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介绍业务客户交易风险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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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开展中间介绍业务实施办法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开展中间介绍业务实施办法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开展中间介绍业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为国都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期货)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下简称IB业务)活动,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管理的通知》和《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操作指引》等法规文件,由国都证券和国都期货联合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IB业务,是指国都证券接受其控股的国都期货委托,为国都期货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专职介绍业务人员是指专门从事介绍业务的人员,应具备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并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组织的介绍业务专项培训和考试。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IB业务的范围包括:(一)协助办理开户手续;(二)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三)协助维护期货交易系统的稳定运行,保证期货交易数据传送的安全和独立;(四)协助向客户提示风险;实用文档(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第五条从事IB业务,国都证券和国都期货应书面签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协议》,明确业务范围、对接规则、报酬支付及相关费用分担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

第六条国都证券和国都期货保持独立经营,在财务、人员、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IB业务开展遵循“权责明晰、风险可控”的原则,以防范和隔离风险,促进IB 业务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第七条国都证券经纪业务总部和国都期货交易服务部对IB业务实行统一管理,进行业务对接。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国都证券及其营业部和国都期货IB业务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国都证券与国都期货分别成立IB业务领导小组,负责IB业务工作的总体组织和安排。

(一)国都证券IB业务领导小组由公司主管经纪业务总监担任组长,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经纪业务总部、研究所、合规与风险管理部、稽核审计部、信息技术中心、各营业部负责人任组员。

证券公司ib业务的业务范围

证券公司ib业务的业务范围

证券公司的IB业务是指机构或者个人接受期货经纪商的委托,介绍客户给期货经纪商并收取一定佣金的业务模式。

具体来说,证券公司的IB业务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开发客户:IB机构或个人接受期货经纪商的委托后,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开发客户,并将客户介绍给期货经纪商。

2. 维护客户关系:IB机构或个人需要维护好与客户的良好关系,提供优质的服务,以满足客户的需求,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3. 提供交易咨询:IB机构或个人需要向客户提供交易咨询服务,包括市场行情分析、投资策略建议等,以帮助客户更好地进行期货交易。

4. 风险管理:IB机构或个人需要协助客户进行风险管理,包括制定风险管理计划、提供风险控制建议等,以降低客户的投资风险。

5. 营销推广:IB机构或个人需要进行市场推广和营销活动,以吸引更多的客户和业务合作机会。

需要注意的是,证券公司的IB业务范围可能会随着市场环境和监管政策的变化而变化。

因此,了解具体的业务范围和相关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Madlgh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通知文库

Madlgh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通知文库

生命是永恒不断的创造,因为在它内部蕴含着过剩的精力,它不断流溢,越出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它不停地追求,以形形色色的自我表现的形式表现出来。

--泰戈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文件证监办发〔2010〕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管理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证监局,中国期货业协会:为落实《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下简称介绍业务)的规范运作、风险防范与监督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建立专职介绍业务人员体系(一)专职业务人员是指专门从事介绍业务的人员,应具备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并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期协)组织的介绍业务专项培训和考试。

(二)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从事介绍业务必须具备专职业务人员,不具备专职业务人员的证券公司及其营业部不得从事介绍业务。

开展介绍业务的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应参加中期协组织的专项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

(三)专职业务人员数量应符合《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即证券公司总部应至少配备5名专职业务人员,开展介绍业务的证券营业部应至少配备2名专职业务人员。

(四)各证券公司应根据本公司情况对专职业务人员建立系统、有效的持续培训机制,纳入公司制度体系,实行统一管理。

(五)中期协负责制定介绍业务专项培训的规划、师资准备及专职业务人员资质后续管理等工作;各证监局负责辖区内从事介绍业务人员的具体专项培训组织工作。

二、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应加强介绍业务内部管理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应根据《试行办法》、《关于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信息技术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本通知等要求实行严格的内部管理。

内部管理应至少包括以下方面:(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应根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及我会相关规定,按照权责明晰、风险可控的原则联合制定介绍业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联合办法),报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住所地证监局备案。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协议指引(修订)(2010)-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协议指引(修订)(2010)-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协议指引(修订)(2010)正文:----------------------------------------------------------------------------------------------------------------------------------------------------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协议指引(修订)各期货公司、证券公司:为了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我会会同中国证券业协会修订了《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协议指引》。

现予发布,请参照执行。

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二○一○年二月九日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协议指引(修订)甲方:证券公司乙方:期货公司依据《合同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下简称介绍业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双方声明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作如下声明:(一)甲方为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具有从事介绍业务的资格。

(二)甲方具有相应的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能够为进行介绍业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甲方承诺按照《试行办法》的规定从事介绍业务,并对所属营业部开展的介绍业务实行统一管理。

甲方保证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并承诺承担因违背上述声明给自己及他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作如下声明:(一)乙方为依法设立的期货公司,具有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并取得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

(二)乙方具有相应的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能够为甲方开展介绍业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乙方保证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并承诺承担因违背上述声明给自己及他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章介绍业务范围第三条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下列服务:(一)协助办理客户开户手续;(二)为客户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证券期货中间介绍业务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模版

证券期货中间介绍业务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模版

证券期货中间介绍业务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模版一、组织架构证券期货中间介绍业务主要分为三个部门:交易部、风险管理部和营销部。

交易部:主要负责开、平、转持仓及结算等方面的业务。

具体职责如下:1. 确认客户信息资料真实有效;2. 确认客户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开立;3. 确认客户的委托信息,包括买入、卖出、撤单等;4. 检查客户的交易资金余额情况,并确保资金的安全性;5. 负责与交易所交互信息,协调结算,确认成交账单。

风险管理部:主要负责客户风险管理,监控当日风险状况并进行风险预警。

具体职责如下:1. 对客户的风险状况进行监管和评估;2. 对客户风险进行提示和预警,并及时采取措施;3. 根据风险预警的情况,对客户进行止损或调整策略的建议;4. 监督各部门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营销部:主要负责客户拓展及服务,并制定相关策略。

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客户拓展及服务策略,并执行;2. 负责制定宣传方案,与市场营销部门协作进行宣传和推广;3. 组织客户交流活动和会议,传达市场信息和投资建议;4. 负责客户需求的反馈和沟通,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

二、岗位职责模板交易员:任职资格:1. 具有证券从业经验,熟悉券商交易业务;2.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交流能力;3. 具有较强的快速决策能力,对市场瞬息万变可以快速掌握;4. 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岗位职责:1. 根据客户订单进行交易操作;2. 完成相应的交易指令、交易账单;3. 根据市场情况分析市场,给出建议;4. 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制定相应的交易策略,保证客户收益。

风险管理员:任职资格:1. 具有证券从业经验,熟悉券商交易业务;2.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交流能力;3. 具有较强的分析和判断能力;4. 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岗位职责:1. 对客户交易执行进程进行风险监控,及时识别客户风险状况;2. 分析客户交易情况,做好风险预警;3. 给出相应的风险提示和预警,协助客户判断和处理;4. 监管并检查各项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做好风险管控。

证券期货介绍业务内部控制及合规检查制度模版

证券期货介绍业务内部控制及合规检查制度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期货交易中间介绍业务内部控制及合规检查制度为了加强我司期货交易中间介绍业务(以下简称介绍业务)的风险监控工作,规范营业部风险控制流程,引导营业部合规开展中间介绍业务,根据证监会下发《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特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架构1、公司以分层架构、集中管理模式对期货中间介绍业务的风险进行全面及独立的管理。

公司风险管理架构包括四个主要部分:董事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经营管理层及风险控制工作委员会和风险管理部、稽核部、法律合规部、纪检监察部以及各职能、业务部门。

2、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期货中间介绍业务的最高风险决策机构。

3、合规工作委员会负责审议期货中间介绍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审议期货中间介绍业务重大风险事件的评估。

4、公司法律合规部负责期货中间介绍业务的合规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风险管理部、稽核部、纪检监察部是公司期货中间介绍业务的风险监督管理部门,分别独立行使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能和监督职能,对期货中间介绍业务的风险管理、审计、廉政制度、业务规范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期货中间介绍业务相关的各职能部门在公司风险管理的框架内,根据公司制定的职责和权限行使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能。

经纪业务总部和营业部按照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确保将期货中间介绍业务的风险管理覆盖到所有相关的岗位、人员和业务全过程。

二、期货中间介绍业务基本规定1、公司只接受证券全资子公司或者控股的、或者被集团控制的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不能接受其他期货公司的委托从事介绍业务。

2、公司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交割,不得代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期货保证金。

3、公司与期货公司应当建立中间介绍业务的对接规则,明确办理开户、行情和交易系统的安装维护、客户投诉的接待处理等业务的协作程序和规则。

4、公司与期货公司应当独立经营,保持财务、人员、经营场所等分开隔离。

金融业务流程了解不同金融业务的操作流程

金融业务流程了解不同金融业务的操作流程

金融业务流程了解不同金融业务的操作流程金融业务流程:了解不同金融业务的操作流程金融业务是指在金融市场中进行各种金融交易和服务活动的过程,包括银行、证券、保险、投资等各个领域。

不同的金融业务有着不同的操作流程,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金融业务的操作流程。

一、银行业务流程1.开立银行账户:- 客户填写开户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 银行工作人员核实客户信息并进行审查。

- 开户成功后,为客户提供账号和相关服务。

2.存款和取款:- 客户办理存款或取款手续。

- 银行工作人员核对客户身份并处理相关业务。

- 存款或取款金额通过现金或转账方式进行处理。

3.贷款申请和还款:- 客户提出贷款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 银行进行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分析。

- 如果批准贷款申请,银行向客户提供贷款,并约定还款方式和期限。

4.电子银行服务:- 客户注册并登录电子银行系统。

- 客户可以通过电子银行进行转账、支付账单、查询余额等操作。

- 银行系统会对客户的操作进行验证和确认。

二、证券业务流程1.证券开户:- 客户填写证券开户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 证券公司核实客户信息并进行审查。

- 开户成功后,为客户提供在线股票交易账户和相关服务。

2.股票买卖:- 客户登录证券交易系统,查询股票行情。

- 客户下达买入或卖出订单,包括股票代码、价格和数量。

- 交易所系统进行订单匹配,并进行成交确认和交割。

3.股票融资:- 客户申请股票融资服务,并提供相应的担保物。

- 证券公司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分析。

- 如果批准融资申请,证券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并约定还款方式和期限。

三、保险业务流程1.保险投保:- 客户填写保险投保申请表,提供被保险人的相关信息。

- 保险公司核实客户信息并进行风险评估。

- 如果批准保险申请,保险公司向客户提供保险保障。

2.理赔申请和结算:- 客户提出保险理赔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保险公司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和调查。

IB业务管理办法

IB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B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中间介绍业务的统一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根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管理的通知》、《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操作指引》、《关于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信息技术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建立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公司IB业务是中间介绍业务英文INTRODUCING BROKER的缩写(以下简称“IB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期货公司委托,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公司选择为银河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期货公司”)提供IB业务,营业部不得为其他期货公司提供IB业务。

第四条经纪管理总部负责组织和管理IB业务,统一制定IB业务管理办法和业务流程;信息技术部负责IB业务营业部端系统、设备的技术支持以及期货行情系统的技术支持;法律合规部负责定期对IB业务规则、内部控制、风险隔离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半年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所有开展IB业务的证券营业部及总部有关部门。

第二章IB业务的范围第六条公司受期货公司委托从事IB业务,应当提供下列服务:(一)协助办理开户手续;(二)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第七条对于IB业务,公司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者交割,不得代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期货保证金。

第三章IB业务资格管理第八条经纪管理总部为公司负责向中国证监会申请IB业务资格及日常业务管理的归口部门。

第九条证券营业部开展IB业务,须通过公司经纪管理总部审核通过后报监管机关批准。

第十条证券营业部开展IB业务,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满足业务需要的技术系统和相对独立的开户经营场地;(二)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应参加中期协组织的专项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三)至少配备2名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且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组织的介绍业务专项培训和考试的专职业务人员;(四)完成公司要求的其他各项业务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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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介绍业务客户交易风险管理流程
证券期货介绍业务是指一家机构或个人向客户介绍并推销证券和期货产品的服务。

在这个过程中,客户要承担某些交易风险,如股市波动和期货价格波动等。

因此,为
了保护客户的利益,证券期货介绍业务机构需要制定有效的交易风险管理流程。

一、客户调查
在介绍业务开始前,机构必须对客户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承受能力等信息。

这是为了确定适合客户的投资产品,同时
提醒客户所面临的风险。

如果客户表现出低风险承受能力,机构应该不推销高风险的
证券和期货产品。

二、风险评估
机构需要为客户评估风险并确定适合的投资组合。

评估应基于客户的投资目标、风险承受能力和财务状况等因素。

根据客户的情况,机构可以根据分散投资原则,将
客户资金分配到证券和期货产品中。

如果客户承受的风险较低,则机构应该向客户介
绍低风险产品。

三、风险警示
为了提醒客户面临的风险,机构应该提供详细的投资说明书,阐明证券和期货的特点、风险和收益。

机构还应该在推销产品之前提供风险警示,告诉客户所面临的风险。

四、严格投资限制
在推销证券和期货产品时,机构应该遵守征信及财产检查规定,严格监督客户资金在证券和期货市场中的使用。

机构应该根据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为客户
制定适合的投资方案,同时监控客户的交易行为,制定严格的投资限制。

五、定期回访
机构在推销证券和期货产品后,应定期回访客户,了解客户的投资情况和资产状况,及时提醒客户所面临的风险和应采取的措施。

六、交易风险管理
在证券和期货市场交易过程中,机构需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交易风险,保护客户的利益。

机构应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制定交易策略,有效控制交
易风险,规避风险事件的发生。

七、争议处理和客户投诉
在证券和期货交易中,时常会发生争议和客户投诉。

机构应该建立健全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证券期货介绍业务机构需要制定有效的交易风险管理流程,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机构应该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强沟通和交流,全面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情况,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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