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建筑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1. 目的
为了满足市场竞争的需要,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激发全体职工的创优意识,优质高效地完成生产任务,特制订“本办法”。
2. 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分公司。
3. 奖罚规定
3.1奖励制度
3.1.1分公司与项目工地签订质量合同,合同履行完毕,兑现和同奖。
3.1.2按合同工期完成全年施工计划,未发生质量事故,月度考核平均达95分以上的,嘉奖5000~10000元。
3.1.3工程科每月对各项目工地进行质量管理考核,考核分达95分及以上,奖励500~1000元。
3.1.4每年底由工程科评出当年十大优质项目,按工程量大小进行奖励。
3.1.5在工程施工中能够严格按规程、规范、标准施工,遵守工艺纪律,积极探索新工艺、新办法,节省人工、材料,提高施工速度、工程质量,未出现质量事故或返工现象,为消除质量通病做出贡献,在项目工地中为分公司信誉做出贡献的施工人员可评为工地质量信得过个人,评比比例为5~10%,奖励100~300元。
3.1.6在质量月活动中,不拘形式,卓有成效的专业,经工程科考核,无违反施工工艺纪律的现象,施工质量合格,按人均50元
进行适当奖励。为提高职工技术能力,提高质量意识,各专业举办的活动,工程科按实际情况适当进行奖励。
3.1.7在公司、省局组织的检查站评比活动中,受到嘉奖的项目,工程科对专业进行适当奖励。
3.1.8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一次奖励50~200元。
3.1.8.1检验后的设备、材料在施工前仍发现缺陷,并及时上报、提供资料者。
3.1.8.2上道工序交接后,下道工序施工中发现上道工序存在质量隐患者。
3.1.8.3能及时发现、消除质量中缺陷,避免质量事故发生者。
3.2处罚规定
3.2.1开工项目的开工报告未通过编审就组织施工的,扣罚该专业200~500元。
3.2.2未按分公司与各项目工地签订质量合同施工或未履行完成合同中的质量指标,处罚该专业500~2000元。
3.2.3工程移交一个月内,未及时移交竣工资料处罚责任人200~300元。
3.2.4在省局、公司组织的检查评比中,取得最差名次或受到批评的施工项目,罚有关专业1000~2000元。
3.2.5发生质量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损失费用在500~1000元,罚直接责任人100元,主要负责人50~100元;损失费用在1000~10000元,罚直接责任人200~500元,主要负责人100~300元;损失费用在10000~50000元,罚直接责任人500~1000元,主要负责人200~500元;损失费用在50000元以上的,罚直接责任人1000~
3000元,主要负责人500~1000元。
3.2.6外包及分包单位发生质量事故,除执行上述罚款外,造成返工的,返工费用全部自负。返工量由工程科专工核实后制单送交经营科,由经营科在工程完工结算时扣除。
3.2.7责任专业接到质量问题通知单后,在3天内填写反馈单交工程科,并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如拒不接收或接收后不及时反馈、反馈与实际上不符者扣罚专业负责人100元,扣责任专业100~300元。
3.2.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责任人100~200元。
3.2.8.1施工前未编制作业指导书,未进行技术交底或交底不认真,施工人员对质量要求不明确的。
3.2.8.2未按图纸施工,擅自更改设计图纸者。
3.2.8.3凡属三级验收以上项目,二次验收不合格的。
3.2.8.4三级验收以上项目或隐蔽工程,未提交验收、签证,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
3.2.8.5验收时未提交技术记录、验评表,或未自检签证者。
3.2.8.6记录不规范拒不整改的。
3.2.8.7对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事故调查时不实事求是讲明情况,弄虚作假的。
3.2.8.8不接受质检人员监督,无理取闹,围攻质检员,与质检人员发生口角的责任者。
3.2.8.9由于质检人员验收不认真,发生漏检、错判、签证后出现质量问题造成返工的。
3.2.8.10多工种连续施工,未按规定进行工序交接签证就施工
的。
3.2.8.11不认真执行质量检验划分表,对质量计划中的H\W点不通过工程科验收的。
3.2.9受到黄牌警告的施工队伍,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整顿完、整改结果未反馈、重新复查仍达不到要求的扣罚施工队伍1000~5000元,扣罚该管理项目200~500元。
3.2.10施工人员没不仔细保护他人劳动成果,造成损坏或二次污染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300元罚款。
3.2.11违反施工工艺纪律,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扣负责人50~200元,如重复发生加倍罚款。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
1.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基本原则
1.1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应保证重点,统筹安排,遵守承包合同的承诺。
1.2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工序、劳力计划、机具调度、设备材料供应、场地布置,指导工程优质、快速、高效地施工。
1.3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合理地选择施工方案,应用科学的计划方法,确保施工安全,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施工质量。
1.4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图,节约施工用地。
1.5恰当地安排冬雨季施工,提高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
2.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2.1已批准的施工组织总设计。
2.2工程合同、协议等有关文件。
2.3工程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技术资料。
2.4施工图纸。
3.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3.1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一般应包括:
3.2工程概况
3.2.1工程规模、主要工程量
3.2.2设计特点。
3.2.3主要施工工艺说明。
3.3管理机构、劳动力计划
3.4场地、机具布置、力能供应
3.5主要施工方案(方法和措施)
3.6施工进度
3.7施工技术及物资供应计划,包括:施工图纸交付进度、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备材料、半成品、加工件)机构及主要工具配备计划。
3.8安全管理
3.9质量管理
3.10技术培训计划
3.11保证工程质量、安全、降低成本的措施及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3.12作业指导书的编制目录,并表明哪些是一般项目,哪些是重要项目。
3.13应编写的技术总结目录。
4.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
4.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审、批执行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管理程序》的规定。
4.2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并审批完。
4.3工程技术管理部门确定施工组织设计出版份数及发送范围,并经主管领导批准,文件管理部门负责发放、存档。
技术检验制度
技术检验是用科学的方法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的重要环节。技术检验的主要内容是对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进行检查试验监督,防止错用、乱用和随意降低标准。
1. 技术检验的主要内容为:
1.1对工程所需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加工件应审核出厂合格证并应抽样复验,对重要或大宗的原材料及补购(外加工)的构、配件,必要时应做好产地或生产厂家的质量调查,确保工程材料和用品的质量控制和合理使用。
1.2对现场原材料的保管、检验,使用进行监督,尤其对水泥和钢筋应实行跟踪管理。
1.3对工程所需之配合比或施工工艺,进行设计、试验,优选满足设计与施工的要求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果。
1.4对施工配合比的实施或砼、焊接、回填土、防火、防腐等工程的工艺操作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试验,并及时根据设计与施工条件的变化调整,保证工序质量的控制。
1.5及时对工序质量进行技术检验,提出数据和试验报告,确保下道工序的顺利进行。
1.6对实物工程质量及时进行技术检验,提出试验报告,以便对质量做出正确的分析与评价。
1.7对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的分析应采用技术检测的手段,以便正确做出判断和鉴定),也为处理方案的制定提供技术依据。
2. 技术检验的记录,证件应作为施工技术档案,由质量管理部
门汇集整理,列入工程移交资料。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计变更及变更设计文件的提出、接受和实施过程,实现设计变更的规范化管理。
2. 原则
2.1设计图纸有差错式与实际不符,将进行设计修改。
2.2施工条件、材料等不能符合设计要求职时,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产品质量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修改。
2.3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能够优化设计,可以申请设计修改。
3. 设计变更的管理
3.1设计变更在分公司、总工领导下归口工程技术管理部门管理。
3.2工程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设计变更的会办和中间联系负责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审核,对错误的或不完善的设计变更时一步同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进行协商。
3.3经营管理部门负责设计变更的预算和成本考核。
3.4正式批准的有效设计变更文件与图纸同等重要,施工中应严格执行。
4. 设计变更管理程序
4.1工程技术联系单(技术核定单):不涉及设计原则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会对最终动效产生不良后果的,通常由施工单位提出,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审核签字,报监理单位、设计院、
建设单位同意签字后生效。
4.2设计变更单: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提出填写设计变更单,经建设单位(设计院)、监理单位同意签字后生效。
4.3设计变更单的接受、生效、标识
4.3.1工程技术管理部门资料室资料员接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后,送交工程技术管理部门相关专责工程师。
4.3.2资料员对设计变更进行复印、登记、在变更单上加盖与图纸对应的“序号”章。
4.3.3资料员将变更单发放至相应部门,各部门接到变更单后,进行登记发放工作。
4.4接到设计变更单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变更图纸进行标识,标识的方法为:
4.4.1在有设计变更的图纸上的空白处加盖“设计变更标识章”。
4.4.2将与该图纸有关的变更单号依次填写在“设计变更标识章”中,标识人在对应的“签字”栏签名。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建立施工技术档案是施工单位保存工程原始记录积累经验的重要手段。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资料的搜集、积累、管理和利用工作。
1. 施工技术资料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1工程开工、竣工报告。
1.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材料代用记录。
1.3设计变更、施工日志、材料代用记录。
1.4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厂证件及试验资料。
1.5主要施工技术记录(包括测量放线记录及沉降观测记录、砼工程施工记录、结构吊装记录、给水、采暖水压试验记录等)。
1.6隐蔽工程记录(包括地基验槽记录、钢筋工程、地下砼工程检验记录等)及中间检查验收签证。
1.7工程质量验评记录。
1.8工程质量事故及主要质量问题。
1.9施工技术总结。
1.10工程录像及照相资料。
1.11工程建设有关文件、会议记录。
1.12其它为工程积累经验所需的资料。
2. 资料要求
2.1施工及竣工资料的填写要用电脑打印,不能打印的统一使用碳素笔,表格式样统一。
2.2资料要求真实、完整,各级技术负责人应定期检查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