵族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领域中都具有很大的权威和影响力。
二、平民阶层的特性平民阶层是罗马社会中最大的一个社会阶层,包括自由民和依附的客户。
他们是普通的市民,没有贵族的身份和特权,但也有一定的地位和权力。
在政治上,平民阶层可以选择各种形式的政治参与,如民主制、市民议会等。
此外,在经济方面,平民阶层的地位也逐渐得到提高,商人、医生和律师等行业逐渐兴起,平民阶层也成为了这些职业的主要来源。
在罗马帝国时期,平民阶层的地位得到持续的发展和加强。
与贵族不同,平民阶层的社会地位是依靠自身的努力和成就得来的,这也为社会的成就和进步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基础。
此外,在战争和灾害等特殊时期,平民阶层也有机会获得更大的社会地位。
三、奴隶阶层的特性奴隶阶层是罗马社会中最底层的一个社会阶层,这些人被称为奴隶,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和主权。
他们无法享受到其他阶层的权利和自由,完全被剥夺了生存和生命的权利。
罗马帝国时期,奴隶阶层始终是罗马社会的一个问题,各种形式的奴隶制度致使奴隶的权利和尊严遭到了完全摧毁。
罗马帝国的贵族与平民关系

罗马帝国的贵族与平民关系罗马帝国是古代历史上最辉煌的帝国之一,其贵族与平民的关系对于帝国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等方面都有重要影响。
本文将就罗马帝国的贵族与平民关系展开探讨。
一、贵族与平民的社会地位差异在罗马帝国,贵族与平民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社会地位差异。
贵族是掌握权力和财富的一小部分人,他们的家族拥有较多的土地和财产,享受着政治和经济上的特权。
平民则是社会中广大的劳动者,他们主要依靠农耕、手工业和商业等行业维持生计,生活相对较为清贫。
贵族通过对土地的控制和奴隶制度的运作来进一步扩大自身的财富,而平民则受到土地分配不公和经济不发达等因素的制约,导致了社会阶层之间的巨大差距。
二、贵族与平民之间的政治关系在政治方面,贵族占据着统治地位,通过参与政府和军队等机构来巩固自身的权力。
贵族通过拥有较多的财富和土地资源,能够在选举和政治竞争中获得更多的支持。
此外,贵族还能通过联姻等手段扩大家族的势力范围。
然而,平民也不是完全没有政治发言权的。
罗马帝国中的平民阶层形成了一个特殊的政治集团,他们通过大会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并且有一定的议决力。
平民在政治上的影响力虽然相对较弱,但他们的存在为罗马政治体系的平衡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三、贵族与平民之间的经济关系贵族与平民之间的经济关系主要体现在土地和财富的分配方面。
贵族通过掌控大量的土地资源,从中获取丰厚的利益。
平民则依靠农耕、手工业和商业等行业来维持生计,但由于土地分配不公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平民的经济地位相对较低。
贵族在经济上的垄断地位使得平民的经济条件相对困难,导致了社会的不稳定。
为了缓解这种情况,罗马帝国在一定程度上采取了一些措施,例如通过土地改革来减缓贵族的土地垄断,并且向平民提供一定的贷款和补贴等福利,以改善平民的生活状况。
四、贵族与平民之间的文化影响贵族和平民之间的文化影响主要体现在教育和社会习俗等方面。
贵族家族注重教育的传承,他们会将自己的孩子送入名门学派,接受高等教育。
古罗马的平民

按照德国史家尼布尔的说法,罗马平民(plebs)起源于王政时代,主要由被征服地区的移民组成,到王政后期基本形成一个特定等级,与“罗马人民”(Populus Romanus)相对立(注:尼布尔:《罗马史演讲录》(Niebuhr,Lectures on the History of Roman)第1卷,伦敦1847年版,第48页。
)。
关于罗马平民的身份问题,自19世纪以来,学者们由于观点、方法不同,提出各种不同看法,并且在“平民是否为公民”这一问题上发生了较大的意见分歧。
根据尼布尔、蒙森、古朗日的看法,只有贵族是原始公民,平民最初不在公民之列,并且不在库里亚组织之内。
然而,英国学者拉斯特则认为公民集团自古以来就包含了贵族和平民。
他们之间的区别仅在于贵族是元老院显贵,平民则是普通大众。
(注:拉斯特:《论塞尔维乌斯改革》(Hugh Last,“The Servian Reforms”),载《罗马研究杂志》(Journal of Roman Studies)1945年,第30—48页。
)有趣的是,两种对立的理论都能从古典文献中找到证据,说明文献本身存在着相互矛盾的地方。
这是因为古代罗马史家大都缺乏历史发展观念,没有注意到平民是一个发展、变化的概念,公元一世纪的平民与公元前五世纪,甚至王政时代的平民并不完全相同,所以,他们笔下的早期平民和贵族的身上往往带有后世平民与贵族的特征,以致于使现代的研究者产生误解。
这就提醒我们要注意把古人提供的史实和他们自己对历史事实的理解区分开,历史地考察平民在罗马早期社会中的实际地位和处境,以便客观评价平民的身份地位。
我们主要以王政时代和共和国初期的文献史料为依据,从以下几个方面讨论早期平民的身份地位:一、平民与定居地的关系在王政时代,罗马的平民主要来自被征服地区。
罗马人往往把被征服地区的人民集体迁移到罗马,这就使丧失了国土的平民与罗马人民聚居一地,发生了地域联系。
据文献记载,罗马第三位国王图路斯曾摧毁阿尔巴城,把全体居民掠走,使罗马“人口翻了一番”。
罗马帝国的社会结构与阶级制度

罗马帝国的社会结构与阶级制度罗马帝国是世界历史上最庞大的帝国之一,其社会结构和阶级制度对于帝国的稳定和繁荣起到了关键作用。
罗马帝国的社会分为几个主要阶级,包括贵族、平民、奴隶等。
下面将逐一介绍它们在罗马社会中的地位和角色。
一、贵族贵族是罗马帝国社会的统治阶级,通常具有独特的血统和高额财富。
他们是法定的统治者,掌握着国家的政治、军事和经济权力。
贵族之间的婚姻和联姻往往是维系统治集团统一的手段。
他们在罗马社会中享有特权和高社会地位,可以担任元老院议员、行政官员以及军队指挥官。
贵族们通常居住在城市的最好区域,并享受着奢华的生活。
二、平民平民是罗马帝国社会的广大人口,他们大多数是自由公民,享有人身自由和财产权。
平民们分为不同的阶层,包括贫穷的自由民、小土地所有者和商人等。
虽然平民们在政治和军事方面的权力相对较小,但他们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平民有机会积累财富并提升社会地位,有些人甚至可以通过财富和才能进入贵族阶层。
三、奴隶奴隶是罗马帝国社会的最底层,他们失去了自由身份,并成为贵族和平民的财产。
奴隶没有权利和自由,必须为主人工作和服务。
他们在罗马帝国的经济生活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负责农业、建筑、矿业和家庭工作等。
奴隶的待遇取决于主人的态度,有些奴隶受到严酷的虐待和剥削,而另一些奴隶则得到相对宽容的对待。
然而,奴隶在罗马社会中几乎没有机会改变自己的境遇。
总结起来,罗马帝国的社会结构和阶级制度是由贵族、平民和奴隶组成的。
贵族是统治阶级,掌握着政治、军事和经济权力;平民是自由公民,大多数人生活在相对自由和独立的状态下;奴隶则是社会最底层,失去了一切自由和权力。
这种社会结构和阶级制度在罗马帝国的历史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既维持了帝国的稳定,又促进了经济的繁荣。
然而,这种社会结构也加剧了贫富差距和社会不平等,最终也是罗马帝国衰落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
罗马帝国的贵族与平民
罗马帝国的贵族与平民在公元前27年至476年的历史时期内,罗马帝国是世界上最大、最强大的帝国之一。
罗马帝国的社会结构由贵族和平民组成,这两个群体在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本文将讨论罗马帝国的贵族和平民,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和相互影响。
罗马帝国的贵族是拥有财富、土地和政治权力的上层阶级。
他们是罗马帝国最富有和最有影响力的人物。
贵族通常通过出生或通过政治和外交手段来获得其地位。
而平民则是普通人,大部分人依靠手工业、农业和贸易等中产阶级活动谋生。
贵族在罗马帝国的政治和社会体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
他们通常拥有大量土地和奴隶,以及政治上的特权。
罗马帝国的政府、法律和军队中都有贵族的强烈影响力。
贵族在地方层面上拥有政治权力,控制着各个城市的事务。
他们还在帝国议会中占据重要席位,对国家政策有很大的影响力。
与此同时,平民在罗马帝国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平民作为社会的主体,劳动力是罗马帝国经济繁荣的基础。
他们是农民、手工业工人、商人以及一般的城市居民。
平民的工作和贡献使罗马帝国能够实现繁荣和扩张。
然而,贵族和平民之间存在着明显的阶级差距。
贵族享有特权和富裕,而平民则经常受到歧视和限制。
不同阶层之间的财富和社会地位是不平等的,这给罗马帝国带来了不稳定的因素。
在罗马帝国的历史上,贵族和平民之间经常爆发冲突和社会动荡。
为了缓解贵族和平民之间的紧张关系,罗马帝国陆续实行了一些改革措施。
其中最著名的是公元前287年的“平民法”。
该法案保护了平民的权利,限制了贵族对平民的剥削。
这种改革尽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阶级矛盾,但贵族和平民之间的紧张关系仍然存在。
总结起来,罗马帝国的贵族和平民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起着不同的作用。
贵族拥有财富和特权,对帝国政治有很大的影响力。
平民是社会的主体,为帝国的繁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贵族和平民之间的阶级差距和紧张关系是罗马帝国社会面临的一大挑战。
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帝国试图缓解这种紧张关系,但成功并不完全。
罗马帝国的妇女地位
罗马帝国的妇女地位在古代罗马帝国,妇女地位被社会和法律所限制。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变革,罗马帝国妇女地位逐渐得到了一定的提升。
本文将从妇女在家庭、政治、教育和文化等领域的地位来讨论罗马帝国时期妇女地位的变化。
一、家庭地位在罗马帝国,妇女处于男性家长的监护之下,无论是妻子、母亲还是女儿,她们都需要服从男性成员的命令和决定。
妇女的主要责任是管理家务和照顾孩子。
然而,家庭地位的改变也可以从对待妇女财产权的变化中看出。
早期的罗马社会,妇女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所有财产和权力都由男性掌控。
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女性逐渐获得了一定的财产权以及继承权。
一项名为“奥古斯都法”的改革将一部分财产权利赋予妇女,尤其是贵族阶层的女性。
随着时间的推移,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逐渐得到提升,她们的意见和需求也开始得到一定的重视。
二、政治地位罗马帝国的政治领域一直被男性主导,妇女通常无法参与政治决策。
然而,随着帝国的发展,一些富有和有影响力的妇女开始在政治舞台上崭露头角。
一位著名的罗马女性是克拉乌迪娅·普莉西拉,她是克劳狄家族的继承人。
她通过掌控丈夫克劳狄乌斯·尼禄的政治事务以及与贵族阶层的联系,成为一位有影响力的女性。
她在政治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帝国的政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然而,这样的例子并不常见。
大多数妇女在政治方面仍然受到限制,无法参与决策和领导。
妇女在政治地位上的提升仍然取决于她们的社会地位和个人的能力。
三、教育地位在罗马帝国中,教育是富裕公民子女的特权,而妇女往往被排除在教育体系之外。
大多数妇女受到极为有限的教育,注重的是家务技能和礼仪。
然而,一些富有的家庭对女性教育持开放态度。
一位重要的女性教育家是埃皮克瑞斯,她在公元1世纪的罗马帝国开设了一所学校,为女性提供了古典文学、历史和哲学等方面的教育。
她的学校成为了教育富有和有野心的女性的重要场所。
然而,这样的例子在整个罗马帝国中并不普遍。
妇女的教育地位仍然较为有限,社会大众对于女性教育的重视仍有待提高。
罗马帝国的平民生活
罗马帝国的平民生活罗马帝国是古代世界历史上最为强大和辉煌的帝国之一。
尽管我们常常听到关于帝国统治者、贵族和战争的故事,但罗马帝国的平民群体在历史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罗马帝国平民的生活方式、社会地位和日常生活。
一、平民的社会地位罗马帝国的平民被分为两个主要群体:自由平民和奴隶。
自由平民是指不属于贵族或奴隶的自由人,他们拥有一定的权利和责任。
然而,自由平民的社会地位较低,他们在政治和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影响力相对较小。
二、平民的职业与工作大多数罗马帝国的平民从事农业和手工业。
农业是经济的支柱,许多平民通过务农维持生计。
他们种植谷物、蔬菜和水果,养殖牲畜,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
此外,他们还制作衣物、器皿和工艺品等各种商品。
三、平民的住房和生活条件大多数罗马平民居住在城市的拥挤住宅区或乡村的小型农舍中。
城市住宅通常是多层楼房,由砖石建造而成。
然而,这些房屋往往缺乏舒适性和卫生条件。
与此相比,乡村地区的农舍则更加简陋。
平民的生活条件非常艰苦,饮食和日常用品都相对简单。
四、平民的衣着和饮食罗马帝国的平民通常穿着简单的衣服,由羊毛或亚麻制成。
男性穿长袍和短裤,女性穿连衣裙。
贫穷的平民可能只有一套衣服,而较富裕的平民则可能有更多的选择。
关于饮食方面,平民主要以谷物、蔬菜、水果和奶制品为主。
肉类是一种奢侈品,普通平民很少有机会品味到。
五、娱乐和休闲活动平民在罗马帝国的日常生活中也有一些娱乐和休闲活动。
他们喜欢观看赛马、角斗士比赛和剧场演出。
此外,他们还参与各种节日庆典和宗教仪式,享受社交活动和户外运动。
六、平民的教育和文化大多数罗马平民无法接受正规教育,他们的文化水平较低。
然而,一些平民家庭会给他们的子女提供一些基本的教育,例如基础的算术和阅读写作技能。
此外,平民也会参与一些宗教仪式和庙宇活动,以维护罗马帝国的宗教信仰。
结语:罗马帝国的平民是整个社会结构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尽管他们的社会地位较低、生活条件艰苦,他们仍然为帝国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罗马等级制度
罗马等级制度罗马等级制度是指古罗马帝国时期的社会等级制度,它起源于罗马共和国时期,继续在罗马帝国的时代持续存在。
这个制度是基于人们在社会中的身份和地位而设立的,它对罗马社会的组织、政治结构和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罗马等级制度中,人们被分为不同的等级,这些等级决定了一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权力和特权。
最高级别的等级属于当时统治者,即皇帝和帝国家族。
下面是一些主要的罗马等级:1. 奥古斯都(Augustus):这是最高的等级,通常属于统治者,例如罗马帝国的皇帝。
奥古斯都是一个称号,由首位罗马皇帝屋大维(Augustus Caesar)使用,后来成为罗马帝国统治者的通用称号。
2. 贵族(Patricians):贵族是罗马帝国社会中最顶尖的阶层,他们拥有土地、财富和政治权力。
他们通常通过出生就获得这个地位,也可以在政治或军事上的成就上获得提升。
3. 骑士(Equites):骑士是罗马社会的中间层,他们通常是富有的商人、官僚和军官。
他们的地位比一般百姓高,但低于贵族。
4. 平民(Plebeians):平民是罗马社会中最普遍的阶层,包括自由民、农民、手工业者和贫穷的市民。
他们在政治和社会活动中的地位较低,但仍可以参与公共事务。
5. 奴隶(Slaves):奴隶是罗马社会中最低级别的阶层,他们是财产,没有任何权力和自由。
他们被视为物品,可以被买卖、赠送和处理。
罗马等级制度在社会中起到了许多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确保了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每个人都有其明确的地位和角色,这可以避免冲突和混乱。
其次,这个制度给予了特权阶层更多的权力和财富,使他们能够掌握政治和经济的控制权。
然而,这也导致了社会不平等的存在,使一部分人处于劣势地位。
此外,罗马等级制度还影响了教育和社会流动性。
贵族和骑士阶层的人享有更好的教育和机会,他们更容易在政治和军事领域取得成功。
而平民和奴隶往往没有机会改变他们的地位,他们的生活条件和机会都受到限制。
罗马等级制度的影响还可以在宗教方面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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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早期平民身份地位按照德国史家尼布尔的说法,罗马平民(plebs)起源于王政时代,主要由被征服地区的移民组成,到王政后期基本形成一个特定等级,和“罗马人民”(PopulusRomanus)相对立(注:尼布尔:《罗马史演讲录》(Niebuhr,LecturesontheHistoryofRoman)第1卷,伦敦1847年版,第48页。
)。
有关罗马平民的身份新问题,自19世纪以来,学者们由于观点、方法不同,提出各种不同看法,并且在“平民是否为公民”这一新问题上发生了较大的意见分歧。
根据尼布尔、蒙森、古朗日的看法,只有贵族是原始公民,平民最初不在公民之列,并且不在库里亚组织之内。
然而,英国学者拉斯特则认为公民集团自古以来就包含了贵族和平民。
他们之间的区别仅在于贵族是元老院显贵,平民则是普通大众。
(注:拉斯特:《论塞尔维乌斯改革》(HughLast,“TheServianReforms”),载《罗马探究杂志》(JournalofRomanStudies)1945年,第30―48页。
)有趣的是,两种对立的理论都能从古典文献中找到证据,说明文献本身存在着相互矛盾的地方。
这是因为古代罗马史家大都缺乏历史发展观念,没有注重到平民是一个发展、变化的概念,公元一世纪的平民和公元前五世纪,甚至王政时代的平民并不完全相同,所以,他们笔下的早期平民和贵族的身上往往带有后世平民和贵族的特征,以致于使现代的探究者产生误解。
这就提醒我们要注重把古人提供的史实和他们自己对历史事实的理解区分开,历史地考察平民在罗马早期社会中的实际地位和处境,以便客观评价平民的身份地位。
我们主要以王政时代和共和国初期的文献史料为依据,从以下几个方面讨论早期平民的身份地位:一、平民和定居地的关系在王政时代,罗马的平民主要来自被征服地区。
罗马人往往把被征服地区的人民集体迁移到罗马,这就使丧失了国土的平民和罗马人民聚居一地,发生了地域联系。
据文献记载,罗马第三位国王图路斯曾摧毁阿尔巴城,把全体居民掠走,使罗马“人口翻了一番”。
阿尔巴人被安置在凯利乌斯山。
(注:李维:《罗马史》Ⅰ,30,1(Livy,Aburbecondita)译文参考穆启乐、傅永东、张强、王丽英译《建城以来史》卷一,吉林文史出版社1992年版,第87页。
)第四王安库斯占领特列涅(Tellennae),“把战俘迁移到罗马”;夺取费卡那(Ficana),派兵摧毁城墙,焚烧房屋,“把全体居民迁入罗马”。
两地居民都被安置在凯利乌斯山。
他又征服波利托里乌姆城,把阿芬丁山分给新来的民众居住。
后来又有数千拉丁战俘被安置在阿芬丁和帕拉丁连接之处――阿德穆尔基埃(Admurciae)(注:李维:《罗马史》Ⅰ,33,5。
)。
这一时期的外来平民大多是被强迫安置在罗马人的土地上的。
他们和罗马人民虽同居一邦境内,但罗马人民是住在自己祖先的土地上,他们彼此之间既有血缘纽带,又有地域联系,是天然形成的公民集团;而平民是被剥夺了祖先的土地,人身从属于征服者集团。
他们和罗马人民虽有地域联系,但无血亲关系,不属于公民集团,也就没有公民的权利。
由于没有公民权,平民对他们居住的土地没有占有权。
例如,据李维记载,公元前456年,元老院通过了保民官伊启里乌斯提出的一项法案,“开放阿芬丁山供人们安居。
”(注:李维:《罗马史》Ⅲ,31,1;32,7。
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事纪》,Ⅹ,31,1―32,5.参见(法)古朗日:《古代城市》(FustelDeCoulanges,TheAncientCity),马萨诸塞1979版,第233页。
)这条法案显然不是为争取平民在阿芬丁山的居住权,因为自安库斯王时期起,阿芬丁山就已成为平民的聚居区。
很可能,保民官要求的是对平民开放阿芬丁山宅基地的占有权。
也就是说,平民虽被答应在阿芬丁山居住,但是对于他们定居的土地没有任何权利,直到300年之后,经过同贵族的斗争,才获准占地安居。
由于平民对城邦土地没有占有权,所以他们不能随便择地而居,挤占公民的住地,只能在指定区域建房居住。
罗马的公民聚居区和非公民聚居区的划分以“城址”(pomerium)为界线。
设立“城址”需要经过占卜等宗教仪式,使之具有神圣性(注:盖利乌斯:《阿提卡之夜》(AulusGellius,AtticNights)ⅩⅢ,14,3。
转引自刘易斯、莱因霍德:《罗马文明》(NaphtaliLewis,MeyerReinhold,RomanCivilization),纽约1966年版,第1卷,第57页。
)。
它象征着城墙以内的人民是受到邦神庇佑的,而城墙以外的人则是不受邦神保护的(注:有关设立“城址”的宗教仪式记载见李维:《罗马史》Ⅰ,44;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事纪》Ⅰ,88;普鲁塔克:《罗慕洛传》11(Plutarch,Romulus)等。
另见古朗日:《古代城市》,第134―142页。
)。
城邦的土地以城址为界分为两部分,城市内圈是公民集体赖以生长的土地,城市外围则是通过征服战争夺来的土地,是公民集体控制下的地盘。
有权居住在城内的人们属于公民统治集团,而被迫住在城外的人们则是处于公民集团控制下的被统治者。
这种情况和中国周代国野制度下,国人和野人的定居地彼此分隔的现象有类似之处。
(注:参见何兹全:《中国古代社会》,河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8页;田昌五、臧知非:《周秦社会结构探究》,西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8―53页。
)最初的罗马公民主要聚居在帕拉丁、魁里纳尔、卡皮托尔山等山丘上(注: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事纪》Ⅱ,50,1;Ⅳ,13,2;李维:《罗马史》Ⅰ,44,3。
)。
第一批来自阿尔巴的平民被安置在城市的边缘地带,即帕拉丁的外围凯列乌斯山,此后更多的平民被集中置于阿芬丁、埃斯奎林和维米纳尔等城郊诸山上。
直到王政时代末年,阿芬丁山始终未被划入神圣城址的保护圈之内。
平民的聚居区和公民的聚居区彼此分开:公民住在城内,平民聚居在城郊。
公民和平民聚居区的隔离反映出两等级成员之间身份地位的差距。
二、平民和生产资料的关系罗马城邦的土地分为公有地和份地两部分。
在建城之初,罗马人的土地是以氏族和库里亚为集体进行平均分配的。
狄奥尼修斯说:“他(罗慕洛)把土地平均分为30份,每个库里亚分得一份。
”(注: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事纪》Ⅱ,7,4。
)全体氏族成员和库里亚成员都有权从公有地中分配到一块大约两犹格的份地作为世袭产业(注:瓦罗:《论农业》,王家绶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40页。
)。
无论哪一类土地,最初只有拥有魁里特公民权的人,才有资格成为土地所有者。
罗马法典中有明文记载:“罗马人民一度也曾遵循过这一法则:某人或者根据魁里特法(IureQuiritium)是所有者,或者不被视为所有者”(注:盖尤斯:《法学阶梯》,Ⅱ,40。
参考黄风译文,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90页。
)。
按照马克思的说法:“财产是魁里特的财产,是罗马人的财产;土地私有者只是作为罗马人才是土地私有者”(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77页。
)。
那么,平民是否能占有城邦的土地?文献提到,国王曾经从公有地中划出部分土地分给平民。
例如,狄奥尼修斯说,“图路斯把这些土地在那些没有份地的罗马人中间平均分配”(注: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事纪》Ⅲ,1,5。
);又说,塞尔维乌斯“获得统治权之后,他马上把公有地分配给那些替别人当雇工的罗马人”(注:狄奥尼修斯:《罗马古事纪》Ⅳ,13,1。
)。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罗马人”实际上指的是平民,而不是罗马公民。
因为,这些人没有“份地”,而罗马公民一般都是拥有小块份地的私有者。
又因为他们在别人的土地上做雇工,说明他们无权占有和使用公有地,可见这些人不是公民。
尽管平民也像公民一样从国王那里得到份地,但是,平民和土地生产资料的关系和公民和土地生产资料的关系本质不同。
公民是城邦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而平民只有通过和城邦建立从属关系,其中许多平民通过和贵族家族建立从属关系,才能间接使用城邦的,或贵族家族的土地生产资料。
古罗马作家费斯图斯(Festus)说:“父家长(patres)像对待自己的儿子一样,把土地分配给他们的仆从。
”(注:转引自古朗日:《古代城市》,第260页。
)这里的“仆从”包括被保护人、奴隶和其他从属者,他们的份地又被称为“彼库里”(peculium)。
19世纪的法国历史学家古朗日(FustelDeCoulanges)阐明了从属者和生产资料的关系,他说:“家族的财产完全属于父家长所有,但他可以同小宗,甚至和被保护人共同分享。
小宗在大宗灭绝后,对家族财产拥有权利,而被保护人却永远不会成为所有者。
他耕种的土地只是托付给他耕种的,在他死后必须还给保护人。
”(注:古朗日:《古代城市》,第227页。
)国王相当于城邦中的父家长,是全体外来平民的“保护人”。
他也像一个父家长一样,负责给城邦的公民和从属于城邦的平民分配土地,但公民的份地可以世袭占有,平民则很可能没有继续权。
《十二铜表法》第5表就体现了平民为争取财产继续权而进行的斗争(注:《十二铜表法》的内容参见谢邦宇等编:《罗马法》,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第364页―371页。
)。
19世纪的罗马法探究者梅因(HenryS.Meine)说:“当‘遗嘱权’在法律史上第一次出现时,像几乎所有伟大的各种罗马制度一样,有迹象证实它成了‘贵族’和‘平民’间争论的题目。
当时有一条政治格言,即‘一个平民不能成为一个大氏族的成员’(PlebsGentemnonhabet),其结果是把‘平民’完全排斥在‘贵族民会’(ComitiaCuriata)之外。
因此,有些评论家就认为一个‘平民’的‘遗嘱’是不可能在‘贵族民会’中宣读的,因此一个‘平民’也就完全没有‘遗嘱’之权。
……法律规定,父家长得使用他的财产(pecunia)的监护权――这一条法律除了使‘平民遗嘱’合法化外,不可能有任何其他的目的。
”(注:(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15―116页。
)可见,王政时期的平民对城邦的土地没有占有权。
土地看来似乎是在公民和平民之间平均分配,但是,未分配的公有地是公民潜在的生产资料来源。
这就造成了生产资料在平民和公民之间的分配极不平衡。
全体公民都有权占有和使用公有地(虽然公民内部也存在分配不均现象,贵族家族利用特权往往比普通公民多占土地),但平民完全没有占有公有地的权利。
城邦可以给他们分配土地,也可以不给他们分配土地,平民只能被动接受。
为此,公元前五世纪平民运动兴起之后,平民提出占有公有地的要求,经过两个世纪的斗争最终获得了土地占有权。
三、平民的劳动性质王政时期,虽有平民通过各种渠道取得了份地,但是,看来并非所有平民都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