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司考行政法总结
司考各科口诀彩色打印版(迄今最为全面)1

目录一、民事诉讼部分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三、刑法刑诉部分四、民法部分(隋彭生老师汇总)六、知识产权法部分七、经济法部分八、劳动法部分九、反不正当竞争法部分十、仲裁法部分十一、商法部分十二、国际经济法部分十三、法制史部分十四、司法考试法条数字记忆民事诉讼部分一、证人不能出庭的情形口诀:若赶路不可看他表面意思:要是赶路就不能去看他了。
对应法条若:通弱,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的赶:通岗,特殊岗位无法离开的路: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不可看:不可抗力他:其他情形二、不能单独做证据的依据口诀:为证智力复试表面意思;为了证明自己的智力而参加复试对应法条为证:即未证,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智:未成年人做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符的证言力:即利,与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的证言 复: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试: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三、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定情形口诀:为伊勿动专选贡品表面意思:为了她不要动那些专门选来作为贡品的东西对应法条为,即危,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伊,即医,医疗行为致人损害的勿,即污,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的动,动物致人损害的专,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的侵权选,即悬,建筑物等及其上的悬挂物等致人损害贡,即共,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品,产品责任四、无须举证的事实口诀:朕自指定裁判表面意思:我亲自制定裁判人员对应法条朕,即证,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自,自然规律及定理指,通知,众所周知的事实定,据法律或已知事实能推定的事实裁,仲裁确认的事实判,判决确认的事实五、先予执行的情形口诀:贤婿筹款请御医行赡养表面意思:你的女婿筹集资金请大夫是在履行赡养义务对应法条贤:即险,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用婿,即恤,抚恤金筹,即酬,劳动报酬款,用于购置生产原料或工具的贷款请,即侵,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御,即育,抚育费医,医疗费行,立即制止某项行为赡,赡养费养,抚养费六、中止诉讼情形口诀:他能抗枉法审(案)表面意思:他能够对抗别人徇私枉法审判案件对应法条他:其他情形能:一方丧失诉讼行为能力,未定法定代理人的抗,因不可抗拒的理由无法出庭的枉,即亡,一方死亡,需继承人定是否诉讼的法,法人或组织终止,未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七、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口诀:不宜重特别堕落表面意思:不适宜重新特别堕落对应法条不宜:法院认为不宜的重,发回重审的特别:特别程序等堕,即多,共同诉讼中一方当事人过多的落,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八、适用简易程序必须先调解的情形口诀:老公叫伙计领份债表表面意思:老公让伙计去领一份负债表对应法条老,即劳,劳务合同纠纷公,即工,工伤纠纷叫,即交,交通事故纠纷伙,合伙纠纷计,即继,继承纠纷领,即邻,相邻关系纠纷份,即婚,婚姻家庭纠纷债,即宅,宅基地纠纷表,即标,标的额较小的纠纷九、依申请应再审的法定情形口诀:翻法不足惩贪污表面意思:翻遍法典也不足以惩罚贪污犯罪对应法条翻:新证据足能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法: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不足:主要证据不足惩:即程,程序违法贪污: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十、裁定中止执行情形口诀(1):他可指望姨表面意思:他可以指望他的阿姨对应法条他:其他情形可: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指:即止,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组织终止,未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望:即亡,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须等继承人继承权利义务的 姨:即异,案外人提出异议的口诀(2)<其他情形>:勿冲破深埠表面理解:不要冲破那条深巷的巷口界限对应法条勿,即无,被执行人无财产执行的冲,当事人一方申请执行仲裁,一方申请撤销仲裁破,法院受理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深,即审,执行标的是正北法院或仲裁机构设立的标的物埠,即不,被申请人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供担保的十一、终结执行情形口诀:羊因身困瓮亡表面意思:羊因为身体被困在了瓮中死亡了对应法条羊:即养,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权利人死亡的因,即应,法院认为应终结的身,即申,申请人撤销申请的困,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无收入且无劳动能力的瓮,即文,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亡,被执行人死亡,无遗产可执行且无义务承担人的十二、地域管辖分几类一般原则:原就被(被告所在地)补充规定有四种一是双方被监、劳一年以下原来地一年以上监、劳地二是户口双注销只能被告居住地三是双军加一地团级以上单位地四是离婚双离家超过一年常住地例外规定:被就原(原告所在地)八种情况记心田一、二两种身份诉下落不明失踪人不在国内居住人三、四被告被监、劳五是被告户口销六是赡养不一地七是非军离非文八是补四单离家(指补充规定之四)离婚管辖特别定国内管辖涉外人国外定居国内婚国外定居国外婚不理一方原来地(定居国不予受理)国内最后居住地一方居内一方外双方在外未定居原或被,原来地特殊管辖有九种前七都有被告地一是合同无协议加上合同履行地二是票据纠纷诉加上票据支付地三是保险合同诉保险标物所在地四是运输合同诉(违约)始发地或目的地五是侵权行为诉加上侵权行为地六是运输事故诉(侵权)先到地或发生地七是撞船、海损诉先到、发生、扣留地八是海难救助诉先到地或救助地(指被救船舶先到地)九是共同海损诉先到、终止、理算地合同纠纷可协议被、履、签、原、标物地专属管辖不、港、继(不动产、港口作业、继承遗产)记住其实很容易十三、民事诉讼特殊时效一伤未租寄,两年有效期;三环被污染,四年有两际;五年人寿险,二十殊可延。
厚大司考YY学院ID21101行政法之基本原则幻灯片PPT

行政法律关系 ❖ (2)按照性质不同: 实体行政法律关系;程序
行政法律关系
三、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 ❖ 1、主体: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 ❖ 2、客体:物质财富、精神财富、行为 ❖ 3、内容
三、行政法律关系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 1、主体的多样性和恒定性 ❖ 2、权利义务不对等性 ❖ 3、法律关系的及时变动性 ❖ 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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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 合法行政原则
2 合理行政原则
3
程序正当原则
5
权责统一原则
4 诚实守信原则
6
高效便民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
(一)法律优先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进
行,禁止行政机关违反现行有效的立法性规定。 (二)法律保留原则
行政机关做出对当事人权利义务有影响的行为, 应当取得法律授权。法无授权即禁止。
,对录用残疾人达一定数量的企业予以奖励 ❖ C.孙某受他人胁迫而殴打他人致轻微伤,某公安局决定对孙某从轻处
罚 ❖ D.某市政府发布文件规定,外地物流公司到本地运输货物,应事前得
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准许,并缴纳道路特别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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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卷二第76题 76.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合法行政要求
4
❖ 2、实质意义上的“行政”
特征 公共性(为 国家职权性 执行性 积极性 管理性
实现公共利 (以强制力
益)
为后盾)
区别 私行政(为 行政机关的 立法活 司法活 统治行
对 象 追求利润) 一些私法行 动
司考经验:434分司法考试经验教训总结——献给2011年的考生

434分司法考试经验教训总结——献给2011年的考生司法考试作为法律职业的资格性考试,对有志于从事这一职业的同学来说有特殊的意义。
本人有幸在今年以434分通过了考试,看到很多通过的同志都在为下一批法学院的学弟学妹出谋划策,深感有责任介绍一下自己的复习经历,好使后来人能少走弯路。
分数不高,故既无炫耀之意思表示,也无炫耀之资本,进而可以多谈自己的教训。
本文由此而生,不当之处垦请批评指正。
(一)前言有理由相信,司法考试在最近的1-2年内还会保持高通过率。
但也有人在09年司法考试进行之前就猜测今年是最后一次放水,不过10和11两年是理论上对考生最有利的年份,这之后的趋势只可能是越来越难。
形成的一致倾向是,在今后的司法考试改革中中国会效仿大陆法系国家的做法,即保持低通过率。
所以现在是对广大法学毕业生最有利的时机。
在正式谈到我的司法考试准备中的一些小经验之前,其实有必要对司法考试的通过率做一些分析,这样会更有利于我们的备考,知道和你一起考试的是什么样的一群人很重要。
(一)几乎中国的所有高校都设有法学专业,自然整体的教育水平也就有差距,参加考试的群体庞大,但可以不客气地说,很大一部分的学校的法学专业是没有竞争力的;即使在你周围这样相对较好的学校中也还是存在很多学习不太用功的人。
(二)我国司法考试中,非法学专业可以报考。
对于这其中的大部分来说,他们缺乏法学基础,学习起来难度极大,几乎很难通过。
果真能通过的人算是其中的佼佼者了,这样的人有但是不多。
(三)最近几年司法考试的通过率逐年增加,而且有理由相信还会保持一个较高的数字。
即使要降,也不会突然大幅度进行,最多怎么增上来再怎么慢慢减下去嘛。
从上面三点看来,司法考试的通过率是很高的,现在的司法考试还是比较容易通过,尤其适合在校的大三学生,我院今年就有90名同学通过考试,所以不用过于担心。
其实司法考试就那么回事儿,不可轻视也没必要过分重视,轻松上阵效果会更好,今年用功点的人大部分都通过了司法考试。
【重要知识点】2018年司法考试行政法精讲:司法追偿的范围

【重要知识点】2018年司法考试行政法精讲: 司法追偿的范围2018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复习指导:司法追偿的范围。
司法考试仅剩不到20天的时间啦, 要抓紧时间复习啦, 我们小编为大家总结了一些复习笔记,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司法追偿的范围是指国家对哪些工作人员进行司法追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4条规定, 我国司法赔偿的追偿范围包括:1.实施暴力侵权行为的工作人员。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工作人员, 在行使职权时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在履行赔偿责任之后, 应当责令其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费用。
2.违法使用武器或者警械造成公民受害或者死亡的工作人员。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工作人员,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国家对该工作人员有追偿的权利, 在履行赔偿责任之后, 应当责令其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费用。
3.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工作人员。
从上述三种情形不难看出, 我国国家赔偿法对司法追偿的范围采取了严格的限制, 明显比行政追偿的范围狭窄。
在行政追偿中, 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都是追偿的对象;而且,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 也在追偿之列。
在司法追偿中, 追偿的范围限于上述三种人员。
一方面, 国家之所以对这种工作人员进行追偿, 是因为这种工作人员具有实施违法行为的故意, 其主观的归责性很大, 不追偿不足以制止此类违法行为。
另一方面, 司法活动比较复杂, 国家需要公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具有较大的独立性。
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 对具有一般过错的工作人员, 不予追偿。
结语:司考大致的时间轴:3月份感性认识司考——4月份开始备考——5月份公布大纲——6月份网上报名——7月份现场确认——8月份打印准考证副证——9月考试。
选择适当的方法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使你走上成功的捷径;但如果选择方法错误, 可能会使你误入歧途, 导致失败。
史上最详细的司考通关经验(法考通用)-司考来约(万字箴言

史上最详细的司考通关经验(法考通用)-司考来约(万字箴言写在前面小雪时节,雪霁初晴,银装笼罩着广袤的大地,新雪反射着明亮的阳光。
我不会忘记查到成绩的那刻心情,是惊异,是激动,是兴奋,还夹带着一丝遗憾。
卷一111,卷二108,卷三99,卷四98,总分416。
成绩比预估分数高,但比目标分数低。
预估分数还不到400,可能是预估的太保守了,有些答案根据异议而修改也未可知;目标分数是420,总觉得卷四有些低,差那么4分就能达成目标了,颇为遗憾啊!法和做题习惯、考前考中注意事项。
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如果以下文字中有一点点内容能对各位有一丝丝启示,我已倍感荣幸!首先介绍下自己的情况,非法本,警校毕业,2022年首次参加考试,没有报辅导班,在家备考。
公安专业这非法本有点特殊啊,虽说是非法本,学校到底也开设过几门法学主干课程。
但我除对刑法兴趣较浓学习较深之外,其余几门则均无体系感,至备战司考时大致已遗忘殆尽,特别是民法,那剪不断理还乱错综复杂扑朔迷离的法律关系让我在司考路上花费了较多精力去厘清。
至于刑法,司考要求的两阶层犯罪体系虽与大学所学四要件体系虽有所差异,但方法相通,学起来倒还轻松。
备考时间方面,我是从3月份开始系统复习,但4月份2又备考省考,6、7月份又准备省考面试和体测,占用了较多时间,(5月份还出去游玩了一周…)以致后期麻木的神经中唯剩一个感觉:没时间了,没时间了,没时间了…细算下来整个备考时间也就四个多月吧,确实感觉有些紧(之前零散接触过的一些时日就没办法统计了)。
说实话,如果不是网上盛传16年是非法本考试的最后一年,我是绝不会选择在今年与公务员考试同时备考的,太精神分裂了!!!但17年应该是改革前最后一年了吧,非法本的同学要好好把握这次机会。
不建议两种考试同步备考,除非你有足够把握应对自如。
想考法硕的同学只要落不下英语,考完司考还有三个月时间准备也来得及,法硕专业课试题比司考简单多了。
看本文的同学应该都已对司法考试有个基本了解了吧。
行政法司考真题及解析

一、单选43.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应当准确,是下列哪一项行政法原则的要求?A.合理行政B.高效便民C.诚实守信D.程序正当44.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A.公道正派B.忠于职守C.恪守职业道德D.参加培训45.甲市某县环保局与水利局对职责划分有异议,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关于异议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提请双方各自上一级主管机关协商确定B.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C.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并由该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县政府决定D.提请县政府提出处理方案,经甲市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甲市政府批准46.某地连续发生数起以低价出售物品引诱当事人至屋内后实施抢劫的事件,当地公安局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居民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公安局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性质?A.履行行政职务的行为B.负担性的行为C.准备性行政行为D.强制行为47.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一药店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
后接举报称,该药店存在大量非法出售处方药的行为,该局在调查中发现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系提供虚假材料欺骗所得。
关于对许可证的处理,该局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撤回B.撤销C.吊销D.待有效期限届满后注销48.公安局以田某等人哄抢一货车上的财物为由,对田某处以15日行政拘留处罚,田某不服申请复议。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田某的行为构成扰乱公共秩序B.公安局对田某哄抢的财物应予以登记C.公安局对田某传唤后询问查证不得超过12小时D.田某申请复议的期限为6个月49.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依法与甲达成执行协议。
事后,甲应当履行协议而不履行,行政机关可采取下列哪一措施?A.申请法院强制执行B.恢复强制执行C.以甲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D.以甲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50.某环保公益组织以一企业造成环境污染为由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后因诉讼需要,向县环保局申请公开该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证信息。
国家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含参考答案)分析

行政法学第一章行政法绪论第一节行政第二节行政法第三节行政法学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第二节行政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一、单选题1.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司考卷二第39题)A.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2.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应当准确,是下列哪一项行政法原则的要求?(2015年卷二第43题)A.合理行政B.高效便民C.诚实守信D.程序正当二、多选题1.权责一致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下列哪些做法是权责一致的直接体现?(2011年司考卷二第76题)A.某建设局发现所作出的行政决定违法后,主动纠正错误并赔偿当事人损失B.某镇政府定期向公众公布本镇公款接待费用情况C.某国土资源局局长因违规征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D.某政府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政府的意见2.高效便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关于高效便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司考卷二第77题)A.是依法行政的重要补充B.要求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C.要求行政机关提高办事效率D.要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时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3.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而合法行政则是依法行政的根本。
下列哪些做法违反合法行政的要求?(2011年司考卷二第78题)A.因蔬菜价格上涨销路看好,某镇政府要求村民拔掉麦子改种蔬菜B.为解决残疾人就业难,某市政府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指导意见》,对录用残疾人达一定数量的企业予以奖励C.孙某受他人胁迫而殴打他人致轻微伤,某公安局决定对孙某从轻处罚D.某市政府发布文件规定,外地物流公司到本地运输货物,应事前得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准许,并缴纳道路特别通行费4.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当要求的体现?(2012年司考卷二第77题)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注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5.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
【重要知识点】2018司考行政法知识点:司法追偿的范围

【重要知识点】2018司考行政法知识点:司法追偿的范围2018司考行政法知识点:司法追偿的范围。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正在紧张进行,要重视基础知识的复习。
我们的小编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基础讲义,作为考生复习的参考资料。
司法追偿的范:围是指国家对哪些工作人员进行司法追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4条规定,我国司法赔偿的追偿范围包括:1.实施暴力侵权行为的工作人员。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在履行赔偿责任之后,应当责令其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费用。
2.违法使用武器或者警械造成公民受害或者死亡的工作人员。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工作人员,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国家对该工作人员有追偿的权利,在履行赔偿责任之后,应当责令其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费用。
法律教育网3.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工作人员。
从上述三种情形不难看出,我国国家赔偿法对司法追偿的范围采取了严格的限制,明显比行政追偿的范围狭窄。
在行政追偿中,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都是追偿的对象;而且,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在追偿之列。
在司法追偿中,追偿的范围限于上述三种人员。
一方面,国家之所以对这种工作人员进行追偿,是因为这种工作人员具有实施违法行为的故意,其主观的归责性很大,不追偿不足以制止此类违法行为。
另一方面,司法活动比较复杂,国家需要公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具有较大的独立性。
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对具有一般过错的工作人员,不予追偿。
结语:司考大致的时间轴:3月份感性认识司考——4月份开始备考——5月份公布大纲——6月份网上报名——7月份现场确认——8月份打印准考证副证——9月考试。
选择适当的方法可以节省很多时间,使你走上成功的捷径;但如果选择方法错误,可能会使你误入歧途,导致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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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司考行政法总结
2023年司法考试行政法总结
一、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管理活动的基本法律制度,它是以国家行政机关为主体,调整行政管理活动的一门法律学科。
行政法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 目的性:行政法的目的是保障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能性,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
2. 政府性:行政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它是一种具有政权属性的法律制度。
3. 强制性:行政法的规范具有强制性,它强制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职权。
4. 公法性:行政法是公法的范畴,它调整的是公法关系,具有公共性和法定性。
5. 行政性:行政法的客体是行政管理活动,它调整行政机关的权力与职责,规范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 法治原则: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从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行政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合法性原则:行政活动必须具备法定依据,行政机关只能在法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超出法定权限的行政行为是无效的。
3. 公正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提供平等的待遇和机会。
4. 公开透明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应当公开透明,便于公民监督和参与。
5. 效益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追求行政活动的效能,提高行政管理的效果。
三、行政法的法律制度
1. 法律地位:《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是行政法的基本法律,它们具有明确行政法律地位的法律法规。
2. 行政法的遵循原则:行政法的遵循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正原则、公开透明原则、效益原则等。
3. 行政法的基本程序:行政法的基本程序包括行政决策程序、行政许可程序、行政处罚程序等。
4. 行政法的司法保护:行政法的司法保护主要是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制度,通过司法程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行政行为及其法律效力
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作出的具体行为,它具有行政强制性和法律约束力。
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纳入法定程序:行政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包括依法决策、依法履行程序、依法作出行政行为等。
2. 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具备法定依据,超出法定权限的行政行为是无效的。
3. 法律效力: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是指它具有生效、无效、撤销等法律后果的效力。
4. 期间效力: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期间,在期间内具有约束力,超过期间后,原则上行政行为对公民没有约束力。
五、行政法的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保证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行政法制定了行政法律责任追究制度,主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监察等。
1. 行政处罚制度: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主体依法给予的处罚,包括行政警告、行政罚款、行政拘留等。
2. 行政监察制度:行政监察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3. 行政赔偿制度:行政赔偿是指行使职权时造成公民权益受损的,行政机关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六、行政法的最新动态
在2023年的司法考试中,行政法的考点可能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和追责制度,特别是行政处罚制度和行政监察制度。
2. 行政许可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包括行政许可的种类、程序和法律效力等。
3.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的法律程序和实践,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主体、程序和效力等。
4. 行政法的最新发展和改革动态,包括行政法的改革方向、新型行政管理模式等。
以上内容是对2023年司法考试行政法的总结,希望能够对考生有所帮助。
此总结并非详尽无遗,仅供参考,请考生结合相关教材和解析进行深入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