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试验管理规定

外委试验管理规定
外委试验管理规定

外委试验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

1.对于超出项目部工地试验室检测范围的参数,应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参数通过“计量认证”,采用公路技术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取得交通部相应检测资质),并且业绩良好的检测机构完成。严禁委托无资质或资质达不到要求的检测单位进行委托试验。

2.选择委外检测机构时,要对其资质(年检情况、有效期、业务范围)、技术力量、设备、业绩、营业执照等进行全面考察,并综合考虑检测费用等,择优选择。初步确定委外检测机构后,及时上报第三方试验检测中心(或业主)备案,获得批准后,方可确定为委外检测机构。

3.外委试验前,应收集相关产品的产品合格证及质保书,根据相关技术规范或工程需要,确定该材料的检验参数,联系试验检监理工程师对样品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标识、封存、送检,项目部工地试验室、监理工程师、必须双方共同完成。

4.外委试验需指定专门人员进行送样,建立外委试验登记台账,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委外的试验报告原件由委托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检测中心共同保存,其他单位需要的复印件应由委托单位在报告上加盖公章。

电气设备外委维修管理规定

办法设备保全处湖云设〔2016〕1号 湖南云峰电气自动化设备外委修理业务管 理暂行办法 1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电气自动化设备外委修理管理,理顺管理流程,明确管理职责,加大外委修理项目和费用的审核力度,加强维修过程监控和维修后的验收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外委修理费用,提高修理质量和效率,确保电气自动化设备可靠运行。根据机电保全部下发的《电气自动化设备外围修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本管理暂行办法。 2 外委修理范围 电气自动化设备的修理原则上由公司自主承担、区域互助解决,对专业性强、自身无力承担修理的设备和国家或行业规定需专业管理部门定期进行检测、校验的设备可委托外委修理,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2.1 总降及外供电线路 2.1.1 20kV及以上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和计量、保护校验; 2.1.2 6/10kV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和计量、保护校验; 2.1.3 外供电线路的修理。 2.2 大型及专业电气设备 2.2.1 X荧光仪、变频器、直流调速器、窑胴扫、在线环保烟尘检测等设备技术服务和修理;

2.2.2 电动机、余热发电机组、变压器等设备技术服务和修理; 2.2.3 电动机、余热发电机组、变压器等设备离厂外委修理(修理费用纳入备件消耗); 2.2.4 工业电脑、空调等设备外委修理; 2.2.5 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空调等设备外委修理(修理费用纳入办公费用)。 2.3 专项设备检测及校验 2.3.1 法定计量器具及仪器、仪表的校验; 2.3.2 法定计量设备的定期检测和校验; 2.3.3 需专业部门检测的电力安全工器具。 3 外委修理分级管理原则 按照“集团有优势集团做,区域有优势区域做”的原则,为发挥公司规模优势,降低修理费用,提高修理质量和效率,对外委修理实行分级管理。 3.1 总降及外供电线路修理 每年度,公司申报外委修理项目,机电保全化部组织审核,公司审批后列入年度外委修理计划。具体实施时,方案、费用和修理单位由机电保全部审核后执行。 3.2 大型及专业电气设备修理 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和132kW及以下功率低压电动机外委修理由区域自行管理;其它设备的外委修理公司申报,机电保全部审核后执行。 3.3 专项设备检测及校验 每年度,由子公司申报外委修理项目,机电保全部组织审核,公司审批后列入年度外委修理计划。具体实施方案、

外委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外委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加强外委工程的管理,严格把握工程进度和质量监督,明确职责分工,使外委工程管理达到高效、流畅、简洁、规范。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焦化一厂所管辖范围内的各种土建工程、维修、抢修等外委施工项目。 三、管理部门 1.大修、技改及零星检修、维修等所有外委工程的申报统一由机动科管理;机动科负责外委工程的开工、监督、抽查、验收等工作。 2.外委单位进厂的培训、安全教育、工作票办理等统一由安环科管理;安环科负责外委施工现场安全工作。 3.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及工程施工要求由各车间统一管理;各车间配合厂部领导、科室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四、管理办法 1.定义 ⑴计划项目:指列入公司年度计划或月度计划的项目。 ⑵临修项目:指未列入公司年度计划或月度计划,临时发生的需要维护、检修的项目。 ⑶抢修项目:指机组或设备因突发故障、事故时出现的紧急检修项目。 ⑷外委工程:指本公司委托给承包商的小型基建、维护性检修、大(小)修和技术改造工程。 ⑸包工包料工程:指按照有关图纸、工艺规程或要求,由承包商提供人力(工人和技术人员)、施工器具和全部施工材料的工程。

⑹部分外委工程:指承包商提供人力、必要的施工机具和辅材,主要材料和设备部件由本单位提供的工程(简称包工包辅材);承包商只提供人力和必要的施工机具,辅材、主要材料和设备部件由本单位提供的工程(简称包工包机具)。 ⑺外委工程工程量: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表示的各个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细目的数量。 ⑻施工过程:指对外委工程进行现场施工,过程监督管理。 ⑼工程申报单位:指在所属车间(科室)提出的外委工程项目。 2.外委工程的申请 ⑴申请车间不能完成某项工作、需要由外单位来完成时,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申报理由、详细工作量、工期要求及所需材料备件。 ⑵外委工程申请车间将申请单交机动科审核,审核外委工程是否必要和合理,通过后填写《固定资产立项表》,无申报理由和工程量不清,机动科不予上报,工程量必须准确无误,严禁在施工过程中填写工程变更单。 ⑶《固定资产维修立项表》经厂长审批后,由装备部审核,经主管副总批准后交由装备部进行外委。 ⑷外委工程的申报,原则上每月上报四次。遇事故抢修时,为了不影响安全生产,申请单位经厂领导、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可直接进行外委抢修,但事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3.外委进厂施工过程管理 ⑴大修、技改外委工程的开工经设备厂长批准后,到机动科办理外委工程派遣单,然后到安环科办理安全施工手续及作业票;外委零星工程的开工由设备厂长(机动科)允许后方可到安环办理安全施工手续及作业票。 ⑵外委工程开工前,工程申报单位应向外委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

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西铁路客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内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材料质量检测、现场工程质量检测与工程试验管理,实现工程质量零缺陷目标要求,建设一流的铁路,构建精品工程、安全工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TB10442-2009)、《铁路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4号)及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内铁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测和试验管理,以及施工和监理单位外委的试验检测管理(不含公司委托的工程实体质量第三方检测)。 第三条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工作应遵循人员、机构合法,仪器设备达标,操作过程合规,数据真实可靠的原则;试验检测过程不受任何行政干预,确保其独立性、公正性和真实性。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工作实行建设单位统一监管,施工单位负责原材料质量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监理单位负责见证与平行检验的管理模式。 第五条全线工程质量检测和试验管理工作归口公司安全质量部;建设指挥部负责辖区内工程质量检测和试验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各级试验室应接受国家铁路局、铁路总公司等管理机构的监管。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人员 第七条公司安质部设专职试验检测主管工程师1人,负责公司管段试验检测的业务工作;建设指挥部设专职试验检测主管工程师1人,负责职责范围内试验检测工作的日常管理及相关业务工作。 第八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满足工程材料质量检测、现场工程质量检测及工程试验需要的现场组织管理机构。 (一)施工单位应设置现场中心试验室,各项目分部应设置分部试验室,大型预制场应设置工地试验室,混凝土拌和站应在站内单独设置能检测砂石含水量、粉煤灰和矿粉常规指标、混凝土拌和物性能检测的小型试验站(分部试验室设在拌和站内的可不单独设置),中心试验室、分部(工地)试验室、小型试验站的规模、分布和数量应满足施工质量控制和试验检测需要。 (二)监理单位应设置现场中心试验室和分站试验室,并按合同约定配备试验检测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依据现行验收标准和监理规范开展现场平行检验和见证检验。 第九条施工单位的中心试验室和分部、工地试验室是其母体试验室的派出机构(小型试验站视为分部试验室的一部分),须持有母体检测机构的授权书,现场应悬挂母体机构资质、计量认证影印件;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工程试验检测任务,中心试验室作为施工单位的独立职能部门履行本标段工程试验监管职责。母体试验室应具备本

外委培训管理制度

外委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完善集团公司的培训体系,进一步提高科技人员队伍的业务素质,提升科技骨干的工作、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科技人员早日成才。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有外派培训和外聘培训师到集团公司的培训。 第三条名词解释 外委培训是指由集团公司批准,选拔优秀的科技人员到高等院校学习深造、出国进修,或到行业协会及有关培训机构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以及外聘培训师到集团公司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或技能水平的一种培训机制。 第四条管理职责 1、人力资源处负责公司外委培训的计划及各单位外委培训申请的审核与组织管理。 2、各单位提出外委培训需求,在核准后参加或实施外委培训。第五条适用情形 1、高层次人才的培养 (1)选送具有硕士学历的中青年优秀人才,到国内重点高等院校深造,攻读博士学位。 (2)选送关键性人才到国外先进企业或专业研究机构进修,学习和掌握国外先进的专业技术和现代管理手段。

2、学历进修 (1)选送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优秀人才到高等院校深造,攻读硕士学位。 (2)选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且实践经验丰富的年轻优秀人才进修大专或本科学历。 3、专业培训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选派骨干员工到培训机构进行专业培训。 (2)新管理体系、新技术、新设备等引进所需要的外派培训或外聘培训师到公司培训。 (3)参加上级单位以及各种学会、协会组织的培训。 4、国家规定特种岗位人员的资格证书取得与复审。 5、公司内部没有相关培训师或培训师专业技能达不到要求的课程培训。 第六条收集信息 由人力资源处负责收集,各单位协助提供相关信息,由人力资源处组织评估与确定,外委培训信息包含以下内容: 1、外委培训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成功案例或成功辅导企业、主要服务项目、主要培训师、年度公开课或专项公开课计划、所在地区、联系电话、联系人等,重点为北京、上海、沈阳、大连、哈尔滨等地的培训机构。 2、外聘培训师信息

强化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强化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一是要求外委单位建立健全职工档案,规定从业人员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未配备安全器具和劳保用品的,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要求外委施工单位必须与基层区队班组签订安全协议,单位及其管理人员按照协议规定交纳风险抵押金。 二是要求外委单位负责人必须每天参加矿调度晨会,矿月度会、每周安全例会以及安全体系建设等专题会议。外委单位纳入矿井开展的季度安全活动中,认真编制每季度活动方案,取得活动目标的,由矿项目部根据活动奖励措施对外委单位进行目标奖励。 三是严格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调度室、安全科、技术科、通防科等职能科室紧盯外委单位现场施工重点部位、薄弱环节与关键工序,把好质量关,避免因抢工期、赶进度或降低成本导致工程质量下降的现象。坚持每旬一次动态检查,月度奖罚兑现,做到一工程一验收,一工程一达标,严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滑坡。 四是把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纳入全矿日常安全管理体系,对外委施工单位每周开展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抓好“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工作,规范职工行为。严格落实管理干部跟班、带班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制止“三违”现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单,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五是严把外委单位安全培训关。矿安全科还定期对外委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严禁无证操作。同时,协助外委施工单位开展职工培训,先后组织班队长、装药工、绞车司机、信号工、电车司机等多个岗位及工种参加集团公司、金能公司及石嘴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举

办的各类培训班,提升了外委施工单位整体安全素质,夯实了矿井建设发展基础。 加强了对外委队伍的管理,落实了外委队伍的监管责任,规范了外委队伍的培训工作,统一考核奖惩,提高外委队伍安全管控能力。 一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的队伍一样监督管理。今年以来,该公司制定了《外委保运队伍管理规定》和《外委保运队伍人员准入》等制度,加大对外委保运队伍的监管力度,使外委队伍管理更加规范化。 二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执行一样的安全标准。该公司创新工作方法,要求外委保运队伍成立安全组织机构,并确定安全人员对本队伍的各项工作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做到查隐患、抓“三违”。 三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一样地落实安全责任。该公司要求外委队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四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一样的安全考核。该公司每月不定期对外委队伍进行检查,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各外委队伍,并要求及时整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进行考核。 五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一样地追究事故处理。该公司制定了《关于对外委保运队伍事故追究管理办法》,如若发生事故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A管理制度及办法

管理制度及办法 试验室管理制度 1、试验室是进行试验,检测和检定的工作场所,必须保证试验室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即清洁、安静、整齐、明亮和适当的温度。 2、试验室是工作场所,禁止随地吐痰、吃东西、抽烟和大声喧哗,禁止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试验室。 3、有特殊要求的工作室(如天平室)必须换鞋或换衣服方可进入,任何人不得违反。 4、试验室内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台帐,并注明使用日期、做何种试验和所有人签名。 5、室内设备常用工具应整齐,且使用过后要物归原处。 6、当使用设备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各种记录,并将记录表格等放入表格专柜或表格架上。 7、试验室内消防设备,如灭火器等应经常检查,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动位置,不得挪作他用。 8、试验室内的日常工作结束后要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防止发生意外。 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1、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必须严格按照检测频率经过自检、平行试验、见证试验合格并经驻地监理站同意后方可使用。 2、对需要委外的检测产品或检测项目,建立委外试验检测台帐,按照 检测频率,经驻地监理见证取样,送样至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

确保检测数据准确、真实。 3、严格施工计量工作,混凝土集中拌和,采用自动计量设备,砂浆用磅秤计量,杜绝使用体积比。 4、根据砂、石含水量认真换算施工配合比,严格操作规程,严禁弄虚作假。 5、对仪器设备要定期保养,按规定进行送检和自校 ,确保性能良好,精度可靠。 6、严格按试验规程控制工作间的温度、湿度;仪器设备摆放有序,保持工作间整洁。 7、定期和不定期对试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责任心。 8、工程开工前 ,参加砂、石料场选定,对砂、石料各项指标(尤其是碱骨料反应性能、坚固性、有机质含量、氯离子含量、硫酸盐含量)要进行认真、严格的试验,确保混凝土耐久性要求。 9、及时收集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质量证明资料、出厂合格证以及厂家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作为向驻地监理机构报验的证明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10、严格过程控制,不合格的材料不允许进场,不合格的工序、部位不予验收。 11、严格控制混凝土坍落度,每工作班至少检查 3 次,并做好记录;按规范制作标准养护试件和同条件养护试件。 12、认真填写各种试验检测记录;建立各种试验检测台帐;完成试验报告,由质量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发,试验报告一式 3 份。各种资料要妥善保管。

外委项目管理制度4.doc

外委项目管理制度4 外委项目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市场发展、满足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扩大和延伸公司生产能力,确保外委项目有序、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生产管理部负责外委项目的对外联系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生产管理部汇同技术部、审计部、经理办共同对供方资质、过程能力(设备、场地、人员)、加工质量、服务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结果呈报总经理,确定合作的供方。 第三条生产管理部负责建立供方档案并进行维护管理。 第四条凡需外委的项目,生产管理部汇同技术部根据公司实有合同和生产能力提出,技术部、生产管理部、经理办、安装部、各营销部等部门共同评审确定,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生产管理部将总经理批准实施的外委项目所需的明细、图纸资料、加工日期、加工方式、质量要求等及时提供给承包方,以确保外委项目按计划要求进行。 第六条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及部门对外委项目的工程价格预算进行编制,经审计部审定并报总经理批准,以此做为外委的价格依据。 第七条生产管理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外委工程项目,负责召

集供方,采取招标的方式进行投标。汇同技术部、经理办、审计部共同开标,从中选取质优价廉能满足要求的单位为中标方。 第八条生产管理部依据共同确定的中标单位和审计部批准的价格与中标方履行合同,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外委项目价格执行公司价格申报审批管理制度,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结合本公司资金状况商定。 第九条外委项目产品检验标准,供方所供产品应符合图纸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和《中钢吉电企业标准》。并应对产品生产过程实行质量控制,负责过程检验并记录,产品需有明显标识及可追溯性,以备查验。 第十条生产管理部负责外委工程项目的监制,计检部等相关部门对外委项目的过程控制及对产品质量负责进行检验和检测。 第十一条外委项目完成后生产管理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外委项目进行A检(由计检部开具合格证,据此入库)。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外线电工操作规程_规章制度 外线电工操作规程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外委施工单位的管理~充分调动其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生产组织、管理与矿部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我矿全面完成2007年度生产经营目标~根据我矿生产建设的现状和外委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矿从事井下施工的外委单位。运营管理部代表矿方行使对外委单位的管理职权。 第三条外委单位在施工准备阶段~将本单位施工方案、作业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各级人员工作责任制、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作业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等报送矿安全环保部、运营管理部~审核合格并备案后~方可开始施工。 第四条外委单位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职工大会~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开好班前会~并作好会议记录。在生产中遇到问题和人员有变动时~应及时向运营管理部汇报,新增加人员~必须到安全环保部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外委单位每天必须及时向运营管理部汇报生产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第六条外委单位每月必须参加运营管理部组织的生产计划会~并按下达的月度生产计划~认真组织、合理安排本单位的生产~确保完成作业计划。外委单位如连续三个月完不成矿方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矿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 1 第七条矿方责任范围 1、架设距离采掘作业面100米范围之外的风、水管路及照明、动力线缆。

2、架设采场充填前的泄水笼和充填管路。 3、架设采场内的钢制溜井及钢制通风人行井。 4、提供100米范围以外有轨运输巷道铺设轨道时所需材料~外围单位负责安装。工程结束后~外围单位负责免费拆卸道轨~并运到指定的地点。 5、按计划价为外委单位提供采掘工程因安全需要支护的材料,锚杆、锚网、圆木等,~每月按实际验收支护量结算。结算单价: 1.5米锚杆~33元/根,1.8米锚杆~36元/根,锚网~27元/平方米,4米坑木~748元/立方米,6米坑木~948元/立方米。 6、提供具备电、暖条件的员工宿舍。 第八条外委单位责任范围 1、采场验收结束后~无特殊要求时~48小时内必须封堵好采场板墙~须做到充填时不跑浆。 2、承担采掘工程所用的周转材料。 3、承担局部通风、排水设施、设备及材料。 4、承担凿岩、爆破使用的一切材料费用。 5、严格按设计施工~按时完成矿方下达的采掘生产计划。 6、采掘过程中购买的轻轨、枕木、风管、水管~25平方毫米以上的电缆必须到运营管理部进行登记~否则将视为矿方的材料。 7、构筑采场假底、巷道支护所用的钢筋、水泥等物资从物资装备公司分部领出后~必须马上运到井下作业地点。 2 第九条日常管理考核办法

外委检测管理办法解析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昌赣客专5标项目经理部 外委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昌赣客专5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的外委检测管理,推进过程控制标准化,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国家和铁路总公司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工程验收试验的规程规范、铁路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和《昌九公司管理文件》相关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二条为加强外委检测工作的组织领导,项目部成立外委检测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部指挥长 副组长:各分部经理、总工程师 组员:项目部及各分部副经理、工程部长、安质部长 第三章检测项目 第三条外委检测的项目包括路基软基处理基桩、路基防护工程、隧道地质雷达等。 第四章检测方法 第四条路基基桩采用低应变检测、桩身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荷载试验(单桩、复合地基)等。 第五条检测频次、质量需满足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

第五章检测人员要求 第六条专业检测工程师必须符合合同要求,根据标段实际情况设立相应检测小组。 第七条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进场后尽快熟悉相关技术图纸、技术标准、设计标准等内容。 第八条检测人员应坚持科学严谨、客观公正、数据说话的工作原则,及时主动地做好检测工作。 第九条若检测单位更换检测人员,应与项目部及时沟通。 第七章检测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条检测单位应熟悉本标段设计文件和标段范围内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建立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根据有关检测技术规范、标准等认真编制检测规划,报所在监理单位总监审核后实施并报公司安全质量部备案。 第十一条项目部应做好检测规划,合理编制年度和分月检测计划并实施。 第八章检测报验要求 第十二条基桩报验条件 桩头的处理标准如下: 1.桩头必须凿除到设计标高; 2.桩顶面应平整,密实、并与桩轴线基本垂直,桩头浮浆必须全部凿除; 3.对于采用低应变法检测的基桩,应在桩头磨好四个平面,如下 - 1 -

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外委单位精细化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外委单位与公司的安全、健康、环保目标相一致,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秩序,避免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4. 4.1外委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4.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1.2 具有与施工项目相适应的资质资格。 4.1.3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附安全主管、安全员名单,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4.1.4 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规程齐全。 4.1.5 有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 4.1.6 有外委施工单位人员花名册及安全教育培训材料。 4.1.7 外委施工单位自带的特种设备,如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并具有合格证书。 4.1.8 需公司支持,到用电、用气或有毒有害区域作业的,必须到公司相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4.1.9 外委施工人员严禁到非施工区走动、逗留、休息,严禁私自动用公司的各种生产设施。进放生产厂区必须佩戴安全帽,并走安

全通道。 4.1.10 4.3安全管理 4.3.1 安全环保部应检查外委单位人员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者,以及老、弱、病、残者、童工应坚决清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调整,不得冒名顶替。人员调整,要先经安全环保部同意备案后实施。 4.3.2 外委单位人员入厂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实行“一人一卡制”,培训合格后持合格证(绿卡),方可入厂作业。 1.1 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环保部对外委单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安全环保部发放合格证(红卡)。 1.2 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由设备责任部门对持红卡外委单位作业人员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该部门发放合格证(橙卡)。 1.3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设备责任班组对持橙色合格证外委单位作业人员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该班组发放合格证(绿卡),作业人员持绿卡方可入厂作业。 2.安全环保部对外委单位作业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未持绿卡作业人员,按照《安全管理协议》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合格证(红、橙、绿卡)由安全环保部统一制作,下发至各责任部门自行管理。

外委检测管理办法

中铁工程局集团昌赣客专5标项目经理部 外委检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中铁工程局集团昌赣客专5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的外委检测管理,推进过程控制标准化,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国家和铁路总公司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工程验收试验的规程规、铁路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和《昌九公司管理文件》相关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二条为加强外委检测工作的组织领导,项目部成立外委检测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部指挥长 副组长:各分部经理、总工程师 组员:项目部及各分部副经理、工程部长、安质部长 第三章检测项目 第三条外委检测的项目包括路基软基处理基桩、路基防护工程、隧道地质雷达等。 第四章检测方法 第四条路基基桩采用低应变检测、桩身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荷载试验(单桩、复合地基)等。 第五条检测频次、质量需满足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要求。

第五章检测人员要求 第六条专业检测工程师必须符合合同要求,根据标段实际情况设立相应检测小组。 第七条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进场后尽快熟悉相关技术图纸、技术标准、设计标准等容。 第八条检测人员应坚持科学严谨、客观公正、数据说话的工作原则,及时主动地做好检测工作。 第九条若检测单位更换检测人员,应与项目部及时沟通。 第七章检测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条检测单位应熟悉本标段设计文件和标段围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建立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根据有关检测技术规、标准等认真编制检测规划,报所在监理单位总监审核后实施并报公司安全质量部备案。 第十一条项目部应做好检测规划,合理编制年度和分月检测计划并实施。 第八章检测报验要求 第十二条基桩报验条件 桩头的处理标准如下: 1.桩头必须凿除到设计标高; 2.桩顶面应平整,密实、并与桩轴线基本垂直,桩头浮浆必须全部凿除; 3.对于采用低应变法检测的基桩,应在桩头磨好四个平面,如下 - 1 -

委外催收管理制度

委外催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XXXX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车贷业务逾期委外催收业务,提高管理质量,防范和控制逾期风险,保证委外催收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制度所称“委外催收”是指逾期案件达到一定逾期时限后,将逾期案件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提供催告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车贷管理部辖下所有车贷营业部及与车贷业务相关联的职能部门和人员;本制度仅适用于XX 车贷业务。 第二章委外催收机构准入制度 第四条催收机构甄选资格要求委外催收机构必须是经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按期年检、按章纳税、经营期限内合法经营的公司实体。 第五条催收机构的营业执照催收机构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载明可接受合法委托对信用卡、信贷产品提供通知、提醒、催告、催收字眼的,法律中介机构应为经国家主管机构批准设立的合法律师事务所。 第六条变通处理催收机构注册地工商登记机构对经营范围有特殊规定的,上述要求可做适当调整。 第七条委外硬件要求: (一)设备及环境:有独立安全的机房,存放客户数据文件档案室及录音机房应设有可记录进出登记之门禁,确保客户数据安全,受委托机构应接受委托方定期检查其实地环境,以确认有营业事实;(二)保密装置:受委托机构相关作业人员计算机需设密码控管,使用的计算机应采用非开放式局域网络主机系统,且不可提供外露储存装置(如USB接口,软盘接口等); (三)录音设备系统:受委托机构相关作业人员之电话须装设录音系

统,且电话录音制作备份,并至少保存12个月以上;录音系统需与计算机系统配合可实时调阅录音,以供稽核或遇争议时查证之用;第八条软件要求: (一)催收机构必须成立满一年以上(含一年),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基本的办公设备,有较完善的催收业务系统平台; (二)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固定成文的业务流程、及保障合作方资料安全性、保密性的措施。 第九条公司业务资质催收机构在承接我公司业务之前,已经具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类似催收业务的金融机构合作客户,目前有实质性业务往来。 第十条催收服务合同车贷管理部在委托催收机构需要以“XXXX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为签约主体进行签约。 第十一条催收服务合同制作流程 (一)按照公司“委托催收服务合同”版本,把我司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填写完整,填写完毕后发送邮件至预签约的催收机构并要求其把合同中的以下项目补充完整:1、委托催收机构相关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 2、委托催收机构收款账号信息; (二)待催收机构盖章完毕后邮寄至我司时,由车贷管理部相关负责同事完成相关流程; (三)我司完成相关流程后,需给委托催收机构2份原件,其他原件由车贷管理部相关负责同事留底,并知会相关协调。 第三章内部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内部委外案件申请每月统一委外一次,时间为每月首个工作日;委外案件申请需在每月25号前完成,并审核完成纳入待委外案件库(待委外案件明细表见附件1)。 第十三条内部申请标准抵/质押车辆不在库,且客户本人失联客户存在高风险案件;逾期超过90天的案件。 第十四条内部申请流程如有符合委外条件的,由各城市以邮件形

原材料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原材料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建设管理处《工程 材料管理实施细则》和《试验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为 了规范和细化材料管理和质量控制,保证实体工程质量,特 制定本原材料准入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项目重要原材料实行准入制度,管理处组织 质量科、试验检测中心、各驻地办成立重要原材料评审委员 会负责对项目使用重要原材料实行考察和准入(进行入围准 入厂家包括水泥、钢材、外加剂、锚具、橡胶支座、钢绞线、专用孔道灌浆料、隧道用土工布和防水板、桥梁伸缩缝等材 料厂家)。 第三条对于一般原材料原则上不进行考察入围,但厂 家生产设备、工艺、规模、产品质量、履约能力、社会信誉 等必须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必要时由试验检测中心组织相关 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审核并报管理处备案。(不进行入围准 入材料厂家包括粗细集料、路基填料、土工格栅、粉煤灰、 石灰、无缝钢管、型钢、金属波纹管、止水带、半圆管、双 壁波纹管等材料厂家)。 - 1 -

第四条凡在本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满足国家 制定的关于公路施工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操作 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 的要求。特殊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和使用,除必须满 足公路施工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外,还必须满足相关行业、相关规范的特殊要求和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相关规定 的要求。 第五条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不论在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过程中有多少管理环节,施工单位都 必须严格按本项目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以及监理单 位所要求的频率和方法进行检测,按施工监理程序逐级报验,施工单位最终对原材料负全部质量责任。监理单位严格按规 定的抽检频率进行抽检,检查结果与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本 项目的特殊要求进行对比决定是否使用,对原材料质量负监 理责任。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管理处成立以质量安全科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组 织管理机构,负责对各级试验检测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 和管理,对全线原材料质量进行督查和专项检查。 - 2 -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美好的明天 Q/YYTH·DM 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YYTH ·DM 22301-2013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2013-04-1发布2013-04-1实施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word0

美好的明天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贯彻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发包、承包安全管理、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明确了外委施工单位承包工程项目应具备的安全资质、安全条件和发包方的安全责任、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等,以达到安全管理规范,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本规定适用于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土方剥离、原煤生产、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绿化施工等期间的所属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AQ3103 《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3名词解释 3.1 工程项目: 土方剥离工程、原煤生产工程、土建施工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绿化施工等。 3.2 外委施工单位: 承包公司工程项目的承包商。不包括参观学习、采购、销售等外来单位或人员。 3.3 发包单位: 具有工程项目对外发包权限的单位。 4 职责 4.1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矿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主管领导 4.2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分管领导。 4.2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起草、修订及监督本规定的执行,建立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审查对口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从业(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签定安全协议,协调、监管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作业过程中的设施(设备)和行为安全。 4.3外委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在公司进行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对其在公司发生事故的一切善后事宜的处理;承担因其设施、行为造成公司财产和人员伤害的相应责任。 4.4 外委施工单位发生涉及轻伤以上级的事故,外委施工单位必须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4.5公司其他相关单位是本规定实施的配合单位。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安全资质审查 5.1.1安全环保部对承包、承租等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从业资质、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将其安全从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条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留存备查。 word0

2015版电力工程检测试验管理办法

电力工程检测试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电力工程建设质量,规范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试验工作,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调整方案》(国能电力[2012]306号)和《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工程检测试验是指为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对电力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设备、工程实体、系统功能和试运行技术指标等进行的检测验证活动。 第三条电力工程检测试验机构是指依据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质,从事电力工程检测试验工作,为保障电力工程建设质量提供检测验证数据和结果的单位。 第四条电力工程检测试验机构应遵循《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的要求,按专业分等级承接电力工程检测试验业务。 第五条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统一负责电力工程检测试验业务的专业划分和等级确认工作,各中心站负责对工程现场检测试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电力建设各责任主体单位开展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活动,以及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开展的监督检测工作,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业务范围划分 第七条根据电力工程专业划分,电力工程检测试验业务分为土建、金属、电气和热控四类。同时根据工程建设规模、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规程对检测机构在检测人员、仪器设备、执行标准和环境条件等方面的要求,相应地将承担工程检测试验业务的检测机构划分为A级和B级两个等级。 第八条不同专业类别、不同等级的检测机构所需要的能力标准要求见附件1-1、2-1、3-1、4-1,需具备的检测试验项目范围要求见附件1-2、2-2、3-2、4-2。 第九条承担建设规模200MW及以上发电工程和330kV及以上变电站(换流站)工程检测试验任务的检测机构,必须符合B级及以上等级标准要求。不同规模电力工程项目所要求的检测机构业务等级标准见附件5。

项目管理制度前言

前言 一、编制原则 公司经过一系列小户型精装修的项目开发,已经沉淀下很多经验和教训。但是由于受到项目人员的不断变化,管理方法、管理风格、管理标准不尽相同,使产品存在差异。在公司05年产品先导的战略调整下,已经将产品序列的研发提到新的高度予以重视。借此契机,对小户型精装修产品序列相应的集群管理方法进行梳理,建立花样年的项目工程管理标准。 现阶段各专业房地产公司各种形式的“标准作业流程”、“作业指导书”、“管理制度”等类型文件较多较杂,对花样年项目管理标准的建立有借鉴意义,但我们更多的是需基于花样年产品特点,在编制过程中,我们重点体现以下原则: 1.避免盲目求大求全,好高骛远;而应切实可行,操作性要强; 2.避免成为设计规范和施工的翻版;而应站在发展商的角度看待产品,提 出自己特色的、实用的标准; 3.避免长篇大论,难以记忆和运用;而应简练实用,方便对新人进行培训 上岗; 4.避免晦涩难懂;而应深入浅出,容易推广学习; 5.避免一成不变成为定式;而应留有发展余地,使标准在过程中不断推进 完善,可以方便地进行升级改版,具有生长性。 二、管理制度共分为五个章节 第一章,通用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场承建单位以及材料供应商。目的在于规范各进场单位管理方式、统一管理标准,使各单位步调一致。在综合考虑了现场协调、商务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及保修等各方面因素以后,提炼出十条代表性管理制度。 第二章,各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一方面建筑行业现阶段仍停留于大规模手工操作阶段,工人操作水平对产品质量有直接影响;另一方面商业化市场化以后,消费者对产品提出更高更细的要求,甚至高于国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业务外委管理办法

--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业务外委管理办法

目次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管理职责 (2) 第三章生产业务外委分类及范围 (3) 第四章生产业务外委原则及审批流程 (4) 第五章生产业务外委监督与检查 (5) 第六章附则 (6)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业务外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生产业务外委行为,保障生产业务安全、有序实施,确保电网、设备和人身安全以及优质、可靠供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生产业务”,是指对电网设备及附属设施进行的巡视、操作、维护、试验、定检、检修、抢修等非技改类的工作。生产业务分为A类业务、B类业务与C类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生产业务实施部门”,是指直接负责生产业务实施的部门或机构,一般为公司总部直属机构,分子公司本部直属机构,基层供电企业生产部门(如变电管理所、输电管理所、调控中心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生产业务外委”,是指公司系统的生产

单位将符合条件的生产业务按公司相关规定,以合同方式委托给具备资质的承包单位进行实施。 第五条以下情况不纳入本办法的生产业务外委范畴: 1.因安装区域、试验条件等因素而需将相关生产业务委托公司系统内其他生产单位实施的; 2.厂家售后服务的; 3.自主实施的生产业务中涉及少量劳务、设备租赁等辅助工作的,如地网开挖、土木施工等。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含总部直属机构)、分子公司(含本部直属机构)、基层单位。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生产业务外委管理办法,明确生产业务外委范围,负责监督、指导公司系统生产业务外委工作。 第八条分子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负责在本单位全面落实生产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2013-04-1实施2013-04-1发布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Q/YYTH ·DM 22301-2013 Q/YYTH·DM 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贯彻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发包、承包安全管理、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明确了外委施工单位承包工程项目应具备的安全资质、安全条件和发包方的安全责任、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等,以达到安全管理规范,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本规定适用于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土方剥离、原煤生

产、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绿化施工等期间的所属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AQ3103 《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3 名词解释 3.1 工程项目: 土方剥离工程、原煤生产工程、土建施工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绿化施工等。 3.2 外委施工单位: 承包公司工程项目的承包商。不包括参观学习、采购、销售等外来单位或人员。 3.3 发包单位: 具有工程项目对外发包权限的单位。 4 职责 4.1 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矿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主管领导4.2 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分管领导。 4.2 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起草、修订及监督本规定的执行, 建立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审查对口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从业(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签定安全协议,协调、监管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作业过程中的设施(设备)和行为安全。 4.3 外委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在公司进行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对其在公司发生事故的一切善后事宜的处理;承担因其设施、行为造成公司财产和人员伤害的相应责任。 4.4 外委施工单位发生涉及轻伤以上级的事故,外委施工单位必须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4.5 公司其他相关单位是本规定实施的配合单位。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安全资质审查 5.1.1 安全环保部对承包、承租等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从业资质、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将其安全从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条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留存备查。 5.1.2 外委施工单位应提供以下安全生产资质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实用制度.doc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各项外委、外包、保产、施工等项目的安全管理,避免人身和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制定《外委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下发执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所有的外委、外包、保产、施工单位(以下统称为外委方)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监督管理。 3、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安全管理部、主管业务部门(包括工程部、设备部、供应部等)和项目主体单位是对外委方实施安全监 管、考核的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全面负责公司范围内外委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各项目主体单位的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责任第一人,全面负责辖区内外委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审控部负责签订合同时,对安全协议、技术协议签订的审查工作。 4、资质审定

主管业务部门(包括工程部、设备部、供应部等)和项目主体单位负责各项目的外委方的资质审查 工作,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招投标。 资质审定的内容 外委方必须提供承揽工程相应的等级资质材料(包括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具有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防护器材、检测、检验仪器、设备或设施; 外委方已健全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并保证有专人严格组织实施; 外委方特种作业人员已取得《特种作业证》; 施工作业人员人数在25 人以上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25 人以下的,可指定兼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5、合同签订 工程项目招投标结束,确定外委方和工程造价后,由主管业务部门和外委方拟定合同。 合同签订前由项目主体单位和外委方签订安全协议和技术协议。 安全协议和技术协议签订后,方可签订商务合同。 6、安全协议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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