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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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调解协议书签字了能反悔吗(通用)

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调解协议书签字了能反悔吗(通用)

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调解协议书签字了能反悔吗?调解协议书的定义调解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它是在第三方调解员的帮助下,由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

调解协议书是在调解的过程中,当事人达成协议后,由调解员书写,当事人签字后生效的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一般是具有可撤销性的,如果当事人没有签字,或者签字后不满意,可以自行撤销或申请仲裁或诉讼。

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规定:“合同是自愿的协议,当事人可以约定除适用法律应当成立的合同外的任何内容。

”根据此项规定,调解协议书也是一种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在实践中,很多法院将调解协议书视同为裁判文书,调解协议书因其具有以和为贵,保持社会稳定的作用,往往被赋予同等甚至更高的法律效力。

以下是Q&A部分,回答调解协议书签字后是否能反悔的问题:调解协议书签字了能反悔吗?调解协议书签字后可以反悔,但具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

1.一般情况下,调解协议书签字后不能反悔。

因为调解协议书是消解纠纷的和解协议,调解员只在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协议结果符合法律法规等条件下,才会签发调解书。

调解员签发调解书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一旦调解协议书签字后,当事人应当遵守协议,不得反悔。

2.当事人签字后,发现自己的权益已受到损害或者出现重大误解,可以对调解协议书进行撤销。

调解协议书撤销的条件主要有两个:•第一种情况是调解协议书存在重大缺陷,或者调解员与当事人签署的调解协议书不符合法律规定,造成当事人损失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调解协议,在法院的判决下作出新的协议。

•第二种情况是调解协议书虽符合法律规定,但签约时当事人不能自主决定是否签约,因为签约是被迫的。

这种情况又被称之为“签订和解协议的过程中存在重大违约”。

当被强制签署调解协议书,而协议结果不符合被迫签署方的当事人意愿,另外一方及其代表人利用某种方式实施威胁、诈骗、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其他恶意行为时,造成当事人损失,被迫签署方有权申请调解协议书的撤销。

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调解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也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解决争议的手段。

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达成的一种协议,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首先,调解协议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合意行为,在法律上具有契约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当事人在等价交换的基础上以协商一致的方式达成的协议,即构成合同。

调解协议是在双方当事人共同的协商和自愿的原则下达成的,它满足了合同的基本要素,因此拥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其次,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即具备了证明和执行的力量,可以作为证据在法院进行调取和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对外发表的书面承诺,或者以文书形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的文书,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调解协议以书面形式存在,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成为一种法律文书,可以作为证据存在,受到法院的承认和使用。

再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调解协议的,法院应当依法进行调解。

调解协议的内容如果符合法律的要求,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和维护,根据调解协议进行判决或裁定。

调解协议在法律上具有同等于判决或裁定的效力,法院在判决中引用调解协议,并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作出最终判决。

另外,调解协议在实际执行中也具备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根据调解协议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执行。

法院依照调解协议进行强制执行时,可以采取类似判决执行的程序,保障调解协议得到有效的履行和执行。

总之,调解协议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它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满足合同的基本要素,具有契约效力。

调解协议经过签字或盖章后,可以作为证据在法院使用,并在诉讼中得到支持和维护。

调解协议在实际执行中也具备法律效力,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通过调解协议来解决纠纷,不仅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争议,并且具有较高的效力,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什么是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什么是⼈民调解,⼈民调解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
⼈民调解相对于民事判决,履⾏上更加容易实现。

那么什么是⼈民调解,⼈民调解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下⽂店铺⼩编为⼤家整理了这⽅⾯的知识,欢迎阅读!
⼀、什么是⼈民调解,⼈民调解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
1、⼈民调解,是指在⼈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进⾏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当事⼈互谅互让、平等协商、⾃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种活动。

2、经⼈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当事⼈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具有法律效⼒,受法律保护。

⼆、申请⼈调解纠纷有哪些途径,是否收费
1、受理纠纷⼀般有两种途径:
(1)纠纷当事⼈找到⼈民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纠纷,即当事⼈主动申请调解。

申请调解时,当事⼈既可⼝头申请,也可书⾯申请。

(2)⼈民调解员发现纠纷后,及时主动前去调解。

⼈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不收费。

2、如何解决劳动争议
⽤⼈单位与劳动者发⽣争议,可以按照以下⼏个程序解决:
(1)双⽅⾃⾏协商解决。

当事⼈在⾃愿的基础上进⾏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

不愿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可⾃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

当事⼈也可直接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

当事⼈⼀⽅或双⽅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该程序是⼈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

(4)法院审理程序。

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效力

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效力

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效力人民调解协议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其效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人民调解协议书具有事实成立力。

人民调解协议书是在人民调解机构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过程中达成的一种协议,其起草、签署、仲裁过程都是在法律和调解规则的指导下进行的。

调解员作为中立的第三方,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平正义原则,协助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记录在书面上,确保了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其次,人民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协议,调解员可以将协议内容列入协议书。

一旦双方签署协议书,并经过相关程序的认证、备案,该协议书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书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对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再次,人民调解协议书具有证据效力。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人民调解协议书可以作为证据在诉讼过程中使用。

当事人之间如果发生争议,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调解协议书作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而法院也会根据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判断和裁决。

因此,人民调解协议书不仅可以作为当事人之间解决争议的方式,同时也可以为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供一个依据和参考。

最后,人民调解协议书具有终局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达成协议书之后,双方将不再追究争议的责任,也不能再次请求人民法院对争议进行审判。

这意味着一旦双方达成协议,就意味着争议的终结。

总而言之,人民调解协议书具有事实成立力、法律约束力、证据效力和终局效力,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其作为一种重要的解决争议方式,不仅可以节省诉讼时间和费用,减轻法院的负担,还可以增强社会和谐稳定,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简述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性质

简述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性质

简述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性质人民调解协议书是一种法律文件,是由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的书面表达。

它是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成果,旨在通过调解解决社会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下面将对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性质进行简述。

一、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人民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当事人的自愿性人民调解协议书是由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这意味着当事人在达成协议的过程中享有充分的自主权。

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利益,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自由约定协议内容。

因此,人民调解协议书体现了当事人的自主意愿,具有高度的可操作性和可靠性。

2. 法律约束力人民调解协议书在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调解协议书一经签署,即成为法律文件,并具有与判决书、仲裁裁决书同等法律效力。

这意味着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履行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 转化为判决书、仲裁裁决书在人民调解协议书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将协议书申请转化为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

如果当事人需要对协议内容进行强制执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将协议转化为判决书。

同样,如果当事人需要对协议内容进行仲裁裁决,可以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请求,进而以仲裁裁决书的形式执行。

二、人民调解协议书的主要内容人民调解协议书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应当包含一些必要的法律条款和具体的协议内容。

1. 调解的基本情况人民调解协议书应当明确调解的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此外,协议书还应当详细描述纠纷的起因、争议点以及当事人的主张和诉求。

2. 协议内容人民调解协议书应当清晰明确地列出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

例如,协议书可以包括对争议事项的具体解决方案、相关的权益保障措施、赔偿或支付的金额、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具体约定。

此外,建议在协议书中明确当事人之间的保密义务和相互尊重、合作的原则。

人民调解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怎么写

人民调解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怎么写

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和书写方法
在中国,人民调解是一种重要的民间纠纷解决方式。

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后,常以人民调解协议书形式予以固化。

但人们常对这种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存有疑问。

接下来我将分析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以及如何书写。

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人民调解协议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并非直接具备执行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经调解的协议书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双方签署的协议书,是受法律保护的,当事人应当遵守调解协议内容。

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了调解协议,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

人民调解协议书的书写方法
第一部分:协议书标题
协议书标题应当清晰明了地表明这是一份人民调解协议书。

第二部分:调解协议的背景
在协议书中,应简要记录纠纷的主要情况,调解过程,调解目的等内容,以便后续参考。

第三部分:调解协议的内容
明确记录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务必详细列明各方的权利义务、履行期限及方式等,避免模糊造成后续纠纷。

第四部分:签署
调解双方应当签署协议书,并注明签署日期,以确认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第五部分:见证人签名
如条件允许,可以请见证人签署协议书,加强协议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第六部分:协议书效力声明
在文末应标明协议书的成文日期和生效条件等内容,以保证协议书的合法性。

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不可小觑,调解双方在书写时需慎重考虑协议内容确保合法合理。

希望双方在协商解决纠纷时能够有效利用人民调解协议书,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权益。

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效力

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效力

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效力
人民调解协议书是经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
下达成的解决民事纠纷的书面协议。

以下是人民调解协议书效力的主
要内容:
1. 自愿性:人民调解协议书的签订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任何一方
不得强迫对方签订协议。

2. 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一旦双方当事人签
字确认,协议即生效。

3. 执行性:协议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
权利和义务。

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 保密性:人民调解过程中的调解协议书内容,除法律规定外,应当
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5. 可撤销性:如果协议是在欺诈、胁迫或者重大误解的情况下签订的,受害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申
请撤销协议。

6. 补充性:如果协议书内容不明确或者有遗漏,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
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7. 优先性:在民事纠纷解决过程中,人民调解协议书具有优先适用性,即在同等条件下,人民法院应当优先考虑调解协议的内容。

8. 调解费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不收取费用,或者只收取必要的成本费用。

9. 适用范围:人民调解协议书适用于民事纠纷,不适用于刑事案件或者行政争议。

10. 备案制度:调解协议书在签订后,应当向有关机关备案,以确保其法律效力得到确认和保护。

通过上述条款,可以看出人民调解协议书在解决民事纠纷中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它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调解协议书的效力

调解协议书的效力

调解协议书的效力篇一:浅析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浅析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摘要: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独具中国特色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东方之花”。

近年来,我国正处经济社会的转型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复杂多样,人民调解制度作为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很大程度上节约了我国有限的司法资源。

如何界定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直接影响到我国人民调解制度的发展前景。

法律对于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规定一直都是模棱两可,导致许多人民调解的案件又进入司法程序,通过人民调解制度化解纠纷的效果大打折扣。

XX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从立法上确立了人民调解制度的法律地位,对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和难以解决的人民调解协议法律效力问题做了历史性创造性的规定,成为《人民调解法》一大亮点。

本文就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的现状及意义提出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协议,法律效力西周时期萌芽的人民调解制度是一种拥有中华民族特色与民主思想的制度,在经历了古代、近代、现代社会发展之后,为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纠纷的及时有效的解决贡献了巨大的力量,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随着国内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得各种各样的民事、经济纠纷也随之频繁地出现。

这些社会矛盾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化解,就有可能发展为群体性事件,甚至激化为刑事犯罪案件,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文化的发展。

而如果把这些纠纷的解决全部寄托在司法审判的途径上,则势必大大浪费审判资源,不符合司法效率的价值取向。

在这样的情况下,调解作为一种兼具便利性、灵活性与合理性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就显得意义重大。

它能够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解决民事纠纷,减轻人民法院负担。

一、人民调解的概念及现状(一)人民调解的概念。

人民调解属于民间调解,又称诉讼外调解,是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一,不同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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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摘要: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独具中国特色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东方之花”。

近年来,我国正处经济社会的转型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复杂多样,人民调解制度作为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很大程度上节约了我国有限的司法资源。

如何界定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直接影响到我国人民调解制度的发展前景。

法律对于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规定一直都是模棱两可,导致许多人民调解的案件又进入司法程序,通过人民调解制度化解纠纷的效果大打折扣。

2011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从立法上确立了人民调解制度的法律地位,对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和难以解决的人民调解协议法律效力问题做了历史性创造性的规定,成为《人民调解法》一大亮点。

本文就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的现状及意义提出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协议,法律效力西周时期萌芽的人民调解制度是一种拥有中华民族特色与民主思想的制度,在经历了古代、近代、现代社会发展之后,为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纠纷的及时有效的解决贡献了巨大的力量,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随着国内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得各种各样的民事、经济纠纷也随之频繁地出现。

这些社会矛盾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化解,就有可能发展为群体性事件,甚至激化为刑事犯罪案件,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文化的发展。

而如果把这些纠纷的解决全部寄托在司法审判的途径上,则势必大大浪费审判资源,不符合司法效率的价值取向。

在这样的情况下,调解作为一种兼具便利性、灵活性与合理性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就显得意义重大。

它能够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解决民事纠纷,减轻人民法院负担。

一、人民调解的概念及现状(一)人民调解的概念。

人民调解属于民间调解,又称诉讼外调解,是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一,不同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人民调解的宗旨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人民调解工作的依据是体现全体人民共同利益的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

人民调解的目的是平息人民群众之间的纷争,增强人民内部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完全是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过程。

人民调解的本质特征使人民调解工作具备了灵活便捷的特点。

人民调解工作在时间、地点、方式上因需制宜,不受约束,不拘形式。

调解活动可以随时随地进行,调解人员人数不受限。

同时,调解工作不收费,成为人民调解工作深受人民群众欢迎的一大特色。

(二)人民调解的现状。

全国各地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队伍基本健全,基本形成了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企事业、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新时期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同时通过制定工作流程,逐步规范工作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也日益丰富,每年的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由于具有扎根基层、分布广泛、方便快捷、不伤感情等特点,在解决纠纷中具有独特的作用,已成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之一,成为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是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服务的一项优良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人民调解制度被称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二、人民调解协议的概念及人民调解协议的合法性(一)人民调解协议的概念。

人民调解协议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当事人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道德风尚,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通过平等协商,互相谅解,对纠纷的解决自愿达成协议的真实意思表示。

它主要靠双方当事人相互承诺,社会舆论和道德的力量来保障协议的执行。

协议达成后一方不履行,应当督促履行,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起诉,通过诉讼的途径实现协议内容。

(二)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合法性。

1、调解主体要合法、懂法。

《人民调解法》不仅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性质作出了详细的阐述,更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的产生、人员组成、人数、任职年限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只有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的人民调解员才具有合法的调解主体的资格。

但是,作为人民调解员,主体资格合法是最基本的要求,同时,知法懂法也是其必备的能力素质。

随着社会矛盾纠纷的复杂、多元,调解主体如果不知法不懂法,其所作出的调解势必影响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而长期以来,基层人民调解员的选聘大多是村里年长、有威信的人或是村干部担任人民调解员,虽然他们在调解方面有一定的能力,但是他们大多文化水平较低,政策法规观念不强,法律素养不高,依法调解的能力素质自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调解也是执法,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素质的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笔者认为对于人民调解员的队伍结构应加以调整:一是在基层选聘文化程度较高的、懂政策、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二是招聘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大学生担任;三是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离休法官、检察官、司法员,以及律师、法律工作者等加入人民调解员的队伍。

逐步建立一种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专兼职相结合的人民调解队伍。

2、调解程序要依法。

《人民调解法》对人民调解和调解的程序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纠纷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的程序进行调解,才能真正体现人民调解的公平性、公正性,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才能得到保障。

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时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范围和程序办理。

基层调解委员会主要受理发生在辖区内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及其他组织间的民间纠纷,包括婚姻家庭、邻里、房产、债务、生产经营、赔偿等纠纷,对本辖区内有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与群众有切身利害关系易激化或易形成群体性闹事和上访的非民间纠纷应做好劝阻引导工作。

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规定由指定部门处理的纠纷,应告知当事人向指定部门申请处理。

调解处理民间纠纷的程序应当简便易行、灵活多样、合理规范,有利于纠纷及时、正确、合法解决。

同时,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坚持如下原则:(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调解;(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在调解过程中,严守当事人的私人秘密和商业秘密。

3、调解协议格式要合法。

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规定,调解协议在格式上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第一、调解主体必须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必须具备人民调解员的身份。

其它机关、组织、民间个人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则不适用本法。

第二、调解协议具有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

第三、调解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采用口头协议的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既能准确的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义务,避免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争议,有可以为今后的可能引发的诉讼提供证据。

第四、当事人必须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盖章会按指纹。

这一程序既是当事人对协议内容的认可,收其约束的表现,也是民事性质合同的成立要件。

同时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

即人民调解协议须三方(当事人及调解方)签字盖章。

4、调解协议内容要合法。

当事人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道德风尚签订的人民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

即使该协议的内容确定了一方当事人对于某些权利或者利益的放弃,只要该权利或者利益的放弃是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仍然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无效的调解协议或者被撤销的调解协议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调解协议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新颁布实施的《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人民调解协议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参照《合同法》或是《民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一)法律效力的概念。

法律效力,即法律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

它包括两个内容:第一是法律生效的范围:1、时间效力,指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和终止生效的时间;2、空间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地域(包括领海、领空),通常全国性法律适用于全国,地方性法规仅在本地区有效;3、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什么人生效,如有的法律适用于全国公民,有的法律只适用于一部分公民。

第二是法律上的约束力。

如某个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就是该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因而受到法律的保护。

《人民调解法》不仅在时间、空间和对人的效力上有了明确的规定,更在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约束力上有了明确的规定。

(二)人民调解协议法律效力的变化过程。

第一个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后至20世纪90年代末,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调解不是起诉必经的程序,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协议,但完全依靠当事人自觉自愿履行,此时的人民调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第二个阶段是2002年《关于审判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施行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实施前,在这个阶段,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因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对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此时,人民法院应按照合同进行审理,依法作出调解协议有效、无效、变更或撤销的判决。

由此可知,人民调解协议的地位有所提高。

第三个阶段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施行后,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一方面,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一方面,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而当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

2011年实施的《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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