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非刑罚处理方法
刑法学精品课件——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1.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或责令赔偿损失。 2.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及赔礼道歉。 3.由主用非刑罚处理方法的条件及其意义 1.适用非刑罚处理方法的条件。 2.适用非刑罚处理方法的意义。
思考题 1. 我国刑法是如何体现对死刑的限制的? 2. 如何界定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期限以
及计算方法? 3. 罚金刑的交纳方法有哪些?
刑法学精品课件
第十九章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第一节 我国的刑罚体系和种类
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主刑的种类有:①管 制;②拘役;③有期徒刑;④无期徒刑;⑤死刑。附加刑的 种类有:①罚金;②剥夺政治权利;③没收财产。在我国的 刑罚中,主刑与附加刑、重刑与轻刑相得益彰,生命刑、自 由刑、财产刑和资格刑互相衔接,从而组成了我国刑罚的一 个完整的、科学的体系,并充分反映了自己的特点。这些特 点可以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2.体现了改造罪犯成为新人的原则。 3.体现了人道主义的精神。
第二节 主 刑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节 附加刑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四、驱逐出境
第四节 非刑罚的处理方法
一、非刑罚处理方法的概念及种类 非刑罚处理方法是指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分子
【司考】刑罚体系(下):非刑罚处罚方式

刑罚体系(下):非刑罚处罚方式一、非刑罚处罚措施概述非刑罚处罚措施不具有刑罚的性质、作用和后果,而是刑罚的必要补充。
(一)非刑罚处罚措施的种类1.教育措施:训诫、具结悔过、赔礼道歉。
2.民事处罚措施【责令赔偿损失】第37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判处赔偿经济损失】第36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37条的责令赔偿损失:以免除刑事处罚为前提,不要求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包括经济(物质)损失、精神损害。
第36条的判处赔偿经济损失以给予刑事处罚为前提,以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为前提,只包括经济(物质)损失。
3.行政处罚措施: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
4.职业禁止:具有保安处分性质的非刑罚处罚措施。
(二)涉案财产的处理1.追缴或责令退赔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违法所得的范围:违法所得的财物本身。
例如因赌博赢得的金钱,因受贿收受的贿赂,受雇佣杀人所得的酬金。
如果是因赌博输掉的金钱,不属于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财物产生的收益。
例如将收受的贿赂用于放贷所获得利息、用于炒股所获得的利润。
违法所得及其收益,应扣除成本,是纯粹的所得收益。
违法所得的措施:追缴。
针对尚存的违法所得的财物,进行追缴。
追缴后,属于被害人的,返还被害人,其余上缴国库。
【注意】有些犯罪不存在被害人,就不存在返还被害人的问题。
例如,因赌博赢得的金钱,输钱的人不能被视为被害人。
又如,受贿罪中行贿人不能被视为被害人。
责令退赔。
违法所得的财物已被用掉、毁掉或挥霍,无法追回的,责令退赔。
共同犯罪的违法所得。
甲乙共同入户盗窃,甲窃得1万元,乙窃得5万元,甲乙的盗窃所得为6万元,二人均对6万元负责。
非刑罚处罚制度的基本问题

、
非 刑 罚 处 罚 措 施 的 定 义
研究 发 现 .非 刑罚 处 罚 制度 广 泛存 在 于绝 大 多 数 国家 的刑 事法 律 之 中 , 只是 结构 的设 置 有所 区别 : 有将 非 刑罚 处罚 措 施规 定 于刑 罚 中 的 , 如美 国 、 苏 前
联 、 班牙 、 南 ; 将 非 刑 罚 处 罚 措 施 规 定在 保 安 西 越 有
处 分 制 度 中 的 , 巴西 、 兰 ; 有 将 非 刑罚 处 罚 措 如 波 还 施 与刑 罚 、 安 措施及 其 他 处分 并存 的立 法 例 , 保 如德 国、 国、 大利 , 等。 法 意 等
“ 察 意 见 ” 属 于 非 刑 罚 处 罚 措 施 的 范 畴 检 也
规定 为例 , 对 于犯 罪 情 节 轻 微 不 需 要 判 处 刑 罚 的 , “
可 以免予 刑 事处 罚 , 是可 以根据 案 件 的不 同情 况 , 但 予 以训 诫 或 者 责令 具 结悔 过 、 礼 道 歉 、 偿 损 失 , 赔 赔 或者 由主 管部 门予 以行 政 处罚 或 者 行 政处 分 。”一 般认为 , 这就 是刑 法 的“ 非刑 罚 处 罚措 施 ” 不仅 用 刑 . 轻 缓 ,而且对 因犯罪 遭受 损 害的法 益 具 有 突 出 的恢 复功能 。 之相 反 , 们 的刑 罚体 系 . 与 我 不仅 存 在 “ 而 厉 不严” 的结 构 , 且长 期存 在 利 益单 一 的问题 。厉 而 而
系列 的制度 。尤其 非刑 罚 处罚措 施 , 仅符 合用 刑谦 不 抑 、 缓 的 要 求 . 且 在 严 密 刑 罚 体 系 、 复被 害法 轻 而 恢
XX大学成人教育学院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刑法学》复习试卷1

XX 大学成人教育学院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刑法学》复习试卷1一单选题(共10题,总分值10分,下列选项中有且仅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请在答题卡上正确填涂。
)1 .某甲在审判时被认定犯两个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7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 9年。
执行3年以后,发现他还有1罪未经判决,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这时,决定执行 的刑期应该是(c )o (1分)A.4~9年B.7~15年 2 .关于一般自首的说法,正确的是3)。
A.犯罪以后自动投案的C.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 3 .依照我国刑法,只能适用单处罚金的是( A.财产性犯罪B.自然人犯罪4 .关于假释的条件,下列错误的说法有(d )。
A.适用对象限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B.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C.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D.因杀人、爆炸、抢劫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IO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有特殊情况,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进行假释5 .关于刑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b )o (1分)7.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说法错误的是(d )β(1分)A.剥夺宪法规定的政治权利B.剥夺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C.剥夺担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C. 6~10 年D. 9~15 年 (1分)B,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D.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掌握的其他罪行d ) o (1 分)C.贪污贿赂罪D,犯罪的单位 (1分) 6. A.只适用犯罪分子C.只能由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关于区分罪数的标准,通常采取(b )o (1 B. D. 分可以由刑法或司法解释加以规定 是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措施 A.行为说 B.犯罪构成说 C.结果说D.犯意说D.剥夺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8.不属于我国刑法对追诉时效的规定的例外情形的是(b)e(1分)A.在法定的国家机关立案侦查后,逃避侦查的B.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提出告诉的C.被害人在追诉期限提出控告,法定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D.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后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9.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采取的并罚方法是(a)。
非刑罚处理方法

• 非刑罚处理方法的概念 • 非刑罚处理方法的种类 • 非刑罚处理方法非刑罚处理方法:人民法院对犯罪人适用 刑罚以外的其它处理方法。 与刑事处罚同时适用 • 非刑罚处理方法 独立适用
非刑罚处理方法的种类
判处赔偿经济损失与责令赔偿损失 刑事处罚 1.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处罚 2责令赔偿损失:经济赔偿
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责令赔礼道歉
• 训诫 • 责令具结悔过 • 责令赔礼道歉
同: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作用:1.有利于缩小犯罪面,扩大教育面。 2.有利于被害人与犯罪人间的矛盾得到缓 和,维护社会稳定。
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 概念:人民法院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 罚的犯罪人,在决定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下向 其主管部门提出对其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 分的司法建议,然后由主管部门对犯罪人予以 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的非刑罚处理方法。
行政处罚:如罚款、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等 行政处分:如开除、记过、警告等
处罚罚
非刑罚处理方法的适用条件
判处赔偿经济损失的适用 1.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是由犯罪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犯罪 人的犯罪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适用对象是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犯罪人。 非判处赔偿经济损失的适用: 1.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而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人。 2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予以适当处理。
第十五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四、无期徒刑
(一)无期徒刑的概念
是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强制Fra bibliotek 参加劳动并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刑罚方法。 是最严厉的自由刑。
适用对象的特殊性:罪行严重、需 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犯罪分子。 无期徒刑与有期徒刑的区别:无期 的无期限性与不可划分性和必须剥 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无期徒刑的特点——第46条 1、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 2、无期限。 3、强迫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4、无法律规定的刑期执行期限,羁押时间 亦不折抵刑期。 5、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见第57条。
“罪行极其严重”
罪行极其严重是指如果不立即执行死刑, 则无法控制该重大犯罪人对社会造成新的 危害或者如果不立即执行死刑,则可能引 起社会震荡。 ——贾宇
2.从适用死刑的对象上加以限制
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 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 适用死刑(包括死缓)。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审判时怀孕的妇 女”包括羁押期间正在怀孕、自然流产、 人工流产的被告人,不论其怀孕是否违 反计划生育政策。
注意1:
自然流产分是否羁押。羁押期间的自然流产不适 用死刑,不包括非羁押期间的自然流产。
人工流产则不考虑是否羁押皆不得适用死刑, 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注意2:
犯罪时不满18周岁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问题的理 解:前者发生在诉讼前,后者发生在诉讼中。如犯罪 时怀孕,诉讼发生后已不再怀孕,则不适用该规定。
导言
主刑
主刑,是指对犯罪适用的主要的刑罚方法。 主刑的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对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 种以上的主刑。在我国,主刑是一类刑罚方法 的总称,具体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 期徒刑和死刑五种。
刑法学-题库

刑法学-题库1、刑法的阶级本质是由()决定的。
A、执政党的性质B、政体C、国家的阶级本质D、国体答案: C2、《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处。
"这一刑法条文中的"但书"所表述的情况是()。
A、前段的例外B、前段的递进C、对前段的补充D、对前段的限制答案: C3、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
A、主客观相一致B、罪责自负C、罪责刑相适应D、刑法人道主义答案: C4、我国现行刑法一共是()条。
A、 192条B、 452条C、 189条D、 552条答案: B5、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的()。
A、适用我国刑法B、可以适用我国刑法C、有条件地适用我国刑法D、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不适用我国刑法答案: A6、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相同点有()。
A、都是有益于社会的合法行为B、都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C、都会在客观上造成一定的损害D、都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的答案: ABC7、我国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
A、杀人B、抢劫C、强奸D、绑架答案: ABCD8、有权执行刑罚的特定机构包括()。
A、公安机关B、检察机关C、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D、人民法院答案: ACD9、刑罚的目的是()。
A、全面预防B、一般预防C、特殊预防D、部分预防答案: BC10、对(),不适用死刑。
A、已经自然流产的审判时怀孕的妇女B、已经人工流产的审判时怀孕的妇女C、已经自然分娩的审判时怀孕的妇女D、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女青年答案: ABCD11、我国最新修订的刑法的特点?答案:答:我国新修订的刑法具有以下特点:(1)新刑法是一部统一的、比较完备的刑法典。
非刑法的处罚措施

非刑法的处罚措施在社会治理中,处罚措施是一种重要的手段,用于维护社会秩序、惩罚违法行为和保护公共利益。
除了刑法规定的处罚外,还有一些非刑法的处罚措施,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达到类似的效果。
本文将就非刑法的处罚措施进行探讨。
1.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国家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者进行的处罚。
行政处罚的对象主要是单位和个人。
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许可、执照等。
行政处罚的特点是程序简便、效果明显,对于一些轻微违法行为可以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
2. 经济处罚。
经济处罚是指国家对违法行为者进行的罚款或者赔偿。
经济处罚是一种常见的非刑法处罚措施,它可以通过经济手段来惩罚违法行为,对于一些经济犯罪和违法行为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
3.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者采取的强制措施,如责令停产停业、查封、扣押等。
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非刑法的处罚手段,它可以通过强制手段来惩罚和制止违法行为,对于一些严重违法行为起到了有效的制约作用。
4. 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对公职人员进行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行政处分是对公职人员的一种管理措施,它可以通过处罚手段来约束公职人员的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5. 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是指公众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通过舆论监督和社会力量的参与,对违法行为者进行舆论谴责和社会制裁。
社会监督是一种非正式的处罚措施,它可以通过社会舆论和社会道德来制约违法行为,对于一些违法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6. 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是指国家机关对违法行为者进行的指导和教育,通过引导和教育的方式,对违法行为者进行改正和规范。
行政指导是一种非刑法的处罚措施,它可以通过教育和引导来改变违法行为者的行为,对于一些轻微违法行为起到了一定的教育作用。
7. 社会服务。
社会服务是指对违法行为者进行的社会救助和服务,通过提供社会帮助和服务,对违法行为者进行改造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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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非刑罚处理方法
非刑罚处理方法是指对于犯罪分子判处刑罚以外的其他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或责令赔偿损失。
这两种处罚是判令犯罪人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是刑事附带民事的强制处分,前者适用于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后者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而免于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
2.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及赔礼道歉这一类处理方法适用于免于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训诫即对其当庭公开谴责,责令具结悔过即责令其用书面方式,保证悔改,责令赔礼道歉是责令其承认错误,向被害人表示歉意。
3.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向被告人所在单位提出行政处分的建议,由主管部门直接给予被告人以一定的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