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任免制度

公司人事任免制度

第一节人事任免原则

第一条公司人事任免的内容有:升职、升级、降职、降级、免职、撤职等人事行为。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的人事任免,由集团公司负责,不在本制度之内。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下人员的人事任免,均按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凡涉及到工资调整的人事任免,均须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二节人事任免权限

第五条部门经理助理以上人员的人事任免,由主管领导提出申请,总经理审核,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执行。

第六条部门主管的人事任免,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主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的人事任免,由部门主管提出申请,报部门经理审批后执行,报办公室备案。

第三节人事任免程序

第八条部门内人事任免,由部门主管(经理)填写《人事任免申请书》(附表十五),按任免权限逐级审批,报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公司领导层人事任免(部门经理助理级以上人事任免),由公司总经理通知办公室拟文上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后以公司红头文件下发人事任免通知。

第四节人事任免条件第十条升职、升级:

1、必须在部门编制出现空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未经公司总经理同意,不得随意升职、升级(凡涉及到工资标准的人事任免,均须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不得随意增设岗位、职务。

2、所有人员的升职、升级必须在公司服务满半年以上,且管理水平及能力达到公司任职资格方可升职、升级,且必须报公司领导审核及办公室备案,否则公司不予认可,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由部门经理承担。

第十一条降职、降级、免职、撤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降职、降级、免职、撤职处理:

1、因工作失职、渎职、或工作严重失误,导致重大事故、业主投诉以及管理水平及能力未达到所任职位的要求,不能胜任工作者。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刑律者。

3、工作不力,多次未能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4、多次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工作态度不端正,且顶撞上司屡教不改者。

5、各部门间工作扯皮推诿,故意在部门间设置工作障碍,阻挠公司协调工作的。

第五节人事变动

第十二条员工人事变动可分为:辞职、辞退、劝退、开除、自动离职等。

一、辞职--是指员工因自身原因,经申请并征得公司同意而离开原工作单位或是原岗位。

1、试用期内员工辞职须提前三天知会部门经理。经部门经理同意后填写《离职申请表》,按《离职申请表》上的内容逐级审批。

2、试用期满后员工辞职须提前十五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同意后,填写《离职申请单》,并按《离职申请表》

3、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辞职的员工,在预定离职日期满后,到办公室领榷离职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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