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发展现状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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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省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调研报告

关于黑龙江省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调研报告

关于黑龙江省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调研报告作者:陈兆东来源:《农村财政与财务》2013年第12期按照黑龙江省领导的指示精神,省财政厅组成专题调研组,赴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市所属5个县(市、区),就土地规模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通过与相关部门领导、乡村干部、合作社理事长、合作社社员和种粮大户进行交谈,初步掌握了我省部分市县土地规模经营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随着农业生产要素的不断优化,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机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现代化农业生产水平的不断提升,农民的思想意识有了很大转变,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面积逐年加大。

截至目前,5个县(市、区)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658.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1.6 %。

二、主要流转方式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农民自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采取多形式合法、合理、有效流转土地。

一是农户间自由流转。

主要是在亲属朋友之间的自行流转。

这种形式大部分为村民举家外出务工,将土地交由亲属朋友经营,租金一般较低,且租期较长。

肇源县通过这种形式流转土地涉及27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77%。

肇州县通过种粮大户流转土地达到36.5万亩,占全县流转土地面积的92.5%。

二是通过合作社流转。

由村委会将农民组织到一起,成立合作社,农户以自有土地作为股份加入合作社,合作社组织一少部分人员对社员的土地进行连片经营,制定《章程》规范,社员按照股份进行利润分红。

肇源县通过这种形式流转土地3.0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8.5%。

2011年,肇州县通过这种形式流转土地面积2.95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7.5%。

三是通过村委会流转。

由村委会牵头,把分散在农户手中的土地以“高价”连片反租到集体,再租给其他农户。

这种形式流转土地5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14.3%。

土地流转调研报告(最新)

土地流转调研报告(最新)

土地流转调研报告土地流转调研报告**县是**市东北部与重庆市**交汇的山区农业大县。

全县总面积259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96万亩),大部分海拔在700至900米之间,90%的地区属溶岩地貌,地表破碎,山河纵横;250以上坡地占总面积的44%,250以上的坡耕地占总耕地的27.3%;活土层厚度低于15cm的耕地占总耕地的60%,农业有效灌溉面积20万亩,占境内现有耕地的30%。

因此,我县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农业生产水平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根本改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业现代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和分工分业趋势的不断加剧,已有的土地承包制度形成的承包耕地面积少、地块分散、农村劳动力离家难离土等问题逐步凸现,如何在坚持土地家庭联产承包政策不变和保障农户承包经营权前提下,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如何在现有条件下提高农业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是摆在各级党政面前的重要课题。

本文试图通过调研全县土地流转的现状,搞清影响土地流转的障碍因素,提出促进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和建议,旨在促进我县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一、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及成效近年来各级政府和农户对土地流转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通过采用互换、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形式,鼓励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耕种。

早在家庭承包责任制实施初期,全县就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当时,主要是在农户之间为便于耕作进行的承包经营权流转(互换、转包),流转范围小面积少。

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农村劳动力大量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出面积大、规模化的趋势。

(一)流转现状1、县乡党政高度重视土地流转。

全县上下把促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作为落实农村土地政策、提升农业竞争力和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促进了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

关于土地规模经营情况的报告

关于土地规模经营情况的报告

关于土地规模经营情况的报告关于土地规模经营情况的报告工作报告情况报告关于土地规模经营情况的报告关于土地规模经营情况的报告经过各方面的精心准备和科学安排,县政协领导和部分市县政协委员开展了一次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视察了平山镇土地规模经营况。

首先,组织委员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入研究了平山镇的一些情况。

于7月9日,参观和调查了“集团十农户”的大兴村土地规模经营模式现场、“场县共建”的吉兴土地规模经营模式,以及“能人十合作社十农户”的土地规模经营模式现场。

听取了平山镇党委政府有关土地规模经营情况的汇报。

随后,委员们就平山镇土地规模经营情况,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感到平山镇的农业探索有规模、有内容、有特点、有效益、和前景,值得学习、借鉴和推广。

大家就这一话题坦率诚恳地发表了自己的意见,站位高,说法新,层次细,可操作性强,提出了大量的很有价值的建议。

一、主要做法1、打造七种模式。

平山镇在探索土地规模经营实践活动中,已经建立和运行了七种主要模式。

具体是:“股份合作社十农户”的大兴村农用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模式,“集团十农户的大兴”“乐姆”粘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模式,“场县”共建的吉兴现代化农业、农机合作社模式,“党组织十合作社”的吉兴玉米种植合作模式,“能人十合作社十农户”的吉兴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模式,“大户十合作社十农户”的海兴铁扫帚种植加工专业合作社模式,“村民自治组织十农户”的北兴马铃薯种植加工专业合作社模式。

2、龙头企业牵动。

黑龙江神农科技集团,与大兴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联手合作,在大兴村成立了“乐姆”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这不但保留了土地承包主体,流转的仅是土地的经营权,创新了土地经营主体,较好地使大集团、大企业直接进入了农业生产与经营领域。

3、典型示范带动。

张学民等一批典型能人牵带动的合作社,主要是从事白菜、萝卜等蔬菜种植。

引导周边农民大面积种植蔬菜,今年达1200亩,全部由合作社统一加工和销售。

宜阳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

宜阳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
发展 。截至 目前 , 宜 阳县 土地 流转 3 3 . 3 3 h m2( 5 0 0亩)
以上连 片 种 植 基 地 7 O个 , 涉及 0 . 2 7万 多 h m2 , 其中
6 6 . 6 7 h m2 ( 1 0 0 0亩 ) 以上连片种植基地 2 4个 。这 些
结 构调 整 和土 地适 度规 模经 营 , 促 进 了土 地资 源 向土 地资 本 的转变 , 土 地流 转初 见成 效 。

29 ・
苏 丽 霞 宜 阳 县 农 村 土 地 流 转 情 况调 研 报 告
2 . 3 提 高 了农业 生产 的 比较 效益 土地 流转 打破 了零 星分散 的种植 模 式 , 不 断 向种 田能手 和拥 有实力 的单 位或 企业集 中 , 使其 生产 能力 得 到充分 发挥 , 极 大 地 提 高 了劳 动 生 产 力 。同 时 , 农
种、 新技 术 , 在生 产经 营上更 注重 经济 效益 , 种 粮大 户 的科 技 素质 的政 策敏锐 性 高于一 般农 户 , 在 选 用优 良 品种 , 采用机械化生产上 , 能做到统一 品种、 统 一 播 种、 统一 配方 施肥 、 统一 病 虫防控 等 , 更有利 于农 业科
业 科技 和农业 机械 的 大量投 入使用 , 也 使单 位土 地投
随着宜 阳县土地流 转速度 的加于合 理 。
收 稿 日期 : 2 0 1 3 —0 7 —1 7
作者简介 : 苏 丽霞 ( 1 9 7 6 一 ), 女, 河 南 宜 阳人 , 本科 , 农 经 师 ,主 要 从 事农 业 经 济 管 理 工 作 。
规模 化 的土地 耕 种 , 把原 来 分 散 零 碎 的 承 包地 , 集 中 连 片发 展设施 农业 , 便 于机 械 化 耕 种 , 加 快 了耕作 进

2023年乡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2023年乡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2023年乡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2023年乡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近年来,我国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中的重要一环就是乡村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是解决农村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之一,旨在使农村土地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近年来,国家重视土地流转,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土地流转。

因此,我们决定对乡村土地流转进行调研,了解情况并提出相应建议。

二、调研目的本次调研主要目的是了解乡村土地流转的情况,探讨土地流转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并提出相应建议。

三、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两种方法。

问卷调查主要针对农村户主以及土地流转经营者,涉及到土地流转的情况、土地流转的成本、土地流转的收益等问题。

访谈主要针对地方政府、土地流转平台经营者和专业人员,了解土地流转平台的建设情况和运营情况、政府对于土地流转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等情况。

四、调研结果1.土地流转的情况调研结果显示,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正在加速发展,土地流转的面积和数量不断增加。

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86%的受访者表示乡村土地流转正在发展中,其中80%的受访者表示乡村土地的流转面积有增加的趋势。

地处城市周边的乡村、干旱缺水地带的乡村、生活资源匮乏的乡村土地流转的比例相对较高。

2.土地流转的成本根据问卷调查,土地流转的成本主要涉及到土地权属证明、土地转让手续、土地流转经营合同、土地征收与补偿、技术流转等,其中技术流转的成本最高,占比约为28%,其次是土地流转经营合同的成本。

还有部分农民表示他们要偿还的农村土地流转贷款也很高,贷款利率较高,成本较高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

3.土地流转的收益调研发现,土地流转具有政策支持和商业创新两方面优势。

政策方面,政府出台的土地流转政策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了政策保障、土地质量改善、技术支持和税收支持。

商业方面,土地流转的发展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路径,可以提高农民和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质量,并打破了很多传统的习俗和瓶颈。

山西太谷县农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山西太谷县农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山西太谷县农村土地流转调研报告为全面了解当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指导,前段时间,我们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进行了专项调查。

一、基本情况太谷县位于山西省晋中地区中部,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县,全县辖9个乡镇,197个行政村,其中:农业人口20.85万人,涉及农户6.67万户,全县总耕地面积39.81万亩,其中二轮承包耕地面积38.9万亩,签订土地承包合同6.67万份。

据不完全统计,08年底,我县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涉及的面积7717.99亩,占总耕地面积的2 %,近年来我们还规范了农村土地流转台帐,建立完善了全县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流转管理机构。

二、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及流转调查情况随着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特别是全面取消农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出台后,我县的农村土地流转显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流转形式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流转形式。

1、转让。

指农户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的转移。

有些农户因无力继续承包土地,与其他户协商一致,经村委会同意,将全部或部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由第三方与村委会确立新的土地承包关系,出让方与村委会在转让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这种流转形式的好处是出让方可以有更充足的时间从事非农产业;受让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转入土地扩大经营规模。

我县共转让土地4139.79亩,占总流转面积的53.6 %。

2、转包。

就是土地承包方将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包给第三方,农户间一定期限内土地使用权实现转移。

转包期限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超过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转包方与发包方的原承包关系不变。

08年底,我县共有转包土地2090.14亩,占总流转面积的27%。

3、互换。

即农户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的相互转移。

互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耕种方便或种植结构调整的需要。

互换后,互换地块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原承包合同约定的相应地块的权利义务关系随之互相转移。

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租赁、入股调研报告

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租赁、入股调研报告

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租赁、入股调研报告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深化要素市场改革”调研实施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课题调研组,采取座谈,实地考察交流等形式广泛开展调研。

现将我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租赁、入股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概念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我国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乡镇企业用地、村民住宅用地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定义范围目前没有明确界定,但可以从相关文件规定中进行推断。

2002年国土资源部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最早提出“经营性用地”概念,从该规定第四条可以初步推断出“经营性用地”是指土地用途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的各类用地。

2007年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四条将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并列,俗称“五类经营性用地”。

结合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盈利特性,结合前面分析“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包括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我们认为,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方面,只有乡镇企业用地才符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性质。

同时,考虑到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的实际利用情况,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已废弃的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依申请经依法批准后,也可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宅基地和正常使用的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应排除在经营性建设用地之外。

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利用的必然性及重要意义新《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都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但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办企业或建住房除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现状调研报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现状调研报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现状调研报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以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为前提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曾经极大地释放了农民的潜能,深刻地改变了我国农村面貌。

但是,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老化和减少,农村土地零散化、碎片化,土地产出低效化等问题也逐渐凸显,并逐步滞后于现代农业的要求,已然成为乡村振兴的一道坎。

近年来围绕落实农业农村改革部署,正确处理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改革主线,通过土地三权分置、承包权入股、适度规模经营、创新经营体制的方式,我们在街道村进行了一些实践和探索。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现状及难题街道村地处街道北面,距离城区2.5公里,下辖7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519户,农业人口1781人,现有耕地面积1947亩,人均耕地约1.09亩。

在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初,为了体现公平原则,将耕地分级搭配,整田整土划割为若干小块分到农户,导致每家每户承包经营的耕地零散分布。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在家的留守农户接手耕种承包地,使地块分布更加零散。

如村5组其中一户农民3.5亩旱地被划分成10余块,最小的一块地只密植了3株柑桔。

分散的土地,给农业生产带来了诸多不便。

一是难以进行机械作业,耕作效率低;二是增加基础设施建设的难度;三是产业结构调整相互掣肘;四是种养结合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难以有效运行;五是对外土地流转涉及农户多,难以协商一致;六是地块分割产生了较多不能耕作的边界,浪费了耕地资源。

围绕破解这一难题,近年来我们在街道村进行了一些实践和探索,通过承包权入股、土地预流转的方式,有效地实现了耕地的团聚和适度规模经营,劳动效率和经营效益也相应提升。

二、土地股份制的探索及构想在村调研发现,虽然群众意识到了承包地散碎化的各种弊端,也有将土地集零为整的愿望,但缺乏系统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路径,缺乏组织者。

如农户间相互可以进行土地调换,但各怀心思,效果有限;外部业主整体流转集约经营因农户意见不一难以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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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 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发展现状的调研报告 土地是农业发展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改革开放以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村土地的经营权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曾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但随之也产生了一些矛盾与问题,近年来显得尤为突出。随着农村改革发展的快速推进,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土地合理流转,是整合农业生产要素、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农业专业化、规模化经营的现实选择,将有力推动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城镇化建设进程。

一、我县土地流转基本概况。 我县有农业人口31.87万人,劳动力16.73万个,耕地总资源58.45万亩,二轮延包时,全县农户共承包土地48.66万亩。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8月12月底,全县登记流转土地面积4180亩,涉及农户1452户。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如下特点: (一)流转方式多样化。 从全县土地流转情况来看,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多种流转方式并存。 一是转包(含代耕满一年的),大部分外出务工家庭采取了这种方式。即原承包户将承包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转入户,转包条件和利益关系双方达成口头协议,也不经过发包方,只是一年一定一结算。具体数据暂时无法统计。这种流转期限的不固定性,容易造成转入方的短期行为,对土地进行掠夺式经营。 二是租赁,采取这种流转方式全县共登记1983亩。如李家河乡青龙嘴村、干坝村,高罗乡九间店村、埃山村470户农民将736亩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给楚天林木公司建立贡水白柚基地;晓关乡茶叶加工大户龙维民等人在中村坝村租用土地,建立优质茶叶基地200亩。农户每年可从中获得350——500元/亩的租金收入。采用这种流转方式,让转出方收入比较稳定,但未考虑到价格因素给收益所带来的影响。 三是入股,登记面积1919亩。如李家河乡酉源蔬菜专业合作社吸收青龙嘴村100户农户400多亩土地入股,建立蔬菜基地,仅种植大头菜一项,农户每亩可获得800元纯利。这种流转方式,将农民与企业(合作社)联成利益共同体,农民受益较大,但其收益受企业(合作社)的经营状况影响较大,农民对此持观望态度。 四是转让,登记面积274亩。如万寨乡移民通过转让从当地农户手中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从而拥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当地农户在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时,已经有比较稳定的非农收入,通过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又得到了经济补偿用于扩大二三产业。通过转让,解决部分土地二轮延包后移民搬迁无土地耕种的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经营模式多元化。 我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总体虽然较小,但蕴育出了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一些农业规模经营模式: 一是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全县共有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社54个,其中种植业专业合作社49个。如李家河乡二虎寨村精品柑桔白柚专业合作社,流转500多亩土地用于规模经营。 二是农业公司化经营模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围绕建立农产品原料基地,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如楚林白柚公司流转土地736亩建立白柚基地,科星有限公司流转270亩发展苗圃基地。 三是专业大户经营模式。全县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的经营大户50多户,流转面积达4000多亩(流转面积末完全登记)。如李家河乡燕子溪村农民朱道,流转土地80亩,用于种植柑桔。 (三)发展效果明显化。 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几十、几百亩集中成片流转呈上升趋势。农村土地合理流转,促进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提高土地产出率。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业主把土地主要用于发展果园、蔬菜、药材和农产品深加工原材料生产基地,对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起到了示范作用。如李家河乡二虎寨村村民谭绍荣,2002租赁土地340亩建立白柚基地,今春遭受冰冻灾害后仍然采摘白柚两万多个,进入丰产期后,年均可采摘白柚20万个,收入可达30多万元;种植大户黄禹福,在椿木营乡租赁土地120亩种植蔬菜,除去租地费用人工工资等成本,每亩获纯利1500元,带动周边农户200多户,发展蔬菜2800多亩。目前,在大户示范、基地带动下,全县已发展烟叶72990亩,茶叶 78390亩、水果 95130 亩,药材53280亩,农业产业化已初显规模。 二、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思想观念亟待转变。 一方面,部分干部存在怕麻烦的思想,不愿意引导农民进行土地合理流转,对土地合理流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另一方面,许多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模糊不清,对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了解不多,担心因流转而失去承包权和收益,宁可粗放经营,也不愿轻易流转。 2、流转机制不完善,流转信息不畅通。 缺乏中介服务组织和土地流转平台,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时有效沟通,转出方找不到转入方,种植大户和产业业主难以集中成片流转。 3、盲目注重当前利益,随意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 有的借土地流转之名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基本农田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有的流转耕地未能落实相应的复耕措施,掠夺式经营方式仍然存在。 4、缺乏相应的资金政策配套,土地流转需求动力不足。 农业生产投资量大,农作物生产周期长,见效慢,当前农业规模经营缺乏相应的资金、政策配套,难以调动生产大户进行规模经营的积极性,阻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步伐。 5、转移劳动力就业不稳定,影响了农村土地流转进程。 目前,土地对农民兼有生产和社会保障双重功能,当农民非农就业能力低时,种地仍然是农民谋生的首选之计。即使进行流转,期限也比较短,导致有的转入方采取短期经营行为,耕作、施肥、投入等不合理,难以形成适度规模化经营和产业化经营。 三、鼓励土地合理流转,发展我县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建议。 (一)搞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烟、茶、畜、果、药、菜”六大产业的发展,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加强对土地流转的正确引导,破除基层干部“怕找麻烦”的顾虑;加强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引导群众转变“自给自足”的生产理念,树立“规模经营、共同发展”的思想;加强土地流转典型事例的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建立服务体系,规范流转行为。 推进土地流转,发展土地适度规模,应建立“政府搭建平台,业主选准项目,中介搞好服务,农民共同发展”的土地流转体系。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坚持以产业为依托,以业主为主体,发展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搭建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做好土地流转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供求登记、土地评估等服务工作,为土地流转提供全程服务。 2、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 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在资金、技术、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一方面,引进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种植大户、社会资本到我县投资经营,另一方面,培育本地懂技术、有管理经营能力的种植能手承包经营。如对连片成块进行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农用地,建议将其优先列入土地整理、基本农田建设等项目中去,对经营业主按其经营规模的大小给予一定的奖励扶持等,提高其规模经营的积极性,从而推行土地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 3、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 首先要规范土地流转合同文本,确保流转双方利益得到有效保护,不形成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在现有流转合同的基础上,建议将土地流转费用以实物为参照物进行折价,可以避免因物价上涨或下跌而导致流转双方利益受损的现象出现;明确土地流转后到期还地于民时,归还的方式、面积等,解决土地流转整理后原有土地四至界限被打乱而无法复原的问题。其次加强土地流转后用途的监管。相关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对流转后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的,要坚决予以打击,保护耕地资源。三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档案,努力做好档案信息管理的完整、真实。 4、建立健全调解仲裁体系。 流转主体、方式、期限的多样性,决定了土地流转矛盾纠纷范围具有广泛性、纠纷主体具有多样性、纠纷的性质具有多元性、纠纷的原因具有复杂性的特点,要求必须有一支业务素质较高的仲裁人员,构建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土地纠纷仲裁机制,以期为化解全县农地流转纠纷提供新的路径。 5、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没有土地,农民就缺失安全感,而要让农民解除后顾之忧的基础就是社会保障。对自愿进城的要在就业方面提供扶持,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对迁居城镇,并放弃了承包地、宅基地的农民,低收入家庭应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在户籍制度上应消除城乡差别,让农民进城后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教育、医疗、住房、养老,至少能保证农民进城的基本生活。 (三)发展合作组织,促进规模经营。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一是催生新型市场主体,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规模经营。 二是农民可以通过土地入股参与分红得到收益,并让转出土地的农民成为新生产业主体的农业工人,获得土地收益与工资双重收入。 三是可解决其外出务工时家中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社会问题。 (四)推进城镇建设,促进劳力转移。 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使已转移劳力拥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来源,从而实现农村土地合理流转,推进全县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通过“阳光工程”等项目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转移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增强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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